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伯父伯母时,菲利普吃了一惊。他以前从来没注意到他们都已经如此年迈。牧师见到他的态度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冷不热。他比以前更胖了些,脑袋更秃了些,头发也更白了些。菲利普发现眼前这个人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他的脸上写满懦弱和骄纵。路易莎伯母把他拥入怀里亲吻着,两行幸福的热泪从她脸颊上滑落。菲利普既感动又有些难为情,他不知道伯母克制的情感背后竟是如此深情。
“噢,菲利普,你走了以后时间都好像变慢了。”她哭着说。
伯母抚摸着他的双手,细细端详着他的脸庞,眼神里满是欣喜。“你长大了,你现在是个男子汉了。”
他的上唇已经冒出了浅浅的胡子。他买了把剃刀,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把胡子刮干净,露出光滑的下巴。
“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们好孤单。”说完,她声音颤抖着,有些害羞地问他:“你也很高兴回到自己家里吧?”
“是的,很高兴。”
伯母的身子单薄如蝉翼,搂着他脖子的两条胳膊仿佛一折就断,就像鸡骨头一样脆弱;那张暗淡无光的脸上,布满了多少皱纹啊;一头灰白的卷发还是梳成年轻时的样式,看上去怪异又悲凉;那瘦小干瘪的身体就像秋天的一片枯叶,仿佛第一阵寒风就能把她卷走。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这两个安静卑微的老人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们能做的只是耐心地、傻傻地等待死亡;而他青春正盛、朝气蓬勃,渴望刺激和冒险,看到他们如此虚度光阴,不禁大为震惊。他们这辈子一事无成,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像从来没来过一样。他对路易莎伯母万分同情,心里突然涌起对她的爱意,因为伯母是那样深爱着他。
威尔金森小姐一直识趣地没有露面,等凯利夫妇跟侄儿好好说了会儿话,她才走进屋里。
“菲利普,这是威尔金森小姐。”凯利夫人说。
“浪子回家啦。”说着她伸出手,“我摘了朵玫瑰给浪子别在扣眼里。”
她笑着把刚在花园里摘的玫瑰别在菲利普的外套上。菲利普羞红了脸,感觉自己很傻。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的父亲是伯父曾共事的牧师。他认识很多牧师的女儿。她们穿着剪裁糟糕的衣服和笨重厚实的靴子,一般都穿着一身黑,因为菲利普刚到布莱克斯特布尔那几年,家纺布还没有传入东安格利亚,牧师家的女人又不喜欢穿得花里胡哨。她们的头发梳得很潦草,身上有股刺鼻的、浆洗过的亚麻布的气味。她们觉得展现女性魅力有失体统,所以无论老少都是同样的打扮。她们趾高气扬地参加宗教仪式。自恃跟教会关系密切,对教会之外的人都有些颐指气使。
但是威尔金森小姐跟她们很不一样:她穿着一条薄棉纱长裙,裙子上印着鲜艳细小的花束,脚蹬一双尖头高跟鞋,腿上是一双镂空长袜。见识不多的菲利普觉得她打扮得非常漂亮,却没发现她的裙子廉价又艳俗。她的发型弄得颇费心思,额头正中间绾了个利落的发卷,头发乌黑发亮、服服帖帖,看上去似乎永远都不会散乱。她有一双黑色的大眼睛,鼻子有点儿鹰钩,从侧面看像某种猛禽,从正面看倒是挺有姿色。她很喜欢笑,可惜生就一张大嘴,每次笑起来都得下意识遮住那一口大黄牙。不过最让菲利普尴尬的是,她脸上抹了很厚的脂粉。菲利普对于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着非常严苛的看法,他觉得淑女是绝不会涂脂抹粉的;不过威尔金森小姐当然是淑女了,因为她是牧师的女儿,而牧师毫无疑问是绅士。
菲利普决定彻底不待见她。他不明白她明明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为什么说话总带着点法国腔。他觉得她笑得很做作,那扭捏轻浮的举止让他很恼火。连着两三天他都没主动跟她说话,对她抱着敌视的态度,可她显然没注意到这些,对他依然亲切又友好。她的话几乎都是冲着菲利普说的,她相信菲利普的判断力,凡事都喜欢问他的意见,这自然让人心里美滋滋的。她还经常逗得菲利普哈哈大笑,他对这种人向来没有抵抗力。菲利普有一个天赋,能时不时说些机智的俏皮话,现在有一个懂得欣赏他的人,他自然很高兴。牧师和凯利夫人都没什么幽默感,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没笑过。等他跟威尔金森小姐混熟了,也没那么害羞了,就渐渐喜欢上她了,甚至觉得她的法国腔也别有风情。有一次去医生家参加花园茶会,她打扮得比谁都好看。她系着一条蓝底大白点的薄绸头巾,在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菲利普对此乐不可支。
菲利普离开德国海德堡回到伯父伯母家,遇到了前来做客的威尔金森小姐。
“我估计他们觉得你就是个不正经的人。”他哈哈笑着对她说。
“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被人当成不要脸的**。”她回答。
有一天,趁威尔金森小姐在她自己房里的时候,菲利普问伯母知不知道她多大了。
“哦,亲爱的,你永远都不能打听女士的年龄。不过以她的年纪,你肯定是不能娶她了。”
牧师那张肥胖的脸上慢慢浮现出笑容。
“她可不是小丫头片子了,路易莎,”他说,“我们在林肯郡的时候,她就差不多是个大姑娘了,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呢。那时候她背后还拖着条大辫子。”
“她那时也可能最多才十岁呀。”菲利普说。
“那肯定不止。”路易莎伯母说。
“我觉得她那时候得有二十了。”牧师说。
“哦,没有,威廉,顶多十六七岁。”
“那她现在就得有三十好几了。”菲利普说。
就在这时,威尔金森小姐轻快地走下楼来,嘴里哼着本杰明·戈达[120]的曲子。她头上戴了顶帽子,因为跟菲利普约好了一起去散步。她伸出手,让菲利普帮她扣手套的扣子。菲利普笨手笨脚地帮她扣上了,虽然不太好意思,但自认为表现得很殷勤。他们现在已经可以很自如地聊天了,两人一边散步,一边天南地北地聊个不停。威尔金森小姐跟他讲她在柏林的生活,菲利普跟她讲他在海德堡一年的见闻。在他的讲述中,那些原本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厄林夫人家的房客,都变得别有一番趣味;而他和海沃德、威克斯之间在当时看来无比重要的谈话,却被他稍加扭曲,变得有些滑稽。威尔金森小姐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他不禁有些飘飘然。
“我真有点儿怕你,”她说,“你太会挖苦人了!”
她又开玩笑地问他在海德堡有没有艳遇。菲利普想也没想就坦白说没有,可她不肯相信。
“你还真是守口如瓶呀!”她说,“你这个年纪怎么可能没有呢。”
菲利普脸一红,哈哈笑了。
“你想知道得太多啦。”他说。
“哈,我就说嘛!”她得意扬扬地笑了,“瞧你那脸红害羞的样子。”
她显然以为他是个情场老手,菲利普很高兴。他故意岔开话题,好让她以为他有很多风流韵事要避而不谈。可他又气自己一次这样的经历也没有,因为一直没有机会。
威尔金森小姐抱怨自己时运不济。她讨厌自谋生计,还跟菲利普讲了一长串故事,说她有个舅舅本来会给她留一笔遗产的,结果他娶了自己的厨娘,还把遗嘱给改了。她暗示菲利普她以前的家宅有多豪华,她在林肯郡过得有多滋润,家里有马可以骑,出门坐的是豪华马车,现在却只能靠当家庭教师过活。后来菲利普跟伯母说起这些,伯母的回答让他有些困惑。伯母说她认识威尔金森一家的时候,他们家就只有一匹矮种马和一辆小马车[121];她确实听说过她那个有钱的舅舅,可是艾米丽出生前他就已经结婚生子了,她根本没什么指望能继承他的遗产。威尔金森小姐现在工作的地方在柏林,但她说起柏林没一句好话。她抱怨德国的生活太过粗俗,痛苦地把它跟巴黎的五光十色做对比。她在巴黎待了好几年,但是具体几年她没说。那些年,她在一个时髦的肖像画家家里当家庭教师,那个画家娶了个有钱的犹太老婆。她说她在他们家见过许多名流雅士,抛出了一连串让菲利普眼睛发亮的名字。法兰西喜剧院的演员是家里的常客,科克兰[122]曾坐在她旁边用餐,还跟她说他从来没见过法语说得这么漂亮的外国人。阿尔丰斯·都德[123]也上门拜访过,送了她一本他写的《萨福》,还答应要把她的名字签在扉页上,可是她忘了提醒他。不过她还是很宝贝这本书,哪天可以借给菲利普看看。啊!还有莫泊桑[124]。她发出一串咯咯的笑声,意味深长地看着菲利普。多么可恶的男人啊,可又是多么伟大的作家啊!海沃德之前谈到过莫泊桑,菲利普对他的名声也有所耳闻。
“他向你求爱了吗?”他问。
这句话卡在他喉咙里不上不下,他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他现在非常喜欢威尔金森小姐,跟她聊天让他兴奋不已,可他没办法想象会有人向她求爱。
“你还真敢问呀!”她喊道,“可怜的居伊(莫泊桑的名字),他见到哪个女人都要向她求爱。他就是改不了这个习惯。”
她轻轻叹了口气,像是在温柔地回想过去。
“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她呢喃道。
比菲利普更有经验的人应该能猜到,见面的情景很有可能是这样的:杰出的作家受邀参加家庭午宴[125],家庭教师带着两个她教的高挑女孩,一起端庄地走进客厅,然后是简单的介绍:
“这是我们的英语老师。”
“小姐好[126]。”
整个宴会期间,杰出的作家跟男女主人相谈甚欢,英语老师[127]则默默地坐在一边。
可是对菲利普来说,她的话已经足够勾起他浪漫的想象了。
“快把他的事全都告诉我吧!”他激动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呀。”她说的是实话,可给人的感觉像是三本书也写不完他们翻云覆雨的细节。“不许你好奇。”
然后她讲起巴黎。她喜欢那里的林荫大道和森林,每条街道都那么优雅,香榭丽舍大道两边的树木有种别处树木没有的高贵。他们正坐在马路边围栏闸口[128]的梯磴上,威尔金森小姐一脸嫌弃地望着面前那些高大挺拔的榆树。还有那里的剧院,节目精彩万分,表演无与伦比!她还经常跟弗瓦约夫人,就那两个女孩的母亲,一起去试衣服。
“唉,没钱真是太惨了!”她哀叹道,“那些个漂亮的衣服哟,也只有巴黎人才知道怎么穿衣打扮,可惜我看得起买不起呀!可怜的弗瓦约夫人根本没什么身材,有时候裁缝还会凑到我耳边跟我说:‘唉,小姐呀,她要是有您这样的身材就好了!’”
菲利普这才注意到威尔金森小姐的身材很粗壮,而她对此很骄傲。
“英国男人太蠢了,只知道看脸。人家法国人才懂得情爱的艺术,知道身材比脸蛋重要得多。”
菲利普以前从没想过这些,这会儿他注意到威尔金森小姐的脚踝又粗又丑,他马上收回了目光。
“你应该去法国。为什么不去巴黎待一年呢?你可以学法语,它会让你déniaiser[129]。”
“什么意思?”菲利普问。
她不怀好意地哈哈大笑。
“这你就得去查字典了。英国人不知道怎么对待女人,他们太害羞了。男人害羞起来真可笑。他们根本不懂怎么求爱,就连当着一个女人的面说她很有魅力,都免不了看起来傻兮兮的。”
菲利普感觉自己很可笑。威尔金森小姐显然希望他表现得热情些。他倒是很想说些甜言蜜语,表现得风趣幽默,可他就是想不出来;好不容易想出来几句又不敢说出口,生怕自己出洋相。
“啊,我好爱巴黎啊!”她感叹道,“可惜我不得不去柏林。我在弗瓦约家待到两个女孩都出嫁了,然后我也就没事可做了。后来有一个柏林的工作机会,那家人是弗瓦约夫人的亲戚,我就答应下来了。在巴黎的时候,我在布雷达街租了一间很小的公寓,房子在六楼[130],那条街一点儿也不体面。你知道布雷达大街吧,那儿的女人[131]……你懂的。”
菲利普点了点头,其实根本不懂她是什么意思,只是模模糊糊猜到了一些。他生怕她觉得他什么都不懂。
“不过我不在乎。我是自由的,不是吗[132]?”她很喜欢说法语,也确实说得很好,“我在那儿还有过一场艳遇呢。”
她稍微顿了一下,菲利普催她快讲。
“你都不告诉我你在海德堡的艳遇。”她说。
“我那些哪儿算得上艳遇呀。”他辩解道。
“要是凯利夫人知道我们聊的这些东西,真不知道她会怎么说。”
“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她的。”
“你保证?”
菲利普跟她保证后,她就开始讲,说她楼上有个房间住了个学艺术的学生,刚讲到这儿她就岔了一句。
“你怎么不去学艺术呢?你画得那么好。”
“没好到那种程度。”
“好不好得由别人去评判。我对这个很在行[133],我相信你有成为大艺术家的潜质。”
“要是我突然跟伯父说我要去巴黎学艺术,你就等着看他那副臭脸吧。”
“你的事不是你做主吗?”
“你这是在转移话题,快接着讲你的故事吧。”
威尔金森小姐笑了笑,又接着往下讲。她跟那个学生在楼梯上碰见过几次,不过她没怎么在意他,只是注意到他的眼睛很漂亮,而且每次都彬彬有礼地向她脱帽致意。有一天,她发现门缝下面塞了封信进来,是他写的,他说他仰慕她好几个月了,每次都在楼梯上徘徊,就为了等她经过的时候看她一眼。哦,那封信写得真感人。她当然没有回信啰,不过哪个女人收到这样的信心里不美滋滋的呢?第二天又来了一封!写得深情款款,热情似火,感人肺腑。之后再在楼梯上碰到他,她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看了。那个学生每天都写信给她,甚至央求她去见他。有一天,他说他晚上会过来,大概九点钟[134],她一时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办。那种事情当然是不可能的。他可能会不停地按门铃,但她是绝对不会开的。就在她神经紧绷地等着门铃响起时,他竟突然站在了她的面前。原来她进来的时候忘了关门。
“这就是命中注定呀[135]。”
“然后呢?”菲利普问。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她咯咯地笑个不停。
菲利普沉默了一会儿。他的心飞快地跳动着,各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他仿佛看见了那昏暗的楼道和一次次邂逅的情形,那些露骨的情书让他佩服不已——哦,他永远都没胆子这样做——还有最后,他竟悄无声息、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了她的房间。在他看来,这就是浪漫的精髓所在。
“他长什么样?”
“噢,他长得很帅气。是个迷人的小伙儿[136]。”
“你们还有联系吗?”
菲利普问出这句话时竟有一丝淡淡的嫉妒。
“他对我太坏了。你们男人都一样,全是些没有良心的家伙。”
“这我还真不知道呢。”菲利普有些尴尬地说。
“好了,我们回去吧。”威尔金森小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