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德篇(1 / 1)

此篇亦广释《论》《孟》之义而开示进修之方,尤切身心之用,诚学者所宜服膺也。

“有德者必有言”,能为有也;

言以垂世立教,兴起天下而天下赖之,圣贤所以死而不亡。

“志于仁而无恶”,能为无也。

不以己私累天下,天下无所损,安而忘之。张子此言,以警学者至矣。纵欲趋利,则天下求无其人而不得,是人类之狼虿也。

行修言道,则当为人取。

道,顺于道也。取,取法也。

不务徇物强施以引取乎人,故往教妄说,皆取人之弊也。

君子之教,思无穷而道在己,则有志者自来取法;若不可与言而与言,必姑屈其说以诱使企及,成乎妄矣。往教之弊,终于妄说,枉己者未有能正人也。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志正深远,不务硁硁信其小者。

反大经则正,达天德则深,循大常则远。

辞取达意则止,多或反害也。

旁及则害于本意。

君子宁言之不顾,不规规于非义之信;宁身被困辱,不徇人以非礼之恭;宁孤立无助,不失亲于可贱之人。三者知和而能以礼节之也。

言必于信,恭以免辱。不择人而与亲,所以和天下也。以礼节之者,以礼立身,虽不与世侮而终不枉己,所以节和而不流。

与上有子之言,文相属而不相蒙者。凡《论语》《孟子》发明前文,义各未尽者,皆挈之。他皆放此。

挈,相引而及也。

德主天下之善,

主,所要归也。德得于心,而必以人心之同然者为归;偏见自得之善,非善也。

善原天下之一。

原,所从出也。天下者,万事万物之富,而皆原天道自然之化,阴阳相感,刚柔相济,仁义相成,合同而利用者也。若随其偶感之几,立异同以成趋尚,则有不善者矣。

善同归治,故王心一;

期于善天下而已。张弛质文,善不同而同治,王心定也。一者,括万理而贯通之。

言必主德,故王言大。

政教号令,因时因事,而皆主于心之所得以感人心之同得,则言约而可以统博,推之四海,垂之百世,咸为法则。此言王者之心,本于一原而散于万有,体天地民物之理,全备而贯通之,故随时用中,一致而百虑,异于执见闻以为我,私偏尚而流于霸功也。

言有教,

言皆心得而可为法则。

动有法,

动审乎几而不逾乎闲。

昼有为,

日用皆察著而力行之。

宵有得,

静思以精义。

息有养,

物无时不相引,而静正以养之,勿使牿害。

瞬有存。

心易出而外驰,持理勿忘以因时顺应。此张子自得之实修,特著之以自考而示学者。其言严切,先儒或议其太迫。然苟息心以静,而不加操持严密之功,则且放逸轻安,流入于释、老之虚寂;逮其下流,则有如近世王畿之徒,汩没诞纵,成乎无忌惮之小人。故有志圣功者,必当以此为法。

君子于民,导使为德而禁其为非,不大望于愚者之道与礼,谓道民以言,禁民以行,斯之谓尔。

文义未详,疑有阙误。大略谓不过望愚民而严为之禁,但修之己者,言可法,行可则,以示民而感之使善。

无征而言,取不信、启诈妄之道也。

以意度之,以理概之,虽其说是而取人不信,且使诈妄者效之,而造伪说以诬世。

杞、宋不足征吾言则不言,

得其大指,可以义起,而终不言。

周足征则从之,故无征不信,君子不言。

言天者征于人,言心者征于事,言古者征于今,所谓“修辞立其诚”也。

便僻,足恭;善柔,令色;便佞,巧言。

无识者取友,取此而已。故君子择交,莫恶于易与,莫善于胜己。己不逮而恶人之骄,自弃者也。“僻”当作“辟”。

节礼乐,不使流离相胜,能进反以为文也。

流于彼,则离于此矣。礼主于减,所以裁抑形神而使不过;然必进以为文者,鼓动其欢欣畅达之情以行礼,则无强制不安而难继之忧。乐主乎盈,以舒志气而使乐于为善;然必反以为文者,收敛神情,如其自得者而乐之,则无随物以靡、往而不复之伤。盖礼乐互相为节而成章,其数精,其义得,其合同而化之神,斯须不去而节自著,故乐之不厌。

骄乐,侈靡;宴乐,宴安。

其气骄者其用物必侈,侈则愈骄;其心好乐者必偷安,则愈不知戒惧。

言形则卜如响,

言形,谓可名言所疑,使卜人正告鬼神,无暗昧不可言之隐。

以是知蔽固之私心,不能默然以达于性与天道。

人道知所先后,

谓笃亲不遗旧。

则恭不劳,慎不葸,勇不乱,直不绞,民化而归厚矣。

大经正则自得其和矣。合二章为一,亦挈前文之说,而于义未安。盖圣贤之言,推其极无不可以贯通,而义各有指,不可强合,此则张子之小疵。

肤受,阳也;其行,阴也。

以肤受激烈明诉,其迹阳也;险而隐,其情阴也。

象生,法必效,故君子重夫刚者。

象者心所设,法者事所著。肤受虽内阴而外阳,然其险谲不能终隐,则其后必苶然而自失,心柔则事必不刚也。刚者无欲而伸,有其心乃有其事,则纯乎阳,而千万人吾往矣。必言象法者,以凡人未有事而心先有其始终规画之成象,此阴阳之序,善恶之几,君子所必审察也。

归罪为尤,罪己为悔。

人归罪于己为尤,己既失而追自咎为悔。

“言寡尤”者,不以言得罪于人也。

言必于理之有征,人孰得而罪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恕己以仁人也。

恕己,犹言如己之心。

“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己虽不施不欲于人,然人施于己,能无怨也。

反仁,反礼而已。此仁者存心之常定也。

“敬而无失”,与人接而当也;

亲疏尊卑各得其分谊。

“恭而有礼”,不为非礼之恭也。

恭以自靖,非徇物也。

聚百顺以事君亲,故曰“孝者畜也”,又曰“畜君者好君也”。

畜之为言聚也。孝子于亲,忠臣于君,孤致其心而不假于外,非期聚乎自顺也。然其诚之专至,则凡心之所念,身之所为,物之所遇,皆必其顺于君亲者而后敢为,则不期于事之顺而自无不顺矣,然后可以养亲之志而引君于道。

事父母“先意承志”,

意将动而先知之,则顺其美而几谏其失;志之所存,则承之以行而无违。

故能辨志、意之异,然后能教人。

因礼文而推广之,于意言先,于志言承,则可从不可从分矣。意者,乍随物感而起也;志者,事所自立而不可易者也。庸人有意而无志,中人志立而意乱之,君子持其志以慎其意,圣人纯乎志以成德而无意。盖志一而已,意则无定而不可纪。善教人者,示以至善以亟正其志,志正,则意虽不立,可因事以裁成之。不然,待其意之已发,或趋于善而过奖之,或趋于不善而亟绝之,贤无所就而不肖者莫知所恶,教之所以不行也。

艺者,日为之分义,涉而不有,

得不居功。

过而不存,

不恃才而数为之。

故曰“游”。

所依者仁而已。艺者,仁之迹。

天下有道,道随身出;

身不徒出,道随以行。

天下无道,身随道屈。

道不可行,身必隐也。此谓爱身以爱道,见有道而不见有身。

“安土”,不怀居也;

怀则有所从违而不安。

有为而重迁,无为而轻迁,皆怀居也。

有为重迁,为利所靡也;无为轻迁,非义所当去,激于一往而去之。

“老而不死,是为贼。”幼不率教,长无循述,老不安死,三者皆贼生之道也。

率教、循述,以全生理;安死,以顺生气,老不安死,欲宁神静气以几幸不死。原壤盖老氏之徒,修久视之术者。屈伸,自然之理,天地生化之道也。欲于天化以偷生,不屈则不伸,故曰贼生。

“乐骄乐”则佚欲,

凡侈皆生于骄也。

“乐宴安”则不能徙义。

偷安则以义为繁难而外之,庄、告是也。

“不僭不贼”,其不忮不求之谓乎!

不忮,则不越分而妄作;不求,则不损物以利己;心平,则动皆无咎。

不穿窬,义也;谓非其有而取之曰盗,亦义也。恻隐,仁也;如天,亦仁也。故扩而充之,不可胜用。

仁义之全体具足于性,因推行而有小大尔。小者不遗,知天性之在人;大而无外,知人之可达于天。

自养,薄于人,私也;

欲希众而要誉。

厚于人,私也。

有意忘物。

称其才,

当作“财”。

随其等,无骄吝之弊,斯得之矣。

厚人者骄,自厚者吝。君子之用财,称物平施,心无系焉尔。

罪己则无尤。

引过自责,尽仁尽礼,尤之者妄人而已,不足恤也。

困辱非忧,取困辱为忧;

以取困辱为忧,则困辱不足忧矣。

荣利非乐,忘荣利为乐。

有道则若固有之。

“勇者不惧”,死且不避而反不安贫,则其勇将何施邪?不足称也;

人有气谊所激,奋不顾身,而不能安贫者,不受嘑蹴以死而受万钟。勇之所施,施于所欲而已。勇莫勇于自制其欲。

“仁者爱人”,彼不仁而疾之深,其仁不足称也;皆迷谬不思之甚。故仲尼卒归诸乱云。

思死与贫之孰重孰轻,则专致其勇于义矣;思彼之可疾惟其不仁,而我疾之甚,则自薄其爱,人将疾我矣。必内笃其仁而后爱笃以溥。

挤人者人挤之,侮人者人侮之。“出乎尔者反乎尔”,理也;

不仁、无礼者所应得。

势不得反,亦理也。

反则成乎相报无已之势,自反而无难于妄人,君子自尽容物之理。

克己行法为贤,

不已荣利失自守之道,克己之事也。审其宜而进退,行法之事也。

乐己可法为圣。

自有其乐,进退屈伸,因时而不累其心,皆得其中,允为行藏之法。

圣与贤,迹相近而心之所至有差焉。辟世者依乎中庸,没世不遇而无嫌,辟地者不怀居以害仁,辟色者远耻于将形,辟言者免害于祸辱,此为士清浊淹速之殊也。

知几则速,速则纯乎清矣。知几者,非于几而察之,心纯乎道,乐以忘忧,则见几自明。故曰:“知几其神乎!”

辟世辟地,虽圣人亦同,然忧乐于中,与贤者、其次者为异,故曰迹相近而心之所至者不同。

贤者未免于忧,自克而已;圣人乐天,虽忧世而不以为闷。

“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之意,与《表记》所谓“事君难进而易退则位有序,易进而难退则乱也”相表里。

君慎于进贤,非吝也;士慎于自进,非骄也。天位天职,非己所得私,君臣交慎,则天理顺而人能毕效矣。

“弓调而后求劲焉,马服而后求良焉,士必悫而后智能焉。”不悫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近。

君之取士,士之取友,以此求之则不失。悫者,人之恒心也。小人之误国而卖友者,唯无恒而已。

谷神能象其声而应之,

谷之虚而能应者曰神。象其声,无异响也。

非谓能报以律吕之变也,

以虚应物而能象之,仿佛得其相似者而已。不能穷律吕之变,不能合同于异,尽情理之微也。

犹卜筮叩以是言则报以是物而已,《易》所谓“同声相应”是也。

神之有方者,非能变者也。

王弼谓“命吕者律”,语声之变,非此之谓也。

命,犹倡也。律倡之,吕和之,而声之变乃备,律吕清浊洪细之不同,合异而同,变乃可尽。故孤阳不生,独阴不成,至中之理,仁义不倚,君子之道。出处语默之不齐,命官取友之无党,高明沉潜之相济,中道之矩,神化之所以行也。若应所同而违所异,则小人之道矣。惟其中无主而量不宏,以谷神为妙用而不以诚也。

行前定而不疚,光明也。

前定者,非执一而固必之;正大经以应天下,昭然使人喻之。

大人虎变,夫何疚之有!

大经正而万变皆载其威,神行不同而心则一,所以不疚。

言从作乂,名正,其言易知,人易从。圣人不患为政难,患民难喻。

德礼之精意,民不能知,挈其要以定大经。故修辞立诚,圣人有其难其慎者,详则多疑,略则不喻。《春秋》之笔削,游、夏不能赞一辞,以此。

《张子正蒙注》卷六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