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语运动与民族国家:对外和对内(1 / 1)

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格局的产物。这就意味着,没有任何国家能够“遗世而独立”,所有国家都是相对于其他国家而存在的,大家互为“他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发现,不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亚洲和非洲,“民族主义运动往往是由通双语的年轻人领导的”[8],正可从此一角度获得诠解。把握这一点,对我们理解20世纪的中国史尤为重要:促使它从一个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变的基本动力,就来自列强侵略;这一初始事实对其性格影响深远,震**至今未绝。作为整个民族国家建构过程的一部分,国语运动的发生与发展亦与之同条共贯,别无异途。因此,我们的讨论不妨从外部因素开始。

首先应该注意到,语文改革是一种国际性的现象,近代的日本、韩国、越南、土耳其、苏联、德国都曾有过类似举措;而许多国家开始注意到本国语文,亦都离不开外来启发,比如,19世纪英国人对英语语法的兴趣,就从德国的类似行为中汲取了灵感。[9]在中国,外部因素对语言民族主义的型塑作用更是历历可辨:尽管萧乾在小说中把国语和教会对立起来,但国语运动的最初提倡者其实就是西人和教会。此外,日本、苏联、土耳其也都多多少少为中国的语文改革提供了榜样和动力——当然,其影响未必都是正面的。陈原(1918—2004)晚年对此曾有一段沉痛反省:“过去在搞拉丁化新文字运动时,我们只看见改革的结果,没有去探究改革成功的原因,尤其没有注意到社会因素。……现在我才明白土耳其文字改革成功的奥秘。如果60年前就明白了这些,该多好。”[10]这一教训当然不是中国字拉丁化运动所独具。事实上,语文改革运动当年所做的种种设想,在今日看来,只有一部分化为现实;有些几经挣扎,仍难以被人接受;有些更有如过眼云烟,早已不复为人齿及。或成或败,道理确实要从“社会因素”中找。

不过,现代中国人如此急于效仿成功先例,并非无因。有学者认为,产生于18、19世纪西欧各国的民族主义是“合法性危机”的反应,其结果直接导致了旧体制的瓦解和新政治秩序的产生。[11]虽然具体情形有很大差异,但这一看法无疑也适用于中国。对中国人来说不同的是,所谓“合法性危机”特别体现在应对列强的屡次失败中。到了19世纪晚期,尤其是甲午一役之后,这些败绩在忧心国事的人们那里激起了难以抑制的救亡热情,鼓动了民族主义的迅速产生与成长,也导致他们对整个传统或至少也是其中的某些部分提出彻底批判,倡导一系列以“列强”为模型的改革,国语运动正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晚清以来对于中国面临危机的诸种检讨中,有一种曾颇为流行,今日却似乎少人关注。这个看法认为,中国危机(无论是对内的还是对外的)的实质乃是“沟通危机”:信息交流渠道的严重障碍,导致上下无法情通,整个共同体遂陷入痿痹不仁,无法使臂使指,成为一个行动的整体。康有为1888年就曾警告光绪皇帝(1871—1908)说:“今上下否塞极矣,譬患咽喉,饮食不下导,气血不上达,则身命可危。知其害而反之,在通之而已。”[12]甲午年(1894)以后,“通”这个字眼更成新学家笔下的常用词,只要看看谭嗣同的《仁学》,就可以获得一个大体印象。

造成沟通障碍的原因众多,除了政治制度和社会习俗外,语言、文字也被认为是主要责任源之一。马体乾的一段话精练地传达了不少人在这方面的共识:“我国之大,病在不通。智愚不通,贫富不通,朝野不通,北南不通,古今不通,各省不通。究其极,概以文字不通、语言不通二者为诸不通之源。”他为此呼吁改革语言文字,以“通此诸不通之通弊”。[13]从这段绕口令般的话中,我们不难体会时人面对时局压力的紧张感,以及因为自信掌握了核心真理而急于一揽子解决困局的大气魄。这种心态贯穿了整个国语运动。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教育部的一份文件指出:国语运动是“国难”的产物,“推行国语教育”就是“挽救国难最基本而迫切之工作”。[14]这份文件没有马体乾说得那么峻厉,但两者认知的方向是一致的。在此思路下,语文改革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由于重文传统的影响,在语言和文字之中,最早引起中国人重视的是文字改革。不过,进入20世纪后,随着民族主义大行其道,国语也作为民族身份界定与认同的重要标识被正式提出。导言部分已经提到,西方对语言和民族的关系存在两种对立的看法,一派认为二者具有高度的重合,另一派则认为它们并无必然的亲缘关系。中国同样存在这两种主张,而且也像西方一样,以第一派主张为主。[15]1900年,麦孟华(1875—1915)提出,国家成立的条件包括领土、风俗、语言、人民。[16]三年之后,一篇倾向于革命的文章也说,中国建设民族主义极具优势,因其“种类”相同,“习俗”相近,“语言虽南北稍别而操同一之语者有三亿人以上,且文学一致足补其缺”。[17]1905年,汪精卫(1883—1944)列出“民族”成立的六个条件,第二即“同语言文字”。[18]梁启超更引用“德国人种学大家麦士苗拉”(即麦克斯·缪勒)的名言“血浓于水,语浓于血”,而断言“以皮肤骨骼辨人种,不如以言语辨人种”。[19]

麦孟华、汪精卫所说的“民族”,基本都是指汉族而言。但中国并非一个单一民族的国家。梁启超即在前引文中推断:根据中国的语言分布情况可以推知,“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他这里揭出的“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显然是应对中国民族主义理论困境的产物。“民族国家”的标准定义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但对中国这样一个“混合”而成的国族来说,严格遵循这个定义,势必导致国家分裂。“中华民族”的概念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个国家”是“中国”,“一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不过,“中华民族”的产生过程和民族国家的理论假设恰好相反:不是先有“一个民族”,再有“一个国家”;而是先有“一个国家”,才有“一个国族”。这一点证实了布罗伊尔的论断:“‘民族’是国家的产物”,而非相反。[20]

当然,仅有“中华民族”四个字,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如果语言是民族(国族)的区分标志的话,中国境内各民族语言之复杂,适足成为国族建构的障碍。[21]1928年,张之江(1882—1969)在全国教育会议上提出,欧美各国,无论“以单纯民族而成为一国者”,抑或“以数种民族而合为一国者”,皆会谋求语言一致。“我国号称五族共和,所恃以通情款谋联络者,除政教礼俗而外,国人亦颇知注重国语统一”,然而效果不彰,必须强化。[22]1930年,《东方杂志》上一篇介绍比利时国内的“语言战争”的文章指出:

一个国家的存在不在乎她的人民有面包吃,有酒饮,有空气呼吸,就算了事;并且还需要有土地、风俗、语言、宗教、政治的统一,及组成这个国家的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有共同的利益以资维系。背此原则而存在的国家总不免有萧墙之祸,内顾之忧,或者到底不免于崩溃。

文章作者宣称,他欲借此文“以警醒国人,俾知日本在蒙满培植教育及传播日语,实足破坏我国的统一”。[23]他这里提到组成国家的“几个民族”,当然特别有针对“蒙满”的意思。因此,无论在狭义的“民族”还是在广义的“民族”即“国族”概念中,语言都被视为核心指标。

然而,中国境内各民族的语言状况极为复杂,甚至根本不属同一语系,如何纾解语言民族主义设定的一元性和实存的多元性之间的矛盾,颇使人耗费心力。黎锦熙为“国语”下的那个层层扩展式的定义(参看第十章),就是其中一种解决方式。这种定义方式灵活,却完全违背语言学的学理——当然,黎氏的关注点本来也不在单纯的学术。不过他是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出面发言的,遂不免陷于支绌,反而更明显地暴露了语言民族主义的尴尬。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通过取消“国语”这一称呼,“国”和“语”的关系被重新界定,此一矛盾才有效地在表述和理论层面上得到化解(参见下文)。

这一例子表明,亦步亦趋地尾随“先进”,制造的麻烦并不比解决的问题更少。此中关键在于,一个议题一旦被设定,其答案的可能范围也就同时被规划了。然而,作为国际体系中的“后来者”,中国并没有多少选择空间:它不得不去回答那些早被西人设定的问题,“国语”就是其中一项。在这个意义上,国语运动也负有学战之责。191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对此有着清醒的自觉:“挽近灭人之国,必更澌灭其国语,至国语亡而后其国为真亡。”反过来,“一国愈兴盛,其国语之势力亦愈膨大”。这是因为,国语与政治、商业、学术等无不相关,在整个国际竞争之中处于枢纽地位。[24]不过,对于20世纪的中国人来说,主要的议题是怎样“保存”国语,而不是“膨大”国语势力。

但是,接受西人设定的议题,并不意味着必须接受西人的结论。20世纪上半期中国语言学家对汉语性质及其在世界语言进化史上的地位的辨析,就是这方面的绝佳案例。他们当然接受了西方语言学的基本理论和术语,却通过对这些理论和术语的模仿和利用,实现了地位反转,甚至更上层楼,达到一种超越之境。他们的目标不只是为汉语洗冤,而是要表达一种新的“世界观”:在这个世界里,每一个国家皆能自主独立,而又平等相待。在早被设定好了的议题牢笼之内,中国学者尽其所能地发挥了言说主体的能动性,将中国民族主义解放戏剧的五条主线(参看导言)层层剥演,揭示得淋漓尽致。

这样,在民族主义的对外维度方面,国语扮演了三重角色:它既是抵御外侮的方式,也是宣示身份的标识,更是改写世界秩序的工具。对语言民族主义观念而言,在某种意义上,“国语”与民族国家的疆域是高度重合的:它从语言角度标示出国家边界所在,甚至被当作一种特殊的“领土”(参看第八章)。

从对内一面看,国语运动的意义同样被标定在三个方面:第一,致力于国家统一;第二,提升民众的心智素养;第三,实现国民的平等权利。其中第一项是基本目标。

自19世纪末开始流行的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方言众多,导致不同地区的人们之间隔阂甚重,国家意识与爱国观念自然也无从谈起。1907年,有人在一份教会杂志上提出,“外人诮我中国无国语”,犹如“一邦自分数十国”,引为深耻。[25]语言纷歧被等同于国家分裂,“无国语”仿佛是“无主权”的另一种表述,文章作者的焦虑跃然纸面。与之相对,国语也被当作将全体国民的心灵绾结在一起的桥梁,通过它,一种“我们”的感受才得以形成并传扬开去。

在民族主义中,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经济生活共同体,也是一个心灵和情感的共同体。柄谷行人提出,“民族”的形成主要“基于感情这一维度”,它“与家庭和部族共同体中的爱不同,毋宁说是在脱离了此种关系的人们中间产生的新的连带感情”。它“植根于和商品经济不同类型的交换”之上。柄谷甚至据此断言:“所谓民族,正是因商品交换经济而被解体的共同体在‘想象上’的恢复。”[26]民族主义和商品经济的关系,可能要比柄谷行人所言复杂得多,不过,他把“民族”放在“感情”和“交换”这样一些概念网络中思考,对我们理解中国的国语运动助益匪浅。

在中国,国语问题更是从一开始就被放在国民情感和交流脉络中来诠说的(参看第三章)。一方面,作为一个庞大的政治共同体,现代国家的运作远远超出“家庭和部族共同体”的规模,囿于一隅的方言当然无法满足其需要;另一方面,对于个人来说,民族国家的建设同时又是身份的再造:“国民”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一个身份概念,它要求人们从血缘、地缘之类的“原生性关联”中抽身而出,再重新组合成为一个以“国家”为核心的认同系统,而国语就是为了这个层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套交流工具。

问题是,原生性关联是具体的、活生生的,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进入了这种网络中;国家认同则是后天的、抽象的,在很大程度上仰赖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说的)“想象力”的存在。从语言上说,方言是为“原生性关联”服务的,而它本身也属于“原生性关联”的一部分;“国语”则必须通过高度社会化并常常由国家主导的学校教育和大众媒体习得,它更多地代表了后天的次生认同。因此,与其说国语强化了早已存在的国民情感,毋宁说它帮助“创造”了这种情感(“创造”不意味着“无中生有”)。罗家伦(1897—1969)曾言:由“国语的文学”形成“文学的国语”,就可以“使全民的思想意识都能自由的交流,而巩固中华民族的团结”。[27]这说得很清楚:国族的“团结”是“自由交流”的结果。若连自由交流的工具都没有,这“团结”又从何谈起?

除了“感情”因素外,民族国家建设更伴随着整个政治体制的革新,这也是国语运动的动力来源之一。从行政管理角度看,传统社会中,官员需要回避本籍,而官话通行范围有限,官民之间语言不通,遂生出诸多麻烦。陶澍(1779—1839)就抱怨过:委员下乡办赈,或“不知道路,或不谙土语,多借随行书役,而书役每多与乡保勾结,互滋朦混”[28]。唯彼时官民接触不多,普通民众既无参政意愿,亦无参政可能,由此造成的政治问题并不算严重。晚清以降,中国的政治理论、实践、制度、规模次第更新,官民之间、官官之间、民民之间的关系被重新调整,自然也对语言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国语宣传文献中,议员、军士、警察这一类“公人”被点名最多[29],最好地提示了政治制度变革与国语运动之间的联动关系。

吉登斯指出,民族国家是“拥有边界的权力集装器”[30]。这就意味着,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也是权力的再分配过程。从这个角度理解“国家统一”,它就不再是一个稳固的指标,而随时、地、人等因素不断改易。在第九章,我试图通过国语运动的视角,清理出20世纪上半期中国的两种“统一”观念:第一种“统一”是疏松的,尽管存在一个“中心”,但中心与边缘距离并不遥远,不是一种压倒性的统治关系,而是一个“一”“多”并在的连续性的多元共同体,其间可以容纳更多的异质性;第二种“统一”是刚性的,中心和边缘区分鲜明,内部同质化程度较高。一般说来,民族国家似乎更倾向于第二种意义的统一,不过,至少从本书的论题来看,第一种“统一”观念在现代中国并非一种微不足道的力量,值得深究。

国家统一只是民族国家建设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国民对政治生活的深度参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读书人群体对朝廷的失望,救国的希望遂转向下层社会。同时,主权在民观念被引入中国,也导致“国民”在社会舆论中地位提升,成为一个不证自明的权力主体。可是,大力宣传国民思想的人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个并不让人乐观的事实:民众的实际作为与“国民”应有的表现之间的差距不小,而这又使得原本存在的沟通危机进一步加剧。怎样使多数民众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国民”,自觉担起国民责任,并且具备践行国民责任的基本能力,就成为一个难题。

这样,清季切音字运动和民国时期的各种文字改革(包括注音字母、国语罗马字和中国字拉丁化)、文体改革(白话文、大众语等)运动也就应运而生。这几个运动都以“言文一致”为旨趣,特别集中在使民众更加轻松而迅速地掌握和运用读写工具这一方面,具体则要达到三个目标。第一,满足民众记账、写信等日常生活的需要。但这只是一个初步要求,更重要的是以下两点:第二,便于民众自学新知,提升自身素质,以成就一个“国民”;第三,使民众获得一种自由表达的工具。第二个目标强调的是民众的“义务”,第三个方面强调的则是民众的“权利”。

在这方面,国语运动和民族主义的关系表现得更加辩证。1902年,《外交报》编者在传教士“利君”演讲词文后的按语中提出用汉语课西学的主张(参看第三章)。严复看到后,大不以为然,指出国语乃国民“精神之所寄”,智慧才是“国民之所以为精神”。故“国之所患,在于无学,而不患国语之不尊”。不开民智,徒尊国语,岂能救国?相反,国强民智,其语自无不尊之理。[31]1904年,他再次强调:“吾闻国兴而其文字语言因而尊重者有之矣,未闻徒尊重其语与文而其国遂以之兴也。”[32]严复当然不是否定国语的意义,但他认为,开启民智比自重国语更紧要。民智国强,国语不尊而自尊;否则,就是舍本求末,本末俱失。事实上,那些提倡改良乃至废弃汉字的学者所遵循的也是同样的逻辑,尽管严复绝不会赞同他们对汉字的态度(参看第二章)。[33]

另一方面,文字普及与国语统一之间也充满了紧张:要使下层人民迅速掌握一种读写工具,就要使“文字”尽量贴近“口语”。对仍处于传统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口语”即方言,而这又势必与统一国语的要求产生分歧。那么,倘若“开民智”和“洽民情”不能同时两全,究竟以何者为先?从切音字运动到中国字拉丁化运动,这一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一直是聚讼的焦点(参看第二章、第八章)。这些争论的背后,多少与怎样处理“国”和“民”的关系有关。在民族主义思路中,国与民是一个不能割裂并且相互形塑的整体,无民之国和无国之民都是无法想象的;在理论上,国语运动亦是希望二者得兼,并不偏废。但不同主张的重点自然会有差异。相对说来,普及读写更侧重于以“民”为本,统一国语更优先考虑的是“国”的层次。其中差异不在终极目标,而是具体步骤,但这并不妨碍双方将矛盾提升到政治层次。

实际上,如何评估人民的权利,乃是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格林菲尔德曾说:民族主义把“个体认同的本源定位于‘人民’(people)之中,‘人民’被视为主权的持有者、效忠的主要对象和集体团结的基础”,“在特定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认同来自于‘人民’中的成员资格,‘人民’的根本特点在于它被界定为一个‘民族’”。[34]吉登斯也试图解释,为何“民族国家”和“民主”(他主要用这个概念指“多元价值”)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35]在他们看来,民族国家同时也是民权、民主理念的实践形式。在中国,民族主义的具体情形也许与他们所论不尽相同,但应注意的是,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几乎同时出现在国人意识中,并在实践过程中紧密交缠。不论实际情况如何,人民在理论上享有的政治地位,也必然通过各种方式对政治产生影响。

不过,如同第七章所言,“人民”或“国民”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异质的概念。一旦落实到具体语境,“人民”之间的区别乃至对立就暴露无遗。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地域因素。在大多数情形下,不同层次的地方视角及其特定的利益、情感、欲望与价值观主导了国语运动中相当一部分议题的论战方向。然而必须提示的是,当这些地方性群体强调自己的特殊性的时候,并不等于他们就此放弃了对国家的认同——“爱乡”与“爱国”并不对立,只是存在张力,在有些情形下会激化而已。但无论如何,“国家”(就本书的议题而言即“国语”)一方面成为不同群体的共同信仰和对话平台,另一方面也成为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竞争场域;把这两方面衔接在一起的概念,就是“平等”。

另一个和平等有关的关键词是阶级——我说的是广义的“阶级”。1895年,严复指出,言语与文字“系生人必具之能。人不知书,其去禽兽也,仅及半耳”。东西各国国民无不识字,并不“以士为独尊”,唯有“中国以文字一门专属之士”,而士又“翘然以知书自异”,引为异事。[36]晚清以来各种普及识字的努力,多少都有一点打破“士之独尊”的意味。白话文运动同样循此轨路而行,新文化运动诸子的论说早已为人所熟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左翼文化人在此基础上更进一层,前文多有,不必再加赘述。

这思路也是西来的。18世纪启蒙思想家如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就已提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反对下层民众识字,以便对他们施加控制。[37]在那之后,文字就常常被看作一种阶级压迫和专制统治的手段。在中国这种识字率不高又被认为实行封建专制的国家,此类言论尤其流行。1913年,参加读音统一会的广西代表蒙启谟等提出,凡历史悠久的国家,其语文必有文言与口语两类,此是自然趋势,而不同的政治势力对它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专制之民贼,违反自然之现象,弃其一而用其一,单主文言,抹杀口语;良善之国家,根据自然现象,双方活用,以救济历史上之自毒。”中国既入“共和”,自应采纳良善体制,“普通用口语,专门用文言”,二者并行,方是顺天应人;“借曰不能,仍旧文言口语不许分析,即不许有国语,此是专制余孽之所主张,吾国民不可不用最后之手段对付之”。[38]蒙启谟等人是为白话文争地位,不是要废黜文言,其态度和后来的新文化运动者完全不同,不过,他们熟练运用“专制”“共和”一类政治语汇来讨论语言文字问题,则与后者并无二样。

与很多欧洲国家不同,在中国,口语方面虽然也存在一些阶级性的变异,但相对说来并不严重(参看第九章)。但这不等于说这种意识不存在。王照声明北京官话乃是“士大夫所道”(参看第三章),中国字拉丁化运动指责国语是“官僚的”(参看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就是两例。刘复亦曾从此一角度梳理过国语运动的历史:国语运动的初衷是“普及教育,便利妇孺”,但随着切音字运动和白话文运动的开展,人们逐渐意识到,应该有一种“使全中国人民都能接受”的语言,“到此地才是真正的国语运动的开场,也是到了此地,一般提倡国语的人,才把中国全民族混通看做一块,不再用开通知识便利妇孺等话头,把一国的人民,勉强分作两家”。[39]这是强调国语打破了等级界线。而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一位左翼知识分子指出,仅仅争取“文字的民主”是不够的,“应该扩为‘争取’‘语文’的民主”。[40]他所说的无疑包括了反对“国语”的斗争——然而,这并不妨害他跟刘复拥有同一种价值倾向。

中国现代语文革新运动的阶级意识颇有水涨船高、每况愈上之势,每一代语文改革家都指责上一代缺乏民众立场:新文化运动诸子之于清末切音字运动,左翼文化人之于新文化运动,莫不如此。可是,这也正好提示出大多数语文改革者从未料及的问题:他们自己也不是真正的下层。事实上,在很多情形下,与其说他们是站在民众的立场发言,毋宁说只是代替他们意想中的民众立论,其实未必搔到后者痒处。

由王璞主持的《官话注音字母报》曾发表一篇图画,画中一位老者哀叹:“哎呀,我眼睛看不见,一步不能走,可怎么好哇?”旁边一个少年安慰他:“先生不要着急,我给你一根马竿。”[41]如前所述,不识字犹如睁眼瞎,寸步难行,痛苦不堪,在致力于普及识字的文献中是个极为常见的比喻。[42]但有众多材料表明,普通民众对识字的积极性并不高,以致主办者常须动用一些惩罚手段。1923年年底,陶行知(时名陶知行,1891—1946)与徽州旅芜同乡13人共拟《徽州推行平民教育办法》,提出:“一年以后,凡入县城,不能读《千字课》者,须纳铜元一枚;一年半以后,不能读者,须纳铜元五枚;两年以后,不能读者,须纳铜元十枚。”[43]1936年,他又将此思路推向上海。[44]福建永泰县政府曾在大街上贴有告示:“经过此处的人,都要用国语读会黑板上的字,才准通行。”[45]而上海识字运动宣传标语中更有“不识字的人假使不肯识字,市政府要科以罚金或劳役,将来或许还要把他驱逐出境”的恐吓。[46]看来,“文盲”并没有读书人想象的那种痛苦,反而是强迫推行的识字运动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烦恼。[47]

这种“代人民痛苦”的现象,也不限于识字。比如,中国字拉丁化运动本着争取“语文民主”的原则,大力提倡方言拉丁化(参看第九章),然而陈原在1935年就观察到:“到现在为止,只有拉丁化中国北方话方案被普遍地应用着。”[48]周有光也证实:上海虽然开办了上海拉丁化培训班,“结果呢,多数人愿意学北方话……学上海话拉丁化的人很少”[49]。显然,知识分子一厢情愿的“平等”,与普通民众的真正需求之间,错位不是一星半点;至少仅就这个方面来说,国语所代表的“一体化”方向未必如左翼文化人所想的那么不受欢迎。

当然,最能体现民族国家和平等原则之间的紧张感的,还是国族和国语的关系。早在清末,以汉语汉文同化少数民族的看法就占了上风。1907年《时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提出,化除满汉畛域,“其一在权利平等,其二在习惯同化”。语言文字即“习惯”之一。“今满人之语言文字,几在天演淘汰之列,其所憗遗者,不过一二之称谓名词与少数之官名而已”,自可以汉文代之。[50]此点也获得官方认可。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1908年1月15日),宪政编查馆收到黑龙江巡抚电询:“不识文义者不得有选举权,至本省旗蒙人等单识满蒙文,不识汉文者,似不得以不识文义论,应如何酌定办法?”宪政编查馆明确表示:“旗蒙人等仅识满蒙文,不识汉字者,仍以不识文义论。”[51]

不过,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逐渐意识到民族文化平等的重要性,尤其是左翼文化人推动的中国字拉丁化运动,为50年代中期以后官方正式启用“普通话”的称呼奠定了基础。尽管两个名词的具体所指并无根本差异,但政治意义大为不同:较诸“国语”,“普通话”一词更为尊重各民族文化的平等——它是不同地区和民族之间交流的媒介,并不是独此一家的唯一标尺。同时,比起“国语”,“普通话”的词义也要模糊很多,维持了足够的弹性,使得中国可以同时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和一个“民族国家”。然而,对于国语运动来说,这个结局却不无讽刺:其最终目标之达成,是以自身的消灭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