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特务机关,大略说来,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分驻各地的,一是驻在京师的,再是临时派遣的。而这些,除驻在京师中的一个机关——锦衣卫外,其余的全是由宦官主持,并且由宦官领导机关司礼监领导任免,而由皇帝做最后决定。
这三部分特务机关,以分驻各地的最为繁多,这就是所谓镇守太监,从朱棣时开始设立,后来全国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镇全都设有。他们的任务表面上说是镇守地方,但实际上却是替皇帝侦察该地官吏军民人等。至于第二部分驻在京师的则最为著名,一共是三个:锦衣卫和东西厂(西厂设立凡两次,时期都很短,详后),锦衣卫是皇帝私人卫队,但却负有侦察京师官民之责,由一个指挥使主持,所有明代特务机关不由宦官主持的,仅此一个。东西厂均设有提督,由宦官担任,除侦察京师官民而外,连锦衣卫也在其侦察之中。这三个机关有时也派一些人到各地去调查、侦察。第三部分临时派遣的则最为广泛,派出去的也大半是宦官,或去监督军队,叫作监军;或去征收赋税,叫作税监。还有提督京营,监督仓场,督理工程,采办货物,等等,遍于全国各地,他们也全都负有侦察责任。
明代宦官在宫中是自成一个组织系统的,它和外廷政府一样,按工作性质和范围设立了许多衙门,主要的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由十二监的第一监司礼监领导,再往上便听命于皇帝。他们一切都不受外廷政府干涉,超然于国家纲纪法律之外。派出去主持各部门特务工作的,全都是从这里挑选派遣,以原衔兼领新职,任务完毕或是调回,仍由司礼监派赴各宦官衙门工作。所以这二十四衙门实际上就是特务大本营,因此,谈到明代特务机关便必须从明代宦官组织系统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