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减少。
日本政府1986年5月公布《国家补助金等的临时特例法》,对总理府、大藏省、文部省、厚生省、农林水产省等各省厅的补助金作了临时规定。其中有关文部省的经费规定:修改1952年《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规定1986年度至1988年度中央政府负担义务教育有关经费的比例由1/2减为1/3;修改1958年《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费国库负担法》,规定1986年度到1988年度中央政府负担义务教育设施费的比例由6/10减为5.5/10。[240]
(2)初等中等教育的课程改革。
文部省先后两次修改学习指导要领,改革了初等、中等教育课程。
第一次(1989年),文部省于1989年3月全面修改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习指导要领(幼儿园1990年度、小学1992年度、初中1993年度、高中1994年度开始实施)。此次课程改革的基本方针是:①培育心灵丰富的人;②培养自我教育能力;③重视基础,发展个性教育;④尊重传统与文化,促进国际理解。此次改革的关键词是“弹性化”:幼儿园的年授课时间由原来的220天以上改为39周以上;小学将一、二年级的“社会课”与“理科课”合并为“生活课”;初中扩大可选课程的范围,例如初二在原选修课(外语及其他必要课程)之外增加了音乐、美术、保健体育及技术与家庭,初三在原选修课程(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外语等)之外增加了国语、社会、数学及理科,不再规定各门课程的授课时数,只规定其授课时数的上下限;高中则增加了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普通课程增加17种,职业课程增加27种,也允许设置学习指导要领中未规定的课程。此次改革的特点之一是必修学分的增加,即小学国语一年级增加34学时、二年级增加35学时;高中全日制普通科男子的必修课由7科32学分增加为11—12科38学分。可以说,在1977年“宽松教育”删除了政府所不希望讲授的内容后,此次改革又开始增加国家所希望讲授的内容,如小学国语的增加,高中将地理、历史、公民、理科、家庭等课程新改为必修课。[241]
第二次(1998、1999年),文部省于1998年12月再次修改了幼儿园、小学及初中的学习指导要领,1999年3月修改了高中学习指导要领(幼儿园2000年度、中小学2002年度全面实施,高中2003年度分年级实施)。此次课程改革的基本方针是:①培养丰富的人性与社会性,培养国际社会中日本人的意识;②培养自学、自我思考能力;③在开展宽松教育中落实基础,切实发挥个性的教育;④促进学校发挥创意而有特色的教育,建立有特色的学校。此次课程改革为了适应从2002年度开始完全实行的每周5日制,因此再次提出“宽松”,即减少课时量,各阶段的年课时量均减少了70课时(每周减少2课时),高中普通科的必修学分由38学分减为31学分,高中毕业所需必修学分由80学分以上减为74学分以上。同时,此次课程改革也增加了适应国际化、信息化等新时代要求的内容(详见后述“新教育领域的‘国策化’”)。[242]
(3)教育内容中“职业”比重的增加。
该时期的两次课程改革,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有关职业的内容。1989年的课程改革中,小学新设“生活课”,其目的是“纠正以往社会科及理科课偏重传授知识的倾向”,“重视培养学生学习及生活的基本能力与态度,以小学生的直接体验为学习活动的根本,培养自立的基础”,[243]即该课程是使学生们通过参加具体的活动与体验,掌握生活上必要的习惯与技能,以便为日后从事职业打下基础。初中在选修课程中新增“技术与家庭课”“数学课”“理科课”等有关职业的内容。高中则增加27门有关职业的选修课(增加普通课程17门),并将“理科课”“家庭课”列为必选课。1998、1999年的课程改革中,再次在“宽松”的口号下削减了原教育内容,同时增加了与新兴产业有关的内容,例如将有关信息产业的信息化课程列为必修课,同时新设“综合学习时间”,该课程让学生们横向地、综合地进行有关国际理解、信息、环境、福利、健康等方面的学习,以培育上述新兴产业的基础;同时还允许学校将理科的实验课定为60分钟1节课。[244]
高中职业内容加强的趋势更加明显。一方面新设置“综合科”,注重职业教育。高中从1994年度开始设立“综合科”,该学科的学生可以从“普通科”及“专业科”的课程中自己选择课程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重视考虑将来职业选择,并加深对将来职业选择等出路的认识”,文部省对综合学科充实产业教育的设施及设备进行财政补助,可见此类学科事实上重在进行职业教育;1999年度有46个都道府县、124所(2007年319所)高中开设了“综合科”[245];此外,文部省从1997年开始允许大学招收高中“综合科”毕业生,使该类教育获得了升级的空间。二是采取加强“专业高中”的措施。“专业高中”原来称“职业高中”,主要为产业界培养各类人才、讲授必要的知识技术。1970年前后职业高中的学生总数占全体高中生总数的约40%,但是1996年度该比例降低为26%。[246]于是,文部省采取了发展职业高中的措施,如将职业高中改为“专业高中”,并从1996年开始允许大学招收专业高中毕业生等。1999年5月,专业高中的学生总人数为96万人,约占全国高中生总人数的22.7%。[247]此外,文部省从1991年度开始在全国举办“全国产业教育展览会”[248],以促进高中职业教育的交流与发展。
(4)初等中等教育的分化。
该时期中等教育分化的标志是“中高一贯制”的实施。自由化论者提出:“关于现行‘六三三制’的初中三年与高中三年的关系问题,应修改《学校教育法》,允许设立与现行制度相并行的、中高一贯教育的六年制学校。”[249]临教审的咨询报告中也建议设立6年制中学。[250]事实上,日本私立中学高中联合会1985年4月发表的《私立学校对中高一贯教育的见解》中显示,当时的私立初中及高中已经实施了并设型的“中高一贯教育”。[251]“中高一贯制”论者的意图是将其法制化。于是,日本政府于1998年6月修改《学校教育法》,规定从1999年度开始将“中高一贯制”学校合法化、制度化。
“中高一贯教育学校”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学制6年、在同一学校内实施初中与高中一贯教育的“中等教育学校”;二是同一设立者的初中与高中连接、无需考试的“并设型”;三是设立者不同的初中与高中在课程设置、师生交流等方面加深合作的“合作型”。中高一贯教育学校1999年开始设立时共有4所(中等教育学校1所、并设型2所、合作型1所),2000年增至17所(中等教育学校3所、并设型10所、合作型3所)。[252]中高一贯教育学校的教学内容“以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各自的教育内容为前提,期待其开展如下教育,如实践学习、地区学习、适应国际化与信息化的学习、环境的学习、继承传统与文化的学习、满足积极上进学生的教育以及上述学习组合在一起的教育活动。”[253]可见,该类学校更注重讲授符合新时代的教育内容,此外其在师资及设备上均优于一般学校,如2003年度一般初中每7.7人1台电脑、高中每6.7人1台电脑,而中等教育学校每3人1台电脑。[254]
初等教育的分化则反映为改革中小学学区制的探讨。“入学区域制度的方式,不仅仅是教育行政事务手续问题,而且还与义务教育的状态、保障受教育权利等学校教育的基本问题密不可分”。[255]临教审提出的建议是“公立小学、初中的就学区域制度改革,……是长期、逐渐推进的课题。当前,现实之策是协调各种要求,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维持教育水平等,通过渐进分权,尽可能以各种方法扩大学校选择机会,保障中小学生和家长教育方面的权利。”[256]即赞同改革学区制度,但当时尚不能制度化。90年代末,学区制改革被纳入“规制缓和”的一环,日本政府1997年修改的《规制缓和推进计划》所列教育事项的第一条即为“学校选择的弹性化”。[257]文部省1997年通知允许“弹性运用就学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