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会同意,应当尽可能以自己的研究内容和思维所允许的简洁明晰的语言,来展示自己的工作。但你可能已经注意到,社会科学中似乎充斥着臃肿浮夸的文风。我猜想,使用这种行文的人或许相信自己是在效仿“自然科学”,但他们没有觉察到,这种文风大部分根本毫无必要。事实上,已有权威言论表示,出现了“严重的读写危机”,而这场危机社会科学家卷入甚深。[12]之所以会有这种独特的语言,是否因为确实讨论的是深奥精微的议题、概念和方法呢?如果不是,那又为什么会出现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的妙语“社会学腔”(socspeak)呢?[13]这对于你研究工作的完成当真有必要吗?如果确有必要,那你无计可施;如果并无必要,那你又该如何避免?
我相信,这种晦涩难解的状况通常与研究内容的复杂性没什么关系,甚至毫无关系,和思想的深刻更是搭不上边。它几乎完全是因为学院作者对自己的地位产生了某些困惑。
在今天的许多学术圈子里,任何人要想写得通俗易懂,就很可能被指责为“只是个文人”,或者还要糟糕,“就是个写稿子的”。或许你已经懂得,人们通常用的这些措辞,其实只是显示了似是而非的推论:因为易懂,所以浅薄。美国的学术人正在努力过一种严肃的学术生活,而他们身处的社会背景往往显得与前者格格不入。他选择了学院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为此牺牲了许多主流价值,他必须以声望作为弥补。而他对于声望的诉求,很容易就变得与其作为“科学家”的自我意象紧密相关。要是被称作“就是个写稿子的”,会使他觉得丧失尊严,浅薄粗俗。我想,在那些雕琢矫饰的词汇底下,在那些繁复夹缠的腔调与文风背后,往往正是这样的处境。这样的做派学起来不难,拒绝起来倒不容易。它已经成了一种惯例,那些不使用它的人倒会遭到道德上的非议。这或许是平庸者一方在学术上封闭等级的结果,可以理解,他们希望把那些赢得了在学术上和其他方面明智通达的人们的关注的同行排除出去。
所谓写作,就是要诉求引起读者的关注。无论何种风格体裁,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所谓写作,也是要诉求自己至少有足够的地位能让别人来读。年轻学人与这两种诉求都深有牵连,因为他自觉在公共生活中缺乏位置,因此往往会先诉求自己的地位,然后再诉求读者关注自己所说的东西。事实上,在美国,即使是最有成就的知识人,到了更广泛的圈子和公众群体里,也没有多少地位。在这方面,社会学这个个案一向属于极端案例:社会学的行文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来自那段不堪的过去,当时社会学家即使和其他学术人相比也是地位低下。所以,对于地位的欲望,就成了学术人为何如此容易陷于晦涩难解的一个原因了。而后者恰恰又成了他们之所以没能拥有自己想要的地位的一个原因。这是不折不扣的恶性循环,但任何学人都能够轻易打破。
你要克服学院的这种乏味文风(prose),首先必须克服学院的造作姿态(pose)。比起研习语法和古英语词根,说清楚你自己怎么回答以下三个问题要重要得多:(1)我的研究内容究竟有多艰涩复杂?(2)我在写作的时候,要求自己享有什么地位?(3)我在努力为谁写作?
(1)对于第一个问题,通常的答案是:内容并不像你论述的方式那么艰涩复杂。这么说的证据俯拾皆是:社会科学著作中有95%可以被轻松译成英语,就揭示了这一点。[14]
但你也许会问,难道我们有时候不就是需要术语吗?[15] 我们当然需要,但“术”不一定意味着艰涩,当然也不意味着行话黑话(jargon)。如果这类术语真的不可或缺,并且也明晰精确,那就不难用平白晓畅的英语来阐述,从而以具备意义的方式将它们介绍给读者。
或许你会表示反对,认为寻常词汇的常见用法往往“负载”了各种感情和价值,因此可能最好还是避免使用,改用新词或术语。我的回答如下:不错,寻常词汇往往是别有负载的。但社会科学中常用的许多术语也别有负载。要想写得清晰,就要控制这些负载,要精确地表述你的意涵,以便其他人也能理解这层意涵,也只能理解成这层意涵。假设你想表达的意涵处在一个周长六英尺[16]的圆圈里,你身处其间;又假设你的读者所理解的意涵是另一个这样的圆圈,他身处其间。我们姑且指望这两个圆圈的确能有交叠。交叠的区域就是你能达成的沟通区域。在读者的圆圈里,没能交叠的部分也就是不受控制的意涵的区域:他自己造出了意涵。而在你的圆圈里,没能交叠的部分则成了你流于失败的另一标志:你没能使意涵被他人所理解。所谓写作的技能,就是让读者的意涵圈与你的意涵圈精确重叠,就是以特定的方式写作,让你们双方都处在受控意涵的同一圆圈中。
因此,我的第一个观点就是:绝大多数的“社会学腔”都与研究内容或思想的什么复杂性毫无关联。我想它们几乎完全是用来确立自我的学院诉求的。这么写文章,就是要告诉读者(我敢肯定,他们对此往往并不自知):“我知道某样事情,它非常难,你只有先学会我这艰深的语言,才能理解它。与此同时,你只是个写稿子的,一个门外汉,或者别的什么比较落后的类型。”
(2)要回答第二个问题,我们必须根据作者关于自己的想法,以及他言说的声音,区分出两种呈现社会科学工作的方式。一种方式的出发点是:作者觉得自己这种人咆哮、低语或轻笑都可以,反正始终得在场。他是哪种人也很清楚:无论是自信满满还是神经兮兮,不管是直截了当还是夹缠纠结,他都是体验与推理的中心。现在他发现了某样事情,正在告诉我们这事情怎么回事,自己又是怎么发现的。这就是英语里能看到的最佳阐释背后的腔调。
另一种呈现工作的方式并不运用任何人的任何声音。这类写作根本就算不上一种“声音”。它就是一种自主存在的声响,是由一台机器生成的乏味文章。它固然充斥着行话黑话,但更值得一提的是它非常矫揉造作(strongly mannered):它不仅不具个人色彩,而且是矫揉造作地不具个人色彩。政府公报有时就是以这种方式写的,生意公函也是。社会科学中也有大量例证。任何写作,只要不能被想象成人的言谈,就是糟糕的写作,或许只有某些真正的文体大师的作品不属此列。
(3)但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哪些人在听这些声音,对于这一点的考虑也会影响到文体的风格。任何作者都非常有必要牢记,自己正在试图对什么类型的人说话,以及他究竟是怎么理解这些人的。这些问题都并不简单:要很好地回答它们,既需要了解读者公众,也需要定位自身。所谓写作,就是提出诉求,等待被阅读,但是由谁来读呢?
我的同事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已经给出了一种答案,并允许我在此转述。[17]你先假设,自己受邀就自己熟悉的某项研究内容做一次演讲,听众中既有来自某个一流大学各个院系的师生,也有来自附近城市感兴趣的各色人等。假设这样一群听众坐在你面前,他们都有权利了解;假设你也想让他们了解。现在开始动笔写作。
社会科学家作为作者,大体可以有四种可能性。如果他承认自己是一种声音,假设他正在对像我刚才点出的那类公众说话,他会努力写些明白易懂的文章。如果他假定自己是一种声音,但不完全清楚面向什么公众,就比较容易陷入艰涩难解的胡扯。这种人最好还是谨慎一些。如果他觉得自己与其说是一种声音,不如说是某种不具个人色彩的声响的代言者,那么,假如他找到了一群公众,也非常有可能是一群狂热教徒。如果他并不了解自己的声音,也没有找到任何公众,却纯粹只为了无人保管的某种记录而说话,那我想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标准化乏味文章的制造者:在空无一人的大厅里,回**着自动的声响。这让人不寒而栗,简直像卡夫卡小说里的场景,而情况应当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理性的边界。
深刻与夹缠之间的界限往往很微妙,甚至就像在走钢丝。有些人就像惠特曼那首小诗里所描述的那样,刚开始做研究,就被迈出的第一步弄得激动万分,无比敬畏,几乎不再想着继续前行。没有人会否认,这些人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魔力。语言就其本身而言,的确构成了一个令人赞叹的世界,但如果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们一定不能把起步时的迷惘错当成最终结果的深刻。作为学术共同体的一员,你应当把自己看成是一种真正伟大的语言的代表,应当期待自己、要求自己,在说话或写作的时候,要努力传递有教养的人的话语。
最后必须来谈谈写作与思考之间的相互作用。如果你写东西只想着汉斯·赖兴巴赫(Hans Reichenbach)所称的“发现的语境”(context of discovery),能理解你的人就会寥寥无几;不仅如此,你的陈述往往还会非常主观。要想让你想的不管什么东西更加客观,你就必须在展示的语境(context of presentation)里工作。首先,你把自己的想法“展示”给自己,这往往被叫作“想清楚”。然后,当你觉得自己已经理顺了,就把它展示给别人,并往往会发现,你并没有搞清楚。这时你就处在“展示的语境”中。有时候,你会注意到,当你努力展示自己的想法时,会有所调整,不仅是调整其陈述形式,而且往往还调整其内容。当你在展示的语境中工作时,会获得新的想法。简言之,它会变成一种新的发现的语境,不同于原初的语境,位于我认为更高的层面,因为它在社会角度上更具客观性。同样,你不能把你如何写与如何想割裂开来。你必须在这两种语境中来回穿梭,而且无论何时,你都最好明白自己可能去往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