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流寇的兴起,是一个社会组织崩溃时必有的现象,如瓜熟蒂落一般。即使李自成、张献忠这一群农民领袖不揭竿而起,由那贵族、太监、官吏和绅士所组成的压迫阶级,也是要被它脚底下踏着的阶级所打倒的。阶级的对立,在当时已经有人看出。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兵科都给事中曾应遴奏道:“臣闻有国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今天下不安甚矣,察其故原于不均耳。何以言之?今之绅富,率皆衣租食税,安坐而吸百姓之髓,平日操奇赢以役愚民而独拥其利,有事欲其与绅富出气力,同休戚,得乎?故富者极其富而每至于剥民,贫者极其贫而甚至于不能聊生,以相极之数,成相恶之刑,不均之甚也。”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仕绅阶级利用他们所有的富力和因此而得到的政治势力,加速地把农民剥削和压迫,农民穷极无路,除自杀外只能奋起反抗,用暴力来推翻这一集团的吸血鬼,以争得生存的权利。
流寇的发动和实力的扩展,自然是当时的统治者所最痛心疾首的。他们有的是过分充足的财富;舒服、纵佚、****、奢侈的生活。他们要维持现状,要照旧加重剥削来增加他们生活上更自由的需要。然而现在眼见要被打倒,被屠杀了,他们不能不联合起来,为了他们这一阶级的安全。同时,为着个人利害的冲突,这一集团的中坚分子,彼此间还是充满了嫉妒、猜疑……钩心斗角、互相计算。
另一方面,农民是欢迎流寇的,因为是同样在饥饿中挣扎性命的人。他们自动做内应,请流寇进来。河曲之破,连攻城的照例手续都用不着。据《绥寇纪略》卷一:“辛未(1631年)二月,上召辅臣九卿科道及各省盐司于文华殿。上问山西按察使杜乔林曰:河曲之城,何以贼到辄破?乔林曰:贼未尝攻,有饥民为内应,故失守。”和统治者的御用军队的骚扰程度相较,农民宁愿用牛酒来欢迎流寇:“樊人苦左兵**掠,杀槁桔燔烧之,良玉怒,夺巨商峨艑重装待发,身率诸军营于高阜。汉东之人,牛酒迎贼。”
官兵不敢和流寇接触,却会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报功。到这步田地,连剩下的一些过于老实的老百姓也不得不加入反抗者的集团了。据《烈皇小识》卷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民间遂有贼兵如梳,官兵如栉之谣,民安得不为盗!盗安得不日繁!”
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平寇志》卷二记兵科给事中常自裕奏:“皇上赫然震怒,调兵七万,实不满五万,分之各处,未足遏贼。凤阳焚劫四日而马扩至,归德围解三日而邓玘来,颍毫安庐之贼返旆而北,尤世威等信尚杳然。至贺人龙等到处**掠,所谓贼梳而军栉也。”
在到处残破、遍地糜烂的景况下,统治者为了军费的需要,仍然盲目地加重农民的负担,左捐右输,逼得百姓不能不投到对面去。《平寇志》卷八说:“崇祯十七年二月甲戌,贼遣伪官于山东河南州县。先遣牌至,士民苦征输之急,痛恨旧官,借势逐之。执香迎导,远近若狂。”也有不愿和统治者合作,消极地不肯抵抗“流寇”的。“宣府陷,巡抚朱之冯悬赏守城,无一应者。三命之,咸叩头曰:愿中丞听军民纳款。之冯独行巡城见大炮,曰:汝曹试发之,杀贼千百人,贼虽齑粉我,无恨矣。众又不应。之冯自起燃火,兵民竟挽其手。之冯叹曰:人心离叛,一至于此。”在一些地方,百姓一听见流寇不杀人,且免徭赋,高兴得满城轰动,结彩焚香去欢迎流寇进来。
在军事地带的人民尚受盘剥,比较安静的区域更不用说了。崇祯十四年(1641年)吴中大旱瘟疫,反加重赋,据《启祯记闻录》二:“是岁田禾,夏苦亢旱,少不插莳,即莳亦皆后时,至秋间复为蝗虫所食。有幸免蝗祸者,又因秋杪旱寒,遂多秕死,大约所收不及十之三四。岁凶异常,抚按交章上请,不惟不蒙宽恤,征贼反有加焉。糙粮每亩二斗五升有零,折银每亩一钱七分有零。又急如星火,勒限残岁完粮,连差督饷科臣至吴中者两三员,赐剑专敕行事,人皆惶骇不安,大户役重粮多,中人支吾不给,贫民困馁死亡,井里萧条,乡城同象,非复向时全盛矣。”
苏州如此,他处可知。政府不因灾荒蠲免,地主亦复不能例外。同书又记常熟民变事:“崇祯十一年(1638年)八月抚臣屡疏以旱蝗上闻,而得谕旨征粮,反有加焉。至收租之际,乡民结党混赖,田主稍加呵斥,每至起衅生乱,田主有乡居者,征租于佃户,各佃聚众焚其居,抢掠其资。”
流寇的组成分子是:“一乱民,一驿卒,一饥黎,一难氓”,这是崇祯七年(1634年)三月己丑南京右都御史唐世济疏中所说的。以陕西发难地而论,则“延绥以北为逃兵,为边盗,延绥以南为土寇,为饥民”。边盗土寇可以归入乱民一类;加上逃兵,约略地可分五类。
关于乱民之起,《明史·杨鹤传》说:“关中频岁祲,有司不恤下,白水王二者鸠众墨其面,闯入澄城,杀知县张耀采,由是府谷王嘉允、汉南王大梁、阶州周大旺群贼蜂起,三边饥军应之,流氛之始也。”则亦是因饥举事。
关于驿卒的加入,《明史·流寇传》说:“以给事中刘懋议裁驿站,山陕游民仰驿糈者无所得食,俱从贼,贼转盛。”
《绥寇纪略》卷一引御史姜思睿疏也说:“各递贫民千百为群依辇舆以续命者,饥饿待死,散为盗。”
据《明史·五行志》三:“崇祯元年(1628年)夏旱,畿辅赤地千里。陕西饥,延巩民相聚为盗。二年山西、陕西饥。五年淮、扬诸府饥,流殍载道。六年陕西、山西大饥,淮、扬洊饥。七年京师饥,太原大饥,人相食。九年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饥。十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两畿、山东、山西、陕西、江西饥,河南大饥,人相食。十三年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发瘗胔以食。十四年南畿饥,山东洊饥,德州斗米千钱,父子相食,行人断绝,大盗滋矣。”在十四年中,灾荒迭起,河北更是厉害,内中山西、陕西、河南被灾情形最严重,次数也最多,由此可以知道流寇发难于秦晋,和流寇以秦晋人为中心的原因。
关于逃兵之加入,《明史·李自成传》记:“京师戒严,山西巡抚耿如杞勤王兵哗而西,延绥总兵吴自勉、甘肃巡抚梅之焕勤王兵亦溃与群盗合。”
在这种情形之下,当时的统治者仍是蒙蒙昧昧,不但不想法补救,反而以为是“疥癣之疾”不足致虑。地方官也未尝不知道叛乱之起是由于饥荒,而不但不加抚恤,反而很轻松地说:“此饥氓,徐自定耳。”他们对于低低在下的民众,本来不屑置意,只要民众能忍辱负重地像羔羊一般供他们宰杀剥削,他们便可以高枕而卧了。他们想不到饥民的集合暴动,最初固然是毫无政治企图,只求免于饿死;但等到一有了势力以后,他们也会恍然于敌人之无能,会来夺取政权,打倒旧日曾鱼肉他们的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