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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把纪晓岚牵扯了进去。

在朝廷传谕查抄卢家之前,当直内廷的纪晓岚“微闻其说”,焦虑万分,就把这事向他女婿卢荫文透了个口风,说是两淮盐务有“小菜银两”正在查办。这句听似轻描淡写的话引起了卢家的警觉。卢见曾向私交颇深的军机处行走赵文哲、郎中王昶等人打探,得知此案绝非仅是“小菜银两”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皇帝亲自追查的一桩惊天大案。

所以乾隆皇帝派山东巡抚富尼汉去德州查抄卢见曾家,见卢家仅有钱数十千,并无金银财宝,好衣服也没几件,几乎一无所获。乾隆皇帝大怒,谕军机处:“查封卢见曾家财廷寄于六月二十五日驰发,而初次查办此案谕旨并未传钞,伊家何以早得风声,于十一、十八等日预先寄顿?其中情节甚属可恶,岂有旨未到而外人已知之理!”遂命大学士刘统勋等细密侦缉,“严切究审,令将得之何处、何人,实情吐供,不得任其稍涉含糊[10]。”

而民间对这个事件的传说却有趣得多。

一说纪晓岚当时想把这件事告诉卢见曾,可又不敢写信和直接传话,怕留下把柄,就用信封封了一点盐和茶叶,一个字也没写,打发人连夜送到卢府。卢见曾接到后,怎么也想不通是什么意思,琢磨了半天,终于悟出,这是纪亲家送来了消息,“盐案亏空查封”,连忙转移家产。所以抄家时,几乎什么也没抄出来。

一说纪晓岚送到卢府的不只是装着盐和茶叶的空信封,在空信封外面还有个檀木匣子,信封里除了装着一小撮盐和茶,还有几粒小枣。卢见曾心领神会,这是提醒他“盐案弹劾,早做准备”。

还有一种说法:纪晓岚得到抄检卢家的消息后,半夜把女婿卢荫文秘召进家里,在他手心上写了一个“少”字。卢荫文回到家让祖父看了,卢见曾大惊,手中的“少”字,不就是“抄”吗?于是闻警而动,让抄家的人扑了空。

不管怎么说,纪晓岚这回是躲不过去了。

负责办理此案的是东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刘统勋。

刘统勋为人立身清正,虽对自己喜爱的门生纪晓岚一向器重有加,办起案来却不徇私情。他严讯卢荫文,供称其岳父纪晓岚于六月十三日先后告知两淮盐务有小菜银两事,现在查办,荫文即于十四日差家人送信回家。后复见军机处行走郎中王昶,王昶告知并非小菜银两,乃系历年提引事发,后又差人送信回家。

通过认真查究,发现漏言之人除纪晓岚、王昶之外,还有军机处行走赵文哲,以及与卢见曾有师生之谊的候补中书徐步云等,即据实上奏。上谕:“所有漏泄此案情节之纪昀、王昶、黄骏昌,均著革职交刘统勋等分别严审具奏[11]。”

七月乙酉,刘统勋等奏:“审讯卢见曾寄顿资财一案,先后究出向卢见曾认为师生之候补中书徐步云,伊戚翰林院侍读学士纪昀,并军机处行走中书赵文哲、军机处行走郎中王昶,漏泄通信,照例拟徒。其刑部郎中黄骏昌信口传说,业经革职,应毋庸议[12]。”

于是,赵文哲、王昶判处三年徒刑,被将军阿桂带去军中远征缅甸,黄骏昌被革职,徐步云发配伊犁。

对纪晓岚的判决是,因其“瞻顾亲情,擅行通信,情罪亦重,著发往乌鲁木齐効力赎罪[13]。”

与此事相涉的一干人全部系于狱中。

纪晓岚《如是我闻》中记下他下狱后的一件事:

看守他的是一位姓董的军官,他会测字。纪晓岚于是写了一个“董”字,让他测一测自己案子的结局,姓董的军官说:“先生怕是会远戍了。”

纪晓岚问:“何解?”姓董的军官说:“‘董’字上为草字头,要远放到有草的地方,下面是一个‘重’字,乃千里万里也。”纪晓岚又信手写了一个“名”字,姓董的军官说:“下为‘口’字,上为‘外’字偏旁,是‘口外’矣。日在西为夕,其西域乎?”纪晓岚问:“将来能否得归?”又答:“‘名’字字形类‘君’,亦类‘召’,必是君王赐还。”纪晓岚问:“哪一年才能赐还?”答曰:“‘口’字是‘四’字的外围,而中间少了两笔,看样子不满四年。今年是戊子年,至四年为辛卯,‘夕’字是‘卯’字的偏旁,也与之相合。”

纪晓岚心中感叹:“命”这个东西,是多么盲目又不可抗拒啊!

昔日看花命酒,文酒之会无虚夕,何等风光。一旦沦为罪臣,除了几个好友和及门弟子,那些人都不上门了,脸变得真快。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纪晓岚算是有了切身体验。

[1]见《高宗实录》卷二九二,乾隆十二年六月庚午条。

[2]见《高宗实录》卷二九三,乾隆十二年六月甲戌条。

[3]见《郑夹漈砚铭》,《纪文达公遗集》文卷十三《铭》。

[4]梁章矩《试律丛话》卷七。

[5]见《明史·食货志》。

[6]见《梦言》卷二。

[7]见《明史·食货志》。

[8]见朱廷立《盐政志》。

[9]见《明史·食货志》。

[10]见《东华续录》乾隆六十八。

[11]见《高宗实录》卷八一五,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己酉条。

[12]见《高宗实录》卷八一五,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己酉条。

[13]见《高宗实录》卷八一五,乾隆三十三年七月己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