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十三 玉藻(1 / 1)

此篇备记冠服之等章,而交接容貌称名之仪附之以见。世降礼坏,苟简之习日移,而三代之法服几无可传焉。有王者起,修明章服以为典礼之本,亦尚于此考而知之,非小补也。《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衣裳之义,系于三极之道,亦甚重矣。人之所以为人而别于禽兽者,上下之等,君臣之分,男女之嫌,君子野人之辨,章服焉而已矣。否则,君臣混处,男女杂秽,而君子之治野人也,抑无以建威而生其恭,故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衣裳者,乾坤之法象,人道之纪纲。寒而毛,暑而裸,于人亦便安矣,而君子甚恶其便安者,惟其裂法象而乾坤且以毁也。习于禽兽,便而安焉,乃以疑先王之法服繁重侈博,寒不足温而暑不足清,则人道之仅存者澌灭滨尽,而不亦悲乎!故益以知此篇之传,非小补也。凡三十章。

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有,于救反。卷,与“衮”通,古本反。

玄端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端,本“冕”字之误,美褊反。朝,如字,直遥反。

“玄冕”,玄衣而冕,裳无文,惟衣刺黼。大夫玄冕三旒,天子虽玄冕仍十有二旒。“朝日”,春分迎日于东,出而祭之也。“东门”,国门。“听朔”者,月朔日以特牲告于太庙而颁一月之政也。“南门”,雉门。每月之政,县于象魏,象魏在两观之间,雉门之外,所谓“外朝”也。“朝日”“听朔”,皆以钦天行政,故其服卑。“玄冕”,王者之下冕也。

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于其中。

“闰月”者,月有而岁无之,故阖左扉,启右扉,以顺阴也。“立”者,立而颁闰之朔也。凡听朔皆立,于此互见之。“门”,亦南门也。“中”,酌左扉之中也。然则十二月之听朔于南门,门扉皆启而立两扉之中与?闰月之服,盖亦玄冕。

皮弁以日视朝。朝,直遥反。

“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用玉十有二。日视朝,常朝于内朝也。视朝以治人,服愈降,故不冕。

遂以食,日中而馂,奏而食,日少牢,朔月大牢,五饮,上水、浆、酒、醴、酏。少,诗照反。大,他盖反。

“遂以”者,仍皮弁服也。朝食以礼食,故仍弁以重之。“馂”,谓不更杀也。“奏”,奏乐。午馂奏,则朝食之奏可知已。朔主乎月,故称朔月。朔食大牢,三侑,有金奏。“上水”,以玄酒为上尊。

卒食,玄端而居。卒,子律反。

“玄端”,玄冠、玄衣、黄裳。“居”,燕居于内寝,服益约矣。

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御瞽几声之上下。

此通视朝燕居而言。“左史”,大史;“右史”,内史也。必书者,以记得失传后世,人君知警惧,免疚过也。“御”,侍也,“瞽”,大师。“几”,微察也。“声”者,语言之音响,上不欲亢,下不欲坠,所谓“声律身度”也。

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

自修省,且先民俭也。

右第一章。此章记天子之礼。

诸侯玄端以祭,裨冕以朝,皮弁以听朔于大庙,朝服以日视朝于内朝。端,本“冕”字之误,美褊反。朝,直遥反,下同。大,他盖反。

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之,退适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

“朝”,日常朝也。“入”,群臣入也。视朝,以礼见群臣。“听政”,则大夫有政者入议之,余皆伺于外,事毕而后群退。“小寝”,燕寝,在路寝后。“释服”,释朝服,服玄端。

又朝服以食,特牲三俎,祭肺;夕深衣,祭牢肉;朔月少牢,五俎四簋;子卯稷食菜羹。少,诗照反。“稷食”之“食”,祥吏反。

“特牲”,豕也。“三俎”,豕牢鼎也,鱼、兔腊陪鼎也。鼎各一俎。“祭肺”,加于牢俎上以祭。“夕”,夕食。“深衣”,玄冠。“祭牢肉”者,因朝所杀之牢余切为小段,加肉俎上以祭,无祭肺也。“五俎”,羊、豕牢鼎二,羊肠胃鼎一,鱼、麋腊陪鼎二,鼎各一俎。“四簋”,黍、稷、稻、粱。日食则黍、稷二簋而已。“稷食”,去黍,惟一簋也。“菜羹”,无肉。天子朔食大牢十有二俎,牢俎九,陪俎三,食用六谷凡十二簋。凡此类,皆互举而可推也。

夫人与君同庖。

“庖”,牢也,后亦与王同庖也。此及下节,因诸侯之食礼而推广言之。

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君子远庖厨,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远,于怨反。践,慈演反。

“君”,国君。“故”,宾祭也。“犬”,羹肉。“远”者,置于己所不至之处。“庖”,杀牲处。“厨”,烹割处。“践”,与“剪”通,杀也。昭俭以立义,远杀以全仁,君子之道也。

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年不顺成,君衣布搢本,关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土功不兴,大夫不得造车焉。衣,于既反。列,力制反。造,昨到反。

“至于八月”者,数不雨之期凡八月也。“举”,杀牲而以乐侑也。“本”,竹笏而象饰其本,士笏也。“梁”,桥也。“租”,税也。“不租”者,通商以致粟也。“列”,与“厉”通,阑遮而禁非时之采伐。“不赋”者,广鲜食,备材木,以养生送死也。“造车马”者,造驾马之乘车。

右第二章。此章记诸侯之礼。

卜人定龟,史定墨,君定体。

“定”,占视而详定其吉凶也。“龟”,当作“坼”,璺兆也,其占百有二十。“墨”,兆之晕也。“体”,兆纹之俯仰、前后、左右也。体有吉凶,墨有大小,坼有微显,尊者视其兆象知其大概而已,大小微显占验之细,则有司存。君子之所求于神明者,敬而不渎,所由异于小道之察察也。

右第三章。此下三章皆杂记礼文之一曲而无次第,疑有脱误,姑逐段分章而为之释。礼文阙失之余,藉以缀拾旧闻可尔。

君羔幦虎犆。大夫齐车鹿幦豹犆。士齐车鹿躄豹犆。犆,除力反。齐,侧皆反。朝,直遥反。

“幦”,覆笭也。车中以小竹为箦而立其上谓之笭,上用皮为幦覆之以承足。“犆”,缘也。“羔幦虎犆”,旧说以为君之齐车,然则君之余路及士之朝车必各有异,此盖阙文,而他亡所考矣。

右第四章。

君子之居恒当户,寝恒东首。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首,舒救反。

“君子”,有德者之称。“居”,燕坐也。“当户”,乡明也。“东首”者,燕寝南向,衽席必横设之,以避不祥,在户东牖西,东首首当尸,亦如昼坐,且向牖以知曙也。“迅”,速之甚也,雷随电,迅发则必震。“变”,谓坐必起而更修容也。阴阳相薄,气之大变,君子定性以贞气,不与化而俱变,则莫能为之沴也。

右第五章。

右第六章。此章记人君沐浴之礼。大夫以下降杀之节,亦可因是而推也。

将适公所,宿斋戒,居外寝,沐浴,史进象笏,书思对命。齐,侧皆反。

“适公所”,谓因事而朝,如孔子沐浴请讨陈恒之类也。“宿”,先夕。“史”,庶人在官者。“象笏”,鱼须文竹,饰之象也。“思”,所欲言者。“对”,酬君问。“命”,君所先诏者也。书之以备遗亡不审。

“既服”,易朝服毕也。“容观”,容可观者也。“玉”,佩玉,行中节则玉声和也。“揖私朝”者,家臣待于庭,揖之而行也。敬整而暇,则从容自得,神气充盈,可以动人主而成上交矣。刘晔有言,“对明主须用精神”,庶几近之。“辉如”,容貌。“有光”,神采及人也。

右第七章。此章记人臣因事见君之仪。其每日趋朝,虽不必备斋戒沐浴之节,而必敬以庄者则亦同也。

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

“搢”,插于带也。天子之笏曰“埏”,《考工记》谓之“大圭,长三尺,杼上终葵首”。“终葵”,椎也,其首如椎头,四角正方,无所诎杀。“方正于天下”者,示无私之义。

诸侯荼,前诎后直,让于天子也。荼,伤鱼反。

诸侯之笏曰“荼”,以象骨为之,取舒迟畏慎之义。上曰“前”,下曰“后”,谓之“前”“后”者,自搢而言之也。“诎”,角杀。“直”,廉方不杀也。“让”,退逊之意。

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也。

大夫之笏,以象饰竹,并下亦杀其角。“无所不让”,纯乎臣也。

右第八章。此章记珽笏之制。

侍坐则必退席,不退则必引而去君之党。

“侍坐”,侍君坐。“退”,移席向后也。“不退”,君命勿退也。“引”,却也。“去”,远也。“党”,近君处也。却坐尽后,不敢逼近于君也。

登席不由前,为躐席。徒坐不尽席尺。读书、食则齐,豆去席尺。为,于伪反。

席有首尾。“前”,席首也。布席之法,首近君,从下而升,不由前也,由前则是躐践席端矣。“徒坐”,谓非读书及食时。“不尽席尺”,却后一尺也。“齐”,与席边缘齐也。古者书以简册,置席外地上。“豆”,食豆也。“去席尺”,复却坐一尺,伸臂适相及也。

若赐之食而君客之,则命之祭然后祭。

“客之”,《燕礼》所谓“命为宾”也。燕则宰为主人,故不待命而祭;赐食,君自为主,则必命而后祭,不敢以宾礼自居也。惟大夫为客卿则否。

先饭,辩尝羞,饮而俟。饭,扶晚反,下同,辩,卑见反。

此君不命为客之礼。“先饭”,不祭也。“饮”,酳食也。饮须待饭毕,今亦以尝故而先饮,俟君之食而更食也。

若有尝羞者,则俟君之食然后食,饭饮而俟。君命之羞,羞近者,命之品尝之,然后惟所欲。凡尝远食,必顺近食。

“有尝羞”者,或膳宰、或群侍食而长者一人尝耳。“饭饮而俟”,谓三饭后,饮而不飧,以待君也。“羞”,豆实。“品尝”,逐品皆食。“顺近”者,先近而后及远,不贪所欲。

君未覆手,不敢飧,君既食,又饭飧。饭飧者,三饭也。

“覆手”,拱也,食已复其常度而拱也。“飧”,以饮浇饭,连进之也。君食未毕不敢飧,不先饱也。“既食”,食毕而覆手也。“又饭飧”者,先已三饭而酳,今又飧而三饭也。君既食而飧,若未饱欲君之更食然。

君既徹,执饭与酱乃出,授从者。饭,如字。从,才用反。

“饭”“酱”,所食之余也。授从者已,复入。

凡侑食,不尽食。“尽食”之“食”,祥吏反。

“侑食”,君食而因命之食,非赐也。“不尽食”者,食不为己设,不敢尽也。

食于人不饱,惟水浆不祭,若祭,为已偞卑。

此因侍食而概及之也。“人”,敌体之称。“已”,太也。“偞”,厌也。使臣于主君,虽浆亦祭,施于敌体者则过自厌伏卑屈矣。

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卒,子律反。

此因食而赐之酳爵也。“授虚爵”,授之赞者,俾反于篚。

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洒,苏典反。言,语中反。

此谓君燕之而命为宾也。“三爵”者,献爵一,酬爵二。酬爵一不举而亦数者,以礼言也。“洒如”,肃敬也。“言言”,和敬也。“斯”,犹如也。“已”,毕也。“油油”,悦敬也。受献礼重故肃,将酬则以和先之,酬举而欢交,故悦容色,各不爽其节也。“退”,谓礼毕取俎以出也。献酬礼终,不敢贪惠,故君虽有后命而必姑退。

退则坐取屦,隐辟而后屦,坐左纳右,坐右纳左。辟,匹亦反。

此通侍坐、侍食及燕而言。“退”,出也。凡屦不升于堂。“隐辟”,俯而逡巡也。

右第九章。此章记大夫侍君之礼。盖衣服制度与威仪相表里,故类记焉。

凡尊必上玄酒。

上,列于酒之上也。面尊以南为上,侧尊以西为上。

惟君面尊。

君席在阼,尊设于两楹间,南北列之,尊有鼻为“面”,鼻东向与君相面,示君专有此酒以惠臣下也。

惟飨野人皆酒。

“飨野人”,蜡饮也。“皆酒”,无玄酒也。

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

“侧尊”,尊在侧也。主人席在阼,西向,尊于房户之间,东西横陈,主人不得专此酒,与客共之。“棜”,有四周;“禁”,加足;公尊设丰而已。

右第十章。此章记尊制。

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也。齐,侧皆反。

“丹”,亦朱也。“綦”,杂采,亦绩也。言天子以诸侯之齐冠为始冠,诸侯之始冠其缨知士之齐冠也。不言大夫者,大夫与士同。

右第十一章。此章记冠制。

朝玄端,夕深衣。

此谓大夫、士私朝及燕居之服。

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衽当旁,袂可以回肘。齐,即夷反。要,于宵反。

此下二节皆记深衣之制,与《深衣》一篇互相发明,其制备矣。“袪”,袖口也。“三袪”者,如袖口三围之广也,袪尺二寸,围之二尺四寸,三其围七尺二寸。深衣之制,上衣用布二幅,前后屈之为四幅,幅一尺八寸,四幅凡七尺二寸,以属于裳。“齐”,裳下边也。“要”,古“腰”字。衣长一尺八寸,正当腰际,四幅之广,每幅二尺二寸,缝合成衣,各去缝一寸,又以八寸为两袖袂,止得七尺二寸。裳用六幅颠倒斜裁为十二幅,狭头得广头之半,广头一尺四寸,两边各缝一寸,实成一尺二寸,十二其一尺二寸,凡一丈四尺四寸,倍于腰之七尺二寸,是已缝而其齐倍要也;狭头幅八寸,两旁各缝一寸,实成六寸,十二其六,凡七尺二寸,与衣之下际相等。“衽”,襟也。衣之下与裳之上正相等,则衣之两襟正当裳两旁之中缝也。深衣之制,裳续衣而缝合之,与玄端衣裳殊者异,衣直而狭,裳下博而侈出,乃其中幅及两旁之缝则直也。“袂”,袖当腋者,其博如衣之长一八尺寸,渐杀而向袪,乃为一尺二寸。周尺一尺八寸,当今官尺一尺八分,可以运肘往回,著服时为便也。

长中,继掩尺,袷二寸,袪尺二寸,缘广寸半。缘,俞绢反。广,古旷反。

“长中”者,谓裳十二幅之长虽等,而在旁者以斜摄向中而短,在中者以直垂而长也。“继掩尺”者,谓前襟相交,左掩右以相继而合也。两襟之上各一尺八寸,今以一尺相掩,则前当带者二尺六寸,左右相交,以成乎曲领而为袷也。袷缘二寸,衣裳之边缘寸半。缘者内外均,外缘二寸则用布四寸,外缘寸半则用布三寸也。

以帛里布,非礼也。

“里”,谓中衣在上服之里。冕服,丝衣,中衣用素;皮弁服、朝服、玄端服,麻衣,中衣用布。时成概用帛为中衣,故讥其非礼。

士不衣织,无君者不贰采。衣,于既反。织,职至反。

衣正色,裳间色。间,古晏反。

“列采”,衣裳异色,即贰采也。“不入公门”者,嫌无君也。“表裘”,不加裼衣也。“袭裘”,吊者之服。

朝服之以缟也,自季康子始也。朝,直遥反,下同。

“缟”,练绢,今之熟绢也。朝服以十五升布为之,季康子苟取轻华而失礼也。

孔子曰:“朝服而朝,卒朔然后服之。”卒,子律反。

“朝”,视内朝也。“卒朔”,视朝毕礼也。视朔必皮弁服,礼毕乃更朝服视朝于内朝。时或以朝服视朔,故夫子申明之。

曰:“国家未道,则不充其服焉。”道,徒到反。

再言“曰”者,杂举夫子之言也。“道”,治也。“充”,备也。谓或有寇乱灾迁之故,君摄服以礼,不必尽备弁冕之服。

右第十二章。此章记衣服之制。

惟君有黼裘以誓省。大裘,非古也。

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君衣”之“衣”,于既反。

士不衣狐白。君子狐青裘豹裦,玄绡衣以裼之,麛裘青豻褎,绞衣以裼之;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狐裘,黄衣以裼之。“不衣”之“衣”,于既反。绞,何交反。

士不衣狐白,天子之大夫则衣之。“君子”,大夫、士之通称。“狐青”,狐脊之青处也。“豹衰”,以豹皮缘袪也。“绡”,生丝绡。“麛”鹿子。“豻”,胡地野犬。“绞”,杂也,素衣杂裳也。“饰”,亦饰袪裦也。“狐青裘”,爵弁服之裘。“麛裘”皮弁服之裘。“羔裘”,玄端之裘也。“狐裘、黄衣”,燕居及蜡祭所衣也。

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

重申上文,见大夫、士不得僭服。

犬羊之裘不裼,不文饰也不裼。

“犬羊”,贱者之裘也,须衣裼者不服之矣。“不文饰”,谓非对君宾,则虽衣狐青羔麛,亦不裼也。

裘之裼也,见美也。吊则袭,不尽饰也。君在则裼,尽饰也。服之袭也,充美也,是故尸袭,执玉、龟袭。无事则裼,弗敢充也。见,贤遍反。

右第十三章。此章记裘制。

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句,本象可也。

“笏”者,有事则搢,无事则执之以记事,备应对也。“球”,美玉,所谓“大圭”是已。“象”,象骨。“鱼须文竹”,竹文如鱼须,盖今之棕竹也。“士竹”,常竹也。“本”,下执处,大夫、士皆可以象骨饰之。

见于天子与射,无说笏。入大庙说笏,非礼也。说,他话反。大,他盖反。

诸侯、大夫人见天子,则敬之至矣。射,劳事;然皆搢笏而不说,入大庙虽至敬而有事,亦不当说笏明矣;以其书思对命,敬于所事,无往而可忘也。时或有说笏助祭者,故讥其非礼。

小功不说笏,当事免则说之。免,之运反。

丧不二事,无所书记;故大功以上说笏,小功以下恩轻哀灭,惟当敛事。袒免哀遽则说笏,余则否。

既搢必盥,虽有执于朝,弗有盥矣。朝,直遥反。“弗有”之“有”,于救反。

有事而后搢笏,则盥以待事,不待事至而始盥也。“有执”,若执玉、执爵之类。

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句。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笏,毕用也,因饰焉。造,昨到反。

“造”,作也;谓规画作其形势也。“用笏”者,用手则失容也。“毕”,书简也。《尔雅》曰“简谓之毕”,言笏以记事,代简之用也。加饰,故用象玉。

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杀六分而去一。有,于救反。去,邱矩反。杀,色戒反。

“度”,则也。“二尺六寸”,诸侯以下之式也,天子则大圭三尺。“其中”者,大夫前诎后诎,故以中记之。“杀”,上下之诎也。两旁各规圆之,“六分去一”,凡二寸五分,每旁杀去二分五厘。

右第十四章。此章记笏制,与第八章互明其义。分为二章者,所传异耳。

天子素带,朱里终辟。此章文多错乱,今固孔氏《正义》所定,从陈氏本为次序之。此节旧在下章“赤绂葱衡”之下,今定于此。辟,频支反,下同。

“带者”,皆言大带也。“辟”,缘也。“终辟”,绕腰及垂余皆缘也。

而素带终辟,大夫带素辟垂,士练带率下辟,居士锦带,弟子缟带。“而”字衍文。“终辟”之上脱“诸侯”二字。率,吕恤反,下同。

“诸侯素带”,异于天子者,不朱里耳,盖用朱绿辟之。“辟垂”者,中腰以前及绅皆辟之,惟腰后不辟也,不辟则亦率矣。“练”熟绢染为缁。“率”,缭缉其两旁,士单带无里,腰间皆反摺向内缭之,辟其绅而已。“居士”,有道艺而隐处者。“弟子”,谓受学时。

大夫大带四寸。杂带,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凡带,有率无箴功。缭,卢鸟反。此节旧在“革带博二寸”之下,今定于此。

“大夫”者,自大夫上达天子也。“杂”,谓辟也。“君”,兼天子、诸侯而言。“朱绿”,带朱绿,绅绿缘也。“华”,黄也;“玄黄”,外玄内黄也。“缁”,外内皆缁也。“辟二寸”,每旁各辟一寸,中露带身二寸也。“再缭”,辟内外各二寸计之,凡用辟四寸矣。“凡带”,谓自天子至士也。“有率”,谓以线褛贯缉。“无箴功”者,其贯处内隐,不加箴缕明缝也。

右第十五章。此间记大带之制。

圜、杀、直:天子直,公、侯前后方,大夫前方后挫角,士前后正。杀,色戒反。

“圜、杀、直”,言其制凡三等不同也。“直”,上下皆方,无圜、杀也。上近革带者谓之“后”,下与绅齐者谓之“前”。“公、侯”,兼伯、子、男而言。“方”者,杀也;谓去上下欲尽之处五寸即斜杀之,四角向里而犹然方也。“挫角”,圜也;谓既杀而又去其杀际之角,使圜也。“正”,或直或方也。天子之士直,诸侯之士方,士贱,不嫌与君同也。

一命缊韨幽衡,再命赤韨幽衡,三命赤韨葱衡。缊,乌魂反。幽,于九反。此节旧在“有率无箴功”之下,“天子素带”之上,今从陈氏定于此。

王后袆衣,夫人揄狄。此节旧在“朱里终辟”之下,“三寸长齐”之上,今定序于此。揄,余昭反。狄,同“瞿”。

“袆”,犹质也。“揄”,《尔雅》作“鹞”。翚、鹞,皆雉名。翟、雉也,伊、洛而南,素质五色皆备成章之雉曰“翚”;江、淮而南,青翚五色皆备成章之雉曰“鹞”。二者皆剪缯为雉,如其色绘之,缀于衣以为饰。“袆衣”,玄衣。“揄狄”,素衣。“夫人”,王之三夫人及诸侯妻之通称。

惟世妇,命于奠茧,其他则皆从男子。

“世妇”九嫔之下,天子有二十七人。“命”,女君命之也,九嫔不待命而服屈狄,世妇则必女君命之而后敢服也。“奠”,献也。中春后帅内外命妇蚕于北郊,及秋而献功,世妇于此乃受后命而服屈狄,未命以前,与女御皆服鞠衣也。“其他”,谓公侯夫人至士妻也。男子受命,则妻服其命服,不待后命,所谓“夫尊于朝,妻贵于室”。世妇以下,不得以天子为夫,故待后命。

右第十七章。此章记妇服之制。

凡侍于君,绅垂,足如履齐,颐霤,垂拱,视下而听上,视带以及袷,听乡任左。齐,即夷反。乡,许亮反。

“绅垂”者,身俯而磬折,则绅不倚身而外垂也。“齐”,裳下边也。“足如履齐”,亦言身俯而裳前之齐且委地而如可履也。“颐”,颊也。“霤”,下垂貌。首俯则颐垂也。“垂拱”,谓交手而拱向前也。“袷”,交领也。俯首内倾则视下不过带而上及袷,所谓“视下”也。“乡任左”者,首微偏右,侧耳以承听,所谓“听上”也。必“任左”者,耳目之用,左利于右。

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在官不俟履,在外不俟车。

“节”,合符为瑞信也。守国者用玉节,则召臣之节以玉矣。三节次第发,二节至则走,一节至则趋;君虽有三节,臣不待三也。若在车,二节至则驰。“官”,所司之署也。“不俟”者,已趋走,而司车屦者蹑及之也。

右第十八章。此章记人臣奉君之仪。此下二章当在第二十一章之下,大抵此篇杂记无序,多因传者之错,以非大义所系,姑仍之。

士于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士于尊者先拜,进面,答之拜,则走。

宾至门,主人出,先拜辱,宾答拜。“不拜迎”者,惧烦其惧拜也。“拜送”,则宾不复顾,不以烦答为嫌矣。“尊者”,谓卿、大夫也;士往见之,主人出,不待其拜而先拜。“走”者,逡巡辟也。

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谥若字,名士。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

“君”,诸侯。“言”,称也。没则称谥、字,生必名也。于君所“名士”者,士虽没亦名也。与大夫言“名士”者,士之存者也。“字大夫”者,他大夫存没而俱字也。士没,盖亦可字矣。“公讳”,君之讳。“私讳”,大夫之家讳。

凡祭不讳,庙中不讳,教学临文不讳。

“凡祭”,祭群祀;祝嘏之辞不为先君讳也。“庙中”,上不讳下。“教”,教人。“学”,受业。“临文”,辞命简策之类。

右第十九章。此章杂记事上之节。

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徵,陟里反。齐,疾资反。还,似言反。中,陟仲反。

“古”者,记者之辞,指三代而言也。“左”“右”,佩有两系。“徵角”“宫羽”,其大小轻重合四音之数,数合则声合矣。徵角之数合一百一十八,宫羽之数合一百二十七,轻重相互几于均矣。门外则趋,《采齐》亦门外之乐也;堂上则行,《肆夏》亦登堂之乐也。趋行之步,疾徐与之相应,虽无其乐,节不改也。“周还”,回行也,回旋必圆,不遽为向背也。“折还”,旁行也,旁旋必方,不邪迤也。“揖”,犹抑也;进则佩易飘举,敛抑之使声不迫也。“退”,逆退也,佩倚身而不鸣,扬之使鸣也。趋、行、周、折、进、退之不失其节,玉乃锵然鸣,中于五音也。

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

“车”,乘车。“鸾”,衡上铃。“和”,式前铃。御中其度,则和鸾比于音也。“非”,戾也。“辟”,邪也。“心”,意也。声以养容,容以居敬,敬存而物交之感不忘矣。

君在不佩玉,左结佩,右设佩。居则设佩,朝则结佩。朝,直遥反。

此谓世子也。“君在”,对君也。“不佩玉”者,结之也。左,玉佩。“结”者,约其组而纽之,使不鸣也。“右”,事佩,觿燧之属。“设”,如常设而垂之也。“居则设佩”,燕居并玉佩而设垂之也。“朝则结佩”,所谓“君在不佩玉”也。玉以昭德,事佩者事亲之礼,世子修子道而已,不敢见德也。

凡带必有佩玉,惟丧否。

“带”,革带。“必有”者,与相连属而不释也。丧以绞带、澡麻带、布带代革带,不系佩焉,哀无饰也。非丧必佩。

佩玉有冲牙。

佩有三组,冲牙悬于中组之末,两旁之组末端皆悬一璜,冲牙以左右触而璜鸣。“冲牙”,亦以玉为之,两端皆锐。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

“故”,谓丧疾也。“比德”,详见《聘义》。

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纯,与“缁”通,庄持反。綦,渠之反。瓀,而衮反。玟,无分反。缊,乌魂反。孔,本“冢”字之误,知陇反。

“组绶”者,以组为绶也。“绶”,所以系佩玉,相承受也。“山玄”“水苍”,玉之文如山水而色玄苍也。“纯”,黑色。“瑜玉”,色文未详。“瓀玟”,美石似玉者。“綦”,杂采。“缊”,赤黄色。“冢子”,卿、大夫之适长子,不佩玉者,父在不敢居德。“佩象环”者,别于庶子也。“五寸”,以围言。“綦组绶”者,与世子同,不敢纯,以避尊亲也。

右第二十章。此章记佩绶之制。当在第十六章之下。

童子之节也,缁布衣,锦缘,锦绅并纽,锦束发,皆朱锦也。节,当作“饰”。缘,俞绢反。并,卑正反。

“缘”,衣缘。“锦绅并纽”,以锦缘绅及为纽也。“束发”,总也。皆用朱者,为华饰取悦亲也。

肆束及带,勤者有事则收之,走则拥之。此节陈氏本从郑说,改置“无箴功”之下,今从古本。肆,本“肄”字之误,羊至反。

“肄”,余也;谓纽之下垂及绅也。“束及带”者,反屈之,扱带上也。“收”者,敛而聚结之。“拥”,手抱持之也。童子之带,绅、纽虽设,恒反屈之而不垂,及有勤劳之事则又敛结之,走则握之,便服劳且勿陨越。不垂,不备盛饰也。

右第二十一章。此章记童子之礼。当在第十七章之下。

侍食于先生、异爵者,后祭先饭。饭,扶晚反。

“先生”,师长。“异爵者”,士于大夫。凡食,主人延客先祭,侍食不敢当宾,故后祭先饭,若尝食然。

客祭,主人辞,曰:“不足祭也。”客飧,主人辞以疏。主人自致其酱,则客自彻之。一室之人非宾客,一人彻。壹食之人,一人彻。凡燕食,妇人不彻。“燕食”之“食”,祥吏反。

此谓敌体相食者也。相食非食礼,故祭必辞。“飧”,以饮浇饭,致饱也。“疏”,言食粗恶,不堪饱也。致,“置”也。“一室之人”,同食者也;非食礼,故少者一人彻耳。“壹”,聚也。“壹食之人”,将有事而聚食趋事也。“一人”,亦少者。妇人虽燕食不备礼。

食枣桃李,弗致于核。瓜祭上环,食中,弃所操。凡食果实者后君子、火孰者先君子。后,胡道反。先,悉荐反。

“致”,尽也;龁之彻核,鄙也。“瓜祭”,食瓜而祭也。“环”,断瓜中如环处。“所操”,蒂及脱花处,不尽食叶之。食致于操,亦鄙也。果实各自为美恶,后以明让,火孰者则尝食必先也。

右第二十二章。自此章以下皆杂记礼仪,与《曲礼》相出入。

有庆,非君赐不贺。

“有庆”,若成室、生子之类。君不赐,不敢受僚友之贺,避私好也。

有忧者。

下有阙文。

勤者有事则收之,走则拥之。

重出。

右第二十三章。

孔子食于季氏,不辞,不食肉而飧。

季氏不以“不足祭”为辞,故不食肉而飧。无礼,不足与为礼也。

右第二十四章。此章当在第二十二章“主人辞以疏”之下。

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赐。“赐”字旧连“下为”句,今从陈氏。

章君惠也。

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

谓新受爵者,虽所得乘之车、得服之衣,犹必君命之而后乘服,不敢辄自尊也。

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

“据掌”,谓君所赐可手持者,方稽首之时以掌据之也。凡稽首,两手张而下,今有所据,故合手致地而不张。

酒肉之赐,弗再拜。

“再拜”者,拜受于家,又拜于公所也。君子不以口腹为恩。

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

“君子”,命士以上。“小人”,嬖臣、有司之属。君子曰“赐”,小人曰“与”。

凡献于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

“宰”,家宰。大夫于宰行,再拜送之。宰至公门,及士亲献。以授小臣时,又皆再拜稽首。

膳于君有荤、桃、茢,于大夫去茢,于士去荤,皆造于膳宰。荤,许云反。俗音呼昆反者,非。去,印矩反。

“膳”,献孰食也。“荤”,姜及五辛也。“桃”,用枝。“茢”,菼帚也。膳而致之,嫌有凶邪干食气。“去茢”,则亦去桃矣。“造”,谐也。既告而致之于膳宰,亵不敢劳君受,且俾膳宰调而尝之。

大夫不亲拜,为君之答己也。为,于伪反。

“拜”,拜献也。

大夫拜赐而退;士待诺而退,又拜,弗答拜。

大夫拜于公门,小臣入告而即退,不待诺也。“诺”者,小臣入告,出报君之已闻也。“又拜”,拜君之诺也。士所以待诺者,为君于士弗答拜也。君于大夫答拜,恐或召己,须面拜而烦君之答,故亟退。

大夫亲赐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衣服弗服以拜。

“其室”,大夫之室也。大夫使人赐士,则拜受而已。“衣服弗服”者,别于君,不崇人之惠以失己也。

敌者不在,拜于其室。

“敌者”,爵相等者。“不在”,谓亲馈而己不在家拜受也,则往拜。

凡于尊者有献,而弗敢以闻。

“尊者”,谓臣于君,家臣于大夫。“弗敢以闻”,因有司致之。

士于大夫不承贺,下大夫于上大夫承贺。

“承”,受也。“不承”,谓不听其亲来也。大夫受爵,士则贱也。

亲在,行礼于人,称父。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

“行礼”,谓庆、吊、馈、问。称父之辞曰“某使某”也。

右第二十五章。

礼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乘路车不式。

“充”,实也。礼盛则无待于文,服皆崇实;礼不盛,则资文饰以隆之。“大裘”,天子祭天之服。“不裼”,不加衮也。“路车”,天子乘玉路以祀天,金路以祀先王也。“不式”,不为敬容。二者皆盛礼,敬充于内,无假于外也。

右第二十六章。

父命呼,惟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惟,以水反。

“惟”疾“诺”迟。“业”,所执事物也。“走”,流水行,不为容。

此孝子之疏节也。

“疏”,粗概也。孝子之道,精密无间,非此之所能尽也。总结上文。

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

“泽”,染迹也。“圈”,与“棬”同,盘也。“不能”,凄恻生怀,自不容已。以此思孝,则无时无在无存无没而忍忘其亲,岂疏节之尽而可谓孝乎?

右第二十七章。

君与尸行接武,大夫继武,士中武,徐、趋皆用是。

此言庙中步趋之节也。“与”,及也。尸尊,故与君同也。“武”,足迹也。“接武”,两足相蹑,后迹接前迹之半也。“大夫”“士”,助祭者也。“继武”,各自成迹,相继而无间也。“中武”,两迹相去,中间容一武也。“徐”,步也。“皆用是”者,步趋有疾迟,而步法之疏数各如其度,所谓“君行一,臣行二”也。此谓诸侯庙中之礼。天子之庙,其诸侯继武、大夫中武与?

疾趋则欲发,而手足毋移。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席上亦然。欲,本“数”字之误,所角反。圈,窘远反。

此通言趋容也。“数发”,不停顿也。毋移者,手则肘不摇,足则平直不东西侈步也。“圈豚”,家畜小豕。家豚之行,膝以下动而髀不与俱动,小步密数,两足相继,有似齐举,如流水之波,中无间隙,鳞鳞相因而速,盖徐趋之状然也。“席上”,谓即席、离席时。

端行,颐霤如矢。弁行,剡剡起屦。执龟、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

“端”,玄端,燕居之服。“弁”,皮弁、爵弁,朝祭之服也。“行”,步也。燕居之步,颐如垂霤,不东西望,而步随之,直如矢矣。“剡剡”,锐貌。在朝、在庙,以局脊为敬,故举足向内,两踵外迤,不敢张足侈行也。“举前”,举趾也。“曳踵”,踵不起也。“蹜蹜”,促狭之貌。

右第二十八章。

凡行容惕惕,庙中齐齐,朝廷济济翔翔。惕,与章反。济,子礼反。

三者皆行时之身容也。“行”,谓行于道路。“惕惕”,自得貌。“齐齐”,整肃貌。“济济翔翔”,盛貌。无事尚和,宗庙主敬,朝廷以威仪为盛也。

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遫,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声容静,头容直,气容肃,立容德,色容庄,坐如尸,燕居告温温。齐,侧皆反。

此通言容貌之宜也。“君子”,临下之称。“舒迟”,动止不遽也。“齐遫”,起敬而酬酢不懈也。“重”,践地不浮也。“止”,唇颊不动也。“声容静”者,虽言而头不倾、身不摇、目不瞬,颊不动、手不指也。“气容肃”者,息不浮喘,肃若寂也。“德”,正直也。“色”,面色。“庄”者,盛气内凝,充实而不苶也。“告”,有所教示也。“温温”,和浃貌。

凡祭,容貌颜色如见所祭者。

爱敬不舍,则只肃如有所承,温柔如有所亲矣。

丧容累累,色容颠颠,视容瞿瞿梅梅,言容茧茧。瞿,九遇反。

此节言居丧之容。“丧容”,身容也。“累累”,彷徨求索貌。“颠颠”,坠下而不伸之貌。“瞿瞿”,惊遽貌。“梅梅”,视而蹙额,如酸螫然。“茧茧”,气微而不相续之貌。

右第二十九章。

凡自称:天子曰“予一人”;伯曰“天子之力”;臣诸侯之于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边邑曰“某屏之臣某”,其于敌以下曰“寡人”;小国之君曰“孤”,摈者亦曰“孤”。守,舒救反。

“自称”,别于摈者之辞也。“一人”,犹言眇躬。“伯”,五官之长,分东西而治者。“力臣”,谓宣力于四方。“某土”,以国言。“边邑”,四夷之长,“某屏”,以方言。“敌”,谓邻国之君。“以下”,达于臣民也。小国之君,摈与自称同,词异于大国。摈者称寡君,小事大之礼也。

上大夫曰“下臣”,摈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自名,摈者曰“寡大夫”。世子自名,摈者曰“寡君之適”。公子曰“臣孽”。適,丁历反。孽,牙葛反,俗音五结反者,非。

此谓聘使之辞。下大夫不称臣,未受王命,卑也。“寡大夫”之称,于名义不顺,始于楚公子围僭倨之词,春秋之末或循用之,记者误仍之。“公子”,庶子。蘖,木旁侧生芽。

士曰“传遽之臣”,于大夫曰“外私”。传,直恋反。

“传”,驲也。“遽”,驲之急递者,谦言奔走将命,若驲卒也。此亦为介对主君之词。“于大夫”,于主国之大夫也。“私”,家臣也,士谦与其家臣等。

大夫私事使句,私人摈则称名,公士摈句,则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与公士为宾也。使,疏吏反。宾,与“摈”通,必刃反。

“私事使”,大夫自遣人至邻国也。“摈”,介也。“私人摈”,大夫以私事行,不敢用公士为介。二者使与介词不及君,不敢以私黩君也。“有所往”,谓君命出使。“与”,犹“以”也。以公事行,则必以公士为介,词必称“寡君之老”,不敢专公事于己也。

右第三十章。此章所记与《曲礼》小异,盖摈与自称之别,当参观而互证之。

《礼记章句》卷十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