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换能源”到全面发展(1 / 1)

1972年2月,美国“越顶外交”促使日本迅速改变了对华立场,日本提出“均衡外交”的基本方针。在强调“继续维持与美国之间最紧密友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增进与亚太及西欧各国传统友好关系,并推进与中国和苏联之间的友好关系”。[9]对于中日关系,它以“和平友好”为方针,把重点发展经贸作为基本战略。

在和平友好的旗帜之下,中日关系取得全面发展。双方先后在贸易、航空、海运、渔业、商标、税收等方面签署了双边协议,建立起相关领域的交流交往通道。而为了促进双边经贸发展,1978年2月中日还特别签署了《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创造了政府主导的所谓“技术—能源”贸易模式。即由中国向日本出口原油和煤炭,而日本则向中国出口技术、成套设备与器材。仅此专项贸易,双方就约定要在8年内实现200亿美元的交易额。[10]此举不仅大大拓宽了双边贸易渠道,同时也产生了巨大拉动效果。

这种政府推动的“技术换能源”模式,完全具备了“各取所需”的互惠贸易特征。对于日本而言,自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能源安全成为威胁其经济发展的主要课题。因此,拓展能源供给渠道成为其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而当时的中国,除经济需求之外仍具有相对充裕的原油和煤炭资源,从中国进口原油和煤炭显然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对于中国而言,由于受美国遏制战略的影响,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及器材的渠道长期被严重堵塞。因此,开拓“日本渠道”显然同样具有重要战略价值。

表12-1 中日早期的“技术-能源”贸易框架(1978—1982年)

资料来源:田桓。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20—222.

除经贸领域之外,中日间其他领域也处于全面发展时期。双方开始共同筹建文化交流渠道,1979年1月日本传统文化歌舞伎访华,日本开始酝酿接纳中国留学生。中国政府大力协助日本的在华日本人残留孤儿工作,1981—1986年,双方共同实施了15次访日寻亲活动,在1488名参加者中,533名得到了身份确认。[11]同时,日本政府也启动了对华援助项目,在铁道、港口、通信、水力发电等方面,给予中国发展大力支持。此外,双方还重点加强了青少年之间的交流,1984年成立日中友好21世纪委员会,并在北京建立中日青年交流中心,当年还实施了3000名日本青年访华的大型活动。在全面发展形势中,中日间的人员往来迅速增加,从1972年建交之初9000人次快速增长到1987年的49万人次。[12]

图12-1 中日邦交后的贸易额变迁(1972—1990年)(单位:千美元)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相关资料制作。