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四十四 婚义(1 / 1)

“婚”,阴礼也,其事用夕,故曰“婚”。《仪礼》有《士婚礼》,此明其义而推广之。其言天子、诸侯之婚礼与《哀公问》互相发明,考之亦可以备古礼之亡。凡四章。

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合,古沓反,下同。好,呼报反。

此一篇之大旨。

是以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纳采”至“请期”,皆婚前之礼,与“亲迎”为六礼,详见《仪礼》。“纳”者,强致之辞,所以崇女节、厉廉耻也。“主人”,女之父也。“筵几”,为祖祢设,不敢擅也。“拜迎”以下,皆与使者为礼也。“听命”,听使者所将命。“敬”,恪也。“慎”,谨也。“重”,崇也。“正”,明也。以此四者之心行礼也。此节记昏前之礼,详女父之节,而婿受父命于庙,以命使者拜而送,亦可推矣。

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之迎”“以迎”之“迎”,鱼庆反。

“亲醮”云者,异于冠礼之宾醮也。贽用雁,摄大夫之盛礼也。“父母”,女父母也。“轮三周”者,轮碾地一周丈八尺八寸,三周五丈六尺四寸,约行五丈而止也。三周已,则御者代之,婿先归矣。“牢”,少牢。士用少牢,亦摄盛礼也。“卺”,剖瓠而各用其一。“合体”者,合牲与瓠之体。“同尊卑”者,皆摄盛礼,使从夫贵也。“亲”,爱也。此节记“亲迎”之礼。

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

“男女之有别”,谓各有匹偶,异于禽兽之无择也。“义”,恩礼之正者也。专于所从则恩礼以正而笃,父子之伦明,异乎鄙人之知母而不知父,则世次审,国本豫立,而君臣之分定矣。此节承上二节而申其义。

夫礼始于冠,本于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夫,防无反。冠,古乱反。朝,直遥反。

承上文“礼之本”而申释之,本立而序成,则体无不备也。“乡”,谓乡饮酒。

“夙兴,妇沐浴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妇执笲枣栗段修以见。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见,贤遍反。段,丁贯反。

此节所记皆详见《仪礼》。“质”,至也。“赞”,赞者。“段”,与腶同。“赞醴妇”者,赞代舅姑酌也。“厥明”,又明日。“特豚”,士朔食;不摄大夫者,不敢以摄加于尊者也。“奠酬”,虽酌酬爵,不举酬也。“先降”,成功者退之义。此节记见舅姑之礼,盖皆适妇之礼,故言“以著代也”。

成妇礼,明妇顺,又由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当,丁浪反。委,于伪反。积,子赐反。藏,才浪反。

“重责”者,待之隆者,任之至也。“室人”,娣姒及夫之姑姊妹。露堆曰“委”,囷仓曰“积”,谓粟米。“盖藏”,果蔬脯醢之类。“和”,睦也。“理”,治也。“圣王”,制婚礼者。此节承上节而申释其义。

右第一章。此章皆以释《士婚礼》之义。惟“厥明飨妇”,旧说以为大夫之礼,然考《士婚礼》虽无“厥明”之文,而亦未言“馈”“飨”之同日,则《仪礼》或有脱略而此补之尔。

右第二章。自此以下三章,皆申明妇道之重以明婚礼之必谨,而天子诸侯之后夫人所系尤大,则其礼必较士婚礼而更毖,愈可知矣。

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故天下内和而家理。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故外和而国治。故曰:天子听男教,后听女顺;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治。教顺成俗,外内和顺,国家理治,此之谓盛德。治,直吏反。

“六宫”,在天子六寝之后,后所主也。“天下之内治”者,谓内治修而天下化之也。“六官”,冢宰以下六署也。“男教”,臣民之政教。“女顺”,教媵御以妇顺也。施教以宜民曰“道”,阳之发也。修于己而人自化曰“德”,阴之敛也。教明于上而俗成于下,天下莫不和理,德之盛也。

是故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適见于天,日为之食;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天,月为之食。是故曰食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天下之阳事;月食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天下之阴事。故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相须而后成者也。適,与“谪”通,陟革反。见,贤遍反。为,于伪反。

“事”,道也。“得”,当也。“适”,谴告也。“**”,涤逐而整理之也。日月之食本有常度,非因人为之感,而遇灾修省各因其类,则天人合一之符亦有不可诬者。此言后之与君并尊分治,征于法象,得其理则成盛德,失其理则干气化之和,斯大婚之所以必重也。

右第三章。

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顺,母道也。故曰:天子之与后,犹父之与母也。故为天王服斩衰,服父之义也;为后服资衰,服母之义也。为,于伪反。衰,仓回反。资,本“齐”字之误,即夷反。

此言天子卿大夫士及诸侯为王及后之服也。列国之大夫已下则降矣。

右第四章。此章言天子与后同为天下所尊亲,故大婚之礼不得不重。士大夫虽不得比隆,而夫妻之体相亚,父母之道始焉,亦不得轻也。

《礼记章句》卷四十四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