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通过从各方了解到的线索拼凑出了一个可怕的真相。画室的女学生经常欢声笑语地下馆子,普赖斯从来没跟她们一起去过,为此她们经常在暗地里抱怨她,现在看来原因很明显:她一直在极度贫困中挣扎,根本没钱下馆子。他记得刚到巴黎时跟她一起吃过一顿饭,她那食尸鬼似的吃相把他恶心透了,现在他才意识到原来她当时已经饿得发慌了。门房告诉他普赖斯平时都吃些什么:每天有一瓶牛奶送过来,她自己带一条面包回家,中午从学校回来就吃半条面包,喝半瓶牛奶,晚上再把剩下的吃完。日复一日,天天如此。想到她经历的那些痛苦,菲利普觉得很心痛。她从来没让任何人知道她比其他人还要穷,但显然她的钱已经快用完了,最后连学费也付不起了。她的小屋里空****的,一件像样的家具也没有,除了一年到头穿着的那条棕色破裙子,屋里就没别的衣服了。菲利普翻了一遍她的遗物,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亲友的地址,好跟他们取得联系,结果找到了一张写满他名字的卡片。他当场愣住了。也许她是真的爱过他吧。他眼前浮现出了那具骨瘦如柴的尸体,浮现出了她裹着棕色裙子吊在天花板上的样子,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可是如果她真的喜欢他,为什么不找他帮忙呢?他一定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她的。他懊悔自己一直对她的好感视而不见,她信里那些话现在看上去无比凄凉:除了你,我不想让任何人碰我。她是活活饿死的。

菲利普终于找到了一封信,上面的落款是:你亲爱的哥哥,阿尔伯特。信是两三周前从瑟比顿[254]的某条路寄过来的。寄信人拒绝借五英镑给她,说他有妻小要照顾,没理由借钱给她,并建议她回伦敦谋一份差事。菲利普给阿尔伯特·普赖斯发了封电报,没过多久就收到了回复:

深感悲痛。业务繁忙,难以抽身。非去不可?普赖斯。

菲利普又拍了一封言简意赅的电报,要求他马上过来。第二天早上,一个陌生人出现在画室门口。

“我是普赖斯。”菲利普开门时来人说道。

这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衣,圆顶礼帽上装饰着一圈缎带。他看上去跟范妮一样笨拙,留着又粗又短的山羊胡,说话带着伦敦腔。菲利普请他进屋,跟他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还有他已经处理了的事情。他边听边斜眼扫视着画室。

“我不用见她吧?”阿尔伯特·普赖斯问道,“我的神经有些脆弱,很容易受到刺激。”

然后他开始自顾自地闲聊起来。他是个橡胶商人,有一个太太、三个孩子。范妮以前是家庭教师,不知道抽了什么疯,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非要跑到巴黎来学画画。

“我跟我太太都告诫过她,巴黎不是女孩子待的地方,再说搞艺术又赚不了钱——从来都赚不了钱。”

他跟他妹妹的关系显然很差,对于她的自杀他心怀怨恨,觉得这是对他造成的最后一次伤害。他很反感把她的死归结为贫穷所迫,因为这显得她的家人自私又冷酷。他突然想到,也许她是为了某个更加高尚的原因寻的短见。

“她该不会是跟哪个男的惹出麻烦了吧?你懂我的意思,巴黎这种地方嘛。也许她这么做是不想让自己蒙羞。”

菲利普感觉自己的脸涨得通红,他在心里默默咒骂自己的软弱。普赖斯用那双机灵的小眼睛望着他,似乎怀疑他跟他妹妹有一腿。

“我相信您妹妹一直都是个洁身自好的人。”菲利普尖酸地回应道,“她自杀是因为她快饿死了。”

“哦,凯利先生,您这样说让她的家里人情何以堪?她只用给我写封信就行了,我肯定不会让我的妹妹缺钱的。”

菲利普正是读了他不肯借钱的那封信才找到了他的地址,但他只是一言不发地耸了耸肩——现在揭穿他又有什么用呢?他讨厌这个小男人,只想尽快把事情了结然后摆脱他。阿尔伯特·普赖斯也想赶紧处理完后事好回伦敦去。两人一起去了可怜的范妮生前住过的小屋。阿尔伯特·普赖斯扫了一眼屋里的画和家具。

“我也不想假装懂行,”他说,“不过这些画应该能卖点儿钱吧?”

“一文不值。”菲利普说。

“这些家具嘛,还值不了十先令。”

阿尔伯特·普赖斯不会说法语,所有事情都落到了菲利普身上。要让这具可怜的尸体入土为安似乎得经过一系列没完没了的手续:一会儿得去这个地方拿文件,一会儿又得去那个地方盖章,还要见这个那个办事员。连着三天,菲利普从早到晚都在东奔西跑。最后他终于和阿尔伯特·普赖斯一起,跟着灵车驶进蒙帕纳斯墓园。

“我也想办得体面点儿,”阿尔伯特·普赖斯说,“但是没必要浪费钱嘛。”

葬礼很简短,在这个寒冷的、灰蒙蒙的早晨,让人感觉无比压抑。范妮在画室的同学有六个出席了葬礼。奥特夫人是觉得自己作为司库有义务参加,露丝·查理斯小姐则是因为心地善良,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也来了,这些人在她生前全部都很讨厌她。菲利普眺望墓地,四面八方都是林立的墓碑,有的简陋朴素,有的俗气、浮夸、丑陋,他不禁打了个寒战。这里实在阴森得可怕。从墓园出来,阿尔伯特·普赖斯说要请他吃午饭。菲利普对他憎恶之极,而且觉得疲惫不堪;他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夜里总是梦到范妮·普赖斯穿着那条棕色破裙子吊在天花板的钩子上,可是他想不出借口拒绝他。

“咱们中午找家馆子好好吃一顿吧,最近这些事搞得我的神经都快崩溃了。”

“拉文纽算是附近最好的餐厅了。”菲利普回答。

阿尔伯特·普赖斯在一张天鹅绒面的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然后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声。他点了一桌丰盛的午餐,还要了一瓶葡萄酒。

“啊,我很高兴这一切终于结束了。”他说。

他抛出了几个问得很巧妙的问题,菲利普发现他很想打听巴黎的画家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一边说这种生活**堕落,一边又很想挖出一些他幻想中那种纵欲场面的细节。他一会儿挤眉弄眼,一会儿暗中偷笑,暗示菲利普他知道他说的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可是个见多识广的人,有些事情他还是略知一二的。他问菲利普有没有去过蒙马特[255]“那些地方”,那可是从圣殿关到皇家交易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好去处啊。他想说他以前去过红磨坊。午餐丰盛可口,葡萄酒回味悠长,酒足饭饱的阿尔伯特·普赖斯向菲利普打开了话匣子。

“咱们喝点白兰地吧,”咖啡一上来他就说,“好好挥霍它一把。”

他像苍蝇一样兴奋地搓着手说:

“我有点儿想在这儿住一晚,明天再回去。要不咱俩晚上一起去逛逛,怎么样?”

“如果你是想让我今晚带你逛蒙马特的话,你去死吧。”菲利普说。

“逛一逛死不了的。”

他说得一本正经,菲利普被他逗乐了。

“再说对你的神经一点儿都不好。”菲利普一脸严肃地说。

阿尔伯特·普赖斯最后还是决定坐下午四点的火车回伦敦。过了一会儿,他起身跟菲利普告辞。

“好了,再见了,老伙计。”他说,“我跟你说,哪天我还要想办法来一趟巴黎,到时候我再来找你,我们就不会像这次这样意犹未尽啦。”

菲利普心烦意乱,无心画画,于是跳上一辆公共马车,去河对岸看看杜兰-德鲁的画廊有没有什么展览。从画廊出来,他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天气很冷,寒风卷地,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全都裹紧大衣缩成一团。苍白消瘦的脸上写满疲惫和忧虑。蒙帕纳斯墓园里,那白色墓碑林立的地底下一定冰冷刺骨吧。菲利普感觉自己在这世界上非常孤单,突然莫名地想念家乡。他想要有个人陪伴。这时候克朗肖应该在工作,克拉顿从来不欢迎访客,劳森在给露丝·查理斯画新的肖像,肯定不想被打扰,他决定去找弗拉纳根。进门时菲利普发现他正在画画,不过他倒是很乐意丢开画笔跟他聊天。这个美国人比他们大多数人都有钱,画室布置得温馨舒适,屋子里暖烘烘的,他正在一边忙着泡茶。菲利普看着他准备送去沙龙的两张头像。

“我脸皮还挺厚的哈,”弗拉纳根说,“管他的呢,我还是打算送过去。你觉得画得烂吗?”

“没我想象中烂。”菲利普说。

事实上这幅画一点儿不烂,其艺术手法之巧妙可以说相当惊人。难以处理的地方被很有技巧地规避了,涂抹颜料的手法有种魄力,让人觉得惊喜,甚至可以说惊艳。弗拉纳根既没有高深的理论知识,又没有娴熟的绘画技艺,却有很多人穷其一生才能练就的那种挥洒自如的笔触。

“弗拉纳根,如果任何一幅画都不许看超过三十秒钟的话,你肯定是个大师。”菲利普笑着说。

这帮年轻人没有互相吹捧的习惯,免得把彼此惯坏了。

“在美国,我们才没空把一幅画看上三十几秒呢。”弗拉纳根哈哈笑道。

弗拉纳根是天底下最玩世不恭的人,却出人意料地有一副软心肠,这也是他性格的迷人之处。只要有人生病,他就会担负起照顾病人的角色。他那活泼欢乐的样子比什么药都管用。他跟自己很多同胞一样,并不像英国人那样紧紧控制着情感的阀门,唯恐被人说成是多愁善感;相反,他觉得表露情感并不是什么荒唐可笑的事情,所以总是能不遗余力地关心别人,常常让他那些陷于痛苦的朋友心怀感激。他看到菲利普因为最近的事情郁郁寡欢,发自内心地想让他开心起来,于是卖力地在他面前说笑逗乐。他知道美国人说话的腔调总是把英国人逗得哈哈大笑,于是故意用很夸张的美国口音讲了一连串让人捧腹大笑的段子,他滔滔不绝,声情并茂,看上去别提多滑稽。到了饭点,两人出去吃了个晚饭,然后一起去了蒙帕纳斯喜剧院,这是弗拉纳根最喜欢的娱乐场所。到了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彻底放飞自我了。他喝了很多酒,但他那耍酒疯似的样子与其说是酒精的作用,不如说是他天生就太闹腾了。他提议下半场去比利埃舞厅,菲利普累过了头,回去反倒睡不着,于是欣然同意了。他们在舞池边的平台上找了张桌子坐下,平台略高出地面,可以边喝啤酒边看人跳舞。弗拉纳根很快就看见了一个朋友,他兴奋地大叫一声,纵身跃过栏杆跳进了舞池。菲利普打量着周围的人。比利埃舞厅不是那种高档时髦的娱乐场所。这是一个星期四的晚上,舞厅里人满为患。各个院系的学生混迹其中,不过大多数男的都是小职员或者店员。他们有的穿着平日里穿的衣服,有的穿着成衣粗花呢套装,有的穿着奇怪的燕尾服,头上戴着顶帽子——帽子是他们自己带进来的,跳舞的时候没地方放,只好放在自己脑袋上。有些女的看上去像女仆,有的则是浓妆艳抹的轻佻女子,不过绝大多数都是些售货小姐。她们穿得很寒酸,身上的衣裙是模仿河对岸潮流的廉价品。那些轻佻女子则打扮得花枝招展,模仿现在风头正劲的杂耍剧场的艺人或舞女,眼睛描着漆黑的眼线,双颊是放肆的猩红。舞厅靠几盏巨大的白灯照明,灯吊得很低,惨白的灯光照得人脸上的阴影更加浓重,每条皱纹都更加深刻,五颜六色的脂粉是那么艳俗。这是一幅不堪入目的众生相。菲利普趴在栏杆上,俯瞰舞池里的人群,耳边的音乐声渐不可闻。他们时而疯狂跳动,时而在舞池里缓缓转圈,舞伴之间极少交谈,所有心思都放在舞蹈上。舞厅里热烘烘的、汗涔涔的人脸在灯光下发亮。菲利普觉得这些人终于卸下了表情的面具,抛开了对礼俗的恭敬,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在这个纵情声色的时刻,他们显露出了某种诡异的兽性:有些像狐狸,有些像狼,还有些长着又长又蠢的绵羊的脸。他们的皮肤因为不健康的生活和劣质的食物变得蜡黄,他们的脸孔因为低级的趣味变得愚钝,他们的小眼睛里透着鬼祟狡猾的目光。他们的举止毫无高贵可言,仿佛生活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无尽的鸡毛蒜皮和龌龊念头。空气中充斥着人性的腐败气息。所有人都发狂似的舞个不停,仿佛被内心某种怪异的力量逼迫,菲利普觉得是对享乐的狂热在驱动他们往前。他们拼命想要逃离一个恐怖的世界。享受快乐的欲望——克朗肖所说的人类行为唯一的动机——促使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前进,而太过强烈的欲望本身已经夺去了过程中所有的快乐。他们被狂风裹挟着向前,既不知所去为何,也不知去向何方。命运仿佛凌驾在他们头顶,他们拼命地跳个不停,仿佛脚下是永恒的黑暗。他们的沉默让人有些害怕,仿佛生活已经把他们吓破了胆,夺去了他们说话的力量,以至于心里的尖叫呐喊在抵达喉咙的瞬间戛然而止。他们的眼神疲惫冷峻,尽管兽欲将他们扭曲得没了人形,尽管他们的脸上写满卑鄙,尽管他们残忍,愚蠢(这是最糟糕的),但他们呆滞的眼神里那种强烈的痛苦,使他们看上去既可怕又可怜。菲利普厌恶他们,却又对他们充满无尽的怜悯,他的心因此而绞痛起来。

他从存衣处取回外套,走进了凛冽的寒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