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桌人闹哄哄地散场了。弗拉纳根跟另外两三个人继续去杂耍剧院找乐子,菲利普则跟着克拉顿和劳森一起,慢悠悠地往丁香园咖啡馆走去。
“改天你一定得去一趟蒙帕纳斯喜剧院,”劳森对他说,“那是巴黎最可爱的地方之一。哪天我要把那儿给画下来。”
受海沃德的影响,菲利普有点儿看不起杂耍剧院。不过他到达巴黎的时候,这种剧院的艺术潜质刚刚被发掘出来。怪异的舞台灯光、大块暗红色和斑驳金色的布景,浓重的阴影和装饰性线条,都为画家们的创作提供了新的主题。拉丁区有半数画室都在当地这家或那家剧院里写过生。文人墨客也纷纷效仿,突然串通一气要从剧院节目中挖掘出艺术价值。红鼻子小丑因其对角色的把握被人捧上了天;肥胖的女歌手默默无闻地号叫了二十年,突然被发现拥有无可比拟的幽默感;有人在杂耍狗身上体验到了审美的愉悦,有人则偏爱魔术师和单车特技演员,对他们精彩绝伦的表演穷尽赞美之词。就连剧院观众也在另一股潮流的影响下成为了艺术家们的宠儿。跟海沃德一样,菲利普向来对普罗大众嗤之以鼻;正如那些把自己包裹在孤独中的人,他对庸俗大众的插科打诨冷眼旁观、满心厌恶;可是克拉顿和劳森滔滔不绝地谈论着人群:巴黎名目繁多的展览会上人头攒动,面孔的海洋一半被煤石灯照亮,一半被隐藏在黑暗中;喇叭的嘟嘟声,喝倒彩的口哨声,嗡嗡作响的说话声,声声入耳,此起彼伏。他们说的这些对菲利普而言既新鲜又陌生。他们跟他说起了克朗肖。
“你读过他的作品吗?”
“没有。”菲利普说。
“都发表在《黄皮书》[193]上呢。”
他们对待克朗肖的态度,正如画家对待作家常有的态度:既有几分轻蔑——因为他是绘画艺术的门外汉;又有几分宽容——好歹他也是搞艺术的;还有几分敬畏——因为他使用的媒介是他们没办法运用自如的。
“他是个非同寻常的家伙。刚开始你可能会有点儿失望,他只有喝醉的时候才会进入最佳状态。”
“麻烦就麻烦在,”克拉顿补充道,“他半天都喝不醉。”
一到咖啡馆劳森就告诉菲利普,他们得进去里面坐。初秋时节的空气中没什么寒意,但是克朗肖对于冷风有种病态的恐惧,哪怕是最暖和的天气也要坐在里面。
“凡是值得结交的人他全都认识。”劳森解释道,“他以前跟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都有私交,现在也跟马拉美[194]等一众文人来往密切。”
他们要找的人就坐在咖啡馆最隐蔽的一个角落里。他穿着大风衣,领子竖着,帽檐压得很低,把前额遮得严严实实,以免受到冷空气的侵袭。他体格很大,身材粗壮但并不肥胖,圆脸,留着两撇小胡子,有一双迟钝无神的小眼睛。他的脑袋好像跟他魁梧的身材不太相称,就像一颗豌豆晃晃悠悠地搁在鸡蛋上。他正在跟一个法国人玩儿多米诺骨牌,看到他们几个进来,便朝他们淡淡一笑;他没有说话,只是把桌上一小堆杯垫推到一边(看看杯垫的数量就知道他喝了多少酒),似乎是要给他们腾点位置。两人跟他介绍了菲利普,他冲菲利普点点头就继续玩儿他的游戏。菲利普懂的法语也不多,但还是听得出来他的法语说得奇烂,哪怕他已经在巴黎住了好几年。
他终于往后一仰,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
“你输啦,”他的口音不堪入耳,“小崽子[195]!”
他叫了一声酒保,然后转头对菲利普说:
“刚从英国出来?有看板球赛吗?”
这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弄得菲利普有些莫名其妙。
“克朗肖对过去二十年每个甲级板球运动员的击球率都了如指掌。”劳森笑着说。
那个法国人去另一桌跟朋友玩儿去了,克朗肖开始比较起肯特队和兰开夏队各自的优点,他说话慢慢悠悠、一字一顿,这是他的一个特点。接着他又讲起最近看过的一场对抗赛,还把每个得分都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这是我在巴黎唯一惦念的事情,”说着,他端起酒保送来的啤酒一饮而尽,“这儿一场板球赛都看不了。”
菲利普大失所望。劳森一心想炫耀一下这位拉丁区的名人(这种心情也可以理解),这会儿也有点儿不耐烦了。今天晚上克朗肖迟迟不进入状态,虽然从他手边那一摞杯垫来看,他是真心实意想把自己灌醉。克拉顿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他觉得克朗肖是故意把板球讲得那么细,他就是喜欢聊些无聊透顶的话题来吊别人胃口。于是他抛出了一个问题:
“你最近见过马拉美吗?” 克朗肖缓缓打量着他,仿佛在琢磨他提出的问题,但他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拿起一个杯垫轻轻敲着大理石桌子。
“把我的威士忌拿来!”他喊道,然后又转身对菲利普说,“我在这儿存了瓶威士忌。指甲盖那么点儿的酒就要收我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酒保把威士忌拿了过来,克朗肖举着酒瓶对着灯光仔细瞧。
“有人在偷喝我的酒,酒保,是哪个家伙偷喝了我的酒?”
“没人喝您的酒,克朗肖先生。”
“我昨天晚上在瓶子上做了记号的,你瞧,这都少了一大截了。”
“先生是做了记号的,但是先生每次做完记号都照喝不误。照先生的喝法,做记号就是在浪费时间。”
酒保是个爱说笑的小伙子,跟克朗肖是老熟人了。克朗肖盯着他说:“如果你像个贵族和绅士一样跟我保证,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喝过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陈述。”
这句话被他逐字逐句地翻译成生硬的法语,听上去别提多滑稽。柜台前那位女士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人太逗了。”她低声说道。
克朗肖听到这话,腼腆地望了她一眼——这是一个身材臃肿、穿着老气的中年女人——然后一本正经地向她抛了个飞吻。女人朝他耸了耸肩。
“别怕,女士,”他慢吞吞地说,“我这个年纪已经不会被半老徐娘**了,也不会因为对别人一句话心存感激就扑过去。”
他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往里面加了些水,慢悠悠地喝了起来,然后用手背揩了揩嘴。
“他讲得很好。”
劳森和克拉顿知道他是在回应关于马拉美的问题。马拉美每周二晚上都会接待一些文人和画家,不管他们提出什么样的问题,他都能对答如流,出口成章。克朗肖经常去参加这位诗人的聚会。显然他最近刚去过。
“他讲得很好,不过尽胡说八道。他说得好像艺术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还在这儿干吗呢?”菲利普问道。
“你在这儿干吗我不知道,跟我也没关系。不过艺术这玩意儿是奢侈品。世人只在乎保全自己、繁衍生息,只有这些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他们才会忙着享受画家、作家和诗人提供的消遣。”
克朗肖停下来喝了点酒。有个问题他已经琢磨二十年了:是因为喝酒能让他谈兴大发,所以他才爱喝酒呢,还是因为聊天能让他口渴难耐,所以他才爱聊天?
他接着说道:“昨天我写了首诗。”
说完他自顾自地吟诵起来。他背得很慢,食指伸在空中敲打着节奏。诗也许是好诗,可是偏偏这时候进来了一个年轻女人。她嘴唇猩红,脸颊上的绯红显然不是因为天生品位庸俗;她的睫毛和眉毛刷得乌黑,两只眼睑涂成亮蓝色,一直描到眼角形成一个小三角,看上去别有风情又叫人忍俊不禁;乌黑的头发盖住双耳绾到脑后,模仿的是克莱奥·德·梅罗德[196]小姐风靡一时的发型。菲利普的目光不知不觉游离到了她身上。克朗肖已经背完了诗,看到菲利普魂不守舍的样子,他宽容地对他微微一笑。
“你没有听哈。”他说。
“噢,有的,我有听。”
“我不怪你,因为你的表现刚好恰如其分地阐释了我这首诗的主旨。比起爱情,艺术又算得了什么呢?你能被这位小姐艳俗的美貌迷得神魂颠倒,对精妙的诗歌充耳不闻,我尊敬你、赞赏你。”
那位小姐从他们那桌路过的时候,克朗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快来坐在我身边,亲爱的孩子,让我们一起演绎爱的神曲。”
“放开我。”她把克朗肖推到一边,继续在屋子里踱步。
“艺术,”他大手一挥继续说道,“只是心灵手巧之人发明的避难所,等他们吃饱喝足、不缺女人的时候,就躲进去逃避生活的沉闷。”
克朗肖又满上一杯酒,开始发表长篇大论。他声音洪亮、措辞讲究,真知灼见掺杂着胡说八道,叫人目瞪口呆、应接不暇,上一秒还在一本正经地戏弄听者,下一秒又嬉皮笑脸地向他们提出忠告。他谈论艺术、文学和生活,时而言辞恳切,时而粗鄙下流,时而嬉笑怒骂,时而泪眼婆娑。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开始吟诵起诗歌:一首自己的文薇,一首弥尔顿的;一首自己的,一首雪莱的;一首自己的,一首基特·马洛[197]的。
最后,精疲力竭的劳森站起来准备回家了。
“我也该走了。”菲利普说。
席间最寡言少语的克拉顿留了下来,他嘴角上挂着讥讽的笑容,继续听克朗肖咕咕哝哝。劳森把菲利普送回旅馆,跟他道了晚安。可是菲利普躺在**怎么也睡不着。他们随意掷出的那些新奇观点不停地在他脑海中翻滚。他激动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奔涌,感觉自己身上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喃喃自语道,“我能感觉到这种力量就在我的身体里。”
接着他又冒出来另一个想法,一阵狂喜的战栗流淌过他的身体,可是哪怕是说给自己听,他也不肯把它付诸言语:
“老天啊,我相信我是有天赋的。”
实际上他已经醉得不轻了,可是他只喝了一杯啤酒,所以真正让他忘乎所以的,只能是某种比酒精更加危险的迷幻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