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执行者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会片面地将接受指令理解为“对上司负责”,或者认为“这是上级安排的工作,我要做的就是做出让他们满意的成绩”。这些想法往往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执行者可能会成为上级的私人工具,而不是团队中的工作者。
当执行者执着于对人负责的工作理念和原则时,执行者和直属上司之间可能会由单纯的工作关系变成更加紧密的私人关系,上级为了私利会要求员工为自己服务,而不是为工作服务。而对人负责一旦形成某种规则或者习惯,就会滋生派别主义和利益团体,会对团队的管理体系和执行体系造成严重的破坏。
员工听从上级的指令做事是执行力的一个重要表现,但是听从指令做事并不意味着盲目服从上级。从团队的角度来说,执行者是对整个团队的目标负责的,是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的,工作业绩的好坏,任务是否能够完成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上级及管理者通常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他们本身也是为团队服务的。如果将执行任务当成是对管理者负责,那么一旦管理者为了私利而破坏团队利益,执行者所做的事情也就与团队目标相脱节。
这种对人负责的原则体现的是一种收敛的、盲目的、保守的态度,对于团队的任务执行力几乎没有任何的帮助,而且会损害内部的合作文化。正确的执行态度应该是对事负责,管理者在进行团队管理的时候,应该重点强调这一点,并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监督。
比如,管理者应该重点督查员工的工作目的是不是帮助上级实现个人目标,有的时候,员工会将上级的利益作为执行的第一目标,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取悦直属上司,他们会以上司的私人利益为先,将团队目标放在这些私人利益之后,结果导致团队目标的实现受到影响。
有时候,管理者应当重点查看员工是不是按照直属上司的要求对高层指令做了修改,一些高层下达了指令之后,可能会在传达过程中出现扭曲,中层为了私利会擅自改动这些指令,而基层执行者为了维护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不受损害,也会顺着这些扭曲的指令去执行。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管理者必须强化流程管理和过程管理,必须加强对员工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流程符合团队规定。一旦发现员工在执行过程中罔顾团队目标,或者为了取悦上级而不顾团队利益,就要坚决给予严厉的处罚。一旦发现员工的执行路线与团队高层计划的发展路线不一致,就要立即中止执行,并着手进行调查。
此外,一些执行者做事以“上级的指令和指示”为主,只有获得上级的认可和指令,他们才会采取行动,他们的执行往往建立在纯粹的指令下达基础上。这种对上级负责的观念可能会造成工作效率的低下,会导致整个团队的应变能力变得更加薄弱,与此同时,还会对团队目标的顺利实现造成严重的阻碍。比如,有的上级下达了错误的指令,执行者如果盲目遵从而缺乏辨别错误的能力及改变错误的勇气,他们可能会在这些错误的指令上一错再错。不仅如此,对上级负责可能会剥夺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执行者会因为过分听从指令而缺乏主观能动性和应变能力,遇到突发状况时,会采取消极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醒自己一切都等着上级下达具体指示再行动。
对于那些缺乏主见,凡事都寄希望于上级,凡事都以上级的指令为标准的员工,管理者要强化培训工作,鼓励他们承担责任,在必要的时候应该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有的员工在发生工作事故之后,由于没有接到上级的指令,而不立即做出补救措施,结果导致团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对于这种员工,管理者要果断给予惩罚。
为了避免内部出现相对封闭的利益团体或者“小山头主义”,为了避免员工消极对待自己的工作,管理者需要强化对员工的监督和控制,并且制定相应的制度。在前面的几个章节中,我们曾提到过员工责任感的问题,也谈到了岗位责任制的问题,如果对责任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拓展和细化,那么管理者还需要重点强调对事负责这一责任感,最好是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对事责任制。对事负责制简单来说就是要求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要建立自觉主动的执行意识,要注意将工作要求及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并将这些作为自己最重要的行动指导。在这个制度中,管理者应当完善相关的规定,并设定恰当的赏罚措施,以此来推动员工积极主动地执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