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在巴黎漫不经心地工作。灯红酒绿的香榭丽舍大街春意盎然,周围的栗树枝繁叶茂,街道的光线格外养眼。空气中弥漫着愉悦的气氛,一种轻松的、转瞬即逝的快乐,充满欲望的味道但又不粗俗,这让你的脚步更加矫健,思维更加活跃。我很开心有性情各异的朋友陪伴,过去那些温馨的回忆充盈着我的内心,至少在精神上我重获了青春的活力。我想这种转瞬即逝的愉悦错过之后可能永远再没机会享受到,如果还让工作羁绊我,那我就真是个傻子了。
伊莎贝尔、格雷、拉里和我去周围的名胜古迹旅行。我们去了尚蒂伊[1]和凡尔赛、圣杰曼和枫丹白露。无论我们去哪里,午餐都吃得很好很丰盛。格雷块头大,吃得多,而且酒也喝得多。不知是由于拉里的回春妙手,还是时间的原因,他的身体确实好转了。他不再头痛了。我在巴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眼神中满是迷茫,那种迷茫让人感到痛心,而现在他的迷茫已经不复存在。他寡言少语,只是偶尔讲一个极长的故事寻开心,而听到我和伊莎贝尔不着边际的胡言乱语,他也会放声大笑,笑声朗朗。和我们在一起,他玩得很高兴。虽然他并不风趣,但是脾气好而且安然自得,你会不由得喜欢上他。他这种人,时光流逝历久弥香。
他对伊莎贝尔的爱溢于言表。他爱慕她的美丽,认为她是世界上最具才华、最迷人的女子;而他对拉里的忠诚,如同小狗忠诚于主人一样颇为感人。拉里看起来也很自得其乐。我注意到他把这次旅程当成了一次假期,无论有什么想法,他都暂时搁置一边,尽情地享受这一切。他的话也不多,但是没关系,他的陪伴就是足够的话语。他很随和,而且总是兴味盎然,使你觉得这样已经足矣,再无苛求。而且我很清楚,我们共同度过的这些日子之所以这么愉快,那是因为他在我们身边。虽然他从来不说一句华丽的句子,或诙谐的话语,但要是没有他,我们就会无聊之至。
在某一次短途旅行的返程中,我见证了一幕场景,那场景使我颇感诧异。我们从沙特尔返回巴黎,格雷开着车,拉里坐在他旁边;伊莎贝尔和我坐在后面。一整天的游玩之后,大家都很疲惫。拉里一只手臂伸出去,搭在前座椅背上的顶部。他的这种姿势使他的袖口拉了上去,露出他瘦长而又强壮的手腕和微微长了一层纤细绒毛的棕色的手臂,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绒毛呈现出金黄色。伊莎贝尔僵直的身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瞥了她一眼。她一动不动,简直就像是被催眠了一样。她呼吸急促,眼睛紧紧盯住那结实的手腕和稍微有些金黄的绒毛,还有那只瘦长有力的手,她脸上呈现出饿狼般的色相——那种色相我在其他人的脸上从没有看到过,她的脸就是个面具,燃烧着性欲。我本不能相信她美丽的容貌能够表现出这样一种放纵的****。这是兽欲,不是人性。美丽的外表从她的脸上剥除;她的表情显得既丑陋又骇人。这可怕地暗示了她是一个在**期的**妇,令人生厌,我有点想吐。她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她关注的只有那只慵懒地搭在椅背边沿上的手、使她欲火中烧的手臂。后来她的脸抽搐了一下,身体战栗地抖动,然后闭上了眼睛,缩进了车厢的角落里。
“给我一根烟。”她用沙哑的声音低声说,我简直听不出她的声音。
我从烟盒中取出来一根,为她点上。她贪婪地抽着。在余下的车程里,她看着窗外,没有说一句话。
我们到了他们的家,格雷让拉里开车把我送回酒店,然后将车停进车库。拉里坐进了驾驶员的位置,我坐在他旁边。伊莎贝尔挽着格雷的手穿过人行道,依偎着他,看了他一眼。虽然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我能想象得到。我猜想,格雷将会拥有一个情意绵绵的夜晚,但是他将永远不会知道伊莎贝尔是由于怎样的良心发现,才对他**似火的。
六月接近尾声,我也得回到里维埃拉。艾略特的朋友们要去美国了,他们已经把自己在迪纳尔[2]的别墅借给了马图林一家住,马图林夫妇准备孩子一放假就搬过去住。拉里要待在巴黎工作,但是他为自己买了一辆二手的雪铁龙汽车,并且承诺八月份去和他们待上几天。在我离开巴黎的前一天晚上,我邀请他们三个人和我共进晚餐。
就是在那天晚上,我们遇到了索菲·麦克唐纳。
二
伊莎贝尔突发奇想,想去一些治安很差的低档娱乐场所看看,因为我在那儿有些熟人,所以她请我当她的向导。我不是很赞成这个想法,在巴黎,这一类地方很显然并不欢迎外人进去参观,而且他们对此毫不掩饰,搞得人很不开心。但是伊莎贝尔坚持要去。我提前给她打了预防针,告诉她那里非常无聊,而且恳求她穿得朴素些。我们很晚才吃过晚餐,饭后在女神游乐厅[3]看了一小时的杂耍,然后就出发了。我先带他们去了圣母院旁边的一个地下室,这个地下室是流氓和他们的情妇频繁光顾的场所,我认识这儿的老板,他找了一个长桌子,为我们腾出了位置,这个长桌子旁围坐的都是些不堪入目的人,但是我为他们所有人都点了酒,相互干杯。那里乌烟瘴气,又热又脏。后来,我又带他们去了斯芬克斯舞厅,那里的女人穿着时髦而俗气的晚礼服,袒胸露乳。她们成排坐在两个面对面的长椅上,当乐队奏起音乐时,她们就百无聊赖地跳起舞,眼睛寻觅着舞厅周围坐在大理石桌边的男人们。我们要了一瓶未冰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在我们面前经过时,会向伊莎贝尔抛个媚眼,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否明白其中的含义。
随后,我们又去了拉普街。那是一个又黑又脏、路面狭窄的街道。甚至你刚踏入,就会产生一种肮脏兽欲印象。我们走进一家咖啡厅,只见一个面色苍白、浪**成性的年轻人在弹钢琴,另一位疲惫不堪的老头儿在拉小提琴,还有一个吹萨克斯管的,吹出的音符混杂无序。咖啡厅异常拥挤,看似没有一张空桌子,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儿,便粗暴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个已经坐了人的桌子那边去,然后安排我们坐下。被推搡着离开的两位客人心里很不舒服,说了一些我们的坏话。许多人都在跳舞,有帽子系有红色绒球的水手,还有不三不四的男人(他们大都戴着帽子,脖子上戴有方巾),有半老徐娘,也有青春少女,一个个都化着眼妆(她们头上都没戴配饰),穿着短裙和花罩衫。舞伴的搭配也杂乱无章——有大男人和微胖的小男孩结对跳舞,小男孩化着浓艳的眼妆;还有相貌丑陋又枯瘦的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结对跳舞。封闭的房间里弥漫着烟酒味和汗臭味。音乐没完没了,满是臭汗的乌合之众也跳个不停,汗水在他们的脸上闪烁着,表情严肃、紧张,令人不悦。男客中有几个大块头的粗暴的人,其余都身材矮小,营养不良。我看着正在演奏的三个人。他们的弹奏是如此机械,可称得上是机器人了。我问自己是否可能有那么一刻,在刚刚开始时,他们曾经心怀梦想,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音乐家,吸引人们从很远的地方专程赶过来,为他们鼓掌。即使小提琴拉得不好,也要不断地学习、练习啊。难道那位小提琴手费尽心思,只为在这样肮脏糟糕的环境中,为人们演奏狐步舞曲,一直到次日凌晨吗?后来,音乐停止了,弹奏钢琴的人用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脸。舞者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或无精打采,或歪歪斜斜,或羞愧难当。突然我们听到了一声叫喊,是美语:
“我的老天爷!”
只见房间的另一端一个女人从桌子旁站了起来。和她坐在一起的男人想拦住她,却被她推到一边,然后,她就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她近乎喝醉了,走到我们的桌子旁边,站在我们面前,身体有点晃,咧着嘴傻笑。她似乎发现我们这几个人很好笑似的。我看了看我的同伴们。伊莎贝尔茫然地看着她;格雷皱着眉,面露愠色;拉里诧异地盯着她,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
“你们好。”那女子说道。
“原来是索菲。”伊莎贝尔说。
“你他妈的把我当成谁了?”索菲咯咯地笑道。她一把抓住身边经过的侍者。“文森特,去给我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去拿。”侍者挣脱开她的手,说道。
“脏畜生[4]。”她叫道,朝他啐了一口。
“别担心[5],索菲,这有一把椅子。”一个油头粉面的大胖子说道,那家伙就坐在我们旁边,只穿着一件衬衫。
“绝对没有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你们,”她说,脚下仍旧站立不稳,“你好,拉里!你好,格雷!”她打着招呼,那个刚刚说话的家伙把椅子放在她后面,她跌坐在椅子上。“来,我们一起干一杯。老板[6]!”她尖叫着。
我注意到老板一直在看着我们,此时闻声走了过来。
“索菲,你认识这些人吗?”他问道,用亲昵的第二人称单数称呼着她。
“闭上你的狗嘴[7],”她醉醺醺地笑着说,“他们都是我儿时的玩伴。我要为他们买一瓶香槟酒。你可不要把马尿给我们拿来。拿酒来,那种不让我们作呕的酒。”
“你喝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去你的。”
老板走了,非常高兴卖出了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考虑,一直在喝白兰地酒和苏打水——索菲盯着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
“怎么不把你的朋友介绍给我,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噢,我记得,你曾经来过芝加哥。一板一眼的那个,对吧?”
“可能是吧。”我笑道。
我不记得她了,但是这也并不令人惊讶,因为我已经有十年没有去过芝加哥了,而且从那以后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
她个头很高,由于瘦,站在那儿显得更高。她上身穿着一件鲜绿色的丝绸衬衫,但是衬衫皱巴巴、脏兮兮的,下穿一条黑色的短裙。她的头发剪得很短,很明显染成了棕红色,松散的卷发又蓬又乱。她的妆容骇人,胭脂从脸颊一直涂到眼部,蓝色的眼影打在眼睑周围,眉毛和睫毛涂着厚重的睫毛膏,嘴唇上涂着猩红色的口红。她涂了指甲油的手很脏。在那里的所有女人里,她看起来是最**的。我怀疑她不只是喝醉了而且还吸了毒。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的身上确实有股狐媚;她风流婉转地高昂着头,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糟糕的妆容使她闪亮的绿眼睛愈加凸显,虽然酩酊大醉,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性,可以想象得到她颇得下流男人的心。此时,她冲着我们冷笑了一声。
“看来,你们都不太高兴见到我。”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了。”伊莎贝尔胆怯地说,脸上露出冷冰冰的笑容。
“你应该给我打电话的,你的通信录上有我的电话。”
“我们也是刚到巴黎。”
格雷赶忙前来解围,问道:
“索菲,你在这里过得好吗?”
“挺好的。格雷,你破产了,是吗?”
格雷一听,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是的。”
“你真倒霉。我猜芝加哥现在也不好过。还好我逃了出来。天哪,那个浑蛋怎么还不把酒拿上来?”
“他就来了。”我说,我看到侍者端着一个托盘穿梭于餐桌之间,走过来,托盘上是玻璃杯和酒。
我的话引起了她对我的注意。
“我亲爱的婆家人把我赶出了芝加哥。说我毁了他们的名声。”她狂笑不止,“我是个侨居国外靠汇款生活的人。”
香槟来了,而且斟好了。她用颤抖的手端起一杯到嘴边。
“去他妈的老顽固。”她说。她干了那杯酒,然后盯着拉里,“拉里,你好像没怎么说自己。”
拉里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自从她出现,他的眼睛从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此时听到她的话,便冲她亲切地笑了。
“我不是一个善于言谈的人。”他说。
音乐又重新响起了,一个家伙出现在我们面前。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鹰钩鼻高挺,头发乌黑透亮,嘴大唇厚。他看起来像是邪恶的萨沃纳罗拉[8]。与房间里大多数的男人一样,他的衬衫没有领子,紧身的上衣扣子全部扣得死死的,显出他腰部的线条来。
“来吧,索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忙着呢。你没看见我和朋友们在一起聊天吗?”
“我才不管你朋友不朋友呢[9]。去他妈的朋友们吧。你跟我跳舞去。”
他拉起她的胳膊,但是,被索菲迅速甩开。
“别管我,浑蛋[10]。”她突然暴躁地吼道。
“狗屎[11]。”
“癞蛤蟆[12]。”
格雷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但是我看到伊莎贝尔却能完全理解,奇怪的是,大多数品行端正的女子对这些猥亵的言辞有天然的领悟力,一听既懂。这时,只见她沉下脸,蹙起眉,显示出厌恶的表情。那个男人抬起胳膊,张开他那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眼看就要扇在索菲脸上,这时格雷从椅子上抬起身子。
“找死啊[13]。”他用蹩脚的法语口音叫喊道。
这个男人停下来,狠狠地瞪了格雷一眼。
“当心点,可可,”索菲苦笑着说,“他会毫不留情地把你放倒。”
这个男人忌讳格雷的身高、体重和力量,不满地地耸了耸肩,朝我们丢下一句脏话就溜走了。索菲醉醺醺地咯咯地笑个不停。除了她之外的我们都沉默着。我为她重新斟满酒杯。
“拉里,你住在巴黎,是吗?”她喝光酒之后,问道。
“目前是的。”
和一个喝醉的人交谈总是很困难,不可否认的是,没喝酒的人处于不利地位。我们继续交谈了一会儿,气氛沉闷、尴尬。后来,索菲把她的椅子往后一推,说道:
“如果我再不回到我男朋友身边,他会像地狱中的恶魔一样愤怒。他就是一个板着脸的畜生,但是天哪,他**的功夫甚是了得。”她说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再见了,伙伴们。再来啊,我每晚都在这里。”
她挤进跳舞的人群,然后不见了踪影。看到伊莎贝尔经典的冷若冰霜的蔑视的表情,我差点笑出声来,有好一阵,我们谁也没说话。
“这是个污秽的地方。”伊莎贝尔突然说,“我们走吧。”
我付了我们的酒水钱,也为索菲的香槟酒买了单,然后我们就匆匆地走出咖啡馆。人们还在拥挤的舞池里跳个不停,我们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两点,我觉得应该上床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肚子饿了,所以我建议到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去吃点东西。一路上我们都很沉默。我坐在格雷旁边,为他指路,一直把车开到装潢得很花哨的饭店前。那里饭店的露台上还坐有一些顾客。我们走进去,点了些培根、鸡蛋和啤酒。伊莎贝尔,至少在表面上,已经恢复了平静,她连讽带刺地对我表示祝贺,祝贺我竟然和巴黎那些藏污纳垢的地方有来往。
“是你自找的。”我说。
“反正我玩得非常高兴,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该死的,”格雷说,“真恶心。还有索菲。”
伊莎贝尔满不在乎地耸了耸肩。
“你完全不记得她了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她那时头发还是天然的浅棕色,还没有染成现在的这种糟糕的红色。”
我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记起了一个不大的小姑娘,一双近乎绿色的蓝眼睛,她歪着头的样子很迷人。虽然不漂亮,但是很清爽、坦率,腼腆中带有一丝傲慢,让人觉得很有意思。
“我当然能记起来。我当时喜欢她的名字。我有一个姨妈也叫索菲。”
“她嫁人了,那个人叫鲍勃·麦克唐纳。”
“那小伙子很不错的。”格雷说。
“他是我见过的长得最帅气的小伙子之一。我永远也不明白他看上索菲什么了。我结婚不久,她也结婚了。她的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给了一个在中国工作的美孚石油公司的工人。她和她父亲一起住在麻汶,我们过去经常见面,但是,她结婚之后,不知为什么她很少与我们交往了。鲍勃·麦克唐纳是一个律师,但是他挣的钱并不多。他们住在城北一栋没有电梯的公寓套房里。不过,这也没什么。他们不想见任何人。我从没有见过两个人彼此爱得如此疯狂。甚至在他们结婚两三年且有了一个孩子之后,去看电影时,他用手臂环着她的腰,而她把头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就像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曾经一度,他们在芝加哥成为人们谈笑的话题。”
拉里听着伊莎贝尔说的话,但是没有做任何评论。他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后来怎么样了?”我问。
“一天晚上,他们带着孩子,驾驶着自家一辆小敞篷车返回芝加哥。他们经常把孩子带在身边,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帮手。索菲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不管怎么说,他们很疼爱自己的孩子。一群酒鬼开着大轿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们的车迎面相撞。鲍勃和孩子当场死亡。索菲被撞成了脑震**,断了一两根肋骨。大家想尽千方百计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亡的消息,但是最后还是把实情告诉了她。据说,当时的情景简直糟透了。她几乎疯掉了,哭天喊地,声音足以把房子震塌。他们必须夜以继日地守护着她,有一次,她差点儿跳楼自杀。当然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但是她好像很憎恨我们。她从医院出来之后,又被送进疗养院,在那里疗养了好几个月。”
“可怜的人儿。”
“没有了别人的监管,她就开始酗酒,她喝醉了之后,谁要她,她就和谁上床。这对她的公婆来说太可怕了。他们都是善良低调之人,非常憎恨她的丑恶行为。刚开始我们都尽力去帮助她,但是无济于事;如果你请她去吃晚饭,她会醉醺醺地应约,而且很有可能晚宴还没结束就已经喝得烂醉。后来她和那些残渣余孽混在一起,我们没有办法,只好与她断绝了来往。一次,她因醉酒驾驶被捕,车上还有一个人,是她在地下酒吧勾搭上的拉丁佬,结果发现那个男人竟是警方通缉的逃犯。”
“但是她依靠什么生活呢?”我问。
“有鲍勃的保险赔偿金,肇事的车主上了保险,她从那儿得了些钱。但是这点钱维持不了多久。她花钱如流水,不到两年的时间,她就身无分文了。她的祖母不让她回麻汶去。后来她的婆家人说,如果她能离开到国外生活,就给她邮寄生活费。我猜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度日吧。”
“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我评论道,“想当初,我们国家将害群之马流放到美国,而如今你们美国把害群之马送到了欧洲。”
“我不禁为索菲感到难过。”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静地说,“我不这么认为。当然,那着实是突如其来的打击,而且没有人能像我一样对索菲感同身受。我们一直心灵互通。但是个正常人都能从那样的事情中恢复过来。她身心崩溃,那是因为她堕落的性格。当然,她天生就不是一个身心健全的人;甚至连她对鲍勃的爱都太夸张了。如果她有骨气,就应该振作起来,继续生活下去。”
“如果,如果,如果!如果能当锅用,补锅匠就喝西北风了。人和人是不同的。伊莎贝尔,你太苛求了吧?”我低声抱怨着。
“我不这样认为。这是人之常情,而且我认为没必要对索菲唏嘘伤感。天晓得,我为格雷和孩子付出了那么多,没有人比我更爱他们,如果他们在车祸中身亡,我应该会发狂,但是早晚有一天,我会控制自己的情感,振作起来。格雷,你是愿意让我重新振作起来,还是你更想让我每晚喝得烂醉,然后跟巴黎的浑蛋们随便上床?”
格雷的回答很精妙,可以说是我听到他说过的最幽默的一段话:
“当然了,我更希望你穿着莫利纽克斯礼服跳进我的火葬堆殉葬,但是因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我猜你能做得最好的事情就是打桥牌了。而且我希望你记住,在少于三点五到四个快速赢墩的情况下,不要去打无主牌。”
伊莎贝尔对她丈夫和孩子的爱虽然很真挚,但是不够强烈。此刻不是我向伊莎贝尔指出这个事实的最佳时机,只好作罢。也许她看出了我的心思,因为她跟我说话时带有几分挑衅。
“你有什么高见?”
“我和格雷一样,为那个女孩感到难过。”
“她不是一个女孩了,她已经三十岁了。”
“我想当她的丈夫和孩子身亡的时候,对她来说就是到了世界的尽头。我猜她并不在意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她甚至为了去适应这个对她如此残酷的世界,不惜堕入可怕的酗酒和**中。她本来生活在天堂,当她走失了天堂之后,又无法忍受平凡人的平凡世界,于是,绝望把她拖进了地狱。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喝不到天界的玉液琼浆,那她甘愿去喝厕所的小便。”
“你说的那种事情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完全是无稽之谈。索菲滚入阴沟是因为她喜欢这样。别的女人也有失去丈夫和孩子的,谁也没有像她。那场车祸不是让她变得邪恶的原因。邪恶不是来源于善良。邪恶是本来就存在的。那起车祸打破了她的防备,给了她自由,让她露出本性。不要再怜香惜玉,浪费你的同情心了;实际上,她本来面目就是如此,现在是这样,过去也是这样。”
在这段时间里,拉里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似乎在沉思,看得出他几乎没有听到我们正在说什么。伊莎贝尔的话说完之后,一时没有人开口。后来,拉里开始说话了,声音奇怪而又嘶哑,好像不是在和我们说话,而是在自言自语,眼睛似乎穿越时空,看到了那如烟似梦的过去。
“我记得她当时是十四岁,长长的头发从额头梳到脑后,在脑后打了一个黑色的蝴蝶结,她脸上有一些雀斑,表情严肃。那时,她是一个谦逊、高尚、有理想的孩子。只要能得到的书,她都会去阅读,我们常常在一起谈诗论赋。”
“什么时候呀?”伊莎贝尔眉头微微皱起,问道。
“噢,那时候你和你的母亲一起出去社交了。我过去常常去她的祖父家里,我们就坐在他们家的一棵大榆树下面读书,有时我读给她听,有时她读给我听,她爱诗而且自己也写了很多诗。”
“很多那个年纪的女孩都会写诗。写的都是些难登大雅之堂的歪诗。”
“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对诗也不太懂,很难分出优劣。”
“那时,你最多也不过十六岁吧。”
“当然了,她的诗都是模仿之作,大多是模仿罗伯特·弗罗斯特[14]的诗。但是我觉得对于那么小年纪的女孩儿来说,能把诗写成那样,也是不同凡响的。她耳聪目明,写的诗很有韵律感。她能听到乡野间的声音,嗅到乡野的气味,她能感受到春风里的那一抹温柔,闻到久旱逢甘霖的泥土气息。”
“我从不知道她还会写诗。”伊莎贝尔说。
“她保守着这个秘密,她怕你们都嘲笑她。她很羞涩。”
“她现在可是不知羞耻二字了。”
“当我从战场归来的时候,她几乎已经长大了。她读了许多关于工人阶级现状的书,而且她自己在芝加哥也目睹了当时的现状。她能够解读卡尔·桑德堡[15]的诗,能够用自由体恣意地书写贫民的苦难和工人阶级受到的盘剥。我想这个话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她的诗非常真挚,显示出她的同情和抱负。那时,她想成为一名社会工作者。她的奉献精神令人感动。我发现她很有能力,明事理,不无病呻吟,能让人感受到她美好纯净和崇高的灵魂。我们在那一年里经常见面。”
可以看出,伊莎贝尔听着他的话,越来越愤怒。拉里没有意识到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匕首在她受伤的心脏上搅动。不过,轮到伊莎贝尔说话时,她依旧保持着微笑。
“她怎么会选择你作为她的知己呢?”
拉里充满信任地看着她。
“我也不知道。你们都是富有之人,她是一个穷家女。而我不属于你们富人之列。我到麻汶,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那儿行医。我猜她感觉那让我们有了一些共同点吧。”
拉里没有亲人。我们大多数人至少有堂兄妹、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虽然可能几乎不了解,但是至少给了我们一种归属感,让我们感到自己是这个大家庭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一个贵格会教徒,年纪轻轻就在航海中遇难了,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姐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拉里更孤苦伶仃了。
“你就没想过索菲爱上你了吗?”伊莎贝尔问。
“好吧,她爱过。”拉里笑道。
“当拉里作为一个负伤的英雄,从战场回来的时候,芝加哥一半的女孩都疯狂地爱上了拉里。”格雷直率地说。
“索菲不只是爱慕你。她崇拜你,我可怜的拉里,她的感情你难道毫无察觉吗?”
“我确实不知道,而且我也不相信。”
“我认为你把她想得太高尚了。”
“我依然能看到那个瘦弱的女孩,扎着蝴蝶结,依然能看到她一脸严肃地朗读济慈的颂歌时,那颤抖的声音和夺眶而出的泪水,因为济慈的诗真是太美了。我想知道那个小女孩今在何处。”
伊莎贝尔有些惊诧,满腹狐疑地瞥了拉里一眼。
“时间太晚了,我累得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咱们走吧。”
三
第二天傍晚,我乘坐蓝色的火车[16]去往里维埃拉,两三天之后去安提比斯看望艾略特,跟他说说巴黎的见闻。他看起来气色很不好。蒙特卡蒂尼的疗养并没有像他期望的那么好,而且之后的各种旅行使他精疲力竭。他在威尼斯发现了一个洗礼池,后来去佛罗伦萨购买了他和售家讨价还价才敲定的圣坛用的三幅一联的图画。他非常希望把这些东西及时地安置好,便去了蓬蒂内沼泽,住在一家破旧的小客栈,那里热得让人难以忍受。他购买的那些名贵艺术品要很长时间才能运到,但是他下定决心,不达目的决不离开,于是继续留在那里。最后,当他看到所有的一切都井然有序了,非常开心。见到我,骄傲地向我展示他自己拍的照片。这个教堂虽小,但也有气派,内部装饰华丽而不张扬,正是艾略特高雅情趣的证明。
“我在罗马见到了早期的基督教石棺,非常喜欢,斟酌了很久要不要买,但是最后想了想,还是不买为好。”
“艾略特,你怎么想起买一口早期的基督教石棺了呢?”
“是买给我自己用的,我亲爱的朋友。这具石棺设计非常精巧,而且我想它正好与入口另一边的洗礼池相配,但是这些早期的基督教徒都是一些矮胖之人,应该不太适合我。我可不愿在最后审判日号角吹响时,两腿弯曲,下巴抵到膝盖,像个胎儿一样躺在那里,那种姿势太不舒服了。”
我笑了,但是艾略特是认真的。
“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我做了所有的安排,中间会有一些困难,但是这些困难都是意料之中的。我死后,把我埋葬在祭坛前方,就在圣坛台阶底下。这样,当那些蓬蒂内沼泽地的可怜的农民前来领受圣餐时,他们将会用他们沉重的皮靴踏过我的遗骨。很雅致,你觉得呢?那儿只放一块普通的铺路石板,上面刻上我的名字和两行生卒年月,还要刻有‘Si monumentum quoeris, circumspiece[17]’,意思是:如果你想要寻找他的墓碑,环顾四周,你就会发现。”
“艾略特,我确实知道一些拉丁语,不用你翻译,能理解这些陈词滥调。”我尖刻地说。
“我祈求你的原谅,我亲爱的朋友。我太习惯于上流阶层的愚昧无知,我忘记了刚刚我是在和一个作家说话。”
他嘴上不饶人,占了我的便宜。
“但是我想跟你说的是,”他继续说道,“在我的遗嘱里,我所有的注意事项都写清楚了,但是我想让你当监督人。我可不愿意和那些退休的上校和法国的中产阶级一起葬在里维埃拉。”
“当然,我会照你的意旨去办。艾略特,但是我认为你不必为多年之后发生的事这么精细考虑。”
“上了年纪,你知道的。而且,说实话,我不会因为离世而伤感。兰多[18]的那些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双手烤着……’”
虽然我对文字的记忆很差,但是这首诗很短,我能够背下来。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就是这几句。”他说。
我不由得这样想,艾略特用这首诗来形容他自己,实在是太牵强附会,想象力过于丰富。
“这首诗准确无误地表达了我的想法,”他说,“然而,我唯一需要补充的就是我只涉足欧洲的上流社会。”
“把你的人生阅历浓缩成四句诗不是易事。”
“社交界一片死气沉沉。我曾经憧憬美国能够取代欧洲的位置,创造一个众民推崇的贵族阶层,但是经济的衰退摧毁了所有实现的可能性。我可怜的国家正在变成无望平庸的国度。说出来,你可能不会相信,我亲爱的朋友,上次我在美国的时候,一个出租车司机竟然和我称兄道弟。”
虽然里维埃拉依然因一九二九年的大崩溃而惊魂未定,不复从前的模样,但是艾略特还是持续不断地举办宴会、参加宴会。他未曾与犹太人交往过,只有对罗斯柴尔德一家是个例外。但是话又说回来,最盛大的聚会常常是这些上帝的选民举办的,只要有宴会,艾略特就恋恋不舍,非去参加不可。他游走于这些聚会中,优雅地与他人握手、亲吻,但是表情却是愁苦、超然,就像是流亡的皇族混杂在平民中,略显尴尬。然而,这些真正的流亡皇族却玩得不亦乐乎,似乎他们最大的抱负就是结识电影明星。当时有一种风气,就是把演艺界的演员们纳入了社交圈,艾略特着实觉得不妥。但是,一个退休的女演员在他家附近建造了豪华的住宅,并且广延宾客。内阁部长、公爵、阔太太都到她府上,一住就是几周。艾略特也成了其中的常客。
“当然了,她的客人形形色色、鱼龙混杂。”他告诉我说,“但是如果你不喜欢和他们交流,可以不去理会他们。毕竟我们是美国同胞,我觉得我应该帮助她。如果住在她家的法国宾客发现有人和他们说同一种语言,一定会如释重负。”
有时候,很显然他的身体不太好,我就会劝他放松一下,少参加一些社交活动。
“我亲爱的朋友,我这个年纪是承受不了掉队的后果的。我跻身于上流社会快五十年了,这个道理我还是明白的;如果你在重要的场合不露面,你就会被遗忘。”
真不明白他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这一番自白有多么可悲。我再也没有心思去嘲笑艾略特了;他在我眼里,成了一个极其可怜的人物。他为交际而活,为宴会而呼吸,无人问津是一种侮辱,形单影只是一种伤害,而且,现在人已经老了,愈加害怕被冷落。
夏季飞逝而过。艾略特行色匆匆,从里维埃拉的一端赶到另一端,在戛纳吃午饭,又跑到蒙特卡洛吃晚饭,充分利用他的聪明才智来适应这里的一个茶会和那里的一个鸡尾酒会。无论他有多么疲惫,他都会尽力表现出一副友善、健谈、有趣的样子。他知道各种八卦,对于新近发生的丑闻的各种细节,除了当事人,得数他了解得最清楚。假如你说他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他会一脸惊愕地看着你,觉得你是一个令人忧虑的卑贱粗俗之人。
四
秋天来了,艾略特决定去巴黎住一段时间,一部分原因是去看看伊莎贝尔、格雷,还有他们的孩子过得怎么样,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所说的在首都的《青蛙乐团》[19]。然后,他想去伦敦定制几件新衣服,顺便去看望一下老朋友。我原计划是直接去伦敦,但是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开车去巴黎。这样的安排不会对我造成不便,我就欣然同意了。既然如此,我想我至少可以在巴黎小憩几天。我们整段旅途也比较从容,遇到有美食的地方就停下来享受醇香美味。艾略特的肾脏有些问题,除了维希矿泉水之外什么都不能喝,但是他经常坚持为我挑选半瓶葡萄酒让我喝。他太温厚了,自己不能享受品酒的快乐,但是丝毫不嫉妒我的快乐,而且从我对美酒的享受之中得到由衷的满足。他太慷慨了,我总是费尽心机才能为自己消费的那部分买单。他会乐此不疲地跟我讲他过去认识的那些大人物,虽然我觉得他的故事有些无聊,但是这段旅途还是很愉快的。我们开车穿越乡村,初秋的美景妙不可言,使人流连忘返。我们在枫丹白露用了午餐,直到下午才抵达巴黎。艾略特把我送到我那简朴、老式的旅馆,绕过街角去了里兹饭店。
我们之前告知过伊莎贝尔,说我们要来巴黎,所以当我发现一张她在旅馆里留的便条,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我对便条上面写的内容却吃惊不已:
你一到就赶紧过来。大事不好。不要带着艾略特舅舅一起来。看在上帝的分上,快点来。
我也和其他人一样,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但是我必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整理完毕,我打了辆出租车就去了圣纪尧姆街的那幢公寓。抵达后,我被带到了客厅。伊莎贝尔一看到我就跳了起来。
“你怎么才来?我已经等了你好几个小时了。”
那是下午五点钟,我还未来得及回答,男管家端着茶具走了进来。伊莎贝尔的双手紧握着,不耐烦地看着管家摆茶具。我想象不到发生了什么。
“我刚刚才到。我们在枫丹白露吃的午餐,磨蹭了一会儿。”
“天啊,他摆得也太慢了。真让人抓狂!”伊莎贝尔说。
男管家先把托盘、连同茶壶和糖缸摆好,把茶杯放在桌子上,然后把面包和黄油、蛋糕和曲奇放在旁边,动作慢慢腾腾,的确令人恼怒。做完这一切,他走出去,随手关了门。
“拉里要和索菲·麦克唐纳结婚了。”
“索菲·麦克唐纳是谁?”
“别装傻了,”伊莎贝尔叫道,她的眼睛里燃烧着怒火,“就是我们在那个肮脏的咖啡馆里遇到的醉婆娘,那个咖啡馆还是你带我们去的。天知道你为什么要带我们去那种地方。那里让格雷恶心。”
“噢,你说的是你芝加哥的朋友?”我说,忽略了她无理的责备,“你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昨天下午拉里过来亲口告诉我的。之后我就快要疯了。”
“我想你还是坐下来,给我倒杯茶,然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我。”
“你自己倒吧。”
她坐在茶桌对面,急躁地看着我为自己倒茶。倒完茶,我在壁炉旁的小沙发上舒服地坐了下来。
“最近我们不怎么见面。我的意思是自从我们从迪纳尔回来后,他去迪纳尔待过几天,但是没有和我们待在一起,而是住在一家宾馆里。他过去常常到沙滩上,陪孩子们玩耍。孩子们非常喜欢他。我们还曾去圣布里亚克打高尔夫。有一天,格雷问他是否又见到过索菲。
“‘见到了,见了好几次呢。’他说。
“‘为什么要见她呀?’我问。
“‘她是老朋友啊。’他说。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在她的身上浪费时间。’我说。
“然后他笑了。你知道他是怎么笑的,就像是他认为你说的话非常好笑,虽然事实上一点都不好笑。
“‘但是你不是我。’他说。
“我耸了耸肩,改变了话题。我从未多想。你能想象他过来,跟我说他要结婚的时候,我内心有多恐惧吗?
“‘你不能和她结婚,拉里,’我说,‘你不能。’
“‘我会和她结婚,’他说得非常冷静,就像点菜时,决定再要一份马铃薯一样冷静,‘而且我想要你对她友好一点,伊莎贝尔。’
“‘你要求得太过分了,’我说,‘你疯了。她是个坏人,坏女人,坏到极点。’”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打断道。
伊莎贝尔看着我,眼睛里闪着愤怒之光。
“她从早到晚一直是醉醺醺的。她和每一个邀请她的恶棍上床。”
“那并不能说明她是一个坏人。很多德高望重的人都会喝醉,喜欢做一些下流的事。这些是坏习惯,就像有人喜欢咬指甲一样。但是我认为还有比这更坏的行为。我觉得那些满嘴谎言、弄虚作假、狼心狗肺的人才能称得上坏人。”
“如果你再为她说话,我就杀了你。”
“拉里是怎么又见到她的?”
“他从电话簿上找到了她的地址。他去看了她。当时她正在生病,这也难怪,她那样折腾自己。他为她找来了医生而且安排了人专门照顾她。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拉里说她戒了酒,这个蠢蛋竟然认为他把她的病治好了。”
“你忘了拉里为格雷做了什么吗?难道不是他把格雷的病治好了吗?”
“这不一样。格雷是自己想要被治好。她可没有这种想法。”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
“因为我了解女人。当一个女人像她一样身心崩溃,就会自暴自弃,永远不可能回头。索菲堕落成现在的样子,完全是因为她骨子里就是这种人。你以为她会一直忠诚地爱着拉里吗?当然不会。总有一天她会和拉里分道扬镳。那是她的本性使然。她想要的是畜生、流氓,因为那会让她感到刺激,所以她追求的就是卑鄙无耻之人。她会把拉里置于人间地狱。”
“我认为这很有可能,但是我们也只能望洋兴叹,没有什么好办法。况且,他这是知难而进呀。”
“我是没有什么办法,但是你有。”
“我?”
“拉里喜欢你,而且他听你的。你是唯一一个能影响他的人。你见多识广。去劝劝他,让他不要做傻事,以免毁了前程。”
“他只会告诉我不要瞎操心,他这样说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你喜欢他呀,至少你对他感兴趣,你不能袖手旁观,眼看着他的生活陷入无望的一团乱麻里。”
“格雷是和他相识最久而且是最亲近的朋友。虽然或许劝也没用,但是我想如果真劝,格雷应该是最佳人选。”
“噢,格雷。”她不耐烦地哼道。
“你知道,结果可能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我认识三个朋友,一个在西班牙,两个在东方,他们都娶了妓女,而且她们变成了贤妻良母。她们对自己的丈夫感恩戴德,因为她们的丈夫给了她们安全感。她们知恩图报,为丈夫带来床笫之欢。”
“烦死我了。你觉得我牺牲自己,是要让拉里落入饥渴的女色情狂的手中吗?”
“你怎么牺牲自己了?”
“我放弃拉里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不想成为他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得了吧,伊莎贝尔。你放弃拉里的原因是为了一个正方形雕琢的钻石和一件紫色貂皮大衣。”
我的话刚一出口,一个盛着面包和黄油的盘子就朝着我的头飞了过来。我侥幸抓住了盘子,但是面包和黄油落得满地都是。我站起来,把盘子放回到桌子上。
“如果你艾略特舅舅发现你打碎了他的皇家皇冠德比瓷器[20],他是不会放过你的。这盘子可是为第三代多赛特公爵烧制的,它们几乎是无价之宝。”
“把面包和黄油捡起来。”她呵斥道。
“你自己捡。”我说着,重新坐回了沙发上。
她站起来,怒气冲冲地捡起落在地上的面包和黄油。
“你还说自己是英国的绅士呢!”她狠狠地叫道。
“你错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自己。”
“滚出去。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我讨厌见到你。”
“我很抱歉。我反而一直很高兴见到你。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鼻子极像那不勒斯博物馆里普塞克[21]石像的鼻子,那是从古至今表现美少女的最佳作品。你精致的双腿修长匀称,我看见时总是不由自主地惊叹,因为当你还是个小姑娘时,你的腿很粗而且不匀称,现在竟然变成纤纤**,太不可思议了。”
“靠坚定的意志和上帝的恩典。”她气鼓鼓地说。
“但是,当然了,你最迷人的地方是你的双手。它们是如此的纤长优雅。”
“我一直以为你觉得我的双手太大了。”
“就你的身高和体重而言,这双手不算大。我经常由衷地感叹你举手投足间无尽的优雅。无论是出于天然还是出于人为,你做的每一个手势,都是在传递美感。它们有时像绽放的鲜花,有时像挥动翅膀的鸟儿,比任何语言都更具有表现力。它们就像埃尔·格列柯[22]的肖像画里主人公的手;实际上,当我看着你的手时,我就想起了艾略特说过的那句话,他说你们家祖上有个人是西班牙的贵族。我之前不信,但是看到你的手,我宁愿相信是真的。”
她生气地抬起头来。
“你在胡说些什么?我怎么没听说过西班牙贵族的事儿。”
我把德卢里亚伯爵和玛丽王后的未婚侍女的事给伊莎贝尔讲了一遍,告诉她那就是艾略特母系一族的先祖。伊莎贝尔一边听着,一边得意地端详着她修长的手指和涂过的指甲。
“一个人总会有先祖的。”她说。她轻声笑了,然后淘气地看了我一眼,可以看出刚刚的积怨已经烟消云散了,她又说:“你这个讨厌的浑蛋。”
一个女人,如果你只告诉她真情实感,很容易让她讲道理。
“有些时候,我不是真正讨厌你。”伊莎贝尔说。
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轻柔地挽住我的胳膊,俯下身来想要亲吻我。我赶紧把面颊移开。
“我不会让我的脸沾上口红的。”我说,“如果你想要吻我,就吻我的嘴唇吧,那是慈悲的上帝赋予嘴唇的用途。”
她咯咯地笑了,她把我的头扳向她,将她的丹唇印在我的嘴唇上,在我的嘴唇上留下了一道薄薄的口红痕迹。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你的心意我领了。说吧,想让我做什么。”
“想听听你的真知灼见。”
“我很愿意为你效劳,但是我认为暂时你不会听取我的建议。你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竭尽全力把坏事做成好事,随遇而安,转祸为福。”
火药味又浓了起来,她突然抽回自己的胳膊,站起来,跌坐在壁炉另一边的椅子上。
“我可不会袖手旁观,眼睁睁地看着拉里毁了自己。就算不择手段,我也要阻止他和那个**结婚。”
“你不会成功的。你看,现在吸引住他的是人类最炽热的情感,这种情感动人心魄。”
“你不会是在说他爱上她了吧?”
“不是。爱和这种情感比较起来,无足轻重。”
“嗯?”
“你看过《新约全书》吗?”
“看过。”
“你还记得耶稣是怎么被带到荒地里,被禁食了四十天的吗?就在他饥饿难耐的时候,魔鬼出现了,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可以下令将这些石头变成面包。’但是耶稣抵挡住了**。接下来,魔鬼又把他放在教堂的尖顶,对他说:‘你若是上帝的儿子,就跳下去吧。因为天使会拖住你,不让你掉下来。’但是耶稣又一次拒绝了。然后魔鬼又把他带到了高山上,将世上的万国都指给他看,而且说如果耶稣愿意下跪膜拜他,他就将这万国的荣华都赐予耶稣。但是耶稣说:‘滚开吧,撒旦。’在心地纯良的马太的记载中,这就是故事的结尾。但是这还不是结局。魔鬼诡计多端,又一次地来到耶稣面前说:‘如果你愿意接受羞耻、辱骂、鞭打,戴上荆棘编制的王冠并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你将会拯救全人类。’因为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是人类最伟大的爱。这次,耶稣中计了,魔鬼捧腹大笑,因为他知道邪恶的人会假借救世主的名义来做坏事。”
伊莎贝尔愤怒地看着我。
“你这段故事到底从什么地方读来的?”
“不是读来的。都是我一时兴起编出来的。”
“我觉得这非常愚蠢,而且是对神灵的亵渎。”
“我只是想暗示你,自我牺牲是一种可以压倒一切的情感,和它相比,色欲和饱腹欲都显得微不足道。它最高程度地证实了人的品性,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谁都无所谓,可能值得,也可能不值得。没有一种酒如此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如此令人痛苦,没有一种罪恶使人如此不可抗拒。当他牺牲自己的那一刻,变得比上帝更伟大,因为上帝是无限的、万能的,他怎么能牺牲自己呢?充其量他只能牺牲他自己唯一的儿子。”
“哦,天啊,你真令人厌烦。”伊莎贝尔说。
我没理会她,接着往下讲。
“现在拉里就是受制于如此强烈的情感,你认为和他讲道理或让他审慎行事还能影响他吗?这些年他一直在追寻什么,你毫不知晓。我也不知道,我只能猜出几分。这么多年的辛勤付出,长时间的经验积累,所有的这些在与他的愿望相比时,都变得不值一提了。噢,这不只是一种愿望,而是一种迫切的渴求,他要去拯救那个他认识的女人的灵魂,这个女人过去曾是纯真女孩,而现在是个**。我想你是正确的,他正在做一项无望的工作;因为他过于注重情感,他的身心将受到邪祟的折磨;无论他毕生的追求可能是什么,都将停滞不前。卑鄙的帕里斯一箭射中了阿喀琉斯之踵[23],将他杀死。拉里恰恰缺乏那种冷酷,而这种冷酷,即使是圣徒为了修成正果,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爱他,”伊莎贝尔说道,“上帝知道,我对他无所求,无所图。没有人能像我一样这么无私地爱着他。而他就要过上暗无天日的生活。”
说完,她开始哭泣。我想哭出来可能对她有好处,索性就由她哭一会儿。我正漫不经心地出神,一个想法竟跃进我的脑海里,于是揣摩、玩味了起来。我只能猜测那个恶魔,看着基督教徒挑起的残酷的战争,教徒与教徒之间进行的那些迫害、摧残,看到人世间的冷酷无情、虚情假意、狭隘偏执,肯定在是自鸣得意,而且当他忆起基督教给人类加以一个原罪的痛苦负担,使美丽的星空黯然失色,给世人及时行乐的心里投下一道邪恶的阴影。魔鬼一定会一边窃笑,一边低语:“承认吧,魔鬼也有优点。”
随后,伊莎贝尔从她的包里拿出一个手帕和一面小镜子,照着镜子小心翼翼地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难道你没有一丝同情之心吗?”她恶狠狠地说。
我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但是没有回答。她往脸上擦了擦粉,在嘴唇上涂了个口红。
“你刚才说你猜出几分他这些年的追求。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能猜测,你知道,这种猜测也有可能是完全错误的。我觉得他一直在找寻一种哲学思想,或者可能是一种宗教信仰,一种能让他身心都得以满足的生活准则。”
伊莎贝尔沉思片刻,然后叹了口气。
“你不觉得一个伊利诺伊州麻汶镇的乡下男孩有这样的一种想法很奇怪吗?”
“路德·伯班克[24]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农场,却培育出了无核橘;亨利·福特[25]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农场,却发明了轻快小汽车。与他们相比,拉里有这样的想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路德·伯班克和亨利·福特所做的都是很实际的事情,与美国的传统相吻合。”
我笑了。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学会如何生活得最好更实际的事情吗?”
伊莎贝尔做了一个慵懒的姿势。
“你不想彻底失去拉里吧,对吗?”
她点头称是。
“你知道拉里是个重情之人:如果你和他的妻子之间没有任何联系,他和你之间也就不再有来往。如果你明智一点的话,就应该去和索菲交朋友。你要不计过往,尽可能地对她友善。她就要结婚了,想来得买几件衣服,你为什么不主动提出陪她一起去买呢?我想她一定会欣喜若狂的。”
伊莎贝尔眯着眼听我说话,似乎是在全神贯地听。听完我说的话,她沉思了一会儿,但我猜不出她在想什么。接下来,她说的话让我很是震惊。
“你能不能出面邀请她吃午饭?我昨天对拉里说了那些话之后,再邀请她似乎有点尴尬。”
“如果我邀请了,你会好好表现吗?”
“我会表现得像光明天使一般。”她回答道,绽放出天使般的迷人微笑。
“我马上组织。”
房间里有一部电话。我很快找到了索菲的电话号码,用法国的电话必须要学会耐心地等待,在一段常有的延迟之后,我接通了她的电话,告知了自己的姓名。
“我刚到巴黎,”我说,“听说你要和拉里结婚了。我想对你表示庆贺,希望你们幸福。”伊莎贝尔就站在我身边,狠狠地掐了我一把,疼得我差点儿叫出声来。“我在这儿只做短暂停留,不知道你和拉里后天能不能来里兹饭店和我一起共进午餐。到时候我还会邀请格雷、伊莎贝尔还有艾略特·坦普尔顿一起去。”
“我问下拉里。他现在在这里。”暂停了一会儿,“好的,我们很高兴前往。”
我约定了时间,讲了几句客套话,放下了电话。这时,我从伊莎贝尔的眼睛里捕捉到一种神情,这种神情让我有些不安。
“你在想什么?”我问她,“我不是很喜欢你现在的神情。”
“我很抱歉;我原以为你非常喜欢我这种神情呢。”
“伊莎贝尔,你没有在密谋一些恶毒的计划吧?”
她一听,瞪大了眼睛。
“我保证我没有。事实上我特别好奇索菲现在的样子,毕竟拉里重塑了她。我只希望她来里兹饭店的时候不要涂成恐怖的面具脸。”
五
我组织的小宴会进行得还不算太糟。格雷和伊莎贝尔是最早到的;五分钟之后,拉里和索菲·麦克唐纳也到了。伊莎贝尔和索菲亲切地互吻了对方之后,伊莎贝尔和格雷对她的婚事表示了祝贺。寒暄间,我看到伊莎贝尔飞速地将索菲扫视了一遍。索菲的样子让我大为震惊。我那时在拉白路耶家下等咖啡馆见到她时,她化着骇人的妆容,头发染成了红色,穿着亮绿色的外套,虽然她看起来**不羁而且烂醉如泥,但是她的身上有一种撩人的特质,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但是现在她看起来有些无精打采,虽然她比伊莎贝尔小一两岁,但是样子却比伊莎贝尔老很多,她依然傲然翘首,但是现在,不知为何,却看起来招人可怜。她的头发正在恢复本来的颜色,任由那已经烫染过的头发和没有烫染过的头发杂乱在一起,显得有些邋遢。除嘴唇上有一抹红色之外,她几乎完全是素颜。她的皮肤很粗糙,脸色是那种不健康的苍白。我记得她的眼眸曾经是灵动的绿色,但是现在却苍白、灰暗。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裙子,新崭崭的,还配了红色的帽子、鞋子和背包;对于女装,我不敢说完全了解,但是我有一种感觉,相对于这个场合,她穿得太花哨、太过讲究了。她的胸前戴着一件艳丽的人造宝石首饰,就像是在雷奥里路买的那种大路货。而伊莎贝尔却着黑色丝绸衣,颈部挂着一串人工培育的珍珠项链,头上戴着漂亮而别致的帽子。和伊莎贝尔相比,她显得廉价又俗气。
我点了鸡尾酒,但是拉里和索菲不想喝。后来,艾略特来了。穿过开阔的门厅时,他遇到了一个接一个的熟人,于是和他们打招呼,握手,亲吻。看起来他是把里兹饭店当成了自己的私人会所,正在向接受自己邀请的客人深表感谢。他只知道索菲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丈夫和孩子,并且将要嫁给拉里,其他的我们都没有告诉他。当他终于来到我们身边时,他以自己最拿手的那一套礼仪对二位表示祝贺,不慌不忙,亲切高雅。随后,我们走进了餐厅。因为我们一共有四个男人,两个女人,所以我安排伊莎贝尔和索菲面对面坐在圆桌旁,我和格雷分别坐在索菲的两侧。桌子很小,大家都能听得清彼此的谈话。午餐已经提前预订好,管酒的侍者把酒单送了上来。
“你一点都不了解酒,我亲爱的朋友,”艾略特说,“把酒单给我,艾伯特。”他一面翻动着酒单,一面说,“我除了维希矿泉水之外什么都不能喝,但是我无法忍受别人喝不好的酒。”
他和管酒的侍者艾伯特是老朋友了,二人经过一番兴致勃勃的讨论之后,把我招待客人的酒决定了下来。然后他转向了索菲,问道:
“亲爱的,你们要去哪里度蜜月呢?”
他瞥了一眼索菲的裙子,然后几乎令人察觉不到地向上挑了一下眉,我看出他并不喜欢那件裙子。
“我们要去希腊。”
“这十年来我一直想去那里,”拉里说,“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没能实现。”
“每年的这个时间都是那儿景色最迷人的时候。”伊莎贝尔热情地说。
她记得,我也记得,那是拉里想要和她结婚时,答应带她去的地方。对拉里来说,去希腊度蜜月似乎是一种执念[26]。
交谈进行得并不顺畅,如果没有伊莎贝尔的话,这个场面真是难以应付。她表现得精彩绝伦。每当我们的谈话有可能持续不下去,我绞尽脑汁地想出新的话题时,她总能适时捧场,插入些轻松愉悦的话题。我很感激她。索菲几乎不怎么说话,除非有人主动与她交谈,她才勉为其难,说上几句。看上去她失魂落魄,心若死灰。我心想是不是拉里给她的压力太大了,大到她无法承受。我怀疑她之前不仅酗酒,而且还吸毒,现在酒和毒品突然同时戒掉一定会使她近于崩溃。有时我能捕捉到拉里和索菲之间的眼神交流。拉里的眼神充满了温柔和鼓励,而索菲的眼神里却是一种可怜的恳求。可能是格雷敦厚的天性使他能看我所看,想我所想,他开始和她聊起他之前曾经患有头痛病,几乎使他丧失了工作和生活的能力,是拉里为他治愈了头痛病。他还说那时候他非常依赖拉里,现在对拉里依旧心存感激。
“现在我身体特别棒,”他继续说道,“我一有机会,就去找工作做。我广撒网,多捞鱼,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找到一份工作。天哪,能重新回到家乡工作,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啊。”
格雷的话是出于好意,但是可能不太注意方法。拉里用暗示法给格雷治病,获得了成功。我猜想,现在他是否也用同样的方法来治疗索菲恶性酗酒吸毒,在我看来,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格雷,你现在不再头痛了吗?”艾略特问。
“我已经有三个月没头痛过了,如果我察觉有头痛的征兆,我会握住我的护身符,就会逢凶化吉。”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古币,那是拉里给他的,“就算给我一百万,我也不会卖了它。”
我们用完午餐,咖啡端了上来。那个管酒的侍者过来,问我们要不要来点烈性甜酒。我们都拒绝了,只有格雷说要杯白兰地酒。当酒送上来时,艾略特坚持要看看。
“行,这酒不错,对你没有一点儿害处,只有好处。”
“先生,你也要来一杯吗?”侍者问。
“哎呀,我现在戒酒了。”
艾略特非常详尽地告诉侍者,他的肾脏有问题,而且他的医生不允许他喝酒。
“一点朱波罗卡酒对先生没有害处的。大家都知道这酒对肾脏有益。我们刚从波兰进了一批货。”
“真的吗?这酒现在可是很难搞到手。你拿一瓶来我看一下。”
管酒的侍者是一个身材魁梧而且仪态庄重的人,颈部戴着一条银链子,一听这话,就去拿酒了。艾略特解释道那酒是波兰酿造的伏特加,但是各个方面比伏尔加酒更胜一筹。
“当我住在拉德齐维尔斯府上和他们一起狩猎时,常喝这个酒。你可能没看到过波兰的王子们喝下这种酒的神态;我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可以一大杯一大杯地喝而且面不改色。皇亲国戚,这是当然,一举一动都是皇家贵族范儿。索菲,你必须尝一下,你也是,伊莎贝尔。这个机会不容错过。”
管酒的侍者把酒拿来。拉里、索菲和我都抵挡住了**,但是伊莎贝尔说她想要尝一下,我很吃惊,因为她一向酒喝得少,而且她今晚已经喝了两杯鸡尾酒和两三杯葡萄酒。侍者倒出了一杯浅绿色的酒液,伊莎贝尔接过来闻了一下。
“噢,酒香味扑鼻而来啊。”
“是吧?”艾略特高声说道,“那是他们放进去的香草,是香草赋予了这酒如此的醇香。就当陪你喝一杯吧。偶尔一次不会伤害到我的身体。”
“这味道真是绝妙,”伊莎贝尔赞叹不已,“这果真是琼浆玉液。我从未喝过这么好的酒。”
艾略特把杯子举到嘴边。
“噢,它竟把我带回到了从前的日子里!你们没在拉德齐维尔斯家住过,不会了解这种生活的。那种富丽堂皇简直精彩绝伦。你知道,仿佛置身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一个马车夫驾着六匹马拉着的马车到驿站来接你。而且吃晚饭的时候,每个人身边都有穿着制服的男仆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