“哦!要是您不介意的话,别让我坐这把扶手椅吧!这椅子坐两个人嫌小,坐我一个人又嫌大,我会不自在的。”

“您让我想起了以前常坐的一把扶手椅,跟这一把还真是一模一样的,不过后来我还是只好不坐了,因为那是倒霉的德·普拉兰公爵夫人[206]送给我母亲的。我母亲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谦逊朴实的人了,可她还是有些我已经无法理解的老观念,比如说她起初一定不肯让人把她先介绍给德·普拉兰夫人,因为她觉得对方只是塞巴蒂安尼小姐而已,而这一位又自恃是公爵夫人,坚持不能先把她介绍给人家。其实呢,”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接着往下说,全然忘了自己是不懂这类繁文缛节的,“倘若她真是德·舒瓦瑟尔夫人,那她这么说倒还站得住脚[207]。舒瓦瑟尔家族是最高贵的家族,他们是胖子路易的一位妹妹的后代,是巴西尼真正的君主。说实话,就姻亲和名望而言,我们家是要比德·普拉兰夫人更胜一筹,但要论家族的古老程度,那就只能说是差不多了。这种礼仪上孰先孰后的问题,有时会把局面弄得很尴尬,比如有一次,就因为一位夫人迟迟不肯让人先介绍自己,弄得午宴整整晚了一个多小时才开席。再说她们俩,两人成了好朋友,德·普拉兰夫人送了一把这种式样的扶手椅给我母亲,而这把椅子,就像您刚才那样,谁也不肯坐在上面。

“有一天,我母亲听见有辆马车驶进宅邸的庭院。她问一个小仆人是谁来了。

“‘是德·拉罗什富科公爵夫人,伯爵夫人。’

“‘噢!好,我这就见她。’

“过了一刻钟还不见人影。

“‘哎,德·拉罗什富科公爵夫人呢?她在哪儿?’

“‘她在楼梯上,在喘气呢,伯爵夫人,’小仆人回答说,他刚从乡下来了没几天,到乡下去挑仆人,是我母亲的老习惯。她常常是看着他们出生的。像这样,才能挑到忠诚可靠的仆人。好仆人,是一种奢侈品。

“原来,德·拉罗什富科公爵夫人上楼梯有些困难,因为她是个大块头,块头大得等她进了房间,我母亲一时间竟不知道把她安顿在哪儿才好。幸亏瞥见了德·普拉兰夫人送的椅子,我母亲灵机一动,把椅子往公爵夫人跟前一推:‘请落座吧。’公爵夫人一屁股坐下去,坐了个满满当当。她尽管长得高头大马,人还是挺可爱的。我们的一位朋友说:‘她进门时总会惊动四座。’我母亲接口说:‘她出门时更是举座皆惊。’她常爱这么说话,在今天看来未免有点轻率。即使在德·拉罗什富科夫人府上,大家照样当着她的面,拿她肥硕的身躯开玩笑,第一个笑出声来的总是她自己。有一天我母亲去拜访公爵夫人,在门口迎接她的是公爵,我母亲没瞧见房间那头窗口的公爵夫人,问公爵:‘德·拉罗什富科夫人不在吗?我看不到她嘛。’公爵回答说:‘您这么说真是太客气了!’[208]我从没见过比这位公爵更拎不清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像他这样的人,有时还是会幽默一把的。”

晚餐过后,我和外婆上楼回房间。我告诉她,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身上那些让我们喜欢的优点:讲究分寸,细腻敏感,审慎,谦让,也许说不上特别可贵,因为在更高程度上具有这些优点的,恰恰是莫莱和洛梅尼[209]他们。诚然,不具备这些优点会使日常交往变得不愉快,但那不妨碍一个人成为夏多布里昂、维尼、雨果、巴尔扎克,成为缺乏判断力的、爱虚荣的人,就像布洛克……听我提到布洛克的名字,外婆激动地叫了起来,一个劲儿地对我说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有多好多好。俗话说,恋爱中的男女寻找对方,自觉不自觉地会有人种优化因素的考虑,瘦女人找胖男人,胖女人找瘦男人,都是为了将来的孩子能长得更匀称。同样,我的幸福正因为受到病态的神经过敏、多愁善感、孤僻忧郁的困扰,所以格外要求外婆把心智健全、具有判断能力这样的优点放在第一位,它们不仅是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所具有的优点,而且是一个让我的神经得以松弛、内心得以平静的社会所具有的优点——那是一个让杜当、德·雷米萨(更不用说波塞尚夫人、儒贝尔和塞维涅夫人)那样的人物思想大放光芒的社会,而与之对立的思想,正是将波德莱尔、爱伦·坡、魏尔兰、兰波那些人引向备受折磨、失去人望的境地(外婆不希望她的外孙沦落到这种境地)的思想,两者相比较,前一种思想显然给生活带来更多的幸福和尊严。我不等她说完,就扑上去吻她,问她有没有注意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说的有一句话,显示出她其实跟她说的不一样,还是挺看重自己的出身的。我就这样,把我的印象一五一十地告诉外婆,要是没有她的指点,我是不知道对一个人该尊重到什么程度的。每天晚上,我把白天对每个人的观察,一一描述给外婆听,他们对我而言都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他们不是外婆。

有一次我对她说:“没有你,我是没法儿活的。”

“可不能这么想!”她声音发窘地回答说,“你得学会坚强。不然的话,我出门旅行去了,你怎么办?我希望你能照样很乖,很开心。”

“要是你只去几天,我会乖的,可我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

“要是我出门几个月、几年(一想到这儿,我的心就揪紧了),甚至……”

我们俩都不说话了。我不敢看外婆,她也不敢看我。而她的忧虑,比我自己的忧虑更让我揪心。我走近窗台,眼睛不望她,一字一顿地对她说:

“你知道,我习惯了就好了。刚开始和心爱的人分别,我感到很难过。可我还是习惯了,尽管我还像以前一样爱他们,但我的生活变得平静,变得温和了;我能忍受和他们分别的痛苦,哪怕是几个月、几年……”

说到这儿,我再也说不下去了,只好忍住眼泪看着窗外。外婆从房间里出去了一会儿。

第二天我说起哲学,说话的口气非常漫不经心,但又恰好能让外婆注意听我说的话。我说,真奇怪,科学上有了最新的发现以后,唯物主义似乎就破产了。灵魂的永恒,亲人在身后的相聚,还是大有可能的。

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跟我们说起过,她恐怕就要没法儿常常和我们见面了。她有个侄孙在附近的冬西埃尔驻防,准备报考索穆尔军校,有几个星期的假期,他打算到姑婆这儿来,这样一来她的时间大半都得给他喽。我们乘马车一起出游时,她一个劲儿说她侄孙有多聪明,心地有多好;我暗暗在心里想,他一定会对我很热情,我将成为他的挚友。他来以前,他姑婆还说了些别的情况,听上去他好像很不幸地迷上了一个坏女人,那女人把他捏在手里不放,弄得他神魂颠倒。我心想,这种爱情早晚要以发疯、杀人或自杀告终。想到我还没见过他,我俩的友谊却已经在我心中这么至关重要,而留给这友谊的时间又这么短促,我不禁哭了起来。我这是为这友谊,为等着他的不幸一掬伤心之泪,就好比我们有一个至爱的人,人家刚告诉我们他已身罹重病、来日无多,我们自然会悲痛不已一样。

一个酷热的下午,我待在酒店的餐厅里,晒成金黄色的窗帘拉了起来遮挡阳光,厅里显得很暗,而透过窗帘的缝隙,可以瞥见阳光照耀在蓝蓝的海面上,闪烁不定。正在这时,只见海滩通往大路的小道上,走过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露着脖子,高傲地仰着头,眼睛炯炯有神,皮肤和头发都是金灿灿的,仿佛吸饱了阳光似的。他身上的衣服,料子很柔软,而且是近乎白色的,我从没想过一个男人敢穿这样的颜色,衣料之薄,更让人想到餐厅的阴凉和室外的炎热;他走得很快,单片眼镜不时从一只眼睛上往下掉,眼睛的颜色像大海一样。每个人都好奇地瞧着他从身边走过,大家知道,这位年轻的圣卢-昂-布雷侯爵向以打扮优雅而闻名。他给年轻的于塞斯公爵当决斗证人时穿的那身衣服,各家报纸都有详细的描写。他的头发、眼睛、皮肤以及举止,都透着一股优雅劲儿,使他在人群中,犹如蓝莹莹的珍稀乳白石矿脉在杂质很多的岩石中一样,与之相应的生活,想必也是和其他男人有所不同的。所以,在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跟我们提起的那段恋情之前,上层社会最漂亮的美人对他真所谓是你争我夺,他跟某个受他青睐的绝色佳人双双出现,比如说,在海滩上,那么不仅她会就此成为明星,他也会像她一样吸引公众的眼球。由于他的帅气,他那时尚人士的放浪不羁,更由于他那超常的优雅,有人甚至觉得他有点阳刚不足,但也只是心里想想而已,因为他的男子气概,他对女性狂热的追求,是尽人皆知的。

这就是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对我们说起的那个侄孙。我满心欢喜地想着就要和他结识,相处好几个星期,我确信他一定会真心待我好的。他迅速地穿过酒店,仿佛追逐蝴蝶似的飞舞着单片眼镜。他从海滩来,整个身影清晰地呈现在与餐厅窗玻璃齐腰高的大海的背景上,就好比在某些肖像画中,画家声称自己画的是对真实生活最精确的观察所得,却又给画中的人物挑选了一个适当的环境:马球草坪啊,高尔夫球场啊,赛马场啊,游艇甲板啊,以为这样就提供了早期艺术家画作的现代表现形式,那些画家往往让人物出现在风景画的前景上。

一辆两匹马拉的马车,在门口等他;一路上,单片眼镜在洒满阳光的车道上翻飞嬉戏,其优雅娴熟,有如一位出色的钢琴家把一个看似无法显示技艺的经过乐句弹得惟妙惟肖,显示出二流钢琴家无从企及的深厚功力,就在此时,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这位侄孙接过车夫递来的缰绳,坐在车夫旁边,一边拆开酒店经理交给他的信,一边策马往前驶去。

往后的几天,每当我在酒店里或酒店外遇见他——昂着头,整个身子始终以不停往下掉、飞舞跳跃的单片眼镜为重心,手脚并用地保持平衡——我总意识到,他根本不想接近我们,看他连招呼也不跟我们打一个(他不可能不知道我们是他姑婆的朋友),我心里失望极了。我想起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还有在她以前的德·诺布瓦先生,他俩待我是那么和蔼可亲。我心想,他们也许是两个让人取笑的贵族吧,说不定在贵族阶层的典章中,有这么一条秘密的规定,容许妇女和某些外交官在与人交往时,出于某个我不知晓的原因,不必表现出傲慢的态度,而一个年轻的侯爵,却必须态度傲慢,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

以我的智力,本来应该可以明白事情并非如此。可是我正处于一个颇为荒唐的年龄段——想象力特别丰富的青春期——这个年龄段的特点,就是不向智力讨教,看到人家身上有一点不顺眼的地方,就冒冒失失地以为此人就是如此。一个人整天这么神神道道的,没有个安宁的时刻。在这个年龄上做的事情,日后想起来都是那么令人后悔。让人感慨的是,当年的那种冲动劲儿,如今早已不复存在了。年岁大了,我们看问题的方式变得实际了,跟社会也不再有隔膜了。可是,唯有少年时代才是真正能学点东西的时候啊。

我猜想中的德·圣卢先生的傲慢无礼,以及可想而知的铁石心肠,从他对我们的态度中得到了印证,他每回经过我们身边,总是挺着瘦高的身板,仰着头,目光中漠无表情——这么说还不够,应该说目光显得非常绝情,连一个人对旁人(即使他们不认识你的姑婆)最起码的尊重都谈不上。而没有这点起码的尊重,我站在一位老妇人面前,就跟站在一盏煤气路灯跟前没什么两样了。前几天我还暗暗在想,他会给我写热情洋溢的信,向我表示好感。可他这副冷冰冰的样子,跟我的想象差得太远了。打个比方,有个耽于空想的人,以为凭自己一席令人难忘的演说,就能煽动起民众,以民众的代表自居。于是他独自一人哇啦哇啦嚷了一通,到头来,想象出来的喝彩声平息以后,他仍然还是当初的那个傻瓜蛋。德·圣卢先生的态度跟我的想象相去之远,就好比这个傻瓜蛋平庸、可怜的处境跟议会和民众的热情相去之远。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大概是想消除一种外表就看得出来的骄傲、凶狠的本性留给我们的印象,又和我们说起他的这个侄孙(他是她一个侄女的儿子,年龄稍比我大一些)心地有多善良;在社交圈里竟然可以这么无视事实,把一个心肠那么硬的人说成心肠怎么怎么好——尽管他对自己圈子里的那些头面人物可能是这么和颜悦色的——这真叫我没话可说。有一天我在一条小路上迎面碰到他们俩,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只好给我介绍了她的侄孙,她再一次让我(虽然是间接地)领教了他性格上的一些我早已确信无疑的特点。他似乎根本没听见人家在对他说起某人,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眼睛里没有一点人类情感的光芒闪过,冷漠、空虚的目光显示的是一副夸张的表情——要是没有这点表情,这双眼睛就和冷冰冰的镜子一般无二了。尔后,他那冷峻的目光盯在我脸上,仿佛要在回我的礼,给我打个招呼之前,先了解清楚我是怎么个人,接着,他在与我保持尽可能大距离的前提下,突如其来地伸出胳臂——仿佛并非他有意这么做,而只是一种肌肉的本能反应似的——胳臂拉得笔直,远远地把手伸过来。

第二天他让人送来一张名片,当时我还以为是要和我决斗呢。结果他和我大谈其文学,最后对我说,他竭诚希望每天和我见面谈几个小时。这次来访中,他不仅让我看到了他对精神方面问题的热衷,而且对我明显地表示了一种好感,跟昨天的他简直判若两人。后来我看到每回人家向他介绍别人,他都是那副模样,我便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他家族某些成员的一种特殊社交习惯,他母亲从小教育他举止要合乎身份,这就是教育的结果;他这么跟人打招呼时,并没比对体面的着装、漂亮的发型予以更多的注意;这种做派,并不涉及我起先所认为的品德问题,他只是习惯成自然而已,与之相应的另一个习惯,则是认识一个人以后,马上要把自己介绍给这个人的亲属,这个习惯在他已经成了本能。我们相识的第二天,他一见到我就赶紧走上前来,连招呼也来不及跟我打,就要我把他介绍给我身旁的外婆,那副急不可耐的兴奋劲儿,就好比出于防卫的本能,看见有东西袭来马上闪避,看见热水喷溅赶紧闭上眼睛一样——因为本能告诉他,如果稍有迟疑,没有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就可能会酿成大祸。

最初的驱魔仪式一结束,犹如一个坏脾气的仙女脱下起先穿的外衣,显出优雅的本色,我眼看这个傲慢的人一下子变成了我所见过的最和蔼、最殷勤的人。“好吧,”我对自己说,“对他,我已经看错了一回,上了假象的当,可我现在虽说看明白了这一点,说不定又在上第二次当呢,因为他明明是个心地高尚的世家子弟,却偏要把它隐瞒起来。”果然,没过多久,圣卢的良好教养,以及他的种种可爱之处,都让我看到了一个跟我的猜想很不相同的年轻人。

这个看上去像倨傲的贵族和运动员的年轻人,只看重精神世界的内容,只对这些内容感兴趣,尤其喜欢探讨为他姑婆所嗤笑的现代主义文艺思潮;另一方面,他热衷于(如他姑婆所说的)社会主义高论,内心深处充满对自己所处阶层的蔑视,经常一连几小时埋头研究尼采和普鲁东。他属于那种醉心于书本的知识分子,脑子里尽是些不着边际的念头。圣卢身上的这种崇尚抽象的倾向,跟我平常的思考习惯相去甚远,他对我说的话,让我在感动的同时,又觉得有些厌倦。比如说,知道他父亲是谁以后,当我碰巧读到一本回忆录,里面写了不少这位大名鼎鼎的德·马桑特伯爵的趣闻逸事(在他身上浓缩了一个已经远去的时代极为独特的风雅韵致和充满幻想的精神世界),我就会想对德·马桑特先生生活的细节了解得更详细些,这时,看到罗贝尔·德·圣卢非但不喜欢自己有这么个老子,因为不可能把我引进他父亲用一生写就的那部过时的小说中去,反而纵情去爱什么尼采和普鲁东,我真是又气又恼。他父亲倒恐怕未必会像我这样。他是个聪明人,在当时就越过了社交圈生活的界线。他几乎没有时间去了解儿子,但希望儿子比自己有成就。我相信,他不同于家族的其他成员,他会为儿子感到骄傲,为他舍弃自己沉溺其中的种种消遣活动、专心从事严肃的思考而感到欣慰。他这个父亲毕竟是个谦虚的智者,他会不露半点声色,悄悄地阅读罗贝尔最喜欢的作品,想看看儿子究竟比自己强多少。

不过,有件事还是颇为令人遗憾的:虽然德·马桑特先生坦**大度,赞赏一个跟自己如此不同的儿子,罗贝尔·德·圣卢却认定一个人是否可取,跟一定的艺术、生活方式密不可分,所以,对于这么一个终生沉湎于狩猎、赛马,听瓦格纳呵欠连连,听奥芬巴赫劲头十足的父亲,他每每想起来会在温情中掺有几分蔑视。圣卢还没有聪明到足以理解,智力上的价值是跟一定的美学取向不相干的,他对德·马桑特先生的智力的藐视,跟布瓦迪欧的儿子可能会对布瓦迪欧,或者拉比施的儿子可能会对拉比施产生的藐视[210](倘若这两个儿子都是最具象征意义的文学和最难以理解的音乐的爱好者的话)颇有几分相似之处。

“我对父亲了解得很少,”罗贝尔说,“看来他是个出色的人物。他的不幸,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幸的时代。出生在圣日耳曼区,生活在《美丽的海伦》[211]的时代,这就注定了他的一生是一场灾难。假如他只是个醉心于《指环》[212]的布尔乔亚,说不定倒还能有点作为。还有人告诉我,他喜欢文学。这就真是说不清楚了,他心目中的文学都是些过时的作品。”

如果说我觉得圣卢过于严肃了一点,那么他不明白的就是,我为什么不能再严肃一点。遇到事情,他只看它包含多少智力成分,对想象的乐趣视而不见(有些让我感受到这种乐趣的事情,在他眼里根本不值一提),所以他看见我——他自认比我逊色得多——对那些事情津津乐道,不由得感到很诧异。

我们刚结识的那几天,圣卢就征服了我外婆。让外婆着迷的,不仅是他想方设法对我俩表示的百般殷勤,更是他从中让人看到的一以贯之的极其自然的态度,而自然——大概是因为人类的这种生活艺术让人联想起了大自然吧——正是外婆最看重的优点,就花园而言,她不喜欢贡布雷花园那样过分规整的花坛;就烹饪而言,她讨厌那种连里面有哪些作料都看不清楚的摆造型的菜肴;至于钢琴演奏,她不喜欢精心修饰、过于雕凿的风格,鲁宾斯坦尽管有些地方弹得不很到位,甚至弹错音符,她却对他赞不绝口。这种自然的态度,她甚至能从圣卢的衣着上体味到,那是一种游刃有余的高雅,不装腔作势,不一本正经,不上浆的衣服,显得特别灵便。她尤其赞赏的是,这个富有的年轻人置身于奢华的环境之中,却能淡然处之,不为金钱所左右,身上没有铜臭味儿,没有自以为是的做派;她甚至从一个小地方也感觉到圣卢的自然可爱之处,那就是他往往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脸上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激动的神情——通常,这种流露感情的方式,是会随着童年时代的逝去而和某些生理特征一起消失的。比如说,看到或听到一件他乐于看到或听到而事先又并没想到的事情,哪怕那只是一句恭维话,他就会显露出一副突如其来、**洋溢、不能自已而又转瞬即逝的欢乐神情,这是他无法克制,也无法掩饰的;这时,一阵红晕会透过他细腻的皮肤从脸颊泛起,眼神显得既羞怯又欢快;这种坦率而单纯的优雅表情,让外婆感慨无限——至少在我和圣卢相交的那个年代,他脸上的这种表情是很真诚的。

但我另外认识一个人(其实这样的人很多),在他身上,脸上泛起红晕这种生理上的诚恳表现,并不意味他在品行上是表里如一的;它往往只是表明这些生性卑鄙无耻的人已经兴奋得无法自持,非得把这股兴奋劲儿在别人面前显露出来不可了。最让我外婆喜欢圣卢这种自然的态度的,还在于他从不转弯抹角,总是直率地承认他对我怀着好感,他为了表明这种好感而说的话,照我外婆的说法,总是那么恰当,那么深情,她自己是说什么也想不出来的,这些话是可以和塞维涅和波塞尚相媲美的;他也会落落大方地拿我的缺点开玩笑——他挑我毛病的细心劲儿,让她感到挺有趣——但正如她一样,他这样做是满怀柔情的,而他说起我的优点来,则是热情洋溢,毫无保留,没有半点年龄相仿的年轻人通常为了显摆而表露的矜持、冷漠的意味。他对我最微小的不适,都早有准备,天气刚转凉,我还没意识到,他已经把毯子盖在了我的腿上,要是觉着我有点忧郁或是心情不好,他就不声不响地做出安排,晚上陪我陪得更晚一些。从我的健康的角度来说,也许更严格一些反而有好处,他对我照顾得这么无微不至,连外婆也觉得似乎有点过分,但其中表现出来的对我关怀备至的情意,还是让她深为感动。

我和他很快就说定了,我俩永远是好朋友,他说“我俩的友谊”的口气,就像在说存在于我俩之外的某件重要而美妙的东西。而且他很快就宣称,这种友谊是他——除了他对情妇的爱情之外——平生最大的快乐。这些话让我感到一种忧伤,我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因为和他在一起,和他谈话——和别人大概也一样——我感觉不到独自一人时的那种快乐。独自一人的时候,有时会从内心深处涌起一些美好的印象,感到一种甜蜜的幸福感。可是,当我和别人在一起,当我开口对朋友说话的时候,整个思绪就转了个向,不是向着我自己,而是向着谈话对方去展开了,而这样逆向展开的思绪,是无法使我得到任何快感的。我一离开圣卢,就会借助于文字思维的方式,把刚才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混乱的时间梳理一下;我对自己说,我有了个好朋友,好朋友是非常难得的,但我觉得最自然的快乐,毕竟是从我自身提炼出来、照亮隐匿在暗处的某样东西的那种快乐,而此刻我感到,周围那些能给我带来快乐的东西,都是我很难得到的,我内心的感受恰恰是跟那种最自然的快乐截然相反的。如果我一连和罗贝尔·德·圣卢谈上两三个小时,我便会有一种内疚、后悔、厌倦的感觉,觉得自己原该一个人待着,准备开始工作才是。可是我心想,一个人的聪明才智不是用来孤芳自赏的,即便是伟人,也总是希望受人称赞的;那几个小时里我在朋友心中树起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我不能把这看作浪费时间。我没费多大劲儿就想明白了,我应该为此感到庆幸才是。而且,正因为从未体味到过这种幸福,我就更热切地希望永远不要失去这份幸福。对于我们身外那些美好、有用的东西,我们总是格外担心失去它们,因为,我们的心不曾占有它们。

我觉得,我比许多人都更能让友谊显示它的作用(别人很看重的个人利益,我往往看得很淡,只要是对朋友有好处的事情,我总把它们放在个人利益之上)。但是,尽管感觉到了我和他人的心灵之间的差异——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之间总会有差异——没有扩大,而是在消除,我无法因此感到快乐。有时候,我的理智会告诉我,这圣卢身上有一个具有更普遍意义的存在——贵族,这个存在犹如一种内在的精神,驱动着他的肢体,指挥着他的一举一动;于是,在这种时候,我虽然在他身旁,却仿佛只有我一个人在凝望面前的一片风景,欣赏景致的和谐之美。罗贝尔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件东西,是我的冥想所要探究的一个对象而已。我在他身上发现的往往是他早先的、有世系渊源的那个身份,那个他一心想摆脱的贵族身份,这使我大喜过望,但这种欣喜并不是出自友谊,而是属于智力范畴的。那种使他的亲切殷勤显得无比优雅的心智、体态上的机敏;他邀请我外婆乘坐马车、扶她上车时的潇洒神情;他生怕我受凉,从车座上一跃而下,把自己的大衣披在我肩上的灵巧劲儿,都让我从中感受到这位崇尚理智的年轻人的父辈,那些世世代代都是出色猎手的先人所具有的敏捷身手,以及他们对富有的鄙视——正是那种鄙视,让罗贝尔常常很不经意地把精美昂贵的物品慷慨地送到朋友的手中。不过,在罗贝尔身上,这种鄙视是与兴趣共存的,而他之所以对富有感兴趣,唯一的原因就是为了更好地款待朋友们。而让我感触更深的,则是这些世袭贵族认为自己比别人高出一头的自信,或者说幻觉,正因如此,有些东西他们就不可能传给圣卢,比如说,这个年轻人既无意显示自己不比别人更好,也不会生怕自己显得过于殷勤——他确实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而有些平民的殷勤可亲尽管是极其真诚的,但由于脑子里存了这种想法,做出的动作就会又僵硬又笨拙,把事情弄得很糟糕。有时候我会责备自己,竟然把朋友当作一件艺术作品来取乐,也就是说,我观察的出发点是把他这个人的各个部分的活动看作由一个总体想法在协调统辖,每个部分都拴在这个总体想法上,但他自己并不知道有这么个想法,因而它并不影响他的人品,以及他极为看重的个人智力、道德价值。

然而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总体想法却是人品、价值存在的先决条件。正因为他是一位绅士,驱使他去结交那些野心勃勃、不修边幅的大学生的那种精神活动,那种对社会主义的向往,在他身上自有一种纯而又纯、全无功利意味的色彩,这种色彩是那些大学生所没有的。他认为自己出身于一个无知、自私的阶层,主动去接近那些大学生,和他们套近乎,诚心诚意指望他们原谅他的出身。他不知道,贵族出身对大学生恰恰是一种**,正因为他出身贵族,他们才找他,对他装出冷淡甚至傲慢的样子。

我父母向来服膺贡布雷的社会学,要是看到圣卢居然甘与那些人为伍,一定会大惊失色。有一天,我和他背靠一顶帆布帐篷,坐在沙滩上,只听得从帐篷里传来阵阵骂声,诅咒那些蜂拥而至,把巴尔贝克弄得人满为患的犹太人。“真是躲也躲不开,走哪儿都得碰到,”那个声音说道,“原则上我对犹太民族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可是这儿的犹太人实在太多了,到处都听到:‘哎,亚伯拉罕,偶臭见邪各布了[213]。’简直就像在阿布吉尔街[214]。”这个愤然申斥以色列的人终于从帐篷里出来了,我们抬头望着这个排犹主义者。不想他就是我的同学布洛克。圣卢马上要我给布洛克提个醒儿,就说他俩在中学优等生会考时见过面,当时布洛克得了二等奖,后来又在平民大学里见过。

从罗贝尔生怕伤害别人自尊心的窘态中,我能看到耶稣会教育的痕迹,但对此,我至多也只是付诸一笑罢了;每当他的那位知识分子朋友在社交礼仪方面出了差错,做了可笑的举动,尽管他本人觉得根本无所谓,但他总认为别人看见了会脸红的,于是他自己往往满脸涨得通红,倒像是他说了不得体的话似的。布洛克答应去酒店看他的那天,情形就是如此。当时布洛克说:

“叫我在这种假充豪华的商队旅馆里等人,我可受不了,那帮茨冈人会叫我恶心的,您还是关照la?ft[215]一声,先让她们都把嘴闭上,然后去给您通报。”

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觉得非请布洛克来酒店不可。遗憾的是,他在巴尔贝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和他的妹妹们在一起,她们又有一大帮子亲戚朋友。这个犹太群体很有特色,但并不怎么可爱。在巴尔贝克,就像在有些国家,比如说俄罗斯或罗马尼亚一样,我们从地理课上知道,犹太人在那儿受到的待遇以及融入社会的程度,都是无法与在巴黎相比的。布洛克的表姐妹和叔叔伯伯,还有他们的教友们,平日里成群结队,清一色的都是犹太人,每逢去游乐场,女的去跳舞,男的则去打牌,男男女女都自成一体,游离于其他游客之外,而其他游客,无论是康布尔梅府上的常客、首席法官的小圈子,还是大大小小的布尔乔亚,甚至巴黎来的杂货商,年年瞧着这群犹太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可从来不跟这群人打招呼,他们的女儿们既漂亮又骄傲,爱嘲笑人,法国味儿纯得像兰斯教堂里的雕像,她们才不屑于结交这帮没有教养的丫头片子呢——这帮只知道洗海水浴赶时髦的轻佻女子,看上去不是刚钓过虾,就是正在跳探戈。至于男人们,尽管他们的无尾常礼服很光鲜,漆皮鞋擦得很亮,但那种夸张的做派总让人想起福音书或《一千零一夜》插图画家的所谓绝招儿,他们脑子里想的是故事发生的所在国度,笔下画出来的圣彼得或阿里巴巴,却不折不扣就是巴尔贝克大佬的模样。

布洛克给我介绍他的几个妹妹,极其粗鲁地不准她们开口说话,而她们对这位哥哥简直是崇拜得无以复加,他随便说一句俏皮话,她们就笑个不停。看来犹太人的圈子很可能也和其他的圈子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许多吸引人之处,蕴含着许多优点和美德,但要对此有所体验,就得深入这个圈子中去。然而,这个圈子里的人无法在社会上赢得好感,他们感觉到这一点,认为这是排犹主义的表现,进而结成一个紧密、封闭的群体与之对抗,任何人也别想打开一条路进入这个群体。

说到la?ft,还有更让我吃惊的事呢。几天前,布洛克问我到巴尔贝克来干吗(他自己到这儿来,倒像是再自然不过的),是不是“想要认识几个漂亮妞儿”,我告诉他此行我向往已久,不过更让我神往的是威尼斯,他接口说:“那当然,和漂亮太太坐在一起喝喝冰冻果汁,装模作样地读读约翰·拉斯金爵士的《威耐斯之石》——这个阴郁的老头,再没比他更讨厌的家伙了。”布洛克想必以为,在英国不仅所有的男人都是爵士,而且字母i永远读成a?,所以Venice得读成“威耐斯”。且说圣卢,他认为这个读音上的错误并不严重,我这位新朋友从中看到的是布洛克对这些近乎社交规范的东西缺乏概念,而他自己恰恰是鄙视这些规范的(尽管他对它们相当熟稔)。罗贝尔生怕布洛克有一天知道了该说“威尼斯”,知道了拉斯金不是爵士,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会以为他罗贝尔当时一定在暗中发笑。这么一想,罗贝尔反而觉得自己像是不够大度似的(其实他是再大度不过的),于是浑身不自在起来,本该是布洛克哪天明白自己说错而感到脸红的,他罗贝尔却事先感觉到了,自己把脸涨得通红。在他想来,布洛克对这个错误一定比他看得更重。过了没多久,布洛克的举动就证实了圣卢的想法,那一天布洛克听我说到lift,就插话进来:“噢!是说lift的。”接着他用一种生硬而高傲的语气说了句,“不过也没什么关系。”这句话近乎一种本能的反应,只要是有自尊心的人,无论在非常重大的场合,还是在无关紧要的场合,都会这么说;它恰恰表明,对于嘴上说没什么关系的这个人而言,即使在无关紧要的场合,所说的那件事也是关系重大的;这句话带有一种悲剧的色彩,有时候一个稍有些高傲的人,眼看人家不肯帮忙,他好不容易维系着的最后一线希望也破灭了,他嘴里也会吐出这句令人伤心的话来:“哦!好吧,没什么关系,我会另想办法的。”这个由没什么关系引出的另想办法,有时竟然是自杀。

接下来布洛克很热情地和我寒暄。他肯定想显得跟我很亲热。不过,他问我:“你常跟圣卢-昂-布雷来往,是想攀高枝喽?——其实也高不到哪儿去,你太天真了。敢情你这会儿也热衷于赶时髦了。告诉我,你是在赶时髦吗?没错吧?”他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要跟我亲热的想法突然变卦了。这只是因为他有个缺点,按法语中不很正确的说法叫“欠教养”,这个缺点,往往是自己看不到的,更何况他以为别人是不会为此生气的。就人类而言,人人共有的优点的出现率,是比不上个人特有的缺点的。世界上最普遍的优点,大概并非良知,而是善良吧[216]。在最边远、最荒寂的地方,我们也会惊喜地看到善良之花,它犹如幽僻山谷中的虞美人,尽管长得和世上别的虞美人一模一样,却从没见过它们,长年和它做伴的是山间的风儿,它那孤独的小红帽有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善良会因利害关系的渗入而瘫痪,变得麻木,但它依然存在,每当没有自私的动机阻碍它的时候,比如说在看小说或读报的时候,善良就会在人们的心田——即使那是个生活中的杀人犯,但此刻他是个人性未泯、爱看连载作品的小说迷——焕发出生机,善良之花就会向着弱者,向着正直而受迫害的人绽开。然而,人类缺点之花样繁多,亦如优点之无所不在一样令人惊叹。就是最完美的人,也总会有某个令你吃惊甚至恼火的缺点。这一位,智力超群,看问题站得很高,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但是,他信誓旦旦答应为您转交的一封很重要的信,被他忘记在了口袋里,然后又让您耽误了一次重要的约会,事后,他居然也不向您道个歉,就那么一笑了之,因为对自己的不守时,他一向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另一位,温文尔雅,感觉细腻而敏锐,逢人只说让人开心的话,但您感觉到有好多事他是守口如瓶,宁可闷在肚子里的,见到您叫他特别开心,所以不管您有多累,他非得拖住您不放。第三位为人特别真诚,有时简直到了叫人受不了的地步,您跟他说您身体欠佳,没能去看他,请他多多见谅,他却非要让您知道,有人看见您去剧院看戏。而且看见您脸色挺好来着,您刚给他帮过忙,他却非要让您知道您没能真正帮上忙,另外已经有三位朋友来帮过忙,所以他并没欠您多少情。在这两种情形下,前面那第二位朋友准会做出一副样子,表示他根本不知道您去过剧院,而且别人也根本没法儿像您一样帮上忙。可我们现在的这一位,他觉得非要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您,或者非得把话给挑明了不可,他对自己的直爽得意极了,一个劲儿对您说:“我就是这个样子唉。”

另一些人也会让您不舒服,他们不是好奇得过分,就是根本没有一丁点儿好奇心,对您说起的某件轰动一时的事情,居然茫然一无所知;还有些人收到您的信——要是信上谈的都是您而不是他的事情,他得拖上几个月才会回信。或者,他们跟您说好要来问点事儿,您怕他们来了您不在家,就只好不出门,可他们迟迟不来,就那么让您等上几个星期,原因据说是没收到您的回音(可来信上根本没说要您回信),还以为您生气了呢。某些人行事完全是一厢情愿,碰着他高兴,想来看您的时候,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没您插嘴的余地;可要是他觉得累了,或者心绪不好了,您再怎么引他也不管用,您管您说得起劲,他就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根本懒得搭理您,您说的话他只当没听见。

我们的每个朋友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要想跟他们把朋友做下去,就得想点办法自我安慰一下——想想他的才华,他的善良,他的温情——更好的办法是不去计较那些缺点,眼不见,心不烦。可惜的是,这种不去注意朋友缺点的好意,往往抵不过他由于盲目或以为别人盲目而肆无忌惮的放纵。他不是自己看不见,就是以为别人看不见。一个人之所以会不招人喜欢,主要原因就是判断人家会不会注意某一件事是相当困难的,所以,为谨慎起见,至少应该做到不要谈论自己。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和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是永远不可能一致的。设想一下,我们无意间走进一座外表极其普通的房屋,看到里面居然堆满了珍珠宝贝、撬门铁棒和尸首,就此发现了他人的真实生活——掩盖在表象世界下面的真实世界,这时我们当然会非常吃惊。同样,平时我们都是凭借别人对我们说的话来构建我们自己的形象,倘若有一天突然知道人家在背后是怎样说我们的,看到了在他们心中有关我们和我们的生活的截然不同的形象,我们想必也会大吃一惊的。因此,我们每次谈论自己过后,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那些善意、谨慎的话语,人家尽管表面上很有礼貌地听了,甚至还假惺惺地表示了赞同,但最终招来的不是火冒三丈的詈骂,就是幸灾乐祸的嘲笑,反正对我们来说都不是好事。我们对自己的想法与话语之间的差异,也会带来烦恼,但相比之下,这已经算不得什么了。这种差异,通常会使人们说自己的那些话变得非常可笑,就好比有个冒牌的音乐爱好者挺喜欢一首曲子,很想把它唱出来,于是一边使劲打手势,一边做出陶醉的表情,想借此来弥补哼唱含糊不清的毛病。可是我们听他这么哼哼唧唧,只觉得可笑。

喜欢谈论自己、讲自己缺点的坏习惯,还得加上一条才算说全了,那就是喜欢在人家身上找跟自己毛病相仿的缺点来议论。而一个人议论这些缺点时,往往间接地把承认缺点的快意加进了原谅缺点的快意之中。此外,我们的注意力似乎往往容易集中到反映自身特点的一些事物上,对它们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一个近视眼会说别人“他的眼睛眯得都睁不开了”;肺病患者见到挺结实的一个人,总疑心人家肺不好;一个不讲卫生的人,爱说别人不洗澡;一个嗅觉不灵的人,总觉得别人身上有味道;妻子有外遇的丈夫看出去,每个丈夫都戴着绿帽子;在轻浮的女人眼里,所有的女人都轻浮;在附庸风雅的人眼里,人人都附庸风雅。每个毛病,也像每种职业一样,不仅要求,而且会培养有这毛病的人具备一技之长,而且这得是一种他乐于向人展示的一技之长。同性恋者认得出同性恋者,应邀出席社交场合的裁缝,还没来得及跟您交谈,先就看中了您的衣料,迫不及待地伸手过来捻一下,看看质量有多上乘。要是您和一位牙科医生谈了一会儿,请他坦率地说说对您的印象,他就会告诉您,您有几颗坏牙。在他看来,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而在也发现了他的坏牙的您看来,也没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了。

我们不光在谈论自己时以为别人是盲目的,而且在具体做事时也这么以为。对每个人,都专门有一个神祇在那儿遮掩他的缺点,向他许诺他的缺点是看不见的,这位神祇犹如闭上了眼睛,塞住了鼻孔,看不见那些不洗澡的人耳朵背后的积垢,闻不到他们腋窝下的汗味,让他们相信他们尽可以放心大胆上街去散步,去出席社交圈的聚会,谁也不会说什么,没人看得出半点端倪。那些人把赝品的珍珠项链戴在脖颈上或送给别人,总以为人家是会把它们当真品的。

布洛克缺乏教养,神经有病,好攀附名流,出身于一个不受人尊敬的家庭,就如沉在海底一般,承受着难以计量的巨大压力,压力不仅来自位于海面的基督徒,还来自处于他所在阶层之上的那些犹太人阶层,这一层层的犹太人阶层,每一层都以鄙视压得紧挨在它下面的那一层透不过气来。要从一个犹太家庭越过一个个别的犹太家庭,一直上升到可以自由呼吸的海面,布洛克得花费几千年的时间。与其这样,还不如设法从另一头开辟一条通道。

布洛克说我在攀高枝,要我承认是在攀附名流的那会儿,我本可以回答他:“要真是这样,我就不和你来往了。”可是我只是说了句他真叫人受不了。于是他想道歉,但是缺乏教养的人真所谓戆人有戆福,他们想要道歉,却在收回说过的话的同时,使这些话变得更伤人。“对不起,”他现在每次遇到我都说,“我惹你生气,让你心里不受用了。我常常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可是——一般而言每个人都是,特殊地说你眼前的这个朋友更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你无法想象,我尽管老是这么逗你,心里却对你充满了柔情。一想到你,眼泪就禁不住涌上来。”果然只听得一阵抽泣之声。

在布洛克身上,比这些不像样的举止更叫人吃惊的,是他说起话来居然一点不知轻重,全然没个准头。他有时候苛刻之极,风头正健的作家,到了他嘴里简直一无是处:“这是个脸拉得长长的傻瓜,完全是个白痴。”有时候,他又会眉飞色舞,绘声绘色地说一些极其无聊的花边新闻,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伙,却被他说成“确确实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这种评判聪明才智、价值、地位的双重标准,总让我觉得不明所以,心存疑窦,这个谜团直到我见着他老爸布洛克先生那天才解开。

在这以前,我没想到过布洛克会带我们一起去看他父亲,因为他老是在圣卢面前说我坏话,在我面前说圣卢坏话。他还特地告诉圣卢,我一心攀附名流(而且向来如此)。“没错,没错,他认识勒勒勒格朗丹先生,高兴得不得了。”布洛克把一个名字拉长了念,既是表示调侃,又是显示一种文字趣味。

圣卢是第一回听到勒格朗丹的名字,惊讶地问:“那是谁呀?”

“哦!那是个了不起的人,”布洛克一边哈哈大笑回答说,一边仿佛怕冷似的把两只手插在衣袋里,在他的想象中,他此刻正瞅着一位棒到连巴尔贝·德·奥韦伊[217]都能比下去的外省绅士,端详对方的容貌衣着呢。他没法儿描绘勒格朗丹先生的模样,可这不打紧,他可以一连说几个“勒”,让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像窖藏佳酿那么有味儿。不过,这种乐滋滋的主观感受,旁人是无从领略的。

他对圣卢说我的坏话,在我面前也没少说圣卢的坏话。而到了第二天,他在我们面前说了对方什么坏话,我和圣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其实我俩谁也没有把他说的话告诉对方——那样做,会使我们有一种负疚感,但在布洛克想来是再自然不过。而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心神不宁,思前想后,觉得反正我和圣卢早晚会知道,他还不如抢个先手。于是他特地把圣卢拉到一旁,向他坦白自己说过他坏话,他那样做是故意的,是想让人把话传给他,然后又向他赌咒发誓,“以誓言监护神克洛诺斯[218]之子宙斯的名义”起誓,他爱他,为他献身在所不惜,说着还抹了一把眼泪。当天他又趁圣卢不在的时候,向我做了忏悔,声称他那么做是为了我好,因为他认为某些社交关系对我是有害的,有些人我“犯不着结交”。然后,他带着满含醉意的柔情拉住我的手,虽说这份醉意完全是神经质的表现。“请相信我,”他说,“我若是说瞎话,若是昨天想到你时,没哭上整整一夜,就让黑精灵凯尔立马把我捉了去,叫我去穿那万劫不复的哈得斯门[219]。没错,是整整一夜,我向你发誓。唉,我懂得人心是怎么回事,我知道你不相信我。”我确实不相信他,我感到这些话是他临时编出来的,他凭凯尔的名义起誓,也没增加多少分量,因为他对古希腊的了解仅止于文学。而且,每次只要他激动起来,而且希望别人也为一桩子虚乌有的事情而激动的时候,他就会说:“我向你发誓。”这与其说是为了让人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不如说是为了满足说谎带来的歇斯底里的快感。我不相信他说的话,但我没责怪他,我从母亲和外婆那儿继承了不记恨的天性,即使比这大得多的过错,我也不会记恨,不会谴责犯错的人。

不过布洛克也并不绝对是一个坏孩子,他有时也会待人非常好。自从贡布雷的那个人种,那个包括外婆和母亲在内的至善至美的人种几近绝迹以来,我便只能在两种人之间进行选择了,其中一种是未开化的、冷漠而忠诚的正派人,他们一开口就让人感觉到他们根本不关心你的生活,而另一种人和你在一起,会对你既体贴又怜惜,情动时泪不能禁,几小时过后他会翻脸不认人,开最无聊的玩笑来作践你。但是他还会回来找你,仍是那么善解人意,那么可爱迷人,那么转眼间就跟你亲密无间得像一个人似的。我想我还是更喜欢后一种人,从道德层面来说他们也许不怎么样,可是他们至少更容易相处。

“我想你的时候有多难受,你是没法儿想象的,”布洛克又说,“说到底,这是我身上相当犹太化的一面又露出来了。”他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一边眯起眼睛,仿佛在显微镜里观察极少量的“犹太血液”,要为它定量,又仿佛一位显赫的法兰西贵族在说自己的祖先,几乎清一色的基督教徒中,也包括萨米埃尔·贝尔纳[220],乃至更早的圣母马利亚——据说姓莱维的人都是她的后代。“我挺喜欢情感中有这么一个部分,”他接着说,“尽管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但它是跟我的犹太血统密切相关的。”他这么说,是因为觉得用这样的方式表明自己出身于犹太种族,既风趣又勇敢。而且在这种场合这么说,整个事情就像给冲淡了许多,这就好比一个守财奴决意还债,却又实在舍不得全还,结果就只还了一半。像煞有介事地宣布一件事,可是又在里面掺杂很大一部分假话,把真相给搅和了,这样的弄虚作假,其实是很常见的(比我们想象的更常见)。有的人平时不这么做,可是碰到人生的某些要紧关头,尤其是事关恋情之时,他也就顾不得许多,要用这一招儿了。

布洛克偷偷地在圣卢面前攻击我,又偷偷地在我面前攻击圣卢,这一切,都以邀请我们前去做客而告终。我说不准他起先是不是试过光叫圣卢一个人。看样子很可能是这么试过,但没有成功,于是布洛克有一天对我和圣卢两人说:“亲爱的师兄,还有您,阿瑞斯心爱的骑士,德·圣卢-昂-布雷,了不起的驯马人,既然我在乘坐飞舟的默尼埃家族帐篷近边,在安菲特里特飞沫轰鸣的海岸上和你们相遇,不知二位可肯赏光于本周的某一天到我那位大名鼎鼎、此心可鉴日月的父亲家里用晚饭否?”他对我俩发出这一邀请,是因为他希望和圣卢结成更密切的关系,让圣卢帮他进入贵族圈子。这种希望,倘若是我的,是为我着想的,肯定会被布洛克看作最令人厌恶的攀附名流的表现,正好印证了他对我的性格的一个侧面(至少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认为这是我性格中的主流)的判断;可是同一个希望,因为是他的希望,在他看来就是求知欲的一个证明,表明他渴望改善自己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氛围,进而从中发现一些对文学有所裨益的东西。

布洛克在告诉老爸请了一位朋友来吃晚饭时,用一种非常得意的调侃口吻宣布客人的名字和爵位:“德·圣卢-昂-布雷侯爵。”布洛克老爹一听之下,大为震惊地喊道:“德·圣卢-昂布雷侯爵!嗬!妈的!”骂粗口在他是表达最高敬意的方式。想不到儿子竟然能结交这样的贵人,他朝儿子投去赞许的目光,其中的含义是:“真叫人吃惊,这神奇小子是我的儿子?”这道目光使我的同学兴奋不已,就像每月的膳宿费增加了五十法郎似的。布洛克平日在家里日子不怎么好过,总觉着在父亲眼里自己没走正道,整日里只知道做勒贡特·德·利尔和埃雷迪亚这些生活放纵家伙的粉丝。可布洛克现在结交上了圣卢-昂-布雷,此人父亲曾是苏伊士运河公司的董事长!(嗬!妈的!)这是无可置疑的成功。

那架体视镜[221],因为怕弄坏,留在巴黎没带来,这真是令人不胜遗憾之至。只有布洛克老爹才懂得——或者说有权摆弄这架仪器。再说他也很难得启用这玩意儿,只有在举行家宴,临时雇用了男仆的场合,才郑重其事地露这么一手。所以,有幸观看体视镜节目的宾客,都觉得这是对上宾的礼遇,是一种殊荣,而对安排节目的主人而言,它所带来的声誉,不下于天才所享有的声誉,即使体视镜里的镜像是布洛克先生亲手制作,这仪器是他亲自发明的,他也不会享有更高的声誉了。

“昨晚上萨洛蒙家没有请你?”一家子聚在一起,有人会问。

“没有,我没这份荣幸!都有些什么节目呢?”

“排场很大,有体视镜,把全套家伙都搬出来了。”

“噢!要是有体视镜,我真是太遗憾了,听说萨洛蒙这个节目精彩极了。”

布洛克先生对儿子说:“有什么办法呢,不能一下子把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总得留点东西让人家有个盼头吧。”出于父爱,他很想差人把那架一起运来,好让儿子感动一回。可是实在时间来不及哪,或者说,他觉得时间实在是来不及了。我们那顿晚餐的时间也往后拖了,原因是圣卢脱不开身,他有个舅舅要来看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在这儿小住两天,他正在等这位舅舅。这位舅舅酷爱体育锻炼,尤其喜欢长距离散步,所以这次他从度假别墅来巴尔贝克,大半路程都是步行(晚上宿在农场),何时到达没个准确时间。圣卢不敢擅动,他平日里每天要给情妇发一封电报,现在因为不敢离开,就让我代他到安卡镇(那儿有个电报局)去发电报。他等的这位舅舅名叫巴拉梅德,这个名字是从他先祖西西里亲王那儿继承下来的。后来我在历史书上读到,中世纪某位行政官或某位主教大人都叫这个宛若文艺复兴时期——在某些人看来,这就算真正的古代了——精致的圣牌的名字,它始终留在这个家族里,一代又一代,从梵蒂冈枢机室一直传到我朋友的舅舅,了解这些史实以后,我感到的喜悦好有一比:有些人没钱收藏圣牌办陈列馆,就专门收集古老的名字(或地名或人名,地名则如同一张旧地图、一幅骑士画像、一面旌旗或一本某采邑的法典,堪称生动的活文献,人名则常可在美妙的法语结尾音节听出语言规则上的错误、带有乡俗色彩的语调乃至不正确的发音,而我们的祖先就这样一点点地改造了拉丁人和撒克逊人的语言,使它们渐渐变成一种庄严而有法度的语言),总而言之,他们靠收集种种或铿锵或柔美的名字,来为自己举办音乐会,犹如收罗低音古提琴和抒情古提琴,用这些古代的乐器来演奏往昔的乐曲,我感到的喜悦,正是这些人所感到的喜悦。

圣卢告诉我,甚至在最封闭的贵族社交圈里,他舅舅巴拉梅德也以倨傲冷漠、难以接近和特别讲究贵族气派著称,他和弟媳以及另外几个选定的朋友,组成一个人称翘楚团的小圈子。即使在这个圈子里,他的高傲也让人望而生畏,当初曾有几位社交界人士慕名而来,想请他弟弟引荐结识他,却遭到了拒绝。“不,请别叫我引荐,”他弟弟说,“我和妻子我们俩合在一起,也做不成这事儿。就算做了,也保不齐他会对你们很不客气,我可不想事情弄到这份儿上。”巴拉梅德和几个朋友,在骑师俱乐部的名册上圈定了两百个成员,拿定主意不跟这些人结交。在巴黎伯爵府上,他因风度优雅、举止高傲而博得亲王的雅号。

圣卢对我讲述这位舅舅早已逝去的青年时代。当时这位舅舅和两位朋友合住一套单身汉小公寓,他每天带女人回来。那两个年轻人也都是小白脸,人称他们仨“美惠三女神”。

“有一天,一位如今在圣日耳曼区,用巴尔扎克的说法,风头正健的男士(当时他可还是愣头青)表现出一种挺奇怪的趣味,向我舅舅提出要到那个小公寓去。谁知他一到,马上就开始求爱,不是向女人,而是向巴拉梅德舅舅哦。舅舅装作听不懂,找个借口把那两位朋友带了出去。他们回来时,抓住这个浑蛋,扒掉他的衣服,打得他皮开肉绽,然后把他扔出门去,而那正是零下十摄氏度的大冷天。人家发现这个倒霉蛋时,他已经冻得半死不活,司法部门前来调查,这家伙费了好大劲儿才让法院停办此案。我舅舅如今早就不干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儿了,你简直没法儿想象,像他这么个在社交场上那么高傲的人,心里却想着一大群平民百姓,怜爱他们,保护他们,而且根本不计回报,即便人家以怨报德他也在所不惜。一会儿是为某个曾在宾馆里伺候过他的仆役在巴黎找工作,一会儿是让人教会某个农民一门手艺。这是他身上相当温情的一面,跟他在社交场上表现出来的那一面正好是相对的。”其实,圣卢本人也属于社交场上的那一类年轻人,他们已经处于一定的高度,所以人家会这样来评价他们:“还挺和气的,身上有相当温情的一面。”这是相当珍贵的种子,它很快会孕育出一种全新的看问题的方式,就是把民众看得重于一切,而自己可以置之度外;简而言之,这种看问题的方式是跟庸俗的傲慢截然对立的。

“据说舅舅年轻时,对整个他那社会阶层而言,他说什么,什么就是定规,那种气派叫人简直没法儿想象。他不管在什么场合,总是怎么觉着舒服,怎么觉着方便,就怎么做。不想那班附庸风雅的人纷纷仿而效之。他在剧场里觉得渴了,让人把饮料拿到包厢里来,于是下个星期,每个包厢后面的小包房里都摆满了饮料。有一年夏天阴雨绵绵,他有点犯风湿病,便定做了一件柔软而暖和的小羊驼毛大衣,因为只是当旅行毛毯用用,衣料上蓝橙相间的条纹也就留在那儿。没多久,高档裁缝铺里顾客盈门,都是来定制蓝色镶边的长毛大衣的。他在一处城堡已经待了一整天,晚餐时,出于某种原因不想显得太一本正经,有意穿了下午那件上装入席,于是,穿普通上装参加乡间晚宴成了时尚。要是他吃蛋糕时没用小匙,而是用了叉子,或者向金银匠定做、自己发明的一副餐具,或者干脆用手拿了,那么不这么吃就显得落伍了。他发兴再听贝多芬的某几首四重奏(他虽说常有些突发奇想的怪念头,但人绝对不笨,天赋极高),每星期都请几位乐师来为他和几个朋友演奏这几首四重奏。这一年最时髦的事情,就是举办参加人数很少的聚会,聆听室内乐。我相信他这一生都不会有烦闷的时候。他长得那么帅,身边的女人肯定少不了!我没法儿告诉您那到底是些谁,他嘴巴紧得很。不过我知道,他一直把我那可怜的舅妈蒙在鼓里。虽说如此,他对她还是很体贴的,她爱他爱得极深,她去世好几年以后,他想到她还会流眼泪。在巴黎的时候,他差不多每天都去墓地。”

罗贝尔就这么一边等他舅舅,一边跟我说他舅舅的事儿。结果这天他没等着。第二天,我回酒店路过游乐场的时候,觉得背后有人在不远的地方注视着我。我回过头去,看见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身材高高的,体态有些发胖,唇髭很黑,他手执一根细细的手杖神经质地拍打着裤腿,专注地睁大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珠不停地转来转去,目光向四面八方射去,这种灵动的眼神是某些人所特有的,这些人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由于某种原因被此人激发起旁人无从想象的种种念头时,眼神就是这样的——比如说疯子或者侦探。他最后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就像临逃跑时的最后一瞥,既大胆又谨慎,既迅捷又深沉。他朝四下里望了望,突然换上一副漫不经心的高傲神情,整个人猛地转过身去,专心致志地看着一张海报,一边哼着曲子,整理别在纽扣上的苔蔷薇。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好像在往上面抄剧目的名称。他掏了两三次怀表,把黑色的窄边草帽往下拉到眼睛上面,用手放在帽檐上做张望状,好像在看是否有人来。他做了个表示不满的姿势,像是在告诉别人,他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不过,要是真在等人,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样子的。然后他把帽子往后一推,露出中间剪得短短的平头,不过两边的头发还是挺长的,波纹起伏地梳向脑后。他大声地呼着气,一个人并不太热,却想让人觉得他太热的时候,便会这样呼气。我脑子里转过一个念头:此人只怕是到旅馆来行骗的家伙,他大概前两天已经盯上外婆和我,正打算伺机下手,却在窥视我的当口让我给撞见了。他可能是为了迷惑我,所以故意装出这种心不在焉的漠然的神情,不过他做得太夸张了,看上去倒不像是要打消我说不定会有的疑虑,报复我无意间可能让他受到的侮辱,而是要让我明白,他不仅没有看见我,而且以我这么个不起眼的小东西,根本休想引起他的注意。他虚张声势地挺直腰板,撇了撇嘴,翘起唇髭,目光中配上了某种冷漠、生硬、几近凌辱人的神情。结果,他这奇异的表情,让我一会儿把他当作小偷,一会儿又以为他神经有毛病。不过他的衣着极其讲究,跟我在巴尔贝克见到的那些游客相比,他的服饰严肃得多,朴素得多,也让我那件屡因刺眼、俗气的浅色沙滩装而生出屈辱感的上装舒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