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断片《金苹果》[1]
小说断片《金苹果》(Der Goldene Apfel)在作者生前未曾发表,1930年首次付梓,是霍夫曼斯塔尔创作的第一篇以《一千零一夜》故事为蓝本的小说。他之前虽已发表短篇小说《第672夜童话》(Das M?rchen der 672.Nacht,1895),但内容是全新的故事,与《一千零一夜》无涉。在《金苹果》中,他继续沿用童话的匿名性,勾勒出陌生文化和神奇的阿拉伯世界,借用时空外套来表述世纪末的情感和心理世界,是旧瓶盛新酒。《一千零一夜》是霍夫曼斯塔尔所钟爱的读物,他在杂文《一千零一夜》(Tausendundeine Nacht,1906)中概述道:“这个生活世界无与伦比,充满无限的欢快,充满**、幼稚天真和无法泯灭的欢快”(RA Ⅰ 368),而在故事新编《金苹果》中,欢快与**被沉闷与压抑所取代,男女主人公感受到深重的困惑、不安和恐惧,他们的内心世界不再被理智所管辖,充满混沌模糊的情绪感受。地毯商因为记忆的突袭感到惊惧,他的妻子则一再有不祥预感,这在发现金苹果丢失后更具体化为对未知命运的恐惧。细腻的人物心理刻画充满印象主义和象征主义元素,拼组成迷离惝恍的世纪末《天方夜谭》版本。这部作品虽是断片,在霍夫曼斯塔尔的研究中尚未被探究过,却仍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有助于管窥世纪末的感知模式和主体性危机、作家的创作特色及叙事手法。
作品仿佛一幅三联画,将一个三口之家成员的所感、所想、所为次第描绘出来,左右两幅画(作品的开始与结尾)的描述对象是家庭的男女主人,即地毯商及其妻子,居中的图画则是关于他们近七岁的女儿。左幅图的时间和地点与右边两幅相异,是地毯商独在异乡从黄昏到黎明的晚间时段,中间与右边两幅图的场景处于同一时空中,即次日下午地毯商家中及周围环境。关于孩子的叙述部分穿插了对国王首席马厩师的外貌描写和心理刻画,对地毯商之妻的描绘中包含她与女儿的简短对话场景,除此以外,这三幅组图各自独立,形成人物各各有别的心理内视图。本章拟从由文字编织而成的左右两幅“心电图”入手,剖析男女主人公心理活动的主导向度,即记忆与想象,挖掘这两位人物的认知和感知模式,探讨其中所蕴涵的生存问题及主体性危机。本章第二部分聚焦于作品的核心意象金苹果,从色彩、形状、气味和性质等诸多特征剖析其艺术意蕴与象征内涵,最后从维也纳现代派的历史语境探讨作品的互文性,即霍夫曼斯塔尔改编与重写阿拉伯童话《一千零一夜》中一则故事的主旨何在,并尝试从诗学内在逻辑推测作品未完成的原因。
一
作品第一部分对地毯商的描写从他黄昏时到达冷泉城的记忆爆炸开始,到他黎明时的入睡为止。记忆造成他夜不能寐,他在房间里踱步达至身体的疲惫,以便进入睡眠的无意识状态,暂时摆脱回忆。为什么地毯商如此难以从回忆中解脱出来?回忆为何如此不受欢迎?这需要从其缘由、内容及其暴力性来具体考察。
地毯商的回忆分别由两处地点和一个图像三度引发,一是冷泉城这个相对宽泛的城市空间,作品一开始就点明人物的回忆与其所处地点的直接关联:“地毯商[…]骑入一个颜色泛黄的老城[…]时,众多回忆随即纷至沓来,而所忆之事的发生地点就是这座城市”(E 104),这虽点出回忆的纷繁性质与地点关联,读者却尚未知其详细内容;二是图像,即地毯商在旅店院中看见自己右手的水中倒影时,“不由得骤然无比清晰地忆起七年前他的手的模样,更清癯、更胆怯而且无首饰。这件微小之事引发无数别的回忆接踵而至,使他感到极其不安和狼狈。”(E 104)回忆引发诸如不安和狼狈的负面情感,读者尚不明所以;三是与城市这个大空间相比的建筑物小空间,即离旅店不远的一座富人住所。地毯商一见此屋,他的回忆立即具体化为特定场景:“此人的管家当年欺负过他。他在众多大笑着的仆人面前被训斥,[…]他看见所有这些粗人的面孔,他自己难受地佝偻着的身子”(E 105)。所经历的屈辱通过被斥责、当众被嘲笑和自己身体的卑屈姿势三重表现出来,核心事件的发生场所所唤起的耻辱性场景揭开尘封的回忆,触及创伤的中心。这样,回忆的步步深入与地毯商所经历的三重空间(城市、旅店院子、邻家房屋)相扣合,仿佛摄像机的聚焦,渐渐逼近和圈定创伤的源头。这也印证哲学家恩斯特·马赫在著作《感觉的分析》(Die Analyse der Empfindungen und das Verh?ltnis des Physischen zum Psychischen,1886)中对记忆运作机制的观察:“过去的痕迹还远非记忆。实际上,由于类似性变得更大,过去的过程必定会由于轻微的推动而重新出现。”[2]
地毯商在冷泉城所经历的不由自主的回忆展现出多重暴力性:第一,创伤性回忆的复活既非地毯商所计划,也不在他的料想之中,对他来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袭击,回忆者处于被动状态。七年前的往事因其负面内容显然是他平时所力图忘却的,但当他重返故事发生地点时,不仅他先前通过抑制所达成的对记忆的理性监控失效,而且他对回忆的操纵和筛选策略——以回想当前来驱逐七年前的故事——宣告失败,短时记忆完全被长期记忆所覆盖,记忆爆炸导致对当前状况的暂时失忆。关于当前的想不起(无法唤起的回忆)和关于七年前的不得不想起(无法阻挡的回忆)所形成的张力使得地毯商内心成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决斗场,记忆失控暴露出人的内心分裂和理性主宰局面的瓦解。第二,回忆作为知识的变异充满身体性、物质性:“他[地毯商]同样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根本不可能将这一切逼挤出自己的身体,他也就不得不皮囊里继续怀着这份回忆度此余生。”(E 105)回忆在此被感知为身体所携带的物质,人凭借理性无法将之摈除,这就造成人体内的“异物”,它对主体发起攻击,造成又一层分裂。回忆引发地毯商强烈的心理和身体反应,他不仅瞬间“脑袋发热,呼吸沉重,血涌上脸”(E 105),而且当晚无食欲、失眠,种种症状表明记忆所导致的生理失调和心理失衡。第三,记忆内容的过去时加重回忆之痛,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是历史的不能重写,已发生的事注定已无从改变,这可以理解为马赫所提出的“不可逆性”这一概念:“实际上,任何心理过程也像任何物理过程一样,留下了自己的不可磨灭的痕迹。在这两个领域里都有不可逆的过程,无论是熵增大,还是感觉到那种业已破坏而又恢复的友谊的纽带。任何现实的过程至少都包含一些不可逆的成分。”[3] 二是时间的距离并不能减弱回忆所带来的负面情感,恰恰相反:“如此种种,他此刻回想起来越发觉得不堪忍受,比当初经历时更甚,或许是因为他如今已身心俱变,不似当年那样能屈能忍。”(E 105)地毯商昔日的不顺与屈辱没有导致他对今日成功的自豪感,反倒动摇他的生活根基。这就否定了地毯商个人成长的进步发展模式,将他外在的成功和社会角色的承担(成家、立业、为人父)暴露为中空的表象。由于他七年前的初次商旅与他的成婚发生在同一年,也就是说,他的事业与婚姻几乎同时起步,而且两者之间具有紧密关联——“他当时感觉对这个女人的拥有尚且岌岌可危,完全如梦似幻。他所做的一切都或多或少与之相关”(E 106),这就意味着,记忆失控所导致的生活根基的动摇必然会反过来引发他的婚姻危机感,这就为小说的故事情节埋下伏笔。
小说第一部分关于地毯商的描写以其入睡告终——他以睡眠作为摆脱记忆袭击的解脱之道,第三部分的叙述开端则是他的妻子从午后小寐中醒来,她在睡眠的无意识状态中遭到白日梦的侵袭:“那些想法是她即使完全清醒时也时不时想流连其中的;不过清醒时她每每猛力将之驱赶。这次它们却在她睡眠中无招架之力时向她袭来,吸吮满了生命,在她醒来后仍挥之不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E 115)主宰地毯商内心的是回忆,困扰他妻子的则是臆想。两者在时间维度上却是一致的,都指向过去,回忆是过去时,臆想采用第二虚拟式:“即生活原本可以是怎样的另一番光景”(E 115)。地毯商的回忆时序是跳回到七年前的初次商旅,具体化为在冷泉城刻骨铭心的创伤性经历,接着,他的回忆延展于婚后的七年,唯独无法回想的是当前,或言之,现在这一时间维度在他的头脑里是空白,一切都止于对过去七年的回忆,越远越清晰,越近越模糊;在地毯商妻子的无意识臆想中,关于这七年婚姻岁月的回忆却是空白,被完全抹煞,并被假想的生活场景取代。如此的白日梦暗示出她对现实命运的怅惘,她以想象的命运场景来填充七年婚姻的无经历,构想另一种过去是在重新洗牌,以填补空无。借助臆想实现的代替性补偿同时具有内心的防范功能:“她不知道,恰恰是内心可能性的如此丰盈使她免受卑劣愿望的侵袭。”(E 115)她对七年婚姻的无可追忆宣告婚姻幸福的破产,她在想象中回溯到过去完成时,即她结婚前的状况:“她梦幻般清晰地重又意识到自己的少女情怀、心灵和肉体”(E 115)。这就为小说中将会出现的背叛的可能性做了铺垫。
男女主人公性质各异的心理活动具有两个共同特征:一是徒劳的内心搏斗,二是想象性谈话。回忆与想象都是他俩平素用理智所屏蔽掉的,只有在故事中所叙述的非常时刻,即所处地点或午睡状态,才出现短暂的失控局面。回忆或想象一旦被触发,就无法再经由理性抑制使之消失,驱赶的努力是徒劳。这种无助状态暴露出主体的深刻危机和自我的分崩离析。主体统一性的消解印证了恩斯特·马赫所提出的“不可救的自我”:所谓不可变的自我其实分解于变动不居的感觉元素中,这些元素包括记忆、感知、氛围等。
地毯商逼迫自己入睡,以便不再回忆,他的妻子则打算读他七年前的来信,以便唤起对这七年的回忆。他俩的心理活动中都出现纯属想象的交谈。地毯商回忆他曾在想象中对妻子讲他所经历之事:“思绪中,他好几个钟头与不在身边的她说着话,对她讲他所经历的一切,不过讲得谎话连篇”(E 106);地毯商之妻在构想别样命运时,想象众多交谈的场面:“她心里从未说出而无用地怀揣着的都一股脑地倾泻到这些谈话中”(E 115)。这从反面暗示出现实中这对夫妻的交流匮乏。这七年婚姻在男女主人公的回忆与想象中暴露为枉然和空无。人物的现在与过去七年之间呈现出断裂,却与七年前的状况遥相衔接,即商人的受辱经历和他妻子的少女情怀。
人物主体性的无根基还反映于他们想象性的身份重构。地毯商之妻有假想性的命运画面,地毯商及其女儿都有习惯性的自我投射和身份重构:在前者是国王角色:“无论遇到怎样的屈辱,他都以对这份拥有的意识来对抗,如同一位旅途中身陷囹圄的国王抗之以对自己高贵身份的意识”(E 107);在后者是——与父亲的假象性国王身份相应的——公主身份:“小女孩站在它[石板]面前,感觉自己就像被逐出故乡的海龙王的公主”(E 114)。抬高和美化自我的努力是对现实状况的回避、逃遁和粉饰。这样的心理运作机制与《第672夜童话》中的主人公多次冥想自己是国王亚历山大一世如出一辙。
二
小说标题《金苹果》所指实物在故事情节中经历了“物流”过程。首先,它是地毯商在初次商旅时给妻子带回的礼物;婚后七年中,妻子一直将它珍藏在箱子里,只偶尔取出观赏;在故事发生的这个夏日午后,他们的女儿从箱中窃出金苹果,偶然间为了请马厩师抬起作为井盖的石板往里看几眼而将苹果送给他。原本赠给爱人的贵重礼物被用作实物性酬劳,不过,马厩师在想象中还原了金苹果的象征意义:“霎那间,他觉得小女孩仿佛爱情使者”(E 113)。作品结尾处,金苹果位于马厩师的衣兜里。这样,金苹果经由“内贼”被带离封闭的藏匿之地和商人的住所,流失至外界。
小女孩的这一“盗窃”和赠送行为是偶然发生的即兴而为,她对金苹果的接受更多是与现实无涉的童话层面:“每当这不可思议的芳香氤氲飘散——它这么多年丝毫未减,一个非凡的梦就沉落到孩子心间:这只金苹果与童话里最神奇的事物同属一类:它的生命与会说话的鸟儿、会跳舞的水、会唱歌的树经由地下通道相连”(E 111)。小女孩将金苹果视为童话世界的组成部分,试图用它来打开井盖,这说明在她眼里,现实与非现实(童话)之间的界限模糊,金苹果是将现实转化为童话世界的法宝和契机,以对抗生活的平淡无趣。当她发现金苹果并没有她所想象的神力时,将苹果拱手让出,以便窥看神秘的井底世界。
作品中的箱子和枯井原本是封闭空间,小女孩通过打开箱子侧面的暗门和让马厩师抬起井盖石板,得以对这两个空间进行触觉(用手去摘金苹果)或视觉(往井里看几眼)感知。同一空间所兼具的封闭性与开敞性还体现在低垂的窗帘中:“当热风屡屡吹动着少数几扇街窗的窗帘,他[马厩师]恍惚已瞥见一位女人的手,她正从幕帘低垂、神秘昏暗的房间中挪步到窗前,向他抛花或掷信。”(E 113)小女孩将头探进遮光帘晒太阳,身体却继续处于昏暗的室内,这样的身体位置也暗示着她的内心及生活世界处于现实与非现实(魔幻现实)之间的过渡地带。封闭空间所包含的开放可能性还与人物的心理状态相符:男女主人公的内心如同闭锁的箱子或枯井,只在偶尔被打开——记忆失控或白日梦——的特殊时刻重又被感知。这样,空间结构与人物的心理层次暗合,空间意象被赋予隐喻和象征意蕴。
金苹果的流失即将成为悲剧发生的导火索,接下来的情节可以参照作品所取材的阿拉伯童话集《一千零一夜》中的第19夜故事《三只苹果》。一位商人自叙他杀妻的原委:妻子患病想吃苹果,他专程赶往巴士拉为她买了三只苹果,结果她看一眼就放在一边。一天,一位黑奴手拿一只苹果走进商人店铺,说是心上人送的,心上人的丈夫为生病的她去巴士拉买了三只苹果。商人愤怒地赶回家,发现妻子身边果然只剩两只苹果,质问她,她平静地答道,她也没吃,不知哪儿去了。商人妒火中烧,取刀砍死妻子,剁成块后,锁进箱子沉入河中,回到家才从孩子那儿得知,是她偷了母亲的一只苹果,结果被一位黑奴骗走。商人恍然大悟,追悔莫及。这个阿拉伯版的奥赛罗故事激起霍夫曼斯塔尔的创作兴趣。按照小说的交代,地毯商应当在当晚抵家,小说断片的结尾处也就是悲剧即将发生之际。
《一千零一夜》中第19夜故事里的苹果是供病人食用的自然果实,第271夜童话里还出现一只人造苹果,里面塞满野草和矿物质,所散发的香气包治百病。霍夫曼斯塔尔笔下的金苹果既不能吃也无治病的神奇疗效,而是十足的奢侈品:“它虽极其昂贵,却仅仅是个玩具,比一只戒指或一串珍珠手链还要奢侈得多”(E 107)。金苹果的显著特征是浓郁香气和精美造型,内里满是香精,呈金枝缠绕的形态。如此造型让人联想到建成于1898年的维也纳分离派(Wiener Sezession)会馆顶端的装饰物,一个由近三千片金色月桂枝叶搭成的圆球。分离派深受19世纪80年代兴起于比利时的新艺术运动(Art Nouveau)的影响。鉴于工业化时代的远离自然,这一艺术运动推崇以植物形态为原型的手工工艺,认为枝蔓花草既有简洁的几何造型,又有流畅优美的线条,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这一艺术风格倾向于采用金银等华丽考究的材料,在奥地利发展为青春艺术(Jugendstil)。由此可见,金苹果是典型的青春艺术风格的手工艺品。
小说中,地毯商之妻、小女孩和马厩师对金苹果的接受都局限于视觉和嗅觉,只有地毯商回想起他让人在果皮上刻的字:“他立即想到应该刻这样一行字:‘我的一切皆你所给’,这句话洋溢着志得意满和为如此丰沛的幸福所感到的讶异,[…]他出于莫名的羞涩,甚至怯于将它全部让苹果说出来,只让人镌刻前四个字,接着划一道横线:‘我的一切皆你所给——’,如同说话时的戛然而止。”(E 108)这赋予这件工艺品纪念碑的性质,破折号的使用是欲言又止,欲说还休,之后却成了谵语,因为破折号的语义学开放性意味着它所替代的动词具有无限可能性,“你给了我一切”可以逆转为“你毁了/夺了我一切”,不一而足。
地毯商通过刻字将生活瞬间变成永恒,以此纪念对妻子的拥有。刻字将这份拥有(婚姻即保障拥有的合法机制)以现在完成时的形式婉转表述为妻子的奉献。他将刻字的金苹果赠给妻子,也就是强调他的拥有,使之成为书写的记忆,不无道德律令的潜台词。这样的宣告恰恰源于对这份拥有的不确信和拥有的不完全:“他拥有她,可她心里还有他拿不走的,即便她也愿将之奉献给他。”(E 108)由此可见,苹果上的刻字是言之凿凿的谎言,是地毯商自欺欺人的艺术手法。这让人联想到霍夫曼斯塔尔写于1893年的小诗《拥有》(Besitz):
尽在此中,核与皮,
此幸福属于梦幻……
深深懂得并拥有!
生活中何处找见?……(GD Ⅰ 157)
金苹果所导致的关于**的猜疑和人命案让人联想到《圣经》里与人类原罪相关的苹果,亚当夏娃所偷吃的禁果以及他俩被逐出伊甸园的命运。古希腊神话中还有赫拉所掌管的金苹果圣园,由赫斯帕里得斯担任守护者。苹果的金色固然象征着昂贵,与商人的财富相关,在作品中还屡次出现于对阳光、马厩师服饰的描写。对马厩师装束的细致描绘仿佛一幅五彩斑斓的图画,红白紫绿黑黄金,这与房间里的昏暗和井里的幽暗形成鲜明对比。五颜六色渲染出人物的生机勃发,他的蓬勃生命力在动物(两条狗)的身体中既有回应又有烘托,暗示出他的**渴求,还与另外两具人体形成强烈反差,即侏儒的畸形身体和早殇的邻家女的尸体。身体的缺陷与生命的脆弱愈发凸显出马厩师的青春健壮,这位行走在阳光下的幸运儿满怀对**的期待、攫取欲和攻击性,他的自信欢快与男女主人公各自所怀的隐忧和怅惘形成反差并构成潜在的三角关系。金苹果的归属在故事中所呈现的位移动势——地毯商、他的妻子、他们的孩子(婚姻的果实)、马厩师——即将以反方向运动力酿成悲剧。
为什么作者在铺陈慢叙之后罢笔,没有继续写故事情节的**部分,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可以推想的是,在之后的戏剧性情节中,人物的心理运作机制反而比先前简单化、单向化:马厩师的制造谣言,地毯商的疑心暴怒,他的妻子的逆来顺受。这虽有情节跌宕,却少了内心的矛盾迷局,对霍夫曼斯塔尔反倒不再那么有激发创作的吸引力。从作为故事序幕的《金苹果》的叙事手法来看,霍夫曼斯塔尔注重的是从人物心理引导出悲剧发生之必然,人物或被回忆或被想象所纠缠,山雨欲来风满楼,风是内心的不安与恐惧。在序幕中舒展开印象派风格和充满象征符号的画卷,这对作家更具挑战性。而且,作品中男女主人公所遭遇的思绪和心理失控状态看似偶然,却并非无关紧要,而是触及其生存的本质、生命最痛处和心灵最深处。霍夫曼斯塔尔在1893年的日记里写下他在旅行前所做的各项事,其中包括:“为一个古老的几乎被遗忘的童话找到诠释。将一场游戏引向正确的结束,使得开始与结尾已聚拢,以至于中间的道路似乎已属多余。”(RA Ⅲ 428)这应该是对这篇小说未完成的最好注脚。
[1] 本章和译文除少数改动外均载张玉书:《德语文学与文学批评》(第六卷),第205~22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2] [奥]恩斯特·马赫:《感觉的分析》,第112页,洪谦等译,北京,商务出版社,2009。
[3] [奥]恩斯特·马赫:《感觉的分析》,第124页,洪谦等译,北京,商务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