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偶尔会想起特坎伯雷的国王公学,想到一天中的某个时刻他们正在做的事情,他就忍不住暗自发笑。有时候他会梦到自己还在那里,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塔楼的小屋里,便感到无比欣慰。躺在**可以看见大团蓬松的云朵飘浮在湛蓝的天上。菲利普沉醉在自由里,他现在想几时睡觉就几时睡觉,想几时起床就几时起床,再也没有人要求他做这做那。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再也不用撒谎了。
他的课程也已经安排好了。厄林教授教他拉丁语和德语;有个法国人每天会过来给他上法语课;厄林夫人给他推荐了一个数学老师,是一个在海德堡大学攻读语言学学位的英国人。这个人名叫沃顿,菲利普每天上午都去他那里上课。他住在一栋破房子顶楼的单间里,房间又脏又乱,空气格外刺鼻,混合着各种各样的臭气。菲利普十点钟到的时候他一般都还在**。看见菲利普来了,他腾的一下从**跳下来,披上一件脏兮兮的睡衣,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一边给菲利普上课,一边扒拉两口早饭。他个子很矮,由于啤酒喝太多,身材圆滚滚的,胡子拉碴,披头散发。他在德国待了五年,已经非常日耳曼化了。他毕业于剑桥大学,但是说起这个地方他却一脸鄙视。拿到海德堡大学的博士学位后,他就必须回英国谋一份教职,他觉得这样的未来很可怕。他喜欢德国大学的生活,这里有无拘无束的氛围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他还是学校学生联合会[49]的成员,还说哪天要带他去大学生酒会[50]玩儿。他穷得叮当响,甚至直言不讳地告诉菲利普,给他上课与否,决定了他中午是吃肉还是啃面包奶酪。有时候他头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起来头痛欲裂,甚至没办法喝咖啡,于是便昏昏沉沉地上完当天的课。为了应付这种情况,他在床底下存了几瓶啤酒,一瓶酒加上一斗烟,就能帮他承受生活的重担。
“这叫以毒攻毒。”他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倒酒,生怕把啤酒沫子倒出来,又要耽搁自己喝酒。
然后他就边喝边跟菲利普讲大学的事,什么联合会之间的唇枪舌剑啦,不同联合会成员之间的击剑决斗啦,还有这个那个教授的功过是非啦。菲利普没跟他学到多少数学知识,倒是长了不少见识。有时候沃顿往椅背上一靠,笑着对他说:
“瞧,今天什么都没学。你不用付钱了。”
“哦,没关系的。”菲利普说。
沃顿讲的东西既新鲜又有趣极了,他觉得比三角学重要多了,反正那些东西他怎么也弄不明白。沃顿的话仿佛在他的生活中打开了一扇窗,让他有机会一窥外面的世界,他怀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急切地往外张望着。
“不用给了,留着你的臭钱吧。”沃顿说。
“那你的午饭怎么办?”菲利普笑了笑,他很清楚老师的经济状况。
沃顿甚至让他把两先令的课时费从一个月一付改成一周一付,说这样没那么麻烦。
“嗐,别担心我的午饭了。我又不是头一回拿啤酒当饭吃,再说了,以酒当饭的时候,我的脑子反倒最清醒。”
说完,他一骨碌钻到床底下(床单已经脏得发黑,实在该洗洗了),又摸出来一瓶酒,还问菲利普要不要来两杯。菲利普拒绝了,他还年少,还不懂得享受生活中那些妙不可言的好东西。沃顿便一个人喝了起来。
“你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沃顿问他。
两人干脆抛开了学数学的幌子。
“哦,我不知道,大概一年吧,之后我家里人想让我去牛津读大学。”
沃顿鄙夷地耸了耸肩。菲利普这才发现原来不是每个人都对那种高等学府充满敬畏,这对他来说很新鲜。
“你去那儿干吗呢?不过是顶着名牌大学毕业生的光环而已。干吗不在这里的大学注册呢?待一年没用,至少待个五年吧。要知道,人生有两样至宝,一是思想自由,二是行动自由。在法国,你有行动上的自由,想干吗就干吗,没人管你,但是思想上你必须跟大家保持一致;在德国,别人干吗你就干吗,但是你爱怎么想是你自己的事。这两样东西都很宝贵,我个人更喜欢思想上的自由。但是在英国你一样自由都没有,各种陈规陋习把你绑得死死的,既不能自由思考,又不能自由行动。为什么?因为英国是个民主国家。我估计美国更糟。”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往后靠了一下。他坐的那张椅子有一条腿松动了,要是在这夸夸其谈的当儿一屁股摔在地上,那可就尴尬了。
“其实我今年就该回国了,可是如果能勉强糊口的话,我打算再待一年。到时候我就真得走了,我就得抛开这一切,”他胳膊一挥,指了指这间肮脏的阁楼,只见床铺乱七八糟,衣服散落一地,空酒瓶靠墙摆成一排,脱了线的破书堆得到处都是,“找个地方大学,谋个语言学教授的职位,然后打打网球,去去茶会。”他顿了顿,看着衣着干净利落、领子洁白如新、头发油光水滑的菲利普,然后怪笑着说,“啊,上帝,我还得勤洗澡、洗脸。”
菲利普不禁脸红了,感觉自己的干净整洁像是对老师不修边幅的无声指责。他近来开始在意自己的打扮了,离开英国的时候还专门挑了些漂亮的领带。
夏天以不可抵挡的气势占领了这座城市,每天都美不胜收。天空蓝得让人不敢直视,像马刺一样刺激着神经。公园里的树木绿得鲜艳又放肆,房屋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白光,晃得人眼睛疼。有时候,从沃顿那儿回来的路上,他会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享受凉爽的树荫,看着金黄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一片闪烁的光斑。他的灵魂也像阳光般雀跃,他尽情享受着这些忙里偷闲的时光。有时候,他会漫步在这座古老城镇的街道上,充满敬畏地看着联合会的学生们,他们脸上有一道道鲜红的口子,头戴不同颜色的帽子,昂首阔步从街上走过。下午,他会和同住的几个姑娘一起在山脚下散步,有时候还会溯河而上,找一家绿树成荫的露天啤酒屋,坐下来悠闲地喝杯下午茶。晚上,他们会去市立公园[51],听着乐队的演奏,在公园里一圈一圈地转悠。
菲利普很快就知道了大家各自的心事。教授的大女儿特克拉小姐订婚了,未婚夫现在人在英国,之前为了学德语在这里住过一年。婚期本来定在年底,但是那个年轻人突然来信,说他父亲——一个住在斯劳的橡胶商人——不同意这门婚事。为此,特克拉小姐常常以泪洗面。偶尔有人看见她和她母亲匆匆翻看那个负心汉的来信,两人神情严肃,嘴巴抿得紧紧的。特克拉小姐会画水彩,有时候她会和菲利普一起出去画画,为了避嫌,会叫上另一个姑娘作陪。漂亮的海德薇小姐也有感情上的困扰。她是柏林一位商人的女儿,有位风度翩翩的轻骑兵爱上了她,那人名字里还带个“冯”字呢[52]。可他父母看不起海德薇小姐的出身,反对他们俩结婚。于是家里人把她送到了海德堡,想让她忘掉那个人。可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掉他,还是不停地给心上人写信,男方也想尽一切办法,想让他那个棒打鸳鸯的父亲改变心意。她把这一切都告诉了菲利普,时而发出惹人怜爱的叹息,脸上不时泛起动人的红晕,她还给菲利普看了那个帅气中尉的照片。住在这里的所有姑娘里,菲利普最喜欢的就是海德薇小姐,每次出去散步的时候都尽量走在她身边。他对海德薇小姐的好感太明显了,大家经常开他的玩笑,每次他都羞得脸颊绯红。他这辈子第一个表白的对象就是海德薇小姐,可惜这只是一个误会。事情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如果晚上不出去散步,年轻的姑娘们就会在满是绿天鹅绒布的客厅里唱歌。安娜小姐喜欢帮忙,总是卖力地帮她们伴奏。海德薇小姐最喜欢的歌叫作“Ich liebe dich”,也就是《我爱你》。有天晚上她正好唱了这首歌,菲利普正和她一起站在阳台上看星星,他突然想对她的演唱做一下评论,于是开口说:“Ich liebe dich.”
他的德语说得磕磕巴巴的,正在想他要用的那个词,可他才停顿了刹那,海德薇小姐马上打断了他:
“啊,凯利先生,Sie mǔssen mir nicht ‘du’ sagen——您不能用第二人称单数来称呼我呀。”[53]
菲利普窘得不得了,感觉自己浑身发热,他是绝不敢说出这么亲昵的话的,可他一时间什么话也想不出来。如果跟她说自己不是在表达爱意,只是提到了那首歌的名字,未免也太失礼了。
“Entschuldigen Sie,”他说,“请您原谅。”[54]
“没关系。”她小声说。
她嫣然一笑,悄悄牵起他的手握了一下,然后就回客厅去了。
第二天,菲利普尴尬得没办法跟她说话,他羞得不得了,想尽一切办法避开她,就连平时例行的散步也拒绝了,推说自己还有功课要做。可是海德薇小姐还是逮到了一个机会单独跟他说话。
“您这是怎么了?”她温和地说,“我并没有因为您昨晚说的话生气。如果您爱上了我,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深感荣幸。可是,虽然我还没有跟赫尔曼正式订婚,可我的心里已经容不下别人了,我已经把自己看作是他的新娘。”
菲利普又脸红了,但他还是做出被心上人拒绝的样子。
“祝愿您幸福甜蜜。”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