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
要讲韩非,就应该先讲讲法家。
《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治。”这句话基本上说明白了法家的来由。理官是什么官?为什么说法家出于理官?
所谓理官,就是执掌刑罚的官,相当于后世之刑部。最早,“刑”与“兵”是并用的。所以当时讲的“法”也就包括了军事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用来对付外族的。其后,文明演化,社会进步,以前专用于对付异族的“法”,开始普施于一般的百姓,所以春秋时代法治的观念才应运而生。
法家的先驱之一管仲在他的著作《管子。君臣下》中说:“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争。于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弱不得其所,故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初民时代,没有产生社会等做观念,没有君臣上下的分别,甚至没有产生婚姻制度,还处在群婚杂居阶段,大家互相争斗,聪明的欺骗愚钝的,强者欺侮弱者,老幼孤弱的没有安身之处,所以就有智者借众人的力量来制约那些强梁的暴虐之人。为老百姓兴除害,实施道德教化,老百姓就以他们为楷模。接下来,《管子。七臣七主》篇又说:“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枢言》篇也说:“人故相憎也,人之心悍,故为之法。法出于礼,礼出于治,治礼道也。万物待治礼而后定。”法的作用,就是兴功除暴;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令的作用,就是让百姓步调一致去做事情。因为人性好争斗,人心过于强悍,所以才制订法。法出于礼,礼出于治。管子崇尚法,也强调礼治的教化作用。管子处在一个由儒向法的蜕变时期,所以他的法治理论介乎于儒、法之间。
而到了战国时期,法家开始以纯粹的法治为尚,完全脱离了儒家以德为本、以礼为治的色彩。在韩非之前,法家先驱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
2、韩非其人
韩非,生于公元前280年,出身于韩国贵族,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荀子是一代鸿儒,韩非拜在他名下,专攻那个时代最需要的帝王之学。所以说从青年时代韩非就是个很有政治抱负的人。学成以后,他以过人的悟性,将他的老师荀况以及慎到、申不害的思想提炼出精华,写成文章,上书韩王,主张变法强国。在当时的七国之中,韩国最为弱小,常常遭到强秦的侵凌,国土日消,国力日减,如韩非所说:“韩事秦三十余年”,“与郡县无异地”,差不多快成了秦国的一个郡、县了。韩国的内政也是一团糟,韩王安暗弱昏乱,不修明法制,不任人求贤、奖励耕战,走富国强兵之路,却听信虚言浮说,尊重儒侠,放任工商牟利买官,“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韩非子。五蠹》)“臣有大罪而主弗禁”,使“当涂之人擅事要”,所以“贤者懈怠而不劝,有功者隳而简其业”(《韩非子。八奸》),完全是一派亡国之风。作为韩国贵族,韩非目睹韩国的削弱,痛心疾首,他直言上书,是希望韩王安讷谏听言,运用法术来治国图强。但是,韩非的一腔热情,却被韩王安兜头浇了一盆冷水,韩非一而再再而三地上书,韩王安却一直不予理睬。韩非失望之余,只好埋头著书十万言,以阐述他的治国之道。
当时的秦国,秦始皇正踌躇满志,驾长策而驭宇内之际,偶然的机会,读了韩非的《孤愤》、《五蠧》二文,以为先贤所作,感慨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时廷尉李斯告诉秦始皇,说是他的同学韩非所作。这一下秦始皇激动了。原来写出这石破天惊之文的人就近在眼前!于是,秦始皇发兵急攻韩国。韩国怎么是秦国的对手?秦国一发兵,韩国撑不住了,提出要和平谈判。秦始皇说:要和谈可以呀,但要韩非来谈。于是韩非临危受命,出使秦国。到了秦国,他受到了秦始皇高规格的接见。
那个时候韩非的心态是非常复杂而矛盾的,他理论研究的目的,是让他的国家如何在同强秦的对抗中变得强大起来,但是,这套理论在自己的国家得不到重视,却受到了敌国的激赏。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多么残酷的玩笑。然而,秦始皇并没有重用韩非。
韩非为什么没有得到重用呢?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到秦国后给秦王上书,要求保存韩国,当即遭到李斯的反对。第二个原因是韩非自己走不出这种矛盾尴尬的心态,他觉得他的理论如果用来帮助秦国,是等于把自己倒吊起来了。加上他有个毛病,就是口吃,不善于言辩,这是《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上写的:“非为人口吃,不能说道”。我发现有很多聪明人都有口吃这个毛病,像历史上记载的邓艾、周昌,他们都口吃。邓艾说话“艾艾”不成句,周昌张口就是“期期”,成语“期期艾艾”就是这么来的。据说列宁和小布什也有口吃的毛病。智者口吃,是因为他的语速与思维的速度不同步。韩非口吃,也是这个原因。但是这个毛病这时候害了他了。他肚子里有货,嘴里倒不出来,好比茶壶里煮饺子。战国时的游士和辩士都是有一副伶牙利齿的,像张仪和苏秦,都是以三寸不烂之舌去游说君主,成就了自己的名气。那个张仪游说楚国,跟楚国宰相喝过一次酒,后来这位宰相丢了一块玉璧,怀疑是贫而无行的张仪偷了,把他打个半死。张仪回家,问他老婆:“你看看我嘴里的舌头还在不在?”他老婆说:“舌头还有。”张仪说:“这就行了。”舌头是他的法宝呀,没舌头他就没了本钱。辩士的本钱就是他的口才。韩非没这个本钱,口才不行,舌头大,口吃,他只能写文章。更主要的是他压根就不是辩士和游士,那些人虽然能言善辩但实际上没有多少真才实学,他们周旋廊庙,择主而事,天涯一身,可以朝秦暮楚,谁给的待遇高就给谁当马仔。但韩非不是那路人。他是韩国的贵族,不可以朝韩而暮秦,他的理论指向是非常明确的。这种心态,当然也会影响到他的语言发挥能力。所以秦王几次和他对谈都很失望。韩非因此被冷落了。
更可怕的是,昔日的同学李斯也向他伸出了魔掌。出于对韩非才华的妒嫉,他必置其于死地而后快。他对秦始皇进言说:“韩非,是韩国的公子,今大王欲兼并诸侯,韩非这个人终究是要帮助韩国而不会帮助秦国的,这是人之常情呀。现在大王不用他,时间一久,他回归韩国,等于自留后患。不如找个借口把他杀了。”
于是韩非莫名其妙地被投入狱中。李斯呢,他怕秦始皇反悔,索性恶人做到底,派人送了一瓶毒药给韩非,让他及早自我了断。过了几天,秦始皇还真的反悔了,他觉得既然兴师动众请来一个韩非,又不明不白把他关进大牢,有些太过分了,就下令把韩非释放出来,可是韩非早己在云阳(今陕西淳化县西北)狱中魂归离恨天。
那一年是公元前233年,韩非终年47岁。
让韩非没有想到的是,他死后十二年,他的主张却被秦始皇所采纳,帮助他实现了由自己提出的建立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帝国的愿望。就连他的克星李斯,也承认他的学说是“圣人之论”“圣人之术”,把其作为治秦的方略。也可以说,韩非的学说直接催化了一个新时代的诞生,促进了在中国延续达二千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把中国的历史推进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并主宰了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思想意识形态。
3、韩非学说的时代背景
韩非的思想为什么能在那个时代大行其道?我们要从时代背景上去分析。
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争之世”。随着周王室出现了江河日下的衰败之势,各诸侯国“上下交征利”,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那个时代最鲜明的特色就是无论是各诸侯国之间还是国内君臣之间,完全受制于一种赤祼裸的强权政治。同时,国君与国民的冲突,公室与私门的冲突,都导致了礼的功用衰微。在这样一个狼奔豕突的时代里,儒家的礼乐教化、墨家的兼爱非攻,道家的还淳返朴,这些主张统统都不好使了,于世无补。如何重新调整社会秩序,如何理顺各种关系,都需要重新思考,而只有法家的学说还能为这个社会下一猛药。
法家就在这个时代的五脏六腑中成长起来。
自西周以来已有刑,如禹刑、汤刑、吕刑、九刑等。但其具体的执行总则,是“临事制刑,不预设法”。也就是说有刑而没有法律,刑因事而设,“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左传。文公十八年》)至于普通民众,“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测”,对刑的了解是极少的。
法家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
法家学派的创始人是李悝。公元前445年,魏文侯任命李悝为相。他在魏国推行重大改革方略,编制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李悝的学生商鞅是战国中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他到了秦国后,得到秦孝公的重用,对秦国的政治、经济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推行法制,让秦国由一个落后的诸侯国,迅速崛起为一大强国。
从齐相管仲在齐国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以来,晋国赵宣子“制事典,正法罪,辟刑狱”,郑国子产铸刑书,邓析作“竹刑”,晋国之铸刑鼎,以及楚国吴起的变法等等。法术之学的兴起,直接原因就是变法运动,而又进一步推动了变法运动向纵深发展。特别是公元前359年的商鞅变法,更是以法制全面代替礼制、以军功代替世禄、以君主集权的封建官僚政治全面代替领主分治的封建贵族政治的革命。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国富兵强、领袖群伦的大国。实践证明,只有变法才能强国。
同时,随着群雄割据的局面行将结束,时代的潮流正向着大一统帝国君主集权的方向推进。在学术上,长久以来百家争鸣的局面,也必然地需要来一次总体的盘点。总结历史上的法治经验和教训,就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韩非脱颖而出。
4、《韩非子》思想之源
韩非的思想,体现在他的著作《韩非子》中。
《韩非子》最初称《韩子》,宋时,因为韩愈被称为韩子,为了避免两韩子相混,遂改《韩子》为《韩非子》。现存20卷55篇,被认为是先秦法家集大成之作。章太炎称“半部《韩非子》治天下”,此论与宋名相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形成映照。
为什么说《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之作?这要从韩非政治思想的来源上说起。韩非政治思想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是商鞅的法,第二是申不害的术,第三是慎到的势。
所谓“法”,就是依法治国,不以君主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商鞅提出,法的目的有二,即强国、利民。只要达到这两个目的,不必依循旧法古礼。同时,实施法治不必考虑与老百姓协商于先,只可以与他们共同享用实施法制的成果。他主张重刑:“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借刑以去刑”。这里讲的是“刑”和“善”的关系问题。商鞅主张“无刑”,看起来与儒家主张的“无讼”相同,实际上是两股道上的车。儒家讲“无讼”,靠的是道德教化,而不是刑罚。商鞅的“无刑”,则主张要实现“无刑”,使民向善,要靠刑,甚至要靠重刑。重刑使民不敢犯刑,在重刑之下,民不敢为非作歹,这就是善,这就叫“以刑去刑”。“重刑则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商君书。赏刑》)刑律重则民众不敢以身试法,所以国家就不会有犯法的人,如此就达到了“无刑”的目的。韩非继承了商鞅法的理论,他提出“以法为本”的主张,强调“法不阿贵”,“令行禁止”,这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贵族法权观念相比,是历史的一个重大进步。
所谓“术”,是人君驭臣之术,是权术。申不害是法家中重术派的鼻祖。申不害说:“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申不害本来是郑国的贱臣,以术见用于韩昭侯,昭侯任用他为相国,终其世国治兵强,诸侯无敢侵韩。申不害的“术”,来源于黄老,他主张人君应持虚静无为之术,“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若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迹,示天下无为”。术和法一样重要,二者不可缺一。“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法与术的区别在于,法宜公开,术宜深藏。
“势”是什么呢?所谓“势”,就是权力和地位。有权位才有权势。这对于帝王太重要了。慎到是法家先驱中“重势派”的代表,他指出:“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其所乘也。故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慎子。威德》)王者有势好比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一旦失势,则与蚯蚓一样了。如果尧是个匹夫,那么他连他自己的邻居也不敢驱使,但他做了王,就呼风唤雨了。韩非发挥了慎到“势”的理论,提出“任势”的主张。什么叫“任势”?就是实行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实现富国强兵,结束诸侯割据和战乱。秦始皇正是以此理论主张去统一天下的。
可以说,韩非对法、术、势三者都有跟商鞅、申不害、慎到不同的见解,而又将法、术、势结合起来。
除了法家先驱的“法”、“术”、“势”理论,《韩非子》还吸收了道家、墨家、名家的一些思想,并加以融会贯通,构成自己的独到见解,形成了臻于完善的思想体系。
韩非不但是战国末期一位杰出的思想家,还是一位有建树的文学家。《韩非子》一书,不仅思想犀利深湛,诚为一部政治学巨著,而且有着浓郁的文学色彩,韩非曾被认为是先秦散文的“四大台柱”之一。书中的寓言群,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们耳熟能详的很多成语,比如“守株待兔”、“自相矛盾”、“滥竽充数”等,皆出于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