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前,日本女子教育在教育制度、教育机会、教育内容等方面,均显示出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实行“男女别学”制度。“男女别学”即男女分别就读于不同学校。1879年《教育令》规定“学校不得男女同一教场。但小学不妨男女同一教场”,[205]确立了小学以上各级教育机构的男女分校制度。“男女别学”一方面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观念在教育领域的残余,另一方面也是日本政府实施男女差别教育的制度设计。
其次,女子接受教育的年限短、机会少。从义务教育来看,女子1907年至1945年始终为6年(至12岁),而男子自1935年《青年学校令》后至1945年延长至13岁(至19岁),[206]女子的义务教育年限大大短于男子。从中等教育来看,1943年《中等学校令》以后至1945年,男子的“中学校”学制4年,女子的高等女子学校学制2年,实业学校男子学制3年、女子学制2年,女子的中等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年限均短于男子。女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极少,除上述两所官立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以及女子专门学校外,大学仅在招生名额剩余的情况下才招收女生。其结果,1945年时,初等、中等教育机构的女在校生人数均大致与男生相当(约占50%),唯有高等教育的女生仅占13.7%,适龄女子接受高等教育者仅占1.2%,即约有99%的适龄女子无法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进而,女子教育内容偏低、偏文。日本政府通过历次课程改革,为男女规定了不同的初等、中等教育内容。(1)女子接受的理工科类教育明显少于男子。例如,在普通小学中,1907—1941年图画课男生2学时、女生1学时,1941年以后男生5学时、女生3学时;在高等小学中,图画课1900年男生2学时、女生1学时,算术课1890年男生5学时、女生4学时,手工课1911年男生6学时、女生2学时,农业、商业及工业课1941年以后国民学校高等科男生5学时、女生2学时;在中等教育机构中,1943年理科在“中学校”为4—6学时,在高等女子学校为3—4学时。(2)女子重在加强裁缝、家政等内容。1879年《教育令》特别强调“应为女子开设裁缝等课程”,裁缝课专为女生开设,在普通小学1879—1906年为选修课、1907—1945年为必修课,在高等小学1886—1945年一直为必修课;高等女子学校1895年以后一直比男子中学多“家事”“裁缝”2门必修课,1943年以后增加“育儿”必修课,1895—1943年多“教育”“手艺”2门选修课。[207]另外,从1945年中等、高等教育各专业女生所占比例来看,中等教育机构普通专业为78%、商业11%、家庭及其他8%、农业3%,而工业仅213人;高等教育机构教育专业为38%、家政25%、法文经17%、医学17%,而理学仅1470人、农学136人、工学62人。[208]可见,战前的女子教育内容偏向于较为简单的家政、文科等,与男子接受的教育内容并不平等。
战前女子教育的成果,为战后女子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其局限与不足,也为战后女子教育改革预留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