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十四 明堂位(1 / 1)

《明堂位》者,取篇首之辞以为篇目,盖鲁之后儒张鲁而为之侈大之辞,原本周公总己之事以记其礼乐之盛,其后班固《典引》、柳宗元《晋问》之类,皆迹此而为者也。顾不知鲁僭天子之为非礼,则欲张之而只以损之。后儒不察,益从而附会焉,加之周公负扆之说以厚诬圣人,则伤名义而启僭乱,尤为世道人心之大害。读者知节取焉以稽古仪文器物之制可尔,若侈其说以**泆而入于乱,则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者也。抑考明堂之制,孟子曰“王者之堂”,犹言天子之宫也。其在《考工记》所志,既详庙门、闱门、路门之制,抑云“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是内容燕寝,外列官署,即王宫之通称,审矣。天子之宫以大庙为礼法之正朝,故《觐礼》曰“天子负扆”,正与此记吻合。又云“诸侯肉袒于庙门之东,乃入门右,北面立,告听事。”是天子朝诸侯于大庙、户牖之间,其庙之堂坫即所谓明堂也。自吕不韦之说兴,沿流至汉,谓天子于国之南立一十二月颁政之宫,曰明堂;公玉带之徒又以邪说文之,而上圆下方九室十二庭纤妄之制出,不时规模琐屑,同于儿戏,迁徙避就,等于师巫,且令匠者无所施其结构,小道害正,莫有如此之甚者也。即以此篇考之,曰“天子负斧依,南向而立”,是位于向明,其不随四时而易面,既有明证,且其序次诸侯四夷之位,固非九筵而广三分去一之所能位置,抑云“大庙天子明堂”,则堂为庙堂,益为可信,而吕不韦、蔡邕之邪说,不待辨而知其诬矣。

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朝,直遥反。

“朝”,谓序其朝位也。“明堂”,大庙之堂,堂基去地高九尺,广九筵,深七筵,诞九尺,前为三阶,旁辟四门,古者天子必于大庙见诸侯,而路寝乃以听政。庙在库门之内,于路寝为左,庙堂南向,诸侯四面立焉。周公之功,始于胜殷,成于定礼。周礼定而上下定,海内治,天下平矣。礼莫大于朝诸侯,周公班位以绥辑九服,于功最大,故记者将张鲁得赐天子之礼乐而先述之,以明功德之所自起。

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依,于岂反。乡,许亮反。

“天子”,谓成王。“依”,屏风。“斧依”,画黼于屏风也。斧依设于户牖之间,当前檐之中。“南乡”,乡明也。诸侯升见则皆北面。此言周公制礼,正天子之位以临诸侯也。

三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诸侯之位,阼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之国,西阶之西,东面北上。诸子之国,门东,北面东上。诸男之国,门西,北面东上。

“中阶”者,惟天子之庙有之。“门”,庙门。门东、门西,皆在门内。

九夷之国,东门之外,西面北上。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五狄之国,北门之外,南面东上。九采之国,应门之外,北面东上。四塞,世告至。塞,先代反。

“九”“八”“六”“五”,举其大概而言之也。庙设四门,四夷位在门外,拜立各于其位,有所命,乃召入也。位皆以右为上,狄南面而东上,尚左者,嫌与王同向,故东上,如北面之序也。“九采”,九州之收典职贡者,居应门之外,以序纠诸侯。“四塞”,九州之外,羁縻之国也。每世一见,不在述职之列,于大门外拜谒,因有司以告而已,不入朝位。

此周公明堂之位也。明堂者也,明诸侯之尊卑也。

结上文以明周公制礼之功,尊卑明而天下定矣。

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以飨诸侯,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于成王。相,息亮反。治,直之反。朝,直遥反。

鬼,国名,《周本纪》作九。“飨”,遗也。“践位”,犹言行事。周公摄政在成王之元年,其明年遂居于东,则亦谅阴总己之常礼。旧谓践位为居负扆南向之位,盖鲁人张大之辞既已文害其意,而后儒因附会以成妄也。“致政”,谢事之称。承上文而言周公武功文德之盛,足以受成王之宠赐而非溢赏也。

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王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乘,绳证反。

王功曰“勋”,定典礼以治天下是也。事功曰“劳”,相武王以伐纣是也。曲阜,今兖州属县。“方七百里”者,提封方五百里,为方里者二十五万,其外附庸之国二十四,为方里者二十四万。并附庸而数之,张大之辞也。“千乘”者,六十四井旁加一里而出兵车一乘,盖六万五千井之赋。方五百里而以其四分之一为车赋之实,四乘而供一乘之征,以中地制田二百亩而当百亩,又半用之为更番也。鲁公,鲁君也。鲁侯爵而称公,亦臣子之辞。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君肉袒迎牲于门,夫人荐豆、笾;卿大夫赞君,命妇赞夫人;各扬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而天下大服。卷,与“衮”同,古本反。副,敷救反,俗音方遇反者,误。

是故夏礿、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蜡,天子之祭也。省,本“狝”字之误,息浅反。

不言春祠,诸侯之祭缺其一也。不祭则荐。春蒐遂以祭社,秋狝遂以祭方,言“春社、秋狝”者,互文。大蜡行于季冬,鲁于秋方之后遂举行之,亦避天子也。

大庙,天子明堂。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振木铎于朝,天子之政也。大,他盖反。朝,直遥反。

“明堂”,天子大庙之堂,今鲁大庙之崇广如之。天子五门,外为皋门,次库门,次雉门,次应门,次路门。诸侯惟库、雉、路三门,崇广亦降于天子。鲁虽三门,而库门之制如皋门,雉门之制如应门。天子雉门外设两观,为象魏悬法于上,而遒人振木铎以徇众,象魏之下为外朝。鲁设两观,徇木铎,皆拟天子矣。“政”,谓布政之所。

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复,芳服反。乡,许亮反。康,苦浪反。

“复庙”,谓下柱平檐如井阑,上复施柱起脊檐也。“重檐”,四周檐下更立廓屋、起卑檐,以蔽飘雨也。“刮楹”,斫檐柱令方也。当门为“乡”。“大庙”,宫启四门,四达于庙,上文所谓“四夷位在门外,皆乡庙而立”也。“出尊”,出而覆尊也。诸侯之反坫,但置反爵,而尊在两楹之间,天子则尊于序,反坫广长出而檐覆尊也。“崇坫”,于坫之上又甃为台。“康”,亢也,安置也。诸侯受玉则藏之,天子则为重坫以奠之,人君相见必于庙中,故尊圭之坫皆庙制。“屏”,树门外;“疏”者,雕刻玲珑,后世所谓“罘罳”也。此上言鲁用天子之礼一如周制,下乃备言四代之文也。

“旗”,交龙旗也。“绥”,大麾,注旄牛尾于竿首,其斿则黑。“大白”“大赤”,俱有绥,以色辨尔。旂以宾,绥以田,大白以戎,大赤以朝。

夏后氏骆马黑鬣,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鬣。

白黑相间谓之“骆”。“黄马”,骝马。“蕃”,赤也。马须间色成文章,白黑赤黄,相生之色。皆谓驾大路之马也。

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

泰,有虞氏之尊也。山罍,夏后氏之尊也。著,殷尊也。牺、象,周尊也。著,直略反。牺,苏禾反。

“泰”,所谓瓦大也。“著”,尊著地无足者。

灌尊,夏后氏以鸡夷,殷以斝,周以黄目。其勺,夏后氏以龙勺,殷以疏勺,周以蒲勺。

“夷”与“彝”通,尊而谓之“彝”者,重郁鬯,言法则之器也。“鸡彝”,刻鸡形彝上。周用之为祠礿之灌尊。“斝”,斝彝,刻稼文,周用之,与黄目彝为尝烝之灌尊。旧说用木为之,今按《宣和博古图》,商、周彝皆铜器也。“勺”,所以挹酒于尊而注之爵者。“龙勺”,刻其柄为龙。“疏勺”,则更镂柄空令疏通。“蒲勺”,柄尾微开,如蒲草本合而末开。鸡彝用龙勺,斝用疏勺,黄目用蒲勺。

土鼓蒉桴、苇籥,伊耆氏之乐也。蒉,与“塊”同,苦怪反。桴,缚牟反。

“土鼓”,烧土为瓦鼓,腔以皮鞔而绞之。“蒉桴”,丸泥,掷鼓令鸣;今武陵人莳稻时犹传其制。“苇”,荻属,以为籥,如笛,三孔,易以成音;《周礼》所谓“豳籥”也。伊耆氏,帝尧之号。此乐用之以大蜡。

拊搏、玉磬、揩、击、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乐器也。揩,古黠反。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

“世室”,百世不迁之庙也。周立文、武二世室。伯禽本鲁始封之君,宜为鲁祖,以祖周公,故别为世室。武公、伯禽元孙,名敖,以鞌之战立其宫,与鲁公俱不祧,配周二世室。抑武宫之立在成公六年,则鲁之僭礼非尽出成王之过赐明矣。新都杨慎谓鲁用天子之礼,惠公请之而僖公以后始僭用之,其说亦通。

崇鼎、贯鼎、大璜、封父龟,天子之器也。越棘、大弓,天子之戎器也。父,方矩反。

崇,国名,在今陕西之鄠县。文王灭崇,俘其宝鼎,后以赐鲁。贯,亦国名。《春秋》“盟于贯”,其故墟也。杜预云“在梁国蒙县西北”,今蒙城县也。“璜”,半璧。“大璜”,夏后氏之遗宝。封父,亦国名。“棘”,戟也。“大弓”,《春秋传》所谓“封父之繁弱”也。六者皆鲁世守之宗器。

夏后氏之鼓足,殷楹鼓,周县鼓。县,胡涓反。

“足”,谓鼓腔一面施四足,植立也。“楹鼓”,以木贯鼓腔,植之如柱然。“县鼓”,腔上为环,系而县之于筍簴。

垂之和钟,叔之离磬,女娲之笙簧。娲,古蛙反。

夏后氏之龙簨簴,殷之崇牙,周之璧翣。“壁翣”,当作“树羽”,因下文更有“殷之崇牙”相仍而误。

县钟磬之架,横者曰“簨”,字或作“筍”,植者曰“簴”。“龙”,刻为龙形也。“崇牙”,于簨上设大板,刻为龃龉,以击钟磬之纮。“树羽”,重五采羽葆于簨端,如流苏然。

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周之八簋。敦,都隊反。

皆盛粢盛之器也。“敦”有盖,“簋”方,“琏”“瑚”,未详。皆刻木为之,饰之以玉。“两敦”者,黍、稷各一,四琏倍之,六瑚加稻、梁各一,八簋又加白黍、黄粱。鲁人杂用之于宾祭,如其器即如其数,特所施用之殊未详耳。

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椇,俱两反。

“椇”,俎下足曲挠为圆形。“房”,足下复加小平板,周围承跗也。

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献豆。楬,苦瞎反。献,苏禾反。

“楬”,不饰也。“玉豆”,以玉嵌之。“献豆”,翡翠饰,若牺尊然。

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韨,本“黻”字之误。

有虞氏备十二章,而以黻为尚;夏尚山;殷尚火;周九章,登龙于八章之上。此皆谓衮冕服。

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

“祭”者,豆间之祭,祭始制饮食者也。三代各祭其气之所胜。若此类,鲁亦传其制而已,非必兼用之也。

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若冠礼则尚醴,昏礼则尚酒是已。盖酌三代而杂用之。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

各言其官署也。鲁兼用者,或用其名号耳,非备官六百五十之谓。

有虞氏之绥,夏后氏之绸练,殷之崇牙,周之璧翣。绥,如谁反。

谓丧车所建旌旗之饰也。详见《檀弓》。“璧”,当作壁,墙也;所谓“周人墙置翣”也。

凡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

总结上文。

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君臣未尝相弑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天下以为有道之国,是故天下资礼乐焉。

诸侯皆遵一王之制,惟王者则损益先代而创制,故曰“王礼”。“变”,如杞用夷礼之类。“资”,借徵也。此篇所记,先儒皆讥其失实,盖其流于矜夸者,诚有之矣。然观齐仲孙、晋韩起之所推奖,则“天下资礼乐”之非诞。及后项羽之亡,鲁受围而弦诵不辍,则风流余韵皆载周公之德,亦不诬矣。子曰:“为国以礼。”礼者,固非徒仪文器服之谓,而仪文器服之仅存,犹足以维人心而端风俗,其又可忽乎哉!

右第一章。

《礼记章句》卷十四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