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叙述宦官各个衙门之前,这里先把宦官的等级、名称、职衔说一下。
“宦官”是一个通名。在明代,宦官是有各种等级的。最高的一级叫作太监(一般人拿太监通称宦官,那是以最高的一级来概括全体)。凡宦官各主要衙门负责人全由太监充任。其次是少监,在主要衙门中做太监的助手,有时也单独派出负责一方面的事,如镇守之类。第三是监丞。这些都是高级宦官,必须入宫年资较久的方可升上。至于年资较浅的只能担任典簿、长随、奉御、当差、听事等等。最下级的叫作乌木牌、手巾、小火者之类,那就和外边的厮役一样了。
宦官在各监局中所担任的职务也有种种职衔,一般说来,各监都有掌印太监,或是提督太监,各司有司正司副,各局有大使副使,各房有掌房,各库有掌库。其他职员有经理、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等等,大抵看各监局的需要设置。
明代宦官等级、名称、职衔大略如此。底下便叙述宦官各个机关及其职掌。
明代宦官机关大体说来可分为内外两方面:内是指设在皇宫之内的机关,外是指设在皇宫之外的遍布全国的机关。
二十四衙门及其他
设在皇宫之内的机关,主要的是二十四衙门。
这二十四衙门计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
各监局所设的主要宦官的名额、品级、职衔以及职掌,先后时有变革,兹参照《明史·职官志三》及《酌中志》卷十六略述于下。
十二监:每监各设掌印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从六品。十二监名称及其所掌职务如下:
一、司礼监——见前。
二、内官监——掌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街、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凡国家营造宫殿陵墓,并铜锡妆奁器用暨冰窖诸事。外厂甚多,各有提督掌厂等官,如真定设有抽印木植,宝坻县收籽粒,西湖河差,大石窝白虎涧等处各有提督,都是本监外差。而外地修建分封藩王府第,也是本监外差。《万历野获编补遗》云:“内官监视吏部,掌升选差遣之事,今虽称清要,而其权俱归司礼矣。”(27)
三、御用监——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
四、司设监——掌卤簿仪仗帷幕诸事。
五、御马监——本监设有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员,腾骧四卫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拏马等员。《万历野获编补遗》云:“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亦僭拟甚矣。”(28)
六、神宫监——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本监掌印太监多为司礼监官或文书房无力者升之。
七、尚膳监——掌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诸事。
八、尚宝监——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凡用宝,外尚宝司以揭帖赴监请旨,至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缴进。
九、印绶监——掌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诸事。
十、直殿监——掌各殿及廊庑扫除事。
十一、尚衣监——掌御用冠冕袍服及屦舄靴袜之事。
十二、都知监——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唯随驾前导警跸。此监为下下衙门,宦官均极寒苦,难以升转。
四司:每司各设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各司名称职掌如下:
一、惜薪司——掌所用薪炭之事,有外厂、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
二、钟鼓司——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内职唯钟鼓司最贱,至不齿于内廷,呼曰东衙门。闻入此司者例不得他迁,如外藩王官,然而正德初,刘瑾乃以钟鼓司入司礼者。”(29)
三、宝钞司——掌造粗细草纸。
四、混堂司——掌沐浴之事。
八局:每局各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各局名称职掌如下:
一、兵仗局——掌制造军器,火药司属之。
二、银作局——掌打造金银器饰。
三、浣衣局——凡宫人年老及有罪退废者,发此局居住,听其自毙,以防泄露大内之事。此局不在皇城内,在德胜门迤西。
四、巾帽局——掌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
五、针工局——掌造宫中衣服。
六、内织染局——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
七、酒醋面局——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与御酒房不相统辖。
八、司苑局——掌蔬菜瓜果。
这是十二监、四司、八局二十四衙门的大概,此外不在这二十四衙门之内的还有很多,兹列举于后:
内府供用库——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皇帝用的黄蜡、白蜡、沉香等香,凡油蜡等库俱属之。
司钥库——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
内承运库——掌大内库藏,凡金银及诸宝货总隶之。
甲字库——掌贮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诸物。
乙字库——掌贮奏本等纸及各省所解胖袄。
丙字库——掌贮丝线、布匹。
丁字库——掌贮生漆、桐油等物。
戊字库——掌贮所解弓箭、盔甲等物。
承运库——掌贮黄白生绢。
广盈库——掌贮纱罗诸帛匹。
广惠库——掌造贮巾帕、梳拢、刷抿、钱贯、钞锭之类。
广积库——掌贮净盆焰硝硫黄。
赃罚库——掌没入官物。
御酒房——掌造御用酒。
御药房——掌御用药饵,与太医院相表里。
御茶房——掌供奉茶酒瓜果及进御膳。
牲口房——收养异兽珍禽。
刻漏房——掌管每日时刻。
更鼓房——有罪内官职司之。
甜食房——掌造办虎眼、窝丝等糖及诸甜食,隶御用监。
弹子房——专备泥弹。
灵台——掌观星气云物,测候灾祥。
绦作——掌造各色兜罗绒及诸绦绶,隶御用监。
盔甲厂——掌造军器。
安民厂——旧名王恭厂,掌造铳炮火药之类。
此外各宫门如午门、东西华门等等全都派有宦官把守,也都设有机关。
根据以上看来,这些分府治事的情形,简直和外廷政府一般无二。但这些只是宦官的中央机关、宦官的大本营,至于从这大本营分派到京城内外各地调查侦缉的机关那就更多,这些在后面各章都要详加叙述,这里为清醒起见,只将名称和任务略举于下。
分布全国的特务机关
分布京城之内的侦缉监视机关,主要的计有:
提督东厂——详下节。
提督西厂——详下节。
提督京营——提督太监一员;坐营太监、监枪、掌司、佥书,无定员。
分布京外的特务机关那就更多了。如:
南京守备。
天寿山守备。
湖广承天府守备。
凤阳守备。
南京、苏州、杭州三地织造。
各省各要地镇守。
广东、福建、浙江三地市舶司。
各地仓场监督。
诸陵神宫监。
此外还有监军、采办、粮税、矿关等使,属于随时派出而不是经常设立的,更多至不可胜数。最多的时候,一地可以多到有四个大特务机关,如朱厚照时“中官在浙者凡四人,王堂为镇守,晁进督织造,崔瑶主市舶,张玉管营造。爪牙四出,民不聊生”(30)。这只不过是一例而已,诸如此类,还不知有多少哩。
宦官人数
明代宦官组织这样庞大,衙门这样复杂,没有很多的人自然分配不过来,这人数在有明各代并不一致,大抵是逐渐增加,现在将这增加的情形叙述于下。
据史称朱元璋时宦官并不太多,但这只是比较而言,实际上还是不少,如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史乘考》误引野史云:
(李)文忠多招纳士人,门下士闻而弗善也。一日谓上:“内臣太多,宜稍裁省。”上大怒,谓:“若欲弱吾羽翼何意?此必门客教之。”因尽杀门客,文忠惊悸得疾暴卒。
根据这件事看来,李文忠所谓“内臣太多”,当然不会无的放矢,而朱元璋则把宦官们当作自己“羽翼”,那么这些“羽翼”自然是多多益善,不会在少数了。
到朱见深时,宦官竟增加到一万多,当时右副都御史彭韶奏称:
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31)
朱祐樘时每监局宦官多至三四十,分散在外边的还不计算在内,弘治十七年六月给事中许天锡奏称:
内府二十四监、局及在外管事者,并有常员。近年诸监局掌印、佥事多至三四十人,他管事无数,留都亦然。冯陵奢暴,蠹蚀民膏。(32)
到朱厚照时每监局又增至百数十人,正德元年大学士刘健奏称:
内府诸监局佥书多者至百数十人。(33)朱翊钧时宦官人数更多,单是从万历元年到万历六年两次收进的新宦官便是六千多人。《明通鉴》卷六十七:
(万历六年七月)诏:“司礼监会同礼部拣选内竖三千五百七十名应用。”于是礼科给事中李天植上言:“陛下缵服初年,允收马安等三千二百五十人,部覆永不为例。今六载之中,两收数千,幸门日启,觊泽者多。倘得收回成命,散此党羽,上也。不然,乞裁取其半。”疏入,报闻。
到明代亡国的时候,单是宫中宦官便是七万:
(李自成破北京)时,中珰七万人皆喧哗走,宫人亦奔迸都市。(34)
如若将分散在外边的加上,总共竟达十万人!清爱新觉罗·玄烨(圣祖)在康熙四十八年曾谕告当时大学士们说:
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在御前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朝……宫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35)
宦官的家奴
以上只是宦官人数,而宦官职位高低不等,高级宦官底下又有他的爪牙家奴,如司礼监太监就有私臣,《酌中志》卷十六:
各家私臣:曰掌家,职掌一家之事。曰管事,办理食物,出纳银两。曰上房,职掌箱柜锁钥。曰掌班、领班,钤东西班答应官人。曰司房,打发批文书,誊写应奏文书。其下则管帽、管衣靴、茶房、厨房、打听,管看庄宅各琐屑事务也。
这是司礼监如此,至于其他的太监、少监、监丞以至典簿,都有额定的家奴,如:
嘉靖十一年十二月司礼监太监张佐等言:“臣等给事禁中,无胥徒可役,止取给予人匠不事工作者。当成化中赐臣等各有名数:太监掌印者六十人,余皆五十五人,左少监四十人,又监丞三十人,典簿二十五人,经厂六科廊等处各以资格递减。乞照旧例补给臣等。”上命如例拨用,不得过多。(36)
这只是规定的名额,但事实却不止此数,因为各监局可以随时招收工匠,名额可以随意增加,如弘治十三年“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工部尚书曾)鉴等言:‘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军器局、司设监又效之,各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于是命减其半。”(37)又如嘉靖四年九月“内府各监各请收人匠,俱有旨听许,多者数千,少者数百人”(38)。同年兵部尚书李钺奏:
查得织染局见在军匠二千一百六十四名,内官监七千八百五十六名,并新收一千五百名,总计盖一万一千五百有奇。一监局以一岁计之,该支粮米一万五千二百四十石,其他监局食粮、人役,难以数计。(39)
这些工匠有一部分自然是在监局做工,但另一部分便被宦官们私占作家奴了。所以一个太监占用几百人,实在是一件极平常的事,至于规定的六十人到二十五人等名额,那只是官样文章而已。
因此,我们假定平均每一个宦官占有三个家奴(这是最低的假定了,实际上绝不止此数),那么十万宦官便有三十万家奴!家奴帮助主子或凭借主子的威势,其为非作恶当更甚于他的主子,事实就是一群小特务。所以明代特务大本营里,连宦官及其爪牙一共计算起来,总数竟达四十万人以上!而东厂锦衣卫的特务还不包括在内。
这四十万宦官特务及其爪牙横行天下,流毒全国。其敲诈军民、屠戮百姓种种行为,诚如成化二十一年都给事中李俊所奏:
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左忄右佥)邪;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40)
而景泰三年九月南京锦衣卫军余华敏所奏列的宦官十害,言之更为痛切,兹节录于下,以作本节结束:
内官家积金银珠玉,累室兼籝,从何而至?非内盗府藏,则外朘民膏。害一也。怙恃矜宠,占公侯邸舍,兴作工役,劳扰军民。害二也。家人外亲,皆市井无籍之子,纵横豪悍,任意作奸,纳粟补官,贵贱淆杂。害三也。建造佛寺,耗费不赀,营一己之私,破万家之产。害四也。广置田庄,不入赋税,寄户郡县,不受征徭,阡陌连亘,而民无立锥。害五也。家人中盐,虚占引数,转而售人,倍支巨万,坏国家法,豪夺商利。害六也。奏求塌房,邀接商旅,倚势赊买,恃强不偿,行贾坐敝,莫敢谁何。害七也。卖放军匠,名为伴当,俾办月钱,致内府监局营作乏人,工役烦重并力不足。害八也。家人贸置物料,所司畏惧,以一科十,亏官损民。害九也。监作所至,非法酷刑,军匠涂炭,不胜怨酷。害十也。(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