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1)

在过去的十年间,我既没见到伊莎贝尔也没见到拉里,而与艾略特见面的次数反而比之前更多。实际上,是由于某种原因,我之后会提到,时不时地我会从他那儿得知伊莎贝尔的情况,但是关于拉里的事儿,他却只字不提。

“据我所知,他仍住在巴黎。但是我不可能遇到他。我们的生活圈不同。”他补充道,不无得意,“非常遗憾,他竟会堕落到这般田地。他本来是个可育之才,出身很好。如果他愿意服从我的管束,我相信我能把他培养成个大人物。无论如何,对伊莎贝尔,逃脱了他是一种幸运。”

我的熟人圈不仅仅限于艾略特认识的那些人。在巴黎,我认识很多艾略特可能嗤之以鼻的人。在巴黎短暂而频繁的逗留中,我也曾问他们中的某些人是否遇到过拉里,或者有无拉里的消息。只有几个人和他偶遇相识,但是都谈不上和他有过亲密的交往。我能找到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消息。我到他过去经常用餐的酒店,但是发现他很长时间没去过那儿了,所以住在附近经常去喝咖啡的人都认为他一定是不在本地了。在蒙帕尔纳斯山村路的那些咖啡馆,也没找到他。

伊莎贝尔离开巴黎后,拉里原打算去希腊,但是他放弃了。多年后,他亲自告诉了我他真正想做的事。但是为了把事情按时间顺序排列使读者领会,我还是现在来叙述的好。他整个夏天都在巴黎,毫不停歇地工作,一直到深秋。

“那时我想我得好好休息一下,不再只顾看书。”他说,“我每天看八到十个小时的书,这样已经有两年了。所以,我想去一家煤矿工作。”

“你要做什么?”我叫起来。

看到我的诧异,他笑了。

“我想干几个月的体力劳动会对我有好处。我想这会给我整理思绪、正视自己的机会。”

我没有开口。我想知道这是否是他做这种出乎意料的决定的唯一理由,抑或是这件事与伊莎贝尔拒绝与他结婚有关。事实是,我根本不了解他爱伊莎贝尔有多深。多数人在恋爱时会编制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追随自己的内心是最明智的举动。我想这是诸多灾难性的婚姻存在的根源。像那些把事情交给一个明知道是骗子的人去处理一样,由于这个人首先是骗子,然后才是朋友,他们坚信这个人虽然对别人不诚实,但是对自己却不这样。拉里非常坚决地拒绝了为了伊莎贝尔而牺牲自己选择的生活,他认为他的生活掌握在他自己手中,由他自己做出选择,但是失去伊莎贝尔的痛苦比他所想象的更加不可忍受。也许正如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想鱼和熊掌兼得。

“嗯。继续讲。”我说道。

“我把书和衣服放在两个大旅行箱里,交由美国运通保管。然后把一套替换的衣服和一些麻织品放在小手提箱里,就出发了。我的希腊老师有个妹妹,嫁给了郎斯附近一家煤矿的经理,所以写了一封介绍信让我去见他。”

“他知道吗?”

“不知道。”

“它位于法国北部,距离比利时边界不远。我仅在那儿待了一夜,住在车站旅馆。第二天,坐当地的火车到了煤矿所在的地方。你去过采矿型村庄吗?”

“在英格兰去过。”

“嗯。我想大体差不多的。有煤矿和经理的家,成排的、整齐的两层小房子,全都一模一样,单调到令人沮丧。有一座新近修建的丑陋的教堂和几家小酒吧。天气阴凉而寒冷,当我到那儿时,天还下着毛毛雨。我去了经理的办公室,把信呈上。经理长得又矮又胖,红脸颊,看上去是个贪婪的家伙。他们正缺苦力,很多矿工在战斗中牺牲了,有很多波兰人在那儿工作,我想有两三百人吧。他问了我一两个问题,他不怎么喜欢我的美国人身份,他认为美国人靠不住。但是他姐夫在信中夸赞了我,不管怎样,他很高兴遇到我。他想给我一个在地面上的工作。但是,我告诉他我想到矿下面工作。他说如果我没有做惯矿下面的工作,会吃不消的。我告诉他我做好了准备,他说这样我可以做矿工的助手。那实际上是男孩子的工作,不过男孩子也不够分配。他人很好,问我是否已经找到住所,当我告诉他我还没有时,他在纸上写了个地址,告诉我如果我拿着这张纸条去那儿,房子的主人会租给我一张床。那是一个寡妇,丈夫是矿工,在战争中牺牲了,她的两个儿子也在这个矿上工作。

“我提起小行李箱就去了煤矿。我找到了房子。一个身材高大、骨瘦如柴的女人为我打开了门。她头发花白,眼睛又大又黑,面容姣好。她年轻时一定非常漂亮,若不是没有了两颗门牙,面容憔悴,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她告诉我没有房间了,但是有一个房间里放了两张床,一张她租给了一个波兰人,我可以租下另一张床。她的两个儿子住在楼上的一个房间,另一个房间她自己住。她带我去看了位于一楼的房间,我猜想,这大概是起居室。我本来想独享一个房间,不过想想我最好还是不要太挑剔吧。外面的毛毛细雨现在已经变成绵绵小雨,而我的衣服已经打湿了,我不想再跑别的地方淋得浑身湿透。所以我说房间特别适合我,就安定了下来。他们把厨房当作起居室,里面有几把摇摇晃晃的扶手椅。院子里有个堆煤棚,用作浴室。两个男孩和波兰人已经吃过午餐,但是她说我可以和她一块儿吃午饭。之后我坐在厨房里吸烟,而她一边继续做她的工作,一边和我谈起她的身世和家庭情况。轮班时其他人也来了,首先是那个波兰人,然后是两个男孩。波兰人穿过厨房,当房东告诉他我要和他分享一个房间时,他只是向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从铁架上取了一大壶水到煤棚里洗澡去了。这两个男孩个子很高,虽然他们脸上有煤尘,但是看上去很漂亮,而且好像对我很友好的样子。他们把我视为怪人,因为我是美国人。一个男孩子十九岁,几个月后要去服兵役,另一个十八岁。

“波兰人回来了,两个男孩去洗漱。波兰人有一个非常难发音的波兰语名字,但是他们称他为考斯第。他很高,比我高两三英寸,块头也大。他长着一张苍白而丰腴脸,宽宽的短鼻子,大嘴巴,蓝色眼睛。因为他一直没能把煤灰从眉毛和眼睫毛上面洗掉,所以看起来好像化了妆,黑色的眼睫毛衬托得他的蓝眼睛格外引人注目。他是一个丑陋的、粗野的家伙。两个男孩换好衣服出来了。波兰人坐在厨房里,吸着烟斗,读报纸。我口袋里有本书,因此我也取出来开始读起来。我注意到他不时地瞥我一眼,不久他把报纸放下了。

“‘你在读什么?’他问道。

“我把书递给他,让他亲自看。这是一本《克利天斯公主》,我在巴黎火车站买的,因为这本书足够小,我可以放在口袋里。他看着这本书,又好奇地看看我,然后把书还给我。我注意到他嘴边露出讽刺的微笑。

“‘你喜欢这本书吗?’

“‘我认为它很有趣,引人入胜。’

“‘我在华沙上学的时候读过这本书,看得我烦透了。’他操着一口漂亮的法语,没有丝毫波兰口音,‘现在我只读报纸和侦探小说,其他的我都不读。’

“勒克莱尔夫人,这是我们房东太太的名字,一面盯着熬的汤,那是我们的晚饭,一面坐在桌子旁织袜子。她告诉考斯第我是煤矿的经理介绍来的,并且把我认为适合告诉她的话重述了一遍。他听着,吐着烟圈,一双雪亮的蓝眼睛看着我。这双眼睛坚毅而机敏。他问了几个关于我的问题。我告诉他,我从没有在煤矿工作过,他嘴角又露出讽刺的微笑。

“‘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没有人愿意来煤矿工作,除非他别无选择。但是那是你自己的事,你肯定有你自己的理由。你在巴黎住在哪儿?’

“我告诉了他。

“‘我曾经有段时间每年都去巴黎,我经常去拉德芳斯大道,你去过拉儒饭店吗?那是我最喜欢的饭店。’

“这有点让我吃惊,你知道,那饭店吃饭并不便宜。

“一点也不便宜。

“我想他看出了我的惊奇,因为他又一次对我露出那种讽刺的微笑。但是很明显他认为没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的解释。我们漫无目的地谈着,后来两个男孩进来了,我们一同吃了晚餐。当我们用完晚餐,考斯第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小酒馆喝啤酒。小酒馆是一个非常大的房间,房间的尽头是一个酒吧间,有很多大理石面的桌子,桌子周围是木制椅子。有一架自动钢琴,有人把一个硬币投入槽中,钢琴正放着舞曲。除掉我们坐的那张桌子外,只有三张桌前坐有人。考斯第问我会不会打贝洛特纸牌游戏。我和我的那些学生朋友学过,所以我说会打。他提议说我们玩纸牌,谁输了谁付啤酒钱。我同意了,他叫人把纸牌拿来。我输了,我输了一杯啤酒钱,接着又输了一杯。后来他提议我们玩钱,他牌好,我运气差,我们以小额的零钱为赌注,我输了几个法郎。这一赢加上啤酒使他兴致高涨,开始健谈起来。没过多久,我就从他的谈吐和举止中猜出他是受过教育的人。当他再次谈起巴黎时,他问我是否认识某某人,就是路易莎伯母和伊莎贝尔在艾略特家里时,我遇到的那些美国女人。他看起来比我对这些人熟悉得多。我心中纳闷他怎么能落到如此的境遇。时间并不晚,但是我们第二天拂晓就得起床。

“‘我们回去之前再喝一杯啤酒吧。’考斯第说道。

“他小呷了一口,用机警的小眼睛窥视我。我看着他的样子,联想到一头脾气暴躁的肥猪。

“‘你为什么来这个破败的煤矿工作呢?’他问我。

“‘为了体验。’

“‘我的孩子哟,你疯了吗[1]?’他说。

“‘那么你又为什么来矿里工作呢?’

“他耸了耸他那硕大的、笨拙的肩膀。

“‘我很小的时候,就进了贵族陆海军官学校。我父亲是沙皇统治下的一个军官,上次战争中我是装甲部队骑兵。我忍受不了毕苏斯基。我们筹划杀死他,但是有人泄露了秘密。我们的同伙凡是被他抓到的都被射死了,我设法及时逃越了边境。那时我面前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加入法国籍军团,要么到煤矿做工。我选择了这两个中罪恶稍轻的那个。’

“我已经告诉过考斯特在矿里我要做什么工作。当时他什么也没有说。但是现在,他把胳膊肘放在大理石台面上,和我说道:

“‘尽力把我的手往后推。’

“我知道这是一个很老套的力量测试。我伸出手掌紧靠着他的手掌。他笑了,‘几周后你的手就不会如此柔软了。’我用尽我所有的力气,但我却不能与他抗衡,他力气太大了。他慢慢地把我的手推回来,压到桌子上。

“‘你挺强的,’他没嘲笑我,‘许多人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你听我说,我的助手不行,他是一个弱小的小法国人,力气还不如虱子大。你明天和我一起来,我让领班安排你做我的助手。’

“‘我很愿意。’我说,‘你认为他会同意吗?’

“‘应该会考虑。你有五十法郎吗?’

“他伸出手,我从钱夹中拿出一张钞票给他。然后我们就回家睡觉了。劳累了一整天,我睡得很香。”

“难道你没发现这工作不好干吗?”我问拉里。

“开始干得筋疲力尽。”他咧嘴笑了一下,“考斯特和领班一起工作,我当考斯特的助手。那时考斯特在一个只有旅馆浴室那样大小的空间工作,人到那儿得穿过一条很低的隧道,只能手脚并用,爬着穿过。那里面特别热,工作时我们只穿着短裤。考斯特肥胖的上半身让人看了极其生厌,就像是巨大的蛞蝓。在那么狭窄的空间,一排排风动剪刀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我的工作是把割下来的煤块收集起来,装满筐,穿过通道,把筐子拖到隧道口。在隧道口处,筐子被装入卡车,等地下煤车隔段时间开来时,把它装上煤再开到电梯那边。这是我唯一了解的煤矿,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常规做法。开始我并不专业,工作得非常艰难。中午,我们停工休息,吃午餐,吸烟。工作了一天,我并不难过。天哪,而且洗个澡简直是太开心了。我想我从没把脚洗干净过,它们像墨水一般黑。当然,我的手都起泡了,痛得要死。但是后来伤口愈合了,我也慢慢习惯了这项工作。”

“你在那干了多久?”

“我只做了几个星期。把煤运载到电梯那边的煤车是由一个拖拉机拉着,司机技术不行。发动机总是坏掉,一旦发动机发动不了,他就手足无措。但我技术还不错,所以我把机器检查一遍。半小时后,发动机开始工作了。领班告诉了经理,经理派人找我去,问我是否会开车,结果他就让我当司机。当然,这个工作很单调,但是很轻松。因为发动机再也没出故障,他们对我非常满意。

“考斯特对于我离开他这件事,很是心痛。我跟他合作得很好,他也习惯了我。我慢慢了解了他这个人,天天和他在一起。晚餐后和他一起去小酒吧,和他同住一间屋。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伙伴,能吸引你的那种人。他并不和其他波兰人混在一起,因此我们不去波兰人去的咖啡馆。他总不能忘记他曾经是个贵族,曾经是一个装甲部队骑兵,所以他视那些波兰人如粪土。波兰人当然憎恨他,但是他们也无能为力。他壮如牛,打起架来不管有刀子还是没有刀子,六个波兰人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对手。可是我也结识了一些波兰人,他们告诉我他曾经是装甲部队的一个骑兵,是智囊团成员之一的事是真的。但是由于政治原因他离开波兰则是个谎言。他是因为在纸牌游戏中作弊被人捉住,从华沙军官俱乐部中被驱赶出来,然后被解雇了。他们警告我不要和他一起打牌,说他避开他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太了解他的底细了,谁也不愿和他打牌。

“我打牌一直不断地输给他,不过输得不多。你知道,每晚只有几个法郎,但是当他赢了,他总是坚持付酒水钱。所以这对我也实在算不了什么。我想我只是运气不好,不如他玩牌玩得好。但是当那些人告诉我以后,我就时刻警惕起来。我百分之百确定他在作弊。但是,你知道我怎么也看不出他是怎么做到的。天哪,他太聪明了。我就知道他不可能总抽到好牌。我像山猫一样盯着他看,他像狐狸一样狡猾。我猜他已经知道有人告诉了我他的真相。一天晚上,我们玩了一会儿牌之后,他冷酷、讥讽地微笑着,他也只会这样笑了,他说:

“‘要不要我变几个戏法给你看?’

“他取出一沓牌,让我说一张牌,他洗牌后,让我随机取一张。我取了,正是我说的那张牌。他又变了两个戏法,然后问我打不打牌。我说打,他就给我发几张牌。我一看,手里的牌竟是四张红桃A和一张老K。

“‘你拿到这张牌,愿意押很多的钱,是不是?’他问道。

“‘我会把我所有的钱都押上,我这一摞。’我回答。

“‘傻瓜。’他把他自己手里的牌摊给我看,是同花顺。他是怎么搞到的,我不知道。看到我的惊异,他哈哈大笑,‘假如我不是一个规矩人,我早就让你输得倾家**产,把老婆孩子都输掉了。’

“‘你也没吃亏啊。’我咧嘴笑了。

“‘一点儿小钱。不足以在拉吕吃顿饭的。’

“我们继续每天晚上打牌,而且打得很高兴。我得出结论,他作弊与其说是为了钱,倒不如说是为了寻乐,对自己有一种莫名的满足,也从中获得很多乐趣。因为他知道我识破他在作弊,却搞不懂他究竟怎样作弊。感到有趣至极。

“但是这仅仅是他的一个方面,他还有让我感到他有趣的另一方面。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虽然他自吹他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其他的他一概不读,但是他是一个很有修养的人。他很健谈,说起话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吹毛求疵,但是听他说话却令人愉悦。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面挂着一个十字架,按惯例,星期天都去做弥撒。星期六晚上,他经常出去喝酒。我们去的那家酒馆星期六总是很拥挤,堆满了人,室内弥漫着烟味。有安静地带着家人来的中年矿工,有大吵大闹的成群结队的青年人,还有一些满脸大汗、围着桌子大声叫喊着玩勃洛特纸牌的人,他们的妻子们则坐得稍后一点,观看着。这一切和吵闹声对考斯特产生一种很奇怪的影响。他变得严肃起来,开始谈——一个最不可能谈到的话题——神秘主义。当时,我对神秘主义一无所知,但是在巴黎读过一篇梅特克林·斯布鲁克的文章,但是考斯特谈到普罗提诺和古希腊雅典最高法院的法官丹尼斯,皮鞋匠雅各伯麦和梅斯特·艾克哈特。听这样一个被自己的世界驱逐出来的大块头,带着讥讽、怨恨和绝望的口吻谈起真际和与上帝同在的极乐境界,简直是匪夷所思。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全新的,我既困惑又激动。我就像一个躺在昏暗的房间里,彻夜未眠的人,突然看见一束光透过窗帘射进来,只要拉开窗帘,一片晨光照射下的家园就会展现在面前。但是,如果在他清醒的时候,我想要他谈谈这个话题,他会生我的气,眼里满是恶意。

“他厉声说道:‘在我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时,我怎么可能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呢?’

“但是我知道他在说谎。他见多识广,非常清楚他在说什么。当然他当时是喝醉了,但是他的眼神,他那丑陋脸上的全神贯注的表情不仅仅归因于喝酒,这里面还有更深层次的内涵。他首次用那种方式和我谈话时谈到的有些东西让我永远不会忘记,因为它使我愕然。他说世界并不是上帝创造的,因为无中不能生有;但是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嗯,这还罢了,但是他又补充道,邪恶也是神圣的一种直接表征,恶和善一样。坐在那间肮脏的、吵闹的咖啡厅,伴随着自动钢琴的舞曲,听到如此的谈话真是奇怪之至。”

为了让读者休息一会儿,我从这里另起一章,但是我这么做只是为读者的方便着想,因为拉里的谈话并没有间断。我不妨利用这个机会说说拉里说话淡定从容,经常审慎地选择用词,虽然我无法把这些谈话内容记录得正确无误,但是我努力去重述他的谈话内容,而且也竭力去复制他的谈话方式。他的声音具有一种音乐美,清脆悦耳;当他与你交谈时,他不做任何手势,抽着烟斗并且时不时地停下来重新点燃,平静地看着你,黑色的双眼中带有一种愉悦,一种不同寻常的表情。

在那个平坦而又而凄凉的乡村,春天来了,但来得很晚,湿冷依旧。但是有时候也会有美好温暖的一天,让人不想离开地面,乘坐摇摇晃晃的电梯下降至几百英尺下面的地球深处,里面挤满了穿着脏兮兮的工装裤的矿工们。确实是春天没错,但是在那种阴森污浊的环境下,春天来得很羞涩,仿佛不确定人们是否欢迎它。它像是一种生长在贫民窟窗台上花盆里的花,水仙花抑或是百合花,你会纳闷它为何在那里。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们躺在**,我们经常在星期天的早晨晚些起床,我当时正在看书,考斯特突然走过来对我说:

“‘我要离开这儿。你想和我一起走吗?’

“我知道许多波兰人夏天都回波兰收获庄稼,不过时令尚早,另外,考斯特是不能回波兰的。

“‘你要去哪儿?’我问道。

“‘流浪。穿过比利时,到德国,再沿着莱茵河走。我们可以在农场里找个工作度过整个夏天。’

“我毫不迟疑就做好了决定。

“‘听起来不错。’我说。

“第二天我们告诉了领班我们不干了。我找到一个愿意用背包换我的手提箱的人。我把一些我不想要的或者是我背不了的衣服给了杜克娄克夫人的小儿子,他的身材与我差不多。考斯特留下了一个袋子,把他想要的东西打了个包。第二天,老太太给我们煮了咖啡喝,我们就即刻出发了。

“我们并不着急赶路,因为我们知道直到饲草可以收割的时候,才会在一家农场找到活儿,我们在法国信步,穿过法国、比利时,途经那慕尔和列日,经由亚琛到达德国。我们每天最多走十至十二英里。我们喜欢哪个乡村的美景,就在那儿停下来。总有一些小旅馆之类的地方可以找到床过夜,而且还有酒店可以让我们吃饭喝酒。整个过程中都有好天气陪伴着我们。经历过数月的矿井生活之后,能外出待在户外是一件非常令人惬意的事。我之前好像从未意识到一片绿色的草地是多么美,当一棵树还未长出叶子,淡绿色的薄雾笼罩着树枝是多么可爱。考斯特开始教我德语并且我相信他讲德语和他讲法语一样好。在我们一路跋涉中,他会告诉我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物的德语名称,一头牛,一匹马,一个人,等等,然后重复一些简单的德语句子。我们就这样打发时光,等到我们抵达德国的时候,我至少能够用德语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了。

“科隆有一点偏离了我们的路线,但是考斯特坚持要去那里,他说,为了那一万一千名殉道修女,但当我们到那儿的时候,他就酗酒闹事。我们住的地方有点像工人宿舍,我有三天没看见他,他板着面孔出现在住的地方。他和别人打架了,一只眼睛被打青了,嘴唇上也有一个刀口。他可不是漂亮的主儿,我告诉你。他睡了二十四个小时之后,我们开始沿着莱茵河的山谷,向达姆施塔特进发,他说那里的乡村很好,我们有最好的机会找到工作。

“这是我最享受的事情了。我们漫步穿过村镇,美好的天气时刻在身边。每当遇见美丽的景色,我们就会停下脚步来欣赏。只要有留宿的地方,我们就住下来,偶尔也睡在干草堆上。我们在路边的小旅店里吃饭,当到达酿造葡萄酒的乡村时,我们就不喝啤酒了,转而去喝葡萄酒。我们在酒馆里喝酒时交了一些朋友。考斯特有一种天然的快乐鼓舞着他们,使他们相信他。他曾和他们一起玩司卡特,一种德国的纸牌游戏,玩牌时,他会作弊,而且他会讲一些虚张声势的幽默和他们喜欢的粗俗的笑话,这样的话,他们即使输掉几个德辅币也不介意。而我与他们练习德语。我在科隆买了一本英德对话语法,我的德语变得越来越好。然后在傍晚,当考斯特喝了升白葡萄酒之后,他就会用一种病态的方式说话,说始终运行,个体与共性;说世间万物,上帝垂爱之物。但是在清晨,当我们漫步在风景秀丽的乡村中,露珠还挂在草叶上,我试图让他再多告诉我一些,他却变得非常愤怒甚至可能会揍我一顿。

“‘闭嘴,你这个傻瓜,’他说,‘你知道这些荒唐的事情想干什么?来,我们继续学德语吧。’

“如果一个人拥有蒸汽锤一般的拳头而且还会草率地挥舞它,你就不能和他争辩。我曾经看到他怒气冲天的样子。我知道他能把我打昏,掏空我的口袋,把我抛到水沟中。我看不懂他。当酒精麻醉了他的舌头,他用一种不可言喻的方式讲至高无上的主宰时,他会摒弃平时讲的那些**的、肮脏的语言,就像他脱去了那脏兮兮的工装裤,成为一个谈吐文雅、能言善辩的人。我没法不相信他的真诚。我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是我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他在煤矿上承受的艰难、非人的劳动是为了克制他的肉体。我认为他厌恶自己巨大笨拙的身体,想要折磨它,他所表现出的欺骗、愤怒、残忍的行为是他意志的反抗——我不知道你们把它称作什么——他的意志对根深蒂固的神圣本能的反抗,是对使他恐惧和困惑的上帝苛求的反抗。

“我们悠闲地行进着,春天即将逝去,树木枝繁叶茂。葡萄园中的葡萄开始变得丰满。我们尽量在土路上行走,路上的灰尘越来越多。我们到达达姆施塔特[2]附近,考斯特说我们最好开始找一份工作,因为我们的钱越来越少了。我的口袋里有半打旅行支票,但是我下定决心能不用就不用它们。我们看到了一家很有前景的农舍,就停下来去问他们是否需要几个帮手。我敢说我们看起来并不讨人喜欢。我们满是灰尘、汗垢。考斯特看起来像个无赖,我想我比他好不到哪儿去。我们一次次地被拒绝。有一个地方的农民说他愿意雇用考斯特,但不能用我。考斯特说我们是好朋友,不能分开。我告诉他让他去,但是他不肯。我非常惊讶,我知道考斯特喜欢上了我,虽然我想象不出为什么,因为我现在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但是我从没想到他喜欢我竟到如此地步,竟然为了我而拒绝一份工作。当我们继续前行时,我的良心备受谴责,因为我并不真正喜欢他,实际上,我发现他相当冲动,但是,当我想要说几句话来感谢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时,他对我一顿呵斥。

“但我们终于时来运转了。我们刚穿过一个坐落在低谷的村庄,来到一个杂乱的农舍,那农舍看着还算过得去。敲门后,一个女人开了门。我们照例毛遂自荐道:我们愿意为你工作,不计报酬,只需要你为我们提供食宿。出人意料的是,她没有直接关上门而是让我们等一等。她向屋里的人喊了一声,不久,一个男人出来了。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问我们从哪里来,并要求我们出示证件。当他看到我是美国人时,又瞅了我一眼。虽然看着不太乐意的样子,但他好歹还是邀请我们进来喝杯葡萄酒。我们跟着他到了厨房,然后坐了下来。女人端来了酒壶和玻璃杯。他告诉我们,他的雇工因为被公牛顶伤还在住院,在收割之前什么活都干不了。他还说,很多男人在战争中丧命,剩下的男人又都进了莱茵河畔兴建的工厂,他们都清楚,雇工太难找了,我们知道这些,一直在期待着会有工作的机会。好吧,长话短说,他说他同意我们留下来。农舍里有很多房间,但我猜他并不乐意安排我们住在房间里;果然,他告诉我们在干草棚里有两张床,我们就在那里睡觉。

“工作并不辛苦。我们需要做的只是照料牛和猪,修理故障机器,于是我也有一些空闲时间。我喜欢芬芳的草地,在夜幕降临以后,我就胡思乱想,做着美梦。日子过得很惬意。

“户主一家有老贝克尔、贝克尔的妻子、他守寡的儿媳和她的孩子。贝克尔年近五十,头发灰白,虎背熊腰。他经历过战争,腿上受过伤,现在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腿伤对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为了减轻痛苦而酗酒,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喝得烂醉。考斯特和他相处得很好,他们常常在晚饭后去小酒馆玩纸牌游戏,一起痛饮。贝克尔夫人以前是个女用人。他们把她从孤儿院里救出来,贝克尔在他妻子死后不久就和她结婚了。她比贝克尔年轻不少,很美丽,她是个成熟的女人,脸颊红润、头发金黄、一副性感且充满渴望的神态。考斯特很快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个女人有机可乘。我告诉他可别犯傻。这份工作很不错,我们可不想丢掉这份工作。他只是嘲弄地对我说,贝克尔满足不了她,是她自己的需求。我知道要求他正派是没有用的,于是我告诉他要当心,因为贝克尔可能看不出他的企图,但别忘了还有贝克尔的儿媳在,她可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贝克尔的儿媳名叫埃莉,那是一个年轻的胖女人,块头很大,只有二十多岁,有黑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蜡黄的方脸,脸色阴沉。她还为在凡尔登被杀害的丈夫戴孝。她是个十分虔诚的教徒,会在每周日的早上走很远的路到村子里做早弥撒,等到了下午又跑去做晚祷。她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在她丈夫死后出生的。除了训斥孩子之外,她从不在吃饭的时候说话。她很少在农场干活,大部分时间都在照看孩子,到了晚上,她便独自一人坐在起居室里读小说,开着门,这样她就能听到孩子们是不是在哭。这两个女人互相憎恨。埃莉看不起贝克尔夫人弃儿的出身和用人的背景,也痛恨贝克尔夫人能够作为这个家的女主人发号施令。

“埃莉是一个富裕农民的女儿,还带来了丰厚的嫁妆。她没去村庄上学,但在最近的城镇——茨温根贝格读了女子高级中学,在那里她得到了很好的教育,而一贫如洗的贝克尔夫人在十四岁那年来到农场,她最多是能读会写。这是这两个女人不和的另一个原因。埃莉不遗余力地卖弄自己的知识,每每气得贝克尔夫人涨红了脸,质问她那些东西对一个农夫的妻子来说有什么用。于是,埃莉就会看着她丈夫的身份证铭牌,她将它与一条钢链一起戴在手腕上,阴沉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不是一个农夫的妻子,还是一个农夫的遗孀,是为国家献出生命的英雄的遗孀。’

“可怜的老贝克尔为维持他们之间的和平而忙得不可开交。”

“他们是怎么看你的?”我打断了拉里的话。

“噢,他们认为我是美军的逃兵,一旦回到美国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他们也以此来解释我不喜欢与贝克尔和考斯特一起去小酒馆喝酒的原因。他们认为我不想引起大家的注意,甚至于招来村里警察的盘问。当埃莉发现我想学德语时,她拿出她的旧课本,说她愿意教我。所以晚饭后,我们俩就会走进起居室,留下贝克尔夫人在厨房里。我大声读给她听,她纠正我的口音;我有些理解不了的词语,她也会教我。我想,她做这些与其说是为了帮我,不如说是为了捉弄贝克尔夫人。

“在这段时间里,考斯特试图拿下贝克尔夫人,但他没有任何进展。贝克尔夫人性情和悦,很乐意和他开玩笑,还和他一起嬉笑。考斯特对女人很有一套,我猜贝克尔夫人已经看出了他的企图,而且我敢说,贝克尔夫人一定觉得很得意,但是当考斯特开始对她动手动脚的时候,她让考斯特把手拿开,还给了他一个耳光。我猜那一定是狠狠的一记耳光。”

拉里犹豫了一下,腼腆地笑了笑。

“我以前从来不会认为哪个女人对我有想法,但它就在我身上发生了——嗯,贝克尔夫人爱上了我。这让我觉得很不自在。一方面,她年纪比我大得多,而且老贝克尔对我们很好。她在餐桌上分发饭菜,我不自觉地注意到她分给我的食物比给其他人的多,我觉得她似乎在寻找和我独处的机会。她冲我笑,我想可能就是你们所说的那种挑逗的笑。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并说像我这样的年轻小伙子一定会因为找不到女朋友而苦恼。这类事情你是知道的。我只有三件衬衫,都很破旧。有一次,她说我穿着这样的破烂衣服太丢脸了,如果我还要留着它们,她就帮我缝补这些衣服。埃莉听到了她说的话,在下次我们独处的时候,她说,如果我有需要缝补的衣服,她可以帮我。我说没关系的。但在一两天以后,我发现有人织补了我的袜子,衬衫上也打了补丁,就放在阁楼上的板凳上,我们之前就是在那里放我们的东西,但我不知道是哪一个女人做的。当然我没有把贝克尔夫人的事放在心上;她是一个心肠好的妇人,我想这可能只是她的慈母心;但后来有一天,考斯特对我说:

“‘听着,她想要的不是我,而是你。我没有机会。’

“‘别胡说了,’我对他说,‘她的年纪都能当我妈了。’

“‘那又怎么了?去吧,老弟,我不会妨碍你的。她不年轻,但她的身材还是很棒。’

“‘噢,闭嘴。’

“‘你还犹豫什么?我希望不是因为我的缘故吧。我是一个哲学家,我知道海里的好鱼是取之不尽的。我不怪她。你还年轻。我也年轻过。青春只是一瞬间[3]。’

“对于我不愿意相信的事情,考斯特是如此确信,我不太高兴。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然后我回忆起当时没有想到的一些事情。埃莉说的我没怎么注意的话,但现在我明白了,我很确定埃莉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贝克尔夫人和我碰巧单独在厨房里时,她就会突然出现,印象中她是在看着我们。我很讨厌她,觉得她会出来当场抓住我们。我知道她憎恨贝克尔夫人,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找她的麻烦。当然,我知道她抓不到我们的把柄,但她心肠很坏,我不知道她会编造什么谎言去跟老贝克尔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装傻,装作看不懂贝克尔夫人对我的用心。我在农场很开心,也很喜欢这份工作,在收割之前我还不想走。”

我忍不住笑了。我可以想象拉里当时的样子,穿着打着补丁的衬衫和短裤,他的脸和脖子被莱茵河谷炙热的太阳晒得黑黑的,身材轻盈、消瘦,黑色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我也相信,贝克尔夫人风韵犹存,金发碧眼、胸部丰满,一看到他这副相貌,肯定欲火中烧。

“嗯,发生什么事了?”我问。

“嗯,随着夏季一天天过去,我们在那里拼命工作。我们去割草,然后把干草堆放在一起。在樱桃成熟的时候,考斯特和我爬上梯子采摘樱桃,两个女人把樱桃装进大篮子里,老贝克尔再把它们带到茨温根贝格卖掉。接着,我们割黑麦。当然了,牲畜也一直是我们照料的。每天我们天不亮就起来干活,直到天黑才休息。我觉得贝克尔夫人已经放弃了对我的想法,不会在我身上白费力气了;我尽量不得罪她,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晚上,我太困了,读不了很多德语,晚饭后不久,我就到阁楼去睡觉了。在大多数夜晚,贝克尔和考斯特都会去村子里的小酒馆。等到考斯特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得很熟了。阁楼里很热,我是**的。

“一天晚上,我被惊醒了。一开始我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半梦半醒之间,我感觉有一只热乎乎的手捂住了我的嘴,那手掌很热,于是我意识到有人上了我的床。我把那只手拿开,然后对方用又热又厚的唇堵住了我的嘴,用两只胳膊搂住了我,我感觉得到贝克尔夫人那丰满的**正紧贴着我的身体。

“‘安静[4],’她低声说,‘别出声。’

“她紧贴着我,她丰满的双唇亲吻着我的脸,双手不停地摸我的身体,她的腿缠绕住我的双腿。”

拉里停下来。我咯咯地笑出声。

“你是怎么做的?”

他自嘲地笑了笑,甚至有点脸红。

“我能怎么做?我能听到考斯特鼾声大作,他的床就在我的床旁边。在我看来,约瑟夫的处境总是显得有些可笑。我才二十三岁。我没法当众大吵大闹再把她赶出去。我不想让她感到受伤。我依了她的意愿。

“然后她溜下了床,蹑手蹑脚地下了阁楼。我可以告诉你,我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你要知道,我当时很害怕。‘天哪,’我说,‘冒这么大的险!’我想,大概是贝克尔喝醉了回家之后就昏昏欲睡,但他们毕竟同床共枕,说不定一觉醒来却发现他的妻子不在身边。别忘了还有埃莉在。她总是说她睡得不好。如果她当时还没睡着,她就能听见贝克尔夫人下楼出门的声音。但是,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当贝克尔夫人在我**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一块金属靠着我的皮肤。我当时没注意,你要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没办法思考那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但是现在它闪现在我的脑海。

“我坐在床边,思考担忧着这一切的后果,然后吓得跳了起来。那块金属是埃莉丈夫的身份证铭牌,她一直戴在手腕上,当时躺在我**的不是贝克尔夫人,而是埃莉。”

我狂笑不止。

“你可能觉得很好笑,”拉里说,“这对我来说并不好笑。”

“好吧,现在你回过头来看,难道你不认为这里面有一种滑稽的成分吗?”

他唇角扬起一抹不情愿的笑。

“或许吧。但我当时的处境很尴尬。我不知道会面临什么后果。我不喜欢埃莉。我认为她是个十分让人讨厌的女人。”

“但是你怎么能把一个错当成另一个呢?”

“当时漆黑一片。她除了让我不出声之外什么都没说。这两个女人都是高高胖胖的。我原以为贝克尔夫人看上了我。我压根没想到埃莉也对我有想法。她总是想着她的丈夫。我点了一支烟,仔细考虑了这个处境,我越想越反感。在我看来,我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这儿。“我经常骂考斯特,因为叫他起床很费事。当我们在矿上的时候,为了叫他起床别耽误干活,我常常要使劲摇他,摇到他死去活来他才醒。但那次我很庆幸他睡得这么沉。我点上灯笼,穿好衣服,把我的东西捆在帆布包里——我没有很多东西,所以一会儿就收拾完毕了——然后挎上肩带。我穿着袜子走过了阁楼,爬下梯子到了地面后才穿上鞋子,然后吹灭了灯笼。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没有月亮,但我知道我要走哪条路,于是我朝村子的方向走去。我走得很快,因为我想在有人起床活动之前穿过村子。距离茨温根贝格只有十二英里,在我抵达的那一刻,刚开始有人走动。我永远忘不了那次夜路。除了我走路的脚步声,时不时从农场传来的鸡鸣声之外,一切寂静无声。渐渐地,天边开始泛起了鱼肚白,不明不暗,之后迎来了黎明的第一缕微曦,太阳升起,鸟儿们开始歌唱,在清晨清凉的阳光下,那郁郁葱葱的田野、草地和树林还有田野里的小麦都泛着银金色的光泽。我在茨温根贝格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个面包卷,然后发了一份电报通知美国运通,把我的衣服和书籍寄到波恩。”

“为什么是波恩?”我打断了他的话。

“我们沿着莱茵河游**的时候,在那里停留过,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城市。我喜欢那里的阳光照射在屋顶和河流上的样子,喜欢那里古老窄小的街道,还有别墅、花园、种满栗子树的林荫大道和大学里的洛可可式建筑。当时我突然想到,在那里待一段时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我想我到了那儿时最好看着体面些,我看起来像个流浪汉,我想如果我去供应膳宿的地方去租个房子,都不会有人愿意租给我。于是,我坐火车去了一趟法兰克福,给自己买了一个手提箱和几件衣服。之后,我在波恩断断续续待了一年。”

“你从你的经历中学到什么了吗?我是说,在煤矿和农场的经历。”

“是的。”拉里点头微笑道。

但他没有告诉我究竟学到了什么,那时我已经很了解他了,知道他愿意告诉你时,就告诉你,但当他不愿意告诉你的时候,他就会用一种冷幽默的方式来回避问题,让你觉得没必要追问。对此,我必须提醒读者,他是在事情过去十年后向我讲述的这一切。到那时为止,也就是当我再次和他联系之前,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据我所知,他可能死了。要不是由于我的朋友艾略特,他一直随时通知我伊莎贝尔的近况,才使我想起拉里,不然的话,我肯定已经忘记了拉里的存在。

取消了与拉里的婚约后,伊莎贝尔在第二年的六月初嫁给了格雷·马图林。艾略特很是不愿在这个时候离开巴黎,因为这时候的巴黎正是游宴季节的**,而且他肯定有一些盛大宴会要参加,但是他的家庭观念很强烈,这种他认为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事情,他一定要管。伊莎贝尔的哥哥们工作的地点离这里太远,不能来。因此,他只好踏上一次不愉快的旅行,去一趟芝加哥送侄女出嫁。记得法国贵族都是身穿盛装走向断头台的,所以他特意去伦敦买了一件大礼服,一件青灰色的双排扣西服背心和一顶丝绒大礼帽。回巴黎的时候,他邀请我去看他穿上这套服装的派头。他选了他认为适合在婚礼上佩戴的浅灰色领带,但这让他平日别在领带上的珍珠别针不再抢眼,正大为恼火。我建议他改用那支翡翠和钻石的别针。

“如果我是宾客,当然可以,”他说,“我认为一颗珍珠才足以表明我要担任的主婚人的角色。”

他对这桩婚事很满意,认为各方面都符合他的标准。说起来时,就好像一个公爵的遗孀津津乐道于拉罗什富科家的幼子和蒙莫朗西家的女儿门当户对的结婚。为了表示他的满意,他不惜花大价钱买了一幅纳蒂埃的法国宫廷公主的精美画像,准备带去作为结婚礼物。

亨利·马图林在阿斯特街为这对新婚夫妇买了一套房子,这样他们就离布拉德利夫人的住所很近,并且也离他在湖滨大道的豪宅不远。说来也巧,我怀疑艾略特做了手脚,买下这房子时,格雷戈里·布拉巴赞也在芝加哥,并且房子的装饰也由他负责。艾略特返回欧洲时,放弃了巴黎的一些盛宴,直接来到伦敦,带来一些房子装饰效果的照片。格雷戈里放手大干了一场。客厅和餐厅完全是乔治二世风格,非常奢华。书房是格雷将来的“窝”;格雷戈里的灵感来源于慕尼黑的阿马连堡宫一间屋子;除了书无处可放之外,可以算得上完美。不谈那两张单人床,格雷戈里把这对年轻美国夫妇的卧室装饰得太舒适了,连法王路易十五在这里会见他的蓬帕杜夫人也会同样满意,不过路易十五要是见到伊莎贝尔的浴室,他会大开眼界:房间是玻璃的,墙壁、天花板、浴缸都是,墙上有许多银色的鱼在金色的水生植物中游来游去。

“房子当然不大,”艾略特说,“但是亨利跟我说装饰花了他十万美元。对一些人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

婚礼在圣公会教堂举行,仪式极尽奢华。

“不像在巴黎圣母院举行的婚礼,”他心安理得地对我说,“但对于新教的婚礼来讲,仍不失气派。”

新闻报道沸沸扬扬,艾略特漫不经心地把剪报扔给我。他给我看了伊莎贝尔和格雷的照片,伊莎贝尔穿着婚纱,个子很高,很漂亮;格雷,身材高大,长得不错,但穿着正装显得有点不自然。还有一张照片是新婚夫妇和伴娘们的照片,一张是他们与和布拉德利夫人和艾略特的照片,布拉德利夫人身穿一件高贵奢华的衣服,艾略特手持丝绒礼帽,相当有派头。摆出只有他能做出的绅士姿态。我向他询问布拉德利夫人的身体近况。

“她瘦了很多,虽然她脸色很不好看,但是人还算得上精神。当然整个婚事让她很疲惫,不过,现在事情终究办完了,她可以休息一下了。”

一年后,伊莎贝尔生了一个女儿,依照当时的潮流,取名为琼;时隔两年,她又生了一个女孩,又根据当时的潮流,给她取名叫普莉西亚。

亨利·马图林的一个合伙人去世了。另外两个合伙人因压力不久也退休了,于是他顺理成章地独自占有了这个本来就由他独断的公司,实现了长久以来的野心,并且让格雷和他合伙,生意也从来没有这样红火过。

“他们赚钱毫不费力,老兄,”艾略特对我说,“你瞧,格雷才二十五岁,一年就可以赚五万美元,而且这只是开始。美国的资源是无穷无尽的。这并不是暂时的繁荣,而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的正常发展而已。”

异常的爱国热情在他心中油然而生。

“亨利·马图林活不了多久了,他有高血压,你懂吗?格雷四十岁的时候,他会有两千万美元,了不起,老兄,了不起。”

艾略特和他的姐姐保持着通信,一年又一年,不时地他把他姐姐告诉他的事情告诉我。伊莎贝尔和格雷生活得很幸福,孩子们惹人喜爱。他们的生活方式让艾略特深感满意,认为非常符合他们的地位;他们请客的场面奢华,别人请他们也是如此;他欣慰地告诉我他们两人已经三个月没有单独一起吃过饭了。马图林夫人的去世打断了他们纸醉金迷的生活,马夫人就是那个脸色苍白、高颧骨的女人。为了跻身上流社会,亨利·马图林娶了这个有着丰富社会资源的女士,因为他父亲当初来到芝加哥时只是一个乡下人而已;出于尊敬和怀念马图林太太,一年来,这对年轻夫妇招待的客人不超过六个。

“我一直觉得八个人是最合适的,”艾略特说,拿定主意从乐观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这样子的话,聚会会比较亲密,能照应到彼此的谈话,人数又够得上个宴会。”

格雷对妻子出手大方。第一个孩子出生时,他送给她一枚方形的钻戒;第二个孩子出生时,送了一件黑貂皮大衣。他很忙,所以总是待在芝加哥,但是但凡有几天休假,他们会到亨利位于麻汶的豪宅度假。亨利钟爱儿子,不会拒绝儿子的请求,在一次圣诞节的时候,在南卡罗来纳州南部的一个庄园为儿子买下了一处农场,这样他就可以在涉猎季节在那里打上两周的野鸭子。

“当然了,我们的富商和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靠商业发家的了不起的艺术赞助人很是相似,都是通过交易发家致富。以美第奇家族为例。两个法国君主并不认为娶这家望族的女儿有失身份,而且我觉得总有一天欧洲的君主会向我们的美金公主求婚。就像雪莱所说‘世界的伟大时代重现,黄金时代再度到来’。”

艾略特和布拉德利夫人的投资都交给了亨利·马图林,这已经很多年了,这对兄妹对他的眼光甚是信任。他不赞同投机买卖,而是把他们的钱投入有保障的股票上,由于股票大大增值,让他们发现有限的那点儿财产的增值却很乐观,这使得他们又惊又喜。艾略特告诉我,不费吹灰之力,现在他一九二六年的财富已经是他一九一八年拥有财富的两倍。他六十五岁了,头发花白,脸上已有皱纹,眼袋明显,但他仍然不服老。他身材依然瘦细、挺立,和过去一样腰杆笔直;他向来节制烟酒,而且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只要能请伦敦最好的裁缝做衣服,特定的理发师打理发型、刮胡子,请按摩师每天早上来按摩,帮助他健美的身形处于最佳状态,他绝不会听任时光摧残自己的身体。他早已忘记了自己已置身于商海,总是倾向暗示自己年轻时曾在外交界工作,但是,他也从来不会直接说出,因为他没有那么笨,绝不会讲一句很有可能被别人戳穿的谎言。我得承认如果我要描写一位大使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把艾略特作为我的范本。

然而,世事变迁。那些把艾略特引荐到社交界的伟大妇女,虽然活着,但都年事已高。那些英国的贵族夫人,在她们的爵爷去世后,只得把豪宅让给儿媳,自己住进切尔登南的小别墅或者摄政公园一带的简朴住宅。斯坦福德府成了博物馆,古松府成了一个机构所在地,而德文郡府被出售。艾略特以前在考斯常乘坐的快艇被转让给了其他人。那些现在占据时代舞台的人不喜欢像艾略特这样上了年纪的人。他们觉得他无聊极了,而且可笑。他们仍然会乐意去他在克拉里奇举办的盛大宴会,但是他知道他们去是为了会友,而不是看望他。他筛选堆在书桌上的请柬的情形再也没有了,更多时候他只能在自己的旅馆的套间里独自一人进晚餐,这种丢脸面的事情,他是很不乐意让别人知道的。英国有地位的女士一旦因风流事件遭到了交际界的抵制以后,便会将兴趣转向艺术,与画家、作家和音乐家走近。艾略特太高傲了,所以不会这样贬低自己。

“遗产税和战争暴发户毁掉了英国社会界,”他对我说,“人们似乎不在意他们交往的人。伦敦仍然有不错的裁缝、鞋匠、帽匠,并且我敢说,我在人世时,他们一定还是这样。但是除了他们,伦敦别的都完蛋了。老兄,你知道在圣厄斯家都是女士招待就餐的吧?”

这话是他和我吃完午宴后,一同从卡登府胡同走出来时讲给我听的。在这里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情。我们尊贵的东道主有一套很有名气的藏画,一个叫保罗·巴顿的美国年轻人第一次到这里来,表示想看看这些藏品。

“你不是有一张提香的画吗?”

“以前有。不过这幅画目前在美国。一个犹太人给我们一大笔钱要买下那幅画,那时我们正生活拮据,所以老爵爷就把它卖了。”

我注意到艾略特的耳朵竖起来了,恶狠狠地瞥了这位谈笑自若的侯爵一眼,于是猜想当初是他买下了那幅画。他,这个出生在弗吉尼亚,而且祖先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后裔这样不被人家待见,简直恼羞成怒。他有生以来从未受过这么大的侮辱。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保罗·巴顿是他向来就仇恨的对象。此人年纪轻轻,大战后没多久就来到了伦敦,二十三岁,皮肤白皙,帅气迷人,风趣幽默,舞跳得很好,并且有大笔财产。他曾带一封引荐信,来见艾略特,艾略特天生慈善,把他介绍给形色各异的朋友。这样他还不满足,艾略特还给他提了一些颇有价值的建议,依据自身经历,教他怎样做人;艾略特告诉他只要殷勤于这些老太婆,对于名人的谈话,不管怎样乏味,都要洗耳恭听,即使举目无亲也照样能挤进社交界。

但是保罗·巴顿所进入的社交界完全不同于二十年前艾略特挤进的社交界。这个世界以自己娱乐为核心,保罗·巴顿凭借饱满的精神、讨人喜欢的外表和优雅的举止在几周内就达到了艾略特用了多年的辛苦努力才达到的高度。没过多久他就不需艾略特的帮助了,而且并不想费心思去掩盖这一事实。他们见面时,巴顿还是很讨人喜欢,但他那种随便的派头却让这个上了年纪的人非常生气。艾略特并不是因为喜欢他们才请他们参加宴会,而是参加宴会的人能使得宴会开得好;由于巴顿有不错的人缘,因而艾略特每星期请午宴时,仍旧邀请他;但是这个成功的年轻人一般来讲都有约会,并且有那么一两次在宴会的最后五分钟拆了艾略特的台。艾略特在过去做过太多这样的事情了,知晓巴顿这样做是因为别人的宴请比艾略特的更有吸引力。

“我并不是想让你相信我的话,”艾略特生气地对我说,“但是,千真万确,我每次见到他时,他总是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架势针对我。我。提香,提香,”他说话都不利落了,“就算他真看见了一幅提香的画,他也不认识。”

我从没见过艾略特这么生气过,我想他生气是因为保罗·巴顿问起这张画时的不怀好意;不知道怎么的,他打听到了艾略特买了这幅画,就想利用这位高贵主人的答复,取笑艾略特。

“他就是一个厚颜无耻的势利小人。这世上我最讨厌和鄙视的就是势利。如果没有我,他现在什么都不是。你可想到,他父亲是做办公家具的。办公家具。”他极其鄙视地讲了这几个字,“我告诉其他人他在美国都没有说话发言的机会,他出身非常低微,可是没人在意我的话。记住我的话,老兄,英国社会就像渡渡鸟一样彻底玩完了。”

艾略特觉得法国也没好到哪儿去。他年轻时的那些贵妇,如果还活着的话,把时间都大把地花在了玩桥牌(这是他最讨厌的一种游戏)、做祈祷和照顾孙子孙女上了。开厂的人、阿根廷人、智利人、与丈夫分居或离婚的美国妇女们,住在贵族豪宅里,请客之道,极尽奢华。可是在这些聚会上,艾略特碰到的大都是法语发音粗俗的政客,餐桌礼仪极差的新闻记者,甚至还有演员,他气得要死。名门望族的子弟娶开店人家的女儿,也并没有觉得丢脸。的确,巴黎热闹非凡,但是这种热闹却是那么寒碜。年轻人一味沉迷于追求欢乐,只想着没有什么比得上一家连着一家地去乌烟瘴气的夜总会,喝一百法郎一瓶的香槟酒,与城里不伦不类的乌合之众一起跳舞到凌晨五点更有意思的事情了。烟雾缭绕,噪声四起,让艾略特头疼不已。这不是三十年前他所接受的作为精神家园的巴黎,也不是善良的美国人去世后所进入的巴黎。

但是艾略特颇有眼光。一个知道内情的人向他表示,里维埃拉就要重新成为贵族和时尚人物的胜地了。他很了解沿海这一带,因为之前他在教廷供职,从罗马回来,或是拜访了戛纳他那些朋友的乡村别墅后,总要在蒙特卡洛的巴黎大酒店住几天。而那都是在冬天,近来,人们盛传这里是避暑胜地。大旅馆在夏天依然一直开着;夏季来这里的观光者一一陈列在巴黎《先锋报》的交际栏上,艾略特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频频点头。

“我有点应对不了这个世界了,”他说,“现在我已偌大年纪,是该好好享受美丽大自然的时候了。”

这话好像含糊其词,其实是言过其实。艾略特总觉得自然是社交生活的阻碍。那些人不去欣赏唾手可得的一个摄政时代的衣柜或者一张瓦托的画,却要不辞辛苦去游山玩水,这种人他最受不了。当时他手头正好有一大笔现金。亨利·马图林一方面因为儿子的极力相劝,一方面看到他那些做证券交易的朋友瞬间暴富,甚是恼火,终于向潮流屈服了;于是他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旧保守主义,认为自己没有什么理由可以不插手做。他写信告诉艾略特:他和以前一样仍然反对赌博,但这不是赌博。这只是证明他对这个国家有无限资源的信仰。他的乐观是基于常识的。他认为没有什么可以阻碍美国的进步。最后他说他替亲爱的路易莎·布雷德利在最低价时买进若干硬股票,并且他欢喜地告诉艾略特她已经得到了两万美元的收益。最后,他说如果艾略特想赚点钱并且能让他根据自己的眼力行事,保证不会让他失望。艾略特总是习惯用陈词滥调,说他抵不住**;结果就是从那时候起,《先锋报》和他的早饭一起送进来时,这么多年以来他总是先翻阅交际专栏,现在却首先注意证券市场的报道了。亨利·马图林为其代办的业务很是成功,艾略特发现毫不费力就足足赚了五万美元。

他打算把这笔钱取出来,在里维埃拉买栋房子。他选择昂第布作为远离世界的庇护所。昂第布处于戛纳和蒙特卡洛之间,处于战略要地,他可以从这里很方便地去上述两个地方。但是,是天意还是自己的直觉让他选了这个不久后就成了时尚中心的地方,还很难说。住在有花园的乡村别墅里,带有一种近郊的世俗气息,让凡事都追求苛刻的艾略特很是反感。所以他在旧城临海的地方买了两栋面朝大海的房子,并把它们合成一栋,安装了空调、浴室和卫生设备,美式风格影响了这个执拗欧洲大陆的人的装修风格。那时很流行酸洗,所以他就把那些古老的普罗旺斯风格的家具全都酸洗了,再用现代纺织品蒙上,很谨慎地迁就现代风尚,把房间装饰起来。他仍然接受不了像毕加索和布拉克这样的画家——“可怕,老兄,太可怕了”,认为这些人大都是某些走火入魔的热心收藏家炒作起来的,但又觉得自己理应对印象派画家兼收并蓄一下,所以他在墙上装饰了几幅不错的画。我记得有一幅莫奈的划船图,一幅毕沙罗的塞纳河码头和桥,一幅高更的塔希提风景图和一幅雷诺阿的少女图,图中的少女有着长长的金色头发,很是迷人。装修完后,他的房子光鲜亮丽,不同寻常,又简单朴素,但是这种朴素让人一看便知是花了不少钱才能实现的。

随后艾略特开始了他这一辈子最显赫的时期。他把他在巴黎最出色的厨师带过来,不久后,大家都认为他家里的菜品是里维埃拉的头牌。他家的管家和用人一律穿上肩膀上带着金带子的白色衣服。他请客也是极奢华,但是从不庸俗。地中海沿岸聚集的来自欧洲各地区的贵族俯拾即是。一些被这里的气候所吸引,一些是流浪逃亡在外,一些是因为有着丑闻的过去,或者门第不对的婚姻才来国外居住。居住国外让他们方便不少。这些王公贵族们包括来自俄国的罗曼诺夫皇族,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族,来自西班牙的波旁王族,还有西西里和帕尔马王族,有温莎皇室的公主和布拉干萨王室的公主,还有瑞典和希腊的王族;艾略特统统都招待他们。有从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俄国和比利时来的没有王室血统的王子和公主、公爵夫妇、侯爵夫妇,艾略特也都招待他们。冬天,瑞典和丹麦国王到海滨住上几天,有时西班牙的阿方索家族会匆忙到此一游,艾略特也招待了他们。我对他向这些高贵人们鞠躬的派头钦佩不已,因为他既能够彬彬有礼,同时也保持了一个据称是人类生而平等的国家的公民那种独立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