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小宝贝的声音跟别人混起来,怎么会呢?就是有一千个人在敲,你外婆也分得出你的声音!你难道以为这世界上还有哪个人,会敲得这么傻呵呵、这么激动、这么既怕吵醒我又怕我听不见的吗?只要听见有轻轻的搔墙声,我马上就会认出这是我的小耗子,况且,这个小耗子又是这么与众不同,这么叫人可怜呢。你还在犹豫,还在**挪动身子,折腾来折腾去的那会儿,我就已经听见了。”
她掀起百叶窗。酒店凸出的附属建筑上,阳光已经铺满屋顶,犹如有个盖屋顶的工人早早开工,已经不声不响地干完了活儿;他没弄出声音,是不想吵醒还在沉睡的城市,而且,没有动静更能显出他的干练。外婆对我说现在几点了、天气怎么样,还说我不用到窗口去,海上有雾,她还告诉我面包店有没有开门、传来声响的汽车是怎么样的:这是一支毫无意义的前奏,一首不足以让人理会、没人聆听的清晨序曲,是只属于我俩的一个生活片断。在随后的一天里,当我在弗朗索瓦兹或别人面前谈到清晨六点的大雾时,我会乐于说起这个片断,那并不是要炫耀我知道得很多,而是要把我领受过的这份温情告诉人家。我在那儿浸润着柔情和欢愉,变得和谐、空灵,那天使般歌唱着的板壁上的三下敲击,有如一首由富有韵律的对白开始的交响乐,拉开了清晨这美妙时刻的序幕,应答的是我热切期待的、重复两遍的另外三下敲击,它们犹如报喜天使那般轻盈,优美而准确地传递了外婆的整个心灵,以及她一定过来的承诺。
可是在这抵达的第一夜,外婆离开我的房间以后,我很难受,就像在巴黎要离开家的时候一样难受。对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的这种恐惧——许多人都有这样的恐惧——或许只是一种绝望的抗拒的表现形态(最低级的、模糊的、生理上的、几乎是无意识的表现形态);我们现实生活中那些最美好的事物的存在,让我们宁愿做绝望的抵抗,也无法(即便只是在心里承认这种可能性)接受一个不再有这些美好事物的未来。这种抗拒其实源于惧怕,只要一想到父母有一天会死去,想到我会为生活所迫远离吉尔贝特,即使只是去一个见不到我那些朋友的国度,我就感到害怕极了。这种抗拒还有一个因由,那就是要去想自己的死,或者贝戈特在书中向读者许诺的那种永生,我总觉得困难之极;在那种永生中,我不能带上我的记忆、我的缺点、我的个性,而所有这一切都不接受它们将不复存在的意念,它们既不愿看到我沦为虚无,也不愿我拥有一个没有它们容身之地的永恒。
在巴黎那会儿,有一天我特别不舒服,斯万就对我说:“您该到大洋洲那些美妙的小岛去看看,您也许会乐而忘返的。”我想回答他说:“那样我就见不到您女儿,就得生活在她从没见过的景物和人中间了。”可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你也不会为此感到苦恼了。斯万对你说你会乐而忘返,他的意思是说你会不想回来,既然不想回来,那就说明你在那儿过得很开心。”这是因为我的理智明白,习惯——从现在起,它要承担的任务就是使我爱上陌生的住处,改变镜子位置和窗帘颜色,停住钟摆不让它聒噪——同样也会完成它的使命,使我们起先并不喜欢的同伴变成密友,给人家换上另一张脸,让一个人的嗓音变得动听起来,让我们心中的情意另有所寄。诚然,这种对地方、对人的新的情谊,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旧地和故人的忘却;可是我的理智偏偏认为,我能够毫无惧色地面对这样一种新生活的前景,在这种生活中,我将与一些人和物天各一方,这些人和物将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作为一种安慰,这种生活会对我的心做出许诺,让它相信它是会忘却的,可是这种许诺,却只能让一颗绝望的心就此破碎。这并不是说,在分离已成定局以后,我们的心还不能从习惯中汲取镇痛的养料;但在这以前,它始终是在受着折磨啊。我们有一种担忧,生怕将来会见不到我们心爱的人,听不到今天给予我们最可珍贵的欢乐的人们的声音;但对我们来说,有一件事也许更加残酷,那就是有一天这种担忧会不再引起我们的痛苦,我们会对它无动于衷。真到了那一天,这种担忧非但不会消释,而且还会变本加厉;因为到那时,我们的自我已经有了改变:我们不仅失去了父母、情人、朋友的亲情,而且,这些今天在我们心里占据着重要位置的情感,将会被擦拭殆尽。没有他们相伴的生活,今天令我们想起来不寒而栗,到那时我们却会对那样的生活甘之如饴。因此,这将是我们的一次真正的死亡,虽然死亡以后还会复活,但那是在一个不同的我身上的复活,就凭注定要死亡的旧我所具有的情愫,是无法去爱这另一个我的。正是这些情愫——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比如对一间屋子的空间、氛围莫名的眷恋——在惊惶之余,以一种隐秘的、局部的、确实的、真切的方式去对抗死亡,从而排斥了另一种方式的对抗,即长期而绝望地、日复一日地去对抗那种零切碎割而又不绝如缕的死亡,那种犹如融入整个生命进程,每时每刻从我们身上分离出局部的肌肤,让它们坏死,让新细胞繁殖的死亡。对于一个像我这样神经质的人而言(在这样的人身上,神经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当注定要消失的我发出呻吟和抱怨时,神经无法拦截它们通往意识的通道,只能听任它们清晰而疲惫地、绵绵不断地涌向意识),在陌生的、高得吓人的天花板下感到的惊恐不安,其实只是一种在熟悉于低低的天花板的我身上所留存的情谊的抗议。这种情谊早晚也会消失,会被另一种情谊所取代(这时,死亡以及接踵而至的新生活,将会以习惯的名义完成它们的双重任务)。但这种情谊本身,会夜复一夜地感受到痛苦,直至最后消亡;尤其在这第一晚,当它面对一种不再有它容身之地的未来的图景时,它拼命挣扎,每当我的目光想要从伤害它的那些东西上移开,转向那无法企及的天花板,它就会悲声哀号,让我倍感痛苦。
可是第二天早晨!——一个侍者进来叫醒我,给我端来了热水,我洗脸梳头,然后拼命在旅行箱里翻找可就是找不到要用的物件,拽出来的尽是些乱七八糟没用的东西。而就在这时,我想到可口的早餐、惬意的散步,从窗口和书橱上的玻璃,犹如从船舱的舷窗望出去,望见无边无际的大海,看着浪涛有如跳板上的跳水运动员,一个接一个跃起落下,我心头充满了欢乐!大海一无遮拦,然而以一条跃动的细线为界,一半海面却处在阴影之中。我捏着一块印有酒店名称、浆得硬硬的毛巾,在身上怎么擦也没法儿擦干;我边擦边走到窗前,向大海望去。辽阔的大海充满喧闹,高耸的波涛有如连绵的大山,看得我头晕目眩,浪涛闪烁着打磨过的、半透明的绿宝石的光亮,架着积雪也似的浪尖汹涌而来,那气势有如皱着眉扑来的狮子,沉着而威猛,排山倒海的浪涛高高托起,重重抛下,阳光则为它们添上一抹不露真相的笑意。
此后每天早晨我都置身窗前,就像在驿车里睡了一夜扑到车窗前一样,我要看看那令我心驰神往的万顷波涛——那绵亘起伏的海浪的冈峦,在夜间是靠近了,还是远去了。有时,那海浪的冈峦在重新奔腾跳跃涌向我们之前,会退得很远很远,我得隔着一片空旷的沙滩才能遥遥望见排头的细浪,远方的海景有如文艺复兴早期托斯卡纳画派画作中的冰川背景,雾蒙蒙,蓝莹莹,仿佛透明似的。也有时,阳光在离我很近的海浪上绽开笑脸,海浪温暖的绿色,绿得像阿尔卑斯山脉的草地(阳光在山坡上闪动,犹如一个巨人乐呵呵地一路蹦跳而下);是湿润的土地,或者说是空气中流动的水分,给高原草地带来了这迷人的绿色。海滩和波浪为让阳光涌进并积聚,在天涯海角凿出了这个豁口,依光线射来和我们视线的方向的不同,阳光时而让那海浪的冈峦停住,时而让它移动。光线的变化,改变了景色的方位,在我们面前树立了新的目标,同时也激发了我们不畏长途跋涉,一步一步走完全程去抵达目标的意愿。
清晨,太阳从酒店背后升起,把我面前的那片沙滩照得亮晃晃的,远处海浪的冈峦也给照亮了,阳光似乎是向我展示冈峦的另一面,鼓动我循着它迂曲的行迹,踏上一段在原地悠游的旅程——尽管人在原地不动,但随着时光的推移,眼前变幻着一个又一个美妙绝伦的景点。从第一天的早晨起,太阳就用它那满含笑意的手指,远远地指给我看大海中那些蓝色的峰峦,这些大海的峰峦是在任何一本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在这番妙不可言的嬉戏过后,它终于累了,于是躲进我的房间来避风,懒洋洋地斜卧在没有整理过的**,在湿漉漉的洗手盆或打开的箱子上洒下它耀眼的珠宝,而它本身的华丽和不合时宜的奢侈,却给房间里平添了几分杂乱的意味。
一小时过后,在高大的餐厅里——当时我们正在吃午饭,从柠檬的皮囊里往两条箬鳎鱼上挤金黄的汁水,不一会儿,盆子里就只剩下两副翎饰也似的鱼骨,蜷曲有如羽毛,铮然有声又如齐特拉琴——外婆因为吹不到凉爽的海风,觉得简直无法忍受,那原因是玻璃窗虽然透明,但都是关闭的,一如商店的橱窗,那片海滩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却被玻璃跟它隔了开来。透过窗玻璃,我们把天空尽收眼底,那片蔚蓝依稀就是玻璃的颜色,浮动的白云则像玻璃上的瑕斑。我心想,我正如波德莱尔说的那样,坐在防波堤上或在小客厅里,我暗自寻思,他所谓的海面上灿烂的阳光,是否就是——不像落日余晖那样单纯而又失却热力,只是一抹颤巍巍的金光而已——此刻的这种阳光,它宛如黄宝石那样光灿夺目,热辣辣地照射在海面上,使大海发酵,如啤酒一般醇厚、一般金黄,又如牛奶一般泛着泡沫,海面上不时有巨大的阴影掠过,仿佛有位神祇拿着面镜子在天上晃动,开心地看着被照得忽明忽暗的大海。
巴尔贝克的这个餐厅,没有什么装饰,整个儿洒满了游泳池水那般绿莹莹的阳光。几米开外,涨起的海水和正午的阳光,宛若在天堂前竖起了一道由绿宝石和黄金筑成的坚不可摧的活动壁垒。可惜的是,这个餐厅跟贡布雷那间面朝对面住宅的餐厅相比,差别还不仅仅是在外表上。在贡布雷,大家都认识我们,我也就不去注意任何人。在海滩度假,谁也不认识旁边的人。我年纪还小,还太敏感,没法儿舍弃博得别人好感、赢得人家青睐的愿望。一个经常出入社交圈的男士,想必会对这个餐厅里用餐的人,或者对海堤上来来往往的年轻男女视而不见,可我没有这样的风度。想到我不能和他们一起出游,我心里有些难过,可要是外婆——我这位对社交礼俗不屑一顾,满心只想着我的健康的外婆,居然不顾我的自尊心,贸然请求他们同意让我做伴一起散步,那我就会更加难过了。无论他们走到哪儿,回到一所陌生的小木屋也好,手握球拍去往网球场也好,骑马出行也好(那马蹄犹如踩在我的心头哟),我总是怀着热切的好奇注视着他们。海滩上令人目眩的反光,冲淡了社会阶层的观念,我待在这洒满阳光的玻璃港湾里,透过大玻璃窗凝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可是在外婆看来,玻璃窗挡住了风,是一个缺点,想到我要因此少吹一个小时的海风,她觉得无法忍受,于是她偷偷地开了一扇窗,顷刻间,菜单、报纸,连同正在用餐的每位游客的面纱、帽子,全都给吹得飞了起来;可外婆有这来自天堂的好风打底,在一片责骂声中,依然像圣女布朗蒂娜一样镇定自若,脸带笑容,而这些满脸鄙夷之色、头发散乱、怒气冲冲的游客如此一致地把矛头指向我们,更使我增添了孤独、忧愁的印象。
游客中,有一部分——在巴尔贝克,他们赋予了这些豪华酒店的住客(通常都是来自各地的富人)一种相当显著的地域特征——由法国这一地区主要省份的精英人士组成,其中包括卡昂法院的主审法官、瑟堡的首席律师,以及勒芒的一位著名公证人。平时,他们成年像散兵游勇,或者说像国际象棋中的棋子那样,分散在各地,一到假期,便从四面八方聚集到这家酒店里来。他们每年住预先订好的相同的房间,他们的夫人以贵族自居。这样的游客,形成了一个小团体,其中还包括巴黎的一位大律师和一位名医。动身回去的那天,两个巴黎人对他们说:
“可不!你们才不会跟我们坐同一列火车呢,你们有福气,能回家吃晚饭。”
“这叫福气吗?你们住在巴黎,首都,大城市!我们住的是才十万人口的小省城。没错,最近一次人口统计说是十万零两千,可是跟你们的二百五十万,跟你们的大马路,跟巴黎的灯红酒绿,又怎么能相比呢?”
他们带着乡音未改的卷舌音r说这番话时,其中并没有尖酸的意味,因为他们是省里出类拔萃的人物,本来是可以和别人一样去巴黎的——有关方面就曾不止一次地给卡昂法院主审法官先生在巴黎最高法院安排过职位——他们之所以不去巴黎工作,是出于对小城的挚爱,出于不求闻达的淡泊,出于对既有声望的爱惜,或是对当局有些做法有所不满,甚至是因为舍不得现在的好邻居。再说,他们中间有好几位并不急于打道回府。
原来——要知道巴尔贝克港湾是大宇宙中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宇宙,是一个盛满季节这种果子的大篮子,为数众多的日期、依次相继的月份,都排成圈儿装在里面。所以,不仅在可以遥望里弗贝尔(这是暴风雨的信号)的那些日子,我们在巴尔贝克天色渐暗之际,还能看见里弗贝尔那些屋顶上的阳光。而且即使巴尔贝克天气已经转冷,我们仍然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在对岸的里弗贝尔,热天还剩着两三个月的尾巴呢——大酒店的这些常客,不是假期开始得较晚,就是假期持续得较长,所以当初秋的阴雨和薄雾降临时,他们就把旅行箱装上船,过河到里弗贝尔或科斯特道去和夏天会合了。
对每个新来的人,巴尔贝克大酒店的这个小团体都报以怀疑的眼光,每人都一面装出对来人不感兴趣的样子,一面向侍应部领班打听此人的情况。这位领班——埃梅——是大伙儿的朋友,每年旅游旺季,都由他来给他们张罗安排餐位。那些夫人知道埃梅太太怀着孕,用餐完毕后一面为她准备婴儿用品,一面不停地举起长柄眼镜打量我和外婆,原因是我们在吃煮蛋色拉,这是道挺普通的菜,但阿朗松的上层人士从不吃这道菜。他们经常讥讽一个法国游客,明显流露出对他的轻蔑态度。这个法国人外号叫陛下,因为他自称是大洋洲一个只有几个土著居民的小岛的国王。他带着漂亮的情妇住在这家酒店里,每当她去洗海水浴时,那群孩子都围着她喊:“王后万岁!”因为她掏出大把大把的五十生丁硬币撒给他们。主审法官和首席律师做出一副不屑看她的模样,要是朋友中间有谁在瞅她,他们就觉得有责任提醒他,她只是个女工。
“可我听人说,他们在奥斯当德用的是王家更衣室。”
“那有什么!二十法郎租的呗。你要喜欢,你也可以租。我有确切消息,他曾经托人求见国王陛下,可是国王让人传话,他无意结识这个木偶王国君主。”
“啊,真太有意思了!现在的人真是无奇不有!……”
他们说的想来是实情;不过,公证人、主审法官和首席律师讨厌这一对男女,另外还有一层缘故,那就是他们感到在相当一部分人眼里,他们只是些连这二位挥金如土的国王、王后都不认识的布尔乔亚,这种感觉让他们恼火。他们每次瞥见这对被他们称作狂欢节小丑的男女走过,总是火冒三丈,大声表示自己的愤慨。对这种愤慨之情,他们的领班朋友感同身受——对这对出手比真国王、真王后还大方的假货,他不得不赔着笑脸,可在听他们点菜的当口,他远远地向那几位老主顾意味深长地眨着眼睛。也许还有另一件事,同样让他们有点恼火。有个服饰华丽、装腔作势的年轻人,他们管他叫小白脸,此人的老子是个工厂主,本人则是个身患肺病的花花公子,每天换一件新上衣,扣眼上插一朵兰花,用餐必喝香槟。在赌场上,他总是脸色苍白,毫无表情,唇边挂着一丝冷漠的笑容,在巴卡拉牌桌上一掷千金地下注,照公证人对主审法官的说法,“这样的豪注他根本就输不起”,主审法官的夫人则“据可靠消息”,声称这个世纪末的年轻人,把父母都给活活地气死了。
另一方面,首席律师和他的朋友也不放过一个有贵族封号的、有钱的老年贵妇,对她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因为她到哪儿都要带上日常起居的全套行头。公证人夫人和主审法官夫人每回在餐厅用餐时看到这位老妇人,总要肆无忌惮地举起长柄眼镜把她上下打量一通。那种又仔细又不放心的模样,仿佛她就是一道名称听上去挺气派,拿上来一看却觉得可疑的菜肴,经过一番有条不紊的观察,得出否定的结论以后,她们摆出张厌弃的苦脸,冷冷地挥手吩咐撤掉这道菜。
她们这样做,也许只不过是想表明,有些东西她们虽然没有——比如说没有这位贵妇的某些特权,比如说跟她攀不上半点关系——但那并不是她们没法儿有,而是她们不想有,如此而已。时间一久,她们真就相信是这么回事了;在这种女人身上,所有的欲望、对不了解的生活方式的好奇,以及博得新认识的人好感的希望,全都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佯装的轻蔑,是故作姿态的喜悦,而这些代用品自有它们的不便之处:从此她们就非得把不开心说成开心,非得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自己说谎不可了——有了这两条,她们也就甭想有舒心日子过喽。不过,酒店里恐怕也人人如此,虽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其实都跟这两位夫人没什么两样,即使不说是为了自尊心吧,至少也是为了某些处世原则或思维习惯,而牺牲了参与一种陌生生活的美妙冲动。显然,年迈的贵妇人与外界隔绝,独自生活其中的小小天地,没有被公证人和主审法官的夫人气急败坏的冷嘲热讽所污染,她并没有因此变得像这伙人一样尖酸刻薄。非但如此,在这片小小的天地里,还弥散着一种芳香而陈旧的气息——不过从中同样可以感觉到故作姿态的意味。因为说到底,这位老夫人若能引来并维系(为此她得不断以新的面目出现)新认识的人的好感,她十有八九也会发现其中的感觉是很让人陶醉的;诚然,只跟自己圈子里的人来往,而且认定这个圈子就是最好的,人家由于不了解而小看自己,根本无须萦怀,这样做、这样想也都自有乐趣,但这两重乐趣毕竟代替不了那种陶醉的感觉。她也许预感到,倘若她悄悄地来到巴尔贝克大酒店,她那条黑呢长裙、那顶过时的便帽,定会遭到某个纨绔子弟或当地闻人的嗤笑——摇着舞步的年轻人会从牙缝里挤出“穷酸老婆子”几个字来,像主审法官那样长着一部花白髯须和一双她挺喜欢的聪明眼睛、脸色依然那么红润的当地闻人,则会马上示意眼睛凑在长柄眼镜上的夫人看这个老怪物;也许正是由于对这一时刻下意识的恐惧——这就好比跳水一头扎进水里的那一瞬间,你明知只是短暂的一刹那,可还是照样感到害怕——老夫人事先派了一个仆人到酒店来,把她的习性、脾气一一告诉他们,她本人随后抵达酒店时,三言两语应付掉(其实是出于腼腆,而并非简慢)恭候欢迎的经理,径自走进预订的房间,从家里带来换上的窗帘、屏风和照片,在她与理应去适应的外部世界之间,稳稳地竖起了一道由生活习惯构成的隔离墙,她安坐其中,犹如待在自己家里。是这个家,而不是她在旅行。
就这样,以她为一方,酒店员工和供应商为另一方,她把仆人安置在双方之间,他们代她跟新人类进行接触,同时在女主人周围保持一种她所习惯的氛围;就这样,她把成见留在了她与洗海水浴的游客之间,对她的朋友们根本不会接待的这些人,她全然不在乎他们高兴不高兴;就这样,她靠与女友们通信,靠回忆,靠时时意识到自己地位出众、风度高雅、礼仪娴熟的优越感,继续生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每天下楼乘马车出游时,贴身女仆捧着女主人的衣物尾随其后,在前面开路的小厮则有如站在悬挂所属国国旗的使馆门前的岗哨,在异国土地上保卫着使馆的治外法权。我们刚到的那天,她下午很晚才离开房间,所以我们在餐厅里没见到她。因为我们初来乍到,去吃午饭时,酒店经理把我们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带我们到餐厅去,犹如军官将新兵带到军需下士那儿去领军装。虽说没见到这位老夫人,但没过一会儿我们就见着了一位乡绅德·斯代马里亚先生和他女儿德·斯代马里亚小姐,他们出身于布列塔尼一个鲜为人知却非常古老的家族,领班以为他们不会回来用餐,把他们的餐桌给了我们。这父女俩上巴尔贝克,是专程来见见几位住在附近别墅里的熟朋友,因为在外常有应酬,还要去人家那儿回拜,他们难得到酒店餐厅来用餐。由于傲慢,这父女俩疏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对坐在身边的陌生人完全取一种漠视的态度;置身于用餐的游客中间,德·斯代马里亚先生神情冷若冰霜而又极不耐烦,举止冷漠而粗鲁,刻意挑剔中透出明显的敌意。这种神情举止,在火车的冷餐车厢里倒是常见的,一个人身处一群从未见过面,以后也不会再见到的同车乘客中间,他和他们的关系往往仅止于保住自己的那盘冻鸡肉和车厢的那一隅之地。我们刚要开始用餐,有人按德·斯代马里亚先生的吩咐,来叫我们起身。那位德·斯代马里亚先生这会儿刚到,他对我们没有表示半点歉意,高声地关照酒店领班,这样的事绝不能再次发生,他不认识的人占了他的餐桌,这让他很不高兴。
且说酒店里住着一位女演员(在奥代翁剧院演过几个角色,但尤以举止优雅、机敏风趣和收藏成套德国瓷器而著名),她的情人(一个非常有钱的年轻人,女演员为着他而努力提高自己的修养),还有两位看上去颇有贵族气派的男士,他们几人躲着大家抱成一团,每次出游必定同行,在酒店餐厅用餐,必等大家都吃完以后才姗姗来迟,白天一起待在套间的客厅里打牌。而他们这么做,显然并非对其他游客抱有敌意,而只是因为他们对某些幽默的谈话方式,对某些佳肴的食不厌精,有着特殊的爱好。正是这样的爱好,使他们感到只有四人一块儿过日子、一块儿吃饭,生活才有乐趣,想到要去跟那些不懂这种情趣的人混在一起,他们就觉得无法忍受。即使只是坐下吃一顿饭或打一盘牌,他们都得弄明白一起进餐的人或坐在对面的牌友,是否的确拥有一种潜在的、待用的鉴赏力,能够鉴别艺术品的真伪,看出许多巴黎家庭当作中世纪或文艺复兴时期珍品来显摆的作品,都是些蹩脚的赝品,还要弄清楚这些人看待所有的事物,是否都能跟他们有共同的是非标准。当然,在这种时候,除了在默默用餐或打牌的当口发出几声滑稽的感叹,或者由那位年轻女演员在用餐或玩牌时穿上迷人的新裙子,这几位朋友也没什么其他的办法,能用以展示他们走到哪儿都想带到哪儿的特定生活方式了。这种生活方式,就这样用业已成为他们第二天性的习惯笼罩住他们,使他们足以抵御周围环境的神秘**。在漫长的下午时分,悬在他们面前的大海,无非就像挂在有钱单身汉小客厅里的一幅色彩柔和的油画而已,他们只是在闲着无聊、等人出牌的间歇,偶尔抬起头来望一眼大海,看看天气如何,或者看看大概几点了,提醒其他人该喝下午茶了。晚上他们通常不在酒店里用餐。这时,豪华的餐厅灯火通明,辉映在黑黝黝的海面上。整个餐厅变成一个硕大无朋的玻璃鱼缸,巴尔贝克的工人、渔民以及小布尔乔亚,挤在玻璃长窗跟前,餐厅里的人看不见融入夜色中的他们。他们隔着玻璃窗张望金碧辉煌的餐厅,这种奢华的生活是这些穷人平时难得一见的,他们就像在看珍奇的鱼儿或软体动物(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是,玻璃长窗能不能永远庇护这些色泽光鲜的鱼儿,夜色中瞪眼张望的这群衣着寒酸的人,有一天会不会把这些鱼儿从大鱼缸里捞出来吃了)。夜幕下聚集在窗前的人群中,说不定有个作家或者业余社会鱼类学家,眼看着肥胖的老女人张开血盆大口,把东西一口吞进去,心里暗暗在把这些人按种族,按先天的遗传特征和后天养成的性格分类。一个从小在圣日耳曼区的淡水里长大的塞尔维亚老妇人,亏得天生一副大海鱼的好牙齿,才能把色拉吃得像个拉罗什富科家族的婆娘那般有声有色。
此刻,那三位穿常礼服的男士正在等那位迟到的小姐,她刚从楼上乘电梯下来,只见她身穿一条新裙子(她差不多每次都换一条新裙子)从玩具盒似的电梯里匆匆出来,肩上的披巾是特地按情人的口味挑选的。这四人觉得豪华大酒店这种国际化的怪物在巴尔贝克落脚,徒然助长了奢华之风,对美食爱好者并无好处,于是四人一起登上一辆马车,去半里开外一家有名的小餐馆吃晚饭(他们挺爱跟小餐馆的主厨神聊,从菜谱的编排到菜点的烹制,一聊起来就没个完)。从巴尔贝克出发,沿着两旁种着苹果树的小路去往那家小餐馆,这段夜色中的路程,在他们看来跟在巴黎那会儿,从家里去英格兰咖啡馆或银塔餐馆[178]的路程相差无几。到了氛围雅致的小餐馆,那里的朋友们都对有钱的年轻人妒羡不已,因为他有一位打扮得这么漂亮的情妇——她把那块披巾往他们跟前一扬,就好比披上了一块面纱,把这个小社团跟世界隔离了开来。
遗憾的是,我却难以像所有这些人一样心静如水了。他们中间的好些人,我都关心着呢;比如说,有个当地的显贵,额头低低的,目光游移在偏见和教养之间,这个人,我特别希望他不要对我视而不见。他不是别人,正是勒格朗丹的姐夫。他有时到巴尔贝克来转转,而每个星期天,他都要和妻子举办每周一次的花园晚会,这天酒店的住客往往人数锐减,其中除了有一两位应邀参加晚会,还有好些人是不想让人知晓他们没被邀请,干脆选这一天去旅游。不过,他当初来酒店的第一天,接待的人因为刚从蓝色海岸过来不久,还不知道他是何许人,所以对他很怠慢。他既没穿白色法兰绒套装,做派又像个老式的法国人,进门前瞥见大堂里有女士,就全然不顾豪华大酒店的规矩,摘下帽子拿在手里走进大堂。经理见他这么着,心想这准是个平民出身的家伙(他管这些人叫草民),于是懒得跟他打招呼,伸手在帽檐上碰了碰就算完事。公证人夫人却另有慧眼,她觉着这个新来的人身上,自有一种非同凡响的东西——一种有身份的人故意显出平庸相的气度——在吸引她;她声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这个人,是位很有身价、修养极高的绅士,在巴尔贝克找不到一个人能跟他相比(在巴尔贝克遇到的人,凡是她不去交往的,她都认为是不可交往的)。她说这番话时,用的是一种判断从无失误、权威无可置疑、对勒芒最上层社交界的情况了如指掌之人的口气。她之所以对勒格朗丹的姐夫有如此好评,可能是因为他看上去很不起眼,没有一点威势可言,也可能是由于她从这位乡绅那种虔诚教徒的做派中,嗅到了自己所信奉的共济会的气味。
即便我打听到了天天在酒店前骑马的那几个年轻人是什么人,知道了他们的父亲是一家时新服饰商店的老板,对我来说也于事无补。那个老板奸诈得很,我父亲是决计不肯去结识他的。洗海水浴度假,使他们在我眼里有如半人半神的骑士铜像那般高大威武,我但愿他们的目光不要落到一个像我这样的可怜虫身上——这种可怜虫呵,离开酒店餐厅就只为一屁股坐在沙滩上而已。我一心希望有人同情我,哪怕这人是在大洋洲的荒岛上当过国王的冒险家,甚至是那个看上去傲慢无礼的患结核病的年轻人。我爱在心里对自己说,别看他外表很无礼,其实他有一颗怯弱而温柔的心,说不定对我(仅仅对我)会温情万千呢。何况(跟通常有关游伴间关系的说法正好相反)让人不止一次地瞧见你在海滩上和某些人在一起,会大大提高你在实实在在的社交圈里的声誉,巴黎社交界人士精心营造的,不正是这种海水浴交情吗?这些当地名人,或者说所谓的一时之选,对我会有怎样的看法,对此我非常在意。我生性喜欢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所以我不是按照他们的真实身份,比如说倘若在巴黎,这一身份肯定是很低的,我是按照他们自以为具有的那种身份来看待他们的。说实在的,在巴尔贝克他们确实把自己的身份看得很高,既然在这地方缺乏一般的衡量标准,他们也就很自然地有了比较而言的优越感和一种颇为奇特的趣味。唉,任何一个人的轻蔑,也没有像德·斯代马里亚先生的轻蔑这样让我难受。
因为,他的女儿一走进来,我就注意到了她那苍白的、几乎带点蓝色的美丽脸庞,这张脸,再加上与众不同的高挑身材和步态,让我不由得想到她想必出身名门,受过贵族教育,及至知道她的名字以后,一切就都变得更明晰了——就如才气横溢的作曲家谱写的动人旋律,壮丽辉煌地描绘了闪烁的火光、奔腾的江河和宁静的田野,预先浏览过歌剧脚本的观众,会循着音乐家的思绪展开丰富的想象。世系的概念,让德·斯代马里亚小姐的魅力有了根由,从而使这些魅力变得更明白、更完美。这一概念,又等于告诉人说,要想领略这些魅力,那可是难上加难的,这样一来,它们就越发令人渴慕,就好比一件我们看得中意的东西,标价越高就越发显得珍贵。家族遗传的气质,为这张天生高贵的脸平添了一种异国鲜果或著名佳酿的风味。
一个偶然事件成了外婆和我的转机,我们在酒店客人中的威望一下子提高了。原来,就是我们刚到的那一天,那位老夫人从套间下楼的时候,前有小厮开道,后有贴身女仆手捧夫人忘了拿的书和毯子,一路小跑跟着的排场,让在场的人都心头一振,每个人都表露出一副满含好奇和尊敬的神情,德·斯代马里亚先生显然也不例外;这当口,酒店经理俯身过来,殷勤地(就如有人指给看热闹的路人看哪个是波斯国王或拉纳瓦洛娜女王[179]一样——当然他也晓得,这个平平常常的看客不可能跟眼前那位显赫的君主有什么关系,不过能这么近地看到大人物,想必人家还是会感兴趣的)凑在外婆耳边说:“德·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就在这时,那位夫人瞥见了我外婆,惊喜地把目光投向她。
您可以想象,我正置身外地,一个人也不认识,一筹莫展不知如何去接近德·斯代马里亚小姐,这时即使有个魔法最高明的仙女变成小老太婆的模样出现在我眼前,我也未见得会更加欣喜了。我说一个人也不认识,是指具体的人。从美学的观点来看,所有的人可以分为若干种类型,类型的数目是极其有限的,一个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往往会欣喜地见到一些似曾相识的人,正如斯万可以从昔日大师的画作上发现熟识的身影一样。我们刚到巴尔贝克的头几天,我就遇见了勒格朗丹、斯万的看门人和斯万夫人。勒格朗丹,变成了咖啡馆侍者;那看门人是个我见了一面以后再没见过的陌生游客;斯万夫人则成了浴场救生员。一种类似磁化的作用,将体形外貌和精神状态的某些特征吸聚拢来,固连在一起,所以大自然把某个人引进一个新的躯体时,往往可以保持他或她不太走样。勒格朗丹变成了咖啡馆侍者,但身高个头一点没变,鼻子和一部分下巴也还是老样子。斯万夫人成了男性,当了浴场救生员,两人不仅容貌相像,就连说话的样子也有几分相像。只不过,这个斯万夫人尽管束着红腰带,远远看见有海浪过来,就赶紧举旗叫大家离开海滩(要知道,浴场救生员十有八九都不会游泳,所以格外来得谨慎),但还是跟斯万当年从壁画《摩西一生》中叶忒罗女儿的脸容认出的奥黛特[180]一样,帮不上我什么忙。不过这位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是货真价实的,她不曾因被施魔法而丧失全部能耐,情况正相反,她可以对我的能耐施一种魔法,让它变得强大一百倍,有了这种魔法,我就像被神鸟的翅膀托着似的,一会儿工夫就能穿越那段让我和德·斯代马里亚小姐相隔无穷远——至少在巴尔贝克是这样——的社会地位的距离。
可惜情况不像我想的这样。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比其他任何人都更闭关自守,生活在自己的那个小天地里,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外婆。倘若她知道,那些她漠然无视他们存在,离开巴尔贝克就会把他们名字抛在脑后的游客,我居然想去结识他们,而且对他们怎么评价我那么在意,那她一定会因为无法理解我,而对我连轻蔑也轻蔑不起来。我不敢对她说,要是她能让那些人瞧见她在和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谈话,我会非常非常高兴,因为我感到侯爵夫人在这家酒店里很有威望,而且她的友情能让德·斯代马里亚先生对我们另眼相看。再说,外婆的这位女友在我心目中根本算不得贵族:她的名字我早就听惯了,从小就在家里听到的这个名字,听多了就不在意了;而她的爵位,就像某个罕见的姓氏一样,我只是觉得有些怪怪的,与众不同罢了。有时,街名的情形也是如此。拜伦爵士街,世俗的、平民化的洛什舒阿[181]街,或者格拉蒙[182]街,这些街名不见得有什么地方,显得比莱翁斯-雷诺街或希波利特-勒巴街更高贵些。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跟她的表兄麦克-马洪[183]一样,并没有让我想到一个特殊世界里的人物,其实,麦克-马洪和另一个也当过共和国总统的卡诺先生[184],还有那位拉斯帕依,我对他们三个人不大分得清楚,但我知道弗朗索瓦兹在买庇护九世的照片时,也买过拉斯帕依的照片[185]。外婆有个原则,就是出门在外不该再有交往,她认为,到海滨不是看朋友来的,宝贵的时间应该全都在露天、海边度过,她认定人家一定也赞同这个观点,所以自作主张关照老朋友,万一在外地旅馆遇见,彼此不要说穿对方的姓名身份。现在听见酒店经理说出她朋友的名字,外婆掉转目光,装作没看见她的样子,侯爵夫人明白外婆是不想和她相认,就也把目光停在了半空中。她走远了,留下我孤零零地站在那儿,犹如一个海难遇险者看见一艘船渐渐驶近,又眼睁睁地望着它没有停下,扬长而去。
她也在餐厅用餐,不过是在另一头。酒店的住客或访客,她一个也不认识,就连德·康布尔梅先生也不认识;有一天这位先生和妻子应邀跟首席律师共进午餐,我就看见他没跟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打招呼,而首席律师有幸把这么一位人物请到自己餐桌上来,高兴得有点飘飘然。他有意避开平日的那些朋友,只是远远地跟他们眨眨眼睛,既暗示这是桩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又做得相当谨慎小心,让人家不致误解成他是邀请他们过去。
“嘿,我看您这一阵挺得意啊。”当天晚上主审法官夫人对他说。
“得意?此话怎讲?”首席律师掩饰住内心的喜悦,装得很惊讶地问,“就为午餐那档事?”他觉着自己没法儿装下去了,就这么说,“就不过请两个朋友一起吃个饭,谈不上得意不得意。他们也总得有个地方吃饭嘛!”
“这还不是得意吗?他们是德·康布尔梅夫妇[186]吧?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她是位货真价实的侯爵夫人,可不是靠娘家继承的。”
“哎!她是个很朴实的女人,非常可爱,一点没有客套。我以为你们会过来,还对你们使眼色呢……要不然我就可以给你们介绍一下喽!”他用一种略带调侃的口气说,意在冲淡一下最后这句话的重要性,就像亚哈随鲁对以斯帖说:“要我把王国分一半给你吗?”[187]
“不,不,不,不,我们宁可躲在后面,像朵谦卑的堇菜花。”
“我不是说了嘛,你们不该这样,”首席律师答道,眼看危险已经过去,他胆子壮了起来,“他们又不会把你们给吃了。咱们玩牌怎么样?”
“好呀,我们不是不敢跟您提吗?您现在来往的可是侯爵夫人呢!”
“哦!得了,这些侯爵夫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对了,明儿晚上我说好了跟他们一起吃晚饭。要不你们替我去怎么样?我可是真心实意这么说,我觉得待在这儿也挺好的。”
“不行,不行!……人家会把我当极端保守分子给炒掉的,”主审法官一面大声说,一面为自己的这句俏皮话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您也一样啰,在菲泰纳您可是挺受欢迎的哦。”后一句话他是对公证人说的。
“噢!我每星期天上那儿去一次,这扇门进,那扇门出。我可不像首席律师这样请人家吃饭哟。”
德·斯代马里亚这天没在巴尔贝克,首席律师对此深感遗憾。他神情阴鸷地对侍应部领班说:
“埃梅,您可以去对德·斯代马里亚先生说,他并不是在这个餐厅用餐的唯一贵族。中午和我一起吃饭的那位先生,您看见了吧?嗯?留小胡子,挺有军人风度的。对,他就是德·康布尔梅侯爵。”
“是吗?怪不得呢!”
“他这下该明白了,有贵族头衔的可不光他一个人。得!对这些贵族,是该杀杀他们威风了。这样吧,埃梅,您要是不想跟他说,那就什么也别说,我刚才那么说,可并不是为我自个儿;再说,他也认识侯爵。”
第二天,德·斯代马里亚先生得知首席律师曾经为他的一位朋友做过辩护律师,便主动上前去做自我介绍。
“咱们共同的朋友德·康布尔梅夫妇本来是想和咱们一起聚聚的,可不知怎么回事,时间就是凑不拢。”首席律师说,他跟许多说谎的人一样,总以为好些事随口说说并无妨,人家才不会为了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去跟他较真呢,殊不知这样一件小事(倘若您碰巧对事情的真相一清二楚,知道情况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就足以显示他这人的性格,让人家对他存有戒心了。
我和昨天一样,远远地望着德·斯代马里亚小姐,她父亲走开去和首席律师谈话,我这么做就更方便了。她的姿势很随便、很特别,却又始终很美,此刻她双肘搁在桌上,竖起前臂双手端住酒杯。她那不易被人捕捉到的目光显得很冷峻,从她的嗓音里,可以感觉到一种天生的、家族固有的、几乎不受声调变化影响的生硬的意味(它让外婆感到很刺耳),在她身上似乎有一种遗传机制的制动槽,每当某个眼神、某种声调表达的是她自己的想法,她就落回到槽里;所有这一切,都把远远望着她的那个人的思绪带向了家族世系的概念,无论是人情味不足,还是缺乏敏感的气质和健全的心智,都是家族传给她的。但我在她骤然变得明亮的眼眸中,看到了某种转瞬即逝的眼神,从中感受到一种近于谦卑的柔情,感官享受的乐趣会把这种柔情赋予最骄傲的女人。这种女人很快便会只认一种个人魅力,那就是能给予她感官享受的那个人所具备的魅力,无论他是演戏的,还是卖艺的,为了他,说不定哪天她连丈夫都可以离开;我还看到她苍白的脸颊上泛起某种颇为肉感的、鲜艳的玫瑰色,有如肉红色渗入了维沃纳河中白色睡莲的花蕊。这时我自以为感觉到,她想必会欣然应允,让我在她身上品味她在布列塔尼富有诗意的生活的乐趣,其实对于这种生活,她好像并不怎么珍惜,这或许是由于太习惯了,或许是出于天生的高雅,或许是因为厌恶自己家里那种贫穷贪婪的生活,但是她毕竟把这种生活藏在了内心深处。
她由遗传获得的意志力基因少而又少,因而脸部表情带有一种怯弱的意味,从这样的基因中她也许是无法找到抵御外力的能源的。她每次用餐都一成不变地戴着一顶灰色呢帽,上面插着的那根有些过时的、略嫌矫饰的羽毛,却使她在我的心目中变得温柔了起来,并不是因为这根羽毛跟她银白、粉红的肤色特别相称,而是因为我心想她大概并不富有,感到和她更接近了。有她父亲在场,她的举手投足都得合乎规矩,但就对所遇到的人的看法和分类而言,她的准则早已和他有所不同,也许她在我身上看到的,并不是地位的低微,而是性别和年龄。假如有一天,德·斯代马里亚先生没带她出去,尤其假如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走到我们餐桌跟前坐下,使她对我们有了新的印象,也使我有了接近她的胆量,那么我们说不定就能彼此说说话,定个约会,关系就会更密切。假如有这么一个月,她父母都出门了,就她一个人留在那座富有浪漫情调的城堡里,说不定我俩就能一起漫步在暮色中,海浪汩汩作响,拍击着岸边的橡树,渐渐变暗的水面上方,欧石楠粉红的花朵闪烁着更柔和的清光。我俩在一起,会走遍这座岛屿,对我来说,岛上充满无穷的魅力,因为它伴随德·斯代马里亚小姐的日常生活,休憩在她双眼的回忆之中。我觉得唯有在那儿,当我走在用众多记忆——我的欲念怂恿我去摘下的那层面纱——包围着她的那些地方的时候,我才能真正占有她,大自然把这些记忆放置在女人和若干男人之间(其用意无异于把生殖繁衍的行为放置在生灵万物和肉欲的快感之间,把昆虫应该带走的花粉放置在昆虫和它想要的花蜜之间),从而让他们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唯有先占有她生活其间的景物,才能更完整地占有她,然而景物只对他们的想象有用,而对感官快感而言并无用处,因此光有景物没有快感,是不足以吸引他们的。
但这时我必须把视线从德·斯代马里亚小姐身上移开了,因为她父亲已经向首席律师告退,回来坐在她的对面,他想必以为结识一位要人是桩好玩又爽气的事情,一做就完事,要想把此举的含义发扬光大,也无须当场交谈或事后交往,而只须握一下手,交换一个有深意的眼色就够了,所以此刻他坐在那儿搓着双手,仿佛刚捡了个宝贝似的。至于首席律师,会见最初的激动一过去,就只听得他跟往常一样,对侍应部领班说道:
“我可不是国王,埃梅;您还是去照应国王吧……我看呀,阁下,那些小鳟鱼看上去挺棒,叫埃梅给我们每人来一份怎么样?埃梅,那桌上的小鳟鱼我看很不错:您就给我们上这道菜吧,埃梅,悄悄地哦。”
他一刻不停地把埃梅的名字挂在嘴上,每逢他邀人一起用餐时,人家总会对他说:“我看哪,您在这儿就像在家里一样。”而且觉得自己也该多叫叫“埃梅”,这正是某些人的思维定式,他们觉着跟别人在一起,听人家怎么说就照式照样跟着怎么说,显得又聪明又有风度,却不知这一来恰恰透出了怯懦、俗气和愚蠢。首席律师不停地叫埃梅,脸上却挂着笑意,因为他既要让人知道他和酒店领班有交情,又要显得高出对方一等。酒店领班每次听到有人唤自己的名字,也都是笑吟吟的,神情显得又感动又骄傲,那意思是他既感到荣幸,又明白这是在调侃。
每次在大酒店高大宽敞、通常座无虚席的餐厅里用餐,我都感到害怕。当酒店的业主(或者是股东理事会选举出来的总经理,我不很清楚)来这儿待上几天的时候,情形就更糟了,此人不光是这家大酒店,而且是另外七八家分布在法国各地的大酒店的业主,他往来穿梭于这些酒店之间,在每家酒店不时待上个把星期。于是,差不多每天一到晚餐时分,这个白头发、红鼻子的小老头儿就会浑身上下穿戴得一丝不苟,脸无表情地出现在餐厅门口。据说,无论在蒙特卡洛还是在伦敦,他都是以欧洲顶尖的酒店职业经理人而著称的。
有一次,晚餐开始时我出去了一下,回来时,从他面前经过,他朝我欠欠身,想必是借此表示我是在他的酒店里,不过他态度很冷淡,我分不清这是一个不忘自己身份的人的矜持,还是对一个无足轻重的顾客的蔑视。而对那些贵客,总经理的态度也是这般冷淡,只是身子躬得低了许多,眼帘有节制地垂下,仿佛是在丧礼上面对死者父亲或圣体。除了这些冷漠而难得的欠身而外,他不做任何动作,仿佛是要表示,那双宛如从脸上往外凸的炯炯有神的眼睛,什么都能看见,什么都能搞定,足以保证大酒店的晚餐既有总体的和谐,又有局部的完善。显然他觉得自己比导演、比乐队指挥都重要,是个真正的最高统帅。他认为,全神贯注地看着,就能保证一切安排就绪,不致出任何纰漏酿成大祸。他恪尽职守,全身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睛也不眨一眨,整个餐厅的运转,都在这双因关注而石化的眼睛的注视之中,都在这双眼睛的操控之中。我感到,就连我舀汤匙的动作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我喝完汤,他就走开了,可是他方才的检阅,弄得我整个晚上都没有胃口。他却胃口很好,午餐时,他就像一个普通顾客一样,和大家同时在餐厅里用餐。他那张餐桌只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他进餐的时候,另一位经理,就是平时的那位,始终站在他身旁陪他说话。这位经理,因为是总经理的下属,想方设法讨好他,对他怕得要命。我的害怕,在午餐时稍有减退,因为总经理这时身处自己的顾客之中,犹如一位将军坐在周围都是自己士兵的餐厅里,谨慎地不显露出注意他们的神色。不过,听到那个被身穿号服的小厮围在中间的总台职员告诉我:“他明天早晨去迪纳尔,再从那儿去比亚里茨,然后去戛纳。”我还是松了一口气。
我在酒店的生活,不仅由于我没有熟人而变得愁闷,而且因为弗朗索瓦兹有许多熟人而变得很不方便。按说她熟人多,我们行事该方便些。谁知全然不是这么回事。这些无产者,虽说他们要结识弗朗索瓦兹挺不容易,为此赔了不少小心,不过他们一旦和弗朗索瓦兹认识,弗朗索瓦兹心里就只有他们了。按照她那部早已有之的法典[188],她认为自己对主人的朋友们无须承担任何义务,如果自己正有急事,不妨把来看我外婆的某位夫人打发出去散散步。可是对她的那些熟人,也就是说,对有幸承她赏脸结交的为数很少的那些人,她是礼数绝对周到的。
于是,弗朗索瓦兹认识了咖啡座领班和一个专为比利时夫人做裙子的小个子侍女以后,就不是吃好中饭即刻上楼,而要等一个钟头以后才去给外婆收拾东西。因为咖啡座领班要在咖啡吧给她煮杯咖啡或药茶,那个侍女要她去看裁衣服,弗朗索瓦兹不能拒绝他们,那是法典所不允许的。她对那个小个子侍女格外关心,还因为人家是个孤儿,从小由陌生人养大,她现在有时还会去这些家里住上几天。了解了她的这种境况,弗朗索瓦兹在动了恻隐之心的同时,也出于善意地对她有些瞧不上眼。弗朗索瓦兹有自己的家,那是父母留给她的一座小房子,她的兄弟在那儿养了几头奶牛,她没法儿把一个无家可归的人看作自己的同类。那女孩还总盼着八月十五回去看望那几个恩人,弗朗索瓦兹于是忍不住一个劲地唠叨:“她真让我好笑。她说:我盼着八月十五回家去。回家,瞧她说的!那又不是她家乡,人家只是收养她罢了,她口口声声说要回家,倒像那真是她家似的。可怜的孩子!她根本不懂什么叫有个家,做人做到这份儿上可就惨喽。”
弗朗索瓦兹还跟一些住客带来的女仆交往甚密,她们和她一起在邮件部用餐,看见她头戴漂亮的花边软帽,身材那么苗条,她们都以为她是个有身份的女人,说不定还是出身名门,或许由于家道中落,或许只是出于对我外婆的眷恋,才来给外婆当了女伴。而问题就在于,倘使弗朗索瓦兹认识的仅仅是些酒店外的人,那倒好了,因为那样的话,无论如何(即使他们并不认识她)他们总不至于什么事也不给我们来做吧。可是她在酒店里结交了不少人,其中还有酒店的酒务总管和一位厨师,还有一位楼面女主管。结果,但凡事关我们的日常起居,问题就来了,弗朗索瓦兹刚到酒店那天,还谁也不认识的那会儿,她常为一丁点儿小事就乱按铃,哪怕时间不合适,外婆和我都不敢按,她也不管,我们婉转地提醒她,她就把话甩过来:“咱们没少付钱。”仿佛钱就是她付的;而现在,自从她在厨房里结交了一位朋友(按说我们可以沾点光)以后,要是外婆或我感到脚冷,哪怕时间一点没什么不合适,弗朗索瓦兹也不敢按铃,她坚持说这样不好,因为人家烧锅炉的得重新生炉子,或者人家侍者正在吃晚饭,去打扰他们,人家会不高兴的。她最后还会像煞有介事地来上一句:“事情明摆着……”尽管说话的口气不很有把握。我们不再坚持,生怕她再来上一句更绝的:“这就够好的了!……”总之,就因为弗朗索瓦兹有了锅炉房的朋友,我们从此用不上热水了。
最后,虽说外婆是不得已而为之,我们还是认识了她的那位熟人。有一天早上,她和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在一扇门前迎面相遇,没法儿不打招呼,两人先是做出表示惊讶和犹豫的姿势,随即往后退下一步,不敢相信似的,最后既有礼貌又很欣喜地叫出声来,就如在莫里哀笔下的某些场景里,两个演员先是打着背躬,相隔仅几步之遥,却做得彼此没看见似的,各自说了一长串独白,然后突然看见了,两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抢着说话,最后两人同时说话,合唱紧接着对白响起,两人拥抱在一起。不一会儿,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知趣地要先走,外婆却要留她到吃饭时间再走,她想问问老朋友用了什么办法,既能让邮件比我们的到得早,又能吃到上好的烤肉(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爱吃美食,平时很少吃酒店里的菜肴,我们天天在此用餐,外婆常爱引用德·塞维涅夫人的说法,说这儿的菜“看着漂亮没法儿吃”)。从此侯爵夫人习惯了每天一到餐厅,趁侍者在那儿给她准备上菜,先到我们桌旁来坐一下,她还不许我们站起身来,唯恐给我们添麻烦。我们至多在吃完午餐,趁餐桌上还杯盘狼藉的工夫,常常再坐一会儿陪她聊聊天。我呢,为了能爱上巴尔贝克,保住我是在地球尽头的想法,竭力往远处看去,把视线盯在海面上,在那儿寻找波德莱尔诗中描写的印象,不让视线落在餐桌上——除非那天上的菜是一条硕大的海鱼,这样的大海鱼可远非刀叉之类好比哪,它和生命开始在大洋中涌流的原始时代,和辛梅里安人[189]出没的年代是同龄的,它那长着无数的椎骨,长着蓝色或粉红的神经的躯体,诚然也是大自然的产物,但大自然按照某种建筑蓝图,把它构建得有如海上一座色彩绚丽的大教堂。
埃梅对我们的态度,就好比一个理发师看见他毕恭毕敬侍候的军官认识刚进门的顾客。两人聊起天来,心里美滋滋地明白他俩都是场面上的人物。他去拿肥皂缸的当口,脸上禁不住漾起笑意,因为他知道,这爿店里,理发厅平庸的活计上,此刻平添了一种社交的,甚至贵族气的乐趣。埃梅也是这样,当他看见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认出我们是老朋友,他走去给我们拿漱口盅的时候,脸上也挂着同样的笑容。家庭派对的女主人在某些场合识趣地抽身走开时,脸上正是带着这种谦虚中透着高傲、缄口不语中显出无所不知的笑容。也不妨说这是一个快乐而感动的父亲,他关切地注视着在家里餐桌上订婚的那对新人,不去打扰他们的幸福。埃梅只要听到有人提起一个带爵位的名字,就会显露出一股高兴劲儿。在这一点上,弗朗索瓦兹跟他正好相反,一旦有人在她面前提到“某某伯爵”之类的名头,她那张脸立时会蒙上一层阴影,说出的话变得又干又涩,这正表明她对贵族既敬又爱,爱的程度比埃梅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外,弗朗索瓦兹还有个她在别人身上视作最大缺点的优点,那就是骄傲。她不是出身于埃梅所属的那种生性开朗、极好相处的平民阶层。出身于这种阶层的人,你对他讲一桩稍有几分刺激,而报上没登过的趣事,他会感到乐不可支,而且把这种快乐摆在脸上。弗朗索瓦兹可就不肯露出惊讶的神情了。要是有人对她说鲁道夫大公(她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人)并没死,大家都传错了,他其实还活着,她准会回答:“没错。”就像她早就知道似的。虽说她谦卑地称我们为主人,对我们可以说已经驯顺之至,但是她听不得任何人提到贵族的名字,即便是从我们嘴里听到,她也照样露出满脸愠色,由此可以想见,她大概出身于一个在当地颇有声望的农家,家道之殷实,大可与贵族世家分庭抗礼——而埃梅之流,即便不说是那些贵族人家收养的,至少也是从小就给人家当仆人的。所以在弗朗索瓦兹看来,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应当为自己身为贵族感到内疚。而至少在法国,为自己身为贵族而请求原谅,不正是贵族老爷和夫人们的才能所在,不正是他们所唯一操心的事情吗?弗朗索瓦兹继承了当仆人的传统,时时处处把主人和别人的交往情况看在眼里,把点点滴滴的观察所得搜集拢来,不时从中得出一些谬误的推理——正如人类对动物习性的观察一样——她一直认为,人家怠慢了我们,要知道,她不光是对我们有一种过分的爱,看到人家对我们不客气,她同样也会体会到一种乐趣,所以她得出上述的结论是不足为奇的。不过,当她明白无误地看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对我们,以及对她本人殷勤备至、体贴入微以后,她就原谅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侯爵夫人身份。而且,由于她每每对此感到庆幸,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成了我们认识的朋友中间,弗朗索瓦兹最喜欢的人。其中也有个原因,就是别人谁也做不到这么始终如一的友好。每次只要外婆注意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在读一本书,或者说起人家送她的水果挺不错,一小时过后,就会有个男仆把书或水果送上楼来。尔后我们向她当面道谢时,她仿佛要找个借口说明她送的礼物是有用的,特意对我们说:“这不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不过报纸到得这么晚,总得有点东西看看吧。”或者:“在海边吃水果还是当心些好。”
“好像你们从来不吃牡蛎是吧。”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对我们说(她这么一说,我当时就添了几分反感,黏糊糊的海蜇已经败坏了我对巴尔贝克海滩的印象,鲜活的牡蛎肉更加让我感到腻心);“这一带海边,牡蛎特别鲜美!哦!我这就叫女仆去取信的时候,把你们的一起拿来。怎么,您女儿天天给您写信?你们哪有这么多话可说呀!”外婆没有作声,不过,看得出她这是不屑于回答,她经常对妈妈说到德·塞维涅夫人的这两句话:“刚收到一封信,我就在盼下一封了,收到了信我才能松口气。我的这点心思,知音很难得哦。”她的结语是:“我找的就是这难得的知音,别人我就只想躲着点。”我真怕外婆把这句话用在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身上。还好,她一转话题,称赞起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昨晚让人送来的水果。这些水果的确很好,酒店经理虽说因他那盘水果受到冷遇有点醋意,也还是对我说:“我和您一样,最喜欢吃水果了,餐后甜点也比不上水果啊。”外婆对她的女友说,酒店平时供应的水果都不怎么样,所以她就更喜欢这些水果了。“德·塞维涅夫人说过,要是我们心血**想找个坏水果,那还得让人从巴黎送来。我可不能像她这么说喽。”——“噢,对了,您在看德·塞维涅夫人的《书信集》。我头一天就看见您拿着它了(她忘了,在酒店门口遇见我外婆之前,她从没跟她打过照面)。她老是那么为女儿操心,您不觉得有点过分吗?谈女儿谈得太多了,未免有些矫情。她不够自然。”外婆觉得跟女友争辩也没用,她不想当着一个没法儿理解自己的人的面,谈论自己心爱的东西,所以干脆把拎包搁在桌上,遮住德·波塞尚夫人的那本《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