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 1)

没过半个月,发生了孝淑皇后奉安陈奏失词一案。

易县太平峪地宫完工,孝淑皇后将在十月由静安庄移至地宫安葬,办事王大臣奏折内有“掩闭石门,大葬礼成”语,嘉庆皇帝看后光火,谕曰:“试思石门岂可闭,即闭不能复开,此吉地乃皇考赐朕之地,非赐皇后之地,今关闭石门,欲朕另卜吉地乎?”认为礼部官员奏折内粗心大意,措辞不经。结果,郡王绵亿被革去正红旗都统,管理上驷院事务、行围领纛大臣职务,罚俸六年,十二年扣完。保宁、德英、札郎阿、莫瞻菉、岳起、关槐、宋其沅等人,或被革职留任,或降补他职。

纪晓岚虽然也受到了处分,但与他的同僚们比起来还算是最轻的。嘉庆皇帝对他还算体恤,谕旨:“纪昀久任礼部,向来于典礼事宜尚为谙习,惟年已八旬,于各处事务不能兼顾。纪昀毋庸署理兵部尚书,并革去文渊阁直阁事、教习庶吉士,仍带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2]。”于是,纪晓岚掌兵符不到一个月,又回到了礼部尚书任上。

十月,孝淑皇后奉安礼成,为此事受到处分的一干官员得到宽免,纪晓岚的处分也就随之撤销了。

紧接着,纪晓岚连上了两道奏章。

第一道奏章驳山东巡抚铁保疏请增设左邱明世袭五经博士。

铁保根据《广韵》引《风俗通义》为证,咨部请立山东肥城邱氏为五经博士,纪晓岚召集礼部属隶议奏,依据《史记》《经义考》《元和姓纂》《广韵》等,广为考证,指出“左邱”为复姓,且山东肥城邱氏并非出自左氏:“司马迁称‘左邱失明,厥有国语’,则左邱为复姓无疑。其何以单称左氏,史无明文。朱彝尊《经义考》谓:‘孔门弟子因避师讳而然’究为臆说。至其分为左、邱二姓,惟见应劭《风俗通义》而未著其何以分。《元和姓纂》左字注内称:临淄有左邱明后,引晋左思等为证,是山东者姓左不姓邱;《广韵》邱字内注称:左邱明之后有吴兴、河南二望。是其族唐以前已久徙他郡,不在山东。即以山东之邱而论,《姓纂》称太公少子封于营邱,以邱为氏。《左传》称邾大夫有邱弱,其受氏皆在左邱明前,皆不能断其无后,安见此肥城邱氏必出左邱?今请立博士之邱明善,但据其现在肥城,遂执为数千年之祖籍;但持一新刊之家谱,遂执为六十世之确证。且考其谱内可疑之处不一,所录前代诗文,皆不见于古书,其文不合格,诗不谐律,亦如出一手。公议所系,名器所关,未便应一面之词,遂为创立博士。应请旨交该省巡抚、学政详加复查,如果确有实据,再行题请。尚难断其必是必非,则疑以传疑,仍照乾隆十六年(1751)所定,给以奉祀生可也[3]。”

嘉庆皇帝准了纪晓岚的请奏。

第二道奏章为因遭强暴而被杀得不到旌表的妇女鸣不平。纪晓岚指出:“定例凡妇女强奸不从,因而被杀者,皆准旌表。其猝遭强暴,捆缚受污不屈见戕者,则例无旌表。伏思此等妇女,舍生取义,其志本同。徒以或孱弱而遭犷悍,或孤身而遇多人,此其势之不敌,非其节之不固。率能捍刃捐生,与抗节被杀者无异。”

按照大清朝的定例,凡是妇女遭到强暴未遂因而被杀者,即准予旌表,就是给予一定的褒扬,如可把名字写在《烈女传》上,如立贞节牌坊等。而要遭到男子的强暴,被捆缚受辱,不屈而被杀者,则得不到旌表。因为她们虽然不屈从,但已经失身。纪晓岚认为这不公平。这些女人舍生取义,也有一副贞烈的心肠,只不过是她们或者由于身体孱弱而遇到了强悍的对手,或者是孤身而遇到了多名图谋不轨的男人,这是因为她力不能敌,并不是因为她的贞节不牢固。那些死在强徒刀下的女人,虽然没有保住自己的节操,但与抗节被杀的女人是一样的。

接下来纪晓岚还举了一个例子:这好比那些忠烈之士,被俘以后誓不从贼,但被捆绑上强使他跪拜一样。你不能说这些人给敌人屈膝下跪了,就没有气节,因为他们也是被迫的。这样的妇女,应与未被奸污而死节者略示区别,量情旌表。如果凶手是两个人以上者,女子显然处于极端的弱势,所以应该与强奸未遂被杀者一样受到表彰。

纪晓岚建议这个奏章经大学士九卿科道公议,得到了嘉庆皇帝的批复,认为可行。

这件事看出了纪晓岚对妇女贞节问题的态度,进一步领会他比别人丰富一些的仁心和鼓励贞妇的用意。

纪晓岚在《如是我闻》卷一中转述了一个他的老师许南金讲的故事:康熙五十四年(1715)夏,许南金路经阜城县的漫河,时值夏雨连绵,道路泥泞难行,人困马乏,便坐在路旁树荫下休息,不知不觉睡着了。恍惚之中,见一女子来面前,施礼相拜,说:“奴是黄保宁之妻汤氏,四十年前在这里遭强盗劫掠,我虽誓死抗拒,但因身单力薄,终不免失身被害。尽管后来凶手被官府捕获并诛斩,可是因为我的清白被玷污,仍然得不到旌表。阴曹的官吏可怜我一腔贞烈,让我在此地留居,管理像我这样横遭劫难的众姐妹的亡魂,至今已四十年了。一个来自异乡的乞妇,艰难独行,突然遭遇三个强壮的男人,被捆绑在树上肆意**,除了痛骂贼人以求速死之外,全无别的办法。我咬着牙遭受玷污,是由于不敌贼人暴力,而并非节操不坚贞。管断案的官吏对我苛求无度,岂不是太冤枉我了吗?我看您的相貌,像是有学问的人,一定明白事理。请求您为我申冤。”许南金正要询问她的居处乡里,却忽然醒来,原是南柯一梦。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纪晓岚,让他几十年中念念不忘。他为受辱捐生而得不到旌表的女人请命,和他记住的这个故事不无关系。

对于节烈妇女的表彰,从秦汉时期开始,自程朱理学大倡之后形成定制。清定国之初,刚入关的满族统治者对汉族的节烈观有所抵制和批评,康熙皇帝就曾以“人命为重”为理由,指出女人殉夫殉节不可提倡。然而,汉族的这种文化恶疾渐渐地传染了整个社会,到了嘉庆时期,对妇女贞节的要求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纪晓岚的节烈观,诚然跳不出封建主义藩篱,他要求妇女按“三纲五常”的标准做个孝女节妇,但是他的节烈观与那些道学家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他对寡妇再嫁持同情态度,认为“妇人再嫁常事,娶再嫁妇亦常事”,反对道学家“动以一死责人”的不情之论。纪晓岚曾写过一篇《旌表张母黄太孺人节孝序》,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一个“烈易而节难”的观点。纪晓岚认为:之所以世人称“烈易而节难”,是因为“烈”或激于一时之义,而“节”则须贞诸百年之久,持之以恒,虽抱天下之痛而不改其志,尤其是对那些死了丈夫又当孱弱之年的女子,要守住自己的节操,几十年如一日,更是难上加难。

这位黄太孺人,是南皮县黄矩之女,儒士张燕嘉之妻。她结婚刚半年,丈夫即去世,那年她刚刚十六岁。奶奶和婆母都年事已高,她过继了大伯子的儿子为嗣,奉养老人、幼子,历尽艰辛。让纪晓岚称道的是,黄太孺人一门三寡,三世冰霜,萃于一家,而都以守节著称乡里。纪晓岚的节烈观,完全是封建士大夫式的,他当然要告诉寡妇守节的价值所在,说穿了,就是一个“名”字。守节的人也许物质生活困顿悲惨,精神生活更是空虚抑郁,但是全社会将以赞美的眼光去仰视她,尤其是守得越长越好。她们不仅会增长阳寿,死后也能得到阴司的奖赏。运气好的,人们还会为她立贞节牌坊,流芳百世。但这其中,埋葬了多少人生!

纪晓岚《槐西杂志》中有一个“交河节妇”的故事:交河县有一位守节四十多年的寡妇建了牌坊,亲戚们都来祝贺。一位表姐妹从小爱和她开玩笑,就对她说:“如今你是守节到白头,不知在这四十年的日子里,面对晨花夕月,你能一点不动心吗?”那个节妇回答:“人不是草木,哪能无情?但我觉得不能越礼,不能负义,所以能克制自己,不做与礼义有违的事。”这个老妇人的子孙很忌讳节妇曾说过的“人非草木,岂得无情”的话,认为这话传出去会有损节妇的形象。纪晓岚评论说: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因为这个节妇所说的话光明磊落,没有什么忌讳的必要。之所以光明磊落,就在于她虽然心理上意识到“人非草木”,但更懂得“礼不可逾”,做到克制自己的欲念。

在纪晓岚看来,心理上感受到“情”的存在并不可怕,关键是以“理”抑“情”。

在这个故事里,纪晓岚理性地承认了“人欲”的存在,却又理性地否认了“人欲”的合理性。但他对寡妇憧憬幸福还是有几分同情心,与道学家板着面孔要求寡妇殉节,甚至对守节几十年的老寡妇,还要她们始终心如古井的严酷态度相比,还是比较通达的。

纪晓岚写过一首《汪氏双节诗》,在这首诗中,他写下了读记录汪氏守节事迹的《越女录》之后“酸恻”的心情,其中有这样的句子:“如弹寡女丝,幽咽吟黄鹄。悲风生字里,惨淡秋灯绿。”“由是局外人,身未罹茕独。如彼跃膏粱,不知藜藿腹。”——你是局外之人,没有经历守寡人的那种难耐孤独的痛苦,就好比你现在大鱼大肉吃得脑满肠肥,而不知老百姓食不果腹的苦难一样。这首诗从一个侧面透露出纪晓岚对礼教桎梏下妇女悲惨命运的同情。

纪晓岚还借《姑妄听之》卷二中赵延洪的故事,表达了对自觉充当“道德警察”的人的痛恨,认为人应该有自己的隐私权,他的思想比同代的学者更多了一些进步性。

纪晓岚本人的感情生活,是典型的显贵方式。与一般士大夫不同的是,他重性灵,重情之真挚,然而他的情感观又始终摇摆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