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明开化”的教育实践(1 / 1)

首先,开始探索建立近代教育制度。1868年4月的《学舍制》中所列“五宇”之最后一项为“外藩学”,专门向学生教授“四海万国之形势时势及穷理、火技、航海、器械等”,所分七科为“汉土、俄国、英国、法国、荷兰、印度、三韩(含琉球)”。[95]

1868年12月,明治政府任命洋学者箕作麟祥初步调查西方教育情况。1869年5月,明治政府启用箕作麟祥、神田孝平、森有礼、西周、津田真道、加藤弘之等洋学者,进一步研究欧美先进国家的教育制度。1870年3月,洋学者们制定《大学规则》及《中小学规则》,该规则废除按照国别编制课程的方式[96],采用欧式科目编制方式,即规定大学分为教科(神教学、修身学)、法科、理科、医科、文科共五科;小学8—15岁,学习普通之学问,兼学大学专门五科之大意;中学16—22岁,课程与大学五科一致。[97]该课程设置以近代科学分科为基础,具备了近代学校课程设置的特点。[98]

未待《大学规则》与《中小学规则》全面实施,政府便于1871年12月任命洋学者占多数(58%)的12名“学制取调挂”负责起草《学制》,其中洋学者7名、国汉学者2名、另外3名为行政事务专家,开明主义学者成为教育决策的主体,1872年1月,《学制》草案基本完成,同年2月由文部卿大木乔任提交太政官,3月提交左院和正院审议,6月24日被太政官批准。《学制》由洋学者主持制定,以西方近代教育制度为主要内容,它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日本政府文明开化教育政策方针的确立。

其次,普及学校教育初步展开。在初等教育方面,1870年1月,中央太政官下令在东京府设立小学;1872年2月,文部省通知在东京府内设立6所共立小学、1所洋学校;1868年11月至1869年末,地方的京都府在其府内共设立64所小学;[99] 1871年,大阪府设置2所小学。在中等教育方面,1868年5月,新政府将长崎奉行设立的洋学所“济美馆”改称“广运馆”(该馆1872年8月成为第六大学区第一中学);1869年6月,福井藩将藩校“明道馆”改称“明新馆”,允许平民入学(1874年4月改称福井明新中学);1870年8月,东京府在骏河台创立中学;1870年10月,京都府创立中学,1871年1月将原来的“大学校代”改编为中学(后来的京都府第一中学)。在高等教育方面,1868年8月、10月,明治政府先后将旧幕府的医学所、昌平簧及开成所分别改组为医学校、昌平学校、开成学校,1869年8月以昌平学校为中心、开成学校与医学校为分局,将三校统称为“大学校”。1870年1月进一步改革,“大学校”改称“大学”(通称“大学本校”),开成学校改称大学南校,医学校改称大学东校。1870年8月关闭国学派及汉学派主导的大学本校,1871年9月,将大学南校、大学东校改称南校、东校,归文部省直辖。

新兴教育领域也开始萌芽。在职业教育方面,1870年4月,政府恢复了横须贺制铁所附属的横须贺簧舍(1866年设立,1868年一度停校),该校成为日本近代最早的学校形态的技术教育机构。此外,政府各省也分别设立相应的职业教育机构,如外务省1871年3月设置洋语学所,民部省1871年3月设置农学校、1872年5月在东京开设开拓使临时学校(1876年改称札幌农学校),工部省1871年9月设置培养技术官吏的工部寮、1872年4月工部寮内设置工部学校,司法省1871年11月设置明法寮(1875年改称司法省直辖的法律学校,1884年改称文部省直辖的东京法律学校,1885年合并为东京大学法学部)。在女子学校教育方面,文部省1872年2月开设其直辖的女子学校(同年11月改称东京女子学校),京都府1872年5月开设女红场(1874年6月改称英女学校,1876年5月改称京都府女子学校),开拓使1871年12月派遣5名少女随岩仓使节团一道赴美留学。在师范教育方面,文部省于1872年5月向正院提交《建立小学教师教导场之请示》,计划设立教师培养机构,同年7月在东京设立师范学校,成为日本第一所小学教师培养机构。在对外教育交流方面,《五条誓文》中明确宣布要“求知识于世界”,1871年2月,太政官制定《海外留学生规则》,同年10月,天皇亲自召见华族并下发敕语鼓励其赴外国留学。据统计,1868年至1872年的5年间,日本政府共向欧美国家派遣留学生517人。[100]

上述“文明开化”的教育方针与教育实践,为此后初创近代教育体制的《学制》的颁布与实施奠定了基础。

也就是说,1868年明治政府建立到1872年8月《学制》颁布,是日本政府摸索教育发展方向的阶段。在该阶段内,教育政策中存在着“复古主义”与“开明主义”两种路线。在“学制”前的日本教育政策及教育实践中,复古的“皇道主义”、实用的“富国强兵”、先进的“文明开化”三方面因素与内容并存,是日本近代具有皇国主义、军国主义特征的资本主义教育的真正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