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 1)

菲利普用阿瑟尼太太借他的钱,先付了一部分房租给房东太太,这样才能把自己的东西搬走。接着他用五先令现金,外加一套西服的当票,从当铺买了件长礼服,穿上还挺合身的。他把剩下的衣服都赎回来了,然后托帕特森货运公司把他的行李箱送到哈灵顿街,星期一早上就跟阿瑟尼去上班的地方报到。阿瑟尼把他介绍给了服装部的采购主任就走了。采购主任是个和和气气、婆婆妈妈的小个子男人,三十岁上下,名字叫桑普森。他跟菲利普握了握手,为了显摆一下自己引以为傲的法语技能,他问菲利普会不会说法语。菲利普回答会的时候,他明显吃了一惊。

“还会别的外语吗?”

“还会德语。”

“哦!我偶尔会去一趟巴黎。Parlez-vous francais[363]?你去过马克西姆餐厅[364]吗?”

菲利普被安排站在服装部的楼梯顶部,负责指引顾客找到不同的分区。服装部下面有很多个分区,桑普森先生绕口令似的说了一串。突然,他注意到菲利普走路有点跛。

“你的腿怎么了?”他问。

“我有只跛脚。”菲利普说,“不过不影响走路什么的。”

采购主任有点怀疑地盯着他的脚看了一会儿,菲利普猜他可能在想经理怎么会雇了个跛子。他知道面试的时候经理没发现他的脚有问题。

“我也不指望你第一天就把全部地方都搞清楚。有什么不懂的就问售货小姐吧。”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菲利普一边努力回忆各个分区的位置,一边忧心忡忡地等着顾客过来咨询。一点钟,他去楼上吃午饭。餐室位于这栋巨大建筑的顶层,整个房间又大又长,宽敞明亮,但是为了防尘,所有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充斥着难闻的油烟味。这里有很多张铺着桌布的长条桌,每隔几张桌子放着一个装满水的大玻璃瓶,桌子中间放着小盐瓶和瓶装醋。店员们蜂拥进来,在长凳上找位置坐下,凳子上还有十二点半吃饭的那批人留下的余温。

“没有腌菜呀。”坐在菲利普旁边的一个男人嘟哝了一句。

这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长着鹰钩鼻,皮肤苍白。他的脑袋瓜修长,头皮坑坑洼洼的,仿佛颅骨被人用凿子乱凿了一通,前额和脖子上都是大颗红肿发炎的青春痘。他的名字叫哈里斯。菲利普发现有时候桌子末尾会摆上几个大汤盘,里面盛着各式各样的腌菜。这道菜非常受欢迎。桌上没有刀叉,不一会儿进来了一个男孩,他又高又肥,穿着件白外套,两手各抓着一大把刀叉。他把东西往桌子中间一扔,刀叉丁零哐啷响了一气。一群人马上凑上去拿各自想要的餐具。这些刀叉刚用脏水洗过一遍,拿在手上还热乎乎油腻腻的。穿着白色夹克的男孩们把一盘盘泡在肉汁里的肉块传下去,他们动作飞快,变戏法似的往桌上一扔,不少肉汁泼到了桌布上。接着又端来几大盘白菜和土豆,菲利普一看就倒胃口,他发现每个人都使劲儿往菜里倒醋。餐室里人声鼎沸,说话声、大笑声、喊叫声震耳欲聋,刀叉铿锵作响,咀嚼声、吸溜声此起彼伏。回到服装部的时候,菲利普终于松了口气。他现在已经能记住不少分区的位置了,有人问路的时候也不用经常去问别的店员了。

“先右转,再左转,夫人。”

有一会儿没什么客人,有两个售货小姐跟他打了个招呼,菲利普感觉她们在对他评头品足。五点钟他又被叫到楼上的餐厅喝下午茶,他很高兴终于可以坐下来歇歇腿了。桌上是大片大片的面包,面上涂着厚厚的一层黄油。很多人面前都有一罐果酱,平时存在储物柜里,罐子上还写着他们的名字。

等到六点半下班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快累垮了。那个叫哈里斯的小伙子说可以带他去哈灵顿街,让他看看他晚上睡哪儿。他说他的房间里有张空床,别的房间都已经住满了,菲利普应该是住他那间。哈灵顿街那栋房子以前是一个制鞋匠的,原来的铺面改成了一间卧室。不过里面光线很暗,因为唯一的一扇窗户被木板封成了三部分,而且因为窗户打不开,整个房间就靠尽头的一个小天窗通风。屋里有股霉味儿,菲利普很庆幸他不用睡这个房间。哈里斯把他带到二楼的起居室,里面有一架老旧的钢琴,发黄的琴键像一排烂牙,桌上有一个缺盖儿的雪茄盒,里面有一套多米诺骨牌,过期的《河滨杂志》和《画报》随处扔着。其余的房间都用作卧室。菲利普要睡的那间在顶层,里面有六张床位,每张床边都放着一个箱子或匣子。房间里唯一的一件家具是一个抽屉柜,有四个大柜两个小柜,菲利普是新来的,只能用小柜。每个柜子都配了把钥匙,不过钥匙都长得差不多,所以也没多大用处,哈里斯让他把贵重的东西都放在箱子里。壁炉台上有一面镜子。哈里斯带他看了下洗手间,洗手间很大,八个盥洗池排成一排,所有人都在这里洗漱。往里走是一个洗澡间,里面有两个褪色的木澡盆,盆子上残留着肥皂,澡盆内壁有一圈圈高低不一的黑色水痕。

菲利普跟哈里斯回到卧室,发现有个高个子男人正在换衣服,还有个十六岁的少年正一边梳头发一边大声吹口哨。不一会儿,那个高个子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出去了。哈里斯朝男孩递了个眼色,男孩吹着口哨回了个眼色。哈里斯告诉菲利普,刚出去那人叫普赖尔,以前当过兵,现在在丝绸部上班,喜欢独来独往,每天晚上都出去找他的马子,就这样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不一会儿哈里斯也出去了,只剩下那个男孩好奇地看着菲利普收拾东西。男孩名叫贝尔,在缝纫用品部当无薪学徒。他对菲利普那件晚礼服很感兴趣,跟他讲了一下另外几个室友,还问了他各种各样的问题。男孩很活泼,不说话的时候经常用还没完全变声的嗓子唱着歌舞剧院里流行的曲子。菲利普收拾好东西就去外面散步,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偶尔站在某家餐馆门口,看着那些进店吃饭的人。他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买了个巴斯圆面包,一边吃一边慢慢走。门房十一点一刻熄灯,已经给了他一把大门钥匙,但他怕被锁在外面,所以还是提早回去了。他已经听说了这里的规矩:十一点后归寝罚款一先令,十一点一刻后归寝罚款半克朗并且通报上级,连犯三次就炒鱿鱼。

回到寝室的时候,除了那个士兵其他人都在,还有两个已经躺在**了。寝室里笑闹声不断。

“哦,克拉伦斯!你够了!”

原来贝尔把菲利普的晚礼服套在了一个圆形靠枕上,他被自己的把戏逗得乐不可支。

“克拉伦斯,社交晚会的时候你一定要穿这身。”

“他一个不小心就会把林恩的‘镇店美女’给迷倒的!”

菲利普已经听说了社交晚会的事儿,因为大家经常抱怨公司为了办晚会克扣他们工资。虽然每个月只扣两先令,而且这两先令还包括了医疗费和阅览室使用费(里面尽是些被人翻烂的小说),可是再加上每个月四先令的洗衣费,菲利普发现有四分之一的月薪永远都进不了他的口袋。

寝室里很多人都在吃一种三明治,就是把小圆面包切成两半,中间夹上几片肥厚的培根。店员们都拿这当夜宵,隔几个门面有一家小店专门卖这种吃食,两便士就能买一个。这时,那个士兵摇摇晃晃地进来了,他一声不吭,两三下脱掉衣服就往**一躺。十一点十分,煤气灯的火苗扑腾了一下,五分钟过后熄灭了。那个士兵已经睡了,其他人都穿着睡衣睡裤在大窗户面前挤作一团,用吃剩的三明治丢楼下那些过路的女人,一边嬉皮笑脸地嚷嚷着下流话。对面那栋六层楼高的房子是个犹太人开的制衣厂,晚上一般十一点收工。里面灯火通明,再加上没装窗帘,里面的人一举一动都一览无遗。老板一家除了两口子,还有两个小男孩和一个二十岁的姑娘。收工后,那个黑心老板的女儿把楼里的灯挨个儿关了,有时候还会听某个裁缝向她求爱。为了获得求爱的机会,有些裁缝会用各种伎俩磨蹭到人都走光了,这些人就在寝室里兴致勃勃地看着他们,有时候还会小赌一把,看哪个裁缝能赢得她的芳心。午夜时分,街尾那家叫哈灵顿·阿姆斯的酒馆里吐出来黑压压的人群,很快都各回各家睡觉去了。贝尔的床离门口最近,他从这头一个床位接一个床位地跳过去,跳到自己床位的时候还在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最后,除了那个士兵平稳的呼噜声,一切都安静了下来,菲利普渐渐睡着了。

早上七点,他被一阵刺耳的丁零声吵醒了。到了七点四十五分,所有人都已经穿好了衣服,穿着袜子噔噔噔下楼找鞋穿。他们一边匆匆忙忙地系鞋带,一边跑去位于牛津街的公司吃早餐。八点钟开始派餐,晚到一分钟就没的吃了,而且一旦进了公司就不能再出去买吃的了。有时候他们知道赶不及了,干脆在宿舍附近那家小店买几个小面包吃。不过这样就要自己掏钱了,所以大部分人都不吃早餐。菲利普吃了些黄油配面包,喝了杯茶。八点半一到,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先右转,再左转,夫人。”

他的回答很快就变得很机械。这份工作单调乏味,而且很累人。没过几天他的脚就疼得要命,根本没办法站着。踩在又软又厚的地毯上,脚焐得火热火热的,晚上疼得连袜子都脱不下来。这是所有店员都会有的职业病。一起站岗的同事告诉他,因为脚一直出汗,最后连袜子和靴子都会泡烂。他寝室里的人都有这个毛病,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们会把脚伸在被子外面,这样能稍微好受点儿。刚开始菲利普疼得路都走不了,晚上大部分时间都坐在起居室里用冷水泡脚。这种时候只有贝尔陪着他,贝尔经常待在宿舍摆弄他收集的邮票。他一边用小张邮票纸固定住邮票,一边吹着单调而重复的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