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主义者说,履行义务会带来快乐。义务由法律、公众舆论和良心共同支配。任何一项单独拿出来或许都没有多大力量,但三者联合起来是不可抗拒的。但舆论与法律有时是对立的——就像在欧洲大陆的问题上一样;而舆论本身也不一致,一部分人所谴责的,另一部分人却赞成;而各行各业,如军队、教会、商界,也都有他们自己的标准。
在某些情况下,履行义务明显不是什么乐事,于是人们便常常做不到,而为了促使人们履行义务,就必须找到新的制裁方法。布尔战争中,处于危险境地的军官很轻易就会投降,为了有机会活下去,他们宁可不要尊严。直到其中一些人被枪决,还有更多人被革职以后,大部分人才振作起来,坚定地鼓起勇气。
切萨雷·波吉亚(Cesare Borgia)可以说是“自我实现”的完美范例。就个人而言,唯一的道德规范就是使自己精神和肉体上的本能得到充分发挥,一项事业的审美意义就在于此。在这一方面,切萨雷·波吉亚的一生和圣方济各(1)的一生是相同的。两个人都充分实现了自己的性格,达到了最高要求。这个世界仅仅按照行为对世界自身的影响进行判断,就说一个人无耻,另一个人圣洁。那么,这个世界又该如何评判像托尔克马达(Torquemada)这样的人物呢?他是他那个时代最虔诚的信徒,他改良了一种迫害工具,这种工具造成的死亡和痛苦远超许多漫长血腥的战争。
个人对自己谈不上有什么义务或责任,这两个词对于个人而言毫无意义,它们只有在他与别人的关系中才能获得意义。对于他自己而言,他拥有绝对的个人自由,因为没有什么权威力量能对他发号施令。
社会为了维护自身而制定规则,但个人对社会没有任何责任。除了谨慎之外,没什么东西能限制他。他可以自由地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如果他不按照规定行事而受到社会惩罚,他也不应该抱怨。比起社会为了自我维护而设立的所有法律,另外一种更有效的方法则是良心制度,这样就相当于在每个人的心中安排了一位警察,以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奇特的是,即使是那些怎么想也和社会没有关系的最隐私的事务,良心也会引导人们按照个人以外的组织利益行事。
基督教与科学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高度重视个人价值,而后者,即科学,根本不把人当回事儿。
人的善恶观是暂时的,良心因此也必然具有相对性。某个人在某个时代会因没做某件事而良心不安,在另一个时代则会因为做了而悔恨不已。
常识往往会被视为道德准则。但若仔细分析,逐条去看它的规定,人们便会对自己在其中发现的无数矛盾而感到震惊。他将无法理解,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阶级和区域竟然有如此截然相反的常识性指令。他甚至会发现,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阶级和区域内,常识的各种规定往往也是互不相容的。
常识似乎只是不动脑子和欠思考的代名词。它由童年时的偏见、个人性格癖好以及报纸观点所构成。
在我们与他人的交往中,“常识”表现得非常公正无私,但这只是做个样子而已。比如,在周遭的贫穷和苦难消除之后,是不是就可以纵情享乐了?对于这个问题,常识会不假思索地给出否定答案。
如果要谴责感官欲望,那这种谴责就应该彻底。如果你谴责食欲或性欲,那你也应该谴责那些对温暖、舒适、运动和对艺术美、自然美的欲望。否则你谴责的东西就不是感官欲望,而只是一些依赖于食欲或性欲享乐而存在的弱点而已。
智慧很难被称作美德,因为它是由才智和能力构成的,而这种才能不是每个人都有。若要说智慧是正确行为的必要条件,那也只是针对少数人的说法。
直觉主义建立在道德的绝对原则之上,它之所以靠不住,是因为那些指导人们行动的直觉,在不同的国家、时代以及不同的人之间是各不相同的。直觉在一个时代会告诉人去实施谋杀,在另一个时代则会让他反对这种想法。直觉看似是一些没有明确来源的判断,但其实很容易就能证明它源于童年教育和邻里行为。对直觉的解释与广告的解释相同:对一个人说一万次“皮尔牌”肥皂能改善肤色,他最终就会形成一种直觉,确信那是真的。
奇怪,有这么一位教会神父——金口圣若望(君士坦丁堡主教,又名圣约翰·克里索斯托)(St. Chrysostom),居然暗示过道德的相对性:“既然它们(《旧约》箴规)现在已经过时了,就不要问它们能有什么好处了;你应该问,在需要它们的那个时代,它们曾有过什么好处。”
享乐主义者必须记住,自我意识与幸福快乐是不相容的。如果他执意追求个人的享乐,幸福快乐就会离他而去。
欲望在最初是令人愉快的,但是随着它越来越强烈,就变得令人痛苦。到那时,欲望的结局也会和痛苦一样,我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摆脱它,而不是得到自己渴求的东西。有时候爱情如此猛烈,以至于爱欲不再是一种乐趣,而是一种痛苦,于是男人会杀死自己所爱的女人,好让自己从爱欲中解脱。
饥饿是一种欲望,它处在痛苦和快乐的界限上。欲望的强烈程度决定了个体是痛苦还是快乐,相对于人的其他状态,饥饿更能体现这一道理。当适度饥饿时,那种感觉是惬意的,想到食物让人感到快乐;但当过度饥饿时,就只剩下痛苦了,那时人所想的并不是一顿美餐所带来的满足感,而是怎样才能摆脱这种痛苦。
疼痛使人高尚,这恐怕是最扯的辩护理由了。之所以有这种解释,是因为基督教觉得有必要证明疼痛的合理性。疼痛只不过是神经发出的信号,告诉机体它正处在对其有害的环境当中。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也完全有理由说危险信号使火车高尚。但是,只要简单地看一看生活,就足以相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痛苦绝不能提高人的修养,只会让人变得粗暴无情。住院患者便是很好的例子:生理上的疼痛使他们变得自私、牢骚满腹、毫无耐心、不公正且贪婪。我可以说出许多疼痛导致的坏毛病,却举不出一个优点。贫穷也是一种痛苦。有一些人,他们不得不生活在比自己富有的人中间,在夹缝中讨生活,深受贫穷的困扰。我就认识很多这样的人,贫穷使他们变得贪婪卑鄙,口是心非,言不由衷。贫穷教会了他们各种各样的可憎伎俩。倘若收入水平尚可,他们原本可以是正直高尚的人,却在贫穷的折磨下,丢掉了所有的廉耻心。
对普通人来说,有一条生活原则:遵循自己被社会道德标准约束着的本能行事。
他努力想要参透生命的奥秘,不安的想法啃噬着他的内心,他暴怒着,像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只是更加微不足道。
我很乐意把生活看作一局国际象棋游戏,它的基本游戏规则不容讨论。没人问为什么马可以这样奇怪地跳来跳去,为什么车只能走直线,为什么象只能斜着走。这些规则是死的,人们只能接受,下棋的时候必须遵守。抱怨规则的话就太蠢了。
伦理学是自然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人只有认清了自己在世间的位置,才能正确合理地行事。
若说人类的存在是有目的的,那真是无稽之谈,这就像在整个古代和中世纪时期人们普遍接受的预定假设一样。那时的人们认为,圆形是最完美的形状,因此天体必须做圆周运动,实在荒谬至极。
至于人类存在的目的这个问题,想想亚里士多德派对哥白尼体系的质疑,他们当时问,最外层的行星和恒星之间无尽的空间有什么用处呢?
人类普遍具有的东西不可能是邪恶的。许多伦理体系都有这个错误,它们多少都有些武断,它们把人的某些倾向定为善,把另一些定为恶。如果性本能的满足从未被视为邪恶,那人类将会拥有多少幸福啊。一个真正的伦理体系必须找出所有人普遍具有的品质,并称之为善。
得到人们称赞的行为似乎是那些能够让他们多多少少从中获益的行为,但是,那些能够激发其想象、令他们啧啧称奇、引人注目、富有戏剧性的行为,也都能得到他们的赞扬。
虽然我们并不经常有意识地把快乐当作自己的目标,但这并不是在反驳“人类所有行动都以获得快乐为目的”这一观点。
从理论上讲,除了对革命的恐惧之外,国家的权力是无限的,其行动的唯一限制是它自身的能力。因此,国家会把所有国营能够优于个体经营的行业国有化,而只把那些能通过个体贪婪更充分地发挥,带来更多经济效益的商业活动留给个体。国家决不能忘记曼德维尔(Mandeville)原理中的真谛:私恶即公益。
自由权:除非国家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赞成它,否则便没有这样的权利。
对个人而言,道德只不过是个人满足的表达,它只是一个美学问题。
强权即真理。责任或道义是不存在的。某种行为就其本身而言,和另一种行为一样都说得过去。道德的唯一标准就是国家的福祉。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这样一种默契:个人出于自身的利益而考虑按国家利益行事。
哪怕有四千万人都在说同一句蠢话,它也不会变成一句睿智的话;如果智者骗他们说这句话很睿智,那他就是在犯蠢。
对宇宙和人类而言,一切都没有尽头。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没有什么是确定的。道德标准取决于国家,而国家权力无限。强权即是真理。
发展进步有什么好处?日本人获取了西方文明,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马来人住在森林边缘,肯纳卡人居于肥沃的岛屿,他们难道没有住在伦敦贫民窟里的人快乐吗?这一切的归宿是什么?又有什么用处?我不知道答案。
快感是暂时的,但这并不能证明它就是邪恶的,这是因为,人们能找到什么永恒不变的东西吗?
认识到个体思想根本上的孤立性,是大有裨益的。除了我们自己的意识之外,我们对他人的意识缺乏特定的了解。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个性了解世界。倘若我们因为他人的行为与自己相似,就猜测他们和我们一样,那么,当我们发现他们其实和我们毫不相像的时候,就会十分震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愈发觉得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差异是如此巨大。我差不多已经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了。
我认为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表明人们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得到快感。“快感”这个词会让禁欲主义者觉得不好听,很多人更喜欢把它说成“幸福”。但是幸福只能被定义为一种持久的快感状态,如果要谴责其中一个,那另一个也应受到谴责。假如构成一条直线的点都是“恶”的话,你就没理由把那条直线叫作“善”。当然,“快感”并不一定完全由感官享受组成,但是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人们总会觉得它指的就是那些感官享受。对于一般人来说,与感官的快感相比,审美带来的快感、努力带来的快感和想象带来的快感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以至于当他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并不会想到这样的一些“快感”。
像歌德一样,有些人认为是和谐赋予了生命存在的理由;还有一些人像沃尔特佩特一样,认为是美给生命赋予了理由。但是当歌德告诉人们要全面培养自己的能力,嘱咐他们看到生命的全部时,他其实是在倡导毫不掩饰的享乐主义,因为人越是全面地发展自己,他获得的幸福感就越大。我认为,把美丽作为生命的目标和终点,是有些愚蠢的,这是一种只可同甘、不可共苦的信条,遇上不同寻常的压力,就会毫无用处。拉结(2)泣不成声,因为她的孩子拒绝她的安慰,然而那天的日落依然像往常一样壮丽。
良心。关于它的力量,约翰·亨利·纽曼在《自我辩护》里的一个注解中说得很好:人们“宁愿犯点儿错误,受到良心的惩罚,也不愿仅凭理性判断而尽善尽美”。
要是能证明对死亡的恐惧是一种欧洲病的话,那会十分有趣:看看东方和非洲民族是多么沉着地期盼着它的到来。
完美似乎只是一种对环境的彻底适应。但环境是持续变化的,因此完美从来都只能是昙花一现。
人类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创新是邪恶的,这在孩子和野蛮人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野蛮人没什么兴趣爱好,他们的衣着都价值不菲,为的是能穿很久;他们的工艺形式很有限,因此他们陷入了保守主义。但是在人们心中也存在着对变革的喜爱,他们纯粹是喜欢变化本身,而在一种文明的状态下,它可以压倒旧时对变革的恐惧。文明人有各种设施可以用来获得变化,比如在衣着方面,可以靠着批量生产而做到价格低廉,款式多样;在风景方面,可以凭借便利的交通工具去欣赏千姿百态的风景。
同一句话在两个人身上永远不会产生完全相同的效果,并且话里的词语向他们两人传达的第一感觉也大不相同。
没有人证明过阿波罗(Apollo)或阿芙洛狄忒(Aphrodite)不存在,人们对他们的信仰之所以会消减,只是因为那种信仰与人们的一般智力水平不再匹配。
人的尊严。当一个人肆意地、无比虚荣地把一切令人赞不绝口的优点都加到自己身上时,说到底,他就像那些东方小国的统治者,个个都堂而皇之地宣称自己是大地的王者、太阳的兄弟。
人们对自己所处时代的各种观点持怀疑态度,这是十分明智的。过去几百年里的那些看似言之凿凿的观点,如今在我们看来,却错得十分明显,甚至有些荒谬。如今我们所接受的一些普遍理论,似乎都有着诸多令人信服、十分合理的根据,以至于我们无法想象它们也许就像那些我们已知是谬误的理论一样,并不可靠。这些理论或许与18世纪关于人类原始完美的假设一样,荒唐至极。
他们正在谈论V.F.,他们都认识她。她出版了一卷充满**的爱情诗集,里面的诗歌显然不是写给她丈夫的。一想到她竟然在他的鼻子底下红杏出墙了这么久,他们都哈哈大笑,而且实在想知道当他读到这些诗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段笔记给了我灵感,让我在四十年后写下了一个故事。故事叫作《上校夫人》(3)。
各种美德是根据其对社会的用途大小排序的。因此,勇敢高于审慎,人们会称那些用自己的生命做无谓冒险的人是“好人”,其实他只是一个蛮干的家伙。勇敢中蕴含着慷慨大方,审慎中则有一些狡猾甚至卑鄙的东西。放纵是一种缺点,但并不明显地影响公共利益,因此人们看待它的态度就有些模糊。在某种程度上(起码在英国),它并没有受到人们的反对,只有当人们的放纵影响了他人时才会受到谴责。人们对于那些自己可以从中以各种方式获利的性格弱点是宽容的。他们说那些把时间和金钱浪费在寻欢作乐上的人“不成器”,最糟也就只是说说“他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
每一代人都认为,前一代人比自己这代更有活力,品德更加高尚。人们总在抱怨世风日下,在希罗多德(Herodotus)的史学著作中,在罗马共和国晚期作家的作品里,在蒙田(Montaigne)以及当今作家的文章里都能找到这种抱怨。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们讨厌变化,恐惧变化。习惯会变,但人不变。
我们必须警惕那些看似不言而喻且最明显的观点。它们是普遍存在的,我们自小就听到它们被当作真理,而且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毫无异议地接受了它们,因此我们甚至都没想过要质疑它们。然而我们最需要小心权衡的恰恰是这些观点。
前一代人的假设往往就成了下一代人的信条,此时若去怀疑它们就有些荒唐。但是再过一代,人们就会发现它们无用、过时、荒谬,于是弃之不顾。
(1) 圣方济各(San Francesco di Assisi),1182—1226,宗教人物。
(2) 拉结(Rachel)是《圣经》中雅各(Jacob)的两个妻子之一,此处引自《圣经·耶利米书》31章15节:“……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3) 《上校夫人》(The Colonel’s Lady),1946 年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