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万出门做客,常常在晚餐前才匆匆赶回家。在下午六点,这个曾经让他伤心的时刻,他不再心心念念想知道奥黛特正在做什么,也不再在意她究竟是在家招待客人还是出门去了。他有时会想起好多年前有一天,他怎么设法透过信封看奥黛特写给福什维尔的一封信。可是这个回忆令他感到不快,或者说加重了他的羞辱感,为了摆脱这一回忆,他轻轻**一下嘴角,或者索性摇摇头,意思是说:“这跟我有什么相干?”的确,他觉得以前常用的假设是不对的,根据这个假设,生活弄得一团糟,全是他充满妒意的猜想造成的。奥黛特实际上是无辜的,现在他断定这个假设(它当时是对他有帮助的,在那段因爱情而病的漫长时光中,它让他觉着这病是臆想的,从而减轻了病痛)是不成立的,他的嫉妒才是真确的,尽管奥黛特爱他爱得比他想的更深,但她骗他也骗到了家。当初他在痛苦万分时,赌咒发誓只要有一天不再爱奥黛特,不再怕惹她发火,不再怕她知道他爱她已不能自拔了,他就要扬眉吐气地跟她说个明白(仅仅出于弄清真相的动机,就好比要解释清楚一个历史上的疑点)。当年他拼命拉铃、敲窗,就是没人开门的那天,也就是她写信给福什维尔说她有个舅舅来了的那天,福什维尔到底是不是在跟她睡觉。他一直盼着妒意消停以后能把这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弄个明白,可当他不再嫉妒了,这个问题在他眼里也就索然无味了。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他对奥黛特这个人已不复感到妒意以后,他在拉佩鲁兹街小屋跟前敲不开门的那个下午,却仍在撩拨着他的妒意。斯万的嫉妒,在这一点上跟有的疾病有些相像,那种疾病的病灶和感染源并不在某些人身上,而是在某些地点、某些寓所,嫉妒的对象与其说是奥黛特,不如说是往昔他敲遍奥黛特寓所门窗的那一天、那一刻。不妨说,斯万曾经有过的爱情消逝前的余音,全都凝固在那一天、那一刻里了,他也只有在那儿还能寻见爱情的余音。他早就不在意奥黛特是否欺骗过他,或者是否还在欺骗他。然而有那么几年,他仍在寻访奥黛特当年的仆人,无法排遣那份痛苦的好奇心,执意要知道很久以前的那天六点钟,奥黛特究竟是不是跟福什维尔在睡觉。尔后,好奇心过去了,但由它引发的调查却没停息。他依然想弄清楚那些他不再感到好奇的事情,他的旧我虽说已极度虚弱,但仍凭借着忧虑的惯性,在机械地运转,尽管忧虑已然消停,他甚至都想不起来自己曾怎么焦虑来着——当初这焦虑是沦肌浃髓的,他觉得这辈子再也别想摆脱它了,除非自己的心上人死去(而在本书稍后的地方,我们会看到一个冷酷的反证,证明死亡丝毫不能消减嫉妒的痛苦),他那堵塞的生活道路才能疏通。

他所企望的,并不只是有一天能弄清楚奥黛特究竟做了些什么,使他生活得如此痛苦;他心底里还埋着一个心愿,那就是在不再爱奥黛特,因而也就不再怕她的时候,要向她报复,而恰巧他也有机会遂这个心愿: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一个他没有任何理由嫉妒但还是嫉妒的女人。他嫉妒这个女人,仅仅因为他除了这种爱法已不会去爱,他只能用对奥黛特的爱法去爱另一个女人。他的妒意说来就来,不一定非要这个女人对他不忠,而只要有个什么理由,比如说在一个晚会上和他离得远远的,看上去却挺开心,他的妒意就会油然而生。这就足以唤醒他心头旧日的焦虑——爱情的赘疣,抵消爱情机能的可悲的赘疣,泯灭他身上那种难以抗拒的冲动(探明这个年轻女子对他的真实感情,她藏而不露的欲望,内心深处的秘密),这焦虑在他和他所爱的人中间横亘了一个个又冷又硬的疑团,这些因奥黛特或奥黛特之前的某个女人而起的疑团,使老去的情人只能通过激起妒意的女人这个存在于臆想中的泛指的、古老的概念,去了解他如今的情妇,把新的爱情大而化之地纳入这个影子般的概念。诚然,斯万也常觉着自己因嫉妒而把想象中的不忠信以为真,但转眼间他又想起当初就是用这个理由为奥黛特辩解的,而结果证明是错了。因而,他爱过的这个女人不在他身边时所做的那些事,在他看来不再是那么清白的了。他以前起过誓,一旦不再爱这个女人(他不曾想到她日后会成为他的妻子),就要毫不容情地冷淡她,把她晾在一边,以此来为自己长期受辱的自尊心报仇,现在他可以实施报复而没有了后顾之忧(即使奥黛特跟他较真,中止以前对他来说弥足珍贵的单独交谈,那对他又算得了什么?),他却不想这么做了;爱情消逝了,表明自己不再爱的欲望也随之消逝了。他为奥黛特备受煎熬的时候,满心想着有朝一日能让她看看,自己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可是到了这一天,他却火烛小心,生怕妻子起疑知晓他另有新欢。

当初喝下午茶的时分,我怏怏不乐地眼看吉尔贝特离开,提前回家去,眼下我却可以和她一起去喝茶。以前她和母亲一起外出散步或看戏,不来香榭丽舍的日子,我孤零零地在草坪上、木马旁转悠,现在斯万先生和夫人却允许我和他们一起外出,马车上有我的一个座位,他们甚至会问我喜欢去哪儿,去剧场看戏,去吉尔贝特的同伴家上舞蹈课,去斯万夫妇的朋友府上参加一个社交聚会(斯万夫人管它叫小meeting[86]),还是去参观圣德尼修道院的墓地[87]。

斯万夫妇带我外出的日子,说好我去他们家一起用午餐,按斯万夫人的说法就是lunch[88];约定的时间是十二点半,而那一阵我们家十一点一刻就用午餐了,所以我总要等爸爸妈妈都吃好离开餐桌以后,才出门向那时尚的街区而去,那一带平时就很冷清,中午时分街上更是空****的。只要天晴,即使在寒意逼人的冬天,我也在大街上来来回回地走着,不时再系系夏尔韦时装店的那条漂亮领带,瞧瞧脚上的漆皮高帮皮鞋有没有弄脏,直等到十一点二十七分。我远远地朝斯万家的小花园望去,只见光秃秃的树身在阳光里像雾凇似的闪闪发亮。没错,花园里是只有两棵树。但在非同寻常的时刻,景色也都焕然一新了。对斯万夫人家进餐的憧憬,渗入大自然唤起的愉悦心情(日常习惯的打破,甚至肚子饿,都使愉悦感变得更强烈),并没有减弱这种愉悦感,而是控驭了它,使它变成了社交场合的配饰;平日里感觉不到的美,仿佛在这一时刻展现了在我眼前:晴空,寒意,冬日的阳光,好似蛋奶羹上的那层奶油,一如覆在斯万夫人寓所这座神秘殿堂上的古色古香的光泽,淡红,透明,沁着凉意,而殿堂里面却是温暖如春、馨香四溢、鲜花盛开。

十二点半,我终于决定进入这座屋子,心想它就像圣诞老人背上的大袜子,准会带给我意想不到的欢乐。(不过圣诞这个词,斯万夫人和吉尔贝特是不说的,她们都说Christmas[89], Christmas布丁啦,Christmas礼物啦,Christmas期间外出啦——这样的外出使我倍感痛苦。回到家里,我觉着说圣诞节不够体面,便也说Christmas,让父亲感到可笑之极。)

起先只遇到一个仆人,他领我穿过好几个大客厅,把我引进一个小客厅,里面空无一人,但窗户透进午后蓝莹莹的光线,已给它蒙上了梦幻的色彩;我独自待在里面,陪伴我的是那些兰花、玫瑰和紫罗兰,它们——就像挨在我身边,却又不认识我的侍女——默默不语的那种情状让人久久难以忘怀,一屏水晶玻璃后面,小小心心地搁着一盆炭火,灼红的炭块在白色大理石火盆里熔融,宛如一颗颗炙热无比的红宝石在塌陷,而那些怕冷的花儿正迎着火盆,接受这暖意的抚爱。

我先是坐着,但听到开门声马上站立起来;进来的是第二个仆人,然后是第三个,他们神色庄重地进进出出,只是来给火盆添点炭,或往壶里加点水。他们都离去后,门关上,我又是独自一人了,但我知道斯万夫人早晚会打开这扇门的。是啊,炭火犹如在克林索尔的熔炼室里[90]那般销熔的这个候见小客厅,比任何神奇的魔宫更令我心绪激**。又响起一阵脚步声,我没立起身来,大概又是一个仆人吧,不想是斯万先生来了。“怎么,就您一个人?真没办法,我可怜的妻子压根儿不知道钟点。十二点三刻。平时还得晚些。待会儿您瞧她那不慌不忙的劲儿,倒像她来早了似的。”他神经性关节炎又犯了,样子看上去有些滑稽,有这么一位不守时的妻子,去了布洛涅树林就想不着回家,到了裁缝家里就忘了时间,从来不知道准时用餐的妻子,斯万的胃是遭了些罪,可是他的自尊心得到了回护。

他把新添的收藏品拿给我看,告诉我它们的精妙之处,可是我过于激动,加上不习惯到这时候还没吃饭,脑子里虽然兴奋得很,却又像空了似的,我虽然还能说话,却根本听不见他说些什么。况且,斯万收藏的这些精品,既然在他家里,对我而言不啻午餐前那珍贵时刻的一个部分。即使见着《蒙娜丽莎》在这儿,我也未必会比看到斯万夫人的一袭家居长裙或她的嗅盐瓶感到更欣喜。

我继续等候,独自一人,或者和斯万一起,吉尔贝特也常过来和我们做伴。瞧着一批批神情肃穆的仆人进进出出,我只觉得斯万夫人的莅临是一件隆重的大事。我侧耳静听每一下声响。可是凡事莫不如此,大教堂也好,大海的怒涛也好,舞者的纵跃也好,都是眼见不如心想的;这不,几个身着号衣的仆人如同舞台上的龙套鱼贯上场为王后开道(甚至有和王后亮相抢风头之嫌)过后,斯万夫人穿一件獭皮紧身短大衣,悄没声儿地走了进来,只见她的面纱后面隐隐显出冻得发红的鼻子,全然不如我想象中那般光彩照人。

她要是上午不出门,就会穿一件双绉晨衣进客厅,在我眼里它比哪件长裙都更优雅。

有时候斯万夫妇俩整个下午都待在家里。午餐吃得晚,过不多一会儿,我原以为应当跟平时不同的这个下午居然也就很快过去了,只见一抹斜阳染红了花园的墙面,仆人们擎来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烛台,分别放在半圆桌、独脚小圆桌、墙角柜或茶几上,烛光照得它们好像陌生的祭礼的圣坛。客厅里的谈话没有让人激动的内容,我起身告辞时心头有些怅然,一如儿时望过午夜弥撒后的感觉。

但这仅仅是精神上的失落。在这屋里,当吉尔贝特没和我在一起,而我知道她马上就会进来,接下去几个小时她都会向我报以话语,应以目光(那种专注的、含着笑意的、我曾在贡布雷第一次见到的目光),我心间就不由得充满了欢愉。至多,在看她沿着小楼梯走进楼上房间的时候,会有一丝妒意掠过脑际。我留在客厅,犹如女明星的情人留在正厅的前座,忐忑不安地揣想后台或化妆间里的情景;我就楼上房间的布局向斯万咨询,问题提得含蓄而不着痕迹,但语气中毕竟难抑忧虑之情。他告诉我吉尔贝特是去熨烫衣物的房间,表示可以陪我去看看,还答应下次吉尔贝特再去,他一定让她带我一起上去。听到他后面那句话,我心头如释重负,对我而言,那种使我们觉着心爱的女人变得非常遥远的、瘆人的心理距离,顷刻间就无影无踪了。望着他,心头涌上一股满含柔情的暖流,我觉着这份柔情比我对吉尔贝特的爱情更浓烈。作为女儿的主人,他把她给了我,而我,有时遭她拒绝的我,并不直接拥有斯万间接具有的这种权威。说到底,我爱她,见到她我就**不安,渴念某种还没得到的东西,而这时这种**和渴念,使我们在心爱的人身边体会不到爱的感觉。

不过,待在家里的时间并不是很多,我们常常出门去。有时斯万夫人在换装出门前先弹会儿钢琴。那双纤美的手,从双绉晨衣粉红或白色,通常色泽明亮的袖口里伸出,抚过琴键的手指间流淌出的,正是平时目光中(而不是心间)流露出的那种忧郁。有一天,她给我弹了一段凡特伊的奏鸣曲,就是有斯万最喜欢的小乐句的那段。可是,第一次听一首较为复杂的曲子,我们往往并没听到什么东西。我也是在后来,第二遍第三遍听人弹奏这首奏鸣曲时,才意识到它原来是我所熟悉的。所以,说“第一次听到”并没错。要是一个人在听第一遍时真如他所觉得的那样,什么也没听出来,那么第二遍、第三遍不就成了第一次吗?没有理由非要到第十次才听出点名堂来呀。第一遍听的时候,问题可能并不在于理解,而在于记忆。我们的记忆,相对于我们聆听时纷至沓来的印象而言,是非常不管用的,就好比一个人在睡梦中想到许多事情,醒来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或者说就像一个前听后忘记的老糊涂那么健忘。面对头绪繁多的印象,我们的记忆力无法立刻把它们储存下来。记忆是对于听过两遍或三遍的作品,渐渐地形成的,这就好比中学生把课文念了好几遍,临上床时还觉着没记住,可第二天醒来却全都背了下来。而这首让斯万和他妻子倾心于其中一个乐句的奏鸣曲,在这一天以前我始终没能清晰地感觉它,就像一个名字,你拼命再想,可就是想不起来,脑子里是空白的,一小时过后,你已经不再想了,这个刚才怎么也想不起的名字,却倏地一下跳了出来。真正的艺术珍品,都是不会一下子让人记住的,而且这些作品最先触动我们的,凡特伊的奏鸣曲最先触动我的亦是如此,并不是作品最可贵的部分。斯万夫人为我弹奏那个有名的乐句时,我不仅以为这部作品对我来说也就是这样了(于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用心去听它)——在这一点上我跟有些人一样愚蠢,他们看过威尼斯圣马可教堂穹顶的照片,就以为身临其境也没有什么可以惊叹的了——而且,当我从头至尾再听一遍这首奏鸣曲时,我仍感到眼前几乎一片茫然,犹如一座远处或雾中的建筑那般朦胧。因而,对这类作品的了解,是个令人伤感的过程——凡须在时光中展现的事物无不如此。凡特伊奏鸣曲中最隐蔽的东西展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最初听懂并喜欢的东西就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被习惯所裹挟,撇下我逃遁而去了。这首奏鸣曲给我带来的东西,我只能在一个又一个相继的时段去爱抚,因而我无法整个儿占有它:它就像生活一样。然而,这些杰作毕竟不像生活那么令人失望,它们并不一上来就把最美的东西展现给你。在凡特伊的奏鸣曲中,我们最先感受的美,也是我们会最快感到厌倦的美,而且由于同样的原因,它往往是与我们已知的美最接近的。而当这样的美离我们而去时,某个短句阒然在向我们迎来,但它的构思过于新颖而奇特,恍惚间我们一时没法儿把它看真切,没法儿靠近它爱抚它;然而此时,它终于过来了——我们天天在它跟前经过而浑然不觉它的存在,它仅凭自身的美不足以为人所见、为人所知,兀自等待了那么多时日的这个短句,终于姗姗地来了。它最后来临,也将最后离去。我们会对它爱得最久,因为我们是过了那么久才爱上它的。一个人要想稍稍深入地理解一部作品——比如我要理解这首奏鸣曲——所需的时间,比之于一部真正创新的杰作从问世到得到公认,其间所历经的那些年头、那些世纪,仅仅是一个缩影、一个象征。天才不愿看到周围的人群无视他的杰作,也许会对自己说,同时代的人缺乏必要的审美距离,为后世而写的作品理当留待后人去读,有些画站得太近没法儿欣赏,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其实,他何必这么软弱,唯恐人家对他评价不公呢?评价不公是不可避免的。天才的作品之所以难以立即为人所推崇,就因为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是特立独行,和常人不一样的。这样的作品,总是先培育出为数极少的知音,然后才拥有一个人数较众的读者群。贝多芬的四重奏(第十二号、十三号、十四号和十五号[91])历时五十年才孕育、造就了一批贝多芬四重奏听众,从而(跟所有杰作的情形相似)取得一种突破,即便不说让作曲家的价值为世人所公认,至少形成了一支有欣赏水平,亦即真正喜爱它们的听众队伍——而在作品问世之际,这样的听众是寥若晨星的。所谓后世,就是作品的后世。作品(为简单起见,那些不仅能为自己,而且还能同时为其他天才培养未来的高水平受众的天才,不在考虑之列)应该为自己创造后世。倘若把作品封存起来,直到后世才公之于众,那么就这部作品而言,这样的后世就不是后世,而是同时代的一群人,只不过是生活在五十年以后罢了。所以,艺术家若要让自己的作品走上自身的轨道,就不能把它藏之名山,而必须让它行之于市,直至遥远的将来。这个将来,才是杰作真正的归宿,不高明的评论家,差就差在想不到这个将来,高明的评论家时时把将来放在心上,但有时又因顾虑太多而误事。类比平行线会聚到视平线的透视原则,我们不难想象,绘画、音乐领域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毕竟都还是有某些规律要遵循的。相继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种种艺术形态——不协和音曲式、中国水墨画法、印象主义、立体主义、未来主义,之所以都显得是对先前形态的颠覆,只是因为我们在看那一形态时,没有意识到时光流逝会产生一种同化作用,一种使雨果和莫里哀变得很接近的同化作用。不妨设想一下,一个对未来、对岁月带来的变化全无概念的年轻人,听到占星家预卜他的中年际遇时会觉得多么荒唐,多么不可思议。当然占卜不一定准,而正如天才未必能促成或阻止可能性变为现实,预言未能实现并不说明预言者智力平庸;同样,对一部艺术作品来说,如果在审美标准中加入时光的因素,我们对它的评价势必会掺进某些带有随机性,因而不再那么真有兴味的东西。一个人可以是天才,却不相信真会有铁路、有飞机,一个人可以是杰出的心理学家,却识别不了情妇或朋友的虚情假意——而最平庸的人也看得出他们在骗人。

虽然我并没有领悟这首奏鸣曲的妙处,但斯万夫人的演奏叫我听得出了神。她的触键,如同她的晨衣,如同那楼梯的芳香,如同她的短大衣和**,属于一个独特而神秘的世界,那是我们这个世界,这个可以靠理性来分析才华的世界所远远不能企及的。“凡特伊的这首奏鸣曲很美,是吗?”斯万对我说,“林间的夜晚,小提琴的琶音中沁出丝丝凉意。您说这有多美妙;月光下一片寂静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既然月色的清辉能让树叶停止摇曳,那么我妻子用月光疗法来松弛肌肉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个小乐句所描绘的,不正是处于催眠状态的布洛涅树林吗?海边又另有一种气象,万籁俱寂,只有海浪轻轻拍岸的声响,在回应着琴声。巴黎就不同啰;您能看见什么呢?诡谲的灯光映在高大的建筑物上,夜空仿佛被无色亦无险的大火所照亮,您感到的只是一种惹人遐想、猜摸不透的茫无边际。而在凡特伊的小乐句,在他的这首奏鸣曲里您看不到这些,那是在布洛涅树林,在gruppetto[92]中可以清晰地听见有个人在说:‘这点亮都够看报了。’”斯万的这番话,并不见得对我日后理解这首奏鸣曲有所帮助,我们听音乐时实在太容易受旁人的影响了,而他很可能是误导了我。但是从他说的另一些话里,我明白了当初他不止一次地在巴黎近郊的餐馆,在夜色朦胧的叶丛下听到过这个小乐句。每回听到,他都亟想领悟其中的深意,可是留在他心头的却是这个小乐句周围静谧、盘绕、色彩斑斓的叶丛(他觉着这个小乐句好似叶丛的灵魂,因而心心念念地想再能见到这些叶丛),那就是他以前没能享受的春天哦。当时他兴奋,他忧伤,他没有宁静的心境去感受春天的气息,而这个小乐句始终为他保留着那美妙的气息(就好比为病人准备的点心,他没有胃口,但点心还为他留着)。布洛涅树林那些夜晚的感受,他在凡特伊的奏鸣曲中得以重温的美妙感受,不能指望奥黛特来向他复述,尽管她当时和那个小乐句一起陪伴着他。奥黛特那时仅仅在他身旁(而不像凡特伊的乐句那样在他心间),因而无从领略——即便她的理解力再强上一千倍——我们任何人都无法(至少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么相信)表达出来的感受。“确实很美妙,”斯万说,“乐声就像湖水,像镜面那样清澈,让人看得见倒影。凡特伊的乐句向我展现的,是我当时没有留意的东西。听着它,那时的忧虑甚至爱情,全都忘在脑后了,它让我想起的不是这些。”——“夏尔,您这么说,我可觉得您是要惹我不高兴了。”——“惹您不高兴!女人可真有意思!我就不过想对这位年轻人说,音乐表现的绝不是——至少对我来说——什么意志自身[93]或无限的综合,而是,比如说,动物园[94]棕榈棚里身穿常礼服的维尔迪兰先生。我身在这个客厅,却千百次地随着这个小乐句神游阿莫农维尔餐厅,哦,这可要比陪德·康布梅尔夫人一起用餐有趣得多。”斯万夫人笑了起来。“人家都说这位夫人对夏尔迷恋得很哩,”她对我解释说,这语气让我想起前不久提到代尔夫特的弗美尔时(她居然知道这位画家,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她对我说的话:“我想告诉您,我先生当初追我那会儿,对这位画家着迷得很哩。对不对啊,我的小夏尔?”——“别把德·康布梅尔夫人说得这么不堪吧。”斯万嘴里这么说,心里乐滋滋的。——“大家都这么说,我才这么说的嘛。再说,我虽然不认识她,可听人家都说她聪明。我相信她一定很pushing[95],一个聪明女人有这德行,真叫我吃惊。不过人家说她喜欢您,您听着不会不受用吧。”斯万装作没听见似的一声不响,这是一种默认,也是暗自得意的一种表现形式。“既然我弹琴让您想起了动物园,”斯万夫人半嗔半笑地说,“这位小伙子要是也乐意,我们待会儿就去那儿得了。天气这么好,您又该有许多妙不可言的感想喽!说到动物园,我顺便想起一个人,这位年轻人一直以为我们挺喜欢布拉丹夫人,其实我对她躲还躲不及呢!把她当作我们的朋友,我听着觉得丢份。您想想,连从来不讲别人坏话的戈达尔大夫都说她讨厌极了。”——“有这么糟吗?其实她也就不过长得像萨伏那洛拉[96]罢了。就是巴托洛米奥[97]画的萨伏那洛拉。”斯万有这癖好,爱在画像和真人之间寻找相似之处,这个癖好无可厚非,因为即使被认为最具个性特点的表情,也有——比如恋爱中的情人原以为心上人的一颦一笑只是他独有的,结果却伤心地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某种共性,在不同的时代都能看到类似的表情。可要是真听斯万的,那三王来朝行列里就不光有戈佐利[98]颠倒年代画进壁画里去的美第奇家族,还有一群并非戈佐利,而是斯万的同时代人的肖像,也就是说,壁画上不仅有耶稣降生十五个世纪以后的人,而且有画家本人降生四个世纪以后的人。按斯万的说法,巴黎的头面人物,没有一个不在那队行列中露脸的,就像萨尔杜那出戏[99]的有一幕里,巴黎有头有脸的人,名医、政客、律师,全都冲着剧作家和女主角的面子,受着时尚的驱使,轮流客串,粉墨登场。“可她跟动物园有什么相干呢?”——“当然有喽!”——“敢情您以为她的背部也跟猴子一样,是天蓝色的?”——“夏尔,您越说越不像话了!我没想猴子,我在想那个森加莱人[100]对她说的话。您告诉他吧,那可真是句妙语。”——“这事挺蠢的。您知道,布拉丹夫人跟任何人打招呼,都喜欢用一种她自以为潇洒的、居高临下的口气。”——“我们泰晤士河畔的邻居管这叫patronizing[101]。”奥黛特插嘴说。——“她最近去动物园,那儿有几个黑人,我妻子说是森加莱人,她对人种学可比我在行得多了。”——“得了,夏尔,别开玩笑。”——“我没在开玩笑。得,布拉丹夫人招呼其中一个黑人说:‘您好,黑佬!’”——“她是随口一说!”——“可是那黑人不喜欢人家这么喊他,‘我是黑佬,’他生气地冲着布拉丹夫人说,‘你就是白佬!’”——“可真逗!我就爱听这故事。是不是挺妙啊?我想得出布拉丹大妈那模样。‘我是黑佬,你就是白佬!’妙!”我表示非常想去看一下那个喊布拉丹夫人白佬的森加莱人和他的同伴。其实我对他们根本不感兴趣。可我心想,去动物园就能走过当年让我对斯万夫人心仪不已的刺槐小道,柯克兰(我一直没有机会让他看到我向斯万夫人鞠躬致意)的那位混血儿朋友没准会瞅见我和她并排坐在马车的后座上。

吉尔贝特离开客厅去换衣裳的当口,斯万夫妇向我夸赞女儿身上许多难得的优点。我的所见所闻,似乎也恰恰证实了他俩所说的话:我注意到,正如她母亲所说,吉尔贝特不仅对朋友,而且对仆人、对穷人都悉心呵护,体贴入微,以予人快乐为乐,以令人不快为忧,在许多小事上都可以看出她的一片苦心。有一回她给香榭丽舍卖麦芽糖的那个女人绣了点东西,连一天也不肯耽搁,冒雪送了过去。“您都没法儿知道她的心地有多么善良,她是不说出来的。”做父亲的说。吉尔贝特这么小小年纪,看上去却比父母都要理智。斯万说起妻子那些有头有脸的朋友时,吉尔贝特扭过头去一声不响,但脸上没有丝毫责怪之色,因为对她而言,父亲是不可以批评的,即使稍有微词也是容不得的。有一天我跟她讲起凡特伊小姐,她说:

“我不想认识她,原因很简单,她对自己的父亲不好。人家都说她伤透了他的心。对此您也和我一样没法儿理解,是吗?我爸爸要是死了,我是活不下去的,我想您也会这样,这是再自然不过的感情。一个人怎么能忘记自己一直爱着的人呢?”

还有一次,她对斯万特别亲热,等斯万走开了,我对她说起我的感觉。她对我说:

“是这样,可怜的爸爸,今天是祖父的忌日。他心里不好受,我相信您是会理解的,在这些事情上,您和我们的感情是相通的。就为这,我想尽量比平时乖一些。”——“可他从没觉得您不乖呀,您在他眼里是十全十美的。”——“可怜的爸爸,那是因为他太好了。”

斯万夫妇对女儿的称赞,让我想起第一次看见她之前,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出现在巍峨的大教堂前,融入了法兰西岛的景色,而后她在我身上唤起了青春的梦,也给我带来了回忆,她的倩影时时映现在我去梅泽格利兹那边的斜坡小路上,粉红色的山楂树篱跟前。我禁不住问斯万夫人,吉尔贝特在同伴中间最喜欢谁,我尽力让自己的口吻显得漫不经心,仿佛家里的一个熟朋友随口问问小女孩喜欢什么似的。斯万夫人回答说:

“她的心意您应该比我更清楚啊,您是她最信得过的朋友,用英国人的说法就是她身边的crach[102]。”

看来,现实一旦与长期梦寐以求的想头吻合,就会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藏匿到那个想头下面,犹如两个全等的图形叠合在一起,而我们由于要使自己的欢愉有其意义,会在所想望的事物变得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一刻,情愿这些想望——为了确信那的确是它们——都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幻象。思维甚至无法恢复原来的状态来让我们重做比较,因为它已不再有活动空间:在那以后所获得的信息、所听到的话语,以及对最初的、出乎意料的时刻的回忆,全都堵塞在意识的入口,非但扼住了前往想象的通道,而且扼住了前往记忆的通道,它们阻碍我们展望尚未定形的未来,更使我们在追溯既往时无法摆脱它们的影响。这些年来,我一直以为去斯万夫人府上做客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朦胧的幻想;而在她的宅邸里刚待上一刻钟,那些未曾见到她的年月,就都变得那么朦胧、那么缥缈,仿佛一种可能性由于另一种可能性的实现而消失了。我置身餐厅里,只觉得刚吃的美式龙虾所发出的经久不衰的光芒,穿越思绪的所有端口,照亮了邈远的过去,这时我怎么还会把这餐厅想象成一个不可思议的去处呢?而斯万,他想必也有类似的感触:此刻我们所在的这个宅邸,不仅和我想象中的那个美轮美奂的宅邸融为一体,而且和斯万爱情的妒意,犹如我的想望那般充满渴求的妒意反复向他描述过的那个所在也融为一体了,那就是奥黛特带他和福什维尔上她家去喝橘子水的夜晚他感到渺不可及的他和她的两人世界;在他,融入这餐厅的正是从前不敢奢望进入的天堂啊,当初他几乎连想都不敢想将来有一天会问他们的总管:“夫人准备好了吗?”想到自己这么问,就禁不住心头怦怦直跳,而现在,他问这话的口气中,不但有点不耐烦,还带着点自尊心得到满足的意味。斯万如此,我何尝不是一样无法认识自己的幸福呢?吉尔贝特有一次大声说:“当初谁能想到,您默默地瞧着她玩捉人游戏的那个小姑娘,有一天会成为您最好的朋友,她的家您只要想去天天都可以去呢?”而她所说的这种变化,我虽然从外表上也看到了,但并没有在心里感受到,因为组成这一变化的两种状态,我无法放在一起看清,只要我同时想到这两种状态,它们就彼此混在一起了。

这座曾让斯万如此忘情、如此渴念的宅邸,想必在他心中留下了一段柔情,我从自己对它仍存有的神秘感可以推想及此。长久以来我一直悬想斯万夫妇置身其作用场中的这股奇异魔力,并不因我进入他们的屋子而消弭,但它已被我这个陌生人——现在斯万小姐正拿一把精致的扶手椅(不管它有多么不乐意、不情愿)亲切地朝他挪来的这个旧日的贱民——所驯服,往后退却;然而我在回忆中,仍能感觉到这股魔力萦绕在我四周。莫非在我独自等候的当儿,我把斯万夫人或者她丈夫或者吉尔贝特就要进来这一镌刻脑际的念头,用目光印在这些桌毯、圈椅、半圆桌、屏风和画作上了?莫非这些物件一直在我的记忆中与斯万夫妇相伴相随,终于染上了他们的气息?莫非我由于知道他们生活在这些物件中间,就把这些物件当成我久久无缘得见,以至有幸参与其间后仍感陌生的这种日常生活、起居习惯的象征了?每当我想到这个在斯万看来(其中并没有贬低妻子鉴赏力的意味)很不协调的客厅——因为他对初识奥黛特时这个套间半是暖房半是画室的格调余情未了,而奥黛特却已经着手撤下她现在认为有点土、不再时髦的一批中国摆设,换上一大堆路易十六时期古风的绸面小家具(当然还得加上斯万从奥尔良沿河街旧宅邸搬过来的艺术珍品)——对记忆中这个混合型的客厅,我有一种与斯万正好相反的印象,只觉着它既和谐,又齐整,处处透着个性的魅力,这种魅力是任何一套历经岁月磨洗仍保存完好的家具所阙如,也是任何一套带有制作者鲜明特色的饰物难以具有的:因为我们(也唯有我们才能如此)相信所见的这些物件自有其独立的品格,因而赋予它们以灵魂,它们就此拥有了灵魂——我们感觉得到它的萌动。在我想来,斯万夫妇在这儿度过的时光与任何人都不同,这宅邸比之流经他们日常生活的时光,犹如躯体比之于灵魂,既然如此,宅邸里的东西理应有其异乎寻常的表现,我对这些时光的种种联想弥散开去,融合进家具的布局、地毯的厚薄、窗户的朝向、仆人的举止,一切都显得那么难以言说,那么令人动情不已。餐后,我们坐在客厅长窗前洒满阳光的圆亭里喝咖啡,斯万夫人问我咖啡要放几块糖,说着把绸面踏脚凳朝我推来,这小凳散发着当年吉尔贝特的名字让我——先是在粉红色的山茶树前,而后在月季花丛边上——领略过的令人伤感的魅力,以及她父母一度对我抱有的敌意,眼看这小凳俨然敌意未消,我不禁心生怯意,不敢造次去踩它娇弱的软垫;与这小凳灵犀相通的午后两点的阳光,别样地照在港湾般的圆亭里,只见金色的浪花在我们脚边翻滚,一片光灿灿中显出海青色的长靠背椅和花影朦胧的地毯,犹如魔幻的小岛;就连挂在壁炉上方的鲁本斯的画也另有一番气象,与斯万先生的系带皮鞋和长披风一般无二,具有几乎同样神奇的魔力;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也能穿一件这样的长披风呵,可奥黛特此刻却在关照斯万另换一件大衣,说是有幸由我做伴外出,应该穿得更雅致些。她自己也要去更衣,尽管我在旁再三说哪条出客穿的长裙都远远比不上她吃饭时穿着,这会儿想去换下的双绉或丝绸面料的家居长裙,那些或绛色、或樱桃色、或提埃博罗粉红[103]、或白、或紫、或绿、或红、或黄、或单色或饰纹的家居长裙,才是无与伦比的,我对她说她就该这么出门,她笑了起来,也不知是笑我不懂事,还是对我的恭维感到满意。她为常穿晨衣表示歉意,说她觉得那样最舒服,接着她离开客厅去换了一身雍容华贵的装束,大家看了禁不住说好,这样的出客衣裳,她有好多套,而且她还叫我帮她选一套我最喜欢的来穿呢。

到动物园下了车,我走在斯万夫人身边,心里甭提有多得意了!她悠闲自在地往前走,任凭斗篷的裾边翻飞轻扬,我充满爱慕地望着她,她向我报以妩媚之极的深深一笑。此时此刻,若是吉尔贝特的哪个同学,姑娘也好,男孩也好,远远地朝我们打招呼,我在他们眼里就是我曾钦羡不已的角色,就是吉尔贝特家的世交,就是得以涉足她生活中的另一部分,即与香榭丽舍公园无关的那一部分的朋友了。

在布洛涅林区或动物园的小径上,常会遇到斯万认识的某位贵妇人和我们打招呼,有时斯万自己没看见,斯万夫人就对他说:“夏尔,您没瞧见德·蒙莫朗西夫人吗?”于是斯万嘴角漾起对熟朋友特有的微笑,脱帽躬身致意,这份优雅是别人学都学不像的。有时候,那位夫人会停下脚步,赏脸和斯万夫人寒暄几句,她知道斯万夫人已经让丈夫**得很谨慎,不会到处乱说,给自己添麻烦的。斯万夫人对上流社会的做派确实已经很熟悉,要说举止的优雅、仪态的高贵,她不会比任何一位贵妇人逊色;驻步给吉尔贝特和我介绍斯万的女友时,她态度从容得体,殷勤中透出洒脱和娴雅,看着这位斯万夫人和出身世家的对方,还真难说哪一位更像那么回事呢。我们去看森加莱家的那天,回家路上迎面碰见一位上了年纪但仍很美的夫人,裹着深色的斗篷,头戴系带褶裥女帽,身后跟着两位随从模样的夫人。“得!这一位准会让您感兴趣。”斯万对我说。老妇人此时距我们仅三步之遥,在亲切温柔地对我们微笑。斯万脱帽致意,斯万夫人屈膝作礼,俯身要去吻这位酷似温特哈尔特[104]肖像人物的老夫人的手,老夫人扶她起身,顺势拥吻她。“哎,瞧您,还不把帽子戴上。”她对斯万说,嗓门粗大,微带嗔意,全然像对熟朋友似的。“来,我把您介绍给公主殿下。”斯万夫人对我说。斯万夫人和公主殿下聊起天气有多好、动物园新添了哪些动物,趁这当口,斯万把我拉到边上对我说:“这位是玛蒂尔德公主[105]。您知道,她是福楼拜、圣伯夫和小仲马的朋友。您想想,她是拿破仑一世的侄女!拿破仑三世和俄国皇帝都向她求过婚。是不是很有意思?去和她说几句吧,可我不想陪她站上一个钟头。”他转过去对公主说:“我碰到泰纳[106],他告诉我公主殿下和他有点过节。”——“他做事像头猪,”她嗓音粗哑地说,猪这个字在她念来就像贞德同时代那位主教的名字,“打从他写了冒犯皇帝的那篇文章,我就跟他拗断了。”她的话让我感到的惊讶,与初读奥尔良公爵夫人(即巴拉丁公主[107])书信集时的感觉差堪相比。其实,玛蒂尔德公主的法国式情感更为充沛,而这些情感她有如早年德国人那般粗鲁地直截了当表现了出来,这种粗直想必是从那位符腾堡母亲[108]身上继承的。但她只要一笑,那种意大利式的慵困神情,立时就使有几分粗野、相当男性化的直率变得不那么刺眼了。这一切都包裹在一身第二帝国味道十足的行头之中,诚然,公主殿下这般穿戴大概只是出于对当年心爱的时尚的眷恋,但她似乎也挺注意种种细节,务使历史感上不出差池,以不辜负指望她唤回一个时代的人们的期望。我悄声要斯万问她是不是认识缪塞。“一面之交吧,先生,”她似乎有些不悦地回答说,其实,她和斯万熟稔之极,这会儿称他“先生”是和他开个玩笑,“他来吃过一次晚饭。请柬上写的是七点钟。到七点半他还没来,我们就先入席。八点钟他来了,向我欠了欠身,往餐桌旁一坐,一声不吭地又吃又喝,直到晚餐结束他离去,我都没听见过他的声音。他喝得酩酊大醉。这以后我可发不起兴再去请他了。”说话间,斯万和我稍稍跟她们拉开了点距离。“但愿她俩别再聊下去了,”他对我说,“我脚掌心疼了。真不明白我妻子干吗老扯出些新话头,过后她又得抱怨说吃力了。再这么站下去,我可受不了。”这时,斯万夫人正根据从蓬当夫人那儿听来的消息,问公主殿下政府是否终于意识到对公主殿下的态度有失偏颇,决定邀请她出席后天为尼古拉沙皇参观残废军人院举行的典礼了。不想公主殿下尽管外表羸弱,尽管平日往来的多为文人、艺术家,骨子里却仍是拿破仑一世的侄女,遇有大事就尽显本色了:“对,夫人,今儿早上我是收到请柬来着,我给退回去了,这会儿部长想必也该接到了。我告诉他,我要去残废军人院,无须任何邀请。如果政府希望我去,那我也不会出席什么典礼,我要去的是我们的地下墓室,皇帝陛下的棺椁在那儿。我去那儿用不着许可证。我自己有钥匙。我想去就可以去。政府只消让我知道它希望我去还是不去。我要是去,就去地下墓室,否则哪儿也不去。”这当儿,有个年轻人朝斯万夫人和我打招呼,他向斯万夫人问好,但脚步没停下:此人是布洛克,我没想到斯万夫人也认识他。见我问她,斯万夫人回答说他是蓬当夫人引荐给她的,他在部长办公室当差——这我可不知道。不过,她大概不常见到他——要不就是她嫌布洛克的名字有点俗,不想提到它——她管他叫莫勒尔先生。我对她说她准是记错了,他叫布洛克。公主殿下抻了抻垂在身后的拖裾,斯万夫人瞧了说好。“这是俄国皇帝送我的皮桶子,”公主说,“刚才我就这么去见他,让他瞧瞧做斗篷挺合适。”——“听说路易亲王[109]要到俄国去从军,公主殿下没他在身边会感到伤心。”斯万夫人管自往下说,没瞧见丈夫不耐烦的表情。——“他需要去历练历练!我对他是这么说的:别因为家族里有过一个军人就不想去,那不是理由。”公主的回答,**裸地影射了拿破仑一世。斯万实在待不住了:“夫人,恕我在殿下面前请求告退,我妻子刚生过病,恐怕不宜站立太久。”斯万夫人又行了屈膝礼,公主朝我们大家嫣然一笑,这奇妙的笑容仿佛来自遥远的过去,让人想起她优雅的年轻时代,想起贡比涅[110]城堡的舞会,笑容甫绽,脸上的愠色霎时间化作了亲切动人的神情。公主随即离去,身后跟着那两位夫人,方才大家谈话时,她俩扮演了译员、看护和乖孩子的角色,不时插进一些没有意义的短句和毫无用处的说明。“这星期您得抽一天去她府上把您的名字写下来,”斯万夫人对我说,“英国人说的这些皇族还不兴用名片,不过您只要在名册上登记了,她会邀请您的。”

冬末时节,我们有时在散步前先去参观一个画展。在这种小型画展上,素有收藏家美誉的斯万颇受画廊画商的敬重。寒意犹浓,可我去南方和威尼斯的夙愿已被唤醒。展厅里一派春光,炽热的阳光照在浅红的阿尔皮伊山[111]上,映出微微带紫的反光,威尼斯的大运河染上了晶莹透亮的蓝绿色。遇到阴天,我们就去听音乐会、看演出,然后去茶室喝茶。每当斯万夫人要对我说什么事,不想让邻桌或侍应生知道,她就和我说英语,仿佛只有我们两人懂英语。其实就我还没学过,别人可都懂英语,我只得提醒斯万夫人别再议论喝茶或端茶的人,我虽然听不懂她说什么,但我知道她说的不是好话,而且人家支起耳朵一字不漏地听着呢。

有一次,为了看一场戏,吉尔贝特着实让我吃惊不小。那天碰巧是她祖父的忌日,这她先前告诉过我。她和我说好了,和她的家庭女教师一起去听一场歌剧选段音乐会,吉尔贝特早早换好了衣服,但神情很冷淡,平时我俩要去做什么,她总会显出这副神情,意思好像是说,只要我高兴,她父母也乐意,她就什么都无所谓。午餐前,她母亲把我俩叫到一边对她说,她父亲看到我们在这个日子去听音乐会,会不高兴的。我觉得这话说得在理。吉尔贝特脸上漠无表情,但心头的怒气压抑不住,脸色变白了,可她还是一言不发。斯万先生一回家,斯万夫人就把他引到客厅的另一头,对他低声耳语。他唤吉尔贝特过去,带她走进旁边的房间。只听得房间里传来很响的说话声。我简直不能相信吉尔贝特,那么听话、那么温柔、那么乖觉的吉尔贝特,竟会在这样的一天,为了这么小的一点事情和父亲顶嘴。最后斯万一边走出来一边说:

“我说的话你都听明白了。现在,你自己看着办吧。”

用午餐时吉尔贝特始终绷着个脸,餐后我们去她的房间。尔后,蓦然间她喊道:“两点啦!音乐会两点半就要开场了。”她的声音里没有一丝犹豫,而且好像从来都不曾有过似的。她叫那个家庭女教师赶快准备。

“您父亲,”我对她说,“他不会不高兴吗?”

“不会。”

“可是今天是您祖父忌日,您这么做他会觉得不妥当吧。”

“别人怎么想,关我什么事?为别人的感情去操心,我觉得挺可笑。自己觉得好就行了,何必去管旁人怎么样。这位小姐难得有机会消遣一下,这场音乐会她可是盼了好久了。我不想为讨好别人而不让她去。”

说着她拿起帽子。

“吉尔贝特,”我拉住她的胳膊说,“这不是讨好别人,这是让您父亲高兴。”

“不用你来教训我。”她用力甩开我,尖声对我喊道。

斯万夫妇对我优渥有加,不但带我一起去动物园、听音乐会,还慷慨地让我分享他们和贝戈特的友谊。当初还在和吉尔贝特相识之前,我就认定,凭她和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老人的交情,她就是我最值得看重的朋友,我心存指望,但愿她不致因对我不屑而拒绝带我和贝戈特一起去游历他心爱的城市,早在那会儿,他们和贝戈特的友谊就使他们在我眼里有了独特的魅力。且说有一天,斯万夫人邀请我去参加她家的午宴。我不知道她另外还请了哪些客人。到了那儿,在前厅遇见的一件事,让我顿时心生怯意,有点不知所措。斯万夫人属意风雅,对一时蔚为时尚(过后却往往难以为继,再也无人问津)的新鲜玩意儿,向来接受得很快(比如在好多年前购置过一辆hansom cab[112],又比如在午宴的请柬印上席间将要meet[113]的大小名人)。这些时尚一般并没什么奥妙,挺容易学。奥黛特赶近年英国传进的时髦,给丈夫订制了一批名片,夏尔·斯万的名字前面印着Mr.。我初次拜访斯万夫人家以后,她来我家回访,留下一张她所谓的名帖。从来没人给过我名片;我在得意、兴奋、感激之余,拿出全部积蓄订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茶花花篮,送给斯万夫人。我央求父亲也去她家留一张名片,不过先得赶快在名字前面印上Mr.。对我的两项请求,父亲都置之不理。我伤心了好几天,慢慢才觉得他可能也有道理。Mr.的时尚,即使没什么用处,毕竟还是清楚明白的。另一种时尚,午宴那天我眼见而不明就里的那种时尚,却并非如此。当时我正从前厅往客厅走去,府邸总管上来递给我一只狭长的信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感到很意外,谢过他以后,愣愣地瞅着信封,就像一个外国人瞅着中国人酒席上各式各样的餐具,不知怎么做才不失礼。我见信封是封口的,心想当场启封恐怕不妥,于是故作洒脱地往衣袋里一塞。斯万夫人几天前在信上只说请我和几位熟朋友共进午餐。不想来了十六位,而这时我还不知道贝戈特也来了。斯万夫人替我,按她的说法,向几位来客通名,突然,紧接在我的名字后面,就跟刚才说我的名字时一般无二(仿佛午宴就请了我们两个客人,我们愿意彼此认识一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说出了那位一代宗师的名字。骤然听到贝戈特这个名字,犹如听见一响冲我而来的枪声,我吓了一大跳,但出于本能,马上强自镇定躬身作礼;只见面前站着一个人,犹如枪声响起、枪口飞出鸽子过后,烟雾中显出身穿常礼服而且毫发无损的魔术师,此人向我欠身作答。他看上去一点不老,粗壮,矮小,敦实,眼睛近视,长着一个蜗牛壳似的红鼻子,留着一撮黑黑的小山羊胡子。我沮丧之极,方才刹那间化为一缕轻烟的,不仅是我心目中忧郁善感的长者的形象,而且是他的作品闳中肆外的至美,我特地为这至美构筑了一副羸弱而神奇的机体——如同神庙那般,让这至美寓于其中。而此刻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塌鼻梁、留着黑黑的山羊胡子的矮胖子,他那血管、骨骼、淋巴结到处都是的身躯,哪像至美的栖身之所呢?我费心尽力慢慢塑造起来的,犹如钟乳石那般一滴一滴凝结而成的贝戈特形象,自有他作品中的那种晶莹剔透的美,可是这个贝戈特忽然间变得毫无意思了,因为我必须保留那个蜗牛壳似的鼻子,还有那撮黑黑的山羊胡子;这就好比刚求出一道数学题的答案,却发现漏看了一个已知条件,没注意到各项之和必须是某个已知数,于是那个答案也就变得毫无意思了。这鼻子和胡子,绕不开躲不过,让人觉得心烦,在我决意重塑贝戈特形象时,它们仿佛在源源不断地孕育、滋生、分泌一种既躁动不宁又扬扬自得的意趣,这可真有点胡来,因为这种意趣跟充盈那些作品字里行间的智慧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而那种智慧才是我所熟稔的,渗透着平和、至圣的哲理的智慧。从这些作品出发,我永远也到不了这个蜗牛壳的鼻子,而从这个看上去全无愧色,自我陶醉到了匪夷所思地步的鼻子出发,则会和贝戈特的作品南辕北辙,说不定就会像哪个步履匆匆的工程师一样,碰到有人跟他打招呼,不等人家问他近况如何,便自以为理所当然地说:“很好,谢谢。您呢?”要是对方说很高兴认识他,他便直统统地回答:“彼此彼此。”在他看来,这样回答现成、聪明而且时髦,犯不着浪费宝贵的时间去寒暄。名字这东西好比是个任性的画家,率性涂抹的人物、地方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一旦我们面对的不是想象的世界,而是可见的世界(不过,可见的世界并不就是真实的世界,就描绘得像不像而言,感官和想象同样不经用,眼睛看见的世界,完全可能比想象出来的世界更离谱,跟真实的世界离得更远)。然而,让我感到为难的其实并非贝戈特这个名字,而是我所熟悉的那些作品,我不得不把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系在那些作品上,犹如系在一只气球上,悬着心生怕它承受不了这分量,升不到半空中去。诚然,令我倾心的那些书,看来确实出自他的笔下,因为当时斯万夫人觉得有责任告诉他,我很喜欢其中的某一本,而他听她这么说一点也不惊讶,好像她特地对他,而不是对别的客人这么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是,裹在赴宴礼服里的这身胖肉是冲着美味佳肴来的,此刻他脑子里想的是别的更重要的事情,他笑吟吟地回想起那些书,就好比回想起往昔的一个生活片断,仿佛人家提起的是他当年在化装舞会上打扮成德·吉斯公爵的往事。就在这一刻,我心目中的那些作品(连同我对美,对宇宙、生命的信念)一起往下坠,沦落为某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的平庸消遣。我心想,他大概也曾真把它当回事,但是,倘若他生活在一座盛产珠蚌的小岛上,他一准是生财有道的珍珠商。我不再觉得他是为写作而生的了。于是我在心中发问,原创性真能证明大作家就是他那个王国中的神祇吗?或者这压根儿就是无稽之谈?不同作品之间的差异,又是否并非写作风格不同所致,而是不同个性之间的本质差异的表现呢?

主客纷纷入席了。我的餐盘旁边放着一枝康乃馨,茎秆用锡纸裹着。它使我想起前厅的那个信封,不过这回我没怎么发窘。虽说是第一次遇见这场面,但我瞅见其他男客的餐具边上都有这么一枝花,他们拿起来插在了礼服的扣眼里,于是我心里明白了八九分。我神态自若地学着他们的样,犹如一个无神论者到了教堂,浑然不知弥撒是怎么回事,但瞧见大家起立,他也起立,大家跪下,他略一迟疑也跪下。另外一个陌生的、历时较长的情况却让我颇不自在。我餐盘的另一边,有一碟黑乎乎的东西,当时我不识这是鱼子酱。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但打定主意不去吃它。

贝戈特坐得离我不远,他说话我听得很清楚。这时我明白德·诺布瓦先生何以会有那种印象了。贝戈特的嗓子确实很奇怪;嗓音的物理属性会随思维而变,转换极为自如:二合元音的轻响、唇音的力度对此有影响,语调也有。我觉得不仅他的语调和他的笔调完全不同,而且他说话的内容也和作品的内容迥然有异。他的面部表情犹如一层面罩,话音从那后面发出,让人一时间认不出下面的那张脸,那张曾在他笔下与我们坦诚相见的脸。在谈话中,贝戈特有时会不由自主地融入一种让德·诺布瓦先生(仅仅是他)觉着矫揉造作、令人不快的语调,从中我能慢慢地体会到,他的这些话与作品中的某些诗意盎然、富于音乐感的段落是完全相对应的。这时他在自己的说话中看到的,是一种独立于话语含义而存在的造型美,然而话语虽然也与心灵相通,表达毕竟不如文字自如,所以贝戈特看上去好像有点词不达意,有时他仿佛要捕捉话语背后的那个意象,不停顿地一口气往下说,没有抑扬顿挫,没有声调变化,听上去就像一串冗长的拖音。结果,一种矫饰、夸张而又单调的表达方式,似乎成了他的谈话在审美意义上的特征。他在写作中展示一连串意象,让音调显得和谐的才能,也就这样地反映在了他的谈吐中。我之所以一开头没能看出这一点,原因就在于他此时的谈吐——恰恰由于当真出自贝戈特之口——乍一听不像是贝戈特的。如此丰赡而精确的思想,在许多自诩贝戈特风格的专栏作家身上是见不到的;这种不同,也许从另一个角度——在谈话中可以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一点,那况味有点像戴着墨镜看东西——印证了一个事实,就是只要读上一页贝戈特的文章,就会发现那些平庸的模仿者是根本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尽管他们在报上、在书中为自己的文章点缀了那么多贝戈特式的意象和观点。文风上的这种差异,根源在于贝戈特美文首先是某种珍贵而真实的东西,它本来藏匿在每个对象的深处,这位才气纵横的大作家把它们开掘了出来。大师的目标,是向深处开掘,而不是做得像贝戈特。但既然他是贝戈特,那么无论他怎么做,他都是贝戈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作品中每一点具有新意的美,就是蕴藏在某个对象中而由他开掘出来的那一点贝戈特。虽然每一点美都与其他的美有共通之处,从而是可以辨认的,但它正如这一特定的开掘过程一样,有其特殊性;它新颖,因而不同于人们所说的贝戈特风格,那其实只是贝戈特本人已然开掘出来并见诸文字的点点滴滴的贝戈特浮泛的综合体,资质平平的读者是无法据此预料他还会有什么发现的。但凡大作家,他们笔下的文句之美都是不可预料的,这就好比一个美人到底有多美,在见面之前是无法预料的;作家的身心沉潜于外界对象——而非本人——之中,而后才表达出这种美,因而美是创造。换了今天的作者来写《回忆录》,倘若他想暗下模仿圣西门,他自然能够写出描绘维拉尔[114]肖像的第一行文字:“他个头高高的,棕色头发……脸上的神情活泼、开朗而友好。”但何以见得他一定也能找到以“骨子里有点痴头怪脑”开头的第二行呢?真正意义上的文体的多样性,寓于大量真实而意想不到的要素之中,寓于从春意闹猛的树篱冷不丁蹿将出来的缀满蓝花的枝条之上,而对文体的多样性(推而广之,对文体的其他特性亦然)纯粹形式上的模仿,必然空洞无物而又千篇一律,因而是与多样性背道而驰的,只有看不出大师作品妙处的人,才会以为这种模仿就是文体的变化,佩服得不得了。

于是——正如语调的情况一样,倘若贝戈特仅仅是做出一副所谓贝戈特的模样,而不是边思索边斟酌措辞,让听者觉得一下子难以适应,那么他的语调大概也会很让人着迷——由于他尽力使自己的所思所感准确地贴合他所感兴趣的现实,他的语言就自有一种讲究实际、质胜于文的意味,让那些企盼他只说些“现象的永恒湍流”“美的神秘战栗”之类清词丽句的读者感到失望了。文字上这种不同凡响、富有新意的特点,在谈吐中的表现就是不顾众所周知的常识,以一种非常微妙的方式切入问题,看上去就像是在钻牛角尖,在步入歧途,在让自己处于两难的境地,整个思维状态往往也就显得很混乱——须知我们每个人都是只把混乱程度与自己思维相当的混乱思维称作清晰思维的。再说,充满新意有个先决条件,即摒弃我们所习惯而且以为那就是现实世界的老一套的东西;富有新意的谈吐正如富于独创性的绘画、音乐作品,往往会显得晦涩而难懂。新意之新,就在于我们所不习惯的那些意象,说话者似乎总是在说些隐喻,让人听得很厌烦,而且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实际上,旧时的语言,当听者还没认识它所描绘的世界之时,也曾是一些难以捉摸的意象。但久而久之,大家就觉得这是真实世界了,相信它了。)所以当贝戈特说戈达尔是个——这个比喻在今天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随时保持平衡的浮沉子[115],而布里肖“在发式上花的工夫比斯万夫人还多,因为他有形象和声誉的双重考虑,发式必须看上去既像雄狮,又像哲学家”,听的人听着这样的语言,很快就会感到累,只想能听些所谓更实在,其实也就是听起来比较习惯的东西。从我眼前这面罩下面发出的令人费解的话音,毫无疑问就出自我仰慕的这位作家之口,但我无法像做拼图游戏那样,把它们镶嵌到他的作品中去;两者处于不同的层面,必须通过一种转换,才有可能在某一天,当我回想起听贝戈特说过的这些话时,骤然领悟到它们的基调是与其文体一致的,从而在原以为跟他的文字全然不同的话语形式中,不仅认出而且说出与文体相通的那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