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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时候,我懂得了法语、德语和一些意大利语,但我完全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我深深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我尽可能阅读我能得到的一切书籍。我的好奇心如此强烈,我甚至愿意读秘鲁的历史,读一个牛仔的回忆录,如同我愿意读关于普罗旺斯抒情诗的论文,又或者是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忏悔录》(Confessions)。我想这些阅读为我积累了一些常识,这对小说家来说是很有用的。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一些特别的信息派上用场。我把我读过的书列了个单子,偶然发现其中一份我还保留着。这是我两个月内所读的书。我记录这些仅仅是出于自我备份,我都不敢相信我竟读过这么多书。记录显示,我读了三部莎士比亚的戏剧,两卷蒙森(Mommsen)的《罗马史》(History of Rome),朗松(Lanson)的《法国文学史》(Litterature Francaise)的大部分,两到三部小说,一些法国古典名著,几部科学著作和一部易卜生(Ibsen)的戏剧。我确实是一个勤奋的学徒。在圣托马斯医院期间,我系统地学习了英国、法国、意大利和拉丁文学。我读了很多历史、一些哲学和大量的科学书籍。我的好奇心太强了,以至于我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我所读过的东西。我迫不及待地想读完一本书,迫不及待地想开始读另一本书。这就像是一场冒险,我会兴奋地打开一卷名著,就像一个有理性的年轻人会奋力为己方击球,或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去跳舞一样。不时有记者在寻找新闻素材时问我,我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什么时候?如果我不羞于回答的话,我可能会说,是我开始读歌德(Goethe)的《浮士德》(Faust)的那一刻。我从来没有完全失去这种感觉,即使是现在,打开一本书的开头几页有时也会让我热血沸腾。对我来说,读书是休息,就像其他人聊天或打牌一样。不仅如此,这是一种需要,如果我被剥夺了读书的权利哪怕仅仅是一小会儿,我就会发现自己就像一个瘾君子被剥夺了毒品一样暴躁。我宁愿读一份时间表或目录,也不愿呆坐浪费时间。这还不算什么。我花了许多时间仔细地研读陆海军商店的价目表、二手书商和美国广播公司的价目表,这一切让我感到愉悦。所有这些都带有浪漫的味道。它们比大部分小说有趣多了。

只有当我意识到时间飞逝,生活才是我的正事时,我才会把书放在一边。我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我认为有必要去获得我写作不可或缺的人生体验;但我之所以进入这个世界,也是因为我想要获取体验本身。在我看来,当一个作家是远远不够的。我为自己设计的模式是,我应该做出人在这个奇妙事情上能做的最大限度的投入。我渴望同普通人一样,去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是普通人类命运的一部分。我认为人的感官诉求,没有理由受到精神贪婪的引诱,我下定决心要从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入手,从食物、酒精、**、奢侈、运动、艺术、旅行入手,正如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所言,从不管什么东西当中,汲取营养,尽可能地完成我的目标。但,这仅仅是一种努力,我总是如释重负地又回到书籍,回到和自我相伴的慰藉中。

然而,尽管我读了那么多书,我却不是一个好的读者。我读得很慢,略读的技能也很差。我发现,不管一本书有多糟糕,不管它有多让我厌烦,我都很难把它放下。我没有从头到尾读完的书屈指可数。另一方面,我几乎没有读过两遍的书。我很清楚,有许多书我无法从第一遍阅读中获得其全部的价值,但它们已经给了我当时所能得到的全部,尽管我可能忘记了它们的细节,但这仍然是一种永久的充实。我知道有人一遍又一遍地读同一本书,因为他们可能只是用眼睛,而不是用感受力在阅读。这是一种机械练习,就像西藏人转动转经筒一样。毫无疑问,这样做没有害处,但如果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智力活动,那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