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墨子的“兼爱”论(1 / 1)

人文九课 何香久 2948 字 2个月前

《墨子》第四卷有《兼爱》上、中、下三篇。什么叫“兼爱”?我们且来解题。

首先来看“兼”字的本意。

“兼”在中国文字中是一个会意字,古字的形状是一只手拿着两只稻穗,引伸为同时涉及或具有几种事物,或由各部分合成为整体。我们熟悉的那些成语,像“兼容并包”啦、“兼收并蓄”啦、“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啦等等,都反映了顾及各个方面的意思。墨子对这个“兼”字情有独钟,他把最广博的爱称作“兼爱”,把推行兼爱主张的知识分子称作“兼士”,把实施兼爱方针的国君称作“兼君”,把能够听取不同意见的王称作“兼王”等等。把与“兼”相对立的则称为“别”。

墨子说:“顺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别也。兼之为道也,义正(政);别之为道也,力正(政)。曰:义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国,莫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害也。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无所不利,是谓天德”(《墨子。天志下》)。墨子说得很明白,顺应天意者为“兼”,即兼爱之士。不顺应天意者为“别”,也就是偏颇之士的意思。兼之为道,则行义政,别之为政,则行力政,也就是用暴力和武力去压服别人。什么是行义政的标准呢?就是大国不进攻小国,强者不欺侮弱者,众人不凌侮一个人,高贵者不鄙视卑贱者,富人不骄矜于穷人,强壮的人不掠夺老弱的人。兼爱就是天意的体现,就是互爱、博爱。就是爱无差等,就是一视同仁之爱,即爱天下所有的人而无偏私。这与儒家的“推恩”思想是相对立的。儒家的“推恩”,指的是爱是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你给身边的人爱多一点,不在身边的要少一点。你给亲近的人爱多一点,疏远的人爱少一点。墨子的兼爱,是不论亲疏远近都要相爱。这倒有点类似孟子讲的“无父”之爱,不分血缘亲疏、不分地域远近、不论身份高低贵贱,爱天下人如爱己身。

“兼爱”与“仁爱”有哪些不同呢?

从根本上说,仁爱是以血缘为根基的,由对父、兄之孝、悌而推及到对君王之忠、对朋友之信。仁爱作为一种伦理原则,是以家庭伦理为基础而推演出来的社会政治伦理。

兼爱呢?首先它打破的就是这个血缘的根基,也不以人性作伦理基础。作为一种伦理原则,兼爱是以“天意”为基础的社会伦理原则。

那么,兼爱与仁爱之间有没有共同点呢?

当然有。它们的共同点,就是都运用了“推己及人”的逻辑。

仁爱观主张:“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兼爱观主张:“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

即使是在两者的共同点上,也是有区别的。

区别在哪里?我们来看:

仁爱的出发点是自身,我老了要想到别人老了,我幼小也要想到别的幼小的人。所以儒家特别注重的是自身的道德修养。

兼爱的出发点是人,一切的人,是以类意识为出发点的。“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在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墨子。大取》)。爱人等于爱自己。墨子引《诗经。大雅》文字说:“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并且把这种投桃报李原则看作“兼爱”思想的本源,从中引申出“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的逻辑,爱人的人会得到别人对他的爱的回报,作恶的人也会得到恶的回报。这种对等互报,是以利他为出发点的。所以墨家尚兼爱以利天下,不注重人自身的修养。

兼爱与仁爱最本质的区别也在这一点上。儒家的仁爱是“由内至外”的,讲修身而不言利。墨家的兼爱是外在的伦理原则,主张“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爱、利吾亲”。这种“投桃报李”,需要现实的功利支撑。这一点我下面会讲到。

墨子把爱分成两类,一类是“兼爱”,即博爱,另一类是“别爱”。现在说“别爱”大家可能会感到生疏、不习惯,难以理解,“别爱”就是“偏爱”的意思。别爱不是没有爱心,而是他的爱是有所偏向的,他不爱众人,只爱他自己,或只爱他自己亲近的人。

墨子把实行兼爱学说的人称为“兼士”,不实行兼爱学说的人称为“别士”。

别士说:我怎么能够做到对待朋友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朋友的父母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呢!

于是朋友挨饿的时候他不给朋友饭吃,朋友挨冻的时候他不给朋友衣服穿,朋友有了病他不闻不问,朋友死了他也不予埋葬。

兼士说:我对待朋友就像对待我自己那样,对待朋友的父母就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

于是朋友挨饿的时候他会分出自己的食物给朋友吃,朋友挨冻时他会脱下自己的衣服给朋友穿,朋友有了病他细心照护,朋友死了他料理埋葬。

如果一个人要去参加战争,或者出使巴、越、齐、楚等国,能不能活着回来他自己也不知道,有人问是把自己的父母妻子托付给兼士还是托付给别士呢?墨子认为,即便是那些在言论上反对兼爱学说的人,也一定会在关键时刻把自己的父母妻子托付给兼士照护,而绝不会托付给别士。

同样,墨子把实行兼爱学说的国君称为“兼君”,把不实行“兼爱”学说的国君称为“别君”。

别君说:我对待我的百姓,怎么可以像对待我自己一样呢?这未免太不附合人的本性了。人活在世上没有多少年,就如同一匹白色的马驹匆匆从门缝前驰过一样,我应该首先考虑不能亏待了我自己。

这样的“别君”,当然会对他的百姓非常冷漠甚至暴虐,百姓的饥寒、疾病、困苦、生死存亡,他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兼君说:我是先考虑百姓的利益,最后才考虑自己的。

这样的“兼君”,当然会把百姓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对百姓关爱备至,胜过了自己。

当天下遇到灾难,百姓颠沛流离,缺吃少穿,在死亡线上挣扎,请问人们是跟从兼君,还是追随别君?墨子认为,即使是在言论上反对兼爱学说的人,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跟从兼君,而绝不会追随别君。

墨子做了以上两组对比实验,来证明其兼爱学说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墨子讲兼相爱,其重点在于讲兼相利。

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互爱互利,是兼爱的纲领。

什么是“兼相爱,交相利”的內涵?墨子认为:“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事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中;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刧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墨子。兼爱中》)。兼爱才可以兼利,人与人、国与国、家与家之间要互利,所以要兼爱。兼爱才能互利。天下之所以不太平,是由于人们互不相爱。天下人互不相爱,也就不能互惠互利。天下人相爱了,则天下大治,这样才可以达到兼爱兼利的目的,并且可以建立合乎理想的社会秩序。墨子的这一思想,对当时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可谓一剂药石。

墨子是重利的。这一点也和儒家不同。儒家讲仁政,重义轻利,孔子曾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懂得仁爱的是君子,只讲利益的是小人。孔子的学生就说孔子“罕言利”,绝少谈到这个“利”字。孟子也说:“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而墨家讲义政,实际上是讲“利政”,目的是“务求兴天下之利”。墨家对“义”的解释很直接呀,义就是利。《墨子》有《贵义》篇,专门谈义,义是什么,《墨子。经说下》说:“仁,爱也;义,利也”。《大取》篇说:“有爱而无利,乃客言之也。”义的本质就是利,舍利而无从谈义。利是最高原则。所以梁启超先生说:“利之一字,实墨子学说全体之纲领也。破除此义,则墨学之中坚遂陷,而其说无一成立。”(《子墨子学说》第二章《墨子之实利主义》)

应该说明的是,墨家讲“利”,并不是一己私利,而是国家之利,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当时与墨家学派并行的还有一个杨朱学派,这个杨朱学派也很有影响,“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则归于墨”。天下人的言论和思想,不是追随杨朱去了就是追随墨子去了。杨朱学派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如果从身上拔一根汗毛对天下有利,这样的小事也不干。这就是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墨子呢,正好相反,墨子讲要舍身而利天下。拼命反对墨子,骂墨子骂得最凶的孟子,也表扬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为天下人的利益奔走劳碌,既使磨秃了头顶,走肿了脚后跟也不退缩。

墨子的兼爱兼利观,在当时也曾引起过很热闹的争论。有一个儒家信徒名叫巫马子,是常常和墨子辩论的人,他曾就这个问题和墨子展开争论。他说:“我跟你是不一样的。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胜过爱越人,爱鲁人胜过爱邹人,爱我家乡的人胜过爱鲁人,爱我家里的人胜过爱我家乡的人,爱我父母胜过爱我家里的人,爱我自己胜过爱我父母。这一切,都是因为越来越切近于我的原因。别人打我,感到痛的是我。我打别人,我就不会感到疼痛。我为什么不设法去掉自己的疼痛,反而设法去掉别人的疼痛呢?所以必要的时候只能为了我的利益而杀别人,不能为了别人的利益来杀我。”

墨子反问巫马子:“你是打算把你的这些想法隐藏在心里呢?还是去告诉别人?

巫马子说:“我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想法呢?当然我会把这些观点讲给别人了。”

墨子说:“既然如此,那么如果有一个人喜欢你的主张,这一个人就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你。如果有十个人喜欢你的主张,这十个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你。如果天下人都喜欢你的主张,这天下人就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你。相反,如果有一个人不喜欢你的主张,这一个人就会认为你散布了错误的主张而想杀你。如果有十个人不喜欢你的主张,这十个人就会认为你散布了错误的主张而想杀你。如果天下人都不喜欢你的主张,那就更糟了,天下人就会认为你散布了错误的主张而杀你。你想想看,这样以来,喜欢你主张的人想杀你,不喜欢你主张的人也想杀你,因为你散布了这些话,就让你时时面临杀身之祸。你的话没有给自己带来任何好处,而你却大肆宣扬,纯粹是胡说八道。”

巫马子又提出了一个刁钻的问题:“您兼爱天下,没有看到您给天下带来多少利益。我不爱天下,也没有看到给天下带来多少害处。我们两个人都只有动机,而没有效果。您老人家为什么只认为自己一贯正确,而认为我一贯不正确呢?”

墨子怎么回答?他说:“假如现在有一个人正在放火,而一个人提着水想要把火扑灭了,另一个人则拿着火种想要把这火烧得更旺些。这两个人的效果都还没有达到,那么你赞成哪一个呢?”

巫马子说:“我当然要赞成那个提水来灭火的人的动机了,怎么会赞成那个火上加火的人的动机呢?”

墨子说:“这就对头了嘛。我也认为我兼爱天下的动机是正确的,而你不爱天下的动机是错误的。”

墨子的意思很明确,即使一件事情还没达到它预期的效果,那么它动机的利益指向还是十分明确的。

对于那些认为兼爱之说不可行的说法,墨子的论辩也是十分犀利的。《鲁问》篇载,过去楚国人与越国人在长江上进行船队战争,楚国人多次被打败。公输班,也就是鲁班先生从鲁国到楚国游历,为楚国制造了在战船上用的兵器钩和拒。如果对方的战船后退就用长钩把它钩住,对方的战船如果进攻就用“拒”推开它。凭着先进武器的优势,楚国人反败为胜,多次大败越国。

鲁班很得意,对墨子说:“我制造了船战的钩拒,所向无敌,不知你的仁义道德有没有钩拒?”

墨子怎么回答?他说:“我的仁义道德的钩据拒,可比你船战的钩拒强多啦。我的仁义道德的钩拒,就是兼爱和恭敬。我用兼爱来钩,用恭敬来推拒。不用兼爱来钩,就不相亲。不用恭敬来推拒,就流于轻慢。轻慢并且不相亲,很快就会离散。所以,互相兼爱,互相恭敬,就等于互相有利。现在你用钩来阻止别人,别人也用钩来阻止你。你用拒去推拒别人,别人也会用拒来推拒你。互相钩,互相推,就等于互相残杀呀。所以我的仁义道德的钩据,比你船战的钩拒好呀。”

也有反对兼爱学说的人对墨子说:“兼爱的学说很合乎仁义,但是它实行起来却比较难。难到什么程度呢?大概就像双手托举着泰山跨跃长江、黄河吧!”

墨子怎么回答呢?他说:“像你说的托举着泰山、黄河跨越长江、黄河这样的事,自从有了人类就没有谁去做。但是兼相爱、交相利的学说,古代的圣王可是身体力行过的呀!”

虽然墨子一再强调兼相爱、交相利的学说实施起来很简便,但他也有着更大的困惑。他的困惑是他的这一主张没有多少当权者真正喜欢。“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识其利、辩其故也”(《墨子。兼爱中》)。他希望这一思想能得到“上行下效”的推广。因为上之所好必然会成为下边的风习和时尚,墨子举例说:晋文公喜欢臣子们穿粗糙的衣服,于是他的大臣们“皆牂羊之裘,韦以帶剑,练帛之冠”,都穿粗布衣、很糙的皮袍子,脚上穿着布鞋,头上戴着粗糙的绸帽,他们的佩剑也从不加装饰,就这么上朝面君和办公。楚灵王好细腰,喜欢身材苗条的人,于是他的臣子们“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帶,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都拼命节食,一天只吃一顿饭,屏住气息束紧腰帶,一个个饿的面黄肌瘦,拄着拐棍才能站起来,扶着墙头才能走路。越王勾践喜欢让战士们勇敢,专门把他们训练了三年,还是放心不下,就私下里让人把宫船烧了,声称“越国的宝贝都在上面”,他亲自擂鼓,激励战士们救火,战士们个个奋勇当先,“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余”。直到越王停止击鼓,战士们仍不肯退。(参见《墨子。兼爱中》)

墨子说:穿粗糙的衣服,节食让自己苗条,赴死救火,这些事情“此天下百姓之皆所难也”。天下人都认为做起来不太容易的事却拼命去做,就是因为要附合上级的要求。兼爱的学说对天下有利,而且实行起来会比上面举的三件事容易得多,但是为什么不能实行呢?“特不以为政,而士不以为行故也”,就是因为上边没有人喜欢它。如果上边的人喜欢,用赞赏来激励,用刑罚来惩戒,则人们接受兼爱学说,就会像火苗向上、水流向下一样,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了。

墨子认为,无论多么难的事,只要君王发出一个号召,都能立刻办到,“夫品蔗非有心也,以人主为心,苛上不为,下恶用之”(《墨子闲话。墨子佚文》)。臣下以人主为心,上边怎么说,下边怎么做,人君的威力真是无边无际。王晓明先生说:“在先秦时代,墨子这样的君位祟拜是非常普遍的。就拿诸子来说,大概除了杨朱之外,一谈到社会政治问题,眼睛都是望着君王的。他们那些经世济国的主张,也无一不是专为了坐君位的人设计的”(王晓明《追问录。君位祟拜的俘虏》上海三联书店)。这也是一个大匠的思想误区与困惑。

所以,墨子美好的期望同他抽象的兼爱学说一样,在那个社会环境中,毕竟只会是一种海市蜃楼的幻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