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帝国的东北地区(1 / 1)

在上节中,我讨论了河朔三镇军政体制在一个半世纪中的演变情况。我之所以花费如此大的篇幅来审视河朔藩镇内部的发展,是想指出,对于后者而言,在晚唐宣武与河东这两股外部势力崛起前,三镇内部的矛盾才是主导它们各自历史进程的决定性力量。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对于河朔藩镇的发展而言,唐廷的角色是失位的。在安史之乱结束后,唐廷与河朔藩镇间的矛盾也不断在产生着,甚至发生过“四镇之乱”这样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但是正如人们早已注意到的,唐廷与河朔的冲突其实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小了。传统的解释常将这一现象归结为,由于唐廷无力取得对河朔战役的实质性胜利,因此被迫逐渐放弃了对河朔的控制权,于是只能默认与纵容河朔的半独立状态。[1]不过我在这里想强调的却是,唐廷对河朔的“放弃”,也不完全是被动的,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唐廷也是在主动“放弃”河朔。这种“主动”放弃的背后,关涉的是唐廷对河朔的一种政治心态与理念的变化。本节的任务,就是要梳理这一政治心态变化的过程,并且,寻绎其演变的线索。同时我们也将看到,正因为这种政治心态与理念的变化,原本与唐廷关系颇为相似的河南与河北,最终会走出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甚至,同样是在河北,河朔三镇未来的发展也将有所不同。

一、唐朝的入场与退场

安史之乱结束之初的代宗一朝,一向被认为是一个“姑息”河朔藩镇的时代。不过早有学者指出,其实代宗朝政治矛盾的重心,已由唐廷与安史余部的矛盾让位于宫廷斗争,及唐廷与关中军阀以及与西部吐蕃的较量。因此,所谓“(李)怀仙与田承嗣、薛嵩、张忠志等得招还散亡,治城邑甲兵,自署文武将吏,私贡赋,天子不能制”是与“属(仆固)怀恩反,边羌挐战不解,朝廷方勤西师”[2]这样一个大的时代矛盾转向相关。并且,这种“自署文武将吏,私贡赋,天子不能制”的状况也不止于河北一地,史称:“河南、山东、荆襄、剑南有重兵处,皆厚自奉养,王赋所入无几。吏职之名,随人署置;俸给厚薄,由其增损。”[3]换言之,代宗朝的“姑息”政策也并非仅针对河北,包括河南在内的诸多地区都是这一政策的实施对象。

不过,代宗一朝宽容藩镇的态度,可能确实坚定了这些藩镇擅地自袭的决心。而原本还心存芥蒂的两河藩镇,也至晚到大历末年,在出于为子孙作长远计的现实考量下,开始冰释前嫌。于是当大历十四年(779)初,在田悦接任伯父田承嗣的魏博基业时,成德、淄青两镇就屡为田悦的即位向朝廷请命。甚至连山南东道的梁崇义,也加入了这一递相胶固、联结姻好、“期以土地传之子孙”的联盟中。

向这一联盟发起挑战的是德宗。德宗的即位,真正拉开了唐廷在安史乱后重振权威的序幕。建中二年,德宗乘成德旧帅李宝臣去世之机,决定裁抑两河藩镇。据说德宗坚决反对李惟岳的袭位要求,是基于以下的一番理由:

贼本无资以为乱,皆借我土地,假我位号,以聚其众耳。向日因其所欲而命之多矣,而乱日益滋。是爵命不足以已乱而适足以长乱也。[4]

显然,这番表态针对的已不仅是成德,“期以土地传之子孙”的成德、淄青、魏博、襄阳“四镇”都是德宗“欲革前弊”的对象。而德宗所“欲革”的“前弊”,除了是要收回“自署文武将吏,私贡赋”的藩镇特权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更革节帅之位私相授受的传统。而我曾在第一章中推测,德宗在当时之所以没有打击半独立状态与“四镇”实质上并无区别的幽州和淮西,很可能只是因为,节帅的世袭传统已在当镇内部遭到破坏的两者,没有加入“期以土地传之子孙”的四镇联盟中。

不过,尽管“四镇”都是德宗意欲打击的对象,但正如前文所言,其视山南东道仍旧是可以招抚的对象,而于两河三镇则没有回旋的余地。其实从史料中来看,对于招抚还是讨伐山南东道的梁崇义,唐廷内部的争论还是颇为激烈的。德宗与宰相杨炎的冲突以及此后杨炎的罢职,部分地就和这一政见不合有关。但是,对两河三镇的讨伐,史料则并未显示出朝臣与德宗有何太大的政见出入。虽然对于是否任命李惟岳接任成德节帅,《资治通鉴》也称:“或谏曰:‘惟岳已据父业,不因而命之,必为乱。’”[5]但这一谏言究竟出于何人之口,又有多少人向德宗表达过类似的意见,《资治通鉴》并没有记载。因此,相关史料的这一疏忽或沉默反倒可以说明,也许在对待两河三镇的问题上,朝臣与德宗的政见更多是一致的。

德宗讨伐两河的执着,也直接促使了两河反唐联盟的巩固。按“四镇之乱”的导火线原本只是唐廷与成德间的问题,但魏博、淄青却在唐廷拒绝李惟岳袭位之初便“各遣使诣惟岳,潜谋勒兵拒命”[6]。个中的原因,魏博节帅田悦在洹水失利、败奔魏州,大集军民时所说的一番话,也许能够说明问题:

“悦不肖,蒙淄青、成德二丈人大恩,不量其力,辄拒朝命,丧败至此,使士大夫肝脑涂地,皆悦之罪也。悦有老母,不能自杀,愿诸公以此刀断悦首,提出城降马仆射(指马燧),自取富贵,无为与悦俱死也!”因从马上自投地。将士争前抱持悦曰:“尚书举兵徇义,非私己也。一胜一负,兵家之常。某辈累世受恩,何忍闻此!愿奉尚书一战,不胜则以死继之。”[7]

而田悦辄拒朝命的行为即使被其某些将领视为“以逆犯顺”[8],却也终究不如“举兵徇义”之情更能被这些将领所接受。也就是说,维持三镇间联盟交好的政治心态,在两河有其广泛的军民基础。而这种三镇相结的情节,实际上也曾直接影响过李惟岳对唐廷的态度。史称当李惟岳邀求旌节不成,面对田悦与李正己的使者时,

(成德判官邵真)泣谏曰:“先相公受国厚恩,大夫衰绖之中,遽欲负国,此甚不可。”劝惟岳执李正己使者送京师,且请讨之,曰:“如此,朝廷嘉大夫之忠,则旄节庶几可得。”惟岳然之,使真草奏。长史毕华曰:“先公与二道结好二十余年,奈何一旦弃之!且虽执其使,朝廷未必见信。正己忽来袭我,孤军无援,何以待之!”惟岳又从之。[9]

通常来说,德宗讨伐“四镇之乱”的失败常被归因为其对有功藩臣的封赏失当。不过这于一个汲汲于革除藩镇割据之弊的君主而言,并不难想象。而当建中三年初,随着李惟岳被杀,“河北略定,惟魏州未下。河南诸军攻李纳于濮州,纳势日蹙”时,在朝廷中弥漫的也确实是一种“谓天下不日可平”[10]的乐观气氛。所以,手诛李惟岳的王武俊会敏感地觉察到“朝廷不欲使故人为节度使”[11]。而为田悦游说幽州朱滔的判官王侑、许士则诸人则讲得更直白:

今上志欲扫清河朔,不使藩镇承袭,将悉以文臣代武臣。魏亡,则燕、赵为之次矣;若魏存,则燕、赵无患。然则司徒(指朱滔)果有意矜魏博之危而救之,非徒得存亡继绝之义,亦子孙万世之利也。[12]

所以说,藩镇的“承袭”与否,一直是德宗与两河等镇纠结的根源,唐廷与旧四镇间的战事由此打响,新四镇相结的叛乱联盟亦由此再度成立。

而我们也发现,即便当河南、河北统统卷入战争,甚至当建中四年夏秋之际,翰林学士陆贽向德宗呈上《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

朝廷置河朔于度外,殆三十年,非一朝一夕之所急也……(河朔诸镇)意在自保,势无他图。加以洪河、太行御其冲,并、汾、洺、潞压其腹,虽欲放肆,亦何能为?又此郡凶徒,互相劫制,急则合力,退则背憎,是皆苟且之徒,必无越轶之患……(淮西李)希烈忍于伤残,果于吞噬,据蔡、许富全之地,益邓、襄卤获之资,意殊无厌,兵且未衄,东寇则转输将阻,北窥则都城或惊。[13]

德宗也依旧没有放弃其遣重兵于河朔、全面打击两河的策略。而这一切,要直到不久后“泾师之变”的爆发才有所更革,伴随着的则是德宗对河北、河南藩镇的全线赦免。

和其祖父相似,永贞元年(805)即位的宪宗也是在成功打压了京畿周近以及南方的藩镇后,开始与两河藩镇较量的。巧合的是,作为两者交锋导火线的,依旧是成德镇的节帅更替。史称元和四年(809)四月:

上欲革河北诸镇世袭之弊,乘(成德旧帅)王士真死,欲自朝廷除人,不从则兴师讨之。[14]

宪宗的初衷和德宗颇为相似,即不仅想要实现两河藩镇“输二税、请官吏”的义务,而且意欲更革其世袭的积弊。但是,虽然和德宗一样,宪宗在之前也已经取得了制裁其他藩镇诸如西川和浙西的巨大成功,但其制裁成德的想法却在一开始就受到了无论是外廷宰相还是内廷翰林学士们的质疑,以至于对此事是“议久不决”[15]。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其时翰林学士李绛对此事的态度:

上以问诸学士,李绛等对曰:“河北不遵声教,谁不愤叹,然今日取之,或恐未能。成德军自武俊以来,父子相承四十余年,人情贯习,不以为非……又范阳、魏博、易定、淄青以地相传,与成德同体,彼闻成德除人,必内不自安,阴相党助,虽(易定张)茂昭有请,亦恐非诚……(若)兴师四面攻讨,彼将帅则加官爵,士卒则给衣粮,按兵玩寇,坐观胜负,而劳费之病尽归国家矣。今江、淮水,公私困竭,军旅之事,殆未可轻议也。”[16]

上又问:“今(幽州)刘济、(魏博)田季安皆有疾,若其物故,岂可尽如成德付授其子,天下何时当平!议者皆言‘宜乘此际代之,不受则发兵讨之,时不要失’。如何?”(李绛)对曰:“群臣见陛下西取蜀,东取吴,易于反掌,故谄谀躁竞之人争献策画,劝开河北,不为国家深谋远虑,陛下亦以前日成功之易而信其言。臣等夙夜思之,河北之势与二方异。何则?西川、浙西皆非反侧之地,其四邻皆国家臂指之臣……故臣等当时亦劝陛下诛之,以其万全故也。成德则不然,内则胶固岁深,外则蔓连势广,其将士百姓怀其累代煦妪之恩,不知君臣逆顺之理,谕之不从,威之不服,将为朝廷羞。又,邻道平居或相猜恨,及闻代易,必合为一心,盖各为子孙之谋,亦虑他日及此故也。万一余道或相表里,兵连祸结,财尽力竭,西戎、北狄乘间窥窬,其为忧患可胜道哉!济、季安与承宗事体不殊,若物故之际,有间可乘,当临事图之。于今用兵,则恐未可。太平之业,非朝夕可致,愿陛下审处之。”时(淮西)吴少诚病甚,绛等复上言:“少诚病必不起。淮西事体与河北不同,四旁皆国家州县,不与贼邻,无党援相助。朝廷命帅,今正其时,万一不从,可议征讨。臣愿舍恒冀难致之策,就申蔡易成之谋。脱或恒冀连兵,事未如意,蔡州有衅,势可兴师,南北之役俱兴,财力之用不足。”[17]

李绛的想法与他的前辈陆贽有相似之处,即不仅从河北的传统出发,质疑更革河朔世袭之弊的可行性,而且也同样将淮西与河北区别对待。只不过与陆贽侧重于淮西对帝国的威胁不同,李绛则因淮西“四旁皆国家州县”的地理环境,决意讨伐淮西的态度更积极。这一点实际上可以归功于德宗在“四镇之乱”后调整河南政治版图的成果。即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德宗所改变的河南政治地理格局,已经逐渐影响并改变了士人对淮西与中央关系的认识。尽管就军政体制的“事体”而言,淮西与河朔藩镇其实并无太大“不同”。

而据《资治通鉴》记载,宪宗与诸学士就成德事宜的商讨,时间从四月一直持续到了七月。并且到七月的时候,宪宗的态度已有一定程度的让步,这是宪宗对成德的第一次让步,即虽然要求成德效仿之前的淄青,实现“输二税、请官吏”的义务,也要求成德分割德、棣二州以献朝廷,但还是承认了士真之子承宗的成德继承权。[18]尽管宪宗此后仍发动了对成德的两次征讨,以及讨伐淮西的战事。而且对成德和淮西的战役朝廷中均有反对或者要求罢兵的声音,尤其在元和十一、十二年,宪宗“南北之役俱兴”时罢兵的声音更大。但总的来看,无论是走强硬路线的宰臣还是宪宗本人,对淮西之役的态度一直还是比较坚决的。而即便那些声言罢兵的保守派,他们中的不少人也主张先淮西、后成德。但是对待成德的战役,反对的声音就比较多了。而宪宗本人对是否要征讨成德,以及对魏博的节帅任命,甚至在淮西平定后处理常被归于河朔之列的淄青,他的态度也往往前后不一致。对成德和魏博,宪宗最终采取的还是保守策略。而原本亦可能被等同视之的淄青,则是因为李师道的不谙世事而遭到了宪宗的除讨。只是淄青所处的河南地理环境,以及当时淮西已平,魏博、成德已降的大背景,使得宪宗讨伐这个当时唯一跋扈的河南藩镇,并没有遇到什么舆论压力。而战事的进行与善后的工作也可以做得比较彻底。

对比德、宪二帝对两河藩镇的战事,我们可以发现,宪宗君臣比较早地就意识到“欲革河北诸镇世袭之弊”无法一蹴而就,因此,相较于德宗兴师河北时的意气奋发,宪宗对待河北藩镇其实是更委婉妥协了。于是宪宗“元和中兴”的成功,自然也就不是建立在完成这个曾经让德宗孜孜以求的目标基础上的。不过,尽管宪宗君臣对待河朔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妥协了,但他的强硬却被用到了淮西——这个在德宗初年还并不太被后者视为眼中钉的河南藩镇身上。换言之,相较于对讨伐河北态度更为坚决的德宗朝,宪宗朝在意的重心已变成了河南。

而对于此后即位的穆宗及其臣下来说,也许正是没有意识到宪宗“元和中兴”在河北的成功,其实恰是以向河北藩镇妥协为代价来实现的,因此当他们再一次试图将河南、河北等同视之,并且以强硬的措施加之于河北三镇时,他们发现,唐廷现在连宪宗时代所取得的对河朔藩镇的主导权都已经丧失了。

文宗一朝可能是确立唐廷与河朔关系新定位的关键时期。表面上看,文宗即位不到一年就向位于河北的横海镇用兵,显示了唐廷对河北的再度强硬。不过,文宗的用兵横海与其曾祖、祖父当年讨伐藩镇的背景有很大不同。就文宗本人而言,作为安史之乱后首位不以皇太子身份即位的皇子,文宗本是在不久前敬宗暴毙后的宫廷倾轧中意外即位为帝的。并且,其父穆宗,尤其是其兄敬宗的骄诞荒怠,也是五六年来朝野共知的事情。所以,文宗以一种欲革穆、敬两朝之弊的面貌登台,在登基伊始已因“励精求治,去奢从俭”的种种宫廷举措赢得“中外翕然相贺,以为太平可冀”[19]的美誉后,再着眼于地方,拿姑息藩镇的敬宗朝所遗留的横海问题开刀,自然有其树立政治合法性与权威的意味在内。

而就文宗此次意欲讨伐的横海镇来说,作为河北藩镇中影响力最弱的横海,其在宪宗平定淮西后就已经结束了世袭的传统,此后的节帅任命权一直掌握在中央手中。另外我们须注意,尽管敬宗在位的两年对藩镇颇行姑息之政,比如此前一直没有世袭传统的泽潞镇,就在敬宗朝被唐廷首肯了刘从谏继任其父刘悟的泽潞节帅之位。同时,幽州镇的节帅人选也是由内部产生的。[20]但是,敬宗朝大臣对于宝历二年(826)三月横海节度使李全略死后其子李同捷擅领留后的举措,却一直没有在名义上给予承认。其实此事发生的时间甚至还略早于上述的幽州军乱。这就是《资治通鉴》在大和元年(827)二月文宗即位改元后记载的:“李同捷擅据沧景,朝廷经岁不问。同捷冀易世之后或加恩贷。”[21]换言之,敬宗一朝终究没对这个位于河北东部的藩镇实施“恩贷”。所以,文宗随后在调任李同捷为兖海节度使不成后对其的征讨,也是颇为自然并在朝廷中没有太多争议的。而如果说对横海的讨伐,文宗还是比较坚决的话,但他是否在用兵之初就决定此后征讨作为河北重镇的成德,或者意欲趁势收复另一个大镇魏博,却还很难说。

其实文宗即位后唐廷与河北的关系颇为微妙,双方都处在一种互相试探的境遇中。文宗固然已决意讨伐横海,但因其时河南收复未久,河北诸帅又多是长庆复叛后登台的人物,所以朝廷在当时确实还“犹虑河南、北节度使构扇同捷使拒命”[22],所以在讨伐横海之前,唐廷对魏博史宪诚、卢龙李载义、成德王庭凑,甚至平卢康志睦都予以加官。不过更有意思的是,对于经历了穆、敬两朝后的河朔三镇来说,自安史之乱后统治三镇的传统家族——幽州的朱氏、成德的王氏(王武俊一族)、魏博的田氏,也已经全部退出了当镇的统治层。换言之,文宗朝初期统治河朔三镇的,都是刚刚即位不久,也就是根基尚不稳固,彼此间未有世交关系,甚至是逐杀本镇原统治家族的新藩帅。因此,究竟是依然延续德、宪时代所奠立的河朔交好的传统[23],为李同捷求领节钺,还是协助此时看来态度颇为强硬的唐廷讨伐横海,从三镇的立场而言,可能也还得走一步看一步。于是我们看到,河朔藩镇间的关系在文宗朝初期,现在也出现了一个与德、宪时代不同的转变。那就是互相保援的河朔联盟,随着三镇新藩帅的上台已经不复存在,尤其是长期交好的成德、魏博两镇,更因为横海之役的爆发而兵戎相向。作为与横海李氏有姻亲关系的魏博史宪诚,在屡有徘徊之后反倒是站在了唐廷一边,而成德的王庭凑则坚决支持李同捷的世袭并发兵相助。

不过,史宪诚和王庭凑可能都高估了文宗的政治抱负和能力。因为对资历与实力均不算太强的横海的讨伐,唐廷也进行了三年才“仅能下之”[24],而且还导致了“朝廷竭力奉之,江、淮为之耗弊”[25]的局面。另外,横海之役的结果也并没有加强唐廷在河北权威的树立,因为就在战役结束前夕,文宗首肯了位于河北西部、此时处于勤王一方的义武军节度使的内部推任。[26]而对于横海之役后本已投诚,并且尚有唐军屯驻当地的魏博,文宗在面对反抗被唐廷分割,并且已诛杀奉表入朝的旧帅史宪诚、自除新帅的魏博军士时,也只能认可其兵变事实。史书说,这是因为“河北久用兵,馈运不给,朝廷厌苦之”[27]。于是,当“王庭凑因邻道微露请服之意”时,文宗很果断地就“赦庭凑及将士,复其官爵”[28]。而这与其说是文宗为大和初年的河朔战役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倒不如说,文宗只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体面的下脚台阶。

文宗朝此后大部分时间对河朔藩镇的态度,可以用杜牧“修大历、贞元故事,而行姑息之政”[29]的话来概括。无论是大和五年(831)、八年(834)幽州的两次逐帅,还是八年底成德王元逵的继承父职,唐廷都不再进行干涉。甚至在开成三年(838),面对宰相与藩帅本人都不认可享有世袭“故事”的义武镇的军乱,文宗却还是采取了静观其变的消极态度。[30]这其中,我们尤其要关注大和五年正月幽州牙将杨志诚逐其主帅李载义一事。据说李载义被逐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文宗闻之惊,急召宰相”。我们知道,此次幽州军乱距文宗讨平横海才一年半,而随着此前一直忠奉唐廷的李载义的被逐,现在河北除了横海(已改名义昌军)[31]外,其余四镇的节帅实际上都是自擅帅位者。不过,文宗惊忧的心情很快就随着宰相牛僧孺下述的这番著名言论烟消云散了:

时牛僧孺先至,上谓曰:“幽州今日之事可奈何?”僧孺曰:“此不足烦圣虑,臣被召疾趋气促,容臣稍缓息以对。”上良久曰:“卿以为不足忧,何也?”僧孺对曰:“陛下以范阳得失系国家休戚耶?且自安、史之后,范阳非国家所有。前时刘总向化,以土地归阙,朝廷约用钱八十万贯,而未尝得范阳尺布斗粟上供天府;则今日志诚之得,犹前日载义之得也。陛下但因而抚之,亦事之宜也。且范阳,国家所赖者,以其北捍突厥,不令南寇。今若假志诚节钺,惜其土地,必自为力。则爪牙之用,固不计于逆顺。臣固曰不足烦圣虑。”上大喜曰:“如卿之言,吾洗然矣。”寻以嘉王运遥领节度,以志诚为节度观察留后,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幽州左司马。寻改检校工部尚书、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32]

牛僧孺的态度当然完全符合杜牧的“姑息”一说,但是杜牧因“愤河朔三镇之桀骜,而朝廷议者专事姑息”[33]而作《罪言》《战论》《守论》等反对姑息的文章,其所针对的“朝廷议者”其实还不是牛僧孺,而很可能是僧孺的政敌,即在传统上被认为对藩镇持强硬态度的李德裕。[34]其实就横海之役结束后的文宗一朝观之,相较其他人,尤其是文宗本人,李德裕对藩镇的态度实在不能说是姑息。[35]但至少,李德裕对河朔的态度是很现实的。这种现实,我们在真正由其主政的武宗时代会看得更明显。当会昌三年(843),李德裕力促武宗讨伐泽潞时就说:

泽潞事体与河朔三镇不同。河朔习乱已久,人心难化。是故累朝以来,置之度外……河朔自艰难以来,列圣许其传袭,已成故事。[36]

在“党争”框架影响下的史学家,常会将牛僧孺与李德裕对待藩镇态度的不同视为牛、李二党的差异之一。但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至少在对待河朔藩镇的态度上,牛、李二人并无本质的差别。[37]李德裕与牛僧孺的不同只是在于,李德裕坚持唐廷在放弃河朔实际控制权的同时,必须要维持名义上的“朝典”或“事体”[38],即必须由唐廷主动授予河朔内部推选出来的藩帅以名位,而不能由河朔方面以跋扈或威胁的态度来邀求唐廷的旌节。而自河朔一方来说,如果其能够承认唐天子的天下共主身份,并愿意促成唐廷这种主导地位的获得,那么,对于河朔三镇的世袭,唐廷也可以给予公开的承认。这就是李德裕在会昌年间向河朔三镇使者表明的:

河朔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归语汝使:与其使大将邀宣慰敕使以求官爵,何如自奋忠义,立功立事,结知明主,使恩出朝廷,不亦荣乎![39]

由武宗时代最终确立下来的“河朔旧事”传统,是唐廷与河朔三镇在名实方面妥协的产物。虽然从表面上看,它似乎加剧了河朔藩镇的割据状态。但如果以唐廷在大中(847—859)以后,“廊庙之上,耻言韬略,以櫜鞬为凶物,以钤匮为凶言”[40]的状况来看,“河朔旧事”传统的确立,倒真是帮了日趋孱弱的帝国的大忙。因为在唐末动乱之际,这样一个具有“旧事”特权的河朔,却真成了基本没对帝国造成太大威胁,甚至还可以提供给帝国些许援助的地方。

总之,以唐廷承认藩镇帅位世袭为核心的“河朔旧事”[41],并非安史之乱结束后不久就已奠立的一个传统。它是唐廷与河朔藩镇历经八十年左右的较量后才逐渐形成的。其过程概言之就是:“期以土地传之子孙”的藩镇,由两河以外缩小至两河,形成所谓“两河旧事”;进而又缩小至河北;最后则是只有幽州、成德、魏博三镇才可以享有的“河朔旧事”。“河朔旧事”形成的历史,其实也就是一个唐廷的控制力在安史之乱后逐渐退出河朔的历史。至于唐廷为什么会退出河朔,固然,诚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唐廷在军事、经济、政治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使得它力图收复河朔控制权的行动无法取得成功。[42]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这些问题并不是从唐廷试图收复河朔伊始就已存在的,或者说,至少在德宗削藩战争的时代,它们还没有那么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诸如军事的疲软、财政的拮据、政治的腐败等问题,确实是日益变得严峻了。然而,我更想强调的是,唐廷的退出河朔,不仅是因为上述问题的日益严峻迫使它“被动”或“无奈”地放弃对河朔的控制权,而是在主观上,唐廷也已经不想再去干涉河朔了。换言之,唐廷的离场,既是一个关涉其政治能力的问题,更关键的,则是一个关涉其政治理念的问题。这个政治理念的核心就是:河北对帝国的意义究竟在哪里,或者说,它对帝国究竟还有没有意义?

从德宗朝到武宗朝,在唐廷处理其与河朔藩镇的关系中,对后者的擅地自立,唐廷从名实两方面都予以坚决否定,到名义上反对而实质上承认的暧昧妥协,再到名义上都可以不去计较“顺逆”与否,最后则是折中为在保证朝廷“事体”的前提下,公开承认“河朔旧事”。这背后,暗藏着的其实是一条现实的地缘政治考量逐渐压倒旧有意识形态桎梏的逻辑链。9世纪后的士人逐渐意识到,河朔藩镇至晚在大历末年即已形成的“意在自保,势无他图”的心态,决定了它们实际上已经不构成对帝国的致命威胁。而以当时的环境来看,河北的存在与否对帝国的正常运作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它既不为帝国提供财赋,也不为帝国分担近在咫尺的边境压力。相反,没有河北,帝国倒是可以减轻不少经济和边防负担。如此来看,得失与否的天平逐渐偏向“放弃河北”一边或许也就不难理解。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河朔旧事”形成的过程,其实也是朝士们有关河朔的自立逐渐达成共识的过程。而这种共识一旦达成,反过来也将制约那些试图更革“河朔旧事”的努力。现在,朝堂上不再有针对用兵河朔的讨论。然而这并非如德宗时代那样,是鲜有人质疑出兵河朔的必要,而是再也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干涉河朔了。事实上,这种“主动”放弃河朔的心态才是杜牧真正予以抨击的。我们看到,这位大胆进言反对姑息的诗人,其实本人也并不认同可以对河朔随意兴兵。其在《罪言》中提出的观点是:上策莫如自治。关于“自治”,杜牧的解释是:

法令制度,品式条章,果自治乎?贤才奸恶,搜选置舍,果自治乎?障戍镇守,干戈车马,果自治乎?井闾阡陌,仓廪财赋,果自治乎?如不果自治,是助虏为虐,(河北)环土三千里,植根七十年,复有天下阴为之助,则安可以取?[43]

可见,杜牧所批评的,是那种默认河北自立、不愿再去尝试经营河北的心态,至于收复河北的前提,杜牧同样认为,甚至还特别强调,依旧是必须先处理好法令、人才、武备、财赋等内部问题。如果这些都做不好,即使在汲汲于收复河北的杜牧看来,河北又“安可以取”呢?

有趣的是,“河朔旧事”形成的过程,又同时是一个河朔联盟逐渐瓦解的过程。在面对唐廷的威胁时,河朔等镇的联盟交好由公开逐渐走向隐蔽,并最终随着三大家族的退出河朔统治层,联盟也宣告瓦解。这层转变固然与河朔藩镇内部矛盾的演变关系更大,并且也直接影响到了三镇未来,尤其是晚唐时代,作为传统强藩的河朔三镇始终没能结成联盟的这一事实。但是,唐朝确实是没能很好地利用这一契机,或者说,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唐朝是既无力也无心再去利用这一契机了。

总之,几进几出后的离场,昭示了唐朝对河北的最终“放弃”。不过,我们也不要因此就过于贬低了唐朝的政治理念。因为在姑息河朔藩镇的同时,唐朝对三镇以外的其他强藩,比如位于河南、河东的两个大镇淮西和泽潞,另一种与对待河朔三镇相反的态度也变得逐渐明晰了。这就是“事体”与河朔三镇“不同”[44]的其他藩镇,唐朝也逐渐否认了它们自立的存在。[45]而这种认识,除了基于传统的考虑外[46],地缘因素也同样正在成为至关重要的考量。这就是为什么在宪宗和武宗讨平淮西和泽潞后,这两个分别处于交通结点上的藩镇会遭到割裂的原因。[47]

此外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尽管享有同样的“旧事”传统,但河朔三镇在唐朝心目中的地位却仍有高下之分。不过这种高下之分,却还不仅是唐朝基于地缘角度来判断三镇对其战略价值的差异而产生的。[48]本章最后想要讨论的问题就是,一种身份上的差异,可能更为关键地影响了唐朝对三镇态度的厚此薄彼。

二、作为“他者”的幽云

和安禄山一样,可能同为粟特种族的后晋开国君主石敬瑭,也许也是我们在涉及唐代后期的河北问题时绕不开的一个人物。因为石敬瑭割让幽云十六州,数个世纪以来一直统一的河北地区,至此将正式分属于南北两个政权,而这上距唐朝的灭亡只有几十年。

关于石敬瑭以割让幽云为代价换取契丹对其建立政权的支持,《资治通鉴》卷280“天福元年(936)十一月”条有着言简意赅的记述:

契丹主作册书,命敬瑭为大晋皇帝,自解衣冠授之,筑坛于柳林。是日,即皇帝位。割幽、蓟、瀛、莫、涿、檀、顺、新、妫、儒、武、云、应、寰、朔、蔚十六州以与契丹,仍许岁输帛三十万匹。

顺、新、武、儒、应、寰诸州都是唐末五代分析幽、妫、云、朔等州而置。也就是说,石敬瑭割让的正是唐代的幽州一镇(营、平二州此前已为契丹所得),以及河东的雁门以北地区。巧合的是,如果我们赞成前文的分析,即约两个世纪前,身为河北、河东两道采访处置使的安禄山,其所真正有效控制并借此发动叛乱的地区只是两道北部近边地区的话,那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一近边地区差不多就是此后的幽州镇及代北,也就是石敬瑭割让的幽云十六州。

一个曾经引发帝国大动**的地区,在经历了约两百年的时间后,终于被划出了帝国的版图之外,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当然,我不否认安史之乱与幽云被割让的特定政治背景,也无意因这种地域的巧合去引发刻意的比较。我想强调的是,即便不去计较当年安禄山发动叛乱的这一地区是否已经与帝国的其他地区具有不相类的气质,但是,如果在安史之乱结束后的一百七十余年时间里,这个地区因其身为叛乱渊薮的缘故,而在情感上一直无法被帝国所宽容和接受,或者,如果它此前确实具有那种不相类的气质,而在乱后,这种气质始终无法很好地融入帝国的整体氛围中,甚至愈益疏远地被排斥在帝国整体之外的话,那么,对于此后石敬瑭这样一位着眼于夺取中原的将领来说,轻易割舍幽云十六州也许就不是一件特别难以理解的事情。因为长期的隔膜,早已使幽云地区成了中原王朝眼中的“他者”。

实际上,幽州与唐帝国的隔膜确实在安史时代就已经相当明显了,《安禄山事迹》称当史思明于乾元二年夏秋之际于幽州施行礼制改革时:

令其妻为亲蚕之礼于蓟城东郊,以官属妻为命妇,燕羯之地不闻此礼,看者填街塞路。燕蓟间军士都不识京官名品,见称黄门侍郎者曰:“黄门何得有髭须?”[49]

而或许是对于燕蓟之地这种普遍“无识”的不齿,作为唐末士人的姚汝能——这位《安禄山事迹》的撰者,用了“识者笑之”、“又皆此类也”等的字眼来形容史思明的一系列礼制改革,以及燕蓟军士的反应。

行年早于姚汝能的张弘靖及其幕僚[50],他们与姚氏所持的态度也基本相同。不过身为幽州历史上唯一一位由唐廷派遣的节帅(821在位),张弘靖在到任之初即已着手变革这种燕蓟风俗,史称:

(弘靖)始入幽州,老幼夹道观。河朔旧将与士卒均寒暑,无障盖安舆,弘靖素贵,肩舆而行,人骇异。俗谓禄山、思明为“二圣”,弘靖惩始乱,欲变其俗,乃发墓毁棺,众滋不悦。旬一决事,宾客将吏罕闻其言。委成于参佐韦雍、张宗厚,又不通大体,朘刻军赐,专以法拫治之。官属轻侻酣肆,夜归,烛火满街,前后呵止,其诟责士皆曰“反虏”,尝曰:“天下无事,而辈挽两石弓,不如识一丁字。”军中以气自任,衔之。(刘)总之朝,诏以钱百万缗赉将士,弘靖取二十万市府杂费,有怨言。会雍欲鞭小将,蓟人未尝更笞辱,不伏,弘靖系之。是夕军乱,囚弘靖蓟门馆,掠其家赀婢妾,执雍等杀之。判官张澈(彻)始就职,得不杀,与弘靖同被囚。会诏使至,澈(彻)谓弘靖曰:“公无负此土人,今天子使至,可因见众辨,幸得脱归。”即推门求出……数日,吏卒稍自悔,诣馆谢弘靖,愿革心事之。三请,不对。众曰:“公不赦我矣,军中可一日无帅乎?”遂取朱克融主留后。[51]

发生在长庆元年的这起变乱无论在幽州还是在整个河朔历史上都极为特殊。叛乱的发动者是普通士卒而不是幽州将校。事实上,当士卒“连营呼噪作乱”时,幽州将校确是力图制约他们,只是已“不能制”[52]了。而这些士卒囚禁节帅、诛杀幕僚看来也只是一时气忿的结果,本无另立他帅的意愿。而导致这些士卒与节帅矛盾激化的根源,截留了军士的赏赐似乎还是次要的,更主要的则在于,张弘靖及其幕僚的行事作风与幽州旧俗大相径庭。

其实身为两代相门之后的张弘靖为人“简默自处”[53],前此出镇河东、宣武两个大镇,亦以“廉谨宽大”[54]颇得士心。史称其在宣武任上甚因“屡赏以悦军士”而致“府库虚竭”[55]。实际上,拟求归朝的刘总之所以请除当时还在宣武任上的张弘靖代己为幽州节度,就是看中了“弘靖先在河东,以宽简得众,总与之邻境,闻其风望,以燕人桀骜日久,故举弘靖自代以安辑之”[56]。而此前在以“骄兵”著称的宣武镇中“用政宽缓”[57]的张弘靖,到了幽州以后也并没有变得为政严猛起来。但是燕人的“桀骜日久”或许真是超出了张弘靖及其幕僚的想象,确切地说应该是这种“桀骜”本来就不在张弘靖等人可想象的范畴之中。对于张弘靖这样一位本来就侵染着唐朝主流政治文化理念的士大夫来说,无论是自身的“肩舆于三军之中”,还是宽容属下的“轻肆嗜酒,常夜饮醉归,烛火满街,前后呵叱”[58],放在他处原本都不是可被骇异之事,但在幽州就变得格格不入了。更不用说张氏等人无法容忍幽州的“二圣”之俗而欲“发墓毁棺”的惩乱措施了。陈寅恪先生曾对此事发过如下之感慨:

穆宗长庆初上距安史称帝时代已六七十年,河朔之地,禄山、思明犹存此尊号,中央政府官吏以不能遵循旧俗,而致变叛,则安史势力在河朔之深且久,于此可见。[59]

其实,这种旧俗并不是在整个河朔地区都表现出这种“深且久”的特质的,而只是在幽州一镇,它的政治文化理念与唐廷的对立才表现得如此尖锐。

松井秀一先生曾对比过幽州与魏博、成德两镇和唐廷关系的差异。他指出,不仅幽州存在着更为强烈的反唐情绪,而且唐廷对待幽州的态度也比对待魏、赵二镇更淡薄,芥蒂更深。比如被唐廷赐名的幽州节帅只有与唐室可能存在宗亲关系的李再义(赐名李载义)[60],与回鹘出身的李茂勋(本名不详)两人,尚公主者则无一人,而节帅一族归朝后任官的事例也记载得较少。[61]幽州频繁的内乱当然也是增加唐廷对其相较魏、赵二镇产生更大反感的原因。[62]而尽管幽州节帅对唐廷的态度总体而言还比较恭顺,但与同样对唐廷态度较为恭顺的成德节帅相比,幽州的这种恭顺甚或依赖,更多的还是基于现实利益考量下的行为,而没有生发出情感上的归属感。这就是为什么到了唐末黄巢起义,中央威望急剧衰落的时代,与成德节帅王景崇“贡输相踵。每语及宗庙园陵,辄流涕”[63]的表现截然相反,幽州就再也谈不上对唐廷恭顺或依赖与否了。

而我们从上述张弘靖被囚事件中,弘靖幕僚以“反虏”、“土人”这样的称呼来诟责燕蓟之士时,亦能感受到朝士与幽州普通士卒间的这种成见颇深的紧张对立,而这尚发生在成功治理了幽州几十年,且对唐廷较为恭顺的刘氏家族刚刚结束其统治不久。事实上,此前刘总在归朝时之所以“仍籍军中宿将尽荐于阙下”,另一个重要意图就是“因望朝廷升奖,使幽蓟之人皆有希羡爵禄之意”,以此部分地消弭这种幽州与朝廷的隔阂。但我们知道,对于这些俱在京师旅舍中的刘总所荐将校,此后的穆宗君臣采取了“久而不问”的态度。以至于“如朱克融辈,仅至假衣丐食,日诣中书求官,不胜其困。及除弘靖,又命悉还本军。克融辈虽得复归,皆深怀觖望,其后果为叛乱”[64]。不过,朝臣对幽州将校的这种轻慢不理,并在此后悉遣还镇的举措,是不是就有基于对后者根深蒂固的成见在内呢?

而我们也发现,这种以“土人”指称幽州民众的说法,直到割让幽云十六州的石晋时代,仍在被当朝的士大夫们所使用。就在成书于石晋时代的《旧唐书》中,史臣在幽州后期的那些节度使传记的末尾写道:

彼幽州者,列九围之一,地方千里而遥,其民刚强,厥田沃壤。远则慕田光、荆卿之义,近则染禄山、思明之风。二百余年,自相崇树,虽朝廷有时命帅,而土人多务逐君。习苦忘非,尾大不掉,非一朝一夕之故也。[65]

这段看似综括唐代幽州一镇人情政理的话语,未尝不含有对石晋割让幽州地区的开脱之意在内。但其所言幽州近二百余年来的“自相崇树”、“习苦忘非”,甚或“朝廷命帅、土人逐君”,确也并不全是虚语。而在石敬瑭于天福元年割让幽州于契丹后,我们确实也没有看到幽州民众的抵制或反抗。契丹于天福二年(937)以幽州为南京,以及此后对幽州地区的统治仍是较为平稳的。

与幽州一样,为石晋割让的代北地区在唐代中后期的“他者”位置也很明显,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与幽州有所不同。安史之乱后,唐朝因受吐蕃压力而将关内等地的诸蕃部落逐渐东迁入代北。到唐代末年,代北已成为蕃族集聚的一个重要地区,并已成为以太原为治所的河东节度使的心腹之患。而其中势力最著者,就是宪宗时代徙迁代北,并在此后建立后唐王朝的沙陀部落。[66]不过诚如胡三省所言:“雁门以北诸州,弃之犹有关隘可守……若割燕、蓟、顺等州,则为失地险。”[67]而尽管显德六年(959)周世宗的收复三关、瀛、莫,兵不血刃而取燕南被誉为“不世之功”[68],但深具“地险”及“健马之利”的燕及燕北却真的在此后数个世纪中再也不属于中原王朝了。当端拱二年(989)宋太宗三度北伐失败,诏文武髃臣各陈备边御戎之策时,右拾遗、直史馆王禹偁即言:

顷岁吊伐燕蓟,盖以本是汉疆,晋朝以来,方入戎地,既四海一统,诚宜取之。而边民蚩蚩,不知圣意,皆谓贪其土地,致北戎南牧。[69]

对于10世纪末的朝野士大夫而言,边民在心理上已经不再认同燕蓟作为“汉疆”的情形,也已经成为他们可以公开向君主表达的一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不要认为幽州边民对宋朝的排斥就意味着他们对辽的接受,两个世纪后金世宗有关燕人的一番话语也许才真正点出了燕人的政治心态:

燕人自古忠直者鲜,辽兵至则从辽,宋人至则从宋,本朝至则从本朝,其俗诡随,有自来矣!虽屡经迁变而未尝残破者,凡以此也。[70]

政权的频繁迁变当然是导致边地政治行为失范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通过上文的分析我更想指出的是,无论对于哪个政权,如果它仅是将边地视为边缘,而无法对这个因历史等原因以致通行的常规原则无法实现其价值的地区投以更多的尊重和理解,那么,这个地区游移甚至脱离中央政权也许就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尽管在地理的疆界内,它可能仍是这个政权的一部分,但在身份的疆界内,它却对这个政权再无认同感了。

随着幽蓟和燕南分属于辽与宋两个政权,河北正式迎来了它分裂的时代。对于赵宋王朝来说,幽蓟现在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化外之地,而燕南则在凸显其对宋朝战略价值的同时,更以其著名的“乡义”[71]为后世学者所关注。因为这种百姓自相团结的燕南义兵,如同它在转折时期的唐代安史之乱中一样,也将是未来作为两宋变易的靖康之变时“河北忠义”的主要来源。[72]我想,河北极富个性和差异的军政特质,也许注定了在宋代,这里仍将会是一个频繁上演精彩故事的地区。

[1] 比如在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上册)中就写道,长庆年间河朔三镇再叛后,“唐王朝无力压平叛乱,只好认命叛将做节度使。河北藩镇的势力更加巩固”(第413页)。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主编《中国古代史》(上册)亦称宪宗死后,“河朔三镇又相继叛乱。自此至唐末,藩镇林立的割据局面一直延续下去。宣宗以后,唐中央已无力与藩镇较量,割据局势愈演愈烈”(第586页)。

[2] 《新唐书》卷212《藩镇卢龙·李怀仙传》。

[3] 《旧唐书》卷118《杨炎传》。

[4]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正月”条。

[5]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正月”条。

[6]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正月”条。当然,在两镇内部也并非没有反对“辄拒朝命”的声音,比如《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正月”条载:“魏博节度副使田庭玠谓(田)悦曰:‘尔借伯父遗业,但谨事朝廷,坐享富贵,不亦善乎!奈何无故与恒、郓共为叛臣!尔观兵兴以来,逆乱者谁能保其家乎?必欲行尔之志,可先杀我,无使我见田氏之族灭也。’”

[7] 《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三年正月”条。

[8]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五月”条。

[9] 《资治通鉴》卷226“建中二年正月”条。

[10] 《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三年二月”条。

[11] 《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三年二月”条。

[12] 《资治通鉴》卷227“建中三年二月”条。

[13] 《陆贽集》卷11,第325~328页。

[14] 《资治通鉴》卷237“元和四年四月”条。

[15] 《资治通鉴》卷237“元和四年四月”条。

[16] 《资治通鉴》卷237“元和四年四月”条。又见《李相国论事集》卷3《论镇州事宜》。

[17] 《资治通鉴》卷238“元和四年七月”条。又见《全唐文》卷646李绛《论河北三镇及淮西事宜状》。

[18] 参见《资治通鉴》卷238“元和四年七月”条、《李相国论事集》卷3《上镇州事》。虽然李绛的让步比宪宗更大,他不仅不赞同“割其德、棣二州更为一镇”,而且对能否实现“输二税、请官吏”也没有太大把握。不过据《资治通鉴》卷238“元和四年八月”条的记载,宪宗并没有接受李绛的这一主张。

[19] 《资治通鉴》卷243“宝历二年十二月”条。

[20] 不过刘悟毕竟是结束了淄青六十余年割据状态的功臣,而幽州新帅李载义取代并族灭的是长庆叛乱中因乱即位的朱克融家族,而且朱氏遭诛或与其本人“虐用其人”(《资治通鉴》卷243“宝历二年八月”条)有关(不过这也可能只是李载义诛杀朱氏的一个借口,或史书的曲笔,相似的情况亦可见《新唐书》卷213《藩镇横海·李全略传》中关于王承宗“虐用其军”的记载,以及此后幽州军乱中时人或史书关于张绛因“残虐”而被逐的描述),而李载义之举实际上还得到过唐廷方面的支持。此外,李载义本人可能还与李唐王室有着血缘关系。(见下文)

[21] 《资治通鉴》卷243“大和元年二月”条。

[22] 《资治通鉴》卷243“大和元年五月”条。

[23] 当年德宗亮明其对成德的态度时,魏博、淄青在第一时间就站到了成德一边。相似的,当宪宗在元和四年意欲讨伐成德时,李绛也说:“邻道平居,或相猜恨,及闻代易,必合为一心,盖各为子孙之谋,亦虑他日及此故也。”(《全唐文》卷646《论河北三镇及淮西事宜状》)所以元和七年为朝廷认可的魏博新帅田弘正欲“守朝廷法令,申版籍,请官吏”(《资治通鉴》卷238“元和七年八月”条)时,“郓、蔡、恒遣游客间说百方”,“李师道(更)使人谓宣武节度使韩弘曰:‘我世与田氏约相保援,今兴(即田弘正)非其族,又首变两河事,亦公之所恶也!我将与成德合军讨之!’”(《资治通鉴》卷239“元和七年十一月”条)此后宪宗讨伐淮西,成德、淄青果然不仅频加阻扰,甚至上演了焚烧河阴院、刺杀宰相的戏码。

[24] 《资治通鉴》卷244“大和三年五月”条。

[25] 《资治通鉴》卷243“大和二年十一月”条。

[26] 《旧唐书》卷17上《文宗纪上》:“(大和三年三月)壬辰,易定节度使柳公济卒。”《新唐书》卷8《文宗纪》:“(大和三年三月)乙巳,以太原兵马使傅毅为义武军节度使,义武军不受命,都知兵马使张璠自称节度使。戊申,以璠为义武军节度使。”关于张璠担任义武军节度使的时间,《资治通鉴》记载有误。《资治通鉴》卷243“大和元年八月”条载:“庚子,削同捷官爵,命乌重胤、王智兴、康志睦、史宪诚、李载义与义成节度使李听、义武节度使张璠各帅本军讨之。”其时张璠尚未任使,此时的义武军节度使是柳公济。《资治通鉴》卷246“开成三年九月”条又载:“义武节度使张璠在镇十五年,为幽、镇所惮。”胡注称:“穆宗长庆三年,璠代陈楚镇义武。”原文及胡注皆有误。张璠在镇当为十年,穆宗长庆三(二)年代陈楚镇义武的是柳公济而非张璠。

[27] 《资治通鉴》卷244“大和三年七月”条。

[28] 《资治通鉴》卷244“大和三年八月”条。

[29] 《樊川文集》卷5《守论并序》,第93页。

[30] 义武军节度使张璠于开成三年去世时,宰相因义武将士不纳朝命节帅、欲推前帅之子张元益,而议发兵除讨。其实任使义武长达十年的张璠在临终前已请入朝,并“戒其子元益举族归朝,毋得效河北故事”(《资治通鉴》卷246“开成三年九月”条)。只是这个宰相与藩帅都不认可具有“故事”地位的义武镇,最终却由文宗本人否决了发兵除讨的决议。幸而在军士和唐廷双方妥协的情况下,义武的节帅任命危机最终以唐廷赦免谋立元益的将士,罢除不为将士所喜的朝命新帅——易州刺史李仲迁,更除蔡州刺史韩威为义武节度使才宣告结束。

[31] 《旧唐书》卷17下《文宗纪下》。

[32] 《旧唐书》卷180《杨志诚传》。

[33] 《资治通鉴》卷244“大和七年八月”条。

[35]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唐廷于大和七年八月还是授予了邀求官爵、颇为跋扈的杨志诚检校右仆射之衔,但在两个月前,也就是当年六月,唐廷以曾被杨志诚驱逐的前幽州节度使、此时正担任山南西道节度使的李载义出任幽州的邻镇河东节度使。这一含有压制杨志诚意味的节帅调动,很可能就是李德裕的手笔。此外,李德裕是当年二月才成为宰相,并在当年六月李宗闵被文宗外放后,才有机会真正主政的。因此对于之前唐廷处理杨志诚事件的种种措施,李德裕可能并不完全赞同。(这从其于会昌元年幽州军乱后向武宗所说的“河朔事势,臣所熟谙。比来朝廷遣使赐诏常太速,故军情遂固。若置之数月不问,必自生变。今请留监军傔,勿遣使以观之”[《资治通鉴》卷246“会昌元年闰九月”条]也可看出)而于新近才主政的李德裕来说,对于杨志诚事件,此时的他或许也只能尽力收拾残局而已。况且对此事的处理,文宗的态度当比较关键,而我推测后者的态度当是比较消极的。其次,在当年七月,史料记载李德裕曾向文宗建议,乘“宣武节度使杨元卿有疾,朝廷议除代”之时,“徙(泽潞)刘从谏于宣武,因拔出上党,不使与山东连结”(《资治通鉴》卷244)。可见对待泽潞,李德裕的态度也是自来就比较强硬的。只是当时的文宗已无意再与藩镇起纠葛,因此文宗实际上是继敬宗之后再一次姑息了泽潞。不过这两起事件或许也还是能隐约反映出,李德裕对泽潞的态度与河朔有所区别。

[36] 《资治通鉴》卷247“会昌三年四月”条。

[37] 参见樊文礼:《试论唐河朔三镇内外矛盾的发展演变》,《内蒙古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第15页。

[38] 《李德裕文集校笺》文集卷13《论幽州事宜状》,第231页。

[39] 《资治通鉴》卷248“会昌四年八月”条。

[40] (五代)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14《儒将成败》,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82页。

[41] 有关“河朔旧事”的内涵,可参见张天虹:《“河朔故事”再认识:社会流动视野下的考察——以中晚唐五代初期为中心》,《唐代国家与地域社会研究——中国唐史学会第十届年会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6~200页。大体而言,“河朔旧事”的内涵包括以下两个层面:首先最主要的是指河朔藩镇节帅之位的私相授受,其次则是河朔内部政治、经济、军事体制的相对独立。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第一个层面的“河朔旧事”问题。

[42] 相关问题的讨论,可参见方积六:《论唐代河朔三镇的长期割据》,《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1期;张国刚:《唐代藩镇割据为什么长期存续》,《唐代藩镇研究》,第72~82页等文。

[43] 《樊川文集》卷5《罪言》,第88页。

[44] 《资治通鉴》卷247“会昌三年四月”条。

[45] 在笔者的博士论文完成后,读到了孟彦弘先生发表于《唐史论丛》第十二辑上的《“姑息”与“用兵”——唐代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年,第115~145页)一文,其中部分主旨及内容(尤其是第128~132页)与本文观点及所述类似,但亦有不同之处,读者可以参看。

[46] 比如和武宗朝的李德裕一样,敬宗时代的大臣在商讨泽潞刘悟死后是否允许其子刘从谏继任节帅之位时,就“多言上党内镇,与河朔异,不可许”(《资治通鉴》卷243“宝历元年十一月”条)。其中也包括宪宗朝反对用兵河朔的李绛。关于李绛之论,可参见《全唐文》卷645《论刘从谏求为留后疏》。

[47] 这或许也就是为什么裴度和李德裕分别将淮西和泽潞称为“腹心之疾”(《资治通鉴》卷239“元和十年六月”条)和“近处心腹”(《资治通鉴》卷247“会昌三年四月”条)的原因所在。

[48] 尽管这重考虑也有,比如杜牧在《罪言》中就以为其时唐廷对河北的政策,当以自治为上、取魏为中,而最下策则为浪战。关于“取魏”,杜牧说:“魏在山东,以其能遮赵也,既不可越魏以取赵,固不可越赵以取燕,是燕、赵常取重于魏,魏常操燕、赵之性命也。故魏在山东最重。黎阳(卫州属县)距白马津三十里,新乡(卫州属县)距盟津一百五十里,陴垒相望,朝驾暮战,是二津虏能溃一,则驰入成皋不数日间,故魏于河南间亦最重……故河南、山东之轻重,常悬在魏……非魏强大能致如此,地形使然也。故曰:取魏为中策。”而所谓“浪战”,就是“不计地势,不审攻守”(《樊川文集》卷5,第88页),杜牧此语,其实是批评长庆、大和年间“越魏取赵”之事。杜牧从地理形势的角度着眼,认为魏博一镇对唐的意义最大,因为它既是河北的屏蔽,也最直接地威胁着河南。其实,魏博的这种意义在唐代体现得还并不突出,这一方面是因为帝国在文宗时代以后再没有与河朔藩镇发生什么大的冲突;而晚唐时期的魏博,由于困扰于内部牙军的跋扈与其保守的个性,也没有进一步参与争霸中原的战事。但是,对于未来以河南为政治中心的五代王朝来说,魏博一镇却真的成了左右它们政权转移与政局变化的关键力量。五代各王朝的那些著名君主——李存勖、李嗣源、石敬瑭、刘知远、郭威,莫不依仗魏博的力量或是靠着打击魏博的力量来建立其政权。有关魏博镇与五代政权递嬗的关系,可参看韩国磐《关于魏博镇影响唐末五代政权递嬗的社会经济分析》、毛汉光《魏博二百年史论》两文。

[49] 《安禄山事迹》卷下,第111页。

[50] 据《旧唐书》卷129《张延赏附张弘靖传》载,张弘靖于长庆四年去世,而姚汝能至晚在会昌年间还健在。因为据姚氏所作的《唐故试右内率府长史军器使推官天水郡赵府君(文信)墓志铭并序》载,墓主去世于会昌五年,姚汝能撰此志时署乡贡进士。(《全唐文补遗》第二辑,第57页)

[51] 《新唐书》卷127《张嘉贞附张弘靖传》。张澈,《旧唐书》卷129《张延赏附张弘靖传》、《资治通鉴》卷242“长庆元年七月”条皆作“张彻”。按新书此段关于张彻的事迹源于韩愈《故幽州节度判官赠给事中清河张君墓志铭》。墓志曰:“居月余,闻有中贵人自京师至。君(指张彻)谓其帅:‘公无负此土人,上使至,可因请见自辨,幸得脱免归。’即推门求出。”(《韩昌黎文集校注》卷7,第546页)

[52] 《资治通鉴》卷242“长庆元年七月”条。

[53] 《新唐书》卷127《张嘉贞附张弘靖传》。

[54] 《资治通鉴》卷241“元和十四年八月”条。

[55] 《资治通鉴》卷242“长庆二年六月”条。

[56] 《资治通鉴》卷241“长庆元年六月”条。

[57] 《旧唐书》卷129《张延赏附张弘靖传》。

[58] 《旧唐书》卷129《张延赏附张弘靖传》。

[59]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第220页。

[60] 《资治通鉴》卷243“宝历二年八月”条称:“载义,承乾之后也。”《旧唐书》卷180《李载义传》称李载义“常山愍王之后”。而《新唐书》卷212《藩镇卢龙·李载义传》则称李载义“自称恒山愍王之后”。

[61] [日]松井秀一:《卢龙藩镇考》,《史学杂志》68:12,1959,第6页。

[62] 这就是李德裕在会昌年间幽州军乱时向武宗说的:“幽州一方,自朱克融留连中使,不受赐衣,继以杨志诚累遣将吏上表,邀求官爵,自此悖乱之气,与镇、魏不同。”(《李德裕文集校笺》文集卷13《论幽州事宜状》,第231页)

[63] 《新唐书》卷211《藩镇镇冀·王景崇传》。

[64] 《旧唐书》卷143《刘怦附刘总传》。

[65] 《旧唐书》卷180《朱克融等传》。

[66] 相关论述可参看樊文礼:《唐末五代代北集团的形成和沙陀王朝的建立》,《中国中古史论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475~481页。

[67] 《资治通鉴》卷280“天福元年十一月”条胡注。

[68] 《资治通鉴》卷294“显德六年五月”条。

[69]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端拱二年正月”条。

[70] 《金史》卷8《世宗纪下》。

[71] 《宋史》卷86《地理志二》。

[72] 顾炎武在《日知录》卷9《边县》中曾言:“宋元祐八年(1093),知定州苏轼言:‘……今河朔西路被边州军,自澶渊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为社头、社副、录事,谓之头目。带弓而锄,佩剑而樵,出入山坂,饮食长技,与北敌同。私立赏罚,严于官府,分番巡逻,铺屋相望。若透漏北贼,及本土强盗不获,其当番人皆有重罚。遇有警急,击鼓集众,顷刻可致千人,器甲鞍马,常若寇至。盖亲戚坟墓所在,人自为战,敌甚畏之。先朝名臣帅定州者,如韩琦、庞籍,皆加意拊循其人,以为爪牙耳目之用。而籍又增损其约束赏罚。今虽名目具存,责其实用,不逮往日。欲乞朝廷立法,少赐优异,明设赏罚,以示惩劝。’奏凡两上,皆不报。此宋时弓箭社之法,虽承平废弛,而靖康之变,河北忠义多出于此。”[(清)顾炎武著,陈垣校注:《日知录校注》,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52~5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