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步到位与“两次办法”(1 / 1)

蔡元培在1901年10月的一篇文章中提出,语言为“接续思想之记号”,文字“又语言之记号也”。因此,传播思想不能“越语言而径凭文字”。从历史上看,“周之时外史达书名,太史采诗,而以言语不通者为夷蛮戎狄”。自“秦汉以来,治文字不治语言,文字画一而语言不画一,于是语言与文字离,于是识字之人少,而无以促思想之进步。迩者有志之士,为切音新字,为白话报,为白话经解(绍兴北乡义塾为之),思有以沟通之。然百里异言,又劳象译,所谓事倍而功半也”。他提议“于初级学堂立官话一科”,如此“则切音新字可行,而解经译报之属,通于全国矣”。[65]

事实上,蔡元培自己就在1898年制订过一套绍兴音切音字方案(参看附录),与此处的思路显然不同。蔡的观点之所以有此变化,大约与他对中国统一问题的思考有关。查其1901年9月26日的日记有载:“阅矢野文雄《日本文体文字新论》,言中国地势较欧洲尤难统一,而终能统一言语不同之各部者,以形字故也。又言卦画即太古之音字,以不适用,故不行。”[66]照此思路,“音字”固有利于下层掌握,但中国分裂的危险岂不也在增加?蔡元培将此文大意采入日记,当受到不小的触动,设官话科的建议大约即根源于此。自然,1910年时他所说的“切音新字”也已不再是方音方案。盖方音切音字本为不懂官话的人而作,现既然要求大家通习官话,则要之何用?

不过,矢野文雄表彰的是“形字”,蔡元培所云仍是切音字。这是因为,在他看来,按照“世界开化之序”,文字确有一个自“象形”到“谐声”的发展过程。但他同时也承认,中国“旧法寓义于形,足为别嫌明微之识”,故将来“当新旧并行,如日本然,虽有假名,仍不废汉文也”。[67]然而,构想仍不能使他完全满意。两年后,他在《新年梦》一文中,再次提及此一问题:彼时“国内铁道四通。又省了许多你的、我的那些分别词,善、恶、恩、怨等类的形容词,那骂詈恶谑的话更自然没有了。交通又便,语言又简,一国的语言统统画一了”[68]。与之并列的,则是我们前边已经引用过的“又可拼音又可会意”的文字和“言文一致的文体”(参看第二章)。与1901年所述相比较,这段话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又可拼音又可会意”的“新字”,已不是汉字与切音字并行,而是充分考虑到“形字”和“声字”的特长而冶为一炉的作品了。显然,这应是蔡元培对解决自己困惑的一种设想:“拼音”便于文字普及,“会意”便于语言统一,两种素质集于一体,自然无须双行并辔,徒多赘疣。

蔡元培的事例表明,“国语统一”的观念除了受到外来思想的影响外,也是切音字运动以声音为中心的文字观在实践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1910年《盛京时报》上的一篇文章提出,“今日民智不开,由于教育不普及,即由于言文分离,故人民不易读书识字”,这也正是切音“简字”所欲解决的问题。然而,“语言根于声音,声音万殊,语言即因之变化。中国声音,至为繁复,而其造成语言之规则,又各处不同。故同一字也,声有高下清浊之殊,义则有浅深轻重之别”,加之“省自为语”,不同地区人们相聚而语,“其能不待重译者几希”。虽有拼音之法,“究竟将据何音以为根本”,也还是个问题。[69]故如不统一语言而遽以言“统”文,言文一致便只能在地方层次上才有意义,而就全国统论,反而会使言文距离进一步拉大,甚至“言”与“文”分,势必导致越境即须“象译”的后果,所谓“声入心通”岂不成为非分之想?

这正是主张官话切音字的人们攻击其方音竞争者的重要理由。何凤华等即云,“中国近年虽有字母之作,率皆囿于方音,不可通用”。而王照的字母“系仿国书合声之法”,不但“口中所能言之音,无不能达,且专以京音为主。便利通用,莫逾于此”。且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达到言文一致而无弊:“以字母定口音,则南北一致;以语言传文字,则上下相通。”[70]按照这一看法,只需将王照的字母推向全国,就可使人们在掌握切音字的同时,学会一套“京城声口”,“普及教育”和“统一语言”两大目标一举兼得。值得注意的是,持此看法者多为北方人,他们显然没有想到或至少未予以郑重考虑:北京官音能否适合其他地方人们的语言习惯,本身仍是一个未决的问题。

还在王照的方案之前,蔡锡勇的方案就已经遇到类似问题了。前边讲过,蔡书出版后,力捷三就认为其不适用于福建地区而对它加以改造。同样对蔡书有“不足”之感的还有谭嗣同。他告诉汪康年,自己设计了一份《管音表》,以“为快字之辅”,其原理是,以某地方音为参照,“以各处方音编列于后,无论何省人皆可与接谈。编某处之方音,即用某处人之耳。吾诵我之土音,令彼听之,彼以为适当彼之某声,则异同差数毕可得矣”。谭氏自己所制表格中就包括长沙、善化、浏阳、益阳、湘阴与北京六种方音,显示了它们的对应关系,“如长沙之阳平即京话之上之类”,反过来,也“可由京话推诸表中各处之语音”。这样,无论何人相遇,“一展卷即皆可效其言”,进而“尽通中国各处之语言”;并且也只有“尽通中国语言,而后《传音快字》之用乃日宏矣”。[71]尽管具体方案与力捷三不同,但谭嗣同认为“快字”所用不宏,顾虑的也是方音问题。

谭嗣同的方法不是推广“京城声口”,而是方音“互译”。这和他在《仁学》一书中的讨论颇可以互相发明。谭氏认为,地球各国“不易合一之故:由语言文字,万有不齐,越国即不相通,愚贱尤难遍晓;更若中国之象形字,尤为之梗也”。如果“尽改象形字为谐声,各用土语,互译其意,朝授而夕解,彼作而此述,则地球之学,可合而为一”。[72]此处所说虽然是以整个地球为范围,所谓“土语”亦指各国语言,但基本思路和他处理国内“土语”的意思差不多。因此,这里的意见也有助于阐明谭嗣同对切音字的看法:各国“土语”能够“互译”,正是建立在废除“象形”尽改“谐声”的文字基础上的,故“尽通方音”和切音字也是相辅相成的。

不过,谭嗣同的办法正是蔡元培所担心的“事倍而功半”,而此论也确实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但谭、力二人对于蔡锡勇方案的反应却是值得注意的。实际上,官音切音字能否推向全国,首先有赖于官话是否普及。王照云,中国人“皆解京话。外此诸省之语,则各不相通。是京话推广最便,故曰官话。官者,公也。公用之话,自宜择其占幅员人数多者”[73]。然而对于不通官话的人们来说,官话是否公用之话,实际还颇为可疑;即使认可此点,也还要有个学习过程。因此,在另一派人士看来,为了不通官话的人们迅速掌握一套读写工具,方音切音字仍是一个可行的选项。

这样,即使在国语统一思潮兴起以后,先通方音切音字,再学官音切音字的思路依然有其影响。卢戆章推出了北京话切音字方案,并同意以北京官话作为全国统一的语言标准,同时反复强调国语统一的重要,而特别推荐“由切音字书以统一语言”的办法,谓其“易如反掌”。不过,他的具体程序非常复杂:“凡乡谈与通都市镇言语可以相通者,饬该地方百姓,无论男女,蒙小学堂、在地居民,务必全国男女老幼,均能习诵本土通都市镇之切音字书。”他还声明,此不包括“参杂穷乡僻壤土话之切音字书”。及至“本土切音已成,次及京音切音字书”。唯高等小学堂以上学生“及文武官员、兵丁皂隶,凡国家所用之人,全国一律,学习京音官话之切音字书”。[74]对于下层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仍持两步走的主张。但切音字运动所针对的本来就是后者,故可说其早期思路仍基本保留。

这也并非卢氏一人之独见。这方面,南洋推广切音字的事例很值得注意。1905年,两江总督周馥(1837—1921)欲在其治下推行官话字母,而先由《南洋日日官报》发表几篇文章宣传造势。1905年9月6日,该报发表的一篇题为《纪江宁省垣将办拼音官话学堂事》的文章指出:

吾国人语言至为庞杂,幸有同文之治,而文字无不通者。然人不皆能文,仓猝间笔札未便,即不能相接谈,故往往此商埠人与彼商埠人晤对,而以英国语相周旋者矣。一国之人不能聚语,业已疏矣,如遇军旅之事,行阵不能呼应,可忧不愈大乎!又吾国文字繁糅,故识字者希,则通文者愈希。是必欲自制一极简便之文字,以其字母拼音,其一字母之音不准,而所拼成之音亦不准。人人皆学字母,人人皆学拼音,则其言语自能一律,如英人日人。而特是未有倡率之者,则势不行。古者非天子不考文,而首善出于京师,四方环拱北极,故考文之权出自政府,而同声之应归于王畿,此一定之公理也。[75]

次日,该报又发表一篇题为《纪拼音官话之作用》的文章,再次指出:“此学既行,通国皆能识字,皆能通语言。”[76]

文章对于统一语言和推广识字两大功能皆有提示,特别是第一篇文章,对前者的讨论还更多些。事实上,周馥上奏朝廷请求设立简字半日学堂时,依据的主要是《奏定学堂章程》内官话统一的条目,特别援引其中“各国言语全国皆归一致,故同国之人其情易洽,实由于小学堂教字母拼音始”一句,而通篇多讲官话统一,只在最后简单地提了一句“以期愚贱尽能识字”,紧接着又回到“乡曲胥解官音,渐臻亿兆同风之盛”的主题上。[77]1906年,他在另一份奏折中也说,简字半日学堂乃“专为开通下流社会易习官音而设”[78]。而从《南洋日日官报》发表的两篇文章的题目来看,似乎周馥一开始所要推广的也是官话字母。

不过,实际主事的劳乃宣则认为,王书“专用京音,南方有不尽相同之处”。好在“所差无几,略加增改,即能相通”。于是,他在原谱基础上增加了六个音母、三个喉母和一个入声符号,以为经此改造,“宁属各府州县及皖属各处语音相近之处,皆可通行。若再加七母三韵一浊音之号,则苏属及浙省等处皆可通行矣”。劳氏甚至允许加入“穷乡僻壤土话”之音:“各处方音,如偶有特别之音,为谱所未备者,不妨于谱外别增之。”不过,他也特意提示:“原谱不可轻动,乃不至于普通之用有所损碍。此变不离宗之要义也。”[79]两江地区后来的实际做法,正是遵从劳氏之意。

根据方音“轻动”原谱可能会妨害其“普通之用”,这种认识和卢戆章严禁“参杂穷乡僻壤土话之切音字书”的考虑是一致的。换言之,相对于官音切音字来说,方音切音字试图更加贴近地方实际,但“地方”也是可以再往下分的,“通都大邑”之外,尚有“穷乡僻壤”。如果继续创制更加“方音”的文字,将是一项“无止无休”的事业,而且丧失了文字作为实际交流工具的意义。不过,劳乃宣并不主张对“穷乡僻壤”之音置之不顾。他声言:“此谱欲包括江安各属土音,虽以江宁音为主,而增订母、韵,不得不为各属计。故所列母、韵于各处土音有阙有重。……习者可听其阙与重,然不可不知其理,存其位。庶语音不同而不甚相远之处,彼此可以互通,不至专为一隅土音所囿。”

方音切音字只是临时性的工具,其最终目的仍是国语统一,故其支持者竭力在地方性和统一性之间保持平衡。《江苏新字母》的作者朱文熊说:中国方音不同,却有规则可寻。因此,“江苏人学各省话既易,各省人学江苏话亦不难”。这样学来学去,“而终至于国语统一”。他指出:“此文字乃中国文字之改革,而先试之于江苏者也。江苏以苏州为省会之一,故以苏音为标准。他日国语统一之目的能达,则此字母及拼法虽可用,而表音上所注之国字,不得不更定矣。”[80]则朱氏实将此字母视为文字改革和国语统一的脚手架而已。因苏州为江苏省会之一,故字母亦以苏音为准,他的考量与卢戆章、劳乃宣是一致的。

从语言统一的角度看,这几个人的方案中都包含着两步走的计划。用周馥的话(可能出自劳乃宣之手)说:添加字母,本是为了“学者以土音为阶梯,以官话为归宿”也。[81]这和其时颇为流行的“地方自治”等思想中从“爱乡”到“爱国”的思路正是异曲同工。但随着“统一”意识的持续高涨,这种由地方走向全国的思路也遭到了强烈质疑。1906年,上海《中外日报》报道了江宁简字学堂开办的消息后,作按语曰:

中国方言不能画一,识者久以为忧。今改用拼音简字,乃随地增撰字母,是深虑语文之不分裂而极力制造之,俾愈远同文之治也。主持其事者其一念诸?按英文二十六字母,东文五十字母,实不闻有随地增减之说。今中国以遵王论,以举办之先后论,惟有强南以就北,正毋庸纷纷更变为也。[82]

劳乃宣读到这段评论,非常郑重地致函《中外日报》,解释自己的考虑。他表示,他也曾思考过“强南以就北”这一方案,“及加以体察,始知此中有不能不分之界限,有不能不历之阶级。反复筹维,乃以随地增撰通其变,而仍以有增无减统其同,正兢兢焉深惧其远于同文之治也”。所谓“不能不历之阶级”,即令南方民众先学方音切音字,再正以官话音。劳乃宣指出:“文字简易与语言统一,皆为今日中国当务之急。然欲文字简易,不能遽求语言之统一。欲语言统一,则必先求文字之简易。至鲁、至道,有不能一蹴几者。”切音字主音不主形,“欲人易识,必须令其读以口中本然之音。若与其口之音不同,则既须学字,又须学音,更觉难矣。假使以官话字母,强南人读以北音,其扞格必有甚于旧日主形之字者。故必各处之人,教以各处土音,然后易学易记”。其实汉字“亦各处各以土音读之,不能皆用官音也。果能使天下之人,皆识土音简易之字,即不能官音,其益已大矣”。[83]劳乃宣此处的辩白和《南洋日日官报》上的言论虽然都承认切音字具备统一语言和推广识字两大效能,但论述重心已有差异:后者更重视统一语言,至少也是将二者等量齐观;劳氏关注的重点则明显偏向识字一方。

不过,二者仍非对立关系。劳乃宣强调,学会方言切音字,“再进而学官音,其易有倍蓰于常者。盖以此方人效彼方语,必求肖其音。已识主音之字,则有所凭借”。通习简字之后,“于拼音之法,母、韵、声之理,已了然于胸矣,而官话母、韵、声之字与土音母、韵、声之字无异也,所异者音耳。以本识之字,本明之法”,学官话不过“但变其音”而已,“有不涣然易解者哉?”同时,方言字母“变不离宗”,也只是增加几个字母,其宁音谱凡“宁属各府厅州与皖省语音相近之处皆可通”,苏音谱则“苏属各府厅州与浙省语音相近之处皆可通”,非每一地皆有其谱。且方音谱所增“皆北音所无也。而北音原谱亦有南音所无者,则仍之而不减,以备学官话之用。待土音学成之后,即用原谱以学官音,无待另起炉灶,自然事半而功倍”。[84]

也就是说,虽然方音切音字是拼切方音的,但拼音原理却全国一律,故只要得其原理,方音切音字并无害于且有助于学习官话。这实际上也是方音切音字支持者们的共同主张。朱文熊所谓国语统一后,“江苏新字母”的字母及拼法皆可沿用,即此意也。1906年,段春晖为田廷俊的《拼音代字诀》作序,亦云:“客有执《代字诀》而议之曰:南北异音,不能强同。此代字诀能行于南,未必能行于北。余闻之而疑。然余豫人也,于吴越燕皖各省,或肄业,或从戎,或宦游,多历年所矣。其各处语言,均能略悉。于是即各处之母音,拼各处之子音,盖一如田子所著,无不相符。”[85]段氏这里认为方音方案同样可以适于他处,和劳乃宣等人的意见是一样的,唯他并未进一步论及是否要学官话的问题。

这样,在劳乃宣看来,《中外日报》所云实是杞忧:“盖所虑于增撰字母,因而语文愈加分裂者,恐所增之谱与原谱不能相通也。今有增无减,将北音全谱包括于中,相通而不相悖,不必强南以就北,自能引南以归北矣。”他还指出:日本国语统一之所以能够迅速完成,亦正因其“当语言未统一时,有五十假名”也。劳乃宣表示,自己新定之谱,尚未包括闽广之音,“他日当乞诸闽、广人相与讲求而增之,以期包括吾华通国诸方之音,庶几易收统一之效”。他强调,“鄙人增益母、韵之意,在以土音为简易之阶,以官音为统一之的。增益愈多,包括愈广,统一愈全”,故“随地增撰母、韵、声音,非特无损于同文之治,且有益于同文之治也”。[86]这样,《中外日报》的结论不但不能成立,且根本被颠倒过来。

实际上,早在1905年江宁简字半日学堂师范班的开学典礼上,劳乃宣就曾指出:“外间不知简字之妙用者,有二说焉,亦不可以不辨。”其一即“以为增添六母一韵,南北语言从此隔阂。习简字本欲语言划一,今反两不相谋,岂非求简反繁耶”,可知此说早已有之,而劳氏也确是考虑已久。他做此选择,主要是由其关注重点决定的:他虽承认文字简易和语言统一皆属要务,然而他自己最关心的还是前者,故才有“果能使天下之人,皆识土音简易之字,即不能官音,其益已大”的论断。但这正是《中外日报》的编者所担心的。盖以土音读汉字与制土音之字完全不同:前者主形,各地读音不同而意思仍可相通;后者主音,读音不同便真要四分五裂了。然而劳氏此时考虑最多的原是如何使不识字者有向学之心,而不是尽快实现语言统一:“中国之用旧字数千年,用方言亦数千年,今欲数千年之方言一旦变为官音,闻者咸苦其难,望而却步”,有何好处?他强调:“教育之道,莫妙于诱,莫不善于骇,开学校本欲诱之使来,何可骇之使退耶?”故最好的方案不是一步到位,而是“两次办法”:第一步先“莫若即其本音而迁就之,俾人人知简字之易学,知简字之诚可代语言,然后人人皆有变迁语言之思想”,而后可“率而导之于国语之途,则从之如流水,趋之如大道矣。此所以教育之道在于诱矣,此可躐等而进耶?”[87]

这一看法也被江宁简字半日学堂师范班的学生所接受。1907年,曾在此受学的杨融怀在《时报》上读到有人提出简字于“南音不适用”的评论,愤然投稿《时报》,为之辩解:“南音者,因各地土音随处而异。从语言入手,不得不各从土音而起,庶人人无畏难之心,易于上口。”及至南音熟悉之后,“复授以北音,庶人人无扞格之弊。阶级天然,未可以骤登也”。故以统一语言论,“学者入手,北人可径学北音,南人则须先学南音,后学北音”。和劳乃宣一样,他也强调:“若学南音而不学北音,下流社会亦足于用。”[88]

这一争论凸显出其时“国语统一”途径上的两大主张。[89]劳乃宣、卢戆章等都主张“两次办法”,而强调文字简易乃是语言统一的基础。同时,他们也都欲制订一份涵盖各地主要语音的方案。而《中外日报》和吴汝纶、何凤华以及学部都主张同时实现文字简易和语言统一,在具体途径上强调“强南以就北”,而不考虑各地方言的不同。直隶学务处在对何凤华等人的呈文的批复中提到,时有生员王仪型呈送《等韵便蒙》一书,“历举各省之音”,痛批王照的字母,而学务处对此并不以为然,认为《等韵便蒙》“专言韵学,与此毫不相涉”,用意亦相左:“盖此但求合于京音,不能概各省之音。各省之音方力求与京音一律,以收全国合一之效。……若执他省之音以相纠绳,是所谓适楚而北其辙也。”[90]

实际上,劳乃宣提出要制订一部囊括“吾华通国诸方之音”的总谱,所虑似已不仅是语言统一的步骤问题,而有更深层的考虑。看其所谓“包括愈广,统一愈全”一句可知,其所谓“统一”,并不仅仅指用北京音或北京话统一各地方音或方言之谓,盖如此则不存在“统一”得“全不全”的问题。换言之,劳氏所云“一”,绝非仅仅指以“京音”或“官音”统一全国的“一”,而是“包括吾华通国诸方之音”的“一”。不过,这和他所谓“以官音为统一之的”的意见也并不矛盾。他后来说:“中国之言,其音至杂,京师之语为官音,而各处又各有其方音。为统一计,必主官音,而各处方音不备,外省用之又多不便。法当以官音为主,而各处方音亦必兼备,乃足为全国之用。”他特别指出,“中国等韵之学,于全国同文之域语音无所不统”。他的“《简字全谱》即以等韵之理为本,用以括全国方音,而仍以京音为主”。[91]显然,他不但认为京音切音字不便于方言区民众的学习,且根本就认为语言“统一”也要考虑“外省”使用的问题。

但劳乃宣并未说服反对者。1906年,《中外日报》发表了一篇来稿,对劳乃宣的意见加以逐条批驳。来稿作者针对劳氏所云若“识土音简易之字,即不能官音,其益已大”一句提出,“国民识文字,有教育,于国家有大裨益者,以其能团结一体,共图富强也。如某君之说行,则一国之中,言语不通,文字互异,二十二行省,不啻为无数小国”;对于两步走的办法提出,“土音为人所固有,本不必学。所谓学成者,乃认识所以代表土音之字母也,与本人固有之原音,无所增减,故于学习官话一层,决无裨益”。而“南方之人本易习官话,非某君以土音教人之功效也”。且中国方言虽众,而能统一,正赖同文之力,若国中“有几种方音,必须造几种字母”,则“非但语言无统一之望,而且文字有分离之忧”,此岂“非国之大害乎?”作者指出,识字有两利。一是“能读书以广智识”。学会方音简字,“则仅能读本土人所著之书矣。如欲读他省他府人之书,则又须另费时日,而学其字母,习其音号,害乎利乎?”二是贵“能作书以广声气。今此方之字,他方之人不能识,果何用乎?”是则“文字之效用,已失其半矣”,又有何可贵?[92]

不过,该作者并不反对制造字母。他认为:“倘不造切音字母,而仅于师范学堂及两等小学堂统设官话科,虽亦能统一语言,然读音漫无标准,官话教习又不可多得,其收效必迟缓。故通国切音字母不可少也。然造成字画后,即当通行全国,不得增减字数,不得改变音号。”同时,“语言中所常道,而为旧字所无之音,可以字母表之,而有拼法矣。然拼法必须通国一律,不得各处乱拼,至文字有分离之祸”。至于造字母的方法,该作者也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由精通言语学者,考察各省大都邑之方言之原音,综集诸原音,造成一种切音字母。原音兼采南北,而专强此以就彼”。另一种是“就通行最广之一种方言,采其原音,造为字母,譬如王君小航之官话合声字母,既能代表通行最广之方言之原音,即当全国从之。虽南北原音互异,不得不强南人以从多数,断不容增减一母一韵一声号,以凑各处之土音”。这位作者同时肯定“强南以从北”和综集全国“原音”以新造一标准音的两种办法,是和上边两派意见都不同的。不过无论如何,有一基本原则不可违背,那就是:“一国之中万不可有形音互异之文字。”[93]

1907年,端方调任两江总督后,《中外日报》两次报道其有裁撤简字学堂之意。其一云,简字学堂“办法以土音为主,随时随地准照土音增添字母。推其极,非独言文不能合一,且区各省府州县之语言为无量种数,必至隔府之人睹面不能通一语,衡其流弊,实非浅鲜”。端方“考查及此,决计将该学堂奏请裁撤,凡各处简字学堂均拟请一律停罢云”。[94]其二云,“江督端制军莅任以来,颇不以简字学堂办法为然。其后博访诹咨,始知该堂所授简字,专重南音,且随地增添字母,尤大戾统一言文之宗旨。现特决计将该学堂裁撤”云云。[95]其内情如何,资料未详,不过此学堂实际到1908年仍在办,且端方还曾亲临开学典礼发表演说。[96]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这倒是《中外日报》一向的主张。

朱文熊也遇到了类似的质疑。他曾回忆说,1906年,《江苏新字母》一书的广告在报上登出后,就有人批评说,“江苏人造一种江苏字母,他省人也造一种他省字母,造了不少的字母出来,成何样子”[97],可知对方音切音字的不满已颇成潮流。不过,劳氏由于在南方推行简字最力,受到的批评也最多。庆福等在上资政院说帖中就建议:“各省此项学堂皆应标名官话简字学堂,勿得专名简字学堂,致奉行不实者,或成不同语兼不同文之大病。”倘“有假托学生不肯学但教土音简字即为毕事者”,应将有关人士“一律记过”。说帖同时表示:“各远省暂增之土音,本为习官音之阶梯。因其耳中向无官话,故先以拼土语引之。是亦推行者之苦心。”不过,“若各地习官话简字者已占十分之二,其余未习官话简字者,耳中已先有官话之影响”,则应“将土音字废而不用”。[98]显然,庆福等对方音切音字的“阶梯”作用部分表示认可,但“不得专名简字”及废“土音字”等很明显是针对劳乃宣而来的。说帖担心如仅重“简字”而忽视了“官话”,就会造成“不同语兼不同文之大病”,与前引《中外日报》文章的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唯在更“建设”的层面上,二者的意见仍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