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设为问难,以见三年之丧不可短之意。其言深切激至,所以发人心固有之哀者至矣,自天子达于庶人一也。而后世杜预之流犹从而为之辞,盖不知其何心也!凡一章。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称,昌孕反。别,笔列反。下同。
“三年之丧”,父母之丧也。“饰”,章表之也。“群”,伦也。殊父母之丧于五服之上,以别“亲疏”也。“贵贱”,犹言尊卑。“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莫尊于父而丧之三年,因以推之为君、为母、为正统者,以别“贵贱”也。“无易”,犹言不易。
“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创,初良反。衰,仓回反。枕,之任反。
“创”,伤也,外疾也。“痛”,内疾也。愈,瘳也。内外交伤,不可旦夕而已也。“极”,犹期也。此言三年之丧无可损也。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断,丁贯反。下同。复,苏服反。
二十五月祥祭则玄冠朝服、衰杖皆除矣。“复生”,谓祭宾冠昏得行,反生人之常理。此言三年之丧无可益也。
“巡”,绕也。“故乡”,所从失群匹之地。“蹢躅”,跳跃也。“踟蹰”,欲去复止貌。“啁噍”,哀鸣声。“知”,谓喻于爱而记忆不忘也。“至死不穷”,终身思慕也。此节言天性之爱不可掩者,物亦得之以为情,盖与生俱生而为天理流行之实,于以警人心而使勿迷者至矣。读此而犹倡短丧夺情之说以惑世诬民,则不仁之尤而耻心亦**然矣夫!
“将由夫患邪**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夫,防无反。“人与”之“与”,以诸反。下“子与”同。曾,作滕反,俗读昨滕反者,误。焉,于虔反。
“由”,因也,谓因之而立法也。“患邪**”者,以邪**害其心也。“曾”,下比微末之词。此明先王制礼不为不肖而损也。
“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过,古禾反。
“修饰”者,私欲不行则诚自不掩也。“驷之过隙”,谓从隙中窥驷马载车而过,倏已逝也。“遂”,谓尽其情也。“穷”,止也。此明先王制礼不为贤者而益也。
“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为,于伪反。
“焉”,语助辞,犹言于是也。“中”者,无过不及之理。“节”,时也。“壹”,一切也。“成文理”者,外致其文,内适其理也。“释”,除也。总结上文。
“然则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期,居之反。下同,更,古行反。
“至期”,谓期之丧也。“至亲”者,孙为祖、为兄弟,夫为妻,父为众子,皆至亲也。惟其下于父母,故以期断。十二次之周,天之“易”也;四游之复,地之“易”也。“四时”,温暑寒凉之气。“天地之中”,谓草木生于两间者荣枯之复。天地万物法象皆变尽复起,可以为一终之期也。
“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父母之亲笃于至亲,加倍焉则已至矣。“焉使”者,于焉而使之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祥,其实则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
亲不及于至亲者,故于焉而使服亦弗及也。
“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杀,所界反。间,如字。
“间”,犹中也。“取则于人”者,恩之厚薄,哀之浅深,皆人心固有之则也。“和”者恩之遍,“壹”者情之专,谓“加隆”也。专致其隆于父母而推以和睦其亲,则秩叙咸宜而群居各得其理矣。
“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夫,防无反,下同。
“文”,谓章饰,人群以别于禽兽也。“壹”,齐也。世移俗易而不能异者,尽古今而皆为人之子,其情必同,不待喻其所以然而自不容已也。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子生三年而后免于父母之怀,天性之慈不知其然而自不容已,子之于父母不容已于三年之丧,亦如是而已矣,非谓其相报也。
右第一章。
《礼记章句》卷三十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