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妨先来看看一个宏大理论的实例,摘自帕森斯的《社会系统》,该书被广泛视为这种风格的代表人物的代表作之一。
所谓价值,就是共享符号系统的一个要素,充当着某种判据或标准,以便从某个情境中固有的开放可用的多个取向替换方案中做出选择。……不过,基于符号系统的角色,我们有必要在行动的总体性中,将其动机取向的面向与“价值取向”的面向区分开来。这个面向关注的不是期望中的事态对于行动者就其满足—剥夺平衡而言的意义,而是选择标准本身的内涵。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取向这个概念就成了一种逻辑工具,用以梳理将各种文化传统融入行动系统的关联方式的一个核心面向。
依据上述规范取向的派生结果,依据上述价值在行动中扮演的角色,我们可以认为,所有价值都涉及某种可称为社会参照的东西……行动系统有一个内在固有特性:用术语来说,行动是“规范性取向的”。如前所示,这一点系源于期待这个概念及其在行动理论中的位置,尤其是在行动者追求目标的“积极行动”阶段。因此,期待,再配上被称为互动过程的“双重偶变性”(double contingency),就引发了一个绝对无法回避的秩序问题。这个秩序问题进而可以区分出两个面向,一是使沟通成为可能的符号系统中的秩序,二是动机取向与期待的规范性面向之间的契合所体现的秩序,即所谓“霍布斯式的”秩序问题。
所以说,秩序问题,因此也是社会互动的稳定系统之整合的性质问题,也就是社会结构问题,关键就在于行动者的动机与规范性文化标准的整合,这些文化标准在我们的人际场合中整合着行动系统。用上一章所使用的术语来说,这些标准就是价值取向模式,并就此成为社会系统的文化传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1]
可能有的读者现在很想跳到下一章了,我希望他们不要放纵这种冲动。所谓“宏大理论”,也就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组合与拆解,值得深究一番。当然,它的影响还不如下一章要考察的方法论上的约束那么重要,因为作为一种研究风格,它的传播还比较有限。事实上,它不那么容易理解,人们甚至怀疑它根本就不可理解。诚然,这也算是一种起到保护作用的优势,但如果它就是要通过公开声言(pronunciamentos)来影响社会科学家们的研究习惯,那就得说这是一种缺陷了。不开玩笑、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必须承认,宏大理论的产物已经被社会科学家们以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接受了:
至少对于某些声称理解并喜欢宏大理论的人来说,这是整个社会科学历史上最伟大的进展之一。
对于许多宣称理解但不喜欢宏大理论的人来说,它东拉西扯,笨拙生硬。(这类人其实很少,只是因为不喜欢、没耐心,许多人便不想努力求解其意。)
还有些人并不宣称理解,却非常喜欢宏大理论,这类人还不少。对他们来说,它是一座令人惊叹的迷宫;并且正因为时常令人眼花缭乱,难以索解,它才充满魅力。
更有些人既未宣称理解又不喜欢宏大理论,假如他们有勇气保留这份信念,他们就会觉得,其实它只是皇帝的新衣。
当然,还有许多人会有所保留。更多的人会耐心保持中立,静观宏大理论在学界的后果——如果真能有影响的话。虽然这一思想可能令人生畏,但除了风言风语,许多社会科学家甚至对其一无所知。
所有这些态度都戳中了一个痛处,即可理解性。当然,这一点并不限于宏大理论[2],但既然宏大理论家们与此牵扯甚深,我们恐怕真的必须问一问:宏大理论究竟只是一堆胡乱堆砌的繁文冗词,还是终究有些深意蕴藏其间?我的答案是:确实有些干货,虽然埋藏颇深,但毕竟不乏洞见。所以问题就成了:扫除理解意涵的一切障碍,将有望理解的东西呈现出来后,宏大理论到底说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