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厚熜时还有两个进步的思想家颜钧、梁汝元因为讲学关系为统治者所忌,结果颜钧被捕充军,梁汝元被杀于狱中。
颜钧字山农,是王艮的再传门徒,王艮是灶丁出身,受业王守仁,但思想上与守仁并不一致,他可以说是当时农民阶级思想的代表。山农思想和他很接近,所以明史说他“诡怪猖狂”(375)。但《明儒学案》卷三十二《泰州学案》却说他:“游侠,好急人之难,赵大洲赴贬所,山农偕之行,大洲感之。徐波石战殁元江府,山农寻得其骸骨归葬,颇欲自为于世,以寄民胞物与之志……然世见其张皇,无贤不肖皆赴之。以他事下南京狱……以戍出,年八十余。”无贤不肖皆赴之,可见其影响之大,所以他的门徒对他都崇敬备至,他下狱时,几乎被杀,其所以能够得减戍,全是门徒罗汝芳“破产救之”,在狱时,汝芳“供养狱中”,出狱后,汝芳又“事之,饮食必躬进”(376)。
梁汝元是山农的学生,字夫出,后改名何心隐,吉州承丰人。“时吉州三四大老方以学显,心隐恃其知见,辄狎侮之。”(377)他曾经试行一种空想的社会主义:
谓大学先齐家,乃构萃和堂以合族,身理一族之政,冠婚丧祭赋役,一切通其有无。行之有成。(378)
他这种理想在当时颇得到一部分群众拥护,而且声势相当浩大。如他在京师时,曾“辟各门会馆,招来四方之士,方技杂流,无不从之”(379)。
这样明显地宣传自己主张和地主阶级作斗争,统治者自然放他不过。他曾下过两次狱,第一次是在他的家乡:
邑令有赋外之征,心隐贻书以诮之。令怒,诬之当道,下狱中。孝感程后台在胡总制幕府,檄江抚出之。(380)
第二次是在孝感。这一次是大地主阶级代表者张居正下令要逮捕的,结果死于狱中:
心隐故尝以术去宰相,江陵不能无心动。心隐方在孝感散徒讲学,遂令楚抚陈瑞捕之,未获而瑞去。王之垣代之,卒致之。心隐曰:“公安敢杀我?亦安能杀我?杀我者,张居正也!”遂死狱中。(381)
从“公安敢杀我,亦安能杀我”这两句话看来,可见他在当时的确有一部分群众力量。
朱翊钧、由校时的文字狱
朱翊钧时,也有个进步思想家李贽因思想关系被统治者杀死。
李贽,字卓吾,福建泉州晋江人,曾“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居黄安,日引士人讲学,杂以妇女”(382)。他讲学是站在农民阶级立场的,对数千年来地主阶级的政治学说——儒学,给予极严厉的抨击。他指出儒学不但无益于天下国家,相反,却是致乱的东西。自以为有知识的儒学者,实际是毫无知识的。他认为所谓是非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及各种人生活条件的不同,而不能有是非的定论和定质。所以拿孔子学说的原则作为是非的标准,其实是在抹杀是非。从而,他在他的著作《藏书》中便排击孔子,别立褒贬,凡千古相传之善恶,无不颠倒易位。更进而揭穿当时地主阶级拿孔子教条来欺人,以及外面像是仁义而内里却是十分卑鄙的假面具。并赞扬“力田者”和“做生意者”的言行一致。
由于他这种农民阶级的立场及言论的新奇,在当时便极为轰动。很得到人民和进步知识分子的欢迎:
温陵李卓吾聪明盖代,议论间有过奇,然快谈雄辩,益人意智不少。秣陵焦弱侯,泌阳刘晋川皆推尊为圣人。流寓麻城,与余友邱长儒一见莫逆,因共彼中士女谈道,刻有观音问等书,忌者遂以帏箔疑之。然此老狷性如铁,不足污也。(383)
他的著作如《藏书》《焚书》等在当时也流传极广,这样明目张胆抨击地主阶级,而且拥有很多群众的思想家,统治者自然不能放过他而要对付他了。万历三十年礼科给事中张问达便具疏劾奏,其中极尽诬蔑,略云:
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冯道为吏隐,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未易枚举,大都刺谬不经,不可不毁者也。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皆士人妻女也。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迩来缙绅士大夫亦有捧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近闻贽且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至蛊惑,又为麻城之续。望敕礼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仍檄行两畿各省,将贽刊行诸书并搜简其家之未刊者,尽行烧毁,毋令贻乱于后,世道幸甚。(384)
奏上,得旨:
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行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徒党曲庇私藏,该科道及各有司访奏治罪。(385)
这时卓吾住在通州马诚所家,被逮赴狱,审问的时候,仍是十分倔强不屈。结果瘐死狱中,年七十六岁。
他的书经过这次焚毁,但仍然流行,天启五年又焚毁过一次:
天启五年九月,四川道御史王雅星疏,奉旨:李贽诸书怪诞不经,命巡视衙门焚毁,不许坊间发卖,仍通行禁止。(386)
但结果呢,统治者的心机是白费了,卓吾的书仍是照样流行。陈明卿说:
卓吾书盛行,咳唾间非卓吾不欢,几案间非卓吾不适,朝廷虽禁毁之,而士大夫则相与重锓,且流传于日本。(387)
顾炎武也说:“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又说:“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388)
此外,朱翊钧时也有因出试题得祸的,如万历七年高启愚主应天乡试事:
万历七年命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编修高启愚,翰林侍读罗万化主应天试。
十二年御史丁此吕追论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高启愚主试应天时,命题“舜亦以命禹”,为阿附故太师张居正,有功进受禅之意,为大不敬。得旨免究矣,吏部参论,此吕调外,遂夺启愚官,削籍还里,并收其三代诰命。(389)
至于朱由校时的魏忠贤则是个目不识丁的家伙,但他的特务四处侦缉,也往往侦缉到文字方面来。如:
刘铎……由刑部郎中为扬州知府。愤忠贤乱政,作诗书僧扇,有“阴霾国事非”句。侦者得之,闻于忠贤。倪文焕者,扬州人也,素衔铎,遂嗾忠贤逮治之。(390)
纵观上述,文字之祸,有明各朝都不断地发生,读书人的言论思想在这种极端的严密的统制之下,大部分都俯首贴耳去做奴隶,稍稍放纵一点的也不敢多说话,只有纵情声色,放浪不羁,麻醉自己了。
(1)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四引《俞本纪事录》。
(2) 《国初事迹》。
(3) 《国初事迹》。
(4) 王世贞:《诏令考》二。
(5) 《国初事迹》。
(6) 《明史·宋濂传》卷一二八。
(7) 《明史·陈修传》卷一三八。
(8) 《明史·蓝玉传》卷一三二。
(9) 《明史·黄准传》卷一四七。
(10) 《国初事迹》。
(11) 《明通鉴》卷七。
(12) 《国初事迹》。
(13) 彭孙贻:《明史纪事本末补编》卷五。
(1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15) 《明通鉴》卷七。
(16) 《静志居诗话》卷二。
(17) 《明史·萧岐传》卷一三九。
(18) 《国初事迹》。
(19) 徐祯卿:《翦胜野闻》。
(20) 徐祯卿:《翦胜野闻》。
(21) 《明史·张信传》卷一四六。
(22) 姜清:《姜氏秘史》五。
(23) 《明史·刑法志二》卷九十四。
(24) 《明史·成祖本记一》卷五。
(25) 《明史·宦官传序》卷三○四。
(26) 《明史·徐达传》卷一二五。
(27) 《明史·公主传》卷一二一。
(28) 赵士喆《建文年谱》。
(29) 《万历野获编》卷三十,[使西域之赏]。
(30) 《明史·胡濙传》卷一六九。
(31) 《明史·郑和传》卷三○四。
(32) 《续文献通考·刑考二》卷一三六。
(33) 《明史·郑辰传》卷一五七。
(34) 《仁庙圣政记》卷上。
(35) 《明史·纪纲传》卷三○七。
(36) 《明史·高贤宁传》卷一四三。
(37) 《明史·纪纲传》卷三○七。
(38) 《明史·周新传》卷一六一。
(39) 《明史·纪纲传》卷三○七。
(40) 《明史·纪纲传》卷三○七。
(41) 《续文献通考·刑考四》卷一三八。
(42) 《续文献通考·刑考四》卷一三八。
(43) 《明史·张信传》。
(44) 《明史·宁王权传》卷一一七。
(45) 《明史·郑辰传》卷一五七。
(4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47) 《明史·金忠传》卷一五○。
(48) 《明通鉴》卷十七。
(49)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八。
(50)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二》卷九十一。
(51) 《唐枢国琛集》卷下。
(52) 《明通鉴》卷十九。
(53) 《明史·刑法志三》卷九十五。
(54) 《明史·刑法志三》卷九十五。
(55) 《明史·毛吉传》卷一六五。
(56)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57) 《明史·刑法志三》卷九十五。
(58)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59)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60) 《明史·宁王权传》卷一一七。
(61)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62) 《明史·岳正传》卷一七六。
(63) 《明史·林聪传》卷一七七。
(64)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65)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66)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67) 王鏊:《守溪笔记》。
(68) 《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王振恩恤]。
(69)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70) 《明史·袁彬传》卷一六七。
(71) 《明史·毛吉传》卷一六五。
(72) 《明书·宦官传·汪直》卷一五八。
(73) 《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七。
(74) 《明通鉴》卷三十三。
(75) 《明史·张元祯传》卷一八四。
(76) 《明通鉴》卷三十三。
(77) 陆(左钅右弋):《病逸漫记》。
(78) 《明史·商辂传》卷一七六。
(79) 《四友斋丛说》卷七,史三。
(80) 《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七。
(81) 《明通鉴》卷三十三。
(82) 《明通鉴》卷三十三。
(83) 《菽园杂记》卷十。
(8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85) 《明史·刘大夏传》卷一八二。
(8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87) 《明史·汪直传》卷三○四。
(88) 《明史·汪直传》卷三○四。
(89) 《明史·孙磐传》卷一八九。
(90) 《明史·王献臣传》卷一八○。
(91) 《明史·王献臣传》卷一八○。
(92) 《明史·孙磐传》卷一八九。
(93) 《明史·胡献传》卷一八○。
(94) 《明史·周经传》卷一八三。
(95)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9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五》卷九十四。
(97) 《明史·刑法志三》。
(98)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六》卷九十五。
(99) 《继世纪闻》卷一。
(100) 《二申野录》卷三,引《客座新闻》。
(101) 《明史·熊绣传》卷一八六。
(102) 《明史·秦纮传》卷一七八。
(103) 《明史·钱宁传》卷三○七。
(10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5) 《明史·钱宁传》卷三○七。
(106)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7)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七》卷九十六。
(108)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八》卷九十七。
(109) 《明史·安磐传》卷一九二。
(110) 《明通鉴》卷四十四。
(111) 《明史·谷大用传》卷三○四。
(112) 《明史·欧阳重传》卷二○三。
(113) 《张文忠公全集》文集四,《朱忠僖公神道碑》。
(114)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九》卷九十八。
(115)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九》卷九十八。
(116) 《明史·刘济传》卷一九二。
(117) 《明史·顾清传》卷一八四。
(118) 《明史·许进传》卷一八六。
(119) 《明史·魏良弼传》卷二○六。
(120) 《明史·翟鹏传》卷一○四。
(121) 《明史·王与龄传》卷二○七。
(122) 《明史·熊浃传》卷一九七。
(123) 《万历野获编》卷十八。
(124) 《明史·陆炳传》卷三○七。
(125) 《明史·陆炳传》卷三○七。
(126) 《明通鉴》卷五十九。
(127) 《明史·胡世宁传》卷一九九。
(128) 《明史·马录传》卷二○六。
(129) 《明史·赵贞吉传》卷一九三。
(130) 《花当阁丛谈》卷八。
(131) 《明史·瞿景淳传》卷二一六。
(132)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进药]。
(133) 《明史·舒化传》卷二二○。
(134) 《明史·刑法志三》。
(135) 《明史·冯保传》卷三○五。
(136)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驾帖之伪]。
(137) 《明史·张鲸传》卷三○五。
(138) 王士祯:《池北偶谈》卷六。
(139) 《明史·冯保传》卷三○五。
(140) 《明史·李世达传》卷二二○。
(141) 《明史记事本末》卷六十七。
(142) 《明史·魏忠贤传》卷三○五。
(143) 《明史·魏忠贤传》卷三○五。
(144) 《明史·魏大中传》卷二二四。
(145) 《牧斋初学集》卷五十八,《陈儒人张氏墓志铭》。
(146) 《明史·万燝传》卷二四五。《三朝野记》卷三亦载此事,“杨忠烈被逮,苏周旋之于槛车,有以其事入告者,将遣缇骑逮问,先使人恐吓之,苏闲惧祸自缢云。”
(147) 《静志居诗话》卷十七。
(148) 《北行日谱》。
(149) 《北行日谱》。
(150) 《北行日谱》。
(151) 《北行日谱》。
(152) 《北行日谱》。
(153) 《北行日谱》。
(154) 《北行日谱》。
(155) 《北行日谱》。
(156) 《北行日谱》。
(157) 《启祯两朝剥复录》中。
(158) 《明史·周建宗传》卷二四五。
(159) 《先拨志始》上。
(160) 按:《东林点将录》今传者有《酌中志余》《先拨志始》《遣愁集》三种本子,计六奇《明季北略》所载不全,其中均微有差异,兹据《酌中志余》本。又点将录作者,亦多异说,《明史》魏忠贤传及王诏徽传并云绍徽所作,兹从之。
(161) 《遣愁集》。
(162) 秦兰徵:《天启宫词》。
(163) 《酌中志余》。
(164) 《明史·曹钦程传》卷三○六。
(165) 戴名世《南山集》卷七《左忠毅公传》。
(166) 《酌中志余》。
(167) 《明史·王体乾传》卷三○五。
(168)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169) 《明史·门达传》卷三○七。
(170)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三》卷九十二。
(171)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驾帖之伪]。
(172) 《弇山堂别集·中官考六》卷九十五。
(173) 《明史·张佳胤传》卷二二二。
(174) 《明史·孙懋传》卷二○三。
(175) 《明史·傅好礼传》卷二三七。
(176) 《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三。
(177) 《春明梦余录》卷六十三。
(178) 《明史·刑法志三》。
(179) 魏禧:《叔子文集》,《姜贞毅先生传》。
(180) 《涌幢小品》卷十二,[廷杖]。
(181) 《明史·刑法志三》。
(182) 《涌幢小品》卷十二,[廷杖]。
(183) 《叔子文集》,《姜贞毅先生传》。
(184) 《静志居诗话》卷二。
(185) 《静志居诗话》卷四。
(186) 《明通鉴》卷七。
(187) 《明史·刑法志二》。
(188) 《明通鉴》卷十八。
(189) 《明史·刑法志三》。
(190) 《明史·刑法志三》。
(191) 《明史·章论传》卷一六二。
(192) 《明史·刑法志三》。
(193) 《明史·许进传》卷一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