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个中心”(1 / 1)

所谓“一个中心”,是指文学审美特征而言的。文化诗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文学,那么首先把文学特征大体确定下来是顺乎情理的。新时期以来,我质疑别林斯基的文学形象特征,又用很大的力气论证文学审美特征。我最近出版的一个专题论文集《文学审美论的自觉》,就是对文学审美特征论的一次总结。我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反复讲过:如果一部文学作品经不起审美的检验,那么就不值得我们去评价它了,因为它还没有进“艺术文学”这个门槛。“审美”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美学热的“遗产”,我认为是可以发展的,是不能丢弃的。不但不能丢弃,而且还要作为“中心”保留在“文化诗学”的审美结构中。为什么?历史经验不容忘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和“**”中,我们的文学理论差不多就是照搬苏联文学理论,其中最核心的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理论,这个理论对于文学特征有一个规定,那就是继承了别林斯基关于文学与科学特征的理解:“人们只看到,艺术和科学不是同一件东西,却不知道它们之间的差别根本不在内容,而在处理一定内容时所用的方法。哲学家用三段论法,诗人则用形象和图画说话,然而他们所说的都是同一件事。”[1]例如,季莫菲耶夫《文学概论》中说:文学的特征是“以形象的形式反映生活”。这种文学形象特征论是与西方古老的模仿论相搭配的。这种说法,在西方文化背景下也许不会使文学走向教条化、公式化、概念化,但在苏联的意识形态的文学宪法“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指导下的文学创作中,别林斯基的文学形象特征论,就不能不产生问题,公式化、概念化在斯大林时期屡见不鲜。在斯大林去世后, 1956年开始出现了“解冻文学”思潮,就是拿“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前面的四个字来做文章。因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是把一个政治概念和一个文学概念捏合在一起,结果是政治压倒文学,这就产生了很严重的问题。西蒙诺夫提出了“社会主义时代的现实主义”,并建议把“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定义中的“用社会主义精神从思想上改造和教育劳动人民的任务结合起来”半句话删去,结果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这种讨论也波及当时中国文坛。为什么“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这样的口号,就会引导出公式化、概念化的作品呢?原因之一就是要用所谓“历史具体性”的形象描写去图解政策和概念。所以1956年开始的苏联“解冻文学”的讨论结果之一是,有的学者如阿·布罗夫在《美学应该是美学》一文中,就对诸如文学是“用形象的形式反映生活”等提法提出质疑,认为“这里没有充分解释出艺术的审美特性(哲学的定义不会提出这个任务),所以这还不是美学定义。”

实际上,我们应该从20世纪80年代的美学热中体会到审美是大问题。在“**”时期,十亿人只有十个样板戏,我们处在审美饥饿中,那日子是很难过的。有的时候,为了满足一点点审美的需要,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那期间朝鲜的一部俗气的电影《卖花姑娘》在中国放映,大家蜂拥去看,结果起码有几十人的生命就丧失在可怕的拥挤践踏中。这是有案可查的。那么,审美的重要性在哪里?审美是与人的自由密切相联系的。80年代美学热,大谈审美,这在当时就是要摆脱刚刚过去的“**”的“极左”政治和思想的严重束缚,使人的思想感情得到一次解放和自由。大家也许还记得当时的北京美术馆举办**绘画展,引起了轰动,队伍排得很长,美术馆周围等待参观者真是人山人海,这是为什么?肯定**绘画是美的,不是邪恶的,这是思想感情的一次大解放。这也是有案可查的。今天我们的自由问题解决了吗?当然没有。不同的是,过去完全被政治束缚住,今天我们的文艺往往是被商业主义的意识形态、被一心想赚钱的文化老板的思想束缚住了,我们手中没有权力,我们所能掌握的只是文学艺术话语,因此,我们搞文学研究也好,搞文学批评也好,审美的超越、审美的自由就成为我们的话语选择。我们选择审美的话语来抵制商业主义的意识形态。正是基于此,我把“审美”检验作为文化诗学结构的中心,道理就在这里。文学必须首先是文学。如果一篇文学作品被称为深刻的、智慧的,却没有起码的艺术审美品质,那么文学不会在这里取得胜利。不要让那些没有意义或只具有负面意义的商业文化作品一再欺骗我们,我们需要的是真正具有审美价值和积极社会意义相融合的文学艺术精神食粮。

那么,什么是审美?什么是文学中的审美?这是很复杂的问题。这里只能极简要地谈谈我的理解。审美是一种对象性活动,在这活动中,人们实现了情感的评价。对象物具有价值性,人以情感去观照它、评价它,形成所谓“情以物兴”与“物以情观”(刘勰语)的双向交流活动。一方面,“物”触动了人的情感,使人的情感敏感起来,兴奋起来,甚至激动起来;另一方面,人以情感去观照物,使物罩上了情感的色彩,温暖的色彩,冷漠的色彩等。“情以物兴”是由外及内、由物及心,“物以情观”是由内及外、由心及物。就在这心与物的双向的交流和评价活动中,人的心理随着所面对的对象物的不同,而产生了美感、厌恶感、崇高感、蔑视感、悲哀感、幽默感等。唐代诗人柳宗元在《邕州马退山茅亭记》中说: “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兰亭也,不遭右军,则清湍修竹,芜没于空山矣。”[2]由于强调人对于物在观照中的彰显作用,我以为此言最能说明审美的实质。文学的美由于是社会美,因而它的美中必然溶化进政治的、道德的、伦理的、民族的、民俗的、地域的因素。但在审美评价活动的瞬间,人的心理则处于无障碍的自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