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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普通人对哲学的兴趣在于其实用性。他想知道什么是生命的价值,他应该如何生活,以及他可以赋予宇宙什么意义。哲学家们纷纷后退,拒绝对这些问题给出哪怕只是尝试性的答案,他们这就是在逃避自己的责任。现在,普通人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就是罪恶的问题。

很奇怪的是,当他们谈到罪恶的时候,哲学家经常以牙痛为例。他们公正地指出你感觉不到我的牙痛。他们受庇护的安逸生活似乎是折磨他们的唯一痛苦,人们几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随着美国牙科技术的进步,整个问题就可以理所当然地搁置不管了。有时候我想,如果哲学家在获得学位,使他们得以把智慧传授给年轻人之前,他们得在大城市的贫民窟里做一年的社会服务,或者靠其体力劳动去谋生,这将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如果他们曾经看到一个孩子死于脑膜炎,那他们将会以别样的眼光看待与他们自身相关的一些问题。

如果这个主题不是如此切合当下,在读《现象和实在》(Appearance and Reality)中关于罪恶的章节时,我们很难不带有嘲讽的意味。它的绅士派令人生畏。它给你的印象是,看重罪恶确实非常有失体统,尽管必须承认其存在,但对它大惊小怪则显得不合理了。无论如何,罪恶都被过度夸大了,很明显,其中也有很多好的成分。布拉德莱(Bradley)认为总体上没有痛苦。事物的“绝对性”会更加丰富,因其包含了所有的不和谐和多样性。他告诉我们,就像在机器里一样,零部件的阻力和压力促成了最终目的的实现,这是任何单个零部件都达不到的,所以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它可能是“绝对”的。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它无疑是真实的。罪恶和错误有益于一个更为广泛的计划,并在这个计划中得以实现。他们扮演了一个更高层次的“善”的角色,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一种“善”。简而言之,邪恶是对我们感官的欺骗,仅此而已。

我曾努力地寻求其他学派的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这方面不是很多。也许,这方面没有什么可说的。哲学家们自然很重视他们能够详细论述的主题。在他们所说的那一点内容里,我很少能找到令我满意的东西。也许是我们所承受的罪恶教育了我们,使我们变得更好。但对事物的观察使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普遍规律,勇气和同情也许是很好的,可它们不可能在没有危险和痛苦的情况下存在。我们很难想象,用以奖励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一个盲人的士兵的那枚维多利亚十字勋章,是如何安抚双目失明的他。施舍是慈善的表现,而慈善是一种美德,但这种善能弥补跛子因贫穷而犯下的罪恶吗?罪恶无处不在。痛苦和疾病,我们所爱的人的逝去,贫穷、犯罪、罪孽、受挫的希望:这些名单是无穷无尽的。哲学家们给出了什么解释?有人说,从逻辑上讲,邪恶是必要的,这样我们才能知道有善良;有人说,世界的本质是善与恶的对立,而善与恶在形而上学上是互相必需的。神学家们有什么解释?有人说上帝之所以在世间设置罪恶是为了训练我们;有人说,上帝把罪恶降临到人类身上,是为了惩罚他们的罪过。但我曾见过一个孩子死于脑膜炎。我只找到了一种对我的感受性和想象力同样有吸引力的解释。这就是灵魂轮回说。众所周知,它假定生命不是以出生为开始,也不是以死亡为结束,而是无穷生命轮回系列中的一个环节,并且每一个生命都是由之前存在的行为所决定的。善行能使人升天堂,恶行能使人下地狱。所有的生命都会有终点,甚至是神的生命也不例外,快乐是从生命轮回的解脱而来,在永恒的涅槃中得到安息。如果一个人能认为自己生活中的罪恶不过是他前世错误的必然结果,那么他就不难忍受自己生活中的罪恶了;当有希望在来世中获得更大的快乐时,努力做得更好也就不那么困难了。但是,如果一个人以比别人更强烈的方式感受自己的痛苦(正如哲学家所说,我感觉不到你的牙痛),那么别人的痛苦就会引起他的愤怒。一个人对自己的痛苦有可能听之任之,但只有那些痴迷于“绝对”完美的哲学家,才能以平等的心态去看待别人那些有时不应有的痛苦。如果因果报应是真实存在的,人们则可以用怜悯而又刚毅的目光看待痛苦。强烈的厌恶变得不合时宜,生命中的痛苦不再是毫无意义,而这种痛苦无意义论是悲观主义没有回答的论断。很遗憾,我发现这种学说与我刚才谈到的唯我论一样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