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洪秀全著述简介(1 / 1)

持先入为主的态度,故意美化或丑化洪秀全,都不足取,都会使研究流于简单化。研究洪秀全思想,须从洪秀全著述入手,看他本人究竟是怎么想、怎么说的,同时还要看他实际是怎么做的。总之,要以史料、史实为依据。

洪秀全著述甚丰。据洪仁玕说,洪秀全首次来广西传道期间,便写有《劝世真文》等50余种宣传品,“一一劝人学好”。举兵起义后,洪秀全身份变了,但重视笔杆子的习惯没有变。定都后,太平天国迅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书籍刻印和文书颁发制度,实行严格的出版管制,严禁买卖藏读儒家经书,规定唯有经洪秀全审订、盖有“旨准”印、由官方刊刻的书,方准阅读。名曰“诏书”,亦称“天书”“真书”“圣书”,今人称为“印书”。就此而论,太平天国出版的所有书籍,都打上了洪秀全的烙印;某些书籍直接出自洪秀全笔下,包括假托上帝之名的《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天父诗》,以幼主名义刊刻的《幼主诏书》。诏旨构成洪秀全著述的另一大类。据目击者说,后期天王府“每日午后放炮九声,悬伪诏于门外”。洪秀全在位十余年,所颁诏旨的数量不可胜计。这两类文献构成研究洪秀全思想的第一手资料。

然而,太平天国败亡后,其书籍、文件几乎被清政府毁灭殆尽。截至20世纪80年代,经过几代学者艰辛搜访(主要在海外)和整理,太平天国当年刻印的书籍大多得以重见天日,但仍有数种亡佚;文书的情况则很不乐观。从总量上讲,遗存至今的文献(尤其是文书)仅占很小比例,堪称凤毛麟角。这使研究受到很大局限。因此,编洪秀全文集,首先是如何根据残存文献尽量编全、编齐的问题,而不是如何遴选、取舍的问题。这本集子仅舍弃洪秀全以幼主名义封赏官员、无实际价值的数道诏旨[2],实际上是本“全集”,但也仅有12万字左右。

整理、编辑太平天国文献,涉及一些具体问题或难题。

一是辨伪。存世太平天国文献有鱼目混珠之作,如清钦差大臣赛尚阿伪造的洪大全供词,曾国藩篡改过的李秀成笔供(今人称为“自述”),辛亥革命前夕南社诗人高旭编造的石达开遗诗,以及嗣后一些书贾为牟利假造的文献或文物。好在经过罗尔纲等前辈学者的考证,此类问题已基本澄清。

二是校勘。因疏于校对,太平天国刻颁的书文有错讹之处。后世学者整理时,又发生一些鲁鱼亥豕之误。现今几种最常用的排印本太平天国印书、文书汇编集,都有不少错字、衍字、脱字以及标点错误,从而损害了原意。

三是版本。太平天国书籍大多有修订本,改动幅度虽不大,但每处改动都隐含着重要信息,反映了思想和政策的调整、变化,须格外留意;再就是重刻本的封面仍署初刻年份,导致再版的确切时间不明,须加以考订。

四是注释。太平天国文献有大量避讳字、新造字和特殊称谓,涉及具体的典章制度以及思想、史实。倘若不作考证、不加注释,便难以明晓其义。

在长期整理编纂文献史料的过程中,太平天国研究形成一个分支——太平天国文献学,其代表性成果首推罗尔纲前辈穷半个多世纪之力完成的名著《李秀成自述原稿注》。本卷凡涉及校勘、版本等细节,均酌情加注释说明。

凡不易理解的方言俚语以及太平天国隐语,酌情加注。至于涉及太平天国典章制度之处,限于体例和篇幅,无法逐一加注。读者可查阅相关专著和工具书。

太平天国文献凡提及天父、天兄以及洪秀全父子等人时,照例须抬头。本卷不再按照这一格式排版。

洪秀全喜欢写俗体诗。这与其知识背景以及早年传道经历有关。他早年的宗教宣传品以诗歌、对联居多,便于理解和记忆;登位后所写的书、颁发的诏旨甚至朱批,也以诗体为主,或者诗文合为一体。倘若分类编排,文集就会被切割得支离破碎。本卷按写作时间(参酌刊刻时间)之先后编排,不再分类。洪秀全的诏旨大多篇幅不长,倘若逐一加标题编排,则不免碎片化。所以本卷或按年编排,加一总标题,或单独编排,酌情而定。

下面再就本卷所收文献,按目录逐一做简要说明。

洪秀全早年诗作,辑自洪仁玕述、瑞典传教士韩山文著《洪秀全之异梦和广西叛乱的起源》,以皈依上帝后的言志布道诗为主。某些表述,如“斩邪留正”“我今为王”“手持三尺定山河”等,在字面上明显有改造社会、起兵造反的意思。这与洪秀全当时的心境与认识不相吻合,可能是洪仁玕口述时改易,意在“神话”洪秀全;或许直接是洪仁玕口述时的假托之作——从文字看,个别诗作与洪仁玕写诗的风格确实很接近。当然,洪秀全单纯从宗教角度谈“斩邪留正”等,也是可以理解和成立的。

《太平诏书》,由洪秀全早年撰写的数篇宣传上帝真道的诗文合辑而成。主要宣扬“天下一家”理念,呼吁世人恢复独尊上帝之传统,遵天诫,做正人,行善事,共享太平;表达了变乖离浇薄之世为公平正直之世的心愿,以及对传说中的古代大同社会的钦慕之情。这奠定了洪秀全宗教学说的基调。

《太平天日》,原书封面题曰“此书诏明于戊申年冬今于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钦遵旨准刷印铜板颁行”。即该书刊刻于天历壬戌十二年(1862年),但其内容在戊申年(1848年)冬就已由洪秀全“诏明”。该书实为洪秀全自述,采用第三人称(“主”),敷衍他在高天被上帝封为天子、奉命下凡斩邪留正的经过,并讲述早年的布道经历。其中关于丁酉年升天梦境的解读很值得揣摩。笔者以为,洪秀全的宗教情结确实含有信仰成分——《劝世良言》与升天异梦内容的巧合,开国初期的一连串胜利,使他获得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冥冥之中觉得自己确实受命于天,得到神的庇护。

《太平礼制》,太平天国最早刊刻的书籍之一,原为洪秀全的一篇诏旨,首句为“天王诏令”,末为“钦此”二字。按照尊卑等级,规定了首义诸王亲属、各级职官及其亲属的各自称谓,极为烦琐。

起义初期诏旨13件,内容主要为整肃军纪、激励士气,包括永安封五王诏。

建都初期千头万绪、百废待兴。清政府方面判断说,此时“伪诏甚多”。而存世天王诏旨仅5件,内容分别涉及地震、删改《诗韵》、禁止吸食鸦片、贬直隶省为罪隶省,以及宣布皇帝、大哥天下独一,除天父、天兄外,有人称帝称大哥者均是死罪。

《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又名《十全大吉诗》,定都当年刊刻。洪秀全称,这些诗是当年天父上帝在高天亲授给他,作为他下凡作主的凭据。

《御制千字诏》,定都次年刊刻。“御制”“诏”,说明系出自洪秀全的手笔。以天王之尊写幼童识字读物,这与其早年的塾师身份有关。该诏每四字一句,计276句,从上帝创造天地万物、耶稣下凡救世赎罪,一直讲到洪秀全升天受命、云游布道、率众起义、建都立业。全文1104字各不相同,有大量生僻字,叙述简练,构思精当,是一篇别具一格的启蒙读物。

《天父诗》,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刊印的第一部书,共收500首诗,除少量天父、天兄诗体圣旨外,其余400余首均为洪秀全为整肃后宫所写的宗教伦理诗。如此冠名,说明在杨秀清被杀、天父下凡活动就此谢幕后,洪秀全有意将代天父传言的权力收为己有。该诗集以宫闱生活为题,虽不写风花雪月,但格调不高,主要教训身边的女人如何守规矩、尽本分,包括定下十条禁忌,严申“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云云。除杖责外,《天父诗》还有将后妃处以点天灯酷刑的描述。洪秀全曾强调“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所以这些言论具有导向性,反映了他对待妇女的真实心态。

命薛之元镇守天浦省诏,明确了镇守城垣的主要职责,是少见的以军事为题的存世诏旨。

《幼主诏书》,又名《十救诗》,洪秀全以幼主名义刊印,主要谈严别男女的清规戒律。譬如,男童7岁就必须自己学洗澡,且不得与母亲同床;妹妹长到5岁,哥哥就不能摸她的手;弟弟到了7岁,姐姐就得与他保持一丈远的距离。道学色彩甚浓。

致英国全权特使额尔金(J.Bruce,Earl of Elgin)诏,写在太平军与英舰发生冲突之后。该诏将英人顺路经过天京说成是“兄弟团圆”,表达了与其联手对付清政府的意愿;同时大讲天父天兄下凡、自己是上帝亲生子以及“万国来朝”等,在宗教、外交理念上与对方格格不入。

己未九年(清咸丰九年,1859年)颁行天历诏旨2件,内容涉及设立天历六节等,强调“天历流行,永无止息”。天历具有重定正朔的政治象征意义,但不合天象,并不实用,从而加大了在民间推广的难度。

庚申十年(清咸丰十年,1860年)幼主诏旨6件,分别褒奖李秀成开疆拓土、向京城输送财物之功;宣布嗣后内外本章免盖玕叔印,这是洪仁玕权力遭削弱的一个重要信号;再就是谈及封赏之事,涉及教义和吏治;另有两件诏旨颁给在天京访问的美国传教士花雅各。幼主此时还不满11周岁,仅是象征性地参与料理朝政,其诏旨实由洪秀全代笔。[4]

爷哥朕幼同作主诏,与上文提到的两件幼主诏旨同时颁给花雅各牧师。花雅各将之翻译,一并刊发在上海英文报纸《北华捷报》。清苏松太道吴煦派人据英文回译。诏旨所言涉及太平天国特定的宗教教义和相关制度,花雅各译为英文难免有误,清方回译不免有误,今人据回译件辑录又有可能出错。如此一来,这三件诏旨很难准确反映原件的本义,某些错讹十分明显。不过,这三件诏旨的主旨还是清楚的,大致可归纳为三点:一是宣称洪秀全是万国真主;二是大讲自己的教义(天父天兄下凡之类);三是劝说洋人共同对付清政府。

庚申十年梦兆诏2件,讲述其最新梦境,包括自己徒手打死四只老虎之类,宣称这意味着爷哥朕幼坐天国、天朝江山万万年。自己做了稀奇古怪的梦,却郑重其事地下诏广而告之,这是因为洪秀全身份特殊,在杨秀清被杀后已不受任何约束;更因为在缺少天父(杨)下凡这一环节后,他以托梦形式直接代天父传言,认为自己的梦兆代表了上帝意志,非同寻常。

谕苏省及所属郡县四民诏,同年颁布,指斥清政府“厚敛重征”,宣布“体恤民艰”,酌减苏福省新附四民应征钱粮。该诏以民生为题,体现了洪秀全争取民心的意识。

约在同年九月[5],由洪秀全亲自删改修订的《圣经》开始陆续刊刻,计《钦定前遗诏圣书》(简称《前约》)27卷,《钦定旧遗诏圣书》(简称《旧约》)前6卷。太平天国起初奉基督教《圣经》为“当今真道书”,大量刻印散发,但来访洋人依据《圣经》批驳上帝教教义,使洪秀全意识到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他在后期宣布“朕来乃是成《约书》”,对《圣经》文字大幅修改,并加了不少朱批。着重修订《新约》,重点是否定三位一体论,坚持神人同形论,为太平天国立国和自己下凡作主确立凭据。钦定版《圣经》正式与基督教经典剥离,构成上帝教经典中的《旧约》《前约》。洪秀全将《新约》改称《前约》,意在强调自己得到的神谕更新、更有权威性。为便于读者阅读,本卷在“附录”列出了太平天国版《圣经》与白话本《圣经》篇名的对照表。

辛酉十一年(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诏旨14件,以及对英国传教士艾约瑟(E.D.Edikins)一篇宗教文章的朱批,关于英国军官雅龄(E.Aplin)求见一事的御照。其内容以论证自己是真命天子、宣扬爷哥朕幼体系为主。据时人记载,天王后期每日午后降诏,“所言皆天话、梦话,并无一语及人间事,令人失笑”。其实,太平天国以宗教立国,大讲天话、梦话本不足怪,关键在于内容:早期的天话、梦话含有丰富的社会内容,能够提振人心;后期,太平天国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存在许多棘手问题,尤其是内部腐败现象严重,人心涣散,而洪秀全却在宗教情绪中陷溺太深,试图通过苍白空洞的说教来重拾人心,不啻缘木求鱼。说到底,洪秀全推出的独一真神信仰依旧是在造神,难以持久维系人心。

辛酉十一年幼主诏旨2件,下令添设御林兵,以护卫天京;另称父子公孙永作主,要求臣民真心敬真神、遵天命。

在随后两年多时间里,太平天国局势急剧恶化。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洪秀全反应如何?可惜这段时间的天王诏旨被毁殆尽,无法详细分析,仅能从片段记载中略窥一二。

1863年夏,《北华捷报》刊登洪秀全一道诏旨的英译文。该诏指斥官员私藏财物、压迫人民,导致局势危殆;告诫众人守正道、遵天教,以免更大的灾祸降临。这说明,洪秀全明晓人心向背的道理,忧心忡忡,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另据李秀成回忆,天京危在旦夕之际,他建议“让城别走”,被否。洪秀全呵斥道:“朕奉上帝圣旨、天兄耶稣圣旨下凡,作天下万国独一真主,何具[惧]之有!不用尔奏,政事不用尔理。尔欲出外去,欲在京,任由于尔。朕铁桶江山,尔不扶,有人扶。尔说无兵,朕之天兵多过与[于]水,何具[惧]曾妖者乎!”[6]然而,这番豪言壮语并没能阻止天京陷落的厄运。湘军破城后,大肆焚劫,致使“十年壮丽天王府,化作荒庄野鸽飞”。洪秀全遗体则被刨出,刀戮火焚。上帝神话连同天堂之梦遂在烈火与烟焰中化为灰烬。

除上述作品外,另有5种印书或主要记述洪秀全的言论,或由洪秀全亲自审订,是研究洪秀全思想的重要材料。本卷将其列为附录,以示区别。

《天条书》是太平天国最早刊刻的书籍之一,辑录洗礼等仪式中的各种祈祷文,礼拜仪式中的赞美经,以及具有律法性质的十款天条。按照其重要性、专业性,当是由洪秀全主笔。该书引言及结束语,有大段文字直接引自洪秀全的早期作品,仅文字稍有改易。

《幼学诗》共收34首五言诗,以敬上帝、敬耶稣、敬肉亲以及朝廷、君臣、父子、兄弟、夫妻、男女之道等为题。其风格与洪秀全很一致,其思想和文字也大多可以从洪秀全著述中找到根源。英国传教士麦都思(W.H.Medhurst)认为这是一本优秀读物,与基督教教义相吻合。清方编写的《贼情汇纂》则嘲笑其“鄙俚不堪”,并揪住“天下一家”理论,指责太平天国“五伦俱废”,“何五伦诗诸箴之有”?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献,约3800字,建都初期颁布,具体反映了洪秀全的思想:既根据“天下一家”说,提出土地均耕、财富均分,同时又将全体社会成员划分为“功勋等臣”和“后来归从者”两大类,规定前者“世食天禄”,后者则承担“杀敌捕贼”“耕田奉上”的义务。该方案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和均匀饱暖的愿望,有值得赞许的一面,但未免将小农生活理想化、绝对化。其内容有不少自相矛盾之处,既强调绝对平均,又严判上下尊卑;宣布取消一切私财和商业活动,却又允许银钱流通,等等。总体上不切实际,缺乏可操作性。迫于筹饷压力,太平天国后来不得不正视现实,推行“照旧交粮纳税”政策,即不触动旧的地权关系。

太平天国实际上有两个权力核心,洪秀全并不拥有一言九鼎的绝对权力,因为他与杨秀清除君臣名分外,还有一层子与父的关系:当杨托称天父下凡时,作为天父次子的洪不得不俯首听命。《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主要由杨秀清、洪秀全的对话构成,记定都当年冬天父(杨)借天王家务事发威,指斥后者犯有过错(用靴头击踢怀有身孕的娘娘,对女官太苛,教子无方),欲杖责之,以及随后杨进谏洪的经过。《幼学诗》强调“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而杨秀清此后愈益专横跋扈,直至逼封万岁。这是洪秀全断难容忍的。该书为了解太平天国的政治伦理观念以及天京事变的源起,提供了重要材料。

《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又名《福音敬录》,追记洪秀全丁酉年升天时所唱“预诏”(实际上是洪在神志不清状态下所说的“胡话”),以证明洪是真命天子。由天王胞兄洪仁发、洪仁达奉旨编写;初稿编成后,又经洪秀全“御照教导”,并抄入洪的所谓“自证”。因此,该书可以看作洪秀全的作品。它与随后刊刻的《天父圣旨》《天兄圣旨》《太平天日》一道,构成上帝教的《真约》,即记录天父天兄圣旨、描写上帝赐封洪秀全为真命天子情节的书籍。洪秀全表示“今蒙爷哥恩下凡,旧前约外真约添”,即指此事。《旧约》《前约》《真约》的问世,标志着太平天国拥有自己独立的宗教经典。这是上帝教区别于西方基督教的一个重要标志。

还需要说明的是,洪秀全在审读洪仁玕撰写的《资政新篇》时,共在31处加了批语。这是研究洪秀全思想不可忽视的细节,详见《洪仁玕卷》,此处从略。《武略》由古兵书《孙子》《吴子》《司马法》合编而成,约刊印于太平天国戊午八年(清咸丰八年,1858年),原刻本现藏伦敦英国图书馆(原“不列颠博物院”)东方部。据王庆成研究员校勘,洪秀全对原书所做删改达一百数十处。例如,将《孙子》“九变”改为“八变”,删除“君命有所不受”一句,以强调君权至上;三书谈及历代君臣、古圣先贤事迹的文字,如“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等,则被大段删除,反映了洪秀全在定都后的一贯态度,即排斥古人古书。鉴于该书系删改而非原创,本卷不予收录。

王庆成研究员、祁龙威教授是我的恩师,均在发掘、整理、研究太平天国文献上卓有建树。王师现旅居美国,学生叩见不便,颇为怅然。祁师于2013年11月溘然长逝,享年92岁。20世纪70年代,祁师曾编辑《洪秀全选集》《洪仁玕选集》(北京,中华书局,1976、1978)。时隔30多年,笔者接着编洪氏兄弟文集,不禁感喟不已。谨以此书寄托对祁师的怀念之情。

该文系笔者为《洪秀全 洪仁玕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所写的“导言”之一,标题为新拟。

[1] 学界通常认为该宗教团体名为“拜上帝会”,此属以讹传讹。参见拙著《天国的陨落——太平天国宗教再研究》,30~35页。

[2] 个别诏旨,譬如封干王诏,见《洪仁玕卷》之《钦定英杰归真》。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录。

[3] 譬如,改国号中的“國”为“囯”,“囯”原为俗字。

[4] 据幼主(幼天王)被俘后供述,他在天王病逝后即位,朝政实由勇王洪仁达等人执掌,“所下诏旨都是他们做现成了叫我写的”。

[5] 参见拙著《天国的陨落——太平天国宗教再研究》,129页。

[6] 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339~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