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H.G.来过这里。他看上去衰老、疲惫、干瘪,但还是一如既往地精神抖擞,这得需要多少努力才能保持这种状态?他的每次演讲都很失败。人们听不见他在讲什么,听得见的东西,他们也不想听。听众纷纷离席,他又伤心又失望。那些话他已经讲三十年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讲的是同样的内容,如今他们怎么会这么不耐烦。河水继续向前流淌,独留他一人在岸边,他无法融入其中。作家会有那么几日的辉煌(如果他幸运的话),但是这段时光很快就会过去。但他毕竟已经风光过了,应该感到知足,也理应轮到其他人去风光一把。H.G.曾对整整一代人产生过巨大影响,他为改变舆论环境也做出过巨大努力,我们会觉得,他只要想想这些就应该心满意足了。他总是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去做一个哲学家。
对于人类那些强烈的情感,她的感受却非常平淡。这个俗气的中年女人天真得荒唐。她的聪慧程度已经达到她的极限了,但还是愚蠢得让你想打她。
我们对写作风格总是很挑剔。我们总是努力想写得更好。我们总是努力做到简单、清晰和凝练,我们的目标是把文章写得有节奏感和平衡感。我们大声朗读句子,以确保它听起来好听。我们搜肠刮肚。不过事实上,世界上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四位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并不太关注自己的遣词造句。这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塑造人物、设计情节,如果你有诚意和**,你怎么写都无关紧要。尽管如此,写得好总比写得烂要强。
多愁善感只是一种能把你惹毛的情绪。
这个世界一直都动**不安。曾经有过短暂的和平与富足,但它们都只是例外,因为我们中的一些人生活在这样一个时期——19世纪的后半段和20世纪的头十年——我们没有权利把这样一种生活状态视为平常。人生下来就必然会碰到麻烦,就像火星飞腾一样,这才是常态,我们不妨认命。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我们便可以带着既听天由命又幽默乐观的态度来看待人生,这可能是我们在命运面前最好的盔甲。
为什么当你听到一个年轻人信口开河地胡言乱语,既武断又偏狭时,你就会生气?你就会指出他的愚蠢和无知?难道你忘了,在他这个年纪,你也和他一样傻,一样武断,一样傲慢,一样自负吗?当我说你的时候,我所指的其实是我。
如果你指责他是个骗子,他会大吃一惊的。他是真的以为五五分的意思是自己拿百分之七十五,别人拿百分之二十五。
从根本上说,人不是理性的动物。正因为这样,小说才如此难写。对于一部戏剧的读者或观众来说,他们要求人物的行为举止符合逻辑。当某个故事里的人物做事时的行为动机不符合我们的预期时,我们会感到不满。我们期望他们的行为是理性的,如果不是,我们会说:“人们才不会那样做呢。”我们对现实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我们害怕巧合和意外。我们期望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角色行为总是恰如其分。
《奥赛罗》中人物的行为都不理性,尤其是奥赛罗本人,不过剧中几乎所有人的行为都不太理性。文学批评家们搜肠刮肚地想要证明他们并非如此,结果只是徒劳。他们本可以把这当作人类骨子里非理性部分的一个伟大例子。我相信,当代的戏迷们根本不会觉得剧中任何一个角色有什么不妥。
年少时,我假装自己无所不知,这经常给我带来麻烦,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我想我最有用的一个发现就是,说“我不知道”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有发现有谁会因此把我看扁。唯一的不便之处是,你承认自己不知道某些事情,有些人便会冗长乏味地把这件事一股脑地全部告诉你,并乐此不疲。但是有很多事情我其实并不想知道。
虚拟语气。美国作家比我们更常使用虚拟语气。我想他们已经习惯了,所以对他们来说这似乎很自然——对我们来说总是显得很迂腐——但我没有见过他们在谈话中使用虚拟语气,我想是他们的老师教过他们要在写作的时候才使用它。
我猜想,老师们反复灌输这些严格语法,肯定是因为学生们在说话时普遍存在语言上的马虎和错误,因此才逼他们写作时要严谨。他们这样其实是在以卵击石,虚拟语气已经在垂死挣扎了,最好的办法是尽快把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毕竟,写作是建立在日常用语的基础上的,我们不应该忘记,正是因为那些令老师们恼火的马虎和错误,才产生了精炼的短语和生动的成语。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不会有哪个美国人说“I’ll come to see you if I be in town”,他会说“I’ll come and see you if I’ m in town”。他应该也这么写,这样才更好。
当然,在决定放弃一个准确的单词或短语而使用另一个常用的单词或短语时,是有一定困难的。lunch是动词,luncheon是名词,但是现在的习惯用法也把lunch作名词用。没有人会请你和他一起共进“luncheon”,他一般会请你和他一起共进“lunch”。我认为明智的作家会用较短的词,让另一个词自生自灭,渐渐消失掉。但仍然有人拒绝管公交车叫“bus”,而坚持叫它“omnibus”,但当他们想要叫一辆出租车时,他们从未想过要叫它“cabriolet”,都是叫它“cab”。
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以举办早餐会而闻名的银行家诗人罗杰斯说,他希望自己的餐桌上永远不要出现一个把“balcōny”叫作“balc?ny”的人。
一个小说家除非能让你相信他,否则他就完了,然而,如果他是完全可信的,他下笔可能就会很枯燥。这(作品的绝对写实)至少是人们改读侦探小说的其中一个原因。侦探小说里面有悬念,能激发他们的好奇心,给他们带来一种刺激感,作为回报,读者不要求它多么现实,他们只想知道坏事是谁干的,就算那个家伙的动机最不可能和最不充分,他们也愿意接受。
作家不需要吃一整只羊才能告诉你羊肉的味道,他只要吃一片肉就够了。但他必须要吃上那么一口。
我们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镇上过夜。对于驾车穿越欧洲大陆,在中途逗留的人们来说,这里十分方便,旅馆里住满了人。每个人都睡得很早。十点钟的时候,一个房间里的女人打了个电话到华盛顿,在那框架结构的房子里,你可以清楚地听到她说的每一个字。她想找一个姓汤普金斯的少校,但她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她告诉接线员他在陆军部工作。不久她就接通了华盛顿,当接线员告诉她找不到这个人时,她勃然大怒,说华盛顿的每个人都认识汤普金斯少校。她说她有很重要的事,必须要和他谈谈。她的电话被切断了,几分钟后她又试了一次。她每隔一刻钟就试一次。她辱骂当地的接线员,说这是个什么鬼地方?她还辱骂华盛顿的接线员。她骂的声音越来越大,没有人能睡得着,愤怒的客人们打电话到办公室,夜班经理上了楼,试图让她安静下来。我们听见经理温和地劝她,而她恶言相向,他说不过她,又回去了。她又开始给交换局打电话,她打了一遍又一遍,她叫喊着。愤怒的男人穿着睡衣,蓬头垢面的女人裹着头巾,走进过道,猛敲她的门,叫她不要再吵了,好让他们睡觉。她叫他们见鬼去吧,变着花样地骂,惹得端庄的淑女们勃然大怒。经理又被找了过来,他一筹莫展,只好请警长来。警长来了,但他也不是她的对手,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就派人去请医生。在此期间,她不停地打电话,对接线员大喊着脏话。医生来了,看了她一眼,耸了耸肩,说他无能为力。警长想要医生带她去医院,但是出于某种我无法理解的原因,医生拒绝了,好像说她是别的州的暂住者,如果她疯了(因为所有这些愤怒的人对此都深信不疑),可能会需要本州来负责治疗费用。她继续打电话。她尖声叫道,她必须接通汤普金斯少校,这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她终于接通了他。当时是凌晨四点,旅馆里没有一个人合过眼。
“你找到汤普金斯少校了吗?”她问接线员,“你肯定你接通他了吗?他在吗?”然后,她气势汹汹、一字一顿地强调说:“告——诉——汤——普——金——斯——少——校——我——不——想——跟——他——说——话——”
说完,她把听筒“砰”的一声挂上了。
爱国主义有一点很奇怪:换个地方,它就不起作用了。许多年前,我写了一部叫《恺撒之妻》的剧本,在英国很成功,在其他地方却不尽人意。这出戏写得还不错。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民来说,英国人为国家而牺牲自己,这种事情似乎是不可能的,听上去很荒唐。我在现在的战争剧中也注意到了同样的情况。虽然这些电影都有很多废话,但只要涉及美国人的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美国观众就会照单全收,同样的英雄主义、同样的自我牺牲若是发生在英国人身上,激起的则是他们的嘲笑,而不是同情。他们对英国人在伦敦轰炸期间表现出的勇气很不耐烦,英国人在希腊的溃败(这是所有参加远征的人都预料到的结果)和他们在克里特岛的无望处境,只会激起他们的愤怒。
南卡罗来纳。风吹在松林间的呜咽,就像远方黑人的歌声,向漠然的上帝唱着他们忧伤的歌。
不知道一个故事的架构算不算是一种记忆手段,让你把它牢牢地保存在记忆里。为什么人们会记得盖伊·德·莫泊桑最好的小说,比如《羊脂球》《泰利埃公馆》《遗产》,就算过了四十年仍然记忆犹新?这不仅仅是因为故事本身,里面的故事并不比我们读过又忘掉的其他一千个故事好多少。我想到这些,是莫泊桑的一个短篇小说引发的。它已经出现在好几本选集里了,我没有把它放进我编的那本书里,我想他或许不开心了。他的写作很有特色,在描述环境的感觉、气味和印象方面,他有着美国人所特有的好本事。故事既有趣又复杂,但是它分成了两部分,每个部分都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好故事,而他没有结构意识,所以没有把它们组合成一个整体。
我认为你必须要确保不把故事的重点分散掉。不管契诃夫的故事有时多么混乱,他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事实上,写故事和写剧本一样,你必须想好自己到底写什么,然后坚持到底。也就是说,故事一定要有架构。
美国人的一些错觉:
一、这个国家没有阶级意识。
二、美国咖啡很好喝。
三、美国人讲究公事公办。
四、美国人的性欲很强,红头发的人比其他人性欲更强。
在这个国家充斥着的各种错觉中,最奇怪的是人们普遍认为这里没有阶级差别。有一天,有人邀请我到西部和一位女士共进午餐,据说这位女士有两千万的资产。我在欧洲从未见过有哪位公爵像她那样受人尊敬。你可能会觉得,从她那丰满的嘴唇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是一张百元大钞,而客人们可以把它捡起来带走。美国确实有一种人人平等的错觉,但这只是一种错觉。银行家会在火车的休闲餐车里跟旅行推销员侃侃而谈,仿佛他们是平等的,但我觉得银行家一定不会邀请他去自己家里做客。而在查尔斯顿或圣芭芭拉这样的城市,一位旅行推销员的妻子,无论多么迷人,多么有教养,都无法成功地跻身上流社会。社会地位的差别归根结底取决于金钱。18世纪英国的大贵族们之所以能让他们的下级俯首称臣(我们今天听了都倒胃口),不是因为他们的头衔,而是因为他们的财富以及财富给他们带来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使他们能够向朋友和下属提供恩惠。随着英国的工业化,他们失去了大量的财富和影响力。如果说他们依然在某种程度上保持自己作为一个阶级的独立性,那也是因为英国人与生俱来的保守主义。不过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享有人们同样的重视了。当人们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一些好处的时候,热爱他是对他表示尊敬,但是现在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了,再去热爱他则是可鄙的。
但是,若是认为阶级差别只存在于社会的中上层,那就大错特错了。在英国,技艺高超工匠的妻子会认为自己比普通工人的妻子高一等,不会和她来往。我知道在遥远的西部有一座崛起的新城,几年前才建成,用来为一家大工厂的员工提供住处。白领员工和工厂工人住在相邻的街区,房子都是按照相同的样式建造的,外观一模一样。他们吃同样的罐头食品,读同样的报纸,看同样的电影,开同样的汽车,但是白领工人的妻子不会和工厂工人的妻子打桥牌。阶级差别的存在似乎是社会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其否认,倒不如承认它的存在。
我感到奇怪的是,人们关心民主是否能得到延续,却并不担心它赋予雄辩术的影响力过大。一个人可能毫无私念,一心为国尽忠,他可能睿智、谨慎、英勇、博学,但除非他也有能说会道的天赋,否则,他永远不会达到可以行使自己权力的政治地位。前几天,我听到一些人在讨论L成为总理的可能性,他们一致认为他没有机会,因为他是一个糟糕的演讲者。我想他们是对的,但一个政治家在处理一个现代国家的复杂事务时,所必需的才能竟然是一副在广播中听起来不错的好嗓音,或者是发明巧妙政治口号的把戏,这难道不可怕吗?如果他把这些天赋与常识、正直和远见结合在一起,还真是不错,但这种情况太少见了。演讲的魅力不在于理性,而在于情感。在考虑可能决定一个国家命运的措施时,让谋略受情绪左右而不是受理智引导,这实在是疯狂。“你不能把人类钉死在黄金十字架上”,这句话几乎把一个无知而自负的傻瓜送进了白宫,很少有哪句话比这句对民主的打击更大了。
当然,母亲节是制造商们为销售产品而想到的一个妙招,但除非公众的反应令人满意,否则他们肯定不会在报纸上为这个节日购买昂贵的广告版面。他们在利用情感做生意。我感觉,在美国,亲情要比我们这里强烈得多。美国人都认为大家应该感受到亲情,而且他们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我很惊讶地听说,在一个繁忙的办公室里,一个忙碌的人要请上一个星期假,因为他和妻子要去纽约附近的某个地方给他的岳母送葬,那个距离还没布里斯托尔到伦敦的距离远。若是在英国,他也许会去参加葬礼,但最迟在第二天就会回来。使我感到惊奇的,不仅是他觉得有必要从紧急事务中缺席这么久,去陪伴伤心的妻子(据我所知她肯定是伤心的),还有就是,尽管他的缺席会给他的雇主带来不便,但他的雇主仍然认为他这么做是正确且合理的。在这场战争中,我目睹了无数母子情深的场景。有一次是我在宾夕法尼亚车站等火车的时候,我看到一群应征入伍的人要前往军营。有一个女人,一个矮矮胖胖、相貌平平、灰白头发的小个子女人,紧紧地抱着她的儿子,双臂环抱着他的腰,脸上带着绝望的表情。她这副模样倒像是跟情人分别一样,但这个男孩只是去参加集训而已,还要好几个月才可能会被派往国外。在英国,那位母亲如果到车站来送儿子,当车门打开时,她一定会轻轻地吻他一下,说:“好吧,再见了,老伙计。要守规矩哦。”然后面带微笑地挥手离开。我在U.S.O.(1)的俱乐部里见过想家的士兵,样子看起来甚是可怜。
在英国,母子分别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了,有时他们知道分开就是永别,慢慢习惯了之后便觉得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不必大惊小怪。的确,在美国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家庭都是举家前往西部的,他们遇到的千难万险加强了家人之间的联系。但毕竟,还有成千上万富有冒险精神的年轻人只身离开了,当时的信件和回忆录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的离开让父母感到痛苦。当捕鲸船从新贝德福德和南塔基特出发的时候,没有什么记录能证明那些船员的女眷们,对于这种分离感到多么痛苦难忍。这种情感外露难道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吗?今天的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加情绪化,我想这一点没有人会怀疑。但据我们所知,他们在一百年前并不是这样的。这种变化是怎么发生的?我只能把它归结于过去两代或三代人普遍的混血生育。情感是会传染的,德国人的多愁善感,意大利人的极易兴奋,爱尔兰人的热情洋溢,犹太人的敏感多疑,这些都战胜了新英格兰人的沉默寡言和弗吉尼亚人的自尊骄傲。现在,面无表情的人会让人觉得愚蠢、麻木,会招来别人的嘲讽或打趣。
我常常想,如果我会背字母表,我的生活一定会轻松很多,我能节省多少时间啊。我如果不先在心里默念G、H的话,我就永远也分不清I和J的位置。我不知道P是在R之前还是之后出现的,直到今天,我都没记住T的位置。
男人最大的谎言莫过于他们的性能力。至少在这一点上,每个男人都说自己是卡萨诺瓦,他们在内心深处也正是希望成为这样的人。
她成功、富有、受人钦佩,有很多朋友。她本应该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女人,但她不是,她痛苦、紧张、不满。精神分析学家也对她无能为力。她没法对他们说出自己的毛病,因为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她这是在寻觅自己的悲剧。后来她爱上了一个比她小好几岁的年轻飞行员,做了他的情人。他是一名试飞员,有一天,他试飞时出了问题,他的飞机坠毁了,他当着她的面遇难了。她的朋友们担心她会自杀。完全不会,她变得快乐、肥胖和满足。她经历过自己的悲剧了。
奇怪,当自己的缺点放在别人身上时,人却毫无招架之力。骗子会相信别人骗人的鬼话,阿谀奉承者会把别人的奉承当回事。我所认识的最撒谎成性的人曾经愤怒地写信告诉我,有人造了她女儿的谣。我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回信问问她,她是否认为自己就应当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说谎者。R。他是个爱说大话的人,但他总是会被别人的大话唬住。他总是试图让自己显得更重要一些,尽管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仍然对自命不凡的人深信不疑。正因为这样,我才会强烈怀疑T.E.劳伦斯是不是名副其实,因为我知道有两个他真心诚意信任的人实际上是冒牌货。
旅美外国人一定会注意到,尽管大多数人都认识一大群人,但很少有人有真正的朋友。他们有生意上的伙伴、打桥牌的牌友、高尔夫球场上的玩伴,有一起钓鱼、射击或航海的伙伴,有一起喝酒的酒友、一起战斗的战友,但也就仅此而已。我在美国遇到的所有人中,只有两个人算是亲密的朋友。他们会相约一起吃晚饭,然后闲聊一晚上,因为他们享受彼此之间的交往。他们彼此之间没有秘密,都会对对方关心的事情感兴趣,因为那也是他们自己关心的事情。现在,当你考虑到美国人是多么善于交际,多么友好亲切的时候,这种现象就显得非常奇怪了。我唯一能给自己的解释是,美国的生活节奏太快,以至于人们几乎没有时间去交朋友。若想把相识变为相知,是需要有闲暇时光的。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在美国,一个男人娶了妻,他就会被控制,她会要求他别无二心,一心扑在家里,把家变成他的牢笼。
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女人之间的友谊都是不稳定的。她们永远不会完全地信任对方,即使是最亲密的关系,也依然会有所保留,有所担忧,有所疑虑。
真正的朋友。她已是中年,但干净整洁,衣着十分讲究,如果看到她你会说:“她年轻时一定很漂亮。”但问起她为什么没结婚时,别人会跟你说:“那是因为她一心只爱着她的母亲。”她很有同情心,没有人比她更善良。若是你的丈夫因欺诈而受审,开庭的时候她会全程坐在你身边陪你;若是他被判入狱,她会来你家里一直陪在你身边,直到你习惯了这种状态;如果你因为一些灾难突然破产,她会花一个星期陪着你,帮助你决定接下来要做什么;如果你在里诺,突然觉得自己无法面对上法庭的折磨,她就会跳上飞机过去陪你,直到你拿到判决书。不过她最在行的是照顾丧亲者。如果你的丈夫死于冠状动脉血栓,如果你的女儿在分娩时去世,或者你的儿子在车祸中丧生,她会带上几个行李箱,坐火车或者乘飞机来陪你。距离不是问题。她不会被北达科他州的严酷气候吓倒,也不会被得克萨斯州的酷暑吓倒,即使碰上迈阿密的旅游旺季,那种不合时宜的欢乐也不会吓倒她。如果有讨人厌的媒体要打探悲剧事件的情况,她也不会退缩。她对记者很好,若是忘了叮嘱他们不要在文章中提到自己的名字,她只会对自己恼火。当你一遍又一遍地跟她讲起你心爱之人最后时刻的悲伤细节时,她会非常有耐心地听着你讲;她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她会帮你买花;她会帮你回复那些你觉得并不需要回复的吊唁信;她会在教堂里和你一起祈祷;她会站在你身边,陪你在墓穴前哭泣。你一从墓地回来,她就会坚持让你去休息,然后,在你酒足饭饱之后,跟你说“亲爱的,你必须要保持精力”,她会建议你打上几局金罗美纸牌。她一般会在葬礼后的第二天离开,她在纽约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亲爱的,你必须试着重新开始。”走之前她还不忘劝你。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她自然已是疲惫不堪,不过她一回到大都市,还是拿起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给她的朋友们,告诉他们刚刚过去的一切有多么糟糕。
当那些生活在美国的英国人对美国指指点点时,美国人自然会感到不满,他们明明可以这么反驳:“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国家,为什么不离开呢?”但是他们做不到,他们就只能生闷气。麻烦的是,当他们批评英国时,你却并不生气,反而很可能会赞同他们的观点,他们把这归因于你的自负。他们觉得这对他们是一种侮辱,因为他们认为你不在乎。而你的确不在乎。
自从法国沦陷以来,许多报纸和杂志转移到了英国和美国,近来,我曾两三次被邀请为这些报纸和杂志撰稿。我都拒绝了,但并非出于恶意,因为我对法国是心存感激的。是法国教育了我,是法国教会了我审美的能力、逻辑思考的能力和良好的判断力,是法国教会了我写作。我在法国度过了许多快乐时光。我之所以拒绝他们,是因为我认为他们要我写的那种文章只会起反作用。从那以后,许多杰出的作家做了我不愿做的这件事情。在我看来,他们写得毫无意义。他们告诉法国人,长期以来,法国人都是欧洲最文明的民族,他们的文化是无与伦比的;他们谈到了法国伟大的历史、伟大的文学和卓越的绘画;他们跟法国人说,他们生活在一个美丽富饶的国家,巴黎是一个迷人的城市,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去游览。法国人对这一切再清楚不过了,正是这些导致了他们的毁灭,因为他们过于高估了自己。19世纪初,法国是欧洲最富有、人口最多的国家。拿破仑的战争耗尽了她的财富,大批人民惨遭屠杀。一百多年来,法国一直是个伪装成一流强国的二流国家。这对她来说是双重的不幸:首先是因为这会导致她缺乏维持这种伪装的资源;其次是这会导致那些更强大的国家提防她的野心,而实际上,她根本无力实现这种野心。有些事情只有非常精明的人才能预见到,而战争使这一切变得明晰。战争可以让她面对事实,决定自己何去何从。她可以认命,做一个富有一些的西班牙,大一些的荷兰,或者像意大利一样做一个令人愉快的度假胜地。但如果她不满足于此,希望再次成为一流强国,那也要靠她自己的双手去奋斗。她有丰富的物产、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机智、勇敢又勤劳的人民。但是她必须停止依赖她过去的名望,停止自我陶醉,她必须勇敢踏实地面对现实;她必须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她必须做好准备向那些长期受她鄙视的民族学习,从她们身上认识到一个国家没有牺牲就不会有力量,没有完整性就不会有效率,没有纪律就不会有自由。她应该明智地少听那些文人的阿谀奉承,因为能救法国的不是奉承,而是真理。只有她自己才能救自己。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正在审校自己刚刚写完的一篇小说,把它讲得更细腻微妙一些,我感到很惊讶。我知道这话不该由我讲,但是光靠思考没有办法做到细腻微妙。细腻微妙是一种心灵品质,如果你有这种品质,你就会表现出来,这是无法抑制的。它跟原创性是一样的:没有人能通过努力再努力而变得富有原创性,那些富有原创性的艺术家只不过是在做他自己而已,他用那些在他看来最正常和最明确的方式来表现事物。因为这样的方式对你而言是新鲜的,你就说他很有原创性。他根本不懂你是什么意思。比如说那些二流画家,他们多么愚蠢啊,他们只能用一种枯燥而平庸的方式在画布上作画,为了用他们的“独创性”来打动世人,便把一些毫无意义的、不协调的东西加到学院派的背景上。
很久以前我就下定决心,生命太短暂了,凡是可以付钱让别人为我做的事,我绝不会自己动手做。我现在要把刮胡子这件事剔除在外。那些大忙人嘴上跟你说他们的时间很宝贵,每周却有六天都要去美国理发师那里刮胡子,又耗时,又无聊,又复杂,每每看到这种情形,我都着实惊讶。
我敢说,能生在一个忠诚而团结的家庭里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当一个成年人要走向社会时,这对他不会有任何帮助。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每个人之间都相互倾慕,这使他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一种错误的认识,因此越发难以应付生活中的跌宕起伏。如果这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仅仅算得上是不利,对一个艺术家来说却是致命的。艺术家是个独行侠,他的道路是孤独的,族群把他赶到旷野,对他是有好处的。在有些事情上,他只能算得上有潜力,溺爱他的亲人们却会过分地赞扬。这只会伤害他,因为他误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就不会去思考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自满是艺术家的致命毒药。
看到这个国家的冒险精神似乎大大衰退,我感到很奇怪。毕竟,正是冒险精神驱使人们来到了这个国度。我知道有许多人被贫穷逼出了欧洲,还有许多人留在家里忍受贫穷,移居国外的都是那些爱冒险的人。很多人之所以来到这里,是为了享受这里的宗教或政治自由,他们一定也有冒险精神,因为有更多的人留在了故土,向那些令他们感到厌烦的条件妥协。我知道,在那些从沿海定居点迁徙到中西部安家落户的人中,有许多人是和家人一起去的,但还有成千上万的年轻人、中年人或老年人只身前往。他们涌向内华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矿区。当霍勒斯·格里利说“到西部去,年轻人”时,难道不正是为了挑起年轻人的冒险精神吗?我和很多要去打仗的小伙子谈过,大多数人去参军是因为不得不去,也有许多人是出于责任感,但我还没有找到哪个人把它看作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看起来,他们唯一的抱负就是在自己的家乡安安静静地待着,在办公室或商店里找份工作,不必去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