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败之初便较为重视职业训练,1958年日本国会又通过《职业训练法》,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1960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赋予职业训练以新的意义。首先是将职业训练提高到与学校教育并列的高度:“与学校教育并列,职业训练的重要性与紧急性增加。……随着产业的升级,必须对现有劳动者进行专门知识与技能的再训练,同时加强对新劳动力的培养与训练。这对于劳动力从生产性较低部门向高部门顺利移动也是必要的。”[179]其次是将职业教育作为完善后期中等教育的一环:“从开发提高人的能力与形成符合近代生活的人两个方面,教育训练的重要性都在增大。……‘给所有人以中等教育’这一原则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鉴于此,15—18岁的青少年必须接受某种形态的教育训练。……(在目标年度)中等教育的完成不应该只依靠高中教育来实现,将来有必要制定政策,将职业训练、各种学校等各种对青少年的教育训练均作为中等教育的一环。”[180]可见,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为了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劳动力,要求将职业训练与学校教育并重,甚至将职业训练纳入中等教育。
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职业训练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企业内训练。企业主要通过设立各种学校及培训机构对其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据日本产业训练协会1970年对855个企业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其中开展经营者教育的占41.7%,管理者教育的占84.8%,骨干职工教育占74.9%,新职员教育占96.4%,其中大企业的普及率高,小企业的普及率低。第二,公共职业训练。包括各种学校、青年补习班、劳动青年学校、一般职业训练所、综合职业训练所、经营传习农场、准护士养成所等。上述训练机构大多借用小学、初中及高中校舍或公民馆等社会教育设施,接受国家财政补助,并规定最低授课时数,而且多数为夜间授课。
据统计,1958年接受企业内训练的人数为5.5万人,接受公共职业训练人数为5.1万人,1963年经济审议会提出《经济发展中人的能力开发的课题与对策》后,1964年接受培训人数,企业内训练为8万人、公共职业训练为12.1万人,1970年企业内训练9万人、公共职业训练13.6万人。尤其是1964—1966年,公共职业训练机构的受训人数连续三年超过计划人数。[181]此外,60年代前期,职业训练的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1969年实施新的《职业训练法》以后,开始重点对高中毕业生实施职业教育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