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进了中学,每次上课,只要老师刚转过头去,我就马上跟一个新朋友悄悄交谈,我的第一个问题总是问他有没有上剧院去看过戏,还有他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就是戈,接下去是德洛内,等等。如果他认为费伯弗尔还比不上蒂隆[53],德洛内则不如柯克兰[54],那么柯克兰这个名字就会失去岩石的刚性,一下子变得伸缩自如,挤进二流的档次,德洛内的名字则眼看被赋予奇妙的灵活性和顽强的生命力,倏地退居第四位,这一切都使我变得柔软和肥沃的脑子里重又有了发芽开花、生机勃勃的感觉。

可虽说我对演员如此着迷,虽说有天下午看见莫邦从法兰西喜剧院出来竟会让我如此激动不已,感受到阵阵爱的折磨,但一旦望着一位明星的名字在剧院门口闪闪发光,或者见到街上驶过一辆双座轿车,辕马的额带上装饰着玫瑰,车窗里露出一个我心想大概是演员的女人的脸,那我就更是心情激**难以平静,徒然而又痛苦地竭力去想象她的私生活。我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华排出座次,萨拉·伯恩哈特,拉贝玛,玛德莱娜·布罗昂,让娜·萨马里[55],她们个个都让我仰慕。而叔公认识许多这样的女演员,他还认识好些我难以跟女演员分辨开来的交际花。他把她们请到家里做客。我们之所以只在一星期中的某几天去看他,原因就是在其他那几天,那些女客有时会去做客,而我们这些亲戚是不会想跟她们打照面的——至少叔公对我们这么想;叔公对那些也许这辈子就不曾结过婚的漂亮寡妇,对那些名头挺响但多半只是假名的公爵夫人过于随便的做派,他把她们介绍给我外婆时满口恭维甚至把家传的首饰送给她们的殷勤态度,早已使他不止一次地跟我外公失和了。常常会这样,家里人谈话提到某个女演员的名字,我就听见父亲笑着对母亲说:“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这样的女人会让有身份的男人苦于不得其门而入,来信一概不理,求见一律挡驾,就这样叫他们熬上好几年,而我叔公却有能耐让我这样的愣小子免受这份煎熬,在自己家里把我介绍给旁人无法接近,却是他密友的那位女演员。

于是——我找了个借口,说是原先换过上课时间的那门课,现在又换回来了,课时排得很不凑巧,弄得我好几次都没法去看叔公,而且以后也未必抽得出空——在一个平时我们不去看他的日子,趁家里午饭吃得比较早的机会,我出得门来不是去看海报柱(家里允许我一个人去看的),而是直奔叔公家。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套马车,两匹马的眼罩上各有一朵红色康乃馨,车夫上衣的纽扣眼里也插着一朵。在楼梯上我听见一个女人的笑声和说话声,我按了门铃,先是一阵静默,然后是有人关上内室房门的声音。男仆来开门,一见是我神色有些尴尬,对我说叔公这会儿很忙,恐怕不能接待我,可当他进去通报时,我刚才听见的那个声音说道:“噢,当然!让他进来;就一分钟,我会很高兴的。他在你书桌上的那张照片,跟他妈妈,你的侄女,真是像极了。她的照片就在他的边上,对吗?我很想见见这孩子,哪怕看一眼也行呀。”

我听见叔公在咕哝,在生气,最后男仆总算让我进去了。

桌子上跟往常一样放着那碟小杏仁饼;叔公穿的也是平时的那件法兰绒上衣,但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女人,身穿一袭粉红色的长裙,戴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她正把一只橘子的最后一瓣放进嘴里。我拿不准应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脸红了起来,眼睛也不怎么敢往她那边看,生怕要和她说话。我过去亲了叔公。她笑吟吟地看着我,叔公对她说:“我侄孙。”没告诉她我的名字,也没对我说她的名字,想必是因为,自从他和外公不开心之后,他尽力想避免让家人和这类朋友建立任何联系。

“他长得真像他母亲。”她说。

“您也就不过在照片上见过我侄女罢了。”叔公没好气地应声说。

“这话您就差了,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那会儿,我在楼梯上跟她打过个照面。没错,我就看了她一眼,您的楼梯也够暗的,可就这样我已经看出她有多可爱了。这小伙子的眼睛跟她一样漂亮,还有这儿。”她用手指在自己前额下部比画了一下。“您侄女和您同姓吗,朋友?”她问我叔公。

“他像他父亲。”叔公嘟囔着说,他既不愿意直接把我介绍给她,也不打算告诉她妈妈姓什么,间接地让她和我相识。“跟他父亲还有我可怜的母亲一模一样。”

“我不认识他父亲,”粉衣女郎微侧着头说,“也从没见过您可怜的母亲,我的朋友。您还记得吧,我们是在您母亲刚去世不久相识的。”

我稍稍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跟我有时在家里遇到的其他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位表兄的女儿,没有什么不同,这位表兄家我是每个新年的第一天都要去的。叔公的这位女友,就是穿着更考究些,至于炯炯有神而又亲切和蔼的目光,真诚坦率而又多情动人的神态,都跟她们一个样。她既没有剧照上那些女演员令我心仪的舞台风度,也没有想象中像她这样的女人的妖媚表情。要不是看到双套马车、粉红长裙和珍珠项链,要不是早就听说叔公结识的都是一流的角色,我恐怕不会相信她是一个交际花,更不用说是一个有名的交际花了。我暗自在想,供她马车、公馆、首饰项链的百万富翁,居然为一个看上去这么单纯、这么文雅的人儿不惜挥金如土甚至倾家**产,他究竟图什么呢?而想象她过的生活有多么伤风败俗,也许要比这种伤风败俗体现为某种具体的情状更让我心神不宁、局促不安——这种伤风败俗就像一部小说、一桩丑闻的秘密那样叫人看不透,这桩丑闻让她抛下薄有家产的双亲,成为沦落风尘的女子,也让她变得美艳照人,在交际场上声名鹊起,而她面部的表情动作,说话的声腔语调,却依然跟我认识的所有那些女人一个样儿,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她看作一个好人家的姑娘,虽说她早已没有家了。

我们来到叔公的书房,因为有我在场,叔公神色有些尴尬,他递上烟卷给她。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抽惯了大公爵送我的烟。我告诉他了,说你挺眼红。”说着她从烟匣里抽出几支印有烫金外文字母的纸烟。“哎,”她突然说,“这小伙子的父亲,我应该在您家里见过呀。他不就是您侄女婿吗?我怎么会把他忘了呢?他待我非常好,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诚恳。可我知道父亲待人矜持冷漠,想到他那副板着脸的神气(现在却被她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为他这种礼貌不周却受人盛赞的名不副实感到难为情,就像眼见他做了什么不得体的举动一样。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生活悠闲而又心思缜密的女人所扮演的角色有一种动人之处,就是她们把自己的雍容大度、聪明才智,把一种带着令人伤感的美的梦想——因为她们就跟艺术家一样,不去实现这个梦想,也不把它放到现实生活的背景中去——以及一种她们自己并不看重的金子般贵重的东西,用作一种珍贵而精细的镶嵌,充实了男人粗粝的、有欠雅致的生活。就像眼前这位,她在叔公穿着法兰绒便装接待她的吸烟室里,而轻盈的体态,粉红色的长裙,珍珠的项链,无不散发着她与某位大公爵的友情所派生的优雅,同样,她说了句关于我父亲的很平常的话,但说得那么优雅得体,就使这句话有了一种措辞上的特点,一种弥足珍贵的意味,而她那道略带谦恭和感激意味的目光,又宛如给这句话镶上美丽的钻石光芒,使它变成一件极其高雅而又富于美感的珍品。

“好了,好了,你该回去了。”叔公对我说。

我站起身来,感到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冲动,想去吻这位粉衣女郎的手,可是我又觉得这未免过于孟浪,有点像去抢东西。我的心怦怦直跳,暗自思来想去:“该去做呢,还是不该去做?”随后我干脆不去想该不该做,只想我能做些什么。一时冲动之下,我把刚才为自己找的种种理由抛在了脑后,发疯似的不顾一切地把嘴唇贴在她伸给我的手上。

“他多可爱啊!已经懂得献殷勤,讨女人的欢心了:像他的叔公。将来准是个十足的绅士。”她故意开口小些,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照我们邻居英国人的说法,改天他能来共进a cup of tea吗?只要上午给我发份‘蓝件’[56]就行。”

我不知道“蓝件”是什么东西。她说的话我有一大半听不懂,可又生怕其中藏着个问我的问题,不回答会很失礼,于是我始终打起精神在听,听得累极了。

“不,这不行,”叔公耸耸肩膀说,“他可忙着呢。他很用功,每门功课都得奖,”他说后半句时,声音放得很低,唯恐我听见他说谎,会出来否认。“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会是个雨果第二,或者成为沃拉贝尔[57]之类的人物,您说是吗?”

“我崇拜艺术家,”粉衣女郎回答说,“真正了解女人的,只有艺术家……只有他们,还有像您这样杰出的人士。请原谅我的无知,朋友。沃拉贝尔是谁?小客厅玻璃书橱里放的那套烫金的书,就是他写的吗?您该记得吧,您答应过借给我的,我看的时候一定很当心。”

叔公最不喜欢把藏书借出去,他一声不吭,把我领进过厅。我被对粉衣女郎的爱慕冲昏了头,发疯似的在叔公满沾烟味的两颊上狂吻,叔公呢,神色颇为尴尬地对我暗示(却又不敢明言)最好别把这次来访告诉爸爸妈妈,我热泪盈眶地对他说,他的好意我永远不会忘记,有一天我一定会向他表明我的感激之忱。不会忘记倒是不假,过了两个小时,我说了几句闪烁其词的话以后,发现我被赋有的新的重要性,并没能给爸爸妈妈留下一个明晰的概念,我以为不如把刚才那次过访原原本本告诉他们,也许情况会明朗些。我没想到这样一来会给叔公惹出麻烦。我怎么想得到呢,我可是不愿意这样的呀。我觉着这次过访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就想当然,以为爸爸妈妈也会这么想。这种事不是天天都会遇到吗,有位朋友请我们别忘了代他向一位女士致歉,因为他本人不能给她写信,而我们却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认为他就是保持缄默,那位女士也未必会在乎(既然我们不在乎)。我和大家一样,总把别人的脑袋想象成一个反应迟钝而又来者不拒的贮存袋,你无论往里面放多少东西,它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我以为把叔公介绍我结识朋友的消息放进父母的脑袋,也就把我自己对这次介绍所抱的好感,如我所愿地同时转达给他们了。遗憾的是,我父母要对叔公的行为做出评价时,他们依据的原则与我原本设想的迥然不同。父亲和外公跟叔公大吵了一场,这是我事后听说的。几天过后,我在街上遇见叔公坐在敞篷马车上,痛苦、感激、内疚之情一时涌上心头,我真想把一切都告诉他。但唯其心思如此纷繁,所以我就觉得单单摘帽致意没有意思,反而会让叔公以为不过是平常的礼貌而已。我决意不做这个感情不到位的动作,把脸别了过去。叔公却以为我是听父母的话故意不理他,他无法原谅他们,以后好多年,直到他去世,我们谁也没再去看过他。

于是我不再去阿道夫叔公已经锁掉的起居室了。我在厨房后间周围待上一会儿,只见弗朗索瓦兹出现在她那小庙的平台上冲着我说:“我让帮工待会儿把咖啡和热水端上来,我得赶紧上奥克塔夫夫人房间去了。”我决定进屋,直接上楼回房间去看书。帮厨的女工是一个法人性质的角色,她犹如一个常设机构,以其一成不变的职权,保证一种通过具体执行人的相继交替而体现的持续性和恒定性:因为没有一个帮工在我们家连续干满过两年。有一年我们大吃芦笋,那个整天忙着剥壳的帮工,是个病恹恹的可怜姑娘,还怀着孕,我们到贡布雷过复活节那会儿,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让我们觉得惊奇的是,弗朗索瓦兹居然还差遣她在街上奔走,在家里干活,因为姑娘身前挂着这么个神秘的兜兜已经显得有点吃力了,这玩意儿眼看又日长夜大,即便她穿着宽松的罩衫,还是看得出它饱满得相当可观了。宽松的罩衫,让人联想起乔托壁画上某些象征性人物身穿的宽袖长外套。这些照相版的画片,是斯万先生送我的。让我们注意到这种相似的也正是斯万先生,他要问到这个帮厨女工时,就说:“乔托的博爱怎么样了?”再说这可怜的姑娘也够呛,妊娠期胖了好多,肥得整个腮帮子鼓鼓囊囊地挂了下来,确实挺像阿雷纳礼拜堂里那些结实得像男人一样的童贞女(画得有些像肥胖的收生婆),她们据说就是种种美德的化身。而我到现在才发现,帕多瓦的这些美德与罪孽,其实还有一个地方跟我们家的女帮工相像。这个女人由于腹部带有象征性而显得形象高大起来,但看神情似乎她并没有领悟到其中的意义,脸上既没表现出美感也没流露出睿智,仿佛那就只是个沉甸甸的包袱似的。同样,阿雷纳礼拜堂名为Caritas[58]的壁画上的那个强壮主妇,看上去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这一美德的化身,这幅壁画的复制品挂在贡布雷的自修室墙上,博爱居然可以由这张精神饱满、相貌平平的脸来体现,真叫人想不到。画家想象丰富,让她脚踏着大地的宝藏,而那神情又全然像在踩葡萄榨汁,或者不如说像攀着一堆钱袋往上爬;她把自己火热的心献给,更准确地说是递给天主,就像一个厨娘从地窖的气窗拿一把开瓶塞的起子递给等在窗口的男仆。妒忌也理应更有某种妒忌的表情才是。不过在这幅壁画上,所谓的象征符号依然占据着相当地位,而且表现得非常真实,伸出芯子对着妒忌的嘴唇咝咝作响的那条蛇,又粗又大,妒忌张得大大的嘴巴全都塞满了,非得鼓起脸部肌肉才能含住,那模样就像孩子在吹气球,妒忌的注意力——连带我们的一起——整个儿集中在它嘴唇的动作上,根本顾不上妒忌的念头。

尽管斯万先生对乔托笔下的这些形象倍加赞赏,我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心欣赏自修室墙上这些他特地带给我的画片,在我眼里,博爱毫无博爱可言,妒忌则看上去像医学书上专门说明舌头生肿块或插入手术器械引起的声门或悬雍垂压紧的插图。至于公正,她那张一本正经、令人忧伤的脸,简直就是贡布雷虔诚而冷漠的漂亮女人的写照,我去望弥撒时常见到的布尔乔亚太太,其中有好些预先就是不公麾下的后备队员。后来我才明白,这些壁画给人印象至深的奇特之处,它们那特殊的美,就在于象征在其中所占据的地位,而既然象征化的思想无从表达,象征也就没有作为象征来表现,而是作为实在的事物,作为切身体验或亲临其境的事物来表现的,这样就赋予作品一种更为客观、更为准确的含义,使它具有一种更为具体、更为感人的训谕意味。在可怜的帮厨女工身上,我们的注意力不也是始终被她沉甸甸的肚子所吸引吗;其实临终的人也是如此,他们的思绪往往会转向死亡实际的、痛苦的、隐晦的、内省的这一面,死亡向他们显示、让他们严峻地感受到的这一背面,跟我们称之为死亡的概念并不一样,却更像一个无力承受的负担,一种呼吸的困难,一种渴饮的需要。

帕多瓦的这些美德和罪孽,想必是很现实的,因为在我看来它们就像这个怀孕的女仆一样是活生生的,我还觉得她本身也颇有几分讽喻的意味。如果一个人表现出了某种美德,而他或她的心灵却并没有(至少表面上没有)参与表现,那么这种不参与也许除了美学价值以外,还有一种现实意义——即使不是心理学上,至少也是俗话所说的面相学上的意义。后来,当我有机会在实际生活中,例如在修道院里,遇到真正体现博爱精神的圣徒般的人物,我发现他们往往看上去像急诊外科医生一样动作轻捷、注重实效、表情冷漠、态度生硬,在他们的脸上看不出对人间苦难的悲悯和柔情,也找不到一丝直面苦难的恐惧,这些没有一点温情的脸,这些乍一见令人反感的脸,却因其真正的善良而变得那么崇高。

帮厨女工上楼端来咖啡——这一来,她无意间就让弗朗索瓦兹显得比她高出一筹,正好比有了谬误作为对照,真理越发闪现出光辉——但这咖啡按妈妈的说法只能叫热水,然后她又把热水送到我们各人的卧室,说是热水其实只是温暾而已。我躺在**,一书在手,放下的百叶窗把阳光挡在外面,房间里的凉意是透明而不稳定的,兀自在轻轻地颤动着。百叶窗虽说放下了,可是一绺阳光还是有办法让它那黄色的翅膀飞进来,一动不动地停在窗叶边和窗玻璃之间,宛如一只栖息的蝴蝶。房间里的光线,看书已经有些勉强,我之所以会感觉到阳光灿烂,是因为卡米在神父街上敲钉(弗朗索瓦兹告诉过他,姑妈没在休息,可以有点声音)满是灰尘的箱子,而这声音在热天所特有的嗡嗡作响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有许多亮闪闪的星星在飞向远方;给我带来阳光灿烂感觉的,还有那群飞来飞去的苍蝇,它们在我面前表演的小合唱,犹如夏天的室内乐;这音乐用以唤起夏天感觉的,不是人类音乐的旋律——你一旦在夏天偶尔听到过这样的旋律,以后它就会让你回想起这美丽的季节;一种更内在的关系把这音乐和夏天联结在一起;这音乐诞生于晴朗的日子,而且注定和这样的日子一起重现,这音乐中包含着些许夏日之精华,不仅在我们的记忆中唤醒晴空的形象,而且让我们确信晴朗的夏日又回来了,让我们真切地感觉到它触手可及的存在。

屋里的阴凉比之于街上的骄阳,犹如影子比之于光线,也就是说两者同样是明晰的,而且这种阴凉为我的想象提供了夏天的全部景象,而倘若在散步时,我的感官恐怕就只能得到一些片断的印象;因此这种阴凉和我的平静显得那么和谐,我的心(刚被书上看到的情节所感动)好比一只平静地放在流水中的手掌,经受着充满生机的湍流的冲击和嬉戏。

不过外婆让我别老待在屋里,哪怕天气燠热得眼看就要变天,哪怕暴风骤起或阵雨飘然降临,她总是劝我出去活动活动。我放不下手上的书,就是到了花园,也还继续往下读;大栗树下有个用草帘和帆布遮荫的凉棚,我捧着书坐在凉棚最里面,觉得这样一来,就会消失在那些拜访父母的来客眼皮底下了。

我的思想难道不也像这样一个所在,我置身其中观察外界发生的事情,不也会感觉到自己仿佛消失了吗?当我看见外界的一个事物时,我看着它的这一意识,会停留在我和它之间,给它滚上一道细细的精神的镶边,使我永远无法接触到它的实体;我触摸到它之前,它已经以某种方式挥发殆尽了,好比你拿着一个炽热的东西去靠近潮湿的物体,你不会触摸到它的潮气,因为它早就蒸发了。我沉浸在小说中,眼前浮现出一个场景纷呈、色彩绚丽的屏幕,我的意识也同时展示在上面,从藏匿心底的隐秘憧憬,到花园那头远远望见的外部景象,全都显示在屏幕上,在我心灵深处,首先有个始终处于变动之中的调节器,它左右着其他的活动,这就是我对手头这本书(无论是什么书)的丰富哲学内涵,对其中的美的信念,以及拥有它们的渴望。我有时在贡布雷,在博朗日的杂货铺里买书,这家铺子离家太远,所以弗朗索瓦兹经常去的是卡米那儿,极少光顾博朗日的铺子。这家铺子在文具和图书方面备货更充足,琳琅满目地挂满了形形色色的小册子和大部头著作陆续出版的分册,把两扇铺门装点得比教堂大门更神秘、更引人遐想。我之所以会在杂货铺跟前瞥见某本书就买下它,是因为我听老师或同学提起过,说这是一部值得一读的作品,当时在我眼里,这位老师或同学已经窥见了真理与美的堂奥,对这些真理与美我有所预感却又无法理解,洞悉其中的堂奥,正是我心中又朦胧又执着的目标。

在读一本书的时候,这一核心信念由内心世界向外部世界,朝着发现真理的方向不断推进。继之而来的是我参与其间的情节所引起的种种情感,这些下午呈现在我眼前的层出不穷的戏剧性场景,往往是在整个一生中也遇不到的。那些都是我在读的书里发生的场景;诚然,其中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兹所说,并不是真人。但是一个真人的欢乐或不幸让我们体验的情感,总要通过某个欢乐或不幸的形象的中介才能被感受到;第一个小说家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认识到,在我们的情感机制中,形象是唯一最本质的元素,把真人略去的做法既干脆又简洁,而这种简化又恰恰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无论我们对他多有感情,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我们的感官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他还是不透明的,他那滞重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无法承受的。如果他发生了什么不幸,也只是有关他的整体概念中的一小部分会让我们感动,而他也唯有作为整体概念的一部分才得以存在,才能够有它的意义。小说家的创举,就在于想到用一个等量的非物质的,亦即我们心灵所能领会的部分,来替换心灵无法洞察的那些部分。当我们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一页一页往下看的时候,既然我们对这些小说中新创造的人物的一切情绪都是感同身受,觉得这一切都是附丽于我们而存在的,既然这些情绪已经攫取了我们急促的呼吸和热切的目光,那么这些人物的行为和情感是否真实,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旦我们受小说家引导而处于这种状态,就如所有纯粹内心状态的情形一样,一切感情都会变得十倍的强烈,于是他的小说就会像一个梦那样使我们心潮起伏,但这个梦比我们睡觉时所做的梦印象更清晰,记忆更持久,它一小时在我们心中所能激起的幸福与痛苦,我们在生活中也许要花好几年才能领略到其中一部分,而其中最强烈的情绪,我们也许永远领略不到,因为它们引起的过程非常缓慢,慢到我们无法觉察得到。(在生活中,我们的内心情感也是这样在变,这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但是我们只有在阅读和想象中了解这种悲哀:在现实中,内心的变化类似于某些自然现象的演变过程,是相当缓慢的,即使我们能做到持续不断地注视每个不同的状态,这种变化仍然是无法感觉到的。)

小说中展开情节的场景在我面前半映半现,它固然比不上书中人物的命运那般打动我的心,然而与我掩卷举目所见的情景相比,它对我沉思的影响毕竟要深远得多。有两年的夏天,我坐在贡布雷炎热的花园里,手捧小说陷入遐想,眼前依稀是一片山清水秀的景色,我在那儿看见许多锯木厂,还在清澈的溪底看到锯下的原木在一丛丛水芹下腐烂;不远处,色彩鲜艳的花儿沿着矮墙攀缘而上。一个梦境经常出现在我的遐想中,梦里总有个女人要来爱我,因而这个梦在两个夏天里沁着溪流的凉意;无论那是个怎样的女人,只要我一想到她,姹紫嫣红的花丛立刻就会涌现在她身旁,好像来做陪衬似的。

其中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我们所梦见的形象自有其特点,会把梦中偶然围绕在它四周的奇光异彩衬托得更美、更受用;我正在读的书中的景色,对我来说其实跟贡布雷的景色是相仿的,只不过跟映入我眼帘的贡布雷景色相比,书中的景色在我想象中显得更生意盎然而已。由于作者的描写很精致,也由于我有一片先入为主的虔诚,把作者的描述视若天启,因此我觉得这些景色就是大自然本身的一个真实部分,值得好好品味和探究——而我所住过的地方,尤其是我们的花园,让外婆不喜欢的那个园丁拾掇得规整却无美感的那座花园,从未使我有过类似的印象。

倘若我在读一本书的当口,父母允许我身临其境去到书中描写的地方,我一定会觉得这是向探求真理跨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因为我们如果始终感觉到自己为心灵所囿,那么我们并不会觉得这是个固定不动的囚笼,而会觉得自己与心灵一起,仿佛永远处于冲动之中,想要冲决而出到达外界;我们还听到周围萦回着恒定的响声,那不是来自外界的回声,而是内心颤动的一种共鸣。它会使我们感到气馁。我们想在因共鸣而变得珍贵的东西里找到我们投射的心灵之光,可是失望地看到,这些东西在我们脑海中由于跟某些观念相联系而具有的魅力,在大自然中仿佛不复存在了;有时我们会把心灵的全部力量转换成灵巧的动作和夺目的光彩,想用来对我们明知置身于我们之外、我们根本无法让他们在乎的那些人有所影响。因而,虽然我的思绪始终萦绕在我所爱的那个女子周围,想象着当时令我那么心向往之的去处,虽然我心心念念盼着她能领我前往那些去处,能为我打开通向未知世界之门,但是这并不是某个单纯想法的偶然联想;不,我的旅行和爱情之梦,无非就是我一生全部精力在同一次定向的喷涌中的某些时段——这些时段是我今天人为划分的,正如把一座闪着虹彩、看似凝定不动的喷泉划分成不同的高度区间一样。

在我继续由里向外追随同时并列在意识中的种种场景,并抵达遮盖着它们的那个真实境域之前,我终于发现了另一种乐趣,那就是安静地坐着吮吸空气中的馨香,不受任何来客打扰的乐趣;每当圣伊莱尔教堂钟敲整点,眼看着下午的时光在一声声钟响中流淌,最后听见那下可用以累计总数的钟声之时,我也总能感觉到这种乐趣,随后那段长长的静谧,仿佛标志着蓝天保留给我看书的那个时段的起始,它让我能把手中的书一直读下去,直到弗朗索瓦兹准备好可口的晚餐,把跟书中人物同命运共呼吸的我从紧张和疲劳中解脱出来。每小时钟响,我都觉得上次的钟声离此刻也才一会儿工夫;这次的钟声,在天空中紧挨在上次的钟声边上,我简直没法相信,这两根金色刻度之间小小的一角蓝弧,居然能容纳下整整六十分钟。有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钟声比上一次多敲了两下;这就是说,有一次敲钟我没有听见,一件明明发生过的事情,对我来说竟然没有发生;阅读的兴味,有如沉睡一般美妙,竟然把我的耳朵变得迷迷糊糊,把宁静的蓝空中金灿灿的大钟也抹去了。在贡布雷花园大栗树下度过的美好的星期天下午啊,我细心地摈除了所有的日常琐事,让自己置身于一个有活水流淌的异国他乡,用冒险的生活和奇妙的憧憬来充实你们这些下午。现在每当我想起你们,种种冒险生活就又浮现在眼前,原来你们保存着这些生活,一点一点地勾勒出它们的轮廓——在我一页页读着手边的书,夏日的炎热也渐渐消退之际——让它们慢慢地变幻,穿越树叶斑驳的光影,穿越你们静谧得唯有天籁可闻、芬芳而透明的一个又一个小时,相继凝聚在莹润的水晶里。

有时候,下午三点钟光景,园丁的女儿会把我从阅读中惊醒,她发疯似的奔来,撞倒了一棵甜橙树,划破了一个指头,磕掉了半颗牙齿,一路喊着:“他们来了!他们来了!”为的是叫弗朗索瓦兹和我赶紧别错过看热闹。原来那几天正好驻军操练,部队通常取道圣伊德加尔德街穿过贡布雷镇。我们家的男女仆人拿着椅子,在铁门外排成一溜儿坐好,瞧着贡布雷身穿主日盛装的过路人,也让人家瞧着自己。园丁女儿从远处车站大街的两幢屋子间的夹缝中,瞥见了头盔的闪光。仆人们急忙把椅子撤进铁门,因为胸甲骑兵队伍一开进圣伊德加尔德街,整条街就会挤得满满当当,浩浩****的马队会淹没街道和人行道,掠过两旁的房屋,犹如汹涌的洪水从狭窄的河床冲决而出。

“可怜的孩子啊,”弗朗索瓦兹刚赶到铁门边,就流着泪说,“这些可怜的年轻人,有一天他们会像草地一样全都给刈平的啊;一想起这事,我就像被人捅了一下。”她边说边把手扪在心口,那一下就是捅在这儿。

“弗朗索瓦兹太太,瞧着小伙子把命豁出去,不是挺带劲吗?”园丁这么说,想激将她。

他的话奏效了。

“把命豁出去?这条命可是老天爷给的,就只一条哪,连命都不顾惜,那还有什么好顾惜的呢?唉,主啊!可他们真就是连命都不要哪!我在七〇年那会儿见过;那仗打得真叫惨啊,他们连死都不怕;那真是疯了;可临了,他们也不用把脖子往绳索里套了。那哪是人呀,那是群狮子。”(把人比作狮子——她说成柿子,出自弗朗索瓦兹之口是绝无恭维之意的。)

圣伊德加尔德街的拐弯角度太小,没法看见远处行进而来的队伍,大家只能从车站大街那两幢屋子的夹缝中瞅见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头盔源源不断地疾驶而过。园丁想知道是不是还有大批部队要经过,他觉得渴了,因为日头很毒。只见噌的一下,他女儿猛地往前奔去,仿佛是冲出一个被困的死角,跑到街角那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带回来一大瓶柠檬露,还给我们捎来一个消息,说是从蒂贝吉和梅塞格利兹那边足足有上千人的队伍在不停地前进呢。而已经修好的弗朗索瓦兹和园丁,讨论起战争爆发该怎么办的问题。

“您明白吗,弗朗索瓦兹,”园丁说,“还是来场革命好哪,到时候谁愿意去就去呗。”

“哦,没错,这我还能不懂?更自由嘛。”

园丁认为,一旦宣布打仗,所有的铁路运输都会中断。

“那敢情,怕人家逃呗。”弗朗索瓦兹说。

园丁接口说:“唉!他们都是些坏蛋。”因为在他眼里,打仗无非就是国家对老百姓耍的一场恶作剧,既然那些人有能耐这么耍你们,你们就谁也甭想溜掉。

可弗朗索瓦兹要赶紧上我姑妈那儿去了,我收回心来读我的书,仆人们重新坐在门前,瞧着那些骑兵扬起的尘埃和**慢慢落定。动**平息好久以后,贡布雷的街上依然攒动着难得一见的黑乎乎的人流。每座宅子前面,就连平日大门紧闭的宅子也一反常态,门前坐着观望的仆人甚至主人,沿街的台阶好似缀上了一条跟海藻和贝壳边缘相仿的凹凹凸凸的黑色镶边,仿佛一阵大潮远远退去以后,把这般模样的黑纱和刺绣留在了海滩上。

不过,除开这些日子,我平时还是能安静地看书的。有一次我在读一本书,作者叫贝戈特,他的书我以前还从没读过,正好斯万来我们家,打断了我的阅读并说了一些他的看法,从此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梦想中的一位女性的倩影,就不再出现在装饰着修剪成纺锤形的紫色花丛的一堵墙上,而是换了全然不同的背景,亭亭玉立在一座哥特式大教堂的门前。

我是从一个同学那儿最先听说贝戈特这名字的,这个同学叫布洛克,年龄比我大些,我很崇拜他。他听到我羞答答地说出非常喜爱《十月之夜》[59],顿时放声大笑,笑声像小号那般嘹亮,而后他说:“你喜欢这位缪塞先生,趣味可太低了。他是个心眼很坏的家伙,又是个可悲的没有理性的人。不过我得承认,他,甚至还有那个叫什么拉辛的,这两人一辈子总算都还写过一句韵律过得去的诗,在我看来,它们好就好在其中绝无任何含义。那就是:‘洁白的卡米尔和洁白的奥鲁索娜[60]’和‘弥诺斯和帕西法厄之女[61]’。我注意到,我崇敬的诗人、受不朽诸神宠爱的勒贡特[62]大师,曾在一篇文章中引用它们为这两个浑蛋辩白。顺便说一句,我手头有本书,暂时还没时间看,这位了不起的好好先生好像对它很推许。我听说,他认为这本书的作者,贝戈特先生,是个描写极其细腻的家伙;尽管他有好多次都表现得过于宽容,到了难以解释的地步,但是对我来说,他的话就是特尔斐神谕[63]。你好好读读这些抒情散文吧,要是这位写过《天主之歌》和《马格努斯的猎兔犬》的精通韵律的巨匠[64]说得不错,那好,亲爱的大师,我以阿波罗的名义起誓,你一定会品尝到如饮奥林匹斯[65]琼浆的快乐。”他要我称他亲爱的大师,他自己也这样称呼我,起初用的是调侃的口气。但是实际上,我们彼此这样戏称确实感到了一种乐趣,我们那时候,差不多正是自以为称什么就能成什么的年岁啊。

我这么跟布洛克聊天,请他给我做出解释,而他却对我说优美的诗句(我一心期望能从中得到真理的启示)之所以优美,就是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含义,这一来可把我的想法弄乱了。可惜的是,我没机会再把它们梳理清楚,因为我们家从此就不让布洛克上门来了。他起初在我们家是受欢迎的。诚然,外公是说过,每回我跟某个同学特别要好,把他带到家里来的,那人总是犹太人。但按理说,这不至于让外公感到不高兴——连他自己的朋友斯万都是犹太血统呢——只要他没发觉我选的人往往不是班里最好的同学就行。所以每当我把一个新朋友带进家里,他几乎没一回不哼《犹太女》[66]里的“哦,我们父辈的主啊”,或是“以色列,挣脱你的锁链吧[67]”,当然只是哼调门(滴拉朗搭朗,塔兰),但我生怕同学听得出这是什么曲子,听的时候把词配上去。

他还没见着这些同学,才不过听我说了他们的名字,尽管这些名字常常是毫无半点犹太色彩的,他就不仅猜得出我的朋友有犹太血统,猜一个准一个,而且有时居然能猜出人家有什么不可外扬的家丑。

“哎,今儿晚上要来的你那个同学,姓什么来着?”

“姓迪蒙,外公。”

“迪蒙!哦!我得当心点。”

说着他唱了起来:

弓箭手,全都注意啦!

要看仔细,别眨眼也别出声;

在巧妙地问了我们几个更确切的问题以后,他会出声喊道:“要留神啊!要留神!”倘如被他盘问的那个可怜家伙经不住他旁敲侧击的诱供,在不知不觉中招认了自己的出身,那他为了表示自己早就料到是这样,禁不住会瞅着我俩,声音轻得难以听见地哼唱:

怎么,你把这个怯懦的犹太佬

带到了我们这儿!

或者:

希伯伦[68],幽美的山谷,祖祖辈辈生长的地方,

或者还有:

对,我属于上帝的选民。

我外公这点小小的癖好,并不表明他对我的同学有什么恶意。布洛克让我家里的长辈觉得讨厌,是另有原因的。他先是惹我父亲生气,那天爸爸见他浑身湿淋淋的,关心地问他:

“嗯,布洛克先生,天气到底怎么样,是下过雨了吗?我真不明白,从晴雨表上看明明是好天气嘛。”

他得到的回答却是:

“先生,我绝对无法奉告是否下过雨。我向来把物质上的琐事置之度外,所以我的感官已经没有必要把这些小事告诉我了。”

布洛克一走,父亲就对我说:“我可怜的孩子,你的朋友是个白痴,怎么!他居然没法告诉我天气如何!难道这不是很有趣的事儿吗!他真是个笨蛋。”

而后布洛克又惹我外婆不高兴了,因为有一天吃好午饭以后,听到她说有些不舒服,他竟然抽抽噎噎地抹起眼泪来了。

“这怎么会是真心的呢?”外婆对我说,“我又不是他的熟人,要不就是他疯了。”

最后他终于激起了全家人的公愤。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他来吃午饭迟到了一个半小时,而且满身都是泥浆,他非但不道歉,反而说:

“我这人,从来不受天气变化和所谓季节时令的影响。我宁可回到用鸦片烟枪和马来人短剑的时代,对钟表和雨伞这两件弊端数不胜数、满是布尔乔亚矫情味儿的劳什子,我从来是不屑一顾的。”

不管怎么说,他本来还是可以来贡布雷的。当然他不是我家里人希望我结交的那种朋友;尽管他们最终也相信了他听说我外婆偶感微恙流下眼泪并不是假装的,但是他们凭直觉或经验知道,我和他这种过于敏感的冲动,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仪态举止是没有什么好处的,无论恪守道德准则、忠诚于友情,还是埋头于一项事业、遵循一种制度,都应该建立在习惯成自然的基础之上,这要比那些短暂的、炽烈的、不会有结果的**可靠得多。他们期望于我的同伴,不是布洛克,而是另外一些同学,他们能遵守布尔乔亚的友谊规范,给予我的东西以不超过这一规范认为适宜的度为准。他们不会因为哪天惦念我了,便心血**地送一篮水果给我;他们不可能想当然地贸然行事,在友谊的责任和要求这架天平上随便加一点砝码,让它倾向于利我的一侧,与此同时,他们也不会让它出任何有损于我的偏差。我们的过错,还在于把规范的要求和天生的气质混为一谈了,我姑婆堪称天生具有这种气质的典范,她多年来一直跟她侄女关系不好,见面根本不讲话,但她在遗嘱上写明所有财产留给侄女,从没由于彼此失和而修改遗嘱,因为侄女是她最近的亲戚,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我喜欢布洛克,我的家人也就不想扫我的兴。我一直感到纳闷的那个问题,就是弥诺斯和帕西法厄的女儿究竟为什么由于没有含义而美,弄得我头脑发涨,我想我就算再和布洛克谈上几次,也不见得会比这会儿更苦恼——当然,母亲认为这些交谈是有害无益的。要不是出了另一件事,他本来还是可以来贡布雷做客的。就在那天晚饭后,他先是对我说——这番话日后对我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使它变得快活过,转而也使它变得不幸过——所有的女人满脑子想的都是恋爱,无论她怎么深闭固拒,到头来没有你追不到手的。而后他又言之凿凿地说,他从非常可靠的渠道听说,我姑婆年轻时很**,公开由某个情人供养着。我忍不住把这些话跟爸爸妈妈讲了,从此以后他再来就吃闭门羹了,后来我在街上偶尔遇见他,他对我的态度冷淡至极。

可是关于贝戈特,他讲的话一点不假。

最初的那些日子里,正如一个人醉心于一首曲调,却又听不出一个个音符究竟是怎样的,我没能看出他的风格里让我如此喜爱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捧着他的小说不忍释手,但又以为使我这么感兴趣的仅仅是小说的题材,正如在恋爱的初期,一个人天天去参加某个聚会,天天到某个娱乐场所去,总在那儿遇见一位姑娘,却还满心以为吸引他的就是那些声色犬马。随后,我注意到了那些不落窠臼、古风犹存的遣词造句,他有时候喜欢用这类遣词造句的手法,这时会有一股和谐的潜流,一连串发自内心的音符,激扬起他的风格之帆:而正是在这种时候,他往往会谈到“虚幻的人生之梦”“永不停息的美丽假象的湍流”,谈到“理解和爱慕,那不结果实却又无比美妙的痛苦”,以及那些“使教堂庄严、可爱的外观变得如此高贵的,扣人心扉的雕像”,他通过一些美妙的意象表达了一种对我来说全新的哲理,也许可以这么说,正是这些意象唤醒了适当其时出现的那些竖琴,让它们奏出这支哲理之歌,而伴着这乐声,那些意象向我们展示了某种崇高的东西。贝戈特有一段文字,那是我摘引下来的不知是第三段还是第四段,它使我感受到了一种跟读第一段时无法相比的愉悦,那是一种我觉得在用心灵中一个更深邃、更平坦、更开阔的区域去感受的愉悦,在那儿,似乎所有的阻碍和隔阂都不存在了。这是因为,那时我明白了,这种不落窠臼的遣词造句,这种富有音乐韵律的感情抒发,这种唯心主义的哲理观念,其实在我不曾意识到的时候,就早已使我有如坐春风之感了,因而我觉得眼前看到的似乎不仅仅是贝戈特的某一本书里的某一个段落,也不仅仅在我脑海的表面留下一个纯粹平面的形象,而是一种属于贝戈特的,他的所有著作所共有的理想段落,所有其他的那些相似的段落,同这个段落混合在一起,产生出一种厚度感,一种立体感,使我的思想境界也随之升高。

我并不完全是贝戈特的唯一的崇拜者;他也是我母亲的一位很有文学修养的女友所喜爱的作家;还有那位迪·布尔邦大夫,他为了读贝戈特刚出的新书,宁可让自己的病人等在那儿;对贝戈特偏爱的第一批种子中,有一些就是从大夫的诊所,从贡布雷邻近的一个大花园里飞扬起来的,如今,这些珍贵的种子已经散播全球,欧洲,美洲,就连最不起眼的小村庄里,也随处能见到这种体现了人们的理想,为他们所共享的鲜花。母亲的那位女友,还有那位迪·布尔邦大夫看来也如此,他们都跟我一样,在贝戈特的书里最喜爱的就是那种在字里行间流动着的旋律感,那种古典风格的遣词造句,以及一些看似简单普通,但由于精心安排,仿佛自有一种别样的情趣的词句:此外,还有那些情绪低回的段落中的一种犷悍的格调和近乎粗放的笔触。而且,看来他大概也觉得自己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此。因为接着出版的几本书里,凡是提到某件重要的事实或某座著名大教堂的名字,他总要把情节的发展搁置一下,插进一段祈求,一段呼喊,一段长长的祷告,听凭那些在最初的作品中还只是蕴含在字里行间,仅仅通过水面涟漪的**漾才有所流露的个人气质,充分自由地表现出来;当初那种若隐若现的况味,也许是更柔美、更和谐些,但那时我们毕竟无法确切地说出,那些潺湲的水声究竟来自何方,又将沉寂于何处。他自己感到得意的这些段落,也正是我们最喜爱的段落。就我而言,我对它们都已经熟谙到能够背诵的地步。当他重新捡起话头,继续叙述故事的时候,我反而会有一种失望的感觉。每当他写到一些我那时还不能领略其中美感的事物,比如说写到松林、冰雹,写到巴黎圣母院,写到《阿达莉》或者《菲德尔》[69],往往会在一幅画面里使这种美感迸发出来,使我豁然开朗。我从心底里感到,宇宙间有多少事物,要不是他让它们跟我靠得更近些,就凭我愚钝的感觉,是根本没法看清它们的,因而我但愿时时处处都能知道他是怎样看的,是怎样用隐喻来描写它们的,尤其是对于那些我有机会亲眼见过的事物,更尤其是其中的那些法国古建筑和某些海滨景色,因为他在好几本书里都一再提到过它们,足见他认为这些古迹和风景是含义很丰富,很美的。可惜我几乎事事处处都无从知道他的看法。我从不怀疑,这些看法一定是跟我迥然不同的,既然它们来自那个未知世界的高处,而我却刚试着往上爬哩。我相信我所有的想法,在这位完美无缺的聪明人看来,都不过是蠢货一堆,所以我就干脆把这些想法全都甩到了一边,结果呢,当我偶尔在他的某本书里,碰巧看到一个我也曾经有过的想法时,我的心里就会洋溢起欢乐,仿佛有位神祇可怜我,把它归还给我,还宣布了它是正当的、美好的。有时候,他在某一页上写的内容,正好就是我常常在晚上睡不着觉时给外婆,给妈妈写信的内容,贝戈特的这页文字,简直就像加在我的信开头的一段题铭。甚至在更晚些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书了,有时突然会觉得对有些句子写得好不好没有把握,以致决定不了是不是要把书写下去,这时我往往又会在贝戈特的书里找到相似的句子。但是只有在这时,在我从他的作品中读到这类句子的时候,我才能感受到它们的美;我自己写下这些句子的那会儿,由于一心要让它们准确地反映我心目中看到的形象,又生怕它们落入俗套,所以总是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写的这些句子究竟能不能讨人喜欢!而实际上,只有这类句子,这类思想,才是我真正喜爱的。我感到不安,感到不满意,总想再做努力,这本身就是一种爱恋,一种没有欢乐却又那么深沉的爱恋的标记。所以,当我蓦然间在另一个人的作品中见到这些句子,也就是说,当我再也不用踯躅徘徊,不用惨淡经营,不用苦苦寻觅,就又重见它们的时候,我终于如痴如醉地沉浸在我对它们的一片深情之中,就如一位厨师有一回总算不用下厨掌勺,能有时间坐下来品尝佳肴一样。有一天,我在贝戈特的一本书里,看到他描写一位老女仆时说了一句俏皮话,这句俏皮话到了作家风趣幽默、故作正经的笔下,自然更有一种讽刺的意味,但这句话也正是我给外婆写信提到弗朗索瓦兹时经常说的那句话呀。还有一次,我发现在他看来,在他那些作为反映真实的镜子的著作中,绘声绘色地来一段描写,类似于我曾有机会给我们家的朋友勒格朗丹先生所做的素描那样,亦完全无伤大雅(状写弗朗索瓦兹和勒格朗丹先生的素描,自然是我会最不迟疑地献给贝戈特的祭品,可我相信,他对这些东西是不会感兴趣的),这时我似乎突然觉得,我的卑微生活跟真实王国之间,并非像我想象的那样相距遥远,在某些个别的点上它们甚至是重合在一起的,我怀着自信和喜悦的心情,扑在作家的书页上哭了起来,就像是扑在失散多年的父亲的怀抱里一样。

根据贝戈特的作品,我想象贝戈特是一位丧子之痛至今难以平复的孱弱寂寞的老人。因而当我读他的文章,在心里吟哦它们的时候,我用的是一种或许比原作更dolce[70],更lento[71]的调子,哪怕一个最简单的句子,我在默诵时也总会念出温情脉脉的语调来。最让我倾心的,是他的哲学思想,我对它佩服得五体投地。它弄得我心痒痒的,只盼着早些到上中学的年龄,好进那种叫哲学班的班级去上课。但我所希望的是学校里时时处处都只按贝戈特的思想行事,如果当时有人对我说,后来我服膺的那些哲学家跟他毫无相似之处,那我大概就会像一个坠入爱河矢志对爱人至死不渝的年轻人,听人家对他讲起他将来会有多少情妇那样满心失望至极。

有个星期天,我正在花园里看书,斯万走了过来,他是来拜访爸爸妈妈的。

“您在看什么书呢,能让我瞧瞧吗?嗬,贝戈特?是谁对您讲起他的作品的?”

我回答他说,是布洛克。

“啊!是的,那男孩我在这儿见过一次,长得可真像贝利尼画的穆罕默德二世[72]!哦!真是太妙了,那弯弯的眉毛,鹰钩鼻,高颧骨,全都一模一样。要是再加那么一撮山羊胡子,就活脱活像是那位苏丹了。不管怎么说,他还挺有鉴赏力噢,贝戈特的确是个很可爱的聪明人。”斯万平时从不谈起他认识的那些人,但这会儿看到我对贝戈特的这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居然动了恻隐之心,破例开口对我说:

“我跟他很熟,要是您喜欢让他给您在扉页上写几个字的话,我可以替您去跟他说一下。”

我可不敢接受这个提议,但我向斯万问了些有关贝戈特的问题。“您能告诉我他喜欢哪个男演员吗?”

“男演员,这我可说不上来。不过我知道在他眼里,女演员没人比得上拉贝玛[73],他对她的评价是最高的。您听过她演唱吗?”

“没有,先生,我爸爸妈妈不许我上剧院去。”

“真可惜。您得请求他们让您去呀。要说在《菲德尔》和《熙德》[74]里,拉贝玛就不过,怎么说呢,就不过是个女演员吧,可您知道,我并不认为艺术上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我注意到,正如他跟我那两位姨婆谈话时常让我吃惊的情形一样,每当他谈到严肃的话题,说出某几个字眼,而那几个字眼似乎表示了他对某个重要问题观点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很特别的,平板的,带有嘲讽意味的语调,有意一字一顿地把这几个字念得很慢,仿佛他给它们加了引号,表明它们并不是他的本意,所以他刚才的言外之意是:“高低贵贱之分,您知道,这可是那些挺可笑的人说的哟。”可是,既然挺可笑,那他为什么还要说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呢?)稍过片刻,他又补上一句:“您在剧场里看到的高贵典雅的场面,可以跟任何一件杰作相媲美,我不知道跟……噢,”——说着他哈哈笑了起来,“就跟夏特勒[75]那精美绝伦的大教堂相媲美吧!”直到那时,我总以为这种唯恐正正经经表态的做派,大概是一种风度,一种巴黎人的派头,是跟我那两位姨婆的外省人的武断作风大相异趣的;而且我还疑心这是斯万生活其中的那个小圈子里一种表示机智的方式,在那个小圈子里,作为对上两代人的抒情风格的矫枉过正,他们一味强调那些被传统说成贫嘴的细枝末节,有意摈弃漂亮话。但现在我觉得,斯万的这种态度里,有一种令人反感的东西。瞧他那模样,仿佛他不敢有自己的观点,必须小心翼翼地提供准确情况才能感到心安理得。可是他却没有想过,要人家相信这些准确细节有其重要性,这本身就是表示一种观点呀。我又想起了那天晚上,我由于妈妈待会儿没法上楼到我房间吻我,在吃饭时一直闷闷不乐,记得当时斯万在饭桌上说,德·莱翁亲王夫人府上的舞会,他是去不去都无所谓的。可是,难道他不就是整天价都在诸如此类的娱乐消遣中讨生活吗?我觉得所有这些都是互相矛盾的。莫非他还另有一种生活,在那种生活里还真的就能正正经经地说出他对事物的看法,做出不用加引号的判断,对那些他认为可笑的人和事也不必如此谨小慎微地去迎合了吗?我还注意到,斯万对我说到贝戈特的时候,语气中有一种什么东西,跟他平时说话的口吻不大一样,却跟当时这位作者的崇拜者们,也就是说跟我母亲的那位女友,以及跟迪·布尔邦大夫非常相像。他们说到贝戈特,用的就是斯万的这种语气:“他是个可爱的聪明人,很有特点,他的那套描写手法有些与众不同,可是挺让人喜欢。您不用去看署名,一下子就能认出那是他的作品。”可是谁也不会说:“他是位大作家,是位天才。”他们甚至都不说他有才气。他们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才气。我们总要过好久好久,才会认出一位新作家的脸,原来跟搁在我们的思想观念陈列馆里、名叫天才的那个模型真是长得一样的。正因为这是张陌生的脸,所以我们总觉着它不怎么像我们所谓的天才。我们就尽会说些独创性呀,魅力呀,文笔优雅呀,笔力遒劲呀,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们才意识到,所有这一切,不就正是才气吗。

“贝戈特的作品里,有没有提到拉贝玛呀?”我问斯万。

“我想在他那本谈拉辛的小册子里提到过吧,不过那书大概早就卖完了。但也说不定又重印过一次。我再去问问看。反正,不管您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去跟贝戈特讲,一年当中从来没有一个星期他不来我家吃饭的。他是我女儿的老朋友。他们常常一起去参观历史古城、大教堂和城堡。”

我对社会等级毫无概念,既然父亲一向认为我们不可能跟斯万夫人和小姐有什么过从,我就想当然地以为她们和我们相距很远,于是她们在我心目中有了一种特殊的魅力。我觉得母亲不染头发、不抹口红真可惜,因为我听邻居萨兹拉夫人说,斯万夫人是这样做来取悦——不是她丈夫,而是德·夏尔吕先生的。我心想,在斯万夫人眼里,我们大概都是不屑一顾的俗物,这已经叫我够难过了,何况还有斯万小姐的那层原因,我听人说起过,她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小姑娘。我常常想到她,而且每回都在想象中让她有同一张既任性又可爱的脸蛋。而有一天我终于知道了斯万小姐原来地位如此高贵,她成天沐浴在特权的泽润中却安之若素,当她问爸爸妈妈是否有人来吃晚饭时,回答的是那位贵客金光灿灿的大名:贝戈特,但在她听来,这就不过是家里的一个老朋友而已。我在餐桌上听姑婆大发议论的当口,她那儿的餐桌上却进行着亲密无间的谈话,贝戈特在畅谈他在书中不曾涉及的种种话题,这些神谕般的高见,是多么令我神往啊;还有,当她去参观那些城市的时候,他竟一路陪在她身旁,降尊纡贵而不为世人所知,犹如神祇临幸人间。于是,我在了解斯万小姐身份的同时,明白了我在她眼里是多么粗俗无知,我强烈地感受到一旦成为她的朋友那会有多美妙,但又同样强烈地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希望和绝望同时占据着我的心头。现在每当我想起她时,我经常会看见她站在一座大教堂门前,向我解说那些雕像的含义,而且带着笑容,这无异于对我的赞许,把我作为她的朋友介绍给贝戈特。那些巍峨的大教堂经常让我悠然神往,法兰西岛的丘陵、诺曼底的平原的优美风光,更常让我心目中斯万小姐的形象平添无限魅力:这一切都叫我几乎没法不爱她。爱情的诞生要有许多条件,而我们相信一个人能够进入一种陌生的生活,一种他或她的爱情能让我们了解它的生活,正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其他条件不能相提并论的先决条件。身为女人,即使声称自己单凭体貌来评价男人,她们也会在这种体貌上看到一种特定生活状态所留下的印记。正因如此,女人往往喜欢军人、救火员;制服一穿,容貌就无所谓了;这些女人相信她们在头盔下吻到的是一颗与众不同的、勇于冒险而又温柔体贴的心;一位年轻的君主或王储出访他国,所到之处必能轻而易举地赢得芳心,这和他五官端正与否并不相干,但对一个证券经纪人来说,长得端正就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喽。

我成天在花园里看书,姑婆觉得实在无法理解,唯有星期天还情有可原,因为这一天本来就不许做正经事情,她自己也不做针线活儿(平常日子,她会对我说:“怎么,不是星期天,你又看书消遣了?”说话间让消遣这词儿带有一种孩子气、浪费时间的意味)。却说这天我看书的当口,莱奥妮姑妈和弗朗索瓦兹一边聊天,一边等着欧拉莉到时候前来。莱奥妮姑妈说她刚看见古比尔夫人走过,“也不带伞,就那么穿着她特地到夏多登[76]去定做的绸裙子。倘使她在晚祷前还有不少路要走的话,那条裙子可得淋个透喽。”

“可不,可不。”(这意思其实是可不一定)弗朗索瓦兹不把话说死,没有完全排除天气转好的可能性。

“哎,”姑妈拍了一下额头说,“我倒想到了,我还不知道她到教堂那会儿,举扬圣体是不是已经做过了。要记得问一下欧拉莉……弗朗索瓦兹,您瞧瞧钟楼后面的那片黑云,还有青板瓦上那摊不死不活的阳光,今儿个非下雨不可。这天也没法不变,太热了嘛。雨下得愈早愈好,我喝的维希矿泉水啊,这阵雨下不来,它也就堵着呢。”姑妈这么说是要让人知道,生怕看见古比尔夫人淋湿裙子的担忧,跟她急于让维希矿泉水别再堵着的迫切心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可不,可不。”

“是嘛,广场上一下雨,就没什么地方好躲喽。怎么,三点钟了?”姑妈蓦地叫了起来,脸都变白了,“晚祷都开始了,可我还没服胃蛋白酶呢!这会儿我明白维希矿泉水干吗会堵在胃里了。”

她心急慌忙地去拿起一本紫丝绒面、切口烫金的祈祷书,仓促间把夹在书里的图片都掉了下来,这几张有发黄的纸花边的图片,分别夹在节日祷文的那几页里。姑妈匆匆吞下几口蛋白酶,就迫不及待地念起经文来,情急之下她对自己念些什么都有点弄不清了,让她心神不定的是维希矿泉水喝下去这么多时间了,不知道胃蛋白酶还能不能赶上它,帮它通下去。“三点钟,谁料得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