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英殿那边不停地在烧书,纸灰在空中旋舞,如一群黑蝴蝶。
纪晓岚做梦也没有想到,修《四库》的同时,也酿成了一场大规模的毁书运动。眼看着那成捆成捆的书被投进火炉中,他欲哭无泪。很多书是经过他的手挑选出来的,是他亲自贴上了“应毁”的黄签,是他一手决定了这些书的命运。尤其是一些孤本,投进火里,便从此在世间消逝,万劫不复。
纪晓岚仿佛听到那些文字在火里发出了哔哔剥剥的爆裂声,看到无数灵魂在火里挣扎、扭曲,化为轻烟。
而此时地方上的毁书也正在大规模展开。
各省督抚成了惊弓之鸟,凡是在书局、民间搜罗到的书籍,但凡稍有涉及明末清初史实及边塞、兵防、民族问题的,甚至牵连到宋金、元明关系的书籍,不论书中有没有违碍,都要一体送毁。
宁可错烧三千,决不放过一册。
可能乾隆皇帝觉得这样似乎有些过了头,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一月,皇帝发布谕令:除钱谦益、金堡、屈大均等人著述应逐细查明、概行毁弃之外,其他如刘宗周、黄道周、熊廷弼、倪元璐等明末直臣所著文集、奏疏,其中多有伤触本朝之处,“惟当改易字句,毋庸销毁”,至于“明人所刻类书,其边塞、兵防等门所有触碍字样固不可存,然只须删去数卷,或删去数篇,或改定字句,亦不必因一二卷帙遂废全部。他若南宋人书之斥金,明初人书之斥元,其悖于义理者自当从删,涉于下诋詈者自当从改,其书均不必毁。使无碍之书原听其照旧流行,而应禁之书自不致仍前藏匿,方为尽善[7]。”责成四库馆总裁等妥为查办。
有了皇帝这个谕令,总裁让陆锡熊代拟了一件《销毁违碍书札子》。
纪晓岚会同四库馆馆臣,也制定出了一个《查办违碍书籍条款》,张贴在翰林院、武英殿四库馆的每一个办书处所,条款开列应行分别办理诸项:
一、自万历以前各书内偶有涉及辽东及女真、女真诸卫字样者,外省一体送毁。但此等原系地名,并非指斥之语,现在《满洲源流考》内拟考核载入,似当分别办理。如查明实止系记载地名者,应签出毋庸拟销,若语有违碍者仍行销毁。
二、明代各书内有载及西北边外部落者,外省不明地理,往往概入应毁之处。但此等部落,自《明史》鞑靼、瓦剌、朵颜等传所载,实无干碍,似应查明签出,毋庸拟销。考有语涉偏谬者,仍行销毁。
三、明末宏光年号,业经载入《通鉴辑览》,其《三藩纪事本末》一书载有三王年号,亦已奉旨存留。如各书内有但及三藩年号字样,而别无违碍字句者,应查明签出,毋庸销毁。
四、钱谦益、吕留良、金堡、屈大均等除所自著之书俱应毁除外,若各书内有载入其议论,选及其诗词者,原系他人所采录,与伊等自著之书不同,应遵照原奉谕旨,将书内所引各条签明抽毁,于原版内铲除,仍各存其原书,以示平允。其但有钱谦益序文,而书中并无违碍者,应照此办理。
五、吴伟业《梅村集》曾奉有御题,其《绥寇纪略》等书亦并无违碍字句,现在外省一体拟毁,盖缘与钱谦益并称江左三家,曾有合选诗集,是以牵连并及。此类应核是声明,毋庸销毁。其《江左三家诗》《岭南三家诗》内如吴伟业、梁佩兰等诗选亦并抽出留存。
六、凡类事及记载之书,原系门各为目,人各为传,不相连属。即有违碍,不过中间一门一传,其余多不相涉,不必因此概毁全书。应将其违碍之某门某传查明销毁,毋庸全毁。
七、各违碍文集内所有奏疏,现在遵旨将其中剀切可取者另行摘存,其余全部应请毁外,至如专选奏议,如《经济文编》之类,专载对策如《明状元策》之类,所载多自明初为始,似应当分别办理。应将其中有违碍字句各编查明抽毁,其余仍应酌存,以示区别。
八、凡宋人之于辽金元,明人之于元,其书内记载事迹有用敌国之词、语句乖戾者,俱应酌量改正。如有议论偏谬尤甚者,仍行签出拟销[8]。
这个《查办条款》发布之后,地方滥查滥禁的现象得到了相应控制。
乾隆皇帝是个脾气很怪的人,喜怒无常,赏罚也往往出自意外。在四库馆的日日夜夜,纪晓岚时时感觉到他头上悬着一把剑,他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这把利剑下的冤鬼。
[1]见《四库全书总目》卷首。
[2]见《高宗实录》卷九六四,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丙戌条。又见《寄谕各督抚查办违碍书籍即行具奏》,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五日,《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
[3]见《浙江巡抚三宝奏查办遗书及干碍书情形折》,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八日,《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
[4]见《江苏巡抚萨载奏遵旨查办遗书及违碍书情形折》,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初九日,《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
[5]见《两广总督李侍尧等奏查出屈稔浈等存留屈大均书籍及审拟情形折》(附供单一),乾隆三十九年十月初四日,《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
[6]见《高宗实录》卷九七○,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戊午条。又《谕各督抚再行晓谕如有悖逆谬书不缴日后发觉不复轻宥》,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初十日。
[7]见《办理四库全书档案》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谕。
[8]见《四库馆查办违碍书籍条款》,乾隆四十三年,《纂修四库全书档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