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下有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之物乎?求之于天地,无有此也;求之于万物,无有此也;反而求之于心,抑未谂其必然也。故以此深疑邵子之言《易》也。
阴阳者,二仪也;刚柔者,分用也。八卦相错,五十六卦错综相值,若是者,可谓之截然而分析矣乎?天尊地卑,义奠于位;进退存亡,义殊乎时;是非善恶,义判于几;立纲陈常,义辨于事;若是者,可谓之截然而分析矣乎?
天尊于上,而天入地中,无深不察;地卑于下,而地升天际,无高不彻。其界不可得而剖也。进极于进,退者以进;退极于退,进者以退。存必于存,邃古之存,不留于今日;亡必于亡,今者所亡,不绝于将来。其局不可得而定也。天下有公是,而执是则非;天下有公非,而凡非可是。善不可谓恶,盗跖亦窃仁义;恶不可谓善,君子不废食色。其别不可得而拘也。君臣有义,用爱则私,而忠臣爱溢于羹墙;父子有恩,用敬则疏,而孝子礼严于配帝。其道不可得而歧也。
故麦秋于夏,萤旦其昏,一阴阳之无门也。金炀则液,水冻则坚,一刚柔之无畛也。齿发不知其暗衰,爪甲不知其渐长,一老少之无时也。云有时而不雨,虹有时而不晴,一往来之无法也。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者,天地无有也。万物无有也,人心无有也。然而或见其然者,据理以为之铢两已尔。
今夫言道者而不穷以理,非知道者矣,言道者而困其耳目思虑以穷理于所穷,吾不敢以为知道者也。夫疏理其义而别之,有截然者矣;而未尽其性也,故反而求之于吾心无有也;而未至于命也,故求之于天地无有也,求之于万物无有也。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继之者善,和顺故善也,成之者性,和顺斯成矣。
夫阴阳者呼吸也,刚柔者燥湿也。呼之必有吸,吸之必有呼,统一气而互为息,相因而非反也。以燥合燥者,裂而不得刚,以湿合湿者,流而不得柔,统二用而听乎调,相承而无不可通也。呼而不吸,则不成乎呼;吸而不呼,则不成乎吸。燥之而刚,而非不可湿;湿之而柔,而非不可燥。合呼吸于一息,调燥湿于一宜,则既一也。分呼分吸,不分以气;分燥分湿,不分以体,亦未尝不一也。
是故《易》以阴阳为卦之仪,而观变者周流而不可为典要;以刚柔为爻之撰,而发挥者相杂而于以成文;皆和顺之谓也。和顺者性命也,性命者道德也,以道德徙义而义非介然,以道德体理而理非执一。大哉,和顺之用乎!
故位无定也:《坤》位西南而有东北之丧,《小畜》体《乾》《巽》而象西郊之云,《解》体《震》《坎》而兆西南之利,《升》体《坤》《巽》而得南征之吉;行六十四象于八方之中,无非其位矣。序无定也:继《乾》《坤》以《屯》《蒙》而消长无端,继《屯》《蒙》以《需》《讼》而往来无迹;运六十四数于万变之内,无非其序。
矣盖阴阳者,终不如斧之斯薪,已分而不可合;沟之疏水,已去而不可复回;争豆区铢絫之盈虚,辨方四圆三之围径,以使万物之性命分崩离析,而终无和顺之情。然而义已于此著矣,秩其秩,叙其叙,而不相凌越矣。则穷理者穷之于此而已矣。
今夫审声者,辨之于五音,而还相为宫,不相夺矣。成文者,辨之于五色,而相得益彰,不相掩矣。别味者,辨之于五味,而参调已和,不相乱矣。使必一宫一商,一徵一羽,序而间之,则音必瘖;一赤一玄,一青一白,列而纬之,则色必黯;一苦一碱,一酸一辛,等而均之,则味必恶。取人禽鱼兽之身,而判其血气魂魄以各归,则其生必死;取草木谷果之材,而齐其多少华实以均用,则其效不成。子曰:“使回多财,吾为尔宰。”假令邵子而为天地宰也,其成也毁,其生也死,又将奚赖哉!
故参天两地,一义也;兼三才而两之,一义也;分以两挂以奇,变以十八,一义也;天地山泽雷风水火之相错,一义也;出乎《震》,成言乎《艮》,一义也;始以《乾》《坤》,历二十六卦而继以《坎》《离》,历二十卦而继以《震》《艮》,历四卦而继以《巽》《兑》,一义也。皆命之所受,性之所成,和顺因其自然,而不可限以截然分析之位者也。
理数既然,则道德之藏从可知矣。诚斯几,几斯神。几不可期,神不可测,故曰:“神无方而《易》无体。”故疑邵子者,非从疑之于性命也,且疑邵子之于理也,执所见以伸缩乎物,方必矩而圆必规,匠石之理而已矣。京房分八宫为对待,不足于象,而又设游魂、归魂以凑合之,尤其不足言者也。
故所恶于执中之无权者,惟其分仁义刚柔为二而均之也。穷理而失其和顺,则贼道而有余。古今为异说不一家,归于此而已矣。
二
两间之有,孰知其所自昉乎?无已,则将自人而言之。今我所以知两间之有者,目之所遇,心之所觉,则固然广大者先见之,其次则其固然可辨者也,其次则时与相遇,若异而实同者也,其次则盈缩有时,人可以与其事而乃得以亲用之者也。
是故寥然虚清,确然凝立,无所不在,迎目而觉,游心而不能越,是天地也。故曰“天地定位”。谓人之始觉知有此而位定也,非有所在有所不在者也。
有所不在者,平原斥碛之地,或穷年而不见山,或穷年而不见泽。有所在,故舟居而渔者,穷年见泽而不见山;岩栖而锄者,穷年见山而不见泽。乃苟见之,则一如天地之固然,峙于前而不移也。故曰“山泽通气”。陟山而知地之固不绝于天,临泽而知天之固不绝于地,非截然分疆而不相出入也,固终古恒然,无与为期者也。
抑有不可期而自有期者,遇之而知其有,未遇不知其何所藏也。盖阴阳者恒通,而未必其相薄,薄者其不常矣。阳欻薄阴而雷作,阴欻薄阳而风动,通之变也。变则不数与之相遇,历时而知之,始若可惊,继乃知其亦固然也。故曰“雷风相薄”。惟其不可期也,而为两间之固有。其盈也,人不得而缩之;其缩也,人不得而盈之;为功于万物,而万物不得执之以为用。若夫阳燧可致,钻木可取,方诸可聚,引渠可通,炀之沦之而盛,扑之堙之而衰,虽阴阳之固然,而非但以目遇,以心觉也,于是而始知有水火。故终之曰“水火不相射”。合致其功于人,而人以合阴阻之感者也。
可亲者顺之德,有功者健之德。道定而德著,则曰“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德至而道凝,则曰“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其理并行而不相拂矣。
夫动乎暄润之几,成乎动挠之用,底乎成以欣悦乎有生,此变化以成物有然者,然而非已所固然而见其然矣。无已,则察乎他物以知之。固然而有天地,见其位定;固然而有山泽,见其气通;时而知有雷风,见其相薄;与其事而亲之以为功,则知有水火,疑其相射而终不相射也。此人之所目遇而心觉,知其化有然者。
惟然,故“后天、先天”之说不可立也。以固然者为先天,则以次而有者其后矣。以所从变化者为先天,则已成者为后矣。两者皆不可据也。以实言之,彻乎今古,通乎死生,贯乎有无,亦恶有所谓先后者哉?无先后者天也,先后者人之识力所据也。在我为先者,在物为后;在今日为后者,在他日为先。不贰则无端委之殊,不息则无作止之分,不测则无渐次之差。故曰:“神无方而《易》无体。”
东西南北者,人识之以为向背也。今、昔、初终者,人循之以次见闻也。物与目遇、目与心喻而固然者如斯,舍所见以思所自而能然者如斯。要非理气之但此为先,但此为后也。
“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错”为一章,“数往者顺”三句为一章。《本义》拘邵子之说,合为一章。其说牵强支离,出于陈抟仙家者流,本不足道,而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伏羲至陈抟时,将近万年,中间并无授受,其诞可见。盖抟师吕嵓,或托云“伏羲不死而授嵓”也。
三
象自上昭,数由下积。夫象数一成,咸备于两间,上下无时也,昭积无渐也,自然者无所谓顺逆也。而因已然以观自然,则存乎象;期必然以符自然,则存乎数。人之仰观俯察而欲数之,欲知之,则有事矣。有事则有时,有时则有渐,故曰:象自上昭,数由下积。
象有大小,数有多寡。大在而分之以知小,寡立而合之以为多。象不待合小以知大,数不待分多以知寡。是犹掌与指也:立全掌之象于此,而拇、食、将、无名、季指之别,粲乎分之而皆可知;掌象不全,立一指焉,弗能知其焉何指也。若以数计指也,则先拇以为一,次食以为二,次将以为三,次无名以为四,次季以为五,而后五数登焉。未有先五而后得四、三、二、一者也。
故象合以听分,数分以听合也。合以听分,必先上而后下;先下而后上,则上者且为下所蔽矣。分以听合,必先下而后上;先上而后下,则下者枵而上无所载矣。象,阳也;数,阴也。日月之照,雨露之垂,自高而及下;人物之长,草木之茂,自卑以至高。
是故《畴》成象以起数者也,《易》因数以得象者也。《畴》,人事也,而本乎天之自然;《易》,天道也,而行乎人之不容已。《畴》因《洛书》,起九宫而用阳;《易》因《河图》,以十位合八卦而用阴。《畴》以仿,《易》以谋。仿务知往,谋务知来。《畴》征而无兆,《易》兆而无征。
《畴》之始五行,以中五始也;《洛书》象见有龟,龟背隆起,中五在上。次五事,以戴九先也;次八政五纪而后皇极,履一在下也。详具《思问录外篇》,蔡氏旧解非是。五行,天也,天所垂也。人法天。天垂象,人乃仰法之,故《畴》先上而后下。
若《易》之本于《河图》也,水一火二,水下火上,则先一而后二,先少而后多矣。先少而后多,故卦首初,次二,次三,次四,次五,以终于上。十八变之策,由少而多;六爻之位,由下而上。下不先立,则上浮寄而无所承。《易》因数以得象,自分以听合,积下以渐上,所由异于《畴》也。
夫自上下者顺,自下上者逆,故曰“《易》逆数”也。逆以积,积以成,人迓天而后天牖人。其往也逆,则其来也顺。非数有顺者而《易》不用,顾用其逆者以巧为合也。
故《乾》一索而得《震》,再索而得《坎》,三索而得《艮》;《坤》一索而得《巽》,再索而得《离》,三索而得《兑》;无非逆也。其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阴自上生,以次而下,乃生乎《巽》《坎》《艮》《坤》,以抵乎纯阴而阳尽无余,吾未知天地之果有此象焉否也。若夫数,则必无此悬虚建始于上,而后逮于下之理矣。
《易》之作也以蓍,蓍之成象也以数,故有数而后有象,数自下积,而后象自上昭。自有《易》以来,幽赞于神明而倚数者必无殊道。伏羲氏邈矣,见闻不逮,授受无人矣。以理度之,亦恶能外此哉?故言《易》者,先数而后象,先下而逆上,万世不易之道也。
四
著其往,则人见其往,莫知其归矣;饬其归,则人见其归,莫知其往矣。故川流之速,其逝者可见,其返而生者不可见也;百昌之荣,其盛者可知,其所从消者不可知也。虽然,耳目之限,为幽明之隔,岂足以知大化之神乎?大化之神,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也。故曰:“阖户之谓《乾》,辟户之谓《坤》,一阖一辟之谓变,往来不穷之谓通。”
阖有辟,辟有阖,故往不穷来,来不穷往。往不穷来,往乃不穷,川流之所以可屡迁而不停也;来不穷往,来乃不穷,百昌之所以可日荣而不匮也。故阖辟者疑相敌也,往来者疑相反也。然而以阖故辟,无阖则何辟?以辟故阖,无辟则何阖?则谓阖辟以异情而相敌,往来以异势而相反,其不足以与大化之神,久矣。
是故动之使合,散之使分也,其势殊矣;润之使柔,暄之使劲也,其质殊矣;止之使息,说之使作也,其功殊矣;君之使动,藏之使静也,其德殊矣;则疑乎阴阳有名致之能,相与偶立而不相浃,而非然也。
位《乾》健于南,而南气何以柔和?位《坤》顺于北,而北气何以刚劲?位《离》于东,而春何以滋膏雨?位《坎》于西,而秋何以降水潦?则《震》《巽》《艮》《兑》之非定位于四隅,抑又明矣。顾不谓《乾》不可南,《坤》不可北,《离》不可东,《坎》不可西也。错综乘乎化,方所因乎时,则周流八方,唯其所适,而特不可以偶然所值者为之疆域尔。
故动散合势,暄润合质,说止合功,君藏合德;一错一综而阖辟之道立,一错三综而阖辟之道神,八错二十八综而阖辟之道备。故方言雷而即言风,方言雨而即言日,方言《艮》而即言《兑》,方言《乾》而即言《坤》。钧之所运,轴之所转,疾以相报,合以相成。一气之往来,成乎二卦,而刚柔之用全。则散止以著动说之往,君暄以饬藏润之归。君子之于《易》,无往而不得妙万物之神,曾何局于方,划于对,剖于两,析于四,淆于八之足云!
五
《震》东《兑》西,《离》南《坎》北,因《河图》之象,奠水、火、木金之位,则莫之与易矣。若夫《乾》《坤》者,经乎四维者也。《乾》非隅处于西北也,位于西北而交于东南;风者天之余气也,风莫烈于西北,而被乎东南,故《巽》为《乾》之余,而受位于《乾》之所经。《坤》非隅处于西南也,位于西南而交于东北;山者地之委形也,山莫高于西南,而迤于东北,故《艮》为《坤》之委而受位于《坤》之所经。《震》《兑》《坎》《离》之各有其位,受职于天地,居其所而不相越。天地经水、火、金、木而运其化,故络贯乎其间,而与《巽》《艮》合其用。《乾》《坤》非隅也,行乎四维而各适有正也。《震》《兑》《坎》《离》非正也,受《乾》《坤》之化而各司其一偏也。谓之“正”,谓之“隅”者,人之辞也。大圆普运,无往而非正也。此八方配卦之大纲也。
夫八卦有位焉,虽天地不能不与六子同乎其有位也,昭著乎两间者有然也。《乾》《坤》有神焉,则以六子效其神而不自为功者也,体两间之撰则实然也。位者其体也,神者其用也。体者所以用,而必有其定体,虽无用而自立乎其位,用者用其体,而既成乎用,则无有定位而效其神。神不测,则六子之用,相成相济而无其序。
乃丽乎万物而致功,则神且专有所主而为之帝,帝则周流于八方,以有序而为始终。故《易》不可以一理求者也。参观之而各有其理,故在帝言帝,于是而万物之生成有序,亦因之以为序焉。故曰“帝出乎《震》”,帝于《震》乎出,非谓《震》方之德为所出之帝也。
由是以行乎《巽》而“齐”,行乎《离》而“相见”,行乎《坤》而“致养”乎地,行乎《兑》而“说”,行乎《乾》而争功于天,行乎《坎》而“归”,行乎《艮》而一终以更始,历其地则致其功,逮其期则见其效,而果谁为之帝乎?
妙万物而丽乎物者也。或动或挠,或燥或说,或润或止者也。故六子之神,周流于八卦,而天地则在位而为午贯之经,在神则为统同之主。妙矣哉!浑沦经纬,无所拟而不与道宜。故“神无方”者可为之方,“《易》无体”者不可为之体。同别合离,体用动静,罔不赅存于道,而《易》妙之。惟然,则岂滞于方所者之所与知哉?
夫《易》于象有征焉,于数有实焉,于化有权焉。拟之以其物,奠之以其位,象之征也。上生者积以生变,下生者节以成合,逆而积之,得乃知之,数之实也。彻乎数而与之为损益,行乎象而与之为盈虚,化之权也。
拟物者必当其物,以《乾》为金,以《艮》为土,则非其物也。奠位者必安其位,位《乾》于南,位《坤》于北,则非其位也。阳可变八,而所下生者七,阴可合七,而所上生者八;《乾》生《兑》,《坤》生《艮》,则非所生矣。逆而积之而数非妄,得乃知之而数无方,而变从上起,限以其序,则无实而不可与尽变矣。彻乎数而皆在,往来无时也,而序之以天时人事之一定,则有不周矣。行乎象而皆通,帝之由出以成,阅八位而皆有功也,而限之以对待倚伏之一局,则不相通矣。
况夫位者,资数以为实,资化以为权,而尤未可据者也。《大畜》之“天衢”,在《明夷》而为“入地”;《小过》之“西郊”,在《既济》而为“东邻”;《贲》无水而“濡如”,《随》无山而“用亨”;《睽》火亢之极而“遇雨”,《巽》东南之卦而“先庚”。然则数淆而起变,化运而因时,帝之所临,初无必然之衰王,神之所集,何有一定之险夷?故冀、代之士马,或以强,或以弱;三涂、四岳之形胜,或以兴,或以亡。天无拘方之生杀,人无据位之安危,其亦审矣。
盖《乾》《坤》之德具行于六子,六子各禀《乾》《坤》之撰,六子之用遍历乎八卦,《乾》《坤》亦载六子之施,《易》之所以妙万物而无典要,故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之大用显焉。典之要之,而《易》理限于所域,此后世术数之徒所以终迷于大化也。
不然,天无乎不覆,地无乎不载,健顺之德业无乎不行,且无有于西北、西南之二隅,又何《乾》南《坤》北之足言乎?今夫天圆运于上,浩乎其无定畛也;人测之以十二次,而天非有次也。配之以十二辰者,不得已而为之验也。局之以分野者,小道臆测之陋也。黄道密移而皆其正,昏旦日改而皆其中。《易》与天合者,可以悟矣。
六
天地府大用而官之,《震》《巽》《坎》《离》《艮》《兑》受材于《乾》《坤》而思肖之,繁然各有其用。故天地之间,其富矣哉!圣人受材以肖阴阳之德,阴阳之富有,皆其效法也。将繁然而尽用之乎?繁然尽用之,则纯者、驳者、正者、奇者,弗择而求肖之,必将诡而趋于不经。故有所用,有所不用;有所用以兴利而不以立教,有所用以立教而不以兴利。惟圣人为能择于阴阳之粹精,故曰:“赜而不可恶,动而不可乱。”
是故《震》雷、《巽》风、《坎》水、《离》火、《艮》山、《兑》泽,象之盛者也,他有象而不足以拟其盛也。然而《大过》《益》《升》《井》《鼎》《渐》《涣》《中孚》,则退风之功而升水于用者,乘木而观往来之通塞,贤于风之拂散而无功也,故君子择于《巽》而利用木也。
《传》曰:“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舍水火而用雨日,日不偶月而配雨,择之尤严者也。雨性足于润,日性足于垣。乃以润以烜,岂徒以其性之足者哉?徒以性,则水丰于雨,火烈于日矣。以者,有所施也;润之烜之;有所丽也。施以为恩,丽以为效,则润烜之德,水火不及雨日之用矣。何也?水火之德不胜刑,雨日之刑不胜德;雨俭于水,故鲜沦没之害;日和于火,故无焚灼之灾也。
天地之生化消息万物者,有以藏之,有以散之,有以止之可以弗忧其盛而难继矣。而尤授水火以刑害之权,则万物其伤矣乎!老氏之言曰“上善如水”,其有刑之心也夫!故言刑名者、言兵者皆祖之。然后知天地之生,圣人之德,用雨日而非用水火也。
乃若天地之最无以为功于万物者,莫若月焉。继日以明,而不能废夜作之炬;秉阴以清,而不能减暑夕之炎;照物若暴,而不能灵濡湿之气;漾物若流,而不能津既暵之草。一盈一虚,资日而自掩其魄,类无本者。疾行交午,以争道于阳,类不正者。特其炫洁涵空,微茫晃烁,以骀宕人之柔情,而容与适一览之欢,见为可乐,故释氏乐得而似之。非色非空无能无所,仅有此空明梦幻之光影,则以为“法身”,则以为“大自在”,则以为“无住之住”,以天下为游戏之资,而纳群有于生化两无之际。然则非游惰忘归之夜人,亦谁与奉月以为性教之藏也哉?故其徒之覆舟、打地、烧庵、斩猫也,皆月教也。求其明且润者而不可得,乃曰此亦一明也,亦一润也,岂不悲乎!
是故圣人知月非天地之用,而终不以月为用。《中孚》之四,《小畜》之五,阴中而“月望”,“月望”而阳疑,故“既雨”不能免《小畜》之凶,“匹亡”而后谢《中孚》之咎,则斟酌其功过之实,以为扶抑,其亦审矣。
是故《易》之于水火也,不用以教而用以利,用以利而尤不尽用之。敛其炎,取之于日;节其**,取之于雨。其于风也,不用以利而用以教,用以教而尤不尽用之。或取之木,以使有实;或取之风,取其及远而已矣。其于月也,无所取之也。故《诗》曰:“彼月而食,则惟其常。”天地之间,即无月也,而亦奚损?而或以侵阳,则害生焉。是故伐鼓责阴,而端冕请阳,贵日而贱月,则利存而教正。君子择阴阳之德而慎用之,岂徒然哉!彼纳甲之例,以月为卦体,益陋而不足录矣。
七
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其孤行者,欹危幻忽而无体,则灾眚是已。行不孤,则必丽物以为质。质有融结而有才,才有衰王而有时。为之质者常也,分以为才、乘之为时者变也。常一而变万,其一者善也,其万者善不善俱焉者也。才纯则善,杂则善不善俱;时当其才则善,不当其才则善不善俱。才与时乘者万,其始之因阴阳之翕辟者一;善不善万,其始之继善以成者一。故常一而变万,变万而常未改一。是故《乾》《坤》六子,取诸父母男女,取诸百十有二之象,无不备焉。
呜呼!象之受成于阴阳,岂但此哉?而略括其征,则有如此者。大为天地而无惭,小为蟹蚌苇蓏而无损;贵为君父而非僭,贱为盗妾而非抑;美为文高而不夸,恶为臭眚毁折而不贬;利为众长而非有缺,害为寡发耳痛而不能瘳;皆阴阳之实有而无所疑也。
实有无疑,而昧者不测其所自始,而惊其变。以为物始于善,则善不善之杂进,何以积也?必疑此不善之所从来矣;以为始一而后不容有万,则且疑变于万者之始必非一也;故荀悦“三品”之说以立。其不然者,以不善之无所从来,抑且疑善所从来之无实,故释氏之言曰:“三界惟心,万法惟识。”如束芦之相交,如蕉心之亡实,触目皆非,游心无据,乃始别求心识消亡之地,亿为净境,而斥山林瓦砾之乡以为浊土。则甚矣,愚于疑者之狂惑以喙鸣也!
夫天下之善,因于所继者,勿论矣。其不善者,则饮食男女以为之端,名利以为之缘。非独人有之,气机之吐茹匹合,万物之同异攻取皆是也。名虚而阳,利实而阴;饮资阳,食资阴;男体阳,女体阴。无利不养,无名不教;无饮食不生,无男女不化;若此者岂有不善者乎?才成于抟聚之无心,故融结偶偏而器驳;时行于推移之无忧,故衰王偶争而度舛。乃其承一善以为实,中未亡而复不远,是以圣人得以其有心有忧者裁成而辅相之。
故瞽者非无目也,蹇者非无足也,盗之憎主非无辞也,子之谇母非无名也;枭逆而可羹,堇毒而可药;虽凶桀之子,不能白昼无词而刃不相知之人于都市。有所必借于善,则必有缘起子善矣。故曰:常一而变万,变万而未改其一也。
是以君子于一得善焉,于万得善不善之俱焉,而皆信以为阴阳之必有。信而不疑,则即有不善者尘起泡生于不相谋之地,坦然不惊其所从来,而因用之以尽物理。奚况山林瓦砾,一资生之利用,而忍斥之为浊乎?
是故圣人之教,有常有变。礼乐,道其常也,有善而无恶,矩度中和而侀成不易,而一准之于《书》;《书》者,礼乐之宗也。《诗》《春秋》兼其变者,《诗》之正变,《春秋》之是非,善不善俱存,而一准之于《易》;《易》者,正变、是非之宗也。
《鹑之奔奔》《桑中》诸篇,且有疑其录于《国风》者矣。况于唐太子弘者,废读于商臣之弑,其能免于前谗而后贼也哉?天下之情,万变而无非实者,《诗》《春秋》志之。天下之理,万变而无非实者,《易》志之。故曰:《易》言其理,《春秋》见诸行事。是以君子格物而达变,而后可以择善而执中。贞夫一者,所以异于执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