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真实地写下了当世官场的腐败与黑暗。他沉浮宦海五十多年,在这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光阴中,他是被挟裹浸泡在一个恶浊卑污的政治漩涡中。清代的统治机构,是千余年封建官场的最后延续,也是千余年封建官场恶浊卑污的集大成者。纪晓岚生活的乾嘉时期,表面上看起来,是清朝昌盛强大的一个时期,但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来看,它已被笼罩在落日的余晖之中。纪晓岚身在其中,虽然他不可能意识到封建社会必然要灭亡的命运,但对它的弊端却洞若观火。因此《阅微草堂笔记》中对于封建官场批判的内容也就格外引人注意。
《阅微草堂笔记》中凡是涉及官场的,清官寥寥无几,而赃官、贪官则比比皆是。贪赃枉法者有之,草菅人命者有之,昏庸腐败者有之,卑鄙龌龊者有之。尤其是写到一些冤假错案的处理,就更让人看到这个集团的整体腐败。
纪晓岚曾借一个小吏之口说出了当世官场的一个大秘密,这个秘密就是流传在幕僚中的一个顺口溜:“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即“四救”“四不救”。所谓“救生不救死”,比如一件人命案子,死的人已经死了,绝对不可能让他再活过来,如果把杀人者处以死刑,就多死了一个人。所议宁可曲意把杀人者救出来,至于死者冤枉不冤枉,就不必去理会了。当然,“救生”——也就是救那个杀人犯的前提,是要让他付出应付的代价。
“救官不救民”的意思是:越级上告的案子,如果得以申冤雪耻,那么地方官员是祸是福就不可知了。假使不给他平反昭雪,连坐也不过发配充军。而官员的判案是否公道,就没人过问了。
“救大不救小”的意思是:把罪过推在上司身上,则官越大受的处分也就越厉害,而且会牵扯到很多人。把罪过推到小官身上,让他当个“替罪羊”,那么责任轻的受罚也就轻一些,且官司容易了结。至于小官该不该当替罪羊,就没人去管了。
“救旧不救新”的意思是:旧官已经离任,有没有了却的公事,再强留他也怕没有什么用处。新官刚来,可以推诿不干前任未了的事。但强迫他去干,他也没办法。至于新官能不能受得了,就没人去管了。
由此可以看出当世官场是何等腐败堕落,人情是何等淡薄脆弱。纪晓岚的本意,就是通过对“四救”“四不救”的解释,让人们看到一个刑狱和司法都有缺失的社会现实——平民百姓在现实人生的法庭上,是绝对得不到任何公平与公正的。
比纪晓岚晚出生的学者汪孟慈(喜孙)曾在他的文章中对“四救”“四不救”中的“救生不救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说:“今幕友治刑名者,大率‘救生不救死’,直省州县刑部司员亦如是用心。窃以生者幸逃法网,无以警戒将来,死者含冤地下,无以昭雪疑狱。天理国法置之不问,无怪人心风俗不能为之转移。且有为死者索命之人,可勿戒哉!即如谋杀改作‘误杀’,‘强奸’改作‘和奸’,‘**’改作‘旧开’,盗案改作‘窃案’,首犯改作为从,此风一开,必致普天之下只有军流徙罪而无死罪,甚至逆伦重案,可从装点作‘误伤’。奏题双清,希冀邀恩。试问官吏何以甘而为此?若非受贿受赂、舞弊营私,只是不忍心迫而行之,天下有几人哉?是其托词于‘救生不救死’,尚文饰之辞也,执法者审之。”
在这段话里汪孟慈提出了一系列的质问:如果坚持“救生不救死”的原则,让杀人犯幸运地逃过法网,死者含冤九泉,冤狱无以昭雪,天理国法置之不问,如何能警戒以后杀人的人。按照这个“套路”,谋杀和故意杀人都可以改成“误杀”,强奸也可以改成通奸,盗案改作“窃案”,首恶改成协从,这个风气一开,社会的安全体系就一定会出问题。那些官吏为什么这么做?原因是明摆着的,就是为了舞弊营私才敢于贪赃枉法。
纪晓岚提出“四救”“四不救”的沉痛心情,绝不亚于后来者汪孟慈,他表面上写得轻松,实际上字里行间的愤怒力透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