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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缺乏最起码的信用,大钱、钞票在市面上难以流通。在苏南常昭一带,“乡间当十钱私禁不用,县中一九搭货价九五申,省中仍二八搭货价八六申,尚不能通畅。肩挑荷贩者即口语云‘新咸丰不要’”[7]。在北方,当十大钱出京师即不可用,日益贬值。及至当百以上大钱面世后,其面值更是**。

通货膨胀、百物腾贵使民众深受其害。农户按规定搭大钱、纸币完纳地丁钱粮往往遭拒,负担骤然加重,生计困顿。因担心收取大钱不能使用,商贩裹足不前,城中铺户大多歇业,商贸萧条。总的来说,“自行使大钱,而贫民之流为乞丐者不少,乞丐之至于倒毙者益多”[8]。官兵也同受其累。咸丰四年(1854年)秋,在京以四品京堂候补的吴式芬诉苦说:“惟米珠薪桂,更倍于前,居大不易。贱眷安顿山东,不拟来京矣。……大钱不能畅行,以致食物日贵。农部议以制钱与当五、当十、当五十、当百五种钱,每千文各二成配用,亦迄不知能遵用否。旗民生计维艰,可为深虑。”[9]扬州江北大营兵勇因兵饷搭放大钱而哗然拒领,清廷担心激变,只得下令取消搭放。另一方面,钱商、当商借通货膨胀投机牟利;一些官吏在课税时故意刁难,拒绝按例搭收大钱和钞票,然后再到市面上低价收购大钱和钞票搭解藩库或部库,从中赚取差价,同样大发横财。

咸丰朝滥发钱币,还使原本难以维持的制钱制度更加脆弱。无数制钱因充作改铸大钱的铜料被销毁,大钱的重量也一再减轻。在获利心理驱策下,民间私铸大钱之风日炽,虽严刑峻法不能取缔,使币制更加混乱,加速了大钱的解体。咸丰四年(1854年)六月,清廷被迫下令停铸当千至当二百大钱;次年六月,停铸当百、当五十大钱;到咸丰九年(1859年),铁钱又告停铸,仅当十铜大钱仍在京师流通,市价仅值制钱二文。宝钞、银票的命运与之相近,虽仍在继续流通,但咸丰十年(1860年)二月已不再发行。到次年,宝钞百文仅抵制钱三文,几成废纸。与此同时,作为实际硬通货的白银的价格一路飙升。这些都给后世社会经济生活留下巨大隐患。

原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化部清史纂修与研究中心编《清史参考》2016年第31期。收入本书时略有修订,并就引文补加了注释。

[1] 《谕内阁著再由内库添拨币银一百万两作速解赴广西军营备用》,《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2册,467页。

[2] 《文瑞奏陈饬令富宦捐输家资管见折》,《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5册,418页。

[3] 《忆昭楼时事汇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5册,186页。

[4] 柯悟迟:《漏网喁鱼集》,18页。

[5] 《祁寯藻等奏陈度支万分窘迫请饬军营大臣速图蒇事折》,《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8册,40~41页。关于筹饷,曾国藩有“世小乱则督兵难于筹饷,世大乱则筹饷更难于督兵”一说(《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12册,462页)。

[6] 参见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114~1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7] 柯悟迟:《漏网喁鱼集》,24页。

[8] 御史陈庆松咸丰八年正月十七日奏折,转引自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编:《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1辑,29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4。

[9] 《瑛兰坡藏名人尺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捻军》第5册,2~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