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俸之薄,是历史上所仅见的。据《明史·李贤传》当时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者实支仅一石,当时米一石折钞十贯,钞一贯仅值钱二三文,由此知指挥使一月所得不过二三十文。推而上之,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折钱也不过七八十文。正七品七石,每月俸饷更仅可怜到只有二三文钱了。其后又定官俸折银例,虽然稍微好一点,可是专靠俸饷,也非饿死不可。况且上司要贿赂,皇帝要进献,太监、大臣要进献,家庭要生活,层层逼迫,除了剥削民众以外更没有什么办法。要做好官,便非像潘蕃那样,做了若干年的方面大臣,罢官后连住宅也盖不起,寄住别人家终老。海瑞扬历内外,死后全部家产只有一两银子,连买棺木也不够。这些自然是可忽略的例外,大多数官吏很容易寻出生财的大道。
贪赃不用说了,许多官吏或他们的戚党宗族同时也是操奇计赢的大商人。他们可以不顾国禁,到海外去贸易番货;他们可以偷关漏税,经商内地;他们可以得到种种方便,去打倒或吞并其他无背景无势力的小商家。他们独占了当时最大的企业盐和茶业。他们有的广置店房,例如郭勋在京师的店舍多至千余区。他们也放高利债,例如会昌伯孙忠的家人贷钱给滨州的人民“规利数倍”,有司为之兴狱索偿。他们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可以科私税,他们为着自己的经济利益可以左右政局。《明史·朱纨传》:“初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承平久,奸民阑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机、葡萄牙诸国入互市。闽人李光头、歙人许栋踞宁波之双屿为之主,司其质契,势家护持之。”由海外贸易而引起倭寇的侵掠。朱纨巡海道下令禁止出海,福建人一旦失了衣食的贸源,仕绅阶级失去不费力而得的重利,联合起来排斥朱纨,福建人做京官的从中主持,结果是朱纨被劾落职自杀,倭寇的毒焰自此遂一发不可收拾。启祯间郑芝龙以海盗受招抚为朝廷官吏,独占海外贸易,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