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惟妙惟肖地描述着那家王府养尊处优的生活,还有肉山脯林的宴会;我有点怀疑艾略特和那个管酒的侍者密谋安排了这出戏,从而能够给艾略特一个机会,让他来长谈阔论那个王族的气派,炫耀他在王府结识的波兰贵族们纸醉金迷的生活。他滔滔不绝,简直停不下来。
“再来一杯吗,伊莎贝尔?”
“噢,我不敢了。不过这酒真是人间神酒,喝了使人神清气爽。格雷,我们必须要几瓶。”
“我叫人给你们家送几瓶。”
“噢,艾略特舅舅,真的吗?”伊莎贝尔热情地叫道,“你对我们太好了。格雷,你必须尝一下,这酒闻起来就像新割的青草、含苞待放的花朵,像百里香和薰衣草香,味道轻柔。一口喝下去,就像伴着月光听音乐一般舒畅。”
伊莎贝尔喋喋不休地说了这么多,这与平时的她判若两人,我想她也许有些醉了。宴会结束时。我和索菲握手道别。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问她。
“下下周。我希望到时候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我恐怕那时就不在巴黎了。明天我就要去伦敦了。”
当我和其余的客人道别时,伊莎贝尔把索菲拉到一边,和她交谈了一会儿,然后转向了格雷说:
“噢,格雷,我现在暂时还不打算回家。在莫利纽克斯有一场时装秀,我要带索菲过去,她应该去看一下最新的衣服样式。”
“我很乐意去。”索菲说。
我们就此分手。那天晚上,我带苏珊娜·鲁维埃去吃了晚餐,第二天一早就起程去英国了。
六
两周后,艾略特到达克拉里奇饭店,她到后不久,我就顺便来看望他。他给自己订了几套衣服,并向我大谈特谈他选衣服的细节和理由。最后,我终于能插上话了,问他拉里的婚礼举办得怎么样。
“婚礼没有举行。”他冷冷地回答。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在婚期的前三天,索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
“这事儿真蹊跷!他们吵架了吗?”
“没有,根本不可能吵架。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举办婚礼了。我本打算在婚礼上把新娘交给新郎。婚礼一结束,他们就乘东方快车去度蜜月。你现在问起来,我认为这反而对拉里更好。”
我猜伊莎贝尔把一切都告诉他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问。
“嗯,那天我们一起在里兹饭店吃过午饭,伊莎贝尔带索菲去了莫利纽克斯,你还记得索菲穿的那件衣服吗?实在寒酸。你注意到那件衣服的肩部了吗?判断一件衣服做工精良与否,就要看它肩部是否合适。当然了,可怜的索菲,她买不起莫利纽克斯店里的衣服,而伊莎贝尔,你知道她是多么慷慨,毕竟她们从小就认识,伊莎贝尔愿意出钱给她买一套服装,这样她结婚时至少有件像样的礼服。不用说,索菲高兴得手舞足蹈。嗯,长话短说,有一天,伊莎贝尔约她三点钟到她家来,然后两人一起去服装店最后试衣。索菲按时来了,但不巧的是,伊莎贝尔不得不带一个孩子去看牙医,直到四点以后才回来,那时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腻了就先去了莫利纽克斯服装店了,所以马上赶去了那里,但是到了那儿却发现索菲根本就没去店里。最后,伊莎贝尔没有办法,又回到了家中。那天,他们本打算一起去吃晚饭的。拉里按时来了,伊莎贝尔一见到他,就问索菲在哪里。
“他一脸茫然,连忙给索菲的公寓打了电话,但没有人接,所以他说他要去那里找她。他们尽可能把晚饭延迟,但他们俩谁都没有出现,所以他们只好吃了。索菲在拉普街遇到你们之前,她过的什么日子,你应该很清楚。最为不幸的是,你竟然能突发奇想,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拉里找了一整夜,她常去的地方都找了一个遍,但怎么也找不到她。他一次又一次回到她的公寓,但看门人说她没回去过。他花了三天时间,一刻不停地寻找她,而她却无影无踪。第四天,他又去了公寓楼找寻,看门人告诉他,她回来了一趟,收拾了一个包,坐上一辆出租车走了。”
“拉里很难过吗?”
“我没见到他。伊莎贝尔告诉我,他相当难过。”
“她没有写信或者留下字条什么的?”
“什么都没有留。”
我沉思了一番,最后问道:
“这事你怎么看?”
“我亲爱的朋友,恐怕就像你所想的那样。她坚持不下去了,又重操旧业,去过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了。”
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不明白她为什么选择那个时候逃走呢。
“伊莎贝尔怎么看这件事?”
“她当然很难过,但她是个理智的女孩,她告诉我,如果拉里娶了这样一个女人,那将是一场灾难。”
“拉里怎么样?”
“伊莎贝尔对他很好。她说,困难的是他不愿提及此事。他会没事的,你知道。伊莎贝尔说他从来没有爱上过索菲。他娶她只是出于行侠好义。”
可以看出,在事情发生突变时,伊莎贝尔表现得非常勇敢,但她内心肯定乐开了花。我很清楚,下次见到她时,她一定会说她早就料到这桩婚姻会有这种结局了。
但差不多一年之后,我才再次见到伊莎贝尔。虽然那时我本可以告诉她一些关于索菲的事情,让她深思,但鉴于当时的情况,我根本没心思去做。我在伦敦待到将近圣诞节,然后,直接回到里维埃拉自己的家里,中途未在巴黎停留。我开始着手写一部小说,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一直过着闭门谢客的生活。只是时不时可以见到艾略特,显然,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参加社交活动,这让我很心疼。他还是继续举办宴会,要我开车三十英里去参加,而我不想去,这让他很气恼。他觉得我只喜欢待在家里写作,真是太自负了。
“这是一个极其美好、热闹非凡的季节,我亲爱的朋友。”他告诉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与世隔绝,错过外面发生的一切,这简直是一种犯罪。还有你为什么要选择在里维埃拉这种完全过时的地方居住呢?就算我活到一百岁,我也无法理解。”
可怜、可爱又愚蠢的艾略特,他显然活不到那个年纪。
六月份,我已经写好了小说的草稿,觉得自己应该休息一下。所以,我包好行李,登上了一艘单桅杆帆船(夏天我们常乘坐这艘船去福斯湾洗海水浴),并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因为风时起时歇,我们大部分时间都伴随着马达辅助装置的突突声缓慢行驶着。我们在戛纳港度过了一晚,尔后在圣马克西姆岛度过了一夜,在萨娜拉度过了第三晚。然后我们到了土伦。那是我一直向往的港口。法国舰队的船只同时赋予它一种既浪漫又亲近的气氛。在当地古旧的街道上闲逛,从来不会让人感到厌倦。我可以在码头上一待好几个小时,看着岸上休假的水手们两人一组地闲逛,或和自己的女友一起散步,看着那些平民百姓在来回漫步,仿佛他们除了享受和煦的阳光以外无事可做。由于在土伦港,所有的船只和渡船将熙熙攘攘的人群,载往广阔港口的各个码头,你不由得产生土伦港就是终点站的印象。形形色色、包罗万象,大千世界的所有特征都在这里汇聚。当你在咖啡馆里小坐时,天空和大海的光芒会使你目眩,你的幻想将带你进行一场金色的旅行,飞往天涯海角;你幻想着坐上一条大船,在太平洋上的一个珊瑚海滩登陆,海滩上长满了椰子树;你从舷梯下来,登上仰光码头,坐上一辆黄包车;你幻想着你乘坐的船只正快速驶向太子港的码头时,你从上层甲板上望去,看见一群黑人站在码头上,又是高声问候,又是挥手致意。
我们在上午晚些时候上了船,到下午三点左右登陆。上岸后,我沿着码头走去,边走边看,看路边的商店,看擦肩而过的行人,看坐在咖啡馆遮阳棚下的人们。突然间,我看到了索菲,同时她也看到了我。她笑着和我打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握手。她独自一人坐在一张小桌子前,桌子上放着一个空玻璃杯。
“坐下喝一杯吧。”她说。
“你也陪我喝一杯吧。”我边说边找一把椅子坐下。
她上身穿着法国水手的那种蓝白条纹的海魂衫,下身穿着一条鲜红色的大宽松长裤,脚蹬一双凉鞋,涂了指甲油的大足趾从凉鞋里露出来。她没戴帽子,头发剪得很短,而且烫成了卷发,头发是近乎银色的淡金色。她化着和我们在拉普街相遇时一样的浓妆。从桌上的碟子来看,她已经喝了一两杯酒,但她很清醒,好像并不讨厌见到我。
“巴黎那边的朋友都好吗?”她问。
“我想他们都挺好的吧。从我们那天在里兹饭店吃过午饭后,我就没再见到过他们。”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团烟雾,开始大笑起来。
“我终究没有嫁给拉里。”
“我知道,这是为什么呢?”
“亲爱的,到了紧急关头,我觉得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来做抹大拉的玛利亚[27]。不可以的,先生。”
“是什么让你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的?”
她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头傲然地扬了一下,小小的胸部,细细的腰肢,加之穿着那身衣服,看上去像个顽童;但我必须承认,上次见面时,她穿着一身红衣服,显得有几分粗俗和忧郁,而现在却迷人多了。她的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成了棕色,而这种肤色使她脸颊上的胭脂和黑色的眉毛充满了挑衅,俗气中透着引诱的意味。
“你要我告诉你吗?”
我点了点头。侍者端来了我的啤酒和给她点的白兰地和苏打水。她用手里刚抽完的粗丝卷烟点燃了另外一支。
“我那时有三个月没喝过酒了,也没有抽过烟。”她看到我惊讶的神色,笑了起来,忙解释道,“我不是指香烟,而是鸦片。我感觉糟透了。你知道,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会歇斯底里地叫,叫声震天动地。我会说:‘我撑不下去了,我撑不下去了。’我和拉里在一起的时候,并没那么糟糕,但他不在的时候,简直就是地狱。”
我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的时候,我更仔细地观察着她。她的针状瞳孔表明她还在抽。她的眼睛绿得吓人。
“伊莎贝尔本想送我一套结婚礼服。也不知那件衣服现在怎么处置了。那件衣服真是美极了。当时我们约好了我去找她,然后一起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在选衣服这一点上,我佩服伊莎贝尔。她对衣服实在是行家。我到了她家,她的管家说她急急忙忙地带琼去看牙医了,并留下口信说她会很快回来。我走进客厅,咖啡用品还在桌上,于是便请那个管家为我煮了一杯咖啡。咖啡是唯一能让我等下去的东西。他说他会给我煮些咖啡来,出去时顺便带走了空咖啡杯和咖啡壶,但是托盘上留有一瓶酒没有带走。我看了看,原来是你们在里茨酒店里谈论过的那个波兰玩意儿。”
“朱波罗卡酒。我记得艾略特说过他会送伊莎贝尔几瓶的。”
“你们都说那酒闻起来有多美妙,我很好奇,拔掉软木塞,闻了闻。你们说得很对,酒香扑鼻。我抽了一支烟,几分钟后,管家就端着咖啡进来了。咖啡味道也不错。人们都大夸特夸法国咖啡好,让他们去喝吧,我还是更喜欢喝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伊莎贝尔的咖啡还不错,我本来感觉糟透了,一杯咖啡喝下去,感觉好多了。我看着放在托盘里的那瓶酒,那是一种可怕的**,但我说:‘见鬼去吧,我想也不会想的。’于是我又点了一支烟,心想伊莎贝尔很快就会回来的,但她没有。我极度紧张,坐立不安;我不喜欢等人,房间里也没有什么书可看。我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看墙上的画,但我的眼睛却一直离不开那个该死的酒瓶。后来,我想,我只是倒一杯出来,看一眼。倒出来一看,那颜色漂亮至极。”
“是浅绿色的。”
“一点没错。你说怪不怪,它的颜色就如同它的香味一样迷人。那颜色就像你有时会在一朵白玫瑰花心里看到的绿色一般。我禁不住想知道它是否有那种诱人的味道,觉得只是品尝一下不会害我怎么样。我原本只想喝一小口,这时听到了响声,以为是伊莎贝尔回来了,便一整杯下了肚,因为我不想让伊莎贝尔看到我在喝酒。但那不是伊莎贝尔。天哪,我自从戒酒以后,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真的觉得自己开始死而复生。如果那天伊莎贝尔很快就回来的话,我想我现在应该嫁给拉里了。我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
“伊莎贝尔没进来吗?”
“没有,她没有。我很生她的气。她以为她是谁,让我那样等她。然后我看到酒杯又斟满了,我想我一定是鬼使神差地斟上的,但是,信不信由你,我不记得我斟过。把酒再倒回似乎也太没有意思了,所以我就把那杯酒喝了。无可否认,那真是美妙绝伦。我喝完后感觉自己像变了一个人,简直乐不可支,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你还记得那个老家伙说波兰人大杯大杯地喝这种酒,面不改色吗?哼,我想我能和任何波兰杂种喝得一样多。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咖啡杯里的咖啡渣倒在壁炉里,往杯子里斟上酒,斟得满满的。什么琼浆玉液,管他妈的。后来的事我不太记得了,但我相信在我善罢甘休时,瓶子里几乎没有酒了。然后就想在伊莎贝尔进来之前,我得赶快离开。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差点儿与伊莎贝尔撞个正着。刚走出前门,我就听到琼的声音。我急忙跑上楼梯,等她们完全进了门,我便冲下楼梯,跳上了出租车,落荒而逃。我让司机拼命开车,当他问我去哪儿时,我却突然冲着他大笑起来,感觉自己真是帅呆了。”
“你回你的公寓了吗?”我问道,虽然我知道她没回。
“你把我当成什么样的大傻瓜呢?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我不敢去我以前常去的任何地方,所以我去了哈基姆那儿。我知道拉里永远也找不到我。另外,我想抽鸦片。”
“哈基姆是谁呢?”
“哈基姆嘛,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如果你有钱买鸦片,他总能帮你搞到。他是我的一个相当好的朋友。他会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不管大人、小孩、女人,还是黑鬼。他手下总有五六个阿尔及利亚人恭候差遣。我在那里待了三天。我不记得我睡了多少男人。”她开始咯咯地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一应俱全。这三天我把过去戒烟戒酒失去的时间补了回来。但你知道,我当时很害怕。我在巴黎没有安全感,我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已经身无分文。那些浑蛋,你得付给他们钱,他们才会和你上床睡觉,没有办法,于是我从哈基姆那儿离开,回到了公寓,给了看门人[28]一百法郎,告诉他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了。我随即收拾好东西,连夜坐火车去了土伦。到了土伦,我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从那以后你就一直在这里吗?”
“一点没错,并且我要继续留在这里。在这里,你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任何鸦片,都是水手们从东方运回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些垃圾。我在旅馆包了个房间,商务海事宾馆。你晚上进去的时候,就会闻到走廊里散发出的鸦片味道。”说着,她**不羁地嗅了一下鼻子,“甜蜜而又刺激。他们在房间里抽烟,给人一种亲如一家的感觉。旅馆不干涉个人私事,带谁一起来睡觉都没事。他们早上五点来敲你的门,叫水手们回船上去,所以你就只管放心大胆地睡觉,不用担心延误行程。”然后,她突然话题一转,继续说道,“我在码头附近的商店里看到了你写的一本书;如果我知道会见到你的话,我一定会买下它,让你给我签名。”
路过书店的时候,我停下来看了看橱窗里的书,注意到在新书里面有一本我写的小说,是一本法译本,是最新出版的。
“我认为你看了也不会觉得有意思。”我说。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能认字识书,这你是知道的。”
“并且我相信你也会写。”
她迅速地瞥了我一眼,笑了起来。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我想一定写得很糟糕,但自我感觉良好。想必这是拉里告诉你的。”她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说,“人生险恶,要学会苦中作乐,如果不能追欢取乐,就是个大大的傻瓜。”她傲慢地把头往后一仰,“如果我买了那本书,你会给我签名吗?”
“我明天就要走了。如果你真想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把它留在你的酒店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一艘海军摩托艇到达了码头,一大群水手蜂拥着从船上跳了下来。索菲瞥了他们一眼。
“那个人是我的男朋友。”她朝着其中的一个人挥舞着手臂,“你可以和他喝一杯,喝完最好马上开溜。他是科西嘉人,一见到我跟其他男人在一起,就醋海翻涌。”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他看见我时,犹豫了一下,但是,看见索菲向他打招呼,就走到我们桌前。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黑眼睛熠熠发光,鹰钩鼻,一头乌黑的卷发,看上去不超过二十。索菲告诉他我是她童年时的美国朋友。
“他不会讲话,但长得很帅。”索菲用英语对我说。
“你喜欢他们的粗暴,是吗?”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你会被割破喉咙的。”
“完全预料得到,”她咧嘴笑了,“早死早超生。”
“你们能不能讲法语啊?”水手厉声说。
索菲朝他笑了笑,带着一丝嘲弄。她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俚语,带有浓重的美国口音,但这使她平时常说的粗俗下流的语言极具一种滑稽的腔调,令人哑然失笑。
“我告诉他,你很帅气,但怕你不好意思,我是用英语说的。”随后,她对我说,“他很强壮,有一身拳击手的肌肉,用手摸摸感受一下。”
水手的愠怒被奉承消解,他得意地笑了,弯曲起手臂让二头肌显露出来。
“你摸摸看,”他说,“来啊,你摸摸看。”
我摸了摸,表示自己真是羡慕不已。我们又聊了几分钟。之后,我付了酒钱,起身要离开。
“我得告辞了。”
“见到你很开心。别忘了那本书。”
“我不会忘的。”
我和他们两人握过手,便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我停下来,买下了那本小说,并签上了我和索菲的名字。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到合适的赠言,突然间想到了龙沙那广为引用的精美小诗,便将小诗的第一行用法文写在了书上: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我把书留在了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在码头附近,我自己也经常住在那里。天刚亮,你就会被船上招呼上岸过夜的人的号声吵醒,梦幻缥缈的阳光照射在港湾平静的水面上,似是给那些幽灵般的船只披上了美丽的色彩。第二天,我们起航前往卡西斯,我想在那里买些红酒,然后去马赛换乘我们预订的一艘新船只。一周后,我回到了家。
七
我发现艾略特的男仆约瑟夫写来的一封信,告诉我艾略特卧病在床,非常想见见我,所以第二天我驱车前往安提比斯。约瑟夫在带我去见他的主人之前告诉我,艾略特得了尿毒症,医生认为他的病情不容乐观。好在他熬了过来,现在好多了,但他的肾出了毛病,完全康复是不可能的。约瑟夫陪伴艾略特四十年了,他对艾略特很忠诚,可是,尽管表面上他看起来很难过,却不难看出,和他这个阶层的很多人一样,当主人家遇难时,他们内心里却在幸灾乐祸。
“可怜的先生[29],”约瑟夫叹了口气,说道,“当然,他有自己的怪癖,但说到底,他是个好人。人迟早都会死的。”
他说的好像艾略特已经奄奄一息了。
“我确信他早就为你留好了一笔赡养费,约瑟夫。”我不客气地说。
“但愿如此。”他伤心地说。
当他把我领进卧室,看到艾略特依然神气活现时,我很惊讶。虽然他脸色苍白,看上去很老,但精神还不错。他刮了胡子,头发梳得很整齐,身上穿着浅蓝色的丝质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名字的首字母,字母上方绣着伯爵的皇冠。铺开的床单上也绣着这些字母以及皇冠,但型号大得多。
我问他感觉如何。
“很好,”他兴高采烈地说,“这只是暂时的不适。用不了几天我就能起床活动了。我约了迪米特里大公爵在星期六共进午餐,我已经告诉我的医生,让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在那时之前把我的病治好。”
我和他待了半个小时,走的时候叮嘱约瑟夫,说要是艾略特疾病复发,一定要告诉我。一周后,我和邻居一起去吃午饭,使我大吃一惊的是,艾略特也在那里。他身穿礼服,脸色像死人。
“你不应该出门,艾略特。”我告诉他。
“哦,胡说八道,我亲爱的朋友。弗里达请了玛法达公主。自从可怜的路易莎在罗马任职以来,我就和意大利王室熟识,算起来好多年了,我不能让可怜的弗里达失望。”
我不知道是该钦佩他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该哀叹他这把年纪且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竟还保留着对社交的极大热情。你绝不会认为他是个病人。就像一个垂死的演员,脸上涂着油彩,走上舞台时,就会暂时忘记疼痛。艾略特用他惯有的自信,扮演着他那优雅的捧场的角色。他和蔼可亲,八面玲珑,用他那最精通的手法吮痈舐痔,辩口利辞却令人捧腹。我想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把自己的社交天赋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在公主殿下离开时,艾略特鞠躬送行,既表现了对殿下身份的尊重,又表现了一位老人对一个年轻美丽女子的羡慕,风度翩翩,有目共赏。难怪设宴女主人宴会过后称他为宴会的灵魂。
几天后,他又躺在了病**,医生禁止他离开房间。艾略特对此很是恼火。
“病得太不是时候了,真是糟糕至极。社交季正热火朝天。”
他一口气说出一长串在里维埃拉避暑的知名人物。
我每隔三四天去看他一次。有时他躺在**,有时穿着华丽的晨衣坐在一辆两轮推车上。他似乎拥有数件这样的晨衣,因为我未曾见他穿重过样。八月初,有一次我去探望艾略特,我发现他异常安静。约瑟夫迎我入门时,告诉我艾略特的病情有所好转,但他如此无精打采,真是让我有点诧异。我试着用我听到的那些海岸上的八卦新闻来逗他开心,但他显然不感兴趣,轻轻地皱了一下眉,表情中透露出一丝罕有的愠怒。
“你要去参加埃德娜·诺维马利的宴会吗?”他突然问我。
“不去,当然不去了。”
“她有没有邀请你?”
“里维埃拉的所有人她都邀请了。”
诺维马利王妃曾是一个富有的美国女人,嫁给了罗马的王子。这位罗马王子可不是意大利那种一钱不值的普通王子,而是一个伟大家族的首领,一个曾在十六世纪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公国的雇佣兵的后裔。诺维马利王妃是一个六十岁的寡妇,由于法西斯政权索取她的美国进款太多了,她很是不乐意,因而离开了意大利,来到法国,在戛纳后面的一处良田里为自己建造了一幢佛罗伦萨式别墅。她从意大利运来了大理石,砌成她那间大接待室的墙壁,从国外请来画家给画天顶画。她的藏画、铜像都异常精美;甚至连艾略特这样不喜欢意大利式家具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家具十分华贵。她家的花园很漂亮,游泳池的造价能抵得上一个中产人家的财产。她待客大方,每顿饭总不会少于二十个人。她已经安排好在八月月圆之时举行一次化装舞会。虽然还有三周的时间,但里维埃拉已经到处都在谈论这次舞会了。那天晚上会放烟火,她还从巴黎请来一支黑人管弦乐队。那些被流放的王公贵族互相谈论时,又是羡慕,又是嫉妒,认为她这一晚上的开支足够抵得上他们一年的花费。
“富丽堂皇。”有人说。
“太疯狂了。”有人说。
“庸俗至极。”有人说。
“你准备穿什么去呢?”艾略特问我。
“但我告诉过你了,艾略特,我不会去的。你不会认为我这把年纪,还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去参加化装舞会吧。”
“她没有邀请我。”他声音嘶哑地说。
说完,他用憔悴的眼神望着我。
“哦,她会请你的,”我冷静地说,“我敢说,还没发完全部请柬。”
“她不会邀请我的。”他讲话的声音都变了,“这是有意的侮辱。”
“哎,艾略特,对于你所说的,我不是很相信。我敢肯定这是一场疏忽。”
“我可是个不容小觑的人。”
“不管怎么说,你的身体没有好,怎么也去不成。”
“去不成也得去。此次是这个季节盛大的一次聚会。哪怕我只剩最后一口气了,也要去。我有我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那套礼服可以穿。”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保罗·巴顿在你来之前就来见我了。”艾略特突然说。
读者想必忘记这个人是谁了,因为当我写到这里时,我也得回过头翻翻前面看看我给他起了个什么名字。保罗·巴顿是艾略特介绍到伦敦社交界的年轻美国人,后来,觉得艾略特不再有任何利用价值时,将他抛弃,为此,艾略特恨得咬牙切齿。最近这个人相当吸人眼球,首先是因为他加入了英国国籍,而且后来是因为他娶了一位报业巨头的女儿,并且这位巨头已经被封为贵族了。有了这样的后台,再加上此人面面俱圆,显然他会前途似锦。艾略特苦不堪言。
“每当我在夜里醒来,听到老鼠在壁板上窸窸窣窣的声音时,我就说:‘这是保罗·巴顿在向上攀爬。’相信我,老兄,他最终会进上议院的。谢天谢地,我不会活着见到那一幕。”
“他为何而来呢?”我问,因为我和艾略特一样清楚,这个年轻人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跑来。
“我告诉你他为何而来,”艾略特咆哮着说,“他想借我的德劳里亚伯爵服。”
“厚颜无耻。”
“难道你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这说明他知道埃德娜没有邀请我,也不打算邀请我,那是埃德娜煽动他这样做的。那个老**妇。没有我,她哪有今日。我为她举办过宴会。她认识的人哪一个不是我介绍的。她和她的司机上床,你当然知道。令人作呕!巴顿坐在那里,告诉我,她要使整个花园灯火通明,而且还会放烟花。谁都知道我喜欢放烟花。他告诉我,许多人纠缠不休向埃德娜要请柬,但她都一一拒绝了,因为他要把宴会办得面目一新。他说得好像我毫无疑问在被邀请之列。”
“你会把衣服借给他吗?”
“借给他?先叫他死了进地狱吧。我自己穿着它下葬也不借给他。”说到这里,艾略特从**坐起,像个发狂的女人一样来回摇晃。“哦,真是太恶毒了,”他说,“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所有的人。当我能招待他们的时候,他们摇着尾巴围着我转,但现在我老了病了,派不上用场了,他们却将我视同草芥。自从我卧病在床以来,来探望我的还不到十个人。这周我只收到一束寒酸的花。我为他们不遗余力。他们吃我的饭,喝我的酒,我替他们跑腿,为他们安排宴会,我全身心地给他们帮忙,可是,我从中得到了什么呢?没有,没有,屁都没有。他们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生死。天哪,他们真是天理不容。”说到伤心处,他哭了起来。大滴的泪珠从他消瘦的脸颊淌落,“后悔莫及呀,如果当初没有离开美国该有多好啊。”
看到这样一位老人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了,因没有被邀请参加一个宴会而像个孩子一样哭泣,着实可悲。此情此景,令人诧异,同时又难免使人心生怜悯之情。
“算了,艾略特,”我说,“聚会的那天晚上可能会下雨,会搞砸聚会的。”
他听到我的话,就像我们所听说的快要淹死的人抓到救命稻草一样,哭着哭着笑了起来。
“我从来没那样想过。我会向上天祈祷下雨,比平时更加虔诚地祈求上天。你说得对极了,下雨会把聚会搞砸的。”
我总算把他孩子般无聊的想法转移到了另一个话题,当我离开时就算不能让他兴高采烈,至少让他平静了下来。但我还是担心不已,所以一回到家我就打电话给埃德娜·诺维玛利,说我第二天要来戛纳,问能否和她一起共进午餐。她让人给我回话,说她很乐意请我吃饭,但仅仅是家常便饭。然而,到了那儿,我发现除了她自己,还有十个客人在。她不是一个坏人,慷慨好客,她唯一的严重缺点是她的长舌。她甚至情不自禁地说一些关于她密友的坏话,但她这样做是因为她是个愚蠢的女人,想不到别的办法吸引别人的注意。由于她讲的那些坏话又被人传了出去,因而那些被她中伤的人就不再和她来往了。但她举办的宴会总是热闹非凡,大多数人很快就原谅了她。我不想让艾略特因我提出要她邀请他去参加聚会而蒙羞,所以静观其变。她对聚会这件事很兴奋,午餐时的谈话也没有别的内容,全部集中在这次聚会上了。
“艾略特肯定会很高兴,这次总算有机会穿上他的菲利普二世礼服了。”我尽可能随意地说道。
“我没邀请他。”她说。
“为什么?”我装出一种惊讶的语气问道。
“我为什么要邀请他呢?他在社交圈已经没有名望了。他令人讨厌、势利、到处散布丑闻。”
因为这些指控同样适合于她,所以我觉得,她太过分了,傻里傻气的。
“此外,”她补充说,“我想让保罗穿艾略特的聚会礼服。保罗穿上一定会很神气。”
我没再说什么,但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让可怜的艾略特得到他渴望的请柬。午餐后,埃德娜带她的朋友们到花园里去散步了。这给了我可乘之机。曾经,我在这所房子里待过几天,了解它的布局。我猜还会有一些请柬保存在秘书的办公室。我急匆匆地溜过去,打算取一张请柬,放进口袋里,回去后在上面写上艾略特的名字,然后寄给他。我知道他病得太重了,根本参加不了,但如果能收到这份请柬的话,他一定非常开心。但是,当我推开门,发现埃德娜的秘书正坐在办公桌前时,我真是大吃了一惊。我原以为她还在吃午饭呢。她是一位名叫吉斯的中年苏格兰女士,黄色头发,脸上有雀斑,戴着一副夹鼻眼睛,全身都散发出一副老处女的派头。我稍微镇定了一下。
“王妃带着客人们在逛花园,所以我想进来,和你一起抽支烟。”
“不用客气。”
吉斯小姐说话时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小舌颤音。但与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她讲话冷静,而此时她的小舌音愈加颤得厉害,使人忍俊不禁。但是,当你笑不可抑时,她却会很惊诧且不快地看着你,认为你觉得她讲的话好笑,简直是发神经。
“吉斯小姐,我想这次聚会给你增加了很多麻烦事。”我说道。
“简直是忙得我焦头烂额。”
我知道她可以信赖,便直奔主题。
“为什么王妃不邀请坦普尔顿先生呢?”
吉斯小姐刻板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你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她和坦普尔顿先生有仇恨,是她亲自把他的名字从客人的名单上划去的。”
“你知道,他不久于人世了,余生只能在病榻上度日。这次如此不被待见,他很受伤。”
“如果他想和王妃搞好关系,当初就该放聪明些,不该逢人就讲王妃和自己的司机上床的事儿,他的司机有妻子,而且还有三个孩子呢。”
“那她上了没有呢?”
吉斯小姐透过夹鼻眼镜看着我。
“我当秘书已经二十一年了,亲爱的先生,我制定了一条法则,那就是相信我所有的雇主都像白雪一样纯洁。我得承认,当我家女主人发现自己怀孕三个月,而爵爷去非洲射杀狮子,去了半年有余。此时我对女主人坚信不疑的法则受到了严重考验,但女主人只要去巴黎一趟,进行一次价格不菲的短期旅行,就会万事大吉。我和女主人便长松了一口气。”
“吉斯小姐,我来这儿不是和你抽烟的,我来是偷请柬的,我想亲自把请柬寄给坦普尔顿先生。”
“这是一件非常无耻的事。”
“就算是这样吧,做个有风度的人,吉斯小姐。给我一张请柬,他反正也来不了,这会让一位可怜的老人兴高采烈的。你和他并无芥蒂,不是吗?”
“是的,他一直对我很客气。他是个正派之人。在这方面我会为他说话,他比大多数来王妃这儿骗吃骗喝的人要强百倍。”
所有大人物身边都有一些得宠的下属。你最不应该怠慢这些仰仗人势的人。当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时,他们就会生恨,且反复在主子面前放你的冷箭,挑拨离间。你一定要和他们搞好关系。我们的艾略特先生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所以对那些穷的亲戚、老女佣或受主人信赖的秘书总是以良言笑脸相待。我敢肯定,他经常和吉斯小姐相互打趣,圣诞节的时候,也不会忘记送她一盒巧克力、一个化妆盒或者一个手提包。
“拜托,吉斯小姐,发发善心吧。”
吉斯小姐把她的夹鼻眼镜更牢固地固定在她高高的鼻梁上。
“毛姆先生,我相信你不会希望我对我的雇主不忠,而且如果那个老母牛发现我违背于她,她会解雇我的。请帖在写字台上,都装在了信封里。我现在起身去望望窗外,一是为了伸展腿部,因为我在一个位置上坐得太久了,二是为了观赏窗外美丽的景色。当我转过身去的时候,背后所发生的事情,无论是上天还是凡人都没有理由让我负责任。”
吉斯小姐回到她的座位上时,请柬就已经塞进了我口袋里。
“见到了你,真好!吉斯小姐,”我伸出手说,“你准备在化装舞会上穿什么?”
“我是牧师的女儿,亲爱的先生,”她回答说,“把这种愚蠢的事情留给上流阶层的人去做吧。当我看到《先驱报》和《邮报》的代表们美餐一顿,喝一瓶我们二等品的香槟后,我的职责就尽到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里,关上门看一本侦探小说。”
八
两三天后,我去看望艾略特,发现他笑容满面。
“瞧,”他说,“我收到了请柬。今天早上送来的。”
说完,他从枕头底下拿出请柬给我看。
“我早就跟你说过的,”我说,“你看,你的名字是以T开头,排在后面。很显然,秘书写请柬,才轮到你。”
“我还没有回复呢,明天再回复。”
听到这话,我感到有点害怕。
“你要不要让我代你回复?我回去时可以寄出去。”
“不行,为什么要让你帮我?我自己完全能够回复别人的邀请。”
幸运的是,我想,这封信会由吉斯小姐打开,她会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从而把信扣下。这时,艾略特按了按铃,唤约瑟夫过来。
“我想让你看我的礼服。”
“你不会是想去吧,艾略特?”
“我当然想去了。自从博蒙特家的舞会以后,我就再也没穿过这套礼服。”
约瑟夫听闻铃声进来,艾略特叫他把礼服取来。礼服装在一个大的平顶盒子里,用薄绢包着。里面有一条白绸缎长袜、带衬里的白锦缎镶边的织金布紧身裤,搭配一件紧身上衣、一件斗篷、一条可以戴在脖子上的绉领、一顶扁平的天鹅绒帽子、一条长长的金链上面挂着金羊毛勋章。我认出这是菲利普二世穿的那件豪华礼服,那张画就在普拉多。当艾略特告诉我,这正是德劳里亚伯爵在西班牙王子与英国女王的婚礼上穿的服装时,我认为他完全是想入非非。
第二天早上,我吃早饭的时候,有人叫我去接电话。电话是约瑟夫打来的,他告诉我,艾略特夜间又犯病了,他急忙请来了医生,医生也不敢说他是否能熬过这一天。我派人去取车,然后前往安提比斯。我发现艾略特已不省人事了。他之前坚决不让护士看护,但我在那里见到了一位护士,是医生从位于尼斯和博卢之间的英国医院找来的,见状我备感欣慰。我出去给伊莎贝尔发了电报。她正和格雷一起和孩子们在拉波勒廉价的海滨胜地避暑,从拉波勒到安提比斯路途遥远,我担心他们赶不上为艾略特送终。除了艾略特已多年未见的伊莎贝尔的两个兄弟,她是艾略特唯一在世的亲人。
但艾略特求生的欲望很强,或者是医生用的药物起了作用,因为在一天之内他恢复了意识。虽然病得不成样子,他却强作精神,和护士打趣,问了一些关于护士**的下流问题来自娱自乐。我和他待了大半个下午。第二天又去看了他,发现他虽然身体很虚弱,但情绪还好。护士只让我和他待了一会儿。我给伊莎贝尔发出的电报还没有得到回音,甚是焦急。因为我不知道伊莎贝尔在拉波勒的地址,我便把电报发到了巴黎,就担心看门人不能及时转送电报。直到两天后,我才得到答复,说他们马上动身。不凑巧的是,接到我的电报时,格雷和伊莎贝尔乘汽车去布列塔尼短途旅行了。我查了查火车时刻表,发现他们至少三十六小时才能到达。
第二天一早,约瑟夫又打电话给我,说艾略特夜里睡得很不好,想见我。我匆忙赶去。当我到达时,约瑟夫把我拉到一边。
“先生,如果我和他谈论的事情不恰当,还请求先生原谅!”他对我说,“我理当不信教,我认为所有的宗教只不过是神父企图控制信徒的阴谋,但是先生也了解,女人们却不这么认为。我的老婆和女佣坚决要求我们的主人接受临终圣礼,显然他余下的时间不多了。”他非常不好意思地看着我,“现在的问题是谁也没法说。也许如果一个人不久于世的话,还是把自己跟教会的关系搞好为上计。”
我完全理解他。大多数法国人,不管日常他们多么随便地嘲弄宗教,大限将至时,他们更愿意向与他们骨肉相连的宗教妥协的。
“你想让我向他提出这个建议吗?”
“如果先生能有这样的善心的话,再好不过了。”
这是我不太喜欢做的事,但毕竟艾略特多年来一直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履行天主教徒的职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我去了他的房间,见他仰面躺着,身体干瘪,面容憔悴,但神志清醒。我打发护士出去,只留下我们两个人。
“恐怕你病得很重,艾略特。”我说道,“不知道……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请个神父来呢?”
他看了我一会儿,没有回答。
“你的意思是说我就要死了?”
“哦,但愿不是这样。只是以防万一。”
“我懂了。”
他不说话了。这是一个痛彻心扉的时刻,明明知道告诉艾略特这些话,他会难过,却又不得已为之。我不忍心看他,咬紧牙关,因为害怕会哭出声来。我坐在床沿边,看着他,伸出一只胳膊撑着身体。
他拍拍我的手。
“别难过,我亲爱的朋友。位高任重[30],你知道。”
我听了,笑得歇斯底里。
“你这个怪家伙,艾略特。”
“这样不就好多了。现在给主教打电话,说我想要忏悔并接受涂油礼[31]。如果他能派查尔斯神父来,我将会感激不尽的。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查尔斯神父是我以前提到的主教的代理人。我去楼下打电话,对主教本人亲自讲了这件事情。
“紧急吗?”他问。
“刻不容缓。”
“我马上处理此事。”
医生来了,我告诉了他刚才的事。他和护士一起上楼去看艾略特,我在一楼的餐厅等着。从尼斯到安提比斯只有二十分钟的车程,大约半小时后,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门口。约瑟夫朝我跑来。
“是主教本人,先生[32],”他慌慌张张地说,“主教大人亲自来了。”
我急忙出门迎接。这次,与平时不同的是,他的身边缺少了那个代理人的陪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带来了一个年轻神父,这个神父手里提着一个篮子,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我猜测可能是涂油礼所用的物品。司机带着一个破旧的黑色提包跟随其后。主教和我握手问好,并介绍了他的同伴。
“我们可怜的朋友怎么样了?”
“恐怕他病得很厉害,主教大人。”
“能不能带我们去一个可以更衣的房间上?”
“这一层有餐厅,主教大人,客厅在楼上。”
“在餐厅换就可以了。”
我带他去了餐厅。约瑟夫和我在大厅里等待。一会儿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双手拿着圣杯的神父,圣杯上面放着一个小盘子,盘子上面放着圣饼。一块非常细的麻纱餐巾盖在上面,餐巾质地精良,近似透明。我仅在晚餐或午餐时见到主教,他是一个饭量很大的食客,喜欢美酒美食,喜欢说笑话,有时还会讲些下流粗俗的故事。他当时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健壮、臃肿,只有中等身高的人。现在身着法衣,戴着长巾,他看上去不仅高大而且有威严。他的那张红红的脸,平时笑容可掬,现在却很严肃。他的外表不再有曾经的骑兵军官的影子,此刻,他看上去更符合他在教会的身份,一看便知是教会的显要人物。难怪约瑟夫在胸前画十字,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主教微微鞠了一下躬,点了点头。
“带我去见病人吧。”他说。
我给他让开路,让他先上楼梯,但他却让我走在前面。我们都沉默不语,一脸严肃地上了楼。我先走进艾略特的房间,通报说:
“主教大人莅临,艾略特。”
艾略特努力使自己坐起来。
“主教大人亲自莅临,我感到不胜荣幸。”
“不要动,我的朋友。”主教转向我和护士,说,“请你们先回避一下。”然后转向神父,“你也回避一下,等我准备好了再叫你。”
神父环视四周,我猜他是要找一个放下圣杯的地方。于是,我挪开了梳妆台上的玳瑁背刷子,为他腾出放圣杯的地方。护士下了楼,我带神父走进隔壁的房间,这是艾略特的书房。书房的窗户敞开着,能望见外面的蓝天。他走过去,站在其中一个窗口前观景,而我坐下来休息。海上正在进行单桅杆帆船比赛,船的白色三角帆在蓝天的映衬下,闪烁耀眼。一艘黑色的大帆船,扬着红色船帆,迎着微风驶向港湾。我认出这是一条龙虾捕捞船,载着在撒丁岛的捕捞成果,为赌场的晚宴提供一道海鲜。虽然艾略特的门紧紧关闭着,但是能听到他低沉的呢喃声。艾略特正在做忏悔。我很想抽支烟,但又怕被神父瞧见不好。神父一动不动地站着,向外望着。他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浓密的黑色卷发,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黄色中带有些许青色的皮肤,表明他是意大利血统。他的脸上带有南方人的那种生命的活力,我禁不住想,他是有着多么强烈的信仰和浓厚的热情,才能使他放弃了生活的乐趣、青春的愉悦以及感官的满足,致力于为上帝服务啊。
突然隔壁房间里的声音停了下来,我看着门。门打开了,主教出现在门口。
“你来吧[33]!”他对神父说。
书房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接着,我听到隔壁房间里又传来主教的声音,我知道他在祈祷,这是教会命令为病危的人念的祈祷词。然后,又是一片寂静,我知道艾略特正在吃圣餐。恐怕是受到原祖的影响,我虽不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每次做弥撒时,听到主的仆人摇着铃铛通知我领取圣餐时,总免不了感到一阵战栗;现在,我就浑身发抖,仿佛寒风从我身上吹过,真是既害怕又惊恐。这时,书房的门被推开了。
“你可以进来了。”主教对我说道。
我进了艾略特的房间。神父正把杯子和放圣饼的镀金小盘子用纱布盖好。艾略特的眼睛闪闪发光。
“麻烦你送主教大人上车!”他说道。
我们走下楼梯。约瑟夫和女佣们在大厅里等着。女佣们热泪盈眶。三个人一个接一个地走向前跪下亲吻主教的戒指。主教伸出两个手为她们摸顶赐福。约瑟夫的妻子轻轻推了他一下,于是,他也上前跪了下来,吻了吻主教的戒指。主教微微一笑。
“孩子,你不是不信教吗?”
我可以看出约瑟夫在努力保持静定。
“是的,主教大人。”
“不要放在心上。你一直是你主人的忠实仆人。上帝会饶恕你的错误。”
我一直把主教送到马路上,为他打开车门。上车时,他向我鞠了一躬,然后欣然地冲我笑了笑,说道:
“我们可怜的朋友身体已经极其虚弱。他的缺点都是表面上的;其实他心胸宽厚,对自己的同胞情同手足。”
九
我以为艾略特刚刚接受完圣礼,可能想一个人独处,于是我走进客厅,开始看书。但我刚坐下没多久,护士就进来告诉我,说他想见我。我爬上楼梯,到了他的房间。在接受涂油礼之前,医生为他注射了一针,让他打起精神。此时,不知是因这一阵的作用,还是因举行仪式让他兴奋,他平静中露出喜色,眼睛也熠熠发光。
“非常荣幸,我亲爱的朋友,”他说,“这样,我可以带着教会重量级人物的介绍信进入天国。我想所有的大门都会向我敞开,欢迎我的到来。”
“恐怕你会发现那里的人鱼龙混杂。”我笑着说。
“也许你不相信,亲爱的朋友。我们从《圣经》中了解到,天堂和人间一样,也有阶层的划分。那里有六翼天使和四翼天使,有天使长和普通天使。在尘世,我一直在欧洲的上流社会里生活,在天堂,毫无疑问,我也将处于上流社会。我们的主曾说过:‘我的父亲有许多豪宅,分配时,应该让众民各取所需。’”
我猜艾略特把天堂想象成了巴德·罗斯柴尔德男爵的宫堡,城堡墙上挂着的十八世纪的镶板,布哈尔桌,镶嵌的橱柜,和路易十五风格的餐厅套件,套件上盖着路易十五时期的刺绣品。
“相信我,我亲爱的朋友,”他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天堂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该死的平等。”
说着说着,他突然睡着了。我便坐下来看书。他一直睡下去。一点钟的时候,护士进来告诉我,说约瑟夫为我准备了午餐。约瑟夫一副温顺谦卑的样子。
“真想不到主教大人竟然会亲自屈尊寒舍。这对我们可怜的主人来说真是莫大的荣幸。你看到我吻他的戒指了吗?”
“我看到了。”
“如果为我自己,我是不会去做这种事的!我这样做是为了让我那可怜的妻子满意。”
我在艾略特的房间里度过了一个下午。其间,伊莎贝尔发来一封电报,说她和格雷将于次日上午乘坐蓝色火车到达。我不奢望他们能及时赶到为艾略特送终。医生来了,见了艾略特的状况,摇了摇头。日落时分,艾略特醒了过来,能够进一点食。这似乎给了他一时的力量。他向我招手,我走到了床边。他的声音很虚弱。
“我还没回复埃德娜的邀请呢。”
“哦,别管它了,艾略特。”
“为什么?我一直都是一个通晓世故之人,我没有理由在即将离世之时,置礼节于不顾。请柬在哪里呢?”
请柬在壁炉板上,我把请柬取过来,放在他手上,但我很肯定他已经看不清楚请柬上的内容。
“你到我的书房里找几张便笺纸来。我口述,麻烦你来代写。”
我走进隔壁房间,把便笺纸取来,坐在他的床边。
“你准备好了吗?”
“是的。”
他闭着眼睛,但嘴上挂着调皮的微笑,我不知道他接下来会讲些什么。
“鉴于和万能的主有约在先,恕艾略特·坦普尔顿先生不能接受诺维马利王妃的友好邀请。”
他发出了一声微弱的幽灵般的笑声。他的脸是一种很古怪的白,看起来很可怕,呼出一种他的疾病特有的令人作呕的恶臭味。可怜的艾略特,平时可总爱在身上喷洒名牌香水的——香奈儿牌的或者莫利纽克斯牌的。他手里握着那张我偷来的请柬,我觉得他拿着不方便,便试着从他的手里取出来,但他死抓住不放。他忽然开口说话、声音大得震耳欲聋,吓了我一跳。
“老**妇。”他说道。
这是他在人世间说的最后一句话,接着他陷入了昏迷。前一天晚上,护士一直守了他一夜,看上去脸色非常困乏,所以我让她去睡觉了,答应必要时会叫醒她,并说我来守夜。事实上,守夜也确实没有什么可做的。于是,我打开了一盏有灯罩的灯,读书读到眼睛疼,然后,我关掉了灯,坐在黑暗中。夜色温暖,窗户大开。灯塔探照灯的光每隔一段时间就掠过房间。羞涩的月亮隐去了身影。月圆之夜,就会俯瞰到埃德娜·诺维马利的化装舞会上那空洞而嘈杂的热闹场面。此时,深蓝深蓝的天空中,无数的星星闪耀着令人害怕的光芒。我想我可能已经睡着了,但我的意识还清醒着,突然我被一阵急促、愤怒,又令人敬畏的声音彻底惊醒了,这声音任何人都能听到,是死亡的颤音。我走到床边,透过灯塔的微光,感受艾略特的脉搏。我发现他已经死了。我打开了他床边的灯,看着他。他的下巴耷拉着,眼睛睁着,我静静盯着他的眼睛好一会儿,然后帮他合上了眼睛。我很悲痛,感觉有几滴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一位年迈、善良的朋友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想到他的一生是那么愚蠢、无用和无聊,我哀痛欲绝。他曾参加了那么多的宴会,与所有的王子、公爵和伯爵曾举杯畅饮,而如今这些都**然无存。那些人已经彻底将他忘却。
我不忍心叫醒疲惫的护士,所以我回到了靠窗的椅子上。七点钟护士进来时我已经睡着了。醒来后,我留下护士,让她完成自己的职责,自己去吃早饭,然后我去车站接格雷和伊莎贝尔。我告诉他们艾略特已经去世了,因为艾略特家没有地方住,所以我邀请他们到我家住,但他们更愿意去住旅馆。我回到自己家,洗了个澡,刮了胡子,然后换了身衣服。
这天早上,格雷打电话给我,说艾略特委托约瑟夫给了他们一封信,信是写给我的,这封信是艾略特生前所托。因为信里的内容只能由我一个人看,于是我答应马上开车过去。不到一个小时,我又一次走进了艾略特的房间。信封上写着:“我死后马上转交,里面写有关于葬礼的安排。”我知道他一心想埋在他自己建造的教堂里,我已经告诉伊莎贝尔了。他希望得到防腐处理,并提到可以经营这种业务的公司名。“我已经问过了,”他继续写道,“别人都说这家公司防腐术做得很好。我委托你监督此事,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马虎行事。下葬时,我想穿上我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那套礼服,腰配他的宝剑,胸前戴上他的金羊毛勋章。至于棺材的选择,你可以自行决定。不要太耀眼但也要符合我的身份。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希望托马斯·库克父子代办所有的转运遗体事宜,请他们指派一个人送棺材到坟墓。”
我记得艾略特曾说过他想穿着他那套奢华的礼服下葬,但我以为那只是一时兴起,并没有想到他是认真的。约瑟夫坚持要实现他的遗愿,而且似乎没有理由不去实现。先是把他的遗体经过适当的防腐处理,然后我和约瑟夫一起为他穿上那套荒诞的衣服。这真是一件毛骨悚然的差事。我们把他的长腿塞进白色长筒袜里,穿上那织金布的紧身裤。然后,好不容易将他的手臂套进紧身上衣的袖子里。给他戴上洗好了的宽大环状绉领,把绸缎斗篷披在他肩上。最后,我们把平顶的天鹅绒帽戴在他的头上,把金羊毛的勋章套在他的胸前。给尸体防腐的工作者把他的脸颊和嘴唇涂抹得通红。他瘦骨嶙峋,这套礼服穿在他身上显得太大了,就像威尔第[34]早期歌剧中的一名歌手,又像是为了半文不值的目标而孜孜以求的堂吉诃德。当装殓人把他放进棺材里时,我把那把宝剑放在他的双腿之间,使他的手放在剑柄上,就像我曾看过的一个十字军战士的墓碑雕塑,那个十字军战士就是这种持剑姿势。
格雷和伊莎贝尔去意大利参加了葬礼。
[1] 尚蒂伊位于法国巴黎市中心以北约五十公里处,以城堡、森林、赛马场而闻名。
[2] 迪纳尔,法国著名旅游名胜。自十九世纪中叶起,迪纳尔(Dinard)作为一个小渔港,行政上隶属于相邻的圣埃洛加教区。这里宜人的气候、秀丽的风景和理想的海滨浴场都吸引着全欧洲的游客慕名而来。
[3] 巴黎的一家咖啡馆-音乐厅(Cabaret),位于第九区。它在1890年至1920年达到其鼎盛时期。演出以华丽的服装、堂皇的排场以及异域风情著名,并时有**表演。
[4] 原文为法语。
[5] 原文为法语。
[6] 原文为法语。
[7] 原文为法语。
[8] 多明我会修士,佛罗伦萨宗教改革家。从1494年到1498年担任佛罗伦萨的精神和世俗领袖。他以反对文艺复兴艺术和哲学,焚烧艺术品和非宗教类书籍,毁灭被他认为不道德的奢侈品,以及严厉的布道著称。他的布道往往直接针对当时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以及美第奇家族。
[9] 原文为法语。
[10] 原文为法语。
[11] 原文为法语。
[12] 原文为法语。
[13] 原文为法语。
[14]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二十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十九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四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
[15] 卡尔·桑德堡(1878—1967),美国诗人、历史学家、小说家、民谣歌手、民俗学研究者,曾获3次普利策文学奖,其中两次为诗歌,被誉为“人民的诗人”。
[16] 从加来到里维埃拉的区间车。
[17] 英国皇家学会会长、天文学家和著名建筑师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 1632—1723),在他设计的圣保罗大教堂门口的墓碑上刻有拉丁文的结束语。
[18] 沃尔特·萨维奇·兰多,或译为沃尔特·萨维奇·兰德(1775—1864),英国诗人和散文家。
[19] 原文为法语。
[20] 在英国诺丁汉以西约三十公里的Derby(德比)小镇,是Royal Crown Derby的诞生地。英国著名的瓷都。1890年,维多利亚女王特许这儿的瓷器以“Royal”(皇家)冠名,主要生产日用骨瓷餐具系列和收藏品系列,丰富的色彩和繁复的手工描金一直都是其最为独特之处。
[21] 据希腊神话,普塞克是爱神丘比特所钟爱的美人。
[22] 埃尔·格列柯(1541—1614),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幻想风格主义画家。
[23] 《荷马史诗》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凡人珀琉斯和美貌仙女忒提斯的儿子。寓言里说其能刀枪不入,但脚踵是最脆弱的地方,后来,阿喀琉斯被帕里斯一箭射在脚后跟而身亡。
[24] 路德·伯班克(1849—1926),美国园艺家。
[25] 亨利·福特(1863—1947),美国汽车工程师与企业家。
[26] 原文为法语。
[27] 抹大拉的玛利亚:一直以一个被耶稣拯救的形象出现在基督教的传说里,后有说法她可能是耶稣在世间最亲密的信仰伴侣,或者说她是未被正史记载的最受耶稣教诲最得其神髓的门徒。
[28] 原文为法语。
[29] 原文为法语。
[30] 原文为法语。
[31] 天主教神父往往给临终的人或病人施行涂油礼(有时称为终傅),油代表圣灵。在涂油之前,为临终的人或病人祷告,求主赦免其罪,接受临终的人的灵魂安进天堂,医治病人之疾病。
[32] 原文为法语。
[33] 原文为法语。
[34] 居塞比·威尔第(1813—1901),意大利伟大的歌剧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