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1)

艾略特把马图林一家妥帖安顿在他宽敞明亮的左岸公寓,他则于年底返回了里维埃拉。他这座公寓是为了方便自己而设计的,房子的空间容不下一个四口之家,即使是艾略特想把他们留在身边,也是有心无力。但是他不会为此感到遗憾。他完全清楚别人宴请时,一个人要比总是拖着一个外甥女和外甥女婿要受欢迎得多。而且把这一家人留在身边,每逢家里开小宴会(这在这件事情上他往往是煞费苦心),都有两个人非参加不可的话,那是无法安排的。

“定居巴黎,习惯文明生活,对他们来说是好事。而且,两个女孩也到了上学年龄,并且我打听到就在离我公寓的不远处,有一所非常不错的学校。”

正因如此,在那之后我没再见过伊莎贝尔,直到那年春天我因公赴巴黎几周,住在旺多姆广场附近的酒店里。我常去这家酒店,不单单是因为它方便,更因为它有一种情调。风格独特,面积大,历史悠久,傍着宫殿式庭院。两百年前它是间酒馆客栈。这里的浴室远远算不上奢华,洗澡的设施也不尽如人意;几间卧室里摆着漆白铁质床,上面铺着古风床单和有镜子的巨大衣柜[1],样式也是极其寒碜。但是客厅里陈列着精致的古典家具,沙发、扶手椅可以追溯到拿破仑三世统治时期,虽不舒适,看上去却奢侈艳丽,很是好看。坐在那个房间里,我仿佛生活在过去法国伟大小说家的时代一样。看着玻璃罩下的帝王钟,我感觉也许曾经有位把头发梳成小发卷,穿着荷叶边裙子的漂亮女子守望着时钟的长针,等待着拉斯蒂涅到访。拉斯蒂涅是巴尔扎克小说《高老头》中的主人公,他出身没落贵族,其开始的没落潦倒到最后的飞黄腾达是整部小说发展主线,把他的一生都包括进去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医术精湛的内科医生碧昂首被刻画得栩栩如生,就连巴尔扎克本人病入膏肓时,都还忘情地大喊他的名字说:“只有碧昂首救得了我。”碧昂首当年可能来过这间房间,为孀居贵妇号脉、看舌头、治病,这位贵妇因官司从外省赶来巴黎找律师商议一件诉讼案子,生了一点小病,因而请医生。梳妆台前,可能曾坐着一个穿裙子的钟情女人,头发中分,在给自己的负心汉写一封情书;又或者是一位穿着绿色罩袍、围着一条围巾的性情暴躁的老头儿,给自己挥霍无度的不孝之子写信,字字带怒火。

到达巴黎的第二天,我给伊莎贝尔打了电话,问如果我下午五点到访她是否有时间请我喝下午茶。我们已经十年未曾谋面。不苟言笑的管家把我带进了客厅,当时伊莎贝尔正在读一本法国小说。见到我,她起身握住我的双手,面带温暖自信的微笑与我寒暄问好。我们最多见过十来面,单独相处的机会只有两次,但是她马上让我觉得,我们不是泛泛之交而是多年挚友。十年时光,填补了小女孩和中年男子之间的鸿沟,我不再觉得我们的年龄差距悬殊了。这个见过世面的女人用上乘的恭维话向我问好,言语行动间,我觉得我们是同辈人,五分钟后,我们聊得自然诚恳、无拘无束,仿佛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耍,不断见面,从没有间断过一样。她已经学会了轻松舒适、淡定自如、沉着冷静的能力。

但是,她外表的变化才最让我吃惊。我记得她是一个脸蛋精致、肌肉丰腴的女子,使人有点担心她会发胖。想到这,我不知道她是否也意识到了这点,狠命减过肥,或是由于生育的结果。不管怎样,现在,她苗条到了极致,完全合乎理想状态;同时她的着装又充分地展示了她的身材。我注意到她身穿的黑色丝质连衣裙既不过分朴素也不过分华丽,是在巴黎最讲究的服装店定制的。她穿着这条裙子,显得漫不经心,就好像她天生就应该穿考究的服装。十年前,即使有艾略特为她的着装当参谋时,她的穿着总是有些夸张,而且不大自然。而现在就算玛丽·路易斯·弗洛里蒙也绝不能说她不时尚、不优雅。就连她从头到脚的玫瑰色指甲尖都透露着她的时尚优雅。她变得更加清秀了,她五官精致绝伦,有着我见过的女性里最美丽最笔直的鼻子,她的前额和浅褐色的眼睛下面没有一丝皱纹。虽然皮肤已谈不上如年少时那样吹弹可破,但仍是极好的。很显然,现在的乳液、面霜和按摩起了一定作用,这赋予了她柔软、晶莹、精致的肌肤,大大增添了她的魅力。她面颊瘦削,略施胭脂,口红涂得十分精致。她亮棕色的头发烫了一下,梳成当时流行的波波发型。她没戴戒指,我记得艾略特告诉过我她变卖了所有的珠宝首饰。她的手虽并不十分小巧但也算得上非常漂亮了。那个时代的女人在白天穿短连衣裙,我由此能看到她穿着香槟色长袜的腿十分修长。腿是许多标致女人的缺憾,但是伊莎贝尔还是少女时,她的腿并不好看,现在却出落成她的一大优势了。事实上,她已由健康、乐观、皮肤光彩照人的少女蜕变成为魅力少妇了。至于她的美在何种程度上是靠艺术、锻炼和皮肉之苦得来的,似乎变得不再重要,重点是结果十分可人。或许她优雅的举止、言行中的修养是有意为之,但是它们看起来是那么自然。看来这四个月的巴黎时光对她的成长有画龙点睛之效。艾略特,即使是在最最挑剔的眼光之下,也只能对她点头称许;而我本来就是一个不那么难取悦的人,直接被她的美貌惊住了。

格雷去孟特芳丹打高尔夫了,但她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

“一会儿见见我的两个女儿,她们去杜伊勒里公园去玩了,很快就回来。她们都是小可人儿。”

我们又聊了很久,东拉西扯。她喜欢巴黎的生活,在艾略特的公寓住得很舒适。艾略特离开前把自己认为合适的朋友介绍给他们一家认识,现在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艾略特总是逼着他们和他之前过去惯例做的那样,广泛社交。

“你知道吗,一想到彻底破产后穷光蛋的我们还过着这样的富人生活,真是笑死人。”

“情况糟到那个地步了吗?”

她咯咯笑了,这笑声让我记起了她十年前轻快欢乐的笑声。

“格雷身无分文。而我此刻的收入同拉里向我求婚时的收入差不多。我拒绝他,因为我觉得不可能靠那点收入过活,而现在我不仅要靠这点收入过日子还要养活两个女儿,这确实有点讽刺好笑,不是吗?”

“你能把这一切当笑话看待让我深感欣慰。”

“有拉里的消息吗?”

“我?没有。你上一次离开巴黎之前我就没再见过他,我认识一些他的旧相识,也向他们打听过他的消息,但那是很多年前了。没人知道他的行踪,他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我们认识芝加哥银行的经理,拉里在那里有账户,那个经理告诉我们,偶尔收到拉里从什么怪地方开来的一张支票,比如中国、缅甸、印度。他好像就游走在那些地方。”

我毫不犹豫地问出了涌上嘴边的问题,毕竟如果你想就某事探个究竟时,最好的方式就是提问题。

“你希望你嫁的是他吗?”

她微微一笑,十分动人。

“我和格雷很幸福,他是个好丈夫,不能再好了。你知道,在大萧条和破产来临之前我们都过得很幸福。我们喜欢相同的人,有共同的爱好。他很贴心,有人对你关怀备至总是一桩美事,从结婚到现在他对我的爱从未减少。在他心里,我是最完美的女人。你无法想象他是多么善良和体贴,他甚至慷慨到了离谱的程度;你知道,他认为任何的享受,我都配得上。结婚这么多年来,他从未对我有半句恶言恶语。哦,我是多么幸运啊!”

我暗地里想,她是否觉得她回答了我的问题,然后我换了话题。

“给我讲讲你的两个女儿。”

说话间,门铃响了。

“她们回来了,你自己看看吧。”

转眼间两个孩子进来了,后面跟着保姆。伊莎贝尔先给我介绍了大女儿琼;然后介绍小女儿,普利西拉。她们则逐一礼貌地亲吻了我的手。大女儿八岁,小女儿六岁,是同龄中的高个子,因为伊莎贝尔很高,而格雷更是体形硕大。两个女儿也只是普通女孩般模样,没什么特别之处。她们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有着她们父亲的黑发和母亲的浅褐色眼睛。她们并不因为有陌生人在而害羞胆怯,相反,她们热切地和自己母亲分享着花园里发生的事,眼睛盯着厨师为下午茶准备的精美糕点。不过我和伊莎贝尔还没开始吃桌上的美食,伊莎贝尔见状允许她们选一样尝尝,她们为选哪一样苦恼不已。她们对自己母亲伊莎贝尔的喜爱显而易见;三人相拥在一起的画面十分动人。她们吃完自选的小蛋糕后,应伊莎贝尔的要求,听话地离开了。在我的印象里,她们乖巧懂事,十分听从母亲的管教。

她们离开后,我讲了一些对孩子母亲通常讲的话,听到我的恭维,伊莎贝尔显然很高兴,但是,有点儿不放在心上。我问她格雷是否喜欢巴黎。

“挺喜欢的。艾略特舅舅留给我们一辆车,格雷可以每天打高尔夫,他参加了旅行者俱乐部,还在那里玩桥牌。当然了,艾略特舅舅提供给我们这套公寓简直是天赐恩典。格雷完全垮掉了,而且他那可怕的头痛病仍会发作。即使他接受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也做不了,很焦急。他想工作,他觉得自己应该工作,但想到不能工作,他觉得很丢人现眼。你看,他觉得男人的天职就是工作养家,如果不能工作养家,他情愿去死。他受不了自己成为一个多余的人;我只是劝解他,说休息和换一下环境会使他恢复正常,才把他劝到巴黎来的,但我知道,除非一切步入正轨,否则他不会快乐。”

“恐怕过去两年半很难熬吧?”

“嗯,开始时,我接受不了破产的事实,我觉得那简直不可能。我能理解别人可能会破产,但我们怎么可能破产呢?我一直想,最后一刻会有奇迹,我们会因运气之类的东西得救。然后当最后致命一击来临时,我觉得没办法再活下去了,未来不再属于我,前途一片黯淡。那两周时间里,生活里再没有了欢乐,一切我喜欢的事情再也与我没关系了。天呐,太可怕了,和过去的一切说再见,太黑暗了。有两个星期,我简直受不了了,知道生活不再有任何乐趣,再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然后十四天过去了,我说:‘见鬼去吧,我不会再想这些烦心事了。’和你说句实话,后来我就真的没再想,一点点都不懊恼,还没破产的时候我是得乐且乐,现在破产了,就破产吧。”

“很明显,住在一座上等的豪宅里,用着上好的免费管家和厨师,消瘦的身躯还可以穿着香奈儿定制的连衣裙时,破产就好应付多了,对吧?”

“不是香奈儿,是朗万,”她咯咯笑着,“我看出这十年来,你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你是一个机灵鬼,一直以来不信我说的话,但是如果不是为了格雷和孩子们,我也许不会接受艾略特舅舅的帮助,这个我是有把握的。靠我每年两千八百元钱的收入,我们可以很好地经营种植园,种水稻、黑麦、玉米,还能养猪。毕竟我是在伊利诺伊州的农场出生和长大的。”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讲。”我笑着说。我知道她实际上是在纽约一家高级妇产科医院出生的。

这时格雷进来了,十二年前,我确实只和他见过两三次面,但是我见过他的结婚照(那张照片装裱在精美的相框里,艾略特将那相框摆在他的钢琴上,和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德·吉斯公爵签名的那些照片放在一起。)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很俊朗,现实却让我吃了一惊。他的鬓角秃得很厉害,头上也有一小块秃顶,他的脸又涨又红,双下巴。多年来,优越的生活条件和饮酒的习惯让他发福了不少。幸亏他个子高,看上去还不算严重肥胖,但是吸引我注意的是他的眼神。我很是记得当初他前途无量、无忧无虑的时候,那双爱尔兰蓝眼睛里充满着信赖和开诚布公。而现在,我在他眼里看到了迷茫困惑和沮丧,即使不知道实情,我也能猜到,在一系列打击中,他的自信以及对世界秩序的信心都被摧毁了。我感觉到他的内心已经非常自卑,好像他做错了什么事情,并深以之为耻一样,尽管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做错了。显然,他的精神世界被动摇了。他对我的到来表示热情的欢迎,好像我是他远道而来的老友,显得很高兴,但我感觉他对我的热情只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内心感受。

用人上了酒,格雷为我们调了鸡尾酒。他刚刚打了两轮高尔夫球,对自己的战绩很是满意,喋喋不休地谈论着自己是怎么克服一个一个困难进球的。伊莎贝尔饶有兴趣地听着。我和他们约定了下次一起吃晚饭和看戏的时间,几分钟后,我告辞了。

渐渐地,我养成了一周拜访伊莎贝尔三四次的习惯,每次去都是在下午完成工作后,那时一般情况下她都是只身一人,很乐于与我闲聊,艾略特介绍给她的朋友均属长辈,而她的同龄朋友少之又少。我自己的朋友晚饭之前大都很忙,比起参加俱乐部或者和那些排外的法国人玩桥牌,我更喜欢去伊莎贝尔那儿闲聊。她接待我的妙处在于好像我们是同龄人,可以轻松地交谈。我们开玩笑、打趣、逗乐,一会儿聊我们自己,一会儿又聊共同的熟人,一会儿又聊书画,我们一起度过了非常愉快的时光。我有一个性格缺陷,对不好看的相貌永远看不习惯;无论朋友的性格多么好,多年亲密相处也无法让我忘记她不整齐的牙齿或者不对称的鼻子;反过来,我对朋友的精致却永远感到喜欢,相交二十年之后,长得方正的额头或精致的颧骨仍能给我带来无穷的视觉享受。因此,每次见伊莎贝尔,她的鹅蛋脸、凝脂似的皮肤、透着温暖的浅褐色眼睛都会使我重拾愉悦感。

后来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在所有的大城市,总存在着一些彼此独立互无沟通的小圈子,一个大世界里包含着许多小世界,人们在一个个小世界里生活着,同一小圈子里的人彼此依赖相互陪伴,仿佛他们居住在一个个孤岛上,彼此隔着无法逾越的海峡。从我的经验来看,巴黎更是这样子。法国名流只认识上流社会人士,政客们生活在腐败的政治圈,大小资本家只承认资本家,作家只和作家来往(在安德烈·纪德的日记里,有一点很突出:他好像除跟那些从事一样职业的人以外,很少和其他人接近的),画家只喜欢画家,音乐家只青睐音乐家。伦敦也是如此,只是法国尤甚,在伦敦同样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是程度逊色于巴黎,而且有这么十几家人家的宴会席上,偶尔还会碰到公爵夫人、演员、画家、议员、律师、服装师和作家齐聚一堂之时。

我在生活上的遭遇,让我在不同的时期里,在巴黎差不多所有这些小世界里都待过一段短暂的时间,甚至在圣日耳曼大街那个封闭社会也进去过(通过艾略特);但是,比起现在叫作福煦大道的那个甄别很严的小圈子,还有常去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的那一批不管国别的人士,抑或蒙马特尔区那群嘈杂而破烂的寻欢作乐的人,我最喜欢的却是以蒙帕纳司大街为干线的那个小社会。在我年轻时,我曾经在贝尔福狮子咖啡馆附近的一个小公寓里住过一年,公寓在六层楼,从上面可以看到那片公墓,眼界很是开阔。蒙帕纳司在我眼中依然还具有当初它特有的那种外省乡镇的静谧气息。当我经过阴暗而狭窄的奥德萨街时,我内心会忧郁惆怅,会想起当初我们经常聚餐的那家寒酸的饭店。我们中有画家、雕刻家、插图家。除掉阿诺德·班内特偶尔来来外,我是唯一的作家;我们会待在一起直到很晚,我们讨论绘画和文学时,会很兴奋、荒唐,甚至有些愤怒。现在沿着蒙帕纳司大街走去,望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青年人,并且替自己杜撰些关于他们的故事,对我仍不失乐趣。每逢我无事可做,百无聊赖时,我就叫一辆汽车去老多姆咖啡馆坐会儿。它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模样,为落拓不羁的艺术家包下来的集会场所;附近的小商小贩常到这儿来;塞纳河对岸的生人也会过来,试图看看那个消散殆尽的世界。当然了,学生们仍旧来这里,画家和作家也是如此,但多半却是外国人;当你坐在咖啡馆里听周围的人谈论时,你听到的其他语言,比如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和你听到的法语一样多。然而,我依然觉得,他们谈论的东西跟我们四十年前谈论的东西没多少不同,只是他们现在谈的是毕加索而不是马奈,是安德烈·布雷东而不是纪尧姆·阿波利内尔而已。我真切地羡慕他们。

在巴黎约两周后,一天去老多姆咖啡馆小坐,露台上人满为患,我只好坐在前排的一张桌子上。那晚天朗气清,温暖如春,法国梧桐刚刚长出绿叶,空气中流动着闲适、愉快和巴黎特有的轻松感。我内心平静,不是因为昏沉疲惫,而是心情畅快所致。突然一个男人经过我时停了下来,冲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说道:“你好!”我茫然地看着他,眼前这个人又高又瘦,顶着一头急须修剪乱蓬蓬的深棕色头发,上唇和下巴掩盖在浓密的棕色胡须下,前额和脖颈被晒得黝黑,穿着破破烂烂的衬衫,没系领带,一件穿得很旧的棕色大衣和灰色长裤也是破烂不堪。看上去是个流浪汉,我确信自己从未见过他。我视他为一无是处之辈,准备听他杜撰一些落难的故事,然后骗我给他几法郎供他吃晚饭和住旅馆。他站在我面前,手插在口袋里,露着一口白牙,乌黑的眼睛里有笑意。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有生以来从没见过你。”

我打算给他二十法郎,但不打算让他装成我的老相识蒙混过关。

“拉里。”他说。

“天呐!快坐下。”他咯咯笑着,向前走了几步,在我桌旁的空位上坐下了。“喝杯酒吧。”我示意侍者过来。“你胡子拉碴的,脸都被盖住了,让我怎么能认出来你呢?”

侍者来了后,他点了一杯橘子水。现在我再看着他,想起了他独特的眼睛,瞳孔和虹膜一样黑,使那双眼睛既炯炯有神又扑朔迷离。

“你来巴黎多久了?”我问道。

“一个月了。”

“还要再待一阵吗?”

“再待一阵。”

问这些问题时我的大脑也在飞快运转。我注意到他衣衫褴褛,裤边破得参差不齐,大衣的胳膊肘处有好几个破洞。他和我在东部港口见过的所有流浪者一样,一贫如洗。在那段时间里,人们是很容易想到大萧条的,我寻思着在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危机中他损失了全部财产。想到这里,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我不是个喜欢拐弯抹角的人,我直截了当地开了口。

“你贫困潦倒了吗?”

“没啊。我很好。你怎么会这么想?”

“哦,你看起来饥不择食、寒不择衣的样子。”

“有那么糟糕吗?我从未那么想过。事实上,我最近一直想给自己置办一些零碎东西,但是,好像从来没能兑现过。”

我想他很害羞或者放不下架子,不过我也认为根本用不着说那些无稽之谈。

“别傻了,拉里。我不是百万富翁,但我也不穷。你如果缺钱,我可以借给你几千法郎。我能承受得了。”

他痛快地笑了。

“多谢了,不过我真不缺钱,我的钱够花。”

“大崩溃之后还这样?”

“大崩溃影响不了我。我所有的资产都买了政府债券。我不知道政府债券是否贬值了,我从不过问,但我知道美元还很坚挺,事实上,过去几年我的支出很少,手头应该还有不少钱。”

“你从哪儿来到巴黎的?”

“印度。”

“噢,我听说你去印度了。伊莎贝尔告诉我的,她认识你的芝加哥银行的经理。”

“伊莎贝尔?你何时见她的?”

“昨天。”

“她不该在巴黎吧?”

“她在巴黎。她住在艾略特的公寓里。”

“太有趣了。我想见她。”

在进行上述交谈时,我非常认真地观察着他的眼睛,但是,我能看出来,那里除了一份自然的惊喜之情外,别无其他复杂的感情。

“格雷也在那里。你知道他们结婚了吧?”

“知道。鲍勃大叔,也就是我的监护人纳尔逊医生写信告诉我的,但他几年前去世了。”

我想起这可能是他和芝加哥以及芝加哥的一些朋友之间唯一的联系,现在它断掉了,他可能对这几年所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我告诉他伊莎贝尔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路易莎·布雷德利都去世了;格雷破产了;以及艾略特慷慨地帮助伊莎贝尔渡过了难关。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没。”

四十多年来,这是艾略特第一次没在巴黎过春天。虽然看上去还年轻,但他已经七十岁了,这个年纪的人通常都精力大减、老疾缠身。渐渐地他放弃了所有锻炼,只是还在坚持步行锻炼。他很担心自己的健康状况,他的医生每周探望他两次,在两边臀部轮流注射当时流行的药品和营养剂。无论身处何地,每顿饭前,他必会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金盒子,从中取出一粒药片,虔诚地吞下,就好像是履行宗教仪式一样认真。医生建议他去意大利北部温泉小城蒙特卡蒂尼疗养,这以后他建议去威尼斯寻找一个适合放在他的罗马式教堂里的圣水盘。他对巴黎没有过去那般留恋了。原因是他觉得巴黎的社交生活世风日下,一年不如一年。他不喜欢老人,并且非常痛恨别人请客时碰到的都是和他一样上了年纪的老人。而他认识的那几个年轻人在他看来又都无聊至极。现在,装修他自建的教堂成了他的主要人生乐趣;在这上面,他可以放开手买艺术品,来满足自己深植内心的热爱,同时心安理得,觉得这是歌颂上帝之举。他曾在罗马发现了一个早期的黄褐色石头祭坛,并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的时间讨价还价,买下一块锡耶纳派的三联雕刻放在祭坛上面。

接着拉里又问我格雷是否喜欢巴黎。

“恐怕他在这里很迷茫。”

我试着向他描述格雷给我留下的印象。他认真地听着,双眼盯着我的脸,一眨不眨,呈若有所思之状,不知为何,这让我觉得——连我也搞不清他不是用耳朵而是用内在的、更敏感的一个器官在听,让人觉得奇怪又不舒服。

“你会亲眼看到的。”讲完了以后,我说。

“是的,我很是乐意回去看他们。我想我能在电话簿上找到他们的住址。”

“你若不想把他们吓坏,吓得孩子歇斯底里地乱叫,你得先理发,刮胡子。”

他大笑起来。

“我正想着这么做呢。没必要把自己搞得那么引人注目。”

“既然你这样说的话,你还可以换身新衣服。”

“我想我真有点寒酸,快要离开印度时,除了身上所穿的这套衣服,其他衣物都没有了。”

他看了看我穿的衣服,问我的裁缝是谁。我告诉了他,又说我的裁缝在伦敦,即使介绍给他也没用。然后我换了话题又开始谈起格雷和伊莎贝尔。

“我时常和他们见面,”我说,“他们在一起很幸福。我还没有机会和格雷单独聊过,不过我敢说无论如何他也不会跟我聊伊莎贝尔,但我知道他一心一意爱她。他静下心来时常面带阴郁,眼神倦怠,但当他的目光落到伊莎贝尔身上时,眼睛里便只剩下万种柔情,真让人动容。我想,在他们破产出事的那些日子里,伊莎贝尔从头到尾就像岩石一样和他站在一起,因而他永远不会忘记她对他的好。与伊莎贝尔见面后你就会知道她变了不少。”我没告诉他,伊莎贝尔现在美若天仙,不确定他是否能察觉到当年那个胖胖壮壮的漂亮姑娘已经蜕变成优雅精致的窈窕淑女了。有的男人对于艺术给女性美的加工是痛恨的。“她对格雷很好,想尽办法帮他重塑自信。”

但是天色向晚,我问拉里是否愿意和我漫步林荫大道,然后共进晚餐。

“不了,我不想吃,谢谢。”他回答,“我该走了。”

他站起来,友好地点点头,然后阔步离开了。

第二天,我见到了格雷和伊莎贝尔,跟他们讲了偶遇拉里的经历,他们和我昨天一样也十分惊讶。

“能见到他真是太好了,”伊莎贝尔说,“我们立刻去看看他吧。”

我想起自己忘记问他的住址了,伊莎贝尔臭骂了我一通。

“即使问了,他也不一定会告诉我呢,”我笑着抗议道,“可能我下意识地知道这一点,你难道不知道吗,从不喜欢告诉别人他的居所是他的怪癖之一,他可能随时现身。”

“的确是他的风格。”格雷说道,“即使是在以前,他的行踪也是捉摸不定的。你以为他在,准备片刻之后去打声招呼,可是一转眼他就消失了。”

“他总是最恼人的一个家伙,”伊莎贝尔说,“这是不可否认的。我想我们只能等了,等到他高兴的时候大驾光临吧。”

那天他没来,接下来的两天也没来,伊莎贝尔硬是说我编故事取乐于她。我发誓没骗她,绞尽脑汁想他不来的理由,却找不到能让人信服的理由。我想也许在他三思之后觉得还没做好见格雷和伊莎贝尔的准备,便离开巴黎,另去了他处。我总感觉他是无根浮萍,只要有了一条他认为是不错的理由,或者自己一时兴起,就会随时抬起脚来走掉。

最终他还是来了。那天下着雨,格雷没能去孟特芳丹打高尔夫,我们三个人聚在一起,我和伊莎贝尔品着茶,格雷小口喝着他的威士忌和巴黎水,然后管家打开门,拉里走了进来。伊莎贝尔叫着站起来,抱着他,亲吻他的两颊。格雷胖嘟嘟的脸越发红润了,他热情地与拉里握了手。

“天呐,拉里,见到你真高兴。”格雷说道,声音因激动而有些哽咽。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可以看出她克制自己不要哭出来。

“来喝一杯吧,老兄。”格雷声音颤抖地说。

与游子拉里重逢,他们由内而外的喜悦深深触动了我。对拉里来说,看到他们如此在意自己想必也深感欣慰吧。他愉快地笑着,但很明显,他十分淡定。他注意到我们在喝茶。

“我来杯茶吧。”他说。

“不,别喝茶。”格雷大叫着,“我们该开瓶香槟。”

“我喜欢茶。”拉里说,依然微笑着。

在他人看来,他的冷静对这对夫妇产生了一种他可能想要的预期效果。格雷和伊莎贝尔也冷静下来,但是,他们看拉里的眼神里依然流露着喜悦。我并不是说,在他们自然流露的深情面前,拉里却以冷酷无情报之;相反,他十分有礼貌且非常可爱,但我也意识到他的行为举止透露出一种超然的派头,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你为什么没立马来看我们,你这个大头鬼?”伊莎贝尔大声说道,装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这五天来,我站在窗边,盼着你来,门铃每响一次,我的心就提到嗓子眼儿,要费很大劲才能咽下去。”

拉里咯咯笑着。

“毛姆先生告诉我,我的样子太野蛮了,你们的管家不会让我进门的。我飞去伦敦买了新衣服。”

“大可不必去伦敦。”我笑着说,“你可以在巴黎春天百货公司或美丽园买一套现成的。”

“我想既然要做新衣服,就要做得像点样子。我十年没买西服了。我去找你的裁缝,让他三天内为我制一套衣服,裁缝说做一套衣服一般要两周时间,我们商量折中之后,改为四天。一个小时前,我刚刚从伦敦到巴黎。”

他穿着一套藏青的哔叽西服,与他瘦瘦高高的身材很相宜,还穿着软领白衬衫,系着蓝色丝制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棕色鞋子。他剪了短发,刮了胡子。他看起来不仅整洁,而且头发梳得光亮,简直像变了一个人。由于他很瘦,颧骨高突,太阳穴下凹,眼窝深陷,眼睛比记忆中大很多,尽管如此,但他看上去外表依然棒极了。说实话,那一张晒得黝黑的、没有一丝皱纹的脸使他看起来异常年轻。他只比格雷小一岁,都才三十出头,但格雷像四十来岁,拉里却像二十多岁。因为又胖又高且体形大,格雷行动迟缓笨重,而拉里则高高瘦瘦,行动敏捷。拉里像个快乐的大男孩,举止温文尔雅,还带着一种宁静,不像我以前认识的那个青年了。谈话还在继续,这在老朋友之间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拥有太多共同的回忆,格雷和伊莎贝尔还不时插入芝加哥的一些新闻,都是些小小花絮,从一件事到另一件事,不时引起轻快的笑声。我一直关注着拉里,他爽朗地笑着,愉快地听着伊莎贝尔轻松地聊天,但是我一直有一个印象,拉里有一种特别的洒脱的派头,不像是在假装轻松,一切都太自然了,他的真诚显而易见;我只觉得他内心里有一种东西,不知道称之为知觉还是感性,抑或可以称之为力量,使他始终有些许不可名状的与世无争。

孩子们由保姆带了进来,她们礼貌地行屈膝礼和拉里打招呼。拉里伸出手,看着她们,眼神动人温柔极了,孩子们握住拉里的手,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伊莎贝尔高兴地说,她们的学习成绩不错,给每人一块曲奇后,打发她们走了。

“你们上床后,我去给你们读十分钟故事书。”

伊莎贝尔不想打断与拉里的重逢时刻。两个女儿走到父亲跟前道晚安。格雷把她们抱过来,吻了吻,看着格雷这样粗犷大块头的汉子也因爱女之心容光焕发,真令人动容。显而易见所有人都能看出格雷非常钟爱她们,娇宠她们,她们离开后,格雷转向拉里,面带微笑甜蜜地说:

“她们还不错吧?”

伊莎贝尔深情地看了他一眼。

“如果照格雷的宠法儿,孩子们会被宠坏,他就是饿着我,也要用鱼子酱和鹅肝酱[2]喂两个女儿。”

格雷微笑着看着伊莎贝尔说:“胡说,我明明把你当女神一样供着。”

她的眼里的微笑回应了格雷的情话。她知道,这是格雷的真心话,她很满足。真是一对快乐的夫妇。

伊莎贝尔坚持留我们吃晚饭。我原想他们更喜欢和拉里单独在一起,所以借口要离开,但是他们就是不让我走掉。

“我让玛丽在汤里多加根胡萝卜,饭菜足够四人份的,有一只鸡,你和格雷吃鸡腿,我和拉里吃鸡翅,而且玛丽做的蛋奶酥也足够我们四人吃的。”

格雷看起来也很想让我留下来,我本来也不想走掉的,就听从了他们的劝说。

伊莎贝尔跟拉里详细聊起他们的破产经历就是我简单告诉拉里的那些,她尽力把这段悲惨经历说得快活些,但是格雷还是绷起了脸变得忧郁起来,她想让格雷打起精神高兴点。

“无论如何这些会过去的,我们跌倒了,不过,我们还有前途。情况一旦好转,格雷就会谋得一件好差事,再发一笔大财。”

格雷又喝起了送进来的鸡尾酒,两杯下肚后,他的情绪确有好转。拉里也要了杯鸡尾酒,但却没怎么喝。格雷没注意到这点,还要再给他一杯鸡尾酒,他拒绝了。洗手后,我们坐下来准备吃晚餐,格雷要了瓶香槟,管家要为拉里倒香槟时,拉里拒绝了。

“你必须得喝点儿,”伊莎贝尔叫道,“这是艾略特舅舅最好的酒,只给尊贵的客人喝。”

“说真的,我更喜欢喝水。在东方待久了,觉得喝杯水是最好的款待了。”

“这样的场合该喝一杯。”

“好吧,那我喝一杯。”

晚餐十分丰盛,但是我和伊莎贝尔都注意到拉里进食很少。伊莎贝尔意识到一直是她说话拉里听,所以她话锋一转,开始问拉里过去十年的经历。他亲切坦诚地回答,但是却含糊其词,跟没说差不多。

“我一直无所事事,你知道的。在德国待了一年,又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几年,之后又浪迹东方。”

“那你从哪儿来?”

“印度。”

“在那儿待了多久?”

“五年。”

“在那儿玩得开心吗?”格雷问,“有捕到老虎吗?”

“没有。”拉里笑答。

“那五年来你只身一人在印度都做什么了啊?”伊莎贝尔问。

“鬼混呗。”他答道,很是忍俊不禁的模样。

“那个魔绳术呢?”格雷问,“有见过没有?”

“没有,没看见。”

“那你在印度见到什么了?”

“见了很多啊。”

然后我向他提了一个问题。

“印度瑜伽士真的有超自然力量吗?”

“我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在印度大家普遍这么认为。但是智者并不看重这种力量,认为这些力量会阻碍修真。我记得他们其中有人告诉我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瑜伽士来到河岸边,他没钱付渡江费用,船夫拒绝免费载他,然后他就踏着江水面渡过去了。讲这个故事的瑜伽士耸耸肩嘲讽道:‘这样一个奇迹才值区区渡船费而已。’”

“但你相信瑜伽士能踏江而行?”格雷问。

“讲这个故事的瑜伽士绝对相信。”

听拉里说话是一件乐事,他有一副好嗓音,轻盈、丰富又不失深沉,而且语调抑扬顿挫。吃过晚饭后,我们回到客厅喝咖啡。我从未去过印度,想多听些那里的事情。

“你接触过任何作家或思想家吗?”我问道。

“我注意到你觉得作家和思想家是两回事儿?”伊莎贝尔取笑我道。

“我有心和他们打交道。”拉里回答。

“那你怎么和他们交流呢?用英语吗?”

“他们之中最有趣的人,即使会讲英语也说得不好,更听不懂。我学了印度斯坦语。后来去南方时我又学了泰米尔语,所以很是混得下去。”

“拉里,现在你会几门语言了?”

“不太清楚,大约六种吧。”

“我还想听瑜伽士的事,”伊莎贝尔说,“你有瑜伽士密友吗?”

“熟悉到不能再熟的程度,”他笑着说,“我在一个瑜伽士的亚西拉马住了两年。”

“两年?什么是亚西拉马?”

“呃,我想你不妨称之为隐士居所。有些圣徒总是单独居住在那里生活,他们或居住在寺庙,或森林,或喜马拉雅山坡上。有些瑜伽士会吸引到一些信徒。有慈善之辈,行善积德,会建或大或小的住所,然后虔诚地跟着瑜伽士住在一起。他们或者是住在阳台上,或者是住在厨房,如果有厨房的话,或者是住在树下。我在丛林处有茅舍一间,大小正好放得下一张行军床、一把椅子、一张桌子和一个书架。”

“那是在哪儿?”我问。

“在特拉凡科一个绿山连绵的村庄里,那里有着一个个河谷和一条条静静流淌的河流。山上有老虎、豹子、大象和野牛。那个亚西拉马在一个环礁湖边上,周围是椰树和棕榈环绕,距离最近的城镇也只有三四英里远,但人们常徒步或驾牛车从镇上或更远处来赶到这里听瑜伽士讲道;那是在瑜伽士高兴讲道的时候;当瑜伽士不愿开口讲道时,人们便静静坐在他的脚边,与大家共享瑜伽士的道行带来的那片平静和幸福,好似呼吸着晚香玉散发在空中的香气。”

格雷在座椅上不自然地动了动。我想现在的谈话让他不舒服了。

“要喝一杯吗?”他问我。

“不了,谢谢。”

“我要喝一杯了,伊莎贝尔,你要吗?”

格雷挪动自己沉重的身体从座椅上起身走向一张圆桌,上面摆着威士忌、巴黎水和酒杯。

“那儿还有别的白人吗?”

“没有,只有我一个。”

“你怎么待了那么久,两年?”伊莎贝尔叫道。

“两年转瞬即逝。我过去的有些日子过得好像比这两年确实长很多呢。”

“这两年你在做些什么呢?”

“读书,散步,散很长的步,坐在一条船上环礁湖上游。冥想,冥想很费力,冥想两三小时后就会觉得筋疲力尽,好像驾车五百英里,只想休息,啥事也不想干。”

伊莎贝尔微微皱眉,她很迷惑,或者说有点儿害怕。她一定开始感觉到,几小时前到来的拉里虽然容颜未改,热情开朗友好如故,但是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了。之前他坦诚、从容、快乐放任,不听她的话但是却讨人欢喜的拉里已经不在了。过去她失去了他,刚刚重逢时她认为他还是那个拉里,虽然环境变迁,但他仍属于她。但是现在她觉得拉里是一缕阳光,她伸手去抓,却又流失于指间,拉里已不再属于她,她为此有些迷惑不解。那晚,我一直观察她,观察她是一件乐事,我发现当她看拉里刚刚修剪过的头发和他的小耳朵时,眼里充满爱意,而当她看他下陷的太阳穴和消瘦的脸颊时,眼睛的神情又是如何变化的。她看他修长的双手,虽然消瘦却很有力,她又看他说话的嘴,他的嘴唇盈盈,嘴形也好看,丰满却没有肉感,然后又看他开阔的额头、轮廓鲜明的鼻子。他穿着新西装,虽不像艾略特那样优雅,但穿出了一种潇洒自如的感觉,好像穿了有一年,而且天天穿。我想他激活了伊莎贝尔心中的母性本能,而这种母爱却未见于她与自己女儿之间。她已是一位有经验的母亲,他看上去却还是一个大男孩。拉里侃侃而谈,其他人认真地听着,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因为这一点,我从伊莎贝尔的神情中察觉到一种母性的骄傲,仿佛眼前的拉里是自己成年的儿子。我是不相信拉里讲的那些话的含义能打中伊莎贝尔的心坎的。

但是,我继续问我的问题。

“你的瑜伽士长什么样?”

“外表长什么样?嗯,怎么说呢,他不高不瘦也不胖,黄色皮肤,胡子刮得很干净,理着平头,头发花白却剪得很整齐,全身只穿一块腰布,但看起来和布克兄弟广告中的男模一样整齐利落,衣着讲究。”

“他何处特别吸引你呢?”

回答我的问题之前,拉里足足看了我一分钟。他深陷在眼窝中的眼睛仿佛要看穿我的灵魂深处。

“圣徒气息。”

他的回答让我有些不知所措。这个房间布置讲究,四壁饰有精美的画。在这样的房间里,这句话如同溢出澡盆,渗透过天花板的水,扑通滴落下来。

“我们读过很多关于圣人的书,如圣人弗朗西斯、圣十字约翰,但他们都是几百年前的人。我从没想过我能见到在世圣人,从见他第一眼起,我就从未怀疑过他是圣人。那真是一段了不起的经历。”

“从中有何收获?”

“平静,”他漫不经心地说,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突然,他起身说,“我得走了。”

“不,等等,拉里。”伊莎贝尔大声说,“天还早着呢。”

“晚安。”他说,脸上依然挂着笑,无视伊莎贝尔的挽留。拉里吻了她的双颊。“一天或两天后再来。”

“你在哪儿住?我来看你。”

“别麻烦了,你知道在巴黎打通一个电话有多难。电话总是处在一种有毛病的状态。”

看到拉里拒绝给地址的套路还真是不落痕迹,我心里觉得好笑。保密自己的住址是他的一个怪癖。我提议第二天晚上在布洛涅公园请他们共进晚餐。在温暖的春天去户外树下野餐实属高级享受,格雷可以开他的小轿车送我们去。我和拉里一同离开了,我想和拉里在一起多走一段路,但一到上街,他就和我握手道别,扬长而去了。然后我坐上了一辆出租车。

按事先约好的安排,我们先在伊莎贝尔的公寓见面,用餐前先来一杯鸡尾酒,然后出发。我先于拉里到达。我们准备去一家很讲究的高级餐厅,那里女人十有八九会精心打扮,我自认为伊莎贝尔也会为此盛装打扮,以不输他人。但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淡雅的羊毛裙。

“格雷头疼又发作了,”她说,“他痛苦不堪,我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家不管。我嘱咐过厨娘,让她照顾完孩子们吃了晚饭就可以离开了,所以我得亲自下厨,为格雷做饭,劝他吃下去。你最好和拉里两个人单独去吧。”

“格雷在**躺着吗?”

“没有,头疼时他从不在**躺着,谁都知道他必须卧床,但是他就是不肯。他目前在书房呢。”

书房是一间有棕色和金色壁板的小房间,壁板是艾略特在一栋古堡里搞来的。书籍都有镀金格子护着,格子上了锁,防止人们翻阅。这样也好,因为这些书大多是十八世纪带有插图的**书籍。然而,这些书用摩洛哥皮装订起来,看起来倒是很漂亮。伊莎贝尔带我进了书房。格雷弓着身子坐在一个大皮椅子上,旁边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画报,他闭着眼睛,往日红润的脸呈现出灰白色。显然,他正头痛不已。他想站起来,被我拦住了。

“你给他吃阿司匹林了吗?”我问伊莎贝尔。

“吃阿司匹林没什么效果,我有一份美国带来的药方,但是吃了也不见效。”

“别麻烦了,亲爱的。”格雷说,“明天我就会好的。”他挤出一丝微笑。“真对不起,成了你们的累赘。”他对我说,“你们都去布洛涅公园吧。”

“做梦去吧。”伊莎贝尔说道,“你在这儿疼得死去活来,你以为我出去会玩得高兴吗?”

“这个魔鬼。我想它是死缠上我了。”格雷说完,闭上了双眼。

紧接着,他的脸突然抽搐起来,能看得出来他的头痛如刀割。此时,门轻轻地被推开,拉里随后进来了。伊莎贝尔给他讲了事情的原委。

“真糟糕,”拉里向格雷投去怜悯的目光,“有什么办法可以减轻他的痛苦吗?”

“没有,”格雷说,他的眼睛依然闭着,“你们能做的就是别管我,让我一个人待着,你们都去好好玩吧。”

我心想也只能这么做了,但是不知道这样做伊莎贝尔是否会心安。

“让我看看能否帮助你,好吗?”拉里问。

“算了吧,没人能帮得了我,”格雷疲惫地说道,“头疼起来要命,有时候真希望一死了之。”

“我表达有误,要说我帮你,我的意思是,也许我能帮你自己治疗。”

格雷慢慢睁开眼睛,看着拉里。

“你怎么帮助呢?”

拉里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似是银币,把它放入格雷手中。

“用手紧紧握住这枚硬币,手心朝下。按照我说的做,别用力,只把硬币握在手心即可。我数到二十之前,你的手就会张开,硬币就会掉落下来。”

格雷照着他说的做了。拉里在写字台前坐下,开始数数。我和伊莎贝尔在一旁看着。一、二、三、四……他数到十五之前,格雷的手一动不动,后来他的手似乎抖了一下,指间微松,但不易察觉,再之后他攥紧的手指开始松开,大拇指离开了拳头,完全松开。我能清楚看到他的手指在颤动。当拉里数到十九时,硬币从格雷手中落下,滚到了我的脚下。我捡起硬币来端详。这硬币沉甸甸的,有些变形,一面浮纹显著,生动地雕刻了一个年轻人的头像,我认出那是亚历山大大帝[3]年轻时的头像,格雷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手。

“不是我有意让那枚硬币掉落。”格雷说,“是它自己落下去的。”

格雷坐着,右手臂放在皮椅扶手上。

“那椅子坐着舒服吗?”拉里问。

“头痛欲裂时这样坐着是最舒服的。”

“嗯,你放松下来,不要紧张,什么都别做,顺其自然。我数到二十以前,你的右手臂会从皮椅扶手上抬起来,直至把手高举过头顶。一、二、三、四……”

他用自己银铃般的悠扬的音调慢慢数着那些数字,当数到九时,格雷开始从皮椅扶手上抬起手臂,起初只是勉强看得出手臂抬起的动作,后来抬高到大约一英寸的样子,手臂停了一会儿。

“十、十一、十二……”

开始,手臂猝然一动,然后慢慢地,整个手臂开始向上抬起,完全离开了皮椅扶手。伊莎贝尔有点害怕,抓住了我的手。格雷抬起手臂的动作很奇怪,像是不由自主地移动。我从未见过有谁梦游过,但我能想象得出,梦游者的动作一定像格雷抬起手臂一样奇怪。看起来并不是本人的意志所驱使,我认为靠意识的力量很难那么缓慢、那么平稳地把胳膊抬起。给人的印象是有一种独立于大脑之外的潜意识的力量把他的手臂抬了起来,如同活塞在气缸中缓慢地上下移动一样。

“十五、十六、十七……”

数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极慢极慢,如同关不严的水龙头向水盆里一个水珠一个水珠慢慢落一样。格雷的手臂一点一点往上抬着,抬着,直到把他的手举过了头顶。当拉里数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格雷的手臂自动落回到椅子扶手上。

“不是我想抬起胳膊,”格雷说,“它情不自禁地自己抬起来的,我阻止不了它。”

拉里淡淡地笑了一下。

“那并不重要。我想这能让你对我产生信心。我的那枚希腊银币呢?”

我把那枚硬币递给了他。

“你把硬币攥在手里。”格雷接过硬币。拉里看了一眼手表,说道:“现在是八点十三分。六十秒后你会感觉眼皮很沉,那时你会闭上眼睛入睡,睡上六分钟,八点二十分时你会醒来,醒来后,你头痛全无。”

我和伊莎贝尔都没说话。我们看着拉里,他没再说话,而是盯着格雷,又似乎没在看格雷,似乎是在透过他的身体看向他方。我们的四周一片沉寂,安静得有些怪异,有点阴森,就像是夜幕降临时花园里的花一样寂寞无声。突然间,我感觉伊莎贝尔抓着我的那只手猛然一紧。我看向格雷,见他闭上了双眼,呼吸通畅、均匀;他已酣然入梦。我们在那儿站了好一会儿,时间过得很慢,似乎没有尽头。我的烟瘾又犯了,但又不想在屋里点烟。拉里一动不动,目光注视着渺茫的远方。虽然他睁着眼睛,却仿佛处于一种入定的状态。忽然间,他放松下来,眼睛恢复了正常的神情,然后看了看表。就在此时,格雷睁开了眼睛。

“天呐,”他说,“我想我是睡着了。”接着他有点吃惊,我注意到他脸色好转,不再煞白。“我头不痛了。”

“很好。”拉里说,“抽支烟,然后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

“这真是奇迹啊,我现在感觉好极了。你怎么做到的?”

“不是我,奇迹是你自己创造的。”

伊莎贝尔去换衣服,趁此机会,我和格雷喝了杯鸡尾酒。很明显拉里不想再谈刚刚发生的事,但是格雷坚持要谈,他实在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知道吗,我起初根本不相信你能治好我的头疼,”他说,“我只是懒得和你争论,所以才照你说的做了。”

接着他又描述自己是如何开始头疼的,自己忍受了多少疼痛,头疼退去时自己又是怎样的糟糕,而这一次,醒来后他生龙活虎如初,他真搞不懂究竟是怎么回事。伊莎贝尔换好衣服回来了,穿着一条我没见过的及地白色紧身长裙,可能是用一种叫马罗坎棱纹绉的布料做的,裙摆镶有一层黑色薄纱。我只觉得,今晚她将为我们脸上添彩。

到了马德里城堡,人们都沉浸在欢乐之中,我们也是兴趣盎然,玩得很开心。拉里说着杂七杂八的笑话,之前他从没这么幽默过,逗得我们开怀大笑。我觉得他这么做只是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让我们不再询问他刚刚展示的超凡的能力。但伊莎贝尔很是坚决,她虽然可以迎合他的笑话,做些顺水推舟的事情,但是如果她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晚饭结束后,大家喝咖啡和品酒。这时伊莎贝尔可能认为佳肴、美酒、融洽的谈话已削弱了拉里的防备之心,她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拉里。

“现在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治好格雷的头痛的?”

“这个过程你自己都亲眼看到了啊。”拉里笑着答道。

“是在印度学会这些的吗?”

“是的。”

“头痛一直折磨着他。你能彻底为他治好吗?”

“不知道。也许能。”

“那会彻底改变他的生活。他一头疼,四十八小时什么都干不了,那样他无法找到一份好工作。只有重回工作岗位,他才能快乐。”

“你知道的,我无法创造奇迹。”

“但你已经创造了奇迹。是我亲眼所见。”

“不,这不是奇迹。我只是向格雷的头脑中输入了一种想法,剩下的都是他自己独立完成的。”他转向格雷,“明天你有什么安排?”

“打高尔夫。”

“我明天六点钟到你们府上,到时候我们好好聊一聊。”拉里说完,对伊莎贝尔莞尔一笑,“我已十年没和你跳舞了,伊莎贝尔。想看看我还会不会跳舞吗?”

从此以后,我们就和拉里经常碰面。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他每天都到公寓来找格雷,把自己和格雷关在书房里,两个人一待就是半小时之久。看起来,拉里是要劝格雷——如他开玩笑说的——摆脱掉那种使他颓废的忧郁心理,格雷就像孩子一样对他充满信任。从格雷所说的只言片语中,我觉察出拉里在竭力使格雷恢复对自己的自信。大约在十天以后,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那天碰巧拉里直到傍晚才能来。这次的头痛来势凶猛,但是,格雷现在对拉里的超常能力满怀信心,认为只要找得到拉里,就能人到病除。可是,他们也不知道他的住处。最后拉里终于来了,解除了格雷的头痛。格雷向拉里索要地址,以便紧急时可以马上找到他。拉里笑了笑,说道:

“有急事时,你给美国运通公司打电话,留言就行了,我每天早上都会和他们通电话的。”

伊莎贝尔后来问我拉里为什么对他的地址如此保密,她说他之前也这样做过,后来她发现他竟然住在拉丁区一家三流的旅馆,没有任何神秘之处。

“我也不太了解。”我回答道,“也许是讳莫如深,其实根本就没什么事。抑或是一些古怪的直觉促使他保护精神层面的一些隐私,不愿说出自己的住址。”

“你到底什么意思?”她生气地大喊道。

“当他和我们在一起时,尽管很容易相处,友好、合群,但是却有一种超脱感,仿佛他没有倾其所有,而是在内心深处保留着某种东西,难道你没有注意到吗?究竟是什么使他与我们产生疏离感就不得而知了,紧张?秘密?愿望?知识?我搞不懂。”

“我从小就认识拉里了,对他了如指掌。”伊莎贝尔不耐烦地说。

“有时,我觉得他像是一个伟大的演员,在一个蹩脚的戏中把角色扮演得无懈可击。如同埃莉诺拉·杜丝[4]在《女店主》中扮演的那样。”

伊莎贝尔沉思了好一会儿,然后说道:

“我想我知道你的意思。大家玩得都很高兴,有人认为他就跟我们一样,和其他任何人一样,然后突然间你有种感觉,他已经如一缕青烟飘然而去,纵使你试图把它握在手中也无济于事。你觉得是什么让他如此古怪呢?”

“也许是某种东西太平淡无奇,以至于人们视而不见。”

“比如说呢?”

“嗯,比如,善良。”

伊莎贝尔皱起了眉。

“我希望你还是不要提这样的东西,让人感觉心里很不好受。”

“是不是戳到了你心底的痛处?”

伊莎贝尔长时间地凝视着我,好像她想读懂我的心思。她从旁边的桌子上取了一根烟,点燃,斜靠在椅子上,看着烟袅袅升到空中。

“你是要赶我走吗?”我问道。

“不。”

我沉默了一会儿,看着她,欣赏着她那俊俏的鼻子和极好的下颌线。

“你很爱拉里吗?”我最后问道。

“苍天作证,我这一辈子从没爱过别人。”

“那你为什么和格雷结婚呢?”

“我得嫁人。格雷很迷恋我,妈妈要我嫁给他。大家都告诉我要摆脱拉里。我很喜欢格雷,到现在还是喜欢他。你不知道他对我有多温和、多体贴,天下难寻。他看起来好像脾气不好,是吧?和我在一起时,他一直温情脉脉。当他有钱时,他为我一掷千金,百依百顺,疼爱有加。我曾经说如果我们有艘游艇周游世界,该有多好。如果不是遇到经济大萧条,他一定把游艇给我买来了。”

“他听起来好得令人难以置信。”我喃喃地说。

“我们曾经生活得很美满,为此我对他总是心怀感激,他让我很幸福。”

我看了看她,但没有说话。

“我想我并不真的爱他,但是一个人没有爱情也能正常过。在我心底里,渴望拥有拉里,但是只要我见不到他,我就不会烦恼。你可曾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情人之间远隔重洋,纵有三千英里,爱情的痛苦也是可以忍受的?当时我认为这是嘲讽的话,现在则认为这话是真的。”

“如果见到拉里是一种痛,难道你不认为不见他更明智吗?”

“但这是幸福的痛苦。再说,你知道他是怎样的人。哪一天太阳落山时,他也许会像影子一样消失,从此不知去向,多年寻他不着。”

“你从没考虑过和格雷离婚吗?”

“我没有任何理由和他离婚。”

“你们国家的女人如果想和她们的丈夫离婚,是什么也阻止不了的。”

她笑了。

“你认为她们为什么会离婚呢?”

“难道你不知道吗?因为美国女人要求自己的丈夫尽善尽美,如同英国女人要求自己的男管家完美无瑕一样。”

伊莎贝尔傲慢地把头摇成拨浪鼓,我真担心她会颈部**。

“因为格雷不善表达,你就认为他一无是处了。”

“那你是大错特错了,”我急忙打断她的话,“我认为他有一种令人感动的特质,他有一种奇妙的爱的能力。当他在看你时,谁只要瞥一眼他脸上的表情,就能明白他对你爱得有多深,有多专一。他对孩子的爱也比你强烈得多。”

“我想接下来你会说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喽。”

“相反,我认为你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母亲。你看她们既健康又幸福。你照管着她们的吃喝拉撒。你教她们怎样正确行事,你为她们读书,让她们做祷告。她们生病时,你会及时为她们求医问药,精心照顾。但是你不会像格雷一样,一门心思放在她们身上。”

“没有必要那样的。我是个人,我也把她们视作人。如果一个母亲把自己的孩子视作她生命的全部,这会害了孩子。”

“你说得太对了。”

“事实上她们一直崇拜我。”

“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你是她们的典范,优雅、漂亮、又有魅力。但是她们和你相处起来并不像和格雷在一起时那样惬意、轻松。她们崇拜你,是真的,但是她们更爱格雷。”

“他非常讨人喜欢。”

我喜欢她的心直口快。她最可爱的特征之一就是她直面事实,从不去有意狡辩。

“破产之后,格雷整个人都垮掉了。几周来,他一直在办公室工作到深夜。我经常坐在家中,胆战心惊,生怕他想不开,寻了短见。他说自己羞愧得无地自容。你明白,他们一直以他们的公司、他父亲和格雷为荣,以他们真诚、诚实和令人信服的判断力为骄傲。我们损失了所有的钱,这没有太大关系。他不能逾越的是,那些曾经信任他的人也变得一无所有,倾家**产。他认为他自己应该更有远见,提早看出一些苗头。我怎么劝也不管用,他把所有的错都归咎于他自己。”

伊莎贝尔从包里取出口红,涂了涂嘴唇。

“但是我想告诉你的还不止这些。我们剩下的唯一财产就是那片种植园。我想这是格雷唯一可以走出困境的机会。于是我们把孩子交给母亲照料,去了种植园。他一直很喜欢这个种植园,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单独去过那儿;过去我们总是成群结队去,玩得很快活。格雷枪法不错,但是那时他无心狩猎。他过去常常划一条小船,独自一人去沼泽地看鸟,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他会在小河上划来划去,两边是浅灰色的灯芯草,头顶上只能看到蓝天。有时,那些小河里的水会和地中海的水一样蓝。他回来很少说话,只说景色很美,但是我能明白他的感受。我知道他的心被那儿的美景、辽阔和寂静感动了。落日前的片刻,沼泽地上洒满夕阳的余晖,美轮美奂。他经常站在那里远眺,欣喜若狂。有时他会在那些孤僻、神秘的小树林中长时间地骑马;这些树林就像梅特林克[5]戏剧中的森林一样,如此阴郁,如此沉寂,如此神秘,简直是鬼斧神工。春天有这么一个时刻,最多不过两周,山茱萸绽放,橡胶树抽出了嫩芽,它们的幼小的嫩嫩的绿叶在灰白色的寄生藤衬托下妙趣横生,恰似一首欢快的歌;地上开满了白色百合花和杜鹃花,像铺了一层地毯。格雷说不出这对他有何意义,但是这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意味着整个世界。春天的无限生机令他深深陶醉。哦,我知道我讲不好,但是当你看到顶天立地的大男人被这种纯粹的、美丽的情绪所感染,重新振作起来时,我的激动无以言表,我简直就想呼喊。如果天界中真的有上帝,那时格雷就是离上帝最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