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拟定与递交(1 / 1)

李鸿章北上,使得李、孙合作实行两广独立的计划流产,革命党人加紧武装起义的准备。7月20日,孙中山乘“佐渡丸”离开香港之前,在船上召集全体随行人员举行会议,决定了有关起义的组织和军事方略,决心无论如何要举事,并派代表将此决定通知卜力。以防止中国南方发生暴乱影响西方在华人士生命财产为决策依据的港英政府,对任何力量、任何形式的武装起义均不赞同,认为这样会引起对外国人的攻击,招致列强干涉,从而威胁英国在华南的独占地位。也许是了解到革命党发动起义的坚定性无法改变,卜力向孙中山的代理人提出了一项替代性建议,即“起草一份有许多人签名的送给列强的请愿书,清楚地表明他们所要求的改革,并且说明,他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为了避免在目前的危机中会使列强感到为难的任何行动,希望在做出最后安排时,他们的要求,将在没有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必然伴随武装起义而来的普遍混乱的情况下,得到坚持和承认”。[17]卜力这一建议的目的,已经不是劝阻起义,而是希望孙中山事先向列强表明态度,以免起义后的骚乱使列强借口出兵,妨碍英国在华南的地位。

根据谢缵泰的《中华民国革命秘史》,何启会见卜力的日期应是7月20日或21日,因为孙中山离港时,只是讨论了起义计划,而未涉及请愿书。像史扶邻教授描绘的那样,何启将计划通告卜力,后者不赞成武装暴动,建议他们起草一份致列强的请愿书,以避免届时引起国际干涉。卜力的答复留给何启的印象是,港督“支持中国南部成立一个共和国”。7月21日,他将这一信息带给兴中会驻港负责人,显然得到后者的同意,起草请愿书的工作很快着手进行。8月1日,何启在《德臣西报》上发表文章,谢缵泰称:“该文是以我们的政治纲领为依据的。”8月2日,谢缵泰又与何启“讨论了我们的纲领和向列强呼吁的措辞”。[18]所说的政治纲领和向列强呼吁书,应当就是上港督卜力书和平治章程。

关于上述文件的起草人,陈少白说是何启用英文起草,冯自由则称由陈少白召集会员研究后用中文起草,然后由何启、杨衢云、谢缵泰等人译成英文。[19]史扶邻教授认为,何启毫无疑问是该声明的作者,因为其中包含有他一贯提出的建议。从谢缵泰的《中华民国革命秘史》的有关记载看,何启、谢缵泰等人都参加了函稿的拟定,但这只是指起草以及重要原则的协商而言。目前所见致港督卜力书和平治章程,应不仅仅反映何启个人的意愿。据史扶邻教授的研究,9月24日卜力呈报给英国殖民大臣另一份请愿书的副本,包括中文原件和英文译文,将两份请愿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几点差别:

1.前者上书对象为港督,请英国将所拟平治章程六则转商列强各国,后者则请求联军强制在中国进行改革。

2.前者提出中央政府“举民望所归之人为之首”,“其主权仍在宪法权限之内,设立议会”,后者则首先请求让光绪复位,如其不愿,则挑选一位总督处理国家事务,新政府实行类似英国、日本的君主立宪政体。

3.后一请愿书未署名,呈递者害怕自己的亲友祖坟遭到报复,要求各通商口岸的领事保证各界人士的安全,然后才能在类似的请愿书上签名。该请愿书批评康、梁维新派向保守派复仇比对实行改革更有兴趣,因此史扶邻教授推测可能是孙中山一派试图遵照卜力建议所写的请愿书。不过,这份请愿书更有可能反映以何启为代表的一些香港改革人士的意见。何启在《德臣西报》发表的文章中,也曾建议保留光绪皇帝,并赞同把该计划作为向联军推荐的方针。[20]何启另外上书,应是为了全面表述自己的意愿。

从致卜力书和平治章程拟定的过程看,7月24日作为签署日期的可能性显然极低。这一天孙中山刚好由香港返抵神户,他和宫崎寅藏、清藤幸七郎于7月20日乘“佐渡丸”离开香港,航行期间别无他人伴随[21],孙中山不可能代拟文件,也不可能于归抵日本的当天就接到香港寄来的有关文件,并且领衔签署。

致卜力书和平治章程拟定后,经过包括孙中山在内的兴中会领导层的慎重审阅,至于是否正式提交港英当局,则大有疑问。1900年8月下旬,孙中山冒险突然离日赴沪,关于此事,日本外务省档案有两则对于论证上书港督和平治章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报告。其一,明治三十三年8月2日福冈县报高秘第857号:

为与孙中山见面而等候在门司的平山周,上午7点钟上船与孙中山会谈了30分钟,其谈话用英语,且声音极低,听不清楚,就清国革命问题相互交换了意见。可确定谈话中有下列各项:一、迁都至某地;一、公布地方自治;一、改革学制;一、为维护国家主权,给各国公使以参赞之权。平山周对为维护主权而给各国公使以参赞之权一事持异议。

其二,明治三十三年9月2日福冈县报高秘第874号:

日前孙逸仙潜处香港之际,曾与香港总督密议,所图稍成熟,即刻返回我国。后港督有通告前来,略谓密商之事,当可接受(平山周称可能是英国的策略)。孙的同志已将各事项草成一纸建议,拟提交香港总督。其事项如下:一、迁都至中心地带,上海或汉口;二、公布自治制,中央政府征求各国公使对施政的意见,地方应征求各国领事对自治的意见;三公平刑政;四、废除科举,作专门之学。平山周此次到长崎,因第二项征求各国公使意见,将导致丧失独立,故商议取消。孙抵上海后,将通过英国领事与港督商议,此次采取召开国际谈判的办法,以达到目的云云。

这两份报告给上书的时间和平治章程的内容提供了新的信息。首先,与目前所见平治章程不同,条款由六则减为四则,缺第三项公权利与天下和第四项增添文武官俸。其原因可能是日本侦探未听清全部谈话内容,报告有所遗漏,或由于日方劝阻等其他因素,而取消了其中的两条。因此,一般所见平治章程的版本很可能只是拟定的底本,而不是最后呈递的文件。其次,上述资料表明,直到8月下旬,致卜力书和平治章程仍未正式呈递。据谢缵泰的记述,致卜力书和平治章程最早在8月上旬完成草拟,然后寄或带到日本交给孙中山审阅、修改、签署。9月以前,这一文件尚未交给英国有关方面。

向英国正式提交平治章程,必然引起日本有关各方的不满,主要还是依靠日本的孙中山因此有所顾忌,迟迟没有送交英方。同时孙中山眼光不是局限于华南一隅,他对长江流域的大举计划也有所寄望,不能仅仅考虑英国的态度。8月中旬,华北局势骤变,联军相继攻陷津、京,原来支持孙中山的日本人鉴于“必将谈判媾和,华南独立最终不能实现,且改革后的善后工作也颇费周章”,感到“达到希望的时机显然尚未到来。当前应以扩张势力为主”,态度明显改变,除宫崎寅藏“继续支持孙文,以达彼此素志”外[22],内田良平、末永节等将关注中心转向北方,田中侍郎、铃木力等公开在报纸上发表反对言论,指责孙中山现在起事为无谋之举,对东亚或日本不利,柴田麟次郎等人主张调查后再定方针。另据内田良平称,一直资助孙中山的平冈浩太郎也略失锐气,犬养毅则袖手旁观,他们觉得孙中山在国内缺少实力,又不能与康有为通力合作,成功无望。[23]负责起义筹备事宜的近藤五郎和福本诚突然从香港撤回,而活动经费却被这些浪人消耗殆尽,受到追究的福本诚一气之下向传媒披露孙中山的计划。面对日本人士的临阵动摇和内讧,孙中山大失所望,宣布停止行动,解散人员,自己亲赴上海。

孙中山冒险归国,目的不止一端,目前所知,至少有三重:其一,与北上途中滞留上海的李鸿章及刘学询继续接洽两广独立事宜。其二,应梁启超之约,准备相机赴汉口参加中原大举。[24]其三,鉴于日本朝野对自己的态度渐趋冷淡,转向其他途径寻求外援,利用前此与港督的联系,通过英国驻上海领事与英方洽谈,内容之一,当是呈递致港督卜力书和平治章程。孙中山离日赴沪前曾经表示:“在此之前希望依靠日本人实现宿志,但最终不可,只得离开日本,决定依靠别国。”[25]“我的归国一事,将会得到日本领事和另一国领事的间接保护。”[26]所谓“别国”、“另一国”即指英国。孙中山此行“预先商定告知英国驻沪领事关于孙的归清”。8月29日孙中山到沪后,的确与英国领事有过接触。“翌日夜,孙上岸与英领事秘密会晤,并视察当地情形。”[27]

不过,港督卜力从未承认过收到上书和平治章程,更未将它转送伦敦。其可能性有二:一是孙中山通过英国驻沪领事转交,而后者既未交到卜力手中,亦未上报英国政府。二是由于日本人士的劝阻,加上抵沪之际国内政局急剧变化,自立军起义失败波及上海,清政府严密搜捕孙、康两派,英国领事劝告有关人员赶紧逃走,以避风头。而且英国政府的态度与港英当局明显有别,英国驻沪领事对于孙中山的反应不会积极,所以孙中山未将有关文件呈上。目前看来,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史扶邻教授等人在英国档案中搜寻多年,迄未发现踪迹,亦可旁证。

联英不成,孙中山转而与刘学询继续商讨联李合作事宜。其时老谋深算的李鸿章依然在上海观望风头,对清廷的离心倾向有增无减。孙、刘会谈的结果,议定“车驾回京”和“车驾西迁”两套办法,后者即以武力攻占广东,成立政府,由刘学询请李鸿章出面担任主政,并设法联合或胁迫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28]值得注意的是,刘学询自称其会谈时“频频忠告孙,他的企图不合时宜,劝其暂时设法停止。李鸿章奏请皇帝、皇太后两陛下无论如何必须返京,但至今尚未批准。至于计划拥李经芳在广东自立,到时率同志会合,孙亦答应。”[29]将广东独立与孙中山的其他企图区分开来,赞成广东独立而反对其他办法。

孙中山此次上海之行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英国驻沪领事转交致列强的呼吁书和提出平治章程,以及相机参与中原大举,与刘学询继续接洽广东独立事还在其次,而前两件事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卜力建议孙中山提出呼吁书和平治章程,本意是企图阻止革命党和保皇会同时在广东发动起义,希望孙中山以请愿方式要求列强帮助中国实行改革。因此,上书的直接对象虽然是港督,影响的目标却是全体列强,即“恳贵国转商同志之国,极力赞成,除去祸根,聿昭新治”。所以平治章程的内容是关于整个中国的全面改革。[30]史扶邻教授推断:“孙中山的集团可能已在考虑推迟计划中的惠州起义,希望依靠入侵北方的军队取得政权。”[31]这显然是不了解孙中山的全部计划及其行动的一贯准则。孙中山虽然千方百计地谋求外力的支持,但从不指望单纯依赖外援实现变革的目标。

对此戊戌政变后一直鼓动外强救上复辟的保皇派也有一定程度的共识。1900年6月康有为致函唐才常,表示请英兵救上南迁固大佳妙事,但四面皆借洋兵,又绝无势力,只得俯首,一切惟命,“是吾为安南也,是卖国自吾也,不然亦为波兰,为埃及,恐土耳其亦不可得也,吾甚忧之”。他主张“即论救上,亦须我军威既立,能直捣京师,然后请西人从中调和,成之和议乃易。不然南还,亦必吾南中亲军已立,然后可靠。”“我若无军,亦不可不从权为此。今吾南北之师已集,正宜借此作威,以著吾新党之力,然后外交可图,而内奸知畏。”[32]

将孙中山赴沪的两个主要目的联系起来,可能比较容易理解。孙中山赞成和支持唐才常、梁启超等人的长江、珠江联合大举计划,并不仅仅是以惠州起义响应自立军,而是兴中会直接参与自立军的组织和起义。自立军依靠的会党,正是参加兴汉会的湖南哥老会首领,林圭等人作为联络机关设于汉口的义群公司,则奉孙中山为首,毕永年、容星桥、王质甫等人参与自立军,也是孙中山和兴中会的组织决议和安排。在孙中山看来,自立军是兴中会与湖南维新党合作的产物。他接受梁启超借勤王以兴民政的谋略,同意长江流域的联合大举使用勤王旗号,还在广东积极争取保皇会的合作,平治章程的内容,反映了这些策略性变化。此外,平治章程提议迁都汉口或南京,正是长江大举计划的两个中心城市。由此可见,上书和平治章程较原来设想有所变更:1.地域由广东或两广扩展到长江流域和全国;2.内容适应勤王旗号;3.对象由港英当局或英国扩大到全体列强;4.依靠者由兴中会一家转向各派联合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